老师打娃儿我该怎么办可以打孩子吗?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家住芜湖的刘先生向记者反映说,他在替孩子洗澡时,发现孩子的屁股上留有深深的红肿手印。他怀疑是孩子在幼儿园遭到老师殴打留下的。昨天,涉事幼儿园负责人称,涉事老师束某已被辞退,区教育局已介入。

事件:孩子屁股留下红肿手掌印

家住芜湖鸠江区清水街道的刘先生说,今年春节过后,辖区一家名叫“金摇篮成长园”的老师上门对刘先生家人说,他的孩子可以上他们幼儿园。刘先生的母亲告诉他们,她的孙子浩浩(化名)今年五岁,因为是早产儿,生下来只有四斤多,孩子平时不太爱说话,你们要是收,他就上你们幼儿园。就这样,浩浩在家长交纳 3200 元费用后走进了“金摇篮成长园”,成了小班的学生。

6 月 10 日傍晚,浩浩说后背痒,刘先生妻子给孩子洗完澡,在替孩子抹药时,无意中发现孩子的屁股红肿,疑似有手掌印。夫妻俩就问孩子,屁股上是怎么搞的,是不是有人打了你?“一听我在问他,孩子哭了起来,开始不愿意说,最后才说是阿姨(老师)打的,我开始还不相信,打电话给幼儿园园长,园长表示,他们的老师不会打孩子的,是不是家里人打的?”

在听到家长反映孩子被打后,幼儿园领导也表示,他们会过问此事,如果是老师打的,她会让老师道歉,上门去看看。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猜测可能是孩子在幼儿园午睡时尿了裤子,才被老师打了屁股,而屁股上留下手印就是幼儿园束老师打的。

得知幼儿园园长不认可孩子被打后,第二天上午(6 月 11 日)刘先生就赶到了幼儿园。刘先生要求查看班上监控录像,幼儿园的傅园长说,录像因为内存不够,已经删除,但同时告诉刘先生,经他们了解,孩子屁股红肿是老师打的,幼儿园要孩子家长先带孩子去医院看看。下午,傅园长赶到刘先生家,带孩子去了一家医院检查,协商处理孩子被打的事。因双方意见差距较大,协商未果。

刘先生告诉记者,家人看到孩子的屁股红肿,手掌印很清楚,非常生气。孩子出生时是早产儿,家人从没有打过孩子。“我当时说了气话,要么打我孩子的老师也被我打一顿,要么拿出一万元作为补偿,他们拒绝了。一家就一个孩子,(那个阿姨)下手这么狠,孩子现在一听说去幼儿园,死活不愿去。”

刘先生告诉记者,昨天,奶奶想送孩子去幼儿园,但孩子始终不愿意,奶奶只好陪着他。“我们准备让孩子转学,剩下的学费幼儿园得退还。”

回应:涉事老师已被幼儿园辞退

对于老师虐打孩子一事,昨天记者联系上了“金摇篮成长园”的园长傅女士。傅园长说,他们是一家民办幼儿园。涉事的束老师师范毕业后就来他们幼儿园工作,已经工作近十年了。

傅园长告诉记者,经过他们向束老师了解,孩子那天上午尿了裤子,接着中午又尿了,而刚换下的裤子还没有干,束老师一时情绪激动,对着孩子的屁股拍了两下。

傅院长介绍,束老师承认打了孩子,幼儿园也带孩子去了医院,医生说,只是皮外红肿,没有多大问题。所以,幼儿园和家长沟通,家长要求赔一万元,幼儿园没同意,幼儿园让刘家孩子免交下学期学费,家长不同意。“对于涉事的教师,她有教师资格证,但我们还是辞退了。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非常抱歉,我们和家长沟通时,束老师也愿意认一些损失,下学期费用由她代缴,但家长不同意。”

傅园长向记者表示,事发后,他们立即召集全园职工,通报孩子被打事件。“我们对这种个别老师犯下的错误特别抱歉,将会加强自身的管理,绝不允许打孩子的事再次发生。”

记者了解到,芜湖鸠江区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已召集家长和园方进行调解,但没有结果。同时,区教育局要求园方对此事上交书面材料,再做处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老春(图片由家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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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说说老师打学生方面的事情。

学校老师打学生属于犯法行为吗?

  《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教师法》还规定,对经常的学生骂学生的教师,要依照《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如下: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所以,老师经常打学生骂学生是违法的。

学校老师打学生家长应该怎么做?

  第一,安慰孩子:帮助孩子平静情绪:抱抱她亲亲她,告诉她无论怎样你就在她身边;

  第二,检查伤势:有无外伤或者根据孩子的表现做进一步有无内伤的检查(一般情况下正常的老师不会下狠手导致孩子内伤的!)

  第三,循序渐进的诱导孩子:使其尽可能还原事实真相。如果孩子尚小,家长要让自己冷静的从孩子的只言片语中了解事情而不要妄下结论。

  第四,找到班级其他与孩子要好的同学:询问事情经过。这样方便综合判断。

  第五,给老师发信息:如实反馈孩子在家中的情况,并与老师预约面谈时间。这样做是个缓冲,既给老师提醒又给老师足够面子,更不用担心见面时自己言语着急而冲撞老师后引发的其他后果。

  第六,面谈。面谈时尽可能爸爸妈妈双方在场,以示对这件事情的重视程度,而孩子不要在场。在谈话的过程中,家长不卑不亢,根据自己前期所做的工作,和老师进行深度沟通。既要肯定老师的工作,又要理解老师的工作,然后尽可能平静的提到面谈的主要目的,最后再提出对孩子以后的希望。老师不是神,她们有自己的喜怒 哀乐,同时也非常清楚事情的利害对错,如果中间有误会,她会解释清楚,如果的确是老师错了,相信老师也会有一个合理的说法给家长。

学校老师打学生要怎么处理?

  老师不能体罚学生。可以到教育局举报该老师和校长。

  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老师是不能打学生的。但要是已经打了的话,此时家长、被打学生都应该理智的对待。先找老师了解清楚事情的原委,然后再进行进一步的处理。要是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话,可以向学生所在的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追究打人老师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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