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编码怎么查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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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问题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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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关于生成性学习的理解
关于精细加工策略中的生成性学习,是很多同学难以理解并且很困惑的一个知识点,下面中公讲师帮助大家分析一下这个知识点。
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学学家维特罗克对生成性学习模式进行了最早的研究,维特罗克认为,学习是一个主动的过程,学习者积极参与其中并非被动的接受信息,而是主动的构建自己对信息的解释,并从中做出推论。&他可能不理解教师讲解的语句,但他肯定理解自己加工生成的语句&。他认为学习的生成过程就是学习者原有的认知结构即已经储存在长时记忆中的事件和脑的信息加工策略,与从环境中接受的感觉信息即新的知识相互作用,主动选择信息和建构信息的意义。
维特罗克从以下三点解释生成性学习,(1)人们倾向于产生与之前学习相一致的直觉和意义,认为学习是学习者努力在外界刺激和内部记忆之间建构意义、生成连接的过程。(2)生成是&核心&,是&学生设置新模式和解释,或者使用、修改旧模式和解释,把新信息组织进一个牢固的整体,这个整体会弄清楚新信息并且使之与他们的经验和知识相一致。&(3)生成性学习模式中包括四个主要成分,即生成、动机、先前的知识和学习策略。维特罗克借鉴了认知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维特罗克对生成性学习的观点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基本观点一脉相承,认为学习不是被动接受,而是个体原有认知结构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主动建构意义的过程;对生成的解释与皮亚杰的&同化&、&顺应&观点异曲同工。同时,维特罗克又借鉴了信息加工理论,研究概念和经验的关系建构机制及意义、推理和理解的产生过程,提出了比&图示&更胜一筹的动态、发展的功能性生成模式。
简单说来,我们可以将生成性学习理解为训练学生对所阅读的东西产生一个类比或表象,如图形、图像、表格和图解等,以加强其深层的理解。这种方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需要积极主动的进行加工,不是简单地记录和记忆信息,也不是从书中寻章摘句或稍加改动,而是要改变对这些信息的知觉。既对于知识有一个内化的过程,真正把新学习的知识通过与自己原有知识进行联结,使新信息更有意义,从而促进对新信息的理解和记忆的深层加工。
有些同学可能认为生成性学习中产生表格、图解和组织策略中也产生图形、表格,因此对生成性学习和组织策略的区别有些迷惑。在此,老师帮助大家进行一下区分。生成性学习是属于精加工策略的一种,我们在上文中也已经详细了解了生成性学习的内涵,因此我们知道这种策略主要是将新学习材料与头脑中已有知识联系起来从而增加新信息意义,它所寻求的是字面意义背后的深层意义,是一种理解性的记忆策略。而对于组织策略而言,它更加强调的是整合所学新知识之间、新旧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形成新的知识结构的策略。组织策略的关键在于构建或者突出新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使信息更加易于编码。由此看来我们可以发现生成性学习更加注重的是新信息的意义而组织策略更加强调的是构建知识间的联系。
以上来自中公讲师的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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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E-mail &&&&&&&&&&&&&&&&&&& &&&&&&&&&&&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8" month="4" year="48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指导意见一、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聘用特殊情况的处理因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及证书版式的调整,教师资格证书信息项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同时,在教师聘用中存在教师资格种类与任教岗位不相应问题。申请人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下简称“定期注册”)网上报名时,有关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如下。(一)教师资格证书上无“任教学科”信息项年教师资格认定过渡时期(以下简称“过渡时期”)和1998年教师资格认定试点时期(以下简称“试点时期”)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没有“任教学科”信息项。持有此种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在进行定期注册网上报名时,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栏选择“无”。(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无对应选项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内容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任教学科”栏目中没有对应选项的,由定期注册机构将持证人证书上的任教学科名称按照《添加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备案表》(附件一)格式上报省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主管部门,由省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我中心办理添加。(三)无普通话测试等级在过渡时期和试点时期,《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未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做出要求。在这两个时期获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定期注册网上报名时,如果后期未再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一栏选择“无”;如果后期取得了普通话等级证书,此栏可据实填写。(四)身份证号码是一代身份证号码教师资格证书上的身份证号码为一代身份证号码的定期注册网上报名时“身份证号码”一栏须填写二代身份证号码。(五)证书号码是15位过渡时期和试点时期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是规范的15位号码的,而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信息项无错误的,定期注册网上报名时,请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上的15位证书号码。(六)教师资格证书上的认定机构名称在信息系统中无对应选项因行政区划调整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以下简称“认定机构”)更名,证书上的认定机构名称在信息系统中不存在或与信息系统中的认定机构名称不一致的,由定期注册机构将有关情况上报省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主管部门(不能要求申请人在定期注册网上报名时选择相对应的现在的认定机构名称)。省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主管部门责成有关认定机构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曾用名称情况汇总表(修订)》(附件二),并将该表格汇总后上报我中心办理添加。(七)教师资格种类与任教岗位不相应申请人拟进行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与申请人现任教学段所对应的资格种类或现任教学科不一致的,定期注册网上报名时,“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栏中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信息项必须如实按照证书上的内容填写(不得填写申请人现任教学段所对应的资格种类或现任教学科)。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问题的处理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情况包括持证人个人信息错误、资格种类、任教学科错误、证书号码编码错误等。为保证教师资格证书信息的准确规范,处理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问题的基本原则及更正办法如下。(一)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问题的处理原则1.教师资格证书相关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须由原认定机构对证书信息进行规范和更正后,再进行定期注册网上报名。信息更正须由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本人或所在学校集体提出申请,具体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须在信息系统中进行。信息更正后,信息系统生成《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样式见附件三),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持证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信息更正后,认定机构可重新打印和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简称“重发”),在新教师资格证书最后一页备注上注明“重发”(样式见附件四),并加盖公章,原错误证书由重发机构收缴、归档、备查;不重发证书的须在原教师资格证书最后一页备注上注明证书更正信息(样式见附件五),并加盖公章。未使用“信息系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一般为2008年以前认定的教师资格,下同),凡进行信息更正的,其证书号码无论是否正确或规范,都将由信息系统重新生成新的17位证书号码。未使用“信息系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错误信息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变更的,负责变更的认定机构无需再向我中心上报《2008年以前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错误信息修改备案表》(见教资字〔2014〕2号文附件)。3.省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主管部门根据信息系统中统计的证书重发情况,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申领办法向我中心申领空白证书。(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更正办法1.持证人身份信息错误的更正办法凡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等身份证件信息项中任何一项有错误的,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持证人户籍或相关证明信息为准进行修改。2.教师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错误的更正办法教师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错误的,以《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为准进行修改。如果《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信息也不正确,由原认定机构据实修改。3.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更正办法凡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没有按照认定时规定的编号方法进行编号的,包括认定机构代码为拼音的、无证书号码的、过渡时期和试点时期认定的证书号码不是正确的15位的、首次认定及以后的证书号码不是正确的17位的,以及证书号码正确但需要更改证书其他错误信息的,一律以按现行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编号方法在“信息系统”中新生成的证书号码为准进行修改。不同时期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编号方法和含义见附件六。未使用“信息系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在信息系统中新生成的17位证书号码的取值规则和说明见附件七。三、教师资格法定凭证等认定材料缺失问题的处理教师资格法定凭证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相关法定凭证缺失的处理办法如下。(一)属于《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教人〔1995〕110号)规定的认定范围(1993年12月31日在岗)的人员申请定期注册时,按照定期注册机构要求,若不能提供教师资格法定凭证及其他任何证明材料(包括人证)的,须按现有教师资格认定政策重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二)属于国家首次认定教师资格范围及以后在岗(1994年1月1日起在岗)的人员申请定期注册时,按照定期注册机构要求,若不能提供教师资格法定凭证或其他认定证明材料(不包括人证)的,须按现有教师资格认定政策重新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三)上述两类人员经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核实曾依法获得过教师资格但缺失法定凭证的,根据法定凭证缺失情况,由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负责补发教师资格证书、补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缺失的《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由《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代替),补制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本表于XXXX年XX月XX日补制”,该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持证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四、存疑证书的处理定期注册工作中,判断教师资格证书的合法性,除检查证书本身、证书信息及证书编号方法外,还需结合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定期注册机构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合法性有疑义的,需请当事人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需请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有关认定机构对存疑证书进行核查。在核查结果得出前,定期注册机构需对当事人的定期注册申请按照正常程序受理,根据核查结果,对定期注册申请人给出或更改或撤销注册结论。对于非法获得的教师资格,按《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处理。五、申请人异地办理问题的处理如果定期注册申请人现在与原认定机构不在同一城市,可委托相关人员代为办理更正教师资格证书错误信息、补发、换发、重发教师资格证书、补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手续,具体办法由各地自行规定。六、认定机构变更问题的处理如果原认定机构更名、撤并或调整了认定权限,更正教师资格证书错误信息、补发、换发、重发教师资格证书、补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职能由现接替机构负责。没有明确接替机构的,省级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主管部门须予以明确。接替机构在履行上述职能时,还须在证书备注页和补制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原认定机构名称。附件:一、添加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备案表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曾用名称情况汇总表(修订)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四、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备注样式五、教师资格证书更正信息备注样式六、不同时期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编号方法和含义七、未使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重新生成证书号码的取值规则和说明。&附件一省级主管部门(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附件二&&&&&&&&&&&&&&&&&&&&&&&&&&&&&&&&&&&&&&&&&&&&&&&&&&&&&&&&&&&&&&&& &&&&& &&& &&& 一、本表的机构名称变更情况从1996年1月1日以后填起,之前的变更情况无需上报。二、三、四、变更前所属地市:区县级机构填写该机构变更前上级机构的地市名称;地州市级机构填写该机构变更前的地市名称,省级机构不填写此栏。机构类型:根据该机构变更前的行政级别,选填“省级”、“市级”或“县级”。附件三&&&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XXXXXX教育局&& 姓名;性别;民族;教师资格证书号码;认定历史数据变更定期注册入库的认定信息变更未入库的认定信息变更. 附件四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备注样式(一)手写或打印样式:1.补发备注样式:&&& 遗失补发XXXX年XX月XX日2.换发备注样式:&&& 损毁换发XXXX年XX月XX日3.重发备注样式:&&& 更正重发XXXX年XX月XX日(二)刻章样式建议印章尺寸为6cm×4cm,机构须勾选发放类型并填写日期。说明:认定机构可手写、打印或刻章,但均须加盖公章。附件五教师资格证书更正信息备注样式&& 更正项&&& 更正后内容持证人&&&&& 张三&&&&&&&&&&& 证书号码&&& XXXXXXX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说明:该备注样式用于更正信息但未重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更正项及更正后内容据实自行填写。认定机构可手写、打印或刻章,但须加盖公章。附件六不同时期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编号方法和含义&一、过渡时期及试点时期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编号方法和含义根据教育部的下发文件,这两个时期存在两种不同的编号方法和含义,证书编号都为15位,具体情况如下。(一)根据1996年1月3日下发的《关于教师资格过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人司〔1996〕9号),证书编号格式和含义为:□□& □□□□□□&&& □&&& □&&& □□□□□年度&& 省& 地& 县&&& 类型& 性别&&&& 序号n年度代码:是指认定教师资格年度编号,采用该年度的后两位。如1996年,年度代码为“96”。n省、地、县代码:是指持证人户籍所在地代码,采用持证人身份证编号的前六位号码。n类型代码:是指教师资格种类编号:“1”代表幼儿园教师资格“2”代表小学教师资格“3”代表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代表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代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代表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7”代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n性别代码:是指持证人的性别代码“”代表男“1”代表女n序号代码:是指认定机关对教师资格证书的顺序编号。其编号方法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在本年度内对发放的所有教师资格证书按办理的时间先后顺序不间断递增统一编号,认定年度发生变化后,应重新开始编号。(二)根据1996年1月20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通知》(教人司〔1996〕42号),证书编号格式和含义为:□□& □□&& □□□&&& □&&& □&&&& □□□□□□年度& 省级& 认定单位& 类型& 性别&&&&&& 序号n原年度代码、类型代码、性别代码的位数,含义和编号方法不变。n序号代码从原来的5位增加为6位,其含义和编号方法不变。n原省、地、县代码调整为省级代码和认定单位代码,其含义和编号方法如下:省级代码:是指教师资格认定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采用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标准。认定单位代码:是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具有教师资格认定权的单位(包括省、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具有教师资格认定权的高等学校)的编号,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不间断、递增编号。二、全面实施时期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编号方法和含义根据教育部文件和2000年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之后所使用的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不同,也存在两种不同的编号含义,证书编号都为17位,具体情况如下。(一)根据2001年8月8日《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使用北方交通大学开发的单机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的时期(年,少数机构沿用至2008年春季),证书编号含义为:□□□□&&&& □□&&&&&& □□□&&& □&&& □&&& □□□□□□年度&& 省级行政区划& 认定机构& 类型& 性别&&&&& 序号n年度代码:是指认定教师资格年度编号,采用该年度的四位;n省级行政区代码:是指发证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采用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标准;n认定机构代码:是指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代码;n类型代码:是指教师资格类型代码:“1”代表幼儿园教师资格 “2”代表小学教师资格“3”代表初级中学教师资格“4”代表高级中学教师资格“5”代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6”代表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7”代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n性别代码:是指持证人的性别代码:“”代表男性“1”代表女性n序号代码:是指认定机构对教师资格证书的顺序编号。其编号方法是: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本年度内对发放的所有教师资格证书按办理的时间顺序不间断递增统一编号,认定年度发生变化后,应重新开始编号。(二)根据2001年8月8日《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教人〔2001〕6号)、2002年8月6日《教育部关于发布实施〈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第一部分:学校管理信息标准)的通知》(教发〔2002〕27号)、2002年11月27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实施办法(试行)”和“〈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应用示范区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发厅〔2002〕22号),使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研发的“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的时期(2008年至今),证书编号含义为:□□□□& □□&& □□□&&& □&&& □&&& □□□□□□年度&&& 省级& 认定机构& 类型& 性别&&&&& 序号n编号的总位数不变,仍然为17位。n原年度代码、省级行政区代码、认定机构代码、类型代码、序号代码的位数,含义和编号方法不变。n性别代码:是指持证人的性别代码,根据教育管理信息化标准进行了调整:“1”代表男性“2”代表女性附件七未使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重新生成证书号码的取值规则和说明&过渡时期、试点时期和使用北方交通大学开发的单机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的时期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更正信息后,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将重新生成17位证书号码,其位数和各代码含义与附件六“二、全面实施时期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编号方法和含义”中第(二)条内容相同,但取值有所不同,具体说明如下:1.年度代码、省级行政区代码、类型代码和性别代码取值不变。2.认定机构代码按机构的现有代码取值。3.序号代码从认定该教师资格年度的最大序号099999开始递减取值。4.已经根据以上原则更正过信息的证书,如果仍然存在错误还需再次更正的,证书号码编号方法则采用现行编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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