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孙海英微博户籍哪里人结婚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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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海英、廖天赐、廖蕊容与廖振阳生命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穗南法民一初字第124号原告:邹海英,住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系廖某甲、廖某容的母亲)。委托代理人:苏波。委托代理人:陈静云。原告:廖某甲。原告:廖某容,住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原告:廖晓萍,住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原告:张金凤,住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委托代理人:廖建美,住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原告:温某怡(曾用名廖彬),(身份不详)。法定代理人:温相腾,住江西省南康市。被告:廖振阳,住江西省定南县,现羁押于广东省阳江监狱。原告邹海英、廖某甲、廖某容、廖晓萍、张某共同诉被告廖振阳生命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追加温某怡作为必要共同诉讼原告参加本案诉讼,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邹海英及其委托代理人苏波和陈静云、原告廖晓萍、原告张某的委托代理人廖建美到庭参加了诉讼。原告温某怡无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廖振阳无到庭应诉,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邹海英、廖某甲、廖某容、廖晓萍、张某诉称:邹海英与丈夫廖振星于2008年到广州市南沙区开办了海英自行车维修店,日被告与廖振星因广告灯箱摆放问题发生争执,争执中被告持螺丝刀捅刺廖振星,致使其当场死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作出(2013)穗中法刑一初字第308号刑事判决,廖振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原告损失如下:死亡赔偿金元(30226.71元/年×20年)、廖某甲和廖某容被扶养人生活费元(22396.35元/年×(18年-6年+18年)÷2人]、张某被扶养人生活费120000元(12000元/年×10年)、丧葬费31878元、交通费4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5000元。请求法院判令:一、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元、交通费4000元、廖某甲、廖某容被扶养人生活费元、张某被扶养人生活费120000元、丧葬费3187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5000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廖振阳辩称: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我因杀死廖振星已经坐牢了,受到了处罚,不需要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经审理查明:死者廖振星与被告是兄弟关系。日下午16时许,被告因不满廖振星将其经营的摩托车修理店前摆放的广告灯箱搬走,遂与廖振星发生争抢。争抢过程中,被告持螺丝刀捅刺廖振星胸部一下,致廖振星当场死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3)穗中法民一初字第308号刑事判决,判决本案被告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被告现在广东省阳江监狱服刑。廖振星生前与邹海英在广州市南沙区开办广州市番禺区东涌海英自行车维修店,工作至本案事发时。该店于2008年登记开业。另查明,廖振星为农业家庭户籍,邹海英是其配偶,两人生育有廖某甲和廖某容2名子女。张某是廖振星的母亲,其与廖振星父亲(已去世)共生育有5名子女(包括廖振星),现均已成年。廖晓萍是廖振星与其前妻钟某生育的女儿。温某怡(曾用名廖某乙)是廖振星生前与温相腾的非婚生女儿。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1月作出(2006)赣中民一终字第641号民事判决,判决温相腾与廖振星的非婚生女儿廖某乙由温相腾抚养,廖振星应付给廖某乙抚养费至18周岁时止。因温某怡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原告温某怡及其法定代理人温相腾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邹海英、廖某甲、廖某容、廖晓萍、张某确认被告配偶已支付了丧葬费10160元,并同意在本案诉讼请求中予以扣减。以上案件事实,有原告提供的证据、本院调查的证据和本案庭审笔录为证,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因与廖振星就广告灯箱摆放问题发生争执,最终刺伤廖振星导致其死亡的严重后果,理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虽然被告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故被告认为其无需承担本案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抗辩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信。本案中,廖振星因搬走被告的广告灯箱引发双方争抢,对激化双方矛盾存在一定过错,可以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据此本院酌情确定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90%的赔偿责任。对于原告因本案造成的损失,应作以下认定:关于死亡赔偿金,廖振星虽然属农业家庭户籍,但是在事发前已经在广州地区工作居住满一年,故可按2013年度广东省一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原告主张元没有超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人损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标准,本院予以认定。关于丧葬费,原告主张31878元超出了按照上一年度广东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6个月的标准水平(59345元/年)本院根据《人损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予以调整,应为29672.5元(59345元/年÷2)。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廖某容虽然在廖振星死亡后5个月出生,但其作为廖振星的女儿,仍有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损失,抚养年限为18年。廖某甲在廖振星死亡时年满5岁6个月,尚未成年,亦有权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损失,其按12年计算抚养年限没有超出法律规定,本院予以认可。廖振星对上述两原告应承担的抚养费份额均为1/2。张某作为廖振星的母亲,本案事发时已年满78周岁,确需子女抚养,抚养年限为5年,廖振星应承担的抚养费份额为1/5。上述原告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应当根据抚养人的抚养能力确定,即可按照上一年度广东省一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24105.6元/年计算。廖某甲和廖某容主张22396.35元/年、张某主张12000元/年的标准均没有超出法律规定范围,本院予以认可。但是廖振星同时抚养上述三原告时所承担的年抚养费总额已经超过了24105.6元/年的标准,则上述三原告的被抚养人生活费损失共计应为元(24105.6元/年×5年+22396.35元/年×(12年-5年)+22396.35元/年×(18年-12年)×1/2]。关于交通费,原告为处理丧葬事宜确需支出交通费用,本院酌情确定为3000元。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告邹海英、廖某甲、廖某容、廖晓萍、张某因廖振星死亡确会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上述各原告有权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结合本地生活水平、双方过错程度考虑,原告主张该项赔偿金额为55000元合理,本院予以认定。虽然温某怡没有向本院提出具体诉讼请求,但其是廖振星的女儿,与本案其他原告对死亡赔偿金享有共同权利,因此被告应当按照责任比例向温某怡和其他原告承担死亡赔偿金的赔偿责任,向其他原告承担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的赔偿责任。此外被告还应向其他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被告应当向本案各原告赔偿死亡赔偿金元(元×90%),向原告邹海英、廖某甲、廖某容、廖晓萍、张某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元[(29672.5元+元+3000元)×90%+55000元-10160元](被告配偶已经支付的10160元根据各原告意见予以抵扣)。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第58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廖振阳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死亡赔偿金元给原告邹海英、廖某甲、廖某容、张某、廖晓萍和温某怡;二、被告廖振阳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元给原告邹海英、廖某甲、廖某容、张某、廖晓萍;三、驳回原告邹海英、廖某甲、廖某容、张某、廖晓萍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受理费14082元由原告邹海英、廖某甲、廖某容、张某、廖晓萍共同负担1406元,被告廖振阳负担12676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孙 皓代理审判员  陈梦芷人民陪审员  陈金好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陆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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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100745 总机:010- 举报:010-北京二代身份证换证率78% 200人万尚未办理(图)
  01:34:00 来源: 北京娱乐信报   
工作人员展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样本。沙浪供图
“根据计划,北京市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在年底前要完成。但截至目前,虽然已发放第二代身份证770万个,换证率也达到78%,但仍有200余万人未办理‘二代证’。”昨天,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发布通报称。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要求和公安部决定,全国从2004年1月开始,力争用5年时间,到2008年底,基本完成16周岁以上人口换发证工作。北京作为先期试点单位从去年底分三批在18区县全面启动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工作。
【为什么没换证】
四大原因使居民尚未换证
自去年底,我市换发二代证工作全面启动以来,为了满足群众的换证需求,公安机关还特别为上班族开通了中午、下班后至晚8点及双休日的办证绿色通道,并为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目前已受理群众办理换证手续800万件,制作第二代身份证780万张,发放证件770万个,换证率到达78%,但仍有200余万人未办理第二代身份证。
据介绍,200余万人未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包括因为自己的身份证没有到期,自己不着急办理;因房屋拆迁或其他原因搬到了其他区县还没办理;拥有长期身份证的老年人,用不着新证懒得办理;户口在北京,人却在外地工作或出国的人没有办理等情况。
【没换证的后果】
证件到期将带来诸多不便
如果身份证有效期满将不能继续使用,这时居民又没有及时办理二代证,将会在住宾馆、银行存取款、买房买车、乘坐飞机、办理护照、结婚登记等方面造成极大不方便。
据了解,居民在1985年申领有效期限为20年、1995年申领有效期限为10年期身份证,这部分证件都面临着到期的危险,所以警方提醒市民要注意查看一下身份证的日期,赶在身份证到期之前换领二代证。
即使是身份证没到期,在2008年以前,二代身份证可以与一代身份证同时使用,但是由于一代证的防伪能力差,真实性、可靠性都不如二代证强,随着二代证的普及,一些重要机关单位,比如航空系统、银行、保险等行业,将更信赖二代证,逐渐不接受一代证。
【为什么要办“二代证”】
“二代证”防伪性能提高
据了解,“二代证”能够破解五大难题:防伪性能大幅度提高;具备机读功能,满足了信息交换的需要;2万多字的字库,使许多人名、地名中的冷僻字得以“正名”;身份证重号现象迎刃而解,确保了每个公民身份证号码的惟一性;身份证照片彩色化,图像更加直观美化,清晰度大大提高。
“一代证”属于传统的视读证件,只能凭直观视读验证,很难判断证件真伪,查验、核查手段滞后,防伪性能差,容易被伪造。由于“二代证”采用了新技术,具备视读和机读功能,证件信息的存储和证件查询采用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可实现联网查询和身份识别;“二代证”数字防伪系统采用了密码技术,防止身份证芯片内存的数据信息非法写入或篡改,从而有效防止居民身份证被伪造。
“二代证”发放范围扩大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二代证”发放的范围扩大了。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可以根据自愿,申领“二代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也可申领“二代证”。
在有效期方面,发给16至25周岁的居民有效期10年的身份证;发给26至45周岁的居民有效期20年的身份证;对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对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领的,发给有效期5年的身份证。
另外,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申领“二代证”。
【如何申领“二代证”】
外出人员可预约办证时间
对于长期外出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证有困难的,可采取由本人或亲友与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前预约的方式,联系确定办证的具体时间。
集体户要先取出集体户口卡
如果户口为集体户口的,老百姓应该先到保存集体户口的单位去取出集体户口卡,带着户口卡原件、户口簿和旧身份证去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人户分离租房的先开证明
人户分离的,如果因为拆迁等原因,居民去了别的地方居住,但当地为出租房、住在朋友家等无法接收户口,居民应该到居住地派出所开具不能接收户口的证明,然后拿着证明、户口簿和旧身份证回原籍派出所办理。
如果新的居住地可以接收户口,那就带着户口簿和旧身份证去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低保户初次申领和换领免费
农村五保户、城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以及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将免收工本费。因自然灾害、事故、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以及其他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减半收取工本费。
携带户口簿和旧身份证——领取申请表——拍摄彩色照片——填写登记内容——交纳工本费20元
人户分离的居民尽快换证
公安机关提醒居民,尽快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换证手续。特别是人户分离的居民,应尽快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和换证手续。希望广大市民配合公安机关的换发二代证的工作,确保北京市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在年底前完成。
拍照片千万别穿白色衣服
二代证的照相背景为白色,不能穿白色上衣;另外,因“二代证”人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脖子以下只能照到锁骨,因此不能穿领口过大、过低的上衣,最好穿带有领子的上衣。常戴眼镜者还应戴眼镜照相。记者 庞海英通讯员 关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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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和身份证年龄不符,,现在要结婚证房贷有用,,好改不,需要什么手续
因男方酗酒女方多次遭到家庭暴力,这次以被男方砍伤,因有一女儿,以忍十七年,这回坚决离婚。问题1,十七年前男方母亲隐瞒了男方不够结婚年龄,托人办领了结婚证,在法律上生效不?2,我以去过法院,法院以结婚证与身份证年龄不符不与立案我该怎么办?请求好心的律师帮助我,谢谢。
结婚时因为男方年龄不够 所以托人办的结婚登记 结婚3年因为感情不合 女方起诉离婚 但是男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的年龄不符 婚姻是否有效 对于女方分得财产是否有影响
还有 婚姻期间写的关于财产与抚养权的协议 在婚姻诉讼中是否有效~
我和老公结婚8年了孩子7岁了当时结婚老公户口年龄不够,我们弄的假的身份证复印件,领取了结婚证,当时结婚证是在黑龙江领取的现在我们户口是辽宁的,当时也都没有人发现孩子户口也落上了,户口本上我们是夫妻,可现在买房子结婚证和户口对不上不给办贷款,而且现在又想迁户口接受地不接受结婚证对不上,我现在该怎么办,我们现在是合法夫妻吗结婚证如何能改过来我们现在户口也不在黑龙江应该找哪来办理。谢谢!
我和老公还没有到结婚年龄就生孩子了,后来补办了一个用假身份证和户口办的结婚证,现在大孩子有6岁了,小儿子没有一岁,我们和公公婆婆没有分家的,但我们买了一套房子是以我老公的名字买的,现在我老公在外面有很多女人,我想和他离婚,请问我和他离婚,我能得到什么吗
他去当兵时年龄少报了2岁,是从别的城市用别人的户口当的兵,结婚时还在部队,用的是部队的士兵证,就是年龄少2岁的证件。等复员回家乡时办理了新的正确的身份证。现在我们要去离婚,因为年龄不符合所以民政局要求开证明,我们实在开不出来,实在没有办法了。我们现在分居一年了能算离婚吗?帮帮我!
身份证年龄比实际年龄小两岁,导致没到结婚的法定年龄,怎么样才能领结婚证呢?
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结婚?
当时因为年龄不够就找了办假证的办了假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民政局领的结婚证。上面的信息除了年龄是假的,姓名和地址都是真的。现在经法院判决离了婚请问在用真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去申请结婚时民政局是显示已婚还是离异呢?
结婚证1999年找人在许昌乡里民政局办的,女方户口已经迁至平顶山,现在给孩子迁户口发现结婚证不符,无法办理,档案局存档材料与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年龄均不符,该怎么办?
请问用2003年办的第一代身份证可以办结婚证吗?办结婚证要多久才能拿?
请问用2003年办的第一代身份证可以办结婚证吗?办结婚证要多久才能拿?[转载]力挺孙海英成钓鱼岛居民的三大理由(图)
支持力挺孙海英成钓鱼岛居民的三大理由
博主声明:愿将户口迁入我国钓鱼岛
(设计独白)孙海英:看谁敢占俺钓鱼岛!
希望孙海英夫妇有一天能在钓鱼岛上安享晚年
昨日,据孙海英的经纪人证实,孙海英在微博里写下了这样的申请:
我正式提出申请将本人户籍调入中国钓鱼岛,我渴望成为这个岛上的居民,从人类有文字记录开始那就是中国的一部分。本人谨通过互联网请求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申请人、孙海英、吕丽萍。
对此,碧华先生力挺孙海英夫妇,理由如下:
让爱国之心落实在行动上。
围绕钓鱼岛主权之争,中日两国大打口水仗。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日本实际上掌控着该岛,中国渔政船只要靠近便遭驱逐、监视。现在,日本人采取了更实际的行动,就是越来越多的日本人将户籍迁入了钓鱼岛,也就是说,该岛上已有了“日本居民”,他们企图在国际上造成这样一种印象:日本人在管理钓鱼岛。孙海英夫妇不恋大都市的户口,愿将户口迁入该岛,就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爱国之举,令人感动,理应支持!
让媚外的明星们感到羞愧。
尽管只是在微博里写上那么简短的几句话,孙海英夫妇的爱国之举却让那些千方百计获得外国国籍的明星们感到羞愧!从碧华先生掌握的资料来看,目前活跃在一线的明星,有一半以上拥有外国国籍,也就是说,这些明星是在中国赚钱,总有一天卷款走人。无数的粉丝们把泪水和金钱送给了这些外国明星,中国的文艺产品,实际上由许多外国人在生产与传播。他们暂时没有在外国生存与发展的能力,只能在中国市场上疯狂淘金。孙海英夫妇也完全有机会获得外国籍,但他们没有,而是迈出了令全体国人都没想到的一步,他们要为捍卫祖国领土而尽绵薄之力,令人感动,理应支持!
让有关部门思考如何提高决策能力
尽管那个荒岛上不适合人类生活,但它的象征意义是非常大的。孙海英夫妇现在提出了这个爱国要求,却给有关部门出了一道难题。拒绝不办么,那是拒绝国人爱国,那是坐视日本人将钓鱼岛实际控制,如果这样,造再豪华的渔政船也没有用!如果受理,那么户口落在哪里?钓鱼岛在台湾岛附近,我们说台湾只是中国的一个省,将孙海英夫妇的户口迁入台湾省?显然不合适,台湾方面也不会答应。如此说来,我们该思考将该岛列为特区或划入福建省,不然,爱国的国人们想迁入钓鱼岛却没有着落,岂不又让日本人抓住了把柄?所以,孙海英夫妇的爱国之举迫使有关部门要认真思考了,若能在此问题上有所突破,孙海英夫妇功莫大焉,所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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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候选人龚海英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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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候选人龚海英事迹
北京频道 (
15:47:24)
稿件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彩虹铸就的贴心人
&&&&龚海英选择要做流动人口的贴心人,这意味着她将会付出更多的爱心与责任。关于“贴心人”,她是这样诠释的:“就是要替她们出主意、想办法;要懂得分享她们的快乐和分担她们的痛苦”。
&&&&中国人常说,在家千般好,出外时时难。由于中国目前的人口管理制度是以户籍地管理为核心的,一旦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外出的人便会面临着诸如就业、住房、医疗、上学、结婚、生育等等很多实际的困难。“始终要把自己和外来人口换位思考,想想他们需要什么?始终要着眼于外来人口初来乍到的实际,使自己所提出的建议具有可操作性”,这是龚海英对自己工作的思考后,又提出的一条要求。
&&&&龚海英在十几年的户籍工作中,逐步摸索推出了一套“海英工作方法”,如在流动人口管理的工作模式实行“四个当日”工作方法。2004年,针对东四地区紧临CBD中央商务区、新建楼房多、出租房屋数量上升,承租人中出现外籍人士等新情况、新问题,龚海英摸情况,搞调查,建台帐,又设计推出了中英文对照的《为民互动卡》,既方便了出租房主,同时也有利于了解外籍承租人员的情况。这是《为民互动卡》自使用以来的第5个版本。真正发挥了它“管理服务互动,警民共建互动,防控网络互动,信息反馈互动”的作用,提高了出租房屋的服务管理水平,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
&&&&同时,龚海英推出了适合流动人口阅读的《海英为您服务系列丛书-流动人口篇》。该书以为流动人口办实事为宗旨,分为“法规篇”、“道德篇”、“服务篇”,共有30条目录,涉及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流动人口维权、法律援助、求职、租房、就医、子女借读、办理证件及相关的生活常识等多方面的内容,尽可能详尽地回答流动人口迫切关心的问题,为他们在京工作、生活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龚海英以“加强窗口服务,提高群众满意率”为切入点,坚持按照“管好落脚点,纳入视线,有序引导,完善服务”的做法开展工作,不断丰富“海英工作法”的内涵。她和同事不辞辛苦,带上《为民互动卡》、《海英为您服务系列丛书-流动人口篇》不定期地到流动人口聚集的地方,如工地、餐馆等,宣传政策和法律,使他们足不出户便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免去办事时候东奔西走的烦恼。
&&&&这些做法务实、有效、便捷,能够实实在在地掌握情况、做好工作,是现代都市人口管理的一个特色创举,得到了流动人口的好评,也受到市委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并作为经验在全市推广。
 & 根植玫瑰,建立“流动人口之家”网站
&&&&2003年底的一天,一家公司的老板到流动人口办公室办理员工证件。一进门就埋怨自己对流动人口政策不了解,跑了好几个部门,快累死了。龚海英说,您是电脑公司的,电脑一搜不就知道相关政策了吗?来人马上反驳:“哪有这样的专业网站呀?”龚海英一琢磨:对呀,现在是网络时代,办公讲自动化,政务讲电子化,为什么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不登这台入这室呢?尽管龚海英做了很多努力,但她也深切地认识到,凭借自己一个人的力量,靠这种一对一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她只能帮助有限的几个人。利用高科技手段,打造一个流动人口信息互动的平台,更好地为流动人口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龚海英思考着这个问题。
&&&&为此,她专门对辖区的网吧进行了调研,发现在20个上网的人当中,有8个就是流动人口,这个发现坚定了她要通过网络平台服务流动人口的想法。
&&&&2004年3月,在东四派出所和分局领导的大力鼓舞下,踌躇满志的女警官龚海英为流动人口建了一座家园――“流动人口之家/”,网站的构想得到分局党委的大力支持,她马上投入到筹建网站的紧张工作之中。41岁的她,尽管毫无电脑基础,却重新拿出书本开始学习,忘了休息,忘了病痛,夜以继日地带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全体同志顽强拼搏,仅用了8天时间,就初步完成了网站测试版的工作,为网站的正式开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流动人口之家”就是一家公益性质的网站,这个网站有一创新:就是所有来流动人口之家留言的人都不需要注册,没有任何门槛,这基本上是其他网站没有做过的。“其实,老百姓的要求很简单,他们并不是要你什么事情都亲自帮他解决,只要能够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做、让他们把程序都看明白就行了。这是我们应该做而且能做的”。
&&&&“海英信箱”是“流动人口之家”网站的一个主要栏目,自网站日正式开通以来,广大群众通过“海英信箱”,反映他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内容涉及户籍制度、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房屋出租等诸多方面。尽管很多问题都超出了公安工作的业务范围,但龚海英事无巨细,“通过信箱给我们提问,我们可以解决的,当时就给予回复。但也有很多问题是我们民警解决不了的,我们要指明如何去做”。
&&&&和以往工作比起来,这个工作需要付出的精力更多,但所达到的效果却是空前的,最为明显的是利用科技手段,减少了需要帮助的人的跑腿、排队、甚至争执,而民警也减少了相当多的重复工作。
&&&&龚海英诚恳地说:“我们民警也是人,每天接待不同人提出的不同问题,而沟通起来经常会遇到专业与非专业之间的矛盾,有些时候难免有态度不好的情况发生,最终问题得不到顺利的解决,而网站则不同,可以在相对安静的空间了解所面临的问题,那些和我们工作很密切的问题,我们尽量当场予以回复,稍微复杂的,可以通过分局领导协调各部门予以答复。而对一些涉及到法律领域的问题,我们则要花上更多的时间,请相关领域的法律专家来答复。”
&&&&对群众的每一条提问,龚海英都亲自审核信息来源,并在相关的政策法规上进行严格的把关,以确保回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此,她每天都工作十几个小时以上,还抽出时间跨行业学习,如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其他行业的业务知识,并邀请了社会科学院和全国高法的专家学者进行业务指导,使回复更加具有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龚海英对公安事业和网站所浸注的心血不胜枚举,她的名字已经成为了一份寄托――像雨后美丽的彩虹,像在家乡翘首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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