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到西藏林芝天气打工,寻求创业机会,不知道目前那边的工资待遇以及消费水平是怎样的?望各位大神帮忙!

&&&虽然文字有点多,但是很适合第一来西藏旅行的朋友!!其实,我刚来西藏的时候,也看过不下二百篇的贴子,呵呵,这篇不是看图看风景和看人的,是一篇实用贴。主要是希望可以帮助到初来西藏的朋友,谢谢大家,虽然不说有多好,但是,我把自己一年来知道东西的全会告诉大家的,你们的回复我每条都有看,有疑问的地方,我只要知道,都会回复大家的!!。&&&&&&想多传几张,再写两篇贴子,我的照片真的是超多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上传,都是好多说不行,我都快晕死了,图片改了又改还是不行,最后都失色了。不知道那位大侠可以告诉是为什么,怎样才能正确发表,以前都不会这样啊!!&&&&&&&&&&&&那下面就长话短说,给要来西藏或准备来西藏的大人儿童们一点个人的心得。后期会再发些各地区的图片和实用的攻略,希望可以帮大家玩好,吃好,还能省钞票。评论&&&&&&&&&&&&人家说来西藏的有三种人,一种是失恋的人,一种是困惑的人,还有一种是疯了的人。你是那种人?我想不管你是那种人,相信这一定是一次难忘的旅程。希望大家可以在这趟旅行中找到你想要的。文字中间,我都有插点图片,免得大家看的视觉疲劳,哈哈!!&&&&&&林芝桃花节:举行时间为一个月。大概三月十五号开始到四月,最晚不会超过四月底。可能也要看桃花开放的具体时间!!所以亲们要把握好时间,林芝人称小江南,从拉萨去林芝坐车需要一天,回来需要一天,所以去&@林芝&需要三至五天时间,具体看个人。四月底正式开始为旺季,包车费不等,总之去一趟林芝的花费需要在至少1千五以上,住宿一般为50-80或<font color="#0以上不等。&&&&&那木措:可一天,可两天,两天就是住一晚,早上起来看日出。提醒,那木措的住宿条件和吃的都不是很好,不要抱太大希望,可以带零食之类的,要看日出的朋友,一定要多带件厚衣服和围巾帽子防风的,因为很海拨5千多米是很冷的,风也很大,有的人去了那木措会有高反,头晕,想吐之类的情况,提前可以喝点红景天胶囊或是冲剂以防高反!加上车费门票和住宿,费用一般在五至六百不等。!!大部分人选择的是包车,因为比较方便,班车是不之接到那木措景区的!评论&评论&评论&&&0.天气,拉萨的阳光真的是很好,说实话选择冬天在这里常呆还是不错的,因为不冷.而且太阳能水都很热,你洗衣服,洗澡,做饭,水龙头开水处都是热的。这里几乎是不会下雨的,偶尔天气会有点阴,但很快又是艳阳高照的,刚来这里的人很容易干燥,所以要注意防晒保湿。如来要来的话也不要在冬天来拉萨,虽然春夏季来拉萨玩的人较多,但是冬天你来拉萨是感觉不到真正美丽的西藏的,因为冬天到处都是光秃秃的,没有花也没有绿色,拍照不够漂亮而且感觉荒凉的感觉。&&&&&&&1。美食,拉萨的餐厅很多,各种风味都有,各种美食。这些店大都比较集中的两条街是,德吉北路和巴尔库路上,有云南腊排,藏香鸡,板栗鸡,香辣蟹,四川味道,青菜园子,百岁鱼等好多,在拉萨这条路上的店味道和特色都是不错的,生意也很火。价格嘛当然是要比内地贵些,人数多会相对划算些,人均30-50可以吃的不错了。喜欢吃面的,在拉萨有好多家陕西面馆,还是很正宗的。喜欢吃馒头和饼的,在拉萨也有很多家专门卖馒头和饼的。总之,无论你是穷游还是奢华游,在拉萨是饿不死的。另外拉萨的尼泊尔印度餐也还不错,可以尝试,不贵。&&&&&&&2。小吃,其实拉萨真没什么小吃。八角街会有些什么炸土豆,还有凉粉,凉皮,青稞饼之类的,但对于我正宗的陕西人来说,真的不好吃,虽然很便宜,3-5元一份,但都是那种小碗装的。炸土豆还是可以的,2元一份炎季,最热闹的宇拓路要5块一份相对比2块的多些,不错,洒点盐和辣椒面非常好吃。&&&&&&3。八角街买东西,一定要讲价钱,手链耳环什么之类的,10元一样,或者15元2样。有些人讲价就只给人家5块钱,其实做生意的都不容易,当然八角街也有好东西或者老板不讲价的也都正常,几十块的上百元的都有,大家也不要太固执了,一定认为八角街的是5元10的东西,如果喜欢几十块买个也不算吃亏,必尽这些东西还是有特色的,内地一般也很少见,看各人喜欢了吧!!人家一天都在那风吹日晒的,别给人家砍的太低了,也让人家赚点。超市里的东西大部分是和内地相差不多的,所以没必要从内地带吃的过来。该有的都有,拉萨到处都是百益,买各种用品还是非常方便的。就是菜有些贵,水果也相对不便宜。&评论&&&&&&&4。说下住的吧,如果是短期玩个十来天,建议就不要找太偏僻的地方,青旅是不错的选择,布宫以上至八角街的方向,两边都有很多青旅,东措和平措都不错,多人间是45元。出行和约人都很方便,而且可以认识很多人。如果想再便宜一点的,北京路的两边往里面走,就是不在正道在小巷里面可能会有25-40的,但决对不可能再太低的了。还有仙足岛上面很多家庭旅馆,但是也都差不多,不要相信别人说的那上面还有几块钱十几块钱的,那根本不可能。还有一些在郊区的,有300-500一月的,可以在58或赶集网上有发资料电话咨询就可以了。但是郊区交通都不是很方便,就看个人了。不过,有些家庭客栈还是不错的,有二十至四十的价不等,如果待的时间长,家庭客栈住宿也便宜的话,可以省下不少钱。还有拉萨打的普遍都是10元,太远的地方会另外议价,反正最低是10元。这里打的都是拼车的,师傅在路上可以随便俭人,觉得自己走路还算是挺厉害的,但这里是拉萨是高原走太路是很容易累的,所以在这总是打的打的。一方便是因公交太难等,还是就是公交人多,藏民很多,票价到那都是1元,但不是那都能到的,公交是不报站的,你要问师博,或者记住下车上车的地方,而且刚来拉萨的人,公交站台一般你是看不懂的。呵呵,熟悉了就好。评论&评论&&&&5。特产,回家的话可以带点牛肉干呀奶酪之类的。其它的话就不建议多带了,因为家里人也可能吃不惯,西藏虽然产牦牛但牛肉和牛肉干之类的东西也不算便宜。青稞洒还是不错,但自我感觉还是家里的米酒还有黄酒好喝。还有喜欢喝纯牛奶的朋友,西藏产的纯牛奶还是不错的,四五十一箱大概是16瓶吧,还有一种西藏高原之宝的纯奶,要二十多块钱一盒,我买过一次,觉得没太大区别。酸奶也不错,至少比内地的好一些3-4元一盒,大部分超市都有买。如果打算回家买特产的,可以去开发区的奇圣算是一个工厂,我们一般都去那买,有藏族身份证的打5折,淡季的话应该就不用身份证。不过打5折算下来也不算太便宜,比拉萨牛肉干专买的便宜一些。不过我觉得还是不错的,因为品种比较多,打折下来的话,七八十元一斤的,最便宜的也要六十多。可以多买点,牛肉干不要买那种干的或者咖喱的不好吃。还有一点就是这个开发区奇圣的店里面,还有许多尼泊尔,印度等食品,还有藏刀,藏香之类的。不是不错的,但一定要打5折买才合算,要不真的划不来。&&&6。祭祀,想拜财神的话去扎基寺,有公交直到。门口有卖酥油和哈达的可以买,酥油2<font color="#一壶,哈达5元一个。这里是不需要门票的,寺里面有自己找换零钱的,因为进去每个神面前要放点钱以表心意,可以是一角的,神真的很多,所以要多准备一点。免得走着走着就没了。呵呵,还有拉萨其它的寺庙都是要门票的,每天中午都会有喇嘛送经。大昭寺后面八角街有个巷口可以进去上二楼祈福讨点酒或酥油,不需要门票。里面有喇嘛给你送经用水淋在你头,还有水给你手上然后喝下去,再去扫尘的为你去除霉气。但一般好象节日才会有活佛喇嘛,完了之后,随便给些钱以表心意。&&7。生意,最近有好多人问我拉萨生意好做不,其实吧,这个不好说。拉萨的钱好赚但也不好赚,这边开出租的确实比内地高一些,还有就是一些服务行业或销售行业,我见了许多各地的朋友都是来这边打工边游玩,因为这边公司企业并不是很多,所以短期的就只有服务行业,工资一般是左右加提成,有的地方供食宿。文员的工作也可以找的到,但你必须要懂点相差的电脑知识,工资大概在多左右。拉萨现在虽然各行业已经饱和了,但是如果想来投资做生意的话还得有许多不一亲的行业。其实不要瞧不起藏族人,现在大部分藏族人都很有钱。年轻人个个手上都是爱疯。戴金挂银的。比内地好多人有钱多了,购物还是很啥得花钱的,所以做生意这个难说,还是看做什么吧。评论&评论&&&&&8,怎么来拉萨,《飞机》,火车看个人了。但必须要说的一点是,拉萨的火车票很难买,其实是旺季和春节,回去的票基本是没有或买不到,有的也只是软件包卧票,但软卧票差不多和飞票一个价了。&&至于飞机,无疑是不用受那几十个小时罪的最好选择,有适当高反的朋友也可以选择飞机,从拉萨机场到拉萨市区其实是很方便的,有半个小时一班的大巴,票价是25元,车程需要1个小时左右。&建议提前在网上预订,因为到拉萨的机票是一天一个价,早预订会便宜很多。&&&&&&&&&&&《搭车》,这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在旺季的时候,其实女生搭车比男生好搭,最好是两人行这样较安全也方便照顾,如果是一男一女同行,在搭车的路上可以让女生出来拦车,但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不要穿的不伦不类和非常像个坏人的样子,因为必尽车主也要为自己的安全考虑,万一你是个路上抢劫的怎么办?呵呵,还有冬天就不建议搭车,因为不安全在高海拔地区都是封路的。还有如果你是在旺季来,走川藏线和滇藏线都有比较多的车过西藏来,如果去青海湖再至西藏,在青海湖的路其实也可以直接搭车到西藏的,具体也要看你的运气了。还有一点要说的是,其实搭车并不能省很多钱,如果路上花下来其实是和坐火车差不多的,但有一点要说的是,两条线的路上风景是非常美的,也可以给你一次不一样的经历。为什么说路上也要花钱,因为一般晚上都会找地方住还有路上停车吃饭,如果你遇到一个好的车主,他们会请你吃饭住店之类的,但也不一定每个车主都很好,装学生是最好的了,还有要让他们觉得你们是真的很穷,还有注意的是钱财不外露,在路上其实大部分车主都是不错的,但首先自己给人的感觉是要真诚,无论做什么事都要真诚,因为这是很可贵的,想要让别人对你放心并且信任你一定要做到这点。有很多好心的司机都会送你到你的目的地,如果相差不是很远。&&&&&&《火车》火车是穷游的一个不错选择,因为西藏是偏远地区,所以来回可能也要一千多,区体看你是从那里来,如果是广州出发,大概600上下,上海,北京可能差不多。这个是硬坐的价格,硬卧可能一千上下,这个大家可以去火车票预订网可以看到,还有在网上预订比较方便,最好也是提前预订。因为在旺季至拉萨的火车票是非常难买的,相信这个大家是知道的。其实如果想省钱的话,建议坐硬座,其实也没你想象的那么难和累,必尽如果是穷游话可以省钱嘛。四五十个小时其实过的还是挺快的,青海以后的风景其实还是不错的,想体会坐上火车去拉萨的感觉那就受点苦吧,一个旅程不仅只是去一个地方看看风景名胜,更重要的是理解并了解那里的风土人情和真实的当地生活方式以及信仰。&&&&火车站至市区。下了火车后有公交到市区,也可以打的,一般拼车需要20元。&评论&&&不要相信网上的传说,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9,酸奶,来了拉萨不吃酸奶怎么行呢,吃酸奶最好要吃纯手工的,我就是爱吃酸奶的娃啊,以前在内地一瓶500MI基本可以一口气唱完,拉萨的酸奶,我基本都吃的好多:&&&&《1:酸奶坊,在布宫附近,什么都不加的7元,加冰淇淋或水果之类的12元,是出了名的酸,本人觉得吃一次就够了因为有些人不太喜欢太酸的酸奶!!&&《&&2:北京路拉萨百货就是里面有个百益超市的那里,有个老阿姨摆摊卖的酸奶,是她自己做的,觉得不是很干净味道一般包装简陋,而且她这个人很怪对谁都感觉你欠她钱似的,不太好说话!!&&&&&&&&《&&3:有个男孩子卖酸奶的,熟悉的人都称他酸奶哥,去年好象在东措或平措门口推车卖的,今年好象在宇拓路有个摊拉叫拉萨酸奶哥,现在他每天也会在平措门口,一味酸奶。真的是纯手工,可以放心的吃,因为干净味道也非常好!运气好的话每天下午会在平措门口碰到他!&&《4:巴扎酸奶,这个其实就是一个工厂做的,拉萨百货门口她也在卖,只不过是换了包装而已,很多商店也有这种酸奶,觉得一般,味道很淡,没什么奶味!呵呵,关于酸奶写的太多了,谁让我是爱酸奶的姑娘呢!《5:其它那咱饭店什么里面的酸奶不推荐吃,因为太贵,而且也不是自己手工做的!!<font color="#,酸奶蛋糕,在拉萨被传说的酸奶蛋糕,具我所知,酸奶蛋糕这几个地方有,一个是雪域,在八角街广场门口的那条街的光明茶馆旁边。15元一份,份量还行。还有是玛吉阿米,在八角街上的黄房子的二楼,相信大家都知道。28元一份,份量很小。另一个地方是邦达仓大院,这个地方不是很好找,在八角街上会有标示,不知道就问一个下。前两个地方的我都吃过,说实在的如果实在想吃的话,就去雪域买,味道和份量价格都比其实地方好吃,但说实在这东西吃一次就行了,真心的觉得没网上传的那么好吃。&&&11,光明茶馆,这里只有甜茶,没有酥油茶,吃的有藏面,价格不贵,就是看你能吃的习惯不。反正我是吃不了,甜茶是6角一杯,进去,自己拿杯子,找位子坐下,拿零钱放桌上,会有人来帮你倒的。还有要说的是,光明的甜茶真的挺好喝的,我是觉得比任何一家茶馆的甜茶都好喝,但关键的是,人真的不是一般的多,大部分都是藏民,雪域旁边的光明茶馆里面很大,位子也很多,可能不能找个位子就看你的运气了,反正我是去了好几次都没坐的又出来了。&&&&&&&&12,玛吉阿米,这个大名谁都听过,在八角街上,很容易找,在二楼。但是如果要去,建议不要在白天去,因为它的空间真的不是很大,只有几张桌子,喜欢安静的最好在晚上去,如果是旺季白天顾忌都没坐的,想去就晚上去吧,可以多坐会,看看苍央嘉措的故事可以写点东西。安静的坐会还是不错的,再说说它的价格吧,酸奶蛋糕真的不是一般的贵,建议来这就不要点那个,吃的还是不错的,价格跟内地的西餐厅价格差不多,咖喱饭之类是22-40不等,还有面和饮料咖啡之类的,总之寻求味道就不要来这里了,但如果来拉萨还是来这里坐坐,看看它跟传说中的有什么不同,晚上来吧,因为苍央嘉措他一般也是晚上来,呵呵。。。&&&&&&&&13,雪域餐厅,这个在拉萨也是很出名的,真心的觉得还是不错,价格不便宜,环境不错,空间也挺大的,里面的吃的也挺精美,味道算是不错。本人在此申明,不是这里的托,我发誓,对着佛祖他老人家发誓。&&&&&14,冲赛康,为什么把这个也列入了,其实是帮你省钱,然后你可以逛一下拉萨人的消费的地方和他们的购物方式,在八角街广场路口往东措方向走很好找,坐公车可以直接到,到八角街也是坐到这个站下,冲赛康是卖东西和批发东西的地方,由三层楼组成,吃的,喝的,零食,日用品,衣服,任何东西都可以买到,比外面的便宜,但也要讲钱的,买名牌就不用来这了,如果你常待的话可以来这买,一次性都可以买到,可以省下不少钱。评论&&&&&&15。酥油茶,其实这个东西很少有人喝的习惯,但是我有个朋友就特爱喝这个,其实酥油茶可以有将火和增强免疫力搞感冒和高原的效果都有,我也喝不太习惯,最多只能喝两杯,而且喝完之后必须在吃其它东西要就会恶心的,价格在8-10一壶,一般没有小壶的,因为酥油茶是现做,需要等。甜茶随时都有,有小壶的,3-4元,大壶7-9元,各地方各茶馆价格不等。&&&&&16.&藏包藏餐,&2-3元一个,或是4-8元一份。真心的觉得吃不习惯,因为我是汉人,青稞不是一般人能吃的习惯的,而且里面是牛肉。个人觉得大部分人吃不习惯。在拉萨有很多藏餐厅,个人觉得来了可以尝试,偶尔吃一顿可以,天天吃你会疯的。大部分一般店会有,凉粉,凉皮,凉面,炸土豆这些小吃,便宜实惠,填包肚子决对可以的,10元吃不完,而且可以吃的很饱了。&&&&17,德克士,拉萨到处都是分店,这里是没有麦当劳,肯德基的。德克士的生意一般都非常好,谁让这是拉萨呢,味道真的一般,吃过几次,薯条和汉堡不还有奶茶不错,其实的一般,还是觉得肯德基好点吧,不过,在拉萨这算是不错了。价格适中,比内地贵不了多少钱。&&&18,咖啡厅西餐,拉萨的咖啡厅着实的很多,价格自然就不用说了,牛排什么的建议你还是忍着回内地吃吧,价格贵不说且不好吃,总之,拉萨一切有的都有,只是价格和味道问题。&&&&&&&19,青稞,我一直爱吃粗粮的人,但是这个青稞真的不是那吃的习惯,有青稞饼,青稞面,吃的习惯的可以尝试,很便宜。但是青稞真的不错,营养价值还有保健对身体不错的,人家说西藏人长寿,是因为吃青稞。&&&&20,青稞酒,拉萨一般都是罐装的,5-6元瓶,没什么度数,味道有点像黄酒或米酒之类的。喜欢的可以尝一下,也是不错的选择。评论&评论&评论评论&&&21。门票。拉萨布宫旺季是200,需要前一天预订,淡季现在是100,有学生证半价,50元。拉萨差不多寺庙都需要门票,如果想去的话,拉萨市区建议去,色拉寺,哲蚌寺,大昭寺。&23。出游,可以选择包车,也可以在拉萨选择旅行社的跟团,一天游,二天游等,去的景点和时间可以自行选择,也可以自己出行,有班车可以到山南,林芝等各地区,但班车不一般到之接到景点。<font color="#。包车,这里简介说明,如果同行几个人,一般都是包那种越野车,价格一般都是在300-600不等,因为淡旺季的原因。拉萨至灵芝需6-8小时,所以需要两天,景点加门票加食宿加车费等共需左右,我说的是最低标准到最高,那木措,山南,羊湖之类的,一天便可返回拉萨。如果是阿里等其它的地方,时间就不具体了。还是看你怎么玩吧。<font color="#。费用,来西藏玩不像其它地方,几百,一千多可以搞定。但也不像其他人说的那样,需要四五千才能来西藏,也不要相信那些说几百元来西藏的人,为什么这样说呢,是有原因的,如果你真的来几百元来西藏倒也不是不可以,但来拉萨后几百块的车费除后你就那里都去不了,可能吃饭也是个问题。除非你有亲友在拉萨,可以供你吃住。还有两种情况是,你可以找到在这里做义工的,或找个包吃住的地方来打工,我个人觉得不要做义工,如果你真的没有钱做义工只包吃住还是没有钱,那你来拉萨干嘛呢,就来这看看再回去也没意思。可以找个工作先赚点,再去其它的地方。上面有说拉萨工资的事情。<font color="#。身份证,这个是必须的东西,如果在拉萨常待还需力暂住证,办电话卡,一定是需要本人身份证才可以办理,不像内地随便买张卡就可以用。去大昭寺要检查身份证,还有去各地区都需要,就去个山南在路上都要检查好几次。所以身份证真的很重要。<font color="#。安全,拉萨拉萨绝对是安全的,到处都是警务室。晚上出行也很安全,所以就放心的来吧。<font color="#。乞讨,很多吃饭地方,你坐在那总会有人来乞讨的,小孩或老人或是妇女带着孩子。有的话就给点零钱,无论多少,实在没有,就告诉他们你没有零钱,他们也不会硬问你要的。<font color="#。拍照,其实很多人说拍人会问你要钱,其实这种情况真的比较少见,至少大昭寺广场就没有。如果你真的要拍藏族人,一定要有礼貌一点,不要直接对着人家拍,这样很不礼貌,人少的地方,可以说给他们拍张照片,他们一般也不太对拒绝的。总之,你想拍到好片子,一定要懂得快速和到准角度。还是那句话,不要太不讲礼貌,藏族人还是很热情的。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font color="#.出境。在西藏出境,其实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护照是必段要带的,如果去尼泊尔,在拉萨办签证一般都可以力到,15天,175左右,30天,300多左右。如果是穷游的话,这是一条经典的路线,可以省下不少银子,从尼泊尔至印度再至其它地方,比从内地去简单许多。但尼泊尔办去印度的签证,不是太好办,具体也要看运气了。&<font color="#。旺季。来说一下旺季吧,旺季是春季和夏季,真正的5-9月人是非常多的,大批大批的人涌进西藏,但是这个大家也不要太担心,因为虽然很多人,但有很多人都是去各地区或出境的,所以拉萨还算是可以,不像是丽江旺季的人那么多。如果是旺季来,一定要提前订好住处,如果行李不多的话,可以来后慢慢找,行李多最好要提前订好住处。其实9月以后来,还是不错了,因为树叶大部分还没有落,有秋天的感觉,拍照出来还是非常美的。但是如果十一二月份,就没什么好风景了。&<font color="#。淡季。冬天算是淡季和刚开春的时候,但也有来拉萨的。如果是第一次来,还是不要冬天来,虽然人很少,但是没什么看头,就是不冷,太阳很大,天很蓝。&&<font color="#。高反。请大家不要太担心高反这个问题,不用太紧张。在来西藏的前一周,可以服用红景天,或备上凤油精,头晕头痛可以擦一点。来拉萨后,不要有太多运动,随便走走是可以的。我刚来一累或上点楼梯就喘不过气,如果有心脏或呼吸系统不好的,可以买点氧气吸一下。&&<font color="#。衣服。建议呆上十来天的,可以带两套衣服,一件厚一件薄。还可以带一套好看的适合拍照的衣服,必尽来一次不容易,拍几张美美的照片回去,拍照人像加风景,服装是很重要的。衣服够穿的,建议不要在拉萨买衣服,冲锋衣可以在这买。说实在的拉萨的衣服真的很难看,而且又不便宜。专卖店也不是很多,款式和样式都不敢恭维。所以还是回内地买衣服吧。&&<font color="#。景点。具体可以按自己有多少天时间来按排,拉萨可以呆在二至三天,山南最多一至两天,林芝三至四五天都可以,那木措一至两天,想看日出的可以住上一天。墨脱或阿里日喀则等地,三到至五不等。看个人时间是否充足了。&<font color="#。搭伴。去各地区最好能几人相伴,吃饭和住宿可以节省些钱,还有一方面是还可以有个人帮你拍照,一路也有个伴。拼车或找人,都可以去东措那里看消息或发消息,写上时间和去的地点留下号码等,便于工作可以了。那里有很多消息可以去看看,拼人,拼车。结伴。评论&&&&&这首歌,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泊岸》词是:仓央嘉措&写的哦,后面的那个人不认识,百慕三石。桑吉平措唱的歌也很好听,大家听着是不是很有感觉呢!!呵呵。。歌手:桑吉平措歌曲:泊岸&《泊岸&桑吉平措》泊岸作词:仓央嘉措、百慕三石作曲:百慕三石、桑吉平措演唱:桑吉平措我终于明白世间有一种思绪无法用言语形容粗狂而忧伤。月光下的高原,淡淡痴痴的笑,笑那浮华落尽月色如洗。啊咿呀&思念啊咿呀&无眠啊咿呀&还有你&在心间啊咿呀&再见啊咿呀&无言啊咿呀&还有我&在身边我终于明白遥远的忧伤穿过千山万水吹不散的背影。清晨前的冰霜,融不化心头的温热你静守在月下寂静欢喜啊咿呀&思念啊咿呀&无眠啊咿呀&还有你&在心间啊咿呀&再见啊咿呀&无言啊咿呀&还有我&在身边啊咿呀&思念啊咿呀&无眠啊咿呀&还有你&在心间啊咿呀&再见啊咿呀&无言啊咿呀&还有我&在身边啊咿呀&还有我&在身边&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评论&
西藏,我还是喜欢淡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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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一、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若干规定(藏政办发【号】)………………………………………………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藏政发〔2011〕14号…………………………& &三、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意见(藏政发〔2011〕28号)………………………四、西藏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意见(藏党发〔2011〕19号)…………五、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51号)……六、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藏国税发〔号)………………………………..七、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藏财税〔2014〕5号)……八、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资源税征收方式的通知(藏政发〔号)………………………九、林芝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林芝地区扶持重点民营企业加快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林行发【2015】30号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若干规定藏政发[号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若干规定》已经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若干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西藏自治区对外开放水平,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引进先进管理理念和技术,着力推动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政策,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鼓励国内外各类投资者来西藏自治区投资兴业。第三条& 投资者在自治区投资的领域和行业,除国家、自治区明令禁止、限制类或列入国务院清理整顿范围的淘汰类产业外,其他领域和行业实行全面放开政策。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外各类投资者在自治区境内(含格尔木藏青工业园)投资兴办企业和其他项目,并在自治区境内设有生产、经营实体的各类企业(以下简称投资者)。第二章& 投资产业导向第五条& 西藏自治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在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重点支持以下产业发展:(一)鼓励投资者以多种形式投资特色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发展规模养殖业、木本油料种植业、林果业和青稞、牦牛、藏系绵羊、藏猪、藏鸡、林下资源等优势农牧林产品的深加工和开发建设。(二)鼓励投资者以多种形式投资清洁可再生能源、旅游业、文化产业、天然饮用水及绿色食(饮)品业、藏医药业、民族手工业、建筑建材业、节能环保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矿产业等开发经营。(三)鼓励投资者以多种形式参与交通、能源、水利、通信、城市(城镇)公共设施等开发建设。鼓励全面参与服务业,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多式联运等。鼓励发展经纪代理和中介服务、技术服务、现代服务。(四)鼓励投资者以多种形式投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五)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设立行业性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六)鼓励投资者以多种形式与自治区科研、教学机构合资、合作,进行科研开发和设立研发中心。第三章& 投资经营方式第六条& 投资者可采取下列投资经营方式:(一)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二)参与自治区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包括租赁、收购、托管、兼并及参股、控股或组建集团)。(三)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合作和技术承包。(四)开展补偿贸易和加工贸易。(五)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第四章& 优惠政策第七条& 财政优惠政策。(一)在西藏自治区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可享受我区财政扶持政策。(二)在西藏自治区境内依法设立并加入各级工商业联合会2年以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享受我区财政扶持政策。(三) 各类企业每招用1名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西藏自治区应届高校毕业生,并同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财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一定数额的奖励资金。用人 单位与毕业生签订2年合同或协议的给予5000元奖励资金;签订3年合同或协议的给予12000元奖励资金;签订5年以上合同或协议的给予20000元奖 励资金。(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招用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并与之签订一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协议,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一定比例提供代费券,用于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签订5年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给予50%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时予以抵扣。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五)对直接增加农牧民收入的扶贫性龙头企业、从事社会事业项目的企业,以发放扶贫贴息贷款方式予以支持。对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实施的重点文化发展项目给予贷款贴息。第八条 税收优惠政策(一)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二)自日起至日止,暂免征收我区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三)投资者从事下列涉农项目的,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从事特色优势农林牧渔产品生产、加工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2.投资生产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纪念品及生产生活用品的企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该项目企业所得税5年。对其中属于手工制作的民族产品、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四)投资者从事下列社会事业和扶贫就业项目,可按规定给予以下免税优惠:1.在县以下城镇(不含县城)和农牧区从事医疗卫生事业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2.对兴办各类学校、幼儿园、实用技能培训班以及文艺演出团体、体育比赛承办单位、文博展览承办机构和电影放映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3.福利院、养老院、陵园、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博物馆、宗教活动场所等从事与其主业有关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宗教活动场所取得的门票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4.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5.吸纳我区农牧民、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超过企业雇用职工总数50%以上的小型微利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五)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以下免税优惠:1.投资太阳能、风能、沼气等绿色新能源建设并经营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7年。&2.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水处理和垃圾回收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8年。&3.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6年。4.除上述项目外,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要求的其他绿色产业或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5.上述绿色产业和环保项目的具体免税目录由财政厅、国税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6. 经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且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的,自被认定之日起,可免征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不到国家规定比例的,仅对该产 品进行免税。对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复审批准的当年开始,可申请在有效期内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7.从事新型建筑材料生产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六) 对从事新型药品研究、开发和生产,传统藏药的剂型改良、配方革新和规模化生产,中药材和藏药材种植、养殖、经营,并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符合《中 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要求的企业,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该项目企业所得税6年。(七)城市(城镇)和自治区外的纳税人到农牧区直接为群众的农牧业生产提供科学技术等有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八)以上各条所称各项企业所得税免税额均指属于我区地方分享的部分,应上缴中央的部分仍照章纳税。(九) 税收优惠政策遵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发〔2014〕51号)及《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西藏自 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藏国税发〔号)执行。第九条 金融优惠政策(一)凡符合国家、西藏自治区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金融机应积极予以信贷支持。(二)投资者在西藏自治区金融机构获得的人民币贷款,均享受中央赋予西藏的优惠贷款利率政策。即人民币贷款利率统一执行全国各类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贷款利率政策。(三)投资者参加商业保险,享受自治区低费率的优惠政策。(四)对符合我区旅游业、藏医药业、高原特色生物产业和绿色食(饮)品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和民族手工业、优势矿产业、建筑建材业六大重点支柱产业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项目,加大多种形式的融资授信支持。第十条& 对外贸易优惠政策。(一) 在西藏自治区工商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可向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从事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申请。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 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外贸经营资格备案,鼓励企业开展对外贸易。(二)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获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企业,经营农产品出口业务的企业,可减免检验检疫费。(三)支持有利于促进我区外经贸发展的外贸项目,可通过申请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解决。&(四)获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企业,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可申请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等各项贸易促进政策。符合西藏自治区自用物资关税返还政策的进口物资,可享关税返还政策。第十一条 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一)自治区对生产经营中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从简从轻,收费规定标准有幅度的,以低限为基准收费。免收所有市场主体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费用,实行“零注册”。(二)经国家、自治区批准执行的收费项目目录应向社会公布,投资者有权拒绝目录以外的收费,有权拒绝乱摊派、乱罚款、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有权拒绝除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组织以外单位的检查。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优惠政策。(一) 建设项目依法有偿使用国有土地。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投资者应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取得,其他建设用 地且只有一个用地意向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在缴纳全部出让金后,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二)依照国家规定,从事基础设施或公益性建设等项目使用国有土地,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划拨。(三) 使用国有戈壁荒滩建设产业聚集园区、引进产业项目的,符合划拨供地目录的,采取划拨用地方式供地;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 业、林业、畜牧业或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集体所有戈壁荒滩建设产业聚集园区、引进产业项目的,采取先征后返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期均为50年。上述用地不流转、不改变用地性质。(四)允许农村集体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前提下,利用村镇建设用地,采取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参与项目开发。第十三条 户籍优惠政策(一)在自治区投资10万元以上者,凭有关部门投资证明,本人与配偶、子女及合作伙伴为农业户口的,可办理西藏自治区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本人与配偶、子女及合作伙伴为非农业户口的,根据个人意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二)外省、区、市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被各类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本人户口迁移手续或解决本人非农业常住户口。如本人有配偶、子女的,凭本人户口迁移手续,办理配偶及子女的非农业常住户口。(三) 各类企事业单位聘任的区内外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凭聘用单位证明,本人或配偶、子女为农业户口的,可办理西藏自治区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 本人、配偶及子女为非农业户口的,可根据个人意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其中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另外可解决2名非直系亲属的城镇非农业 户口。(四)凡在西藏自治区城市(城镇)购买商品房或自建合法产权房,但户口在异地的,只要居住房屋手续完备并有稳定生活来源的,购(建)房者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在该城市(城镇)落户。(五)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对经批准在城市(城镇)落户的人员,不收取城市增容费或类似增容费的费用。第十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优惠政策(一)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简化住所登记手续。(二)削减前置行政审批。对国家规定明确取消行政审批的项目、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事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项目实行“先照后证”,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对下放至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三)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工商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依法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企业依法公示其在生产经营 活动中形成的信息以及受到政府部门处罚的信息,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建立规范统一的市场规则和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四) 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有3个以上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达到1000万元,可申请设立企业集团。凡从事农牧业、文 化旅游业的龙头企业,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放宽到有2个以上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达到1000万元,可申请设立企业集团。(五)支持投资者以知识产权、股权、债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企业。第十五条 矿产资源开发优惠政策(一)鼓励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大型企业,在自治区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二)在自治区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除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外,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申请批准方式取得。探矿人、采矿人可以采取出售、作价出资、合作勘查(开采)、上市等方式依法转让探矿 权、采矿权。(三)投资开采矿产资源的,允许将下列费用计入递延资产,在开采阶段分期摊销。1.用于探明可供开采矿床的地质勘查费。2.以出让方式取得矿业权缴纳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第十六条& 对投资总额或固定资产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各类企业实行“一事一议”,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第十七条& 其他优惠政策。(一)投资者及企业职工子女上学享受就近就地入学的与西藏自治区城镇居民同等待遇。(二)投资者和企业职工可以自愿参加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享受同等政策待遇。(三)对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的企业家提供参政议政的平台。&第五章& 投资服务&第十八条& 自治区对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核准和备案手续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分别由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第十九条& 各级行政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明确承诺办事的服务标准和时限。(一)自治区招商引资局为投资企业和重点投资项目提供全程服务,主动跟踪,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解决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政策性问题和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二)投资者要求各级行政部门解决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办理。不予办理或不能及时办理的,应书面说明有关情况。第二十条&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查处对投资者造成损害的违纪违法行为。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自治区招商引资局作为全区招商引资协调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各业务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第二十二条& 由招商引资局发布的招商引资项目,招商引资部门负责为投资企业办理相关手续,5日内办结核准(备案)手续。对于核准(备案)超过工作时限的,投资者向招商引资局提出申请,由招商引资局协商、督促各职能部门解决。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公布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同时废止。第二十五条& 自治区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实施后,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优于本规定的从其规定。减免税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适用其中一项政策执行,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藏政发〔2011〕14号    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对设在我区的各类企业(含西藏驻区外企业),在2011年至2020年期间,继续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意见藏政发〔2011〕28号    为了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完善合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规范发展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精神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意义产业转移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客观规律,是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形成合理产业分工体系的有效途径,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 求。当前,国际国内产业分工深刻调整,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步伐加快。中西部地区发挥资源丰富、要素成本低、市场潜力大的优势,积极承接 国内外产业转移,不仅有利于加速中西部地区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而且有利于推动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在全国范围内优化产业分 工格局。主动承接产业转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实施充分开放合作的重要举措,是我区实现加快发展的最佳路径,是促进我区产业优化升级、增强区 域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实现“加快发展、科学发展、更好更快更大发展”的重要途径。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已成为后发 展地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助推器。二、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央第五次西藏 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结合自治区“十二五”规划思路,实施充分开放合作,创新体制机制,营造竞争优势。以加强基础设施 建设、承接载体与平台建设、政策与政务环境建设为主要推动方式,着力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产业集中布局,提升配套服务水平;着力在承接中发展,提高自主创新 能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着力加强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着力引导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促进产业和人口聚集,加快城镇化步伐; 着力深化区域合作,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实现区域良性互动,逐步形成分工合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增强我区自我发展能力。(二)基本原则1、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推动相结合。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政府负责政策引导、环境营造、平台搭建、信息服务,充分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2、坚持承接产业转移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加强节约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工作,把承接产业转移企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 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其他优势产业,注重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严格产业准入,杜绝承接淘汰产能和高 耗能、高排放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向我区转移,防止污染转移,做到承接产业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不浪费资源、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3、坚持发挥优势与互利共嬴相结合。遵循产业价值链和产业聚集的客观规律,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引进先进技术,改造升级现有产业,实现承接产业转移与推动产业升级同步,着力培育西藏本土企业,尽快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推动我区加快发展。4、坚持产业承接与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优化相结合。促进我区与发达地区之间以及区内各经济区域之间产业的有效对接,实现输出方与承接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5、坚持承接产业转移与促进就业相结合。从我区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充分发挥其吸纳就业的作用,引导、鼓励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务工、创业,实现由输出劳务向输出产品转化。三、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为进一步改善我区投资环境,实现我区有序和科学承接转移产业,在财税、金融、投资、土地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财税促进政策。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激励机制建设、西部鼓励类重大产业转移项目的扶持力度,全面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 谈会和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区域性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设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实行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对国家 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以及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 按规定免征关税;对符合其他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货物,按规定办理进口减免税和海关审批手续,依法接受海关监管。对转移企业从事水利、交通、能源、城市 (镇)公共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投资建设经营、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7 年,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项目除外。投资新能源建设经营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6年,企业承 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项目除外。从事新型建筑材料生产的,自开业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免征的企业所得税仅指我区的40%部分;对上缴 中央的60%部分,根据预算级次,由财政部门按企业实际上缴的税额全额返还)。新型建筑材料必须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认定并 符合国家制定的《新型建材及制品发展导向目录》。转移企业所的税税收,享受《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藏政发〔2008〕33号)规定的优惠政策。---金融促进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转移企业提供开户、结算、融资等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企业需求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及时满足企 业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积极扶持地方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强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担保服务工作。对于转移产业中重点支持的产业和行业,银行 业金融机构要调配好信贷资金,在信贷支持上优先安排,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并根据企业正常生产周期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改进对企业 的资信评估管理;通过信贷资金的大力支持,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优势企业兼并重组落后企业、困难企业,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推动关联 产业、上下游企业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与资源配置效率。指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转移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支持有实力的转移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 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允许转移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和资产证券化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转移企业运用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工具。政策性金融机构运 用政策性资金支持鼓励类产业转移企业发展。保险机构做好转移企业的保险服务工作。---产业与投资促进政策。待《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0年本)》和国家正在制定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出台后,结合我区实际,制 定我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与备案管理办法,强化对产业转移的引导和支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以及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产 业转移项目,根据权限优先予以核准或备案。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国家高技术或特色产业基地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根据产业发展和自主创业的需 要,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中属鼓励类、允许类总投资3亿美元和限制类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由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注册资本3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性公司和资本总额3亿美元以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 业、外商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及其变更事项,由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服务业领域中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商务部审批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 及其变更事项,由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土地促进政策。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产业转移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工业 用地出让金最低标准执行,优先用地预审,简化用地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项目及时落地、按期投产。对利用荒地开发建设产业转移园区、引进产业项目 的,适当减免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适当降低承接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环境保护促进政策。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对国家鼓励类及符合节能见排、总量控制、清洁生产、生态功能区划的项目,优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手续。鼓励低污染、低耗能、生态破坏小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产业转移项目,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与方法,对生产过程中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 或者循环使用。禁止“15小”、“新5小”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以及“两高一低”产业向我区转移。---商贸促进政策。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个体工商业,鼓励内地经营者到西藏从事对内对外贸易,兴办实业。对符合条件的转移企业,进行对外贸易经营资 格备案,鼓励企业发展对外贸易,扩大自产产品出口。积极探索新的办法,创造新的优势,鼓励东部沿海地区各类投资主体来藏兴办产业园区,通过政策扶持和生产 要素倾斜配置,鼓励以专业产业园区(集中区)的形式承接产业链或产业集群整体转移,加快形成具有西藏特色的产业链配套体系。---科教文化促进政策。鼓励中东部地区(或区外地区)转让先进技术,大力发展跨区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我区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科技产业园 区的建设,加大对产业园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运用以及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支持力度,提高集成创新和再创新能力。鼓励东部地区高校、科研机构、企 业与我区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在我区建立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支持我区高等院校提升人才培养与创新服务能力,结合产业转移重点办好 特色专业。推动我区文化产业振兴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四、我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创造和利用我区产业基础和资源等优势,做好劳动密集型产业、高型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特色农牧业、农畜产品精深 加工业和食(饮)品制造业、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与加工业、加工贸易的产业转移承接,着重承接我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着力引进对产业聚集和开放型经 济贡献大的骨干企业和加工贸易、服务外包项目。同时,积极承接周边省(市)的产品扩散和产业转移。(一)科学规划布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厅、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环境保护厅等部门抓紧开展我区承接产 业转移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在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全区产业布局和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资源 环境承载能力,按照城乡统筹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确定承接产业转移的合理分工,建立协同机制和防止淘汰类产业转移入藏的 工作机制,推动生产要素跨行政区划自由流动,实现产业在区域间的优化布局和产业聚集。各地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区位、资源、产业和综合成本优势,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引导政策、激励政策和保障政策,建立主动抓产业承接的长效机制,选 准产业的承接点,注重承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灵活性。拉萨市及拉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可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产业和区位优势,重点承接高新技术产业、现 代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工贸易、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食(饮)品制造业,发展总部经济,率先建成我区承接产业转移和科技创新的示范基地。青藏铁路沿 线、藏中和藏东“三江”流域地区可承接能源矿产资源产业转移,优先布局资源开发项目,形成藏中、藏东地区有色金属及骆铁矿产业基地和藏西盐湖资源开发基 地。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企业准入条件,合理、有序推进西藏铜矿、铅锌矿、铬铁矿、盐湖锂硼镁等矿产资源开发。同时通过引进转移企业的先 进技术,大力开发和应用太阳能、风能和地热清洁能源。开展特色优势资源深加工工业园区论证工作,在青海省格尔木市建成特色优势资源深加工工业园区,对西藏 特色优势矿产品进行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各地可根据自身条件,积极承接转移企业和引进转移企业的先进技术,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食 (饮)品制造业。(二)壮大承接载体。要对现有园区进行准确的功能定位,加强标准厂房建设,加强园区交通、通信、供水、供气、供电、防灾减灾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园区 综合配套能力,积极为承接产业转移修好“跑道”、造好“载体”。同时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园区,大力推进园区整合发展,避免盲目圈地布点和重复建设,防 止一哄而起。承接产业转移要与发展园区经济相结合,以全区各类园区为主要承接载体,突出产业特色,科学合理规划,加快配套建设,推进优势产业、优势企业、 优势资源和要素保障向园区集聚,促进产业集约发展。(三)搭建承接平台。加快推进我区与东中部地区商品市场准入互认、区域名牌合作互认、著名商标共享、质量技术标准一体化,共建共享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 和技术服务市场。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网络信息平台,实现各地、各部门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信息充分共享、情况快速反馈、问题协同处理。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 模式,塑造西藏充分开放合作新形象。充分利用国内外主流媒体的宣传渠道,加大对西藏新形象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西藏产业特色、环境特色和要素特色。(四)改善承接条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人才开发和就业保障,对转移企业员 工实现培训全免费,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对产业转移企业,要在员工招聘、职工技能培训、参加社会保障机制,积极为高层次人才搭建 创新创业平台。推动人才合理流动,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吸引东部沿海地区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根据本人意愿在藏落户,并在子女入学、就业、就医、社保等方面提 供便利。(五)完善促进体系。建立以政府信用为核心的社会信用体系,保障政策措施的可持续性,摒弃重招商轻管理的现象。加强法制环境建设,保障产业转移企业的合法 权益。加大整顿市场秩序力度,积极协调企业投诉,为产业转移企业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速度。全 面推行政务公开,要严格按照政企分开、企事分开的原则,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和服务承诺制,完善“一站式 服务”、“病联审批”、“联合审批”等审批服务方式,提高政府服务效能。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民间投资 的领域和范围。发展和完善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六)建立激励机制。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奖励在承接产业转移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部门、园区、企业和社会引资人,支持重大产业项目的引进、重要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形成。---地(市)和园区激励。对产业特色突出、承接产业转移成效明显的园区,由自治区给予园区建设引导资金支持,优先安排园区土地、能源和稀缺资源配置,并由自治区根据园区项目建设进度,以贴息、专项资金补助等方式予以扶持,优先保障要素配置。---产业链及产业集群形成激励。对形成完整产业链、较强产业配套能力和明显产业集聚效应的地区,优先纳入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在重大项目推荐和配套项目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对推动形成产业链的关键企业或产业集群的核心企业,可由承接地政府给予奖励或补助。---产业创新激励。鼓励转移企业与我区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相结合,创办产业创新基地。对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文件,在创型企业建设、自主创 型产品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和采购、产学研融合机制建立、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生产要素配置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投资及引资奖励。对鼓励类产业转移企业,在达到相应投资强度和投资进度前提下,承接地政府可根据实际到位投资额情况给予奖励或补助;对高新技术产 业项目和以商招商的龙头企业,奖励标准可适当提高。鼓励市场化投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及社会引资人引进产业转移项目(外商投资比例超过20%的企业视同为 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引进项目的类型和到位资金额,承接地政府作为委托方可给予适当奖励。---部门激励及干部奖惩。鼓励政府投资促进部门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实行更为灵活的用人管理机制,把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情况做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 提拔使用、表彰的重要依据。对绩效突出的干部按规定程序给予表彰;对损害承接环境的人员予以问责。对在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优先推荐其 参加全区劳模评选。(七)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区 承接产业转移事宜,主要研究制定和督促落实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举措,按照国发[2010]28号文件要求制定我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具体实施方案和促进政策细 则,加强承接产业转移规划引导,制定我区产业转移承接区域布局规划指导意见,出台承接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完善各项配套措施,以优惠的条件和优良的服务吸引 更多的企业到我区投资兴业,有序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同时建立重大招商项目协调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防止过度竞争和恶性竞争。全区各 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同意思想,提高认识,把推进承接产业转移摆到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建立相应的领带机制,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 重大产业转移承接项目和重大投资促进活动中签约的重点项目,要坚持部门督办责任制、跟踪落实责任制,实行“签约-落地-投产-达效”全程跟踪和服务,督 促、指导产业承接地政府和只能部门对承接项目加强服务、协调纠纷、解决困难。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意见藏党发〔2011〕19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1、重大意义。改革开发以来,我区非公有制经济有了长足发展,已成为全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招商引 资的主要领域、繁荣城乡市场的主导力量、改革开放的推动力量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坚力量,在繁荣城乡经济、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等 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与兄弟省区市特别是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起步较晚,总量不大、实力不强、区域发展不平衡、投融资渠道不通畅、管理模式落后、生产经 营粗放、自主创新不够、发展后劲不足、高素质人才匮乏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指出,要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各级各部门要 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努力提升服务、优化环境、消除障碍、激发动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式发展。2、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 精神,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坚持政治上放心、思想上放开、政策上放宽、发展上放胆、工作上放手,努力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开放环境、法治环境、政 策环境和社会环境,切实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提升一产、壮大二产、做强三产”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路子,加强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经济队伍建设,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在新的起点上实现跨越式发展。3、目标任务。非公有制经济规模进一步壮大,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吸纳社会就业能力明显增强,构建和谐社会作用明显增强。到 2015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到15万户,骨干企业达到100个,吸纳社会就业人员超过50万人,非公有制经济总量超过460亿元。到2020 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到22万户,骨干企业达到160个,吸纳社会就业人员超过80万人,非公有制经济总量超过920亿元。二、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条件4、放宽投资领域、组织形式及经营方式。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在经营领域和市场准入上实行“一视同仁”和“公平准入”政策,凡允许国有和外资企业进入的 投资领域,一律对非公有制经济开放。非公有制经济有权依法自主选择其组织形式、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非公有制经济申请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 有列入的经营项目,按照“非禁即许,非限即准,宽进严管,强化服务”的原则,积极予以支持。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以投资、入股、参股、合作等形式发展我 区特色优势产业、特色农牧业、藏医药业、高新技术产业、环保产业、旅游业、信息网络、现代服务业和对外贸易,参与能源、交通、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 参与投资兴办文化及其产业;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在农牧区从事物流、农畜产品深加工行业,支持连锁超市、农家店、农 家乐(牧家乐)发展,积极支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农牧区流动商贩实行备案制,免予工商登记;对农牧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对方人民政府制定区域内销售自产 农副(畜)产品的,免予工商登记。5、放宽前置审批限制。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必须办理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外,其他部门规定一律不作为登记注册的前置条件。非公有制经济在合 并、分立、改制前已取得的前置审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有效期内的前置审批继续有效。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家重大项目,自治区重点项目和援藏项目、招 商引资项目等需凭营业执照申报相关前置审批许可的筹建中的企业,允许其先登记注册,并核发筹建期为期半年的营业执照(在需在营业执照中注明“仅供企业办理 筹建,不做经营使用”字样)。6、放宽注册条件。对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以及变更注册登记的,从日起免收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成本”注册。凡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实行申报制,无最低额限制,不需要审验注册资本(金)凡申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资本无最低额限制,各成员方只需共同签署出资协议确认出资额,无需审验注册资本。申办有限责任公司(不含1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并可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本达到注册资本的10%即可,后续注册资本允许在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到位。中专以上毕业生(含技校生)复退军人、残疾人、城市低保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牧民申办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万元人民币,无首付注册资本要求,注册资本可于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到位。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的,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费用。申办非公有制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人民币,拥有3家以上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即可申办集团公司登记注册。申办私营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可在5年内到位,首次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的10%,即可申办营业执照。凡外地迁入我区的企业,经迁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确认其合法经营资格的,其注册资本不需要重新验资。7、放宽出资方式。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以外,允许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土地、林地、草场承包权,矿业权等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须经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鼓励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以股权出资、出资方式进行融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首次出资方式为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商标专用权等非货币资产的,允许其自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以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一般性实物(机器设备、办公用品等)作为出资的,经全体股东确认即视为出资到位。合并、分立、改制后新设立的企业,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审计后,可用企业净资产作为出资,其注册资本不受货币出资额达到20%的限制,但应不低于10%。非公有制企业收购、兼并国有企业的、可凭政府授权部门批准的改制方案、出售协议等文件申请登记。国有企业通过改制为私营有限公司的,购买方或者兼并方用所取得的原企业的资产入股时,应以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企业净资产入股。允许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财产置换。对以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房产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的私营有限公司,因故不能按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时,允许其以等值的货币或其他实物进行置换,但须重新提交验资报告。投资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副(畜)产品深加工的私营有限公司,出资方式不受货币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20%的限制,但不得少于10%。农牧民在不改变土 地(草场)集体所有制性质、用途、不损害农牧民土地(草场)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允许其以土地(草场))经营权出资设立农牧民专业合作社。8、放宽投资人资格。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凡投资兴办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的人员,无论区内区外,均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中国护 照、户口簿)申请登记。凡依法享有农牧区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的公民,均可以农牧民身份加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已转为城镇户口,但依法享有土地(草 场)承包经营权的居民以农牧民身份申请加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农牧民申请加入多个农牧民专业合作社。9、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合资、合作、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重组 改制。非公有制经济吸纳自谋职业的国有企业职工就业,可享受安置国有企业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非公有制经济购买国有产权,可享受国有企业改制的有关优惠 政策。10、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领域。在保障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在前提下,积极推进BOT(建设-经营-转让)、TOT(转让-经 营-转让)有效形式,鼓励非公有制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除国家明确禁止项目外的市政公用事业、单位的产权制度和经营方式改革。鼓励各类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资 本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城市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事业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非公有制资本参与跨地区和面向村镇的市政基 础设施建设。对已营运项目,根据具体情况鼓励非公有制资本参与重组、参股等,逐步扩大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经营的规模,鼓励非公有制资本参与经济适用 房、廉租住房、公共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及经营管理,鼓励非公有制资本投资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支持和鼓励 非公有制资本以参股的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和开展电信增值服务,推进信息资源共享。11、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社会事业领域。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公有制社会事业单位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兴办各类医 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医疗机构。引导非公有制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支持民营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 务、基本医疗改革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支持非公有制资本以独资、股份、合作形式依法兴办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等各类非义务教育 和社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民间兴办的教育机构享有与国家教育机构平等的法律地位;鼓励非公有制资本建设和兴办养(托)老、残疾人、孤儿和弃儿养护、 康复、托管等服务项目的社会福利机构;鼓励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演艺娱乐、文化创意、文化产品数字制作与相关服务的领域,以参股、融资、租赁等形式建设博物 馆、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文化产业园等文化设施。并鼓励非公有制资本参与西藏非物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及展演等项目;鼓励非公有制资本以参股、承包、租 赁等形式参与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从事体育健身活动,培育体育健身服务品牌,支持非公有制资本投资申报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并享受相应政策。12、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三农”建设和扶贫开发。鼓励非公有制资本投资建设高效生态农牧业生产基地、粮食生产和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以独资、 控股和参股等多种形式,经营农牧业生产资料、开发和建设农畜产品市场、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开展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福利非公有制企业以独资、控股、参股等 方式投资水利、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基础设施项目,支持非公有制资本参与建设农田、草牧场水利设施建设、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农村小水电开发等水利 项目。支持民间资本通过投资、合作、合资,以及对已建水利设施的转让、承包、租赁、拍卖和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水利建设,凡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并符合我区 现行税收政策减免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非公有制资本投资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经济林、花卉、野生动植物养殖、生态旅游、森林食品、 农村中小型产品加工业等,参与农田防护林建设,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和经营;鼓励农牧民在“自愿、依法、有偿”的基础上,以土地使用权(草场、牲畜)入股的 方式组建土地(草场、牲畜)股份合作组织(社),加快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13、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特色优势产业领域。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独资、控股、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发中小型自然旅游资源,投资建设经营性旅游 基础设施、旅游城市和旅游城镇经营项目,开办旅行社等服务机构,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资本进入特色农牧业、优势矿产业、藏医药业、民族手 工业和绿色食(饮)品加工业等领域。14、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支持非公有制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发起或参与设立乡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 社等新型金融组织和融资担保机构。允许非公有制企业创办投资企业,参与发起设立政府性投资引导基金。鼓励非公有制资本以参股和债权等方式投资地方政府融资 平台,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15、拓宽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商贸流通服务领域。继续鼓励非公有制资本进入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居民服务等传统商贸流通领域,巩固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大 力扶持和鼓励非公有制资本进入现代物流、商贸服务、电子商务和对外贸易等流通领域,支持发展第三方物流。积极鼓励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农牧区市场,参与农畜产 品交易市场和农牧区综合服务中心、农家店等商贸流通网络建设。三、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支持体系16、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逐步扩大自治区设立的产业与企业改革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小企业品牌推广资金、科技孵 化资金、商贸流通发展资金等财政资金规模,用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低于资金总量的50%,重点支持和培育具有西藏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的藏医药业、高原 特色生物产业、高原绿色食(饮)品加工业、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业、民族手工业以及现代服务业。设立的城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藏区中小企业发展创 业资金要全部用于支持个人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微型企业创业项目。同时,为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设立非公有制创业种子资金。各地市县要结合各自实 际,设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工商联共同负责引导和组织非公有制经济扶持项目申报、评估工作。17、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引进和创新适应我区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贷产品和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对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专业机构,建立差异化信贷管 理办法,完善授信制度,简化审贷程序。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基本面比较好、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者财务困难的非 公有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信贷倾斜。金融机构要确保非公有制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鼓励在藏无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对注册地在西藏 的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其年贷款平均余额同等享受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相关金融补贴政策。完善银政、银企、银担信息交流和金融对接机制, 加快非公有制企业的授信额度。建立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贴机制和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补助机制,对金融机构发放非公有制经济贷款增量给予风险补 贴,加大对担保机构的奖励、补贴力度,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建立健全违约惩罚机制,严厉惩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不良行为。18、落实和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制一致,适当变通”的原则,继续落实好非公有制经济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整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标准,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19、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改制和上市,支持上市非公有制企业再融资。注重对优质非公有制企业上市的培育,建立非公有制企业 上市后备资源库。支持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参与特色优势资源开发。培育和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以信托融资、租赁融资、股权融 资、知识产权融资、企业联户担保等新型融资方式筹集资金。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严厉打击各种地下“钱庄”和“高利贷”行为。建立健全以政府出资担保机构为引 导、商业性和互助性担保机构为补充、覆盖全区的多层次非公有制企业信用担保体系。20、保障土地供给。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统筹安排非公有制资本投资项目用地,按照非公有制经济占全区GDP中的比重提高 3个百分点的发展目标,同比例增加非公有制经济在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的项目用地指标,依法及时审批和保障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用地需要,降低用地成本。 对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实行优惠的地价政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投资强度达到一定标准 的生产性新建或技改项目实行财政奖励;对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利用自有土地进行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非公有制资 本参与土地整理、复垦,通过市场运作、招拍挂等方式,确定非公有制企业的土地治理权和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四、完善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21、提供高效优质的政府服务。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申办事项,规范和简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时限。建立和完善非公有 制企业投诉调查快速处理机制。在土地供应和水、电、气、信息、物流、运输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给予大力支持,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获得 生产要素和资源。22、加快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市场导向、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实施非公有制企业的“强企工程”积极培育技术信息咨 询、技术产业交易、项目申报、人才交流、职业介绍等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成立各类非公有制企业行业协会(商会) 组织,并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构建政企、社企沟通平台。23、强化规划引导和项目推介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自治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在专项规划、年度计划中,安排落实相应的非公有制规划经济建 设项目。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定期向社会推介一批有利于结构调整、具备发展潜力、适合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建设项目,吸引民间资本进入。24、加强创业服务,鼓励自主创业。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就业的重要作用。 鼓励支持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员和初创期的企业提供信息、技术、资金、人才、场地、市场等配套服务。25、大力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将非公有制经济人才培训纳入自治区培训规划,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 机制。依托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和企业,采取委培、代培、定单式培养等方式,重点开展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经营管理、职业技能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服务。 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家接班人的教育培训,培育一支非公有制企业后备人才队伍。在5年内对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实施全面轮训。26、加强科技创新服务。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建立技术中心、产品研发中心等机构,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非公有制龙头企业。建立健全适合非公有制经济发 展特点的科技服务平台,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大力培育技术市场,加快技术转让。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向非公有制企业开 放,鼓励支持各类人才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中介机构共同攻克技术难关,切实保护知识产权。27、引导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强非公有机制经济交流合作。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开展产业、项目、技术、经贸对接,实现互惠互利、合作经 营、共同发展。大力推进招商引资与经贸合作,做好与对口援藏省市的沟通协调,打造非公有制经济智力、项目、技术、资金对口援藏平台,援藏资金的5%- 10%要用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大力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对外贸易与经济技术合作,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重点参与边境贸易等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享受国 家和自治区关于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及劳务输出。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对外投资与合作。鼓励和支持企业“走出去,请进 来”,开拓国内外市场。引导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合作,支持非公有制企业采用国际标准融入跨国公司的供应链,建立国际营销网络。28、推进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地方特色的名牌产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强质量管理,鼓励和支持非 公有制企业依法获得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认证。发挥骨干企业的品牌效应,构筑群体优势,培育一批区域品牌、行业品牌和产业集群品牌。对产品获得知(著)名 品牌的非公有制企业给予表彰奖励。五、维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29、依法保护企业私有财产和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财产,不得改变非公有制企业财产的权属关系,不得干预非公有制企业依 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提出的行政复议、投诉等,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受理、处理,公平对待,限时答复。30、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各相关部门要依法监督、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全面 推进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各项权利,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依法保障从业人员休息休假的权利,并严格执行 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改善劳动条件,依法保障女性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禁止使用童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要依法参加 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工伤、生育、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31、提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地位。积极推荐表现突出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成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执委、劳动模范、优秀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候选人,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制度。大力表彰先进人物,加大宣传优秀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力度,营造爱护、尊重非公有 制经济人士的社会氛围。六、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提高自身素质3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非公有制企业要服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自治区的产业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法规,自觉遵守环境保护、土地规划、财税金 融、质量标准、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非公有制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依法获得安全生产、环保、卫生、质量、土地使用、资源开采等方面的相应 资格和许可,依法、诚实、守信经营。33、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非公有制企业要建立规范的产权、财务、用工等各项内控制度,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切实加强生产、营销、质量等管理,并保证必要的投入。建立会计核算制度,如实编制财务报表,依法报送统计信息。34、完善企业组织制度。依法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组织,为工会正常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依法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依法建立健全企业内 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积极预防和及时有效化解企业内部劳动纠纷。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建立健 全劳动纠纷调解制度,及时有效化解劳动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公司制企业要依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职工董事和监事制度。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 制度和管理创新,提升企业管理效率和水平。35、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自觉学习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增强法制观念、诚信意识和社会公德,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建立非公有制经济代表 人士社会考察制度,帮助他们了解社情民意和理解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非有制经济的人才队伍 建设,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人才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业、就业,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引进的人才,妥善解决其户籍、档案、职称评定、子女就学入托等问题, 完善配套政策。36、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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