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石家庄学院录取经济学院研究生初试刚过线能录取不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5年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发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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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2015级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材料将于6月发放(以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届时将在网站公布发放时间,为便于考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现做如下说明:
1、自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请于6月2日前发送邮件至yjshjy@(主题写明:自领通知书+姓名+录取专业);需由他人代领者,请发送邮件至yjshjy@,写明代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题写明:代领通知书+姓名+录取专业),代领人须持其本人身份证,按我校网上公布日期前来领取;其他考生通过EMS邮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以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地址为准,如地址、联系人或电话已更改,请于6月2日前发送邮件至yjshjy@。(主题写明:更改邮寄地址(联系人)+姓名+录取专业)。
2、需要转迁户口(自愿)的同学户口转向单位为:石家庄经济学院(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户口在石家庄经济学院的到所在学院登记,由保卫处户籍科统一办理。迁移户口的同学须提供二代身份证A4纸复印件1张(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3、入学时须携带加盖单位和计生部门公章的《婚姻状况证明卡》(自行下载打印,详见附件)。
4、通知书附件内含调档函,档案请于入学前通过机要寄到石家庄经济学院研究生学院,李老师收,电话:7。
5、党员须携带县(或相当于县)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向单位为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去石家庄经济学院(省外同学)或石家庄经济学院党委组织部(省内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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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经济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发布人:&&发布日期: 17:09&&共798人浏览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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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报考指南········硕士招生信息汇总·········石家庄经济学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_石家庄经济学院考研复试_考研网()
石家庄经济学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及河北省《关于做好2013年河北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招委研[2013]3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际情况,对复试录取工作做出以下规定:
  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1.复试工作要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3.强化复试考核和诚信评判,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加强对学生一般能力、专业能力、培养潜质和综合能力的考察。
  二、复试组织管理工作
  1.为切实加强我校复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由我校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全面负责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各学科(专业)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的命题阅卷、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阅卷工作、综合面试(含口语)及核对面试时考生身份等工作。
  3.外语学院负责组织英语笔试(含听力)的命题、阅卷工作。
  4.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体检、政审、资格审查、英语测试、笔试考试、试卷印制、组织阅卷以及其他复试工作,并指导复试全过程。
  5.学校将对参加复试教师进行分层培训,各学科(专业)制定相关复试工作纪律。
  三、复试程序
  1.各学科(专业)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其成员由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设组长一名,另设记录员一名。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2.组织各学科(专业)专业综合课笔试试题的命制及对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试题命制工作。其中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3.组织对考生的英语笔试(含听力)测试工作,其中英语笔试(含听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听力占20分。
  4.英语口语测试由各学位点组织实施,复试小组中至少设一名英语口语较好的成员。
  5.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实行总量控制。
  四、复试基本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英语笔试(含听力)、综合素质面试中包括实践能力及英语口语考核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业务素质复试一并进行)
  3. 诚信评判,包括对考生身份、作弊记录、学历学籍等方面的考查
  4.体检及其他相关考察
  五、复试时间
  1.依据复试原则,结合我校上线考生的实际情况,我校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8日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查工作,4月8日下午到9日为复试时间。
  2.参加复试的考生从学校研究生学院领取《复试通知书》,我校不再以邮寄方式发放复试通知书。
  3.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理。依据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精神,每位考生交复试费130元。
  六、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阶段应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维护招生考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一寸照片2张、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校验)、身份证及复印件、教务部门的证明信、大学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等有效证件到我校研究生学院办公室报到。
  ①对于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等信息不能通过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的非应届生,以及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学历证书编号、学历层次、毕业年限等信息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不符的,请考生提供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应在4月底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对于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②对于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复试前应先审查其所在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信和学生证原件。对于网上报名系统中显示学籍不是唯一匹配的普通全日制及成人应届考生,各单位应要求考生出具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应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下载政审表,由工作(学习)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无工作单位者)填写并加盖公章,复试报到时交研究生学院。
  七、录取工作
  1.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30%(初试成绩占70%),其中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英语笔试(含听力)成绩、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其中包括诚信评判、实践能力及口语成绩)成绩各占复试成绩的40%、20%、40%。
  2.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英语笔试(含听力)成绩、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均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3.复试期间进行体检、资格审查及其他情况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
  八、信息公开及督察工作
  1.2013年我校继续推行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我校复试工作方案、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招生录取工作督查组,对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接受考生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投诉。为保证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我校公布如下受理方式:受理举报部门:纪检委;电话号码:2;传真:2;网络举报方式:;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石家庄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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