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转院省医院给 转诊证明了 也盖上章了 新农合转院证明 出院了 找不到转诊证明了 还能报销吗

百度拇指医生
&&&普通咨询
您的网络环境存在异常,
请输入验证码
验证码输入错误,请重新输入百度拇指医生
&&&普通咨询
您的网络环境存在异常,
请输入验证码
验证码输入错误,请重新输入交了新农合后不在本县,到了别的县里的医院,给报销不?_百度知道
交了新农合后不在本县,到了别的县里的医院,给报销不?
  外地就诊报销程序  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  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  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  备注:  1、参合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就医的,可先就诊,在住院期间或出院后到县合管办补办转诊备案手续。  2、就诊单位必须是当地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否则不予报销。  申请材料申请报销住院医药费用的参合农民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3、出院证明;  4、医药费收据;  5、住院费用详细清单;  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新农合报销程序:  (一)申请受理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含县级,下同)定点医疗机构。  3、申请结果:  (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  (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二)费用核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核算意见。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者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三)费用兑付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上签字。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提问者采纳
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只在本县村卫生室和卫生院等一级医疗机构报销,现在报销比例35%在临沂市中医院等三级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新农合是不予报销的,只报销住院费用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新农合的相关知识
其他2条回答
也很麻烦,报销也需要回户口所在地的县报销最好在户口所在地生孩子。如果在户口所在地住院,一般在医院就可以直接报销了。新农合报销一般都是以县为单位,而且需要的手续很多。即使在别的县住院,不同的县的报销政策也有所不同
可以。不过比例不一样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当前位置 :
& 有关新农合转诊过程中的一些疑问
||||||||||||||||||||||||||||||||||||
【 】有关新农合转诊过程中的一些疑问
网友:有风的维度
家人而言,非常乐意首先选择在县乡级医院就诊,也十分支持有关新农合的相关政策。由于病人在杞县中医院治疗期间病情加重,“经急诊科医生会诊后,结合病人家属要求”才转院至淮河医院,有以下问题和疑问,希望能得到进一步回应:1.杞县中医院开的转诊证明的日期与实际转诊时间不符。请问这样的转诊证明是否有效?2.根据《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暂行规定(修订)》(豫卫农卫〔2012〕10号)规定,其中未提到非正常转诊报销时医院现施行的下降20%。网上所查到的淮河医院官网上最新有关非正常转诊报销“新农合降低开封市五县五区非正常转诊报销比例通知”中提到接开封卫生局通知,非正常转诊时报销下降10%。那请问,该院现行非正常转诊时报销下降20%的规定和依据在该医院官网或者相关网站是否在不违反相应规定的前提下进行了公示。3.根据上述“暂行规定”要求须回县里办纸质证明,以及淮河医院随处可见盖有红色公章的“杞县病人提示:见图片”。淮河医院和杞县中医院都是早上八点钟开始上班,杞县到开封一个多小时的单程路,根据以上要求,家人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在杞县办理相关手续、携带纸质证明返回淮河医院,可见难以做到。1)请问淮河医院的该提示内容对办理转诊证明时间的相关要求是否合理?2)淮河医院的该提示内容与“《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暂行规定(修订)》(豫卫农卫〔2012〕10号)规定是否有矛盾?4.假如杞县中医院办理的转诊证明上的日期和淮河医院关于正常转诊的相关规定都合理。1)请问,本人所反映的实际造成非正常转诊这种结果的原因出在哪里?2)为何在家人对该情况咨询时,杞县农合部门工作人员会将责任推给淮河医院,而淮河医院则把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归咎于杞县?5.根据目前杞县中医院和淮河医院以及相关部门对正常转诊的规定,是否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除急诊外,凡是在夜里从杞县中医院转诊至淮河医院的病人很难甚至不能达到办理正常转诊的要求。再次感谢您对本问题的关注!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回复单位:中共开封市委
&&&&据杞县调查,一、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暂行规定》(豫卫农卫〔2012〕10号)文件精神,转诊日期在患者入院日期之前的为正常转诊,转诊日期在患者入院日期之后的为非正常转诊。&&&&二、按照《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14〕4号)的文件精神,第八项严格控制县外转诊,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日起,除急诊、精神病及定额补偿病种外,参合人员未按规定开具转诊证明直接到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其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降低10%调整到降低20%”。在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官网首页农合、医保栏,2016年新农合政策培训第一大项第13条里面对非常转诊住院的患者,住院费用降低20%予以补偿,有相应的文字显示。&&&&三、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暂行规定》(豫卫农卫〔2012〕10号)文件精神,第九条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应对未出示转诊证明的参合人员履行告知义务,告知其首先到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到县级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参合人员仍坚持直接住院的,应要求其在知情同意书相关栏目签字,并协助其补办电子转诊手续或转诊备案手续后收治(即患者在转往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入院前应办理纸质转诊证明,急诊及精神病、定额补偿病种除外)。该患者家属在入院前未出示转诊证明并签订了知情告知书,按照上述规定应予以降低20%给予补偿。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暂行规定》(豫卫农卫〔2012〕10号)文件精神,淮河医院结合本地区实际,为了切实方便参合群众就医,杜绝违反规定补办纸质转诊的情况发生,对于夜间转诊转院的患者纸质转诊证明可以放宽至次日九点以前将纸质转诊证明交农合办登记,特殊情况可以延期至次日下午17时。&&&&四、根据病人所患疾病的情况而定,如果患者病人病情比较严重急需抢救等情况,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应为急诊,患者是不需要开具纸质转诊证明,只需进行网上办理电子转诊即可(设有专门的电子转诊电话,淮河医院、河大一附院也有杞县代办电子转诊点)。&&&&患者病情如不符合急诊条件的应在办理完纸质转诊证明后,携带该证明去办理入院手续,并在所转入的定点医疗机构农合办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五、县合管办、开封市淮河医院均是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暂行规定》(豫卫农卫〔2012〕10号)《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14〕4号)等文件精神进行贯彻和落实的,不存在责任推诿和归咎的相关问题。}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新农合报销流程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