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高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以及选择授课专业的要求

根据高质量建设“美好教育”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指标170名,具体岗位详见《杭州市萧山区2022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计划表》(简称《计划表》附件1)。

/jyj/(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官网“教师招考”栏)。

各招聘程序相关通知均发布于网上,不再另行通知,逾期缺席者视作自动放弃。

(一)网上报名、初审和缴费

1.注册报名:2022年3月16日9时至21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然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系统显示各岗位注册报名的实时人数,每6小时更新一次,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等信息,以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初审:3月22日9时至24日17时。在报考系统内对考生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将在网上反馈初审结论。

3.查询并再次报名:3月24日17时至26日17时。已报名考生登录报考系统,查询网上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岗位并再次接受网上初审,未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3月26日17时至28日17时。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在报考系统中缴费并确认是否成功(考务费按规定为50元,缺考者不予退费,研究生岗位免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相关比例:岗位确认人数与计划指标的最低比例为3∶1(研究生岗位、职高专业课、萧山六中特色课、特殊教育和通用技术岗位为2∶1)。确认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指标按规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被取消的有关考生将另行电话通知,允许按本公告要求改报。

6.打印准考证:笔试通知日至笔试开始。缴费成功考生登录报考系统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

1.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网上通知和《准考证》。

2.参加对象:缴费成功并持有准考证的考生参加笔试(研究生岗位免笔试)。

3.内容和成绩:设各学科试卷,科目为一门,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笔试三天后可在报考系统中查询成绩。

4.核定指标:笔试完成后,根据笔试实考人数再次核定指标,实考人数不足上述最低比例的,招聘指标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被取消的岗位考生不再改报。

1.时间:具体详见网上通知。

2.参加对象:研究生岗位初审合格的考生;其它岗位入围面试人数与核定指标按以下最高比例确定:核定指标1-2名为5:1,核定指标3-9名为3:1,核定指标10名以上为2:1。

3.复审事项: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的招聘对象和条件,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上传相应材料原件的扫描件(JPG或PNG格式),详见《杭州市萧山区2022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应交材料清单》(简称《应交材料清单》附件2)。

应交材料不全、资格条件不符和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1.时间和地点:具体事项详见网上通知。

2.参加对象:网上资格复审合格者。

(1)普通学科为学科课堂教学等,主要测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学方法和应用能力等方面。

(2)音体美学科和萧山六中特色课为技能测试(有方向要求的加专门测试)。

(3)职高专业课为实践操作测试。

(4)幼儿园岗位为“说唱弹跳画”五项基本功测试。

(5)面试成绩按50%分值(研究生岗位按10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4.合格线:面试设合格线,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实际面试人数不足最高比例的岗位7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轮程序。

5.当招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面试为序列成绩高者列前位,均并列时进行加试。各项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时间和地点:具体事项详见网上通知。

2.参加对象: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确定,定岗人数与核定指标比例为1:1。

招聘单位不唯一的岗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公布的岗位中由本人现场选择岗位签名确定。定岗程序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的,递补考生即递补到放弃考生的定岗单位。

对定岗考生进行集中体检,具体事项详见网上通知。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具体由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生应提交纸质报考必备条件材料(详见《应交材料清单》)等。

7月初,经考察合格的考生参加资格再审,提交纸质材料(详见《应交材料清单》)。

资格再审合格的考生入围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8月初,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录用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教师,服务期为三年。录用人员应在一年内获得报考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转岗。

(一)考生必须严格遵循各程序报到地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因个人未达防疫要求的一切责任自负。

(二)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有因孕产需延缓体检相关项目的,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下一年招聘报名开始时还未完成体检者,将取消其资格。

(三)在招聘程序中,出现放弃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缺额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在进入公示程序后不再递补。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7、、、。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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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今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和《关于下达泰顺县各中小学2019年度教职工招聘用编计划的通知》(泰编〔2019〕12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现将2019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编制许可原则。

(三)坚持岗位专业相适应原则。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除体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职高专业课等岗位外)。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和教师资格证发证单位出具的可在2019年8月1日前取得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证明材料报名,但必须在2019年8月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五)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或者泰顺县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县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户口以2019年6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特殊教育岗位,考生户籍不限。

(六)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的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其余学科岗位教师招考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泰顺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一)招考岗位:2019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98名,具体名额及要求见附件1。

(二)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中小学体育、信息技术、职高专业课、特殊教育岗位可暂时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但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报考小学、中学须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或对应学段教师资格,选报的岗位根据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以教师资格证或毕业专业为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专业可报考科学岗位;政治、历史、社会、人文教育、地理等专业可报考初中历史与社会岗位;教育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信息工程教育等专业可报考信息技术岗位;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审核、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现场报名时提交由本人填写的《2019年泰顺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并同时携带以下材料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在泰顺的提供户口本;本人户口不在泰顺的须提供有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本;与父母分开不同户口本的,还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籍贯证明);

(2)现场提供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和教师资格证发证单位出具的可在2019年8月1日前取得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要提供相应学校开具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需写明生源地、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教师资格类别及学科等)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须在拟聘用公示前送交县教育局政工科,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委托他人报名须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县教育部门根据选报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部分紧缺学科(初中历史与社会、中小学体育、特殊教育)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以及部分紧缺学科岗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按规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相应情况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教育局专栏(/col/col1308653/index.html)上发布公告。按规定取消招考计划的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其它符合要求的岗位,逾期未申请改报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考试采取笔试或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先笔试或技能考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或技能考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构成。

(1)笔试或技能考试(100分制):

①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笔试科目(不含舞蹈岗位)

②笔试形式:闭卷笔试。

③笔试内容: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舞蹈岗位采用技能考试。

(2)面试(100分制):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或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考计划的1:3比例或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考试采取笔试或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先笔试或技能考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或技能考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构成。

(1)笔试或技能考试(100分制):

①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笔试科目(不含体育、音乐、美术等岗位)。

②笔试形式:闭卷笔试。

③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政策法规等(占20分)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与教学理论等(占80分)。

体育、音乐、美术等岗位采用技能考试。

(2)面试(100分制):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或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比例或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笔试或技能考试与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情况,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各项分数分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遇总成绩同分,取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同分的,组织同分对象再次试讲,以本次试讲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另行通知,体检费考生自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调阅查看考生个人的学历、工作档案,到有关单位了解情况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体检、考察缺额递补办法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自动放弃入围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名额在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取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同分的,组织同分对象再次试讲,以本次试讲成绩高者进入)。

考察合格的,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泰顺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教育局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应届毕业生须在拟聘用公示前将毕业证书送交县教育局政工科审核,审核不通过或未按规定提交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依据考试总成绩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同分对象抽签确定优先),组织聘用对象进行现场选岗(面试前公布拟招聘学校岗位)。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自接到工作介绍信之日起3天内到学校报到,超过15天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一)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拟聘用对象,先参加选岗,待补检确认为体检合格的,再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如有与原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存在聘用(劳动)关系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

(四)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不指定任何教辅资料,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咨询电话:泰顺县教育局政工科(二),0577—;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8。

(五)本公告由泰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泰顺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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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安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2022年江安县城区及控制区部分学校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此次选调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择优选调。

计划选调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需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调减选调名额。

报名参加选调人员,需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关心、爱护学生,服从组织安排。

(二)应为在编在职教师。

(三)应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学前教育需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四)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其中:江安中学、江安职校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须为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从事教育工作至今5年及以上。

(六)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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