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非本学区小学新生录取通知书扳名需要哪些材料

我市2018年小学、初中学区新生报名时间为7月7日、8日
发布日期: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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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对我市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要求。
  一、招生原则&
  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分区划片、相对就近、全员入学、免试就读”的原则,确保我市行政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全员入学。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经批准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延缓期满,应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为主,以全日制民办中小学接收为补充的政策,确保我市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段学校工作负责。
   二、招生时间&
  小学、初中学区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日、8日(星期六、星期日);非学区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日、15日(星期六、星期日)。在招生期间,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招生值班电话并安排人员值守,各招生学校要做好招生报名接待工作。
  三、入学条件&
  1.市区户籍学生入学:凡我市市区户籍、年满6周岁(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小学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户口本、房产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小升初学生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户口本、房产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柳江区户籍学生入学:为缓解柳江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压力,柳江区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工作延用原招生办法。2018年柳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选择在柳江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入学的,由柳江区教育局按照户籍适龄学生入学办法保障入学。柳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选择在其他城区及五县义务教育段学校入学的,参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保障入学。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上对同时满足父母双方均在我市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日—日前)、在流入地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日—日前)、父母至少一方合法就业或投资经营一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住所地址参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不满足以上条件,但同时满足:&
  (1)父母双方均在我市居住并持有我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一年以上居住证(即日前办理居住证)。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中的任何一项)。
  (3)在流入地有合法稳定的住所。住所地址为自有房产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住所地址为他人房产的,需提供有效期一年及以上正式租住手续,并提供本市社区或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其他情况需提供本市社区或村委确定的有效期一年及以上的实际住所地址的证明。
  由家长凭以上材料到住所地址附近学校联系。如果学校学额已满,无法接收,应由学校审核材料后统一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流入地入学的,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2)我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居住证办理情况由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进行核查,家长提供居住证相关信息以备核查);(3)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4)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除上述四项材料外,各县(区)在实施过程中,只能减少,不得随意增加。禁止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建设费、赞助费、借读费、报名费等入学门槛费。
  4.非柳州市市区户籍学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柳州市市区户籍,另一方在我市市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日—日前)的,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市区住所地址参照市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不满足以上条件的,由住所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5.优待群体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优抚对象子女优待政策。对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的入学问题,按自治区和我市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6.民办学校招生:参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办学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的学校,否则不具备招生资格,不得招生。各民办学校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民办学校的招生必须严格按照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计划执行,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宣传材料须经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通过以后,方可对外发布。民办学校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发布招生简章、广告等宣传材料,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家长和社会。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禁止民办学校采取统一笔试或者与培训机构合作等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民办学校年审、教育督导等方式依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四、保障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入学&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保障适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一是要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要准确掌握适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留守儿童、适龄残疾儿童信息,建立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留守儿童、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数据库,对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报名入学的,主动联系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督促其依法送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二是要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留守儿童、适龄残疾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留守儿童在校寄宿的需求。三是要加强家校联动,实施教师联系帮扶制度,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同学互相关爱,构建校园关爱教育“主阵地”,努力构建家校共育、社会协同参与的关爱教育体系,保障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要按照全纳教育要求,建立“一生一案”机制,根据适龄儿童残疾类型、残疾程度及家长意愿,通过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合理安排每一位持残疾证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公办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义务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做好入学残疾儿童学籍管理工作。
  实行强制报告制度,对在工作中发现的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强制报告。
   五、完善招生工作机制&
  1.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辖区教育资源,科学合理地制定2018年学校招生计划。各校要严格按照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新生班级要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的标准编班,学位需求大的可适当放宽,但严禁出现超大班额,确保2018年全面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目标,消除 56 人及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2.及时公布招生信息。坚持公平、公开、便民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学校性质、办学规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时间及新生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录取结果、咨询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市教育局将于招生工作开始前向社会公布今年市区各小学、初中学校的学区范围和学区确认办法,各学校于新生报名前在校门口向公众公布本校学区范围。各县教育局及学校参照执行。
  3.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提前接受学生登记报名,留存有关学生的信息材料,组织学生进行择优考试、参加升学培训班等行为,均视为提前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将奥数成绩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试证书与招生录取挂钩);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各义务教育段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以招收民族班名义在学区范围外招生,也不得以与部门(单位)“共建”的名义,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就读。
  4.严格控制特长生招生比例。各县(区)要认真梳理特长生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擅自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要严格控制特殊招生比例,进一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到2020年要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特长生的招生应在学生所在县、区内统筹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跨片区择校。
  5.落实均衡编班要求。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规范编班程序, 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有条件的学校要实行 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编班。编班过程应邀请家长、社区代表等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6.加强学生档案管理。随着我市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推荐生制度深入实施,为确保三年后学区生定向推荐资格的有效确认,确保普通高中定向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初中学校要做好2018年学区生与非学区生的身份甄别,并按类整理归档,要将学生信息备案存档至少三年以上。各初中学校在2018年非学区新生的入学通知书上要明确告知学生将不能享受三年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推荐政策,并完善签收手续。
  7.加强学籍管理。各县(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应入尽入”的原则,认真做好新生注册建籍工作,确保10 月 30 日前全部完成新生入库工作。要结合在办业务监控数据,做好休学、转学等业务的办理,每个环节均要在 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落实就近入学、做好控辍保学提供技术支撑。已经达到大班额的学校或班级,原则上不得接收转学的学生,防止借转学变相择校。
  8.切实做好入学控辍保学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力度,未按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或在其它机构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不能出现因未开展劝学返校工作而造成学生辍学。
  9.加强收费管理。各公办学校须严格执行2015年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教〔2015〕5号),严禁违规收费,严禁任何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
  10.要完善和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今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六、加强组织管理&
  1.强化政府行为。招生工作是关乎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问题,涉及到千家万户和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县(区)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依法做好招生工作,要从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将今年义务教育段学校的招生工作抓早、抓紧、抓实、做细、做好。要完善应急协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严肃招生纪律。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招生工作作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学校特别是对学校领导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要求各学校严肃招生纪律,维护教育形象,严禁违规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招生腐败现象。凡出现违规招生现象的学校,市教育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对有关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责任人将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招生宣传和培训工作。有关招生政策由市教育局或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布,严禁各学校以任何形式宣传或变相宣传学校的中考排名、各等级上线率及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上线人数,尤其要杜绝就中小学办学及招生问题进行炒作,从而达到吸引和挖抢优秀生源的目的。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举办招生政策培训班,使各学校掌握和熟悉义务教育的招生政策、收费政策及学区确认办法,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学校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特别是要加强对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推荐生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保障政策,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柳州市市区外户籍人员在柳州市区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暂行办法》(柳政办〔2016〕82号)的学习和宣传,提高相关政策的知晓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与家长、社会沟通,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市教育局于5月底将今年《告小学毕业生家长通知书》下发给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6月上旬各市区小学必须将自行打印的《告小学毕业生家长通知书》及时交到每个小学毕业班学生家长手中,将招生宣传落到实处。各县教育局参照落实。
  4.全面监督,强化问责。各县(区)要畅通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招生入学工作公信力。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各县(区)要在2018年秋季开学后结合开学检查开展一次招生工作检查,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地方和学校要及时给予通报,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落到实处。
  5.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或举报电话:2094744(城中区教育局);2805621(柳北区教育局);15758(柳南区教育局);3163324(鱼峰区教育局);7214188(柳江区教育局);3116570(柳东新区教育局);3310675[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15(基础教育科)
主办单位:柳州市人民政府
管理维护:柳州市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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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义乌市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工作35问
发布时间: 18:12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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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问:今年我市公办小学初中什么时候招生?&
  答:今年我市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分学区生和非学区生两个阶段。6月16日~17日为学区内户籍学生招生时间。6月27日~7月8日为非学区户籍学生招生时间。&
  2.问:今年适龄入学对象是哪些?&
  答:今年小学入学对象为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儿童、少年。严禁各小学招收不及龄的儿童入学。市外超龄儿童报名入学必须提供当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缓学申请书这一材料。&
  今年初中入学对象为2018年小学毕业生。在外地读小学的义乌户籍学生若打算回来上初中,请家长在5月底前带户口簿、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到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进行备案。&
  3.问:学区生报名要带什么材料?&
  答:报名需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通常只需父母身份证、户口簿。部分学校因学区生源数超出招生能力,会要求带住房有效权属证明。&
  4.问:学区生源数超过招生能力的学校怎么招生?&
  答:出现这种情况,学校将按照“户房一致”优先的原则,以父母有产权住房、祖父母(包括外祖父母)有产权住房、无产权住房的先后顺序予以录取。不能录取的部分学生, 根据学生家长填报的书面志愿,在区域内相对就近、学区生招收未满额的学校安排入学。出现同一序列志愿人数超出某校招生计划数时,按学生在我市最近一次户籍登记时间先后排序录取。&
  对于住房是有要求的,首先必须是生活居住用房,不能是办公类和经营类用房,如综合楼、写字楼以及商业、仓储等用房;其次,住房应是父母、祖父母所有并实际居住,产权份额须达到该房产的50%以上(不含50%);三是用祖父母房产的,需提供父母至少一方与祖父母户口在一起的户口簿。&
  5.问:涉及城市有机更新区域的学生入学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 户籍在城市有机更新区域内的被征收人或直系亲属入学,若户籍发生迁移但又想保留原学区学校就读的对象,请于5月31日前向原学区学校提前申报。&
  6.问:今年非学区生到公办小学、初中报名的条件是什么?&
  答:截至2018年5月31日止,父母双方均在本市居住、就业,父母一方在本市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的,或在拟入学学校所在镇街区域内有住房的。2018年在义乌市小学毕业并建有学籍的市外户籍非学区生,父母一方在义乌缴纳过养老保险的允许参加2018年公办初中学校非学区生入学报名。&
  7.问:今年非学区生报名、录取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为最大限度方便家长,确保有序招生,今年继续实施“学校分批、条件分段、当天录取”的招生流程。&
  (1)条件分段:每一批次学校把A、B、C、D、E类的条件分成三段,每段条件报名一天。&
  ①第一天:只接受具备A、B、C、D类条件的报名。&
  ②第二天:接受具备E类养老保险×个月及以上(“以上”指含A、B、C、D类,下同。养老保险划段月份不同批次各有不同)条件的报名。&
  ③第三天:接受具备E类养老保险12个月及以上条件的报名。&
  (2)当天录取:每天报名信息输入完毕,即完成网上录取,并在校园网、义乌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义乌教育之声”上公示录取名单和第二天招生余额。当第一天或第二天就完成招生计划时,后一天的报名工作自然终止。因此,明知自己具备某校当天的报名条件却未去报,很可能会错过该校的入学机会,请家长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8.问:今年非学区生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 以下所列材料都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请家长务必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1)父母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
  (2)截至2018年5月31日止,父母一方的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的登记材料 (由学校在网上查询核实,网址:http://www.ywrl.gov.cn);或在拟入学学校所在镇街的住房的特定权属证明。&
  (3)报名初中一年级入学应提供毕业小学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从电子学籍系统中打印)。&
  9.问:对非学区生用于报名的住房有什么要求?&
  答:住房应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并实际居住。份额共有的房产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份额须达到该房产的50%以上(不含50%)。对住房性质和所需证明的要求,与学区生招生谈到的对于住房的要求是一致的。&
  另外,每年都有使用未交付房产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和发票)来报名被拒的情况,原因是很多家长没有看清楚《实施意见》中“购房合同与发票等特定有效权属证明并实际居住的”这一条款,这里再次提醒家长,利用房产条件报名的前提是已交付使用。&
  10.问:哪些材料是住房有效权属证明?&
  答:1.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2.房产公司出具的购房合同与正式发票。除此以外的其它证件或证明不能作为住房有效权属证明参与报名。&
  11.问:集聚区权益证可以作为房产报名有效权属证明吗?&
  答:集聚区权益证不同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但可以认定为购房合同和发票的同等条件报名。&
  12.问:对特定房产有效权属证明的时间是如何来界定的?&
  答: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与发票,明确以证书上的登记时间为准,而不采用其它时间信息。&
  13.问: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新政策出台对非学区生条件认定有何影响?&
  答: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新政策出台后,原有的居住证申领条件已经发生较大变化。所以,2018年父母的流动人口居住证作为非学区生报名入学的基本要求(有申报受理凭证也可)。&
  14.问: E1条件认定前提是什么?&
  答:E1条件认定有一个前提,即入学子女非义乌户籍或户籍未登记的,而父母至少有一方为义乌户籍,家长可对照此标准作判断。&
  15.问: E1条件是否可随意到任何学校报名?&
  &答:不可以。E1类学生可在父或母户籍所在镇街按非学区生申请入学。若前一批学校无法录取的,允许到同一镇街内其它批次学校报名。E1类学生按其户籍为义乌的父或母户口登记时间依次排序录取。&
  16.问: E2条件是如何计算有效养老保险月份数的?&
  答:用于报名的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在义乌正常缴纳的,凡在外地缴纳或从外地转入的以及在义乌一次性补缴的都不能用于报名。如某位家长之前已经正常缴纳社保20个月,后来停了50个月,现在又正常缴了3个月,并把之前停缴的50个月一次性补缴,根据规则该家长的有效养老保险月份数为23个月。&
  养老保险月份数不进行父母双方累加,只算其中养老保险较多的一方。&
  17.问:非学区生有学区房一定可以就读相应学校吗?&
  答:这是不一定的。首先,有房无户口的非学区生录取原则是根据家长的房产先后进行排序来确定的,必然存在着一条录取截止线,去年有多所学校已经出现了即使有房产也无法被录取的情况;其次,一些学校之间是不允许跨学区入学的,比如某学生是青口小学的学区生,即使该家庭在宾王小学有学区房,政策也是不允许跨学区就学或插班的。&
  18.问:去年某学校录取的最低条件是养老保险100个月,今年养老保险120个月一定能被这所学校录取吗?&
  答:不一定。录取的条件是根据家长报名情况系统自动排序生成的,无法进行提前预判。如果报名家长的条件普遍比去年低,被录取的可能性就高;反之,如果报名家长的条件普遍比去年高,被录取的可能性就低。当然,在招生总量一定的前提下,该校学区生数量增加也就意味着非学区生招生数量势必出现下降,被录取的可能性也会随之降低。所以,学校录取的最低条件并非每年都是一成不变的,一些媒体公布的去年录取条件仅能作为家长今年报名的参考依据,希望家长能够正确理解这一点。&
  19.问:养老保险不足一年是否允许到偏远一点的农村公办小学报名?&
  答:公办小学报名的条件是养老保险在义乌正常缴纳满一年,这一条件适用于所有公办小学,所以并不存在偏远农村学校可降低报名条件这一说法。&
  20.问:家长怎么查询养老保险缴纳月份?&
  答:家长可自行上网查询个人养老保险情况。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为,登录该网站后,打开首页中间靠右“查询中心”内“社保个人查询”窗口,按要求注册身份证号、手机号获取查询密码(密码会发到指定手机),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就可查询个人养老保险信息。接下来具体流程是:先点开个人网上业务,再点开养老保险参保信息查询,最后点开职工缴费明细查询,选择养老保险项目,点击查询即可看到社保明细内容。提醒家长:如果手机无法接收密码,可能是现用手机与办理社保时预留的手机联系号码不一致,家长可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社保便民窗口修改手机联系方式。&
  建议家长提前查清已缴月份,并记住密码,便于报名时与学校的查询结果核对。&
  21.问:非学区生在某所学校报名后,家长可以申请退出报名吗?&
  答:家长可以申请退出报名。由于报名系统具有重叠信息排斥功能,家长必须到原报名学校办理书面申请退出手续,并由学校在报名系统上删除信息,才能在其它学校报名并录入信息;而当天报名后未被录取的,无须办理申请退出手续,不影响第二天的报名。&
  22.问:怎么理解“报名截止时间下午5时”?&
  答:是指家长带着报名规定材料到达报名学校的截止时间,而不是报名信息输入报名系统的截止时间。也就是说,需要家长在规定材料具备的前提下,在下午5时前到达报名学校。&
  23.问:非学区生报名出现条件相同但不能全部录取怎么办?&
  答:由学校电话通知相关家长,进行公开抽签确定录取对象,请相关家长确保当天手机畅通,以免错过抽签而失去录取机会。&
  24.问:家长是否需要提前去学校排队报名?&
  答:不需要。学校报名时间是上午8:00~下午5:00,只要在这个时间段内到达学校报名即可,当天的录取结果只与自身具备的报名条件有关,而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
  25.问:非学区生家长不去学校能知道自己符合到哪些学校报名吗?&
  答:为了方便家长随时随地查询招生政策与有关信息,教育局将提前把各批次每所学校、每天的报名条件和实时报名信息等都在义乌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义务教育段招生信息”公布,网址为http://www.yw.gov.cn/zwgk/jyjzwgk/。今年,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义乌教育之声”也会第一时间公布实时报名信息,家长可提前关注我们的公众号。报名家长只要登录网站或打开公众号就可以远程了解相关内容,根据学校当天的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到哪所学校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就不用去,减少不必要的跑动。&
  26.问:为什么学校只允许家长一人凭报名规定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入校内?&
  答:主要是为了避免人群大量集聚影响报名秩序,以保证学校报名工作的平稳有序。这里特别提醒家长,报名期间学校不接待未带规定报名材料的无关人员,敬请家长配合!&
  27.问:哪些是学生不能相互跨学区就读的学校?&
  答:《2018年义乌市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附件3”所列的第一批小学、初中之间学区生不能相互跨学区就读,已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不能再在这些学校之间转学;其他小学、初中,同一镇街政府所在地小学、初中学校之间学区生也不能相互跨学区就读,已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不能再在这些学校之间转学。例如,廿三里一小与廿三里二小之间不能相互跨学区就读。&
  28.问:人才子女怎么报名入学?&
  答: 2018年的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目前还在完善当中,届时另行公布。请有关家长关注。&
  29.问: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员子女等怎么入学?&
  答: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子女入学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外籍人员子女入学可向具有招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报名。今年,外籍学生报名时间为:小学,7月3日至5日;初中,7月5日至7日。&
  30.问:外籍学生报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父、母、孩子的护照及有效签证,亲子关系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1.问:外籍学生的录取方式是怎样的?&
  答: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汉语言能力测试,在基本符合教育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测试结果录取。采取当天报当天录取的方式进行,每位学生当天只能报一所学校,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允许再报其它学校。&
  32.问:家长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咨询子女入学问题?&
  答:为了方便家长查询招生政策、学校招生批次、报名时间地点、分段报名条件等相关信息,教育局在义乌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开设了“义务教育段招生信息”,家长若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拨打各报名学校的咨询电话(见《2018年义乌市公办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附件6),或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拨打教育局的招生咨询电话: (5月10日至7月8日开通)和。教育局热线值班人员不仅接受电话咨询,还接受现场咨询,每天咨询量极大,如未能及时接听还望家长给予理解。涉及有关人才子女入学的问题,家长可拨打市人才服务局咨询电话:。&
  33.问:为什么今年的报名材料准备里提到“若父母为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
  答:根据市委市政府出台面向在义创业就业全日制大学毕业生的优待政策,凭养老保险月份排序报名入学的非学区生,父母为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中一方的大专或本科学历年限可以折算成养老保险时间附加计算。&
  34.问:还有要提醒家长特别注意的问题吗?&
  答:教育行政部门要特别提醒有关家长,阳光招生政策要求所有公办学校都严格按规定条件和规范程序公开录取学生,家长千万不要听信他人能通过关系帮助解决您的子女就读问题,以免上当受骗。在招生过程中,也请家长帮助做好监督工作,教育局的监督举报电话是:。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材料不仅无法办理学籍,甚至有可能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35. 问:家长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招生准确、及时的信息?&
  答:家长朋友可以通过以下媒体查询到义务教育段招生准确、及时的信息:1.义乌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义务教育段招生信息”公布,网址为http://www.yw.gov.cn/zwgk/jyjzwgk/;&
  2. 关注义乌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
  “义务教育之声”,二维码如右图:&
  3. 相关学校的校园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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