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集团丁建勇是如何导入“金蝶 物料导入、设施全寿命一体化管理”现代生产性服务的先进理念与服务模式的?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_新浪财经_新浪网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日的公司总股本773,418,434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80,700股,即773,137,7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国际工程承包、投资和贸易。国际工程承包板块主要从事国际工程总承包(EPC)业务;投资和贸易板块主要围绕公司工程承包主业开展投资和贸易业务。
   国际工程承包板块:多年来,公司以“做国际知名工程服务商”为愿景,以“传递中国工程价值”为使命,在海外市场完成了近百个大型交钥匙工程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涵盖工业工程、农业工程、水务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石化工程及矿业工程等业务领域,业务范围涉及亚洲、非洲、美洲及东欧地区。
   投资板块:在“一大支柱,两个市场,三相联动”战略的指导下,自2011年起,公司围绕区域综合开发和矿产资源开发两个领域,成功开发了老挝万象滨河综合开发项目、中白工业园等投资项目,收购了加拿大普康公司,在环保新产业领域收购了北京沃特尔公司,形成了良好的战略布局。
   贸易板块:公司充分利用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围绕工程承包主业,开展贸易业务,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国际工程承包行业情况
   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跨区域互联互通基础设施的需求日益增长,全球基础设施建设正迎来一轮发展新机遇。据美国麦肯锡咨询公司2013年的研究,年,全球基础设施投资预计需求57.3万亿美元,平均每年需求投资额约为3.2万亿美元。预计,发展中国家要想保持目前的经济增速和满足未来的需求,到2020年之前每年至少需要投入2万亿美元。发达国家出于更新升级老化基础设施和刺激经济复苏的双重目的,也在陆续推出规模庞大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美国正计划进行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最大规模的基础设施扩建和现代化改造。据美国全国商会估计,年,美国运输、能源以及废水处理和饮用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至少需要8万亿美元以上的新投资。
   据商务部统计,从我国对外工程承包行业发展情况来看,整体呈现平稳增长的趋势。2015年底,对外工程承包行业新签合同额首次突破2,100亿美元。市场分布方面,传统亚非拉市场仍居主导地位,新签合同额占总签约额的87.7%;新签合同中,大项目占比不断增长,其中5,000万美元以上项目占新签合同总额的83.7%。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据商务部统计,2015年度,公司新签合同额全国排名第32名,完成营业额排名第23名。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公司就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确认负债。追溯调整2014年末库存股69,353,187.50 元,由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由5,303,992,578.10元调整为5,234,639,390.6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17.39%调整为17.5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概述
   2015年,世界经济处于深度调整期,局部市场风险凸显,行业竞争愈加激烈。然而,全球基础设施建设整体保持旺盛需求,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持续深入推进,给海外工程承包企业带来了巨大机遇。公司克服困难,强化项目管理,大力推进市场开发,不断调整和深化经营策略,保证了公司的快速稳定发展。
   ①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项目管理体系的要求规范运作,项目管理水平与能力持续提升,有效抵御了风险,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2015年,公司有4个重点执行项目实现了竣工。分别为:委内瑞拉第斯那托斯农业综合发展项目二期、委内瑞拉挖泥船供货及疏浚项目二期、委内瑞拉比西亚火电站项目和肯尼亚电网升级改造LOT-3A& LOT-3B项目。
   2015年重大在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斯里兰卡延河灌溉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有序展开,土建工作已启动,已完成主坝及部分副坝的回填及浇筑等工作。孟加拉帕德玛水厂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并提交业主审查,完成了全部临建基础施工和取水口土地整理工作,现场搅拌站建设同期开工,完成了5批管道的发运。赞比亚穆巴拉-纳孔德公路建设项目两标段路面工程顺利汇合,主体路面工程全部完工,主线全线贯通。安哥拉古印巴农场项目完成了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农机等设备已发运,土地已完成清表工作,完成了第一季玉米和大豆的试种工作,已开始玉米播种工作。玻利维亚圣布埃纳文图拉糖厂项目土建施工基本完毕,2015年10月实现了出糖目标,正在进行临时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埃塞俄比亚瓦尔凯特糖厂项目进入执行期,正在开展招标采购工作,并完成了第一批设备材料的出运和土建施工进场准备。委内瑞拉农副产品加工设备制造厂工业园项目设计和供货工作已完成,技术转让、培训、土建和设备安装工作已大部分完成。委内瑞拉社会主义农业综合发展项目群剩余委内瑞拉瓜里科河灌溉系统修复扩建工程(三期三段)和委内瑞拉奥里诺科三角洲农业综合发展项目正在进行收尾工作。厄瓜多尔大型医院建设项目群包括厄瓜多尔瓜亚斯省蒙特西娜依医院建设项目、厄瓜多尔瓜亚斯省索夫拉瓜医院建设项目、厄瓜多尔马纳维省波多维耶霍医院建设项目和厄瓜多尔埃斯梅拉达斯医院建设项目,四个医院均进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阶段。尼加拉瓜米拉玛尔油料分配厂(陆地部分)项目已完成土建施工主体工作,完成了工艺系统、辅助系统的全部储罐、管道、机电设备安装及全厂送电等工作,项目进入带电调试阶段。厄瓜多尔政府金融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完成设备采购和土建施工部分工作。白俄罗斯纸浆厂项目全面开展了土建及安装施工,大部分工作已完成,为全面启动调试和验收奠定了基础。中白工业园一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完成了道路施工及硬化、管道施工等,已完成道路管网、取水泵站、二次提升泵站等国家鉴定,并已开始各场站的设备采购,各标段路面铺设工作大部分已完成。蒙古扎门乌德基础设施改善项目已完成净水厂、污水厂、换热站、水源井的全部施工工作,2015年10月业主签署了项目除道路之外部分的完工证明,项目具备投入运行条件。
   除上述重大执行项目外,公司在执行的还有一些中小型项目,总体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10.9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00%;实现利润总额10.9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24%。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多个在执行项目进入收尾期,收益情况较好,产生了一定的结算收益;报告期人民币贬值,公司汇兑收益大幅增长。
   ②市场拓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推动项目签约及生效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完成新签合同额14.91亿美元,主要包括厄瓜多尔政府金融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中白工业园一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津巴布韦马欣戈污水泵站及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多哥污水排放和处理项目等。
   报告期内,公司多个超过1亿美元大型项目生效,主要包括埃塞俄比亚瓦尔凯特糖厂项目、厄瓜多尔政府金融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等,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生效合同额19.93亿美元,截止报告期末在手合同余额82.37亿美元。
   ③投资业务稳步推进
   海外投资一直是落实公司产业升级战略的重点。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投资业务管理,梳理投资业务发展思路,海外投资取得了较好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的中白工业园项目取得了重大进展,引进了招商局集团作为战略投资方,完善了中白工业园区公司管理架构,项目第一阶段开始施工。招商方面,中白工业园区公司已经与28家大型企业签订了入园协议或意向协议,计划投资总额超过1亿美元。
   老挝万象项目正常推进,商业街一期成功举行了开街仪式,营销工作积极展开。完成了东昌酒店收购及装修,加强酒店管理,入住率明显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对加拿大普康公司的管理,调整了普康公司的管理层,完善了管理流程和授权,调整了经营策略,取得了一定效果。
   国内投资方面,成都、邳州两个污水处理厂顺利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实现了安全生产。
   新产业方面,北京沃特尔公司首个正渗透技术“零排放”项目——华能长兴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成功建成投入运行,标志着我国高COD、高硬度、高含盐水处理技术走在了世界前列。随着首个项目的成功,正渗透技术的商业化运用逐渐铺开,中标了多个使用正渗透技术的废水“零排放”项目。公司正在筹建中工水务投资平台,将围绕水务环保领域开展投资业务。
   ④贸易业务
   贸易业务继续依托公司优势,落实三相联动战略。积极整合上下游资源,重点布局粮油、化肥、纸浆等商品的进出口贸易。
   ⑤体制机制改革初见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事业部改革,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狠抓落实,效果显著。业务开发的反应速度和效率得到提升,专业支持作用明显。
   ⑥建立投资业务平台
   报告期内,中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并正式进入运行。中工投资的管理架构和业务流程已初步搭建完成,明确了职能定位、投资方向和项目筛选标准,制定了投资基金计划并计划与外部专业机构中投产业基金合资设立北京中投中工丝路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以“一带一路”领域股权投资、PPP项目作为投资方向,助力公司主业发展。
   (二)主营业务分析
   ①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②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公司就发行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确认负债。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日出资设立中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截止日,实际出资额为37,000.00万元,报告期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2、公司于日出资设立中工资源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主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截止日,实际出资额为10,000.00万元,报告期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3、公司于日出资设立墨西哥工程公司,持有10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8,000.00美元,主要从事工程服务业务。截止日,实际出资额为8,000.00美元,报告期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
   4、日,中工老挝投资公司完成了对老挝岱梧公司的股权交割手续,持有10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3,800万美元,拥有琅勃拉邦市会湃村孟凯路地块的所有权,主要从事该地块开发及运营管理。截至日,实际出资额3,800万美元,报告期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5、中工老挝投资公司于日完成了对老挝Masceana Co.,Ltd.的股权交割手续,持有100%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4,300万美元,拥有东昌酒店的所有权,主要从事东昌酒店运营管理业务。截至日,实际出资额4,300万美元,报告期内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6、报告期内,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中工国际-光辉国际联营公司因承建的印尼三林糖厂项目土建工程结束而注销,其相关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均纳入中工国际本部内。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对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证券代码:002051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日上午9:00在公司16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六名,董事赵立志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张春燕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艳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孙伯淮、葛长银、王德成及离任独立董事王化成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以前年度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以前年度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财务决算报告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090,376,169.88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0,873,905.00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033,142,085.95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03,314,208.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80,065,520.70元,减去2015年已分配现金股利232,121,588.74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95,503,628.36元。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日公司总股本773,418,434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80,700股,即773,137,7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年度。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职业字 [号)。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号公告。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计划,2016年向、中国、中国、中国进出口银行、、、、汇丰银行北京分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215亿元人民币的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开立银行保函、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与上述授信额度相关的文件。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为90万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高管人员考核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 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工国际高管人员年薪管理办法》和公司2015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管人员2015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符合公司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以鼓励其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的规定,可以更好地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业尽责。
   12、会议经过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刊登的号公告。
   (1)董事骆家马龙 因在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与受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2)董事罗艳因在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与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调整的议案》。同意撤销投资事业部、矿业工程部,设立贸易电商部、浆纸工程部。
   1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工国际乌干达代表处的议案》。代表处名称拟定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乌干达代表处”(China CAMC Engineering Co., Ltd. Uganda Representative Office),工作范围为:为执行签约项目提供全方位支持、深入开发乌干达市场,建立与当地及周边国家的项目开发信息交流平台。代表处注册和办公地点为乌干达首都坎帕拉。
   1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中工国际基建(印度)有限公司500万美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刊登的号公告。
   16、公司董事罗艳、赵立志、张春燕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051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日下午13:00在公司16层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五名,实到监事三名,监事黄翠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监事史辉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刘佳丹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监事黄建洲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监事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3、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以前年度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以前年度披露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财务决算报告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年)》的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号公告。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刊登的号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激励对象周磊、方春节、李红梅、马宁、张炜、赵墨、连亚东、卜贺纯、高盛莹、程志华、严颂、赵利君、汤宏伟、刘京津、朱鸣雁共计15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将上述1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80,7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625元/股。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002051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预计公司201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公司与受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骆家马龙回避表决,其他6位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与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艳回避表决,其他6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同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根据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和需要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调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北京起重”)注册资本5,442.2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小虎,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经营范围为:主办《起重运输机械》;自动化物流仓储系统、架空索道系统、露天矿、港口、料厂及各类生产线的输送系统;起重运输机械设备工程等成套设备的系统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液力偶合器、液压制动器、计量检测装置的产品设计、起重运输机械项目监理、设备监造、产品检测;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承办《起重运输机械》杂志国内广告,发布外商来华广告;销售开发后的产品、机械电器设备(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热力供应;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99,743.89万元,净资产为25,176.45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207.03万元,净利润4,786.75万元。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建设”)注册资本人民币6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敬桢,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大街277号,经营范围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咨询;销售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租赁;对外派遣承包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07,596.29万元,净资产为93,809.82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6,135.84万元,净利润7,327.6万元。
   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仪表”)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忠来,住所为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242号,经营范围为:传感器及系列产品、仪器仪表及自动化系统、高低压电气及成套设备,波纹管、膨胀节、清洗机、光学元件、机械电子设备研制、加工制造、销售;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一、二类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清洗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仪表技术与传感器》、《管道技术与设备》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8,341.26万元,净资产为25,119.62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128.88万元,净利润748.27万元。
   现代农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农装”)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永建,住所为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A208房间,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销售农业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棉花;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的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生产农业机械设备及配件、系列喷、滴灌设备和PVC/PE管材管件(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机械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56,378.86万元,净资产为77,169.96万元,月实现营业收入82,200.7万元,净利润-6,130.27万元。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注册资本人民币35,452.82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延丰,住所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8号,经营范围为:本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机械成套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石油化工、天然气、钢铁、电力、海洋、环保、市政、轻工业系统装置工程的设计、制造、安装;压力容器(塔器、储存容器、反应容器、换热设备)、空冷器、石油钻采设备、金属结构件、石化设备配件、食品机械、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的设计、制造、销售、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贸易代理;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并派遣实施上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以上项目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石油化工设备》及《石油矿场机械》期刊的出版及国内外期刊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发布上(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截止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6,862.23万元,净资产为195,262.19万元,月实现营业收入42,064.85万元,净利润2,655.58万元。
   中机西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西南”)注册资本15,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树君,住所重庆市合川区花园路158号,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冰蓄冷中央空调系统、大型中央空调产品、制冰设备、冷库设备及产品、聚氨酯复合保温板、建筑保温板、空调控制及楼宇自动化控制产品及相关零部件;空调、冷库等工程安装与维修;食品、水产品储藏、保鲜、运输用冷藏、冷冻、冷却设备,冷藏展示陈列展设备,各种换热、空气调节设备,节能设备及相关产品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的售后服务、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加工、制造、销售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备;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经营)。截止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0,482.96万元,净资产为22,294.65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663.47万元,净利润882.3万元。
   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重工”)注册资本225,33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培国,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经营范围为:工程机械及重工机械产品科研开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工程总承包;工程机械配套、配件生产、销售;工程机械、重工机械租赁、维修;道路、桥梁工程建设、承包;汽车销售;进出口业务;举办展览展销会;技术咨询服务;发动机、钢材、润滑油、液压油、机油、轮胎的采购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91,096.27万元,净资产为244,632.03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5,095.08万元,净利润-79,678.09万元。
   中工工程机械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成套”)注册资本人民币2,118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军,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1号楼5072室,经营范围为:工程机械新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工程机械及机电工程设备成套的总包或分包、单机补套业务;工程机械配件的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和维修;汽车销售;进出口业务;主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举办工程机械展览;工程机械设备及机电工程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橡胶制品、矿产品、化工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5,888.93万元,净资产为7,903.19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707.33万元,净利润1,051.01万元。
   中起物料搬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起物料”)注册资本人民币1,132万元,法定代表人唐超,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经营范围为:承接各类物料输送,物流仓储、搬运;索道系统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安装、施工;工程承包;起重运输机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机械工业部北京起重机械研究所及其直属企业生产的:起重运输机械、架空索道;计算机系统等机电产品出口业务;本所及其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生产机电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407.05万元,净资产为1,391.70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4.43万元,净利润-7.13万元。
   中机十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十院”)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余保民,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经营范围为:机械零部件及设备制造(仅限分公司经营);施工总承包;甲级机械、建筑、环境工程设计、甲级造价咨询;甲级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包境外机械、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电力、市政、轻工、冶金、纺织、建材行业的工程设计;乙级城市规划设计;一、二类压力容器设计;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机械零部件及设备研发、经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2,283.84万元,净资产为11,202.61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056.72万元,净利润1,155.85万元。
   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材料研究院”)注册资本人民币35,076.7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庆宾,住所为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8号,经营范围为:仪表功能材料及元器件、汽车、摩托车用特种材料、元件及部件、耐腐蚀仪表及元件、标准热电偶、热电阻研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公司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进口本公司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咨询、技术服务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物业管理、社区服务;机电设备、工程机械、仪器仪表的制造、维修、销售及技术开发;自动化系统、计算机软件系统及原辅器件的集成配套;高温合金、耐蚀合金、精密合金、特殊不锈钢及制品制造及销售。(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经营)。截止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1,359.83万元,净资产为34,973.28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867.95万元,净利润613.68万元。
   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包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881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河涛,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经营范围为:III、II类: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角膜接触镜除外),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II类: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有效期至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销售化工产品;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包装食品机械及配件、塑料机械、印刷机械、机电产品;包装和食品机械及其配件;包装和食品机械成套及四技服务;承包包装和食品工业工程、食品保鲜工程;进出口业务;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包装材料、包装容器、钢材、建筑材料、木材、仪器仪表、实验室设备、铁精粉的销售;原粮的销售;招标代理业务;煤炭、有色、黑色矿产品销售;技术咨询、技术开发;销售机械设备、文化用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塑料制品、玻璃器皿、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1,887.21万元,净资产为12,746.38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655.44万元,净利润51.62万元。
   中机美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美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杜永琪,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1号楼8层B802,经营范围为:生产农业机械设备及配件(限分支机构经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租赁机械设备;修理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233.13万元,净资产为7,115.88万元,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9,495.77万元,净利润-3,217.10万元。
   江苏苏美达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苏美达”)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彭原璞,住所为南京市长江路198号17楼,经营范围为:发电机组及配套动力、电力成套设备、光伏照明及发电系统、动力机械、汽车配件、光电通信及音视频通讯设备、家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金属材料、机动电源车的销售,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进料加工业务,提供发电机组的安装和降噪工程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2,781.78万元,净资产为28,879.23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0,434.56万元,净利润7,520.27万元。
   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8,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马长春,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甲2号,经营范围为: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与公司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销售医疗器械III、II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1-1除外),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2-1除外),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II类: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石油、化工、石油化工、医药、轻纺、城建、建材、冶金、能源、交通、农林、地矿、原材料、冷冻空调、给排水、流体输送、供热、环保、节能、节水等方面设备安装工程的项目承包和设备成套服务;石油、化工、轻工、冷冻空调、给排水、流体输送、供热、环保、节能、节水等方面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标代理;汽车销售;进出口业务;设备监理;有色金属、钢材的销售;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展览展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06,739.36万元,净资产为13,950.76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993.82万元,净利润267.96万元。
   中国地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周寅伦,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园二区221号,经营范围为:《地质装备》的出版(限中国地质装备总公司《地质装备》编辑部经营有效期至);施工总承包;机械设备、电子仪器、环保设备、工业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开展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地质装备》杂志发布广告;进出口业务;信息交流与咨询服务;展览展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32,620.09万元,净资产为57,270.33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982.73万元,净利润1,566.26万元。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国际”)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丁建,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号2号楼223号,经营范围为: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医疗器械经营(具体品种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日);承包境外化工石化医药、机械、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工程勘测、咨询、设计、监理、管理和工程承包;进出口业务;设备承包;畜禽、汽车、钢材、铁矿砂、焦炭、焦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设备、材料及成套设备采购、销售;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咨询、展览和技术交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手术室洁净工程、空调洁净工程的专业承包;广告经营;消防安全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98,702.26万元,净资产为93,459.12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18,980.41万元,净利润9,096.21万元。
   中国机械工业安装总公司德阳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机械德阳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梁义斌,住所为四川省德阳市区金山街157号,经营范围为: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筑工程及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钢结构生产、加工;销售机电设备、管道设备、制冷设备、供暖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装饰材料及以上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相关技术服务,投资管理(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167.05万元,净资产为2,361.6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764万元,净利润37万元。
   北京国机联创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联创”)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任伟,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五层5023,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包装装潢设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城市园林绿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805.98万元,净资产为926.23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03.64万元,净利润32.41万元。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工程公司”)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有权,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591号,经营范围为:勘察设计;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和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服务;工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建筑材料、汽车零部件制造;机械产品及零部件的研发试验和生产;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城市规划及市政公用设计;工程机械修理和租赁;图文设计;展览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89,233.85万元,净资产为192,807.36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4,214.06万元,净利润20,967.36万元。
   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白公司”)注册资本8,750万美元,董事长罗艳,住所为明斯克州斯莫列维奇区斯坦诺克-沃继兹村工厂大街1号,经营范围为:开发园区土地,进行土地租赁及转让;保证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和建设,管理园区项目、发展基础设施;吸引入驻者和投资者入驻园区。截止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4,982.88万元,净资产为52,071.18万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05万元,净利润9,714.8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北京起重、中机建设、沈阳仪表、现代农装、蓝科高新、中机西南、国机重工、中工成套、中起物料、中机十院、重庆材料研究院、中包公司、中机美诺、江苏苏美达、中通公司、中装公司、中元国际、中国机械德阳公司、国机联创、中汽工程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2)中白公司的董事长罗艳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谢彪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国机集团副总经理,董事王宇航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李海欣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起重业务范围包括物料搬运技术开发与应用、物料搬运系统及其机电设备研究设计、集成及工程承包等,在我国物料搬运机械行业处于技术领先地位;中机建设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大型国有施工企业之一,是住建部批准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与项目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沈阳仪表是始建于1961年的国家级科研院所,是全国仪器仪表元器件和仪表工艺的归口单位,传感器、变送器、智能仪表及测试系统成套技术等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现代农装是从事现代农业装备研发、生产和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科技园区信用AAZC级企业;蓝科高新主要从事石油钻采机械、炼油化工设备、海洋与沙漠石油设备和工程、炼油化工和天然气处理及液体回收工程等业务,是我国石油与化工装备的先行者;中机西南是中国蓄冰空调行业标准起草单位,拥有建筑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环境污染防治等甲级资质,机电安装一级资质等;国机重工在工程机械研发与制造领域拥有实力雄厚的科技研发能力和生产制造能力,拥有两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两个“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个机械工业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中工成套是经国家批准的甲级机电设备成套单位,主要致力于向国外用户提供先进的工程机械单机及成套设备等业务,与国内外工程机械行业的著名厂商及科研机构有着广泛密切的联系;中起物料主要承包港口、矿山等物料装卸搬运系统、自动化仓储/柔性输送系统、架空索道系统等成套装备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制造和安装施工的“交钥匙工程”;中机十院是国家甲级综合性设计研究单位,持有国家颁发的机械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环境污染防治等甲级资质证书;重庆材料研究院是专业从事仪表功能材料研究与中试的科研单位,在仪表测温材料及应用技术、金属功能材料、传感器敏感材料及元件三个领域的研究开发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居国内领先地位;中包公司是一个集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制造、国内外贸易及会展于一体的综合性经济实体,具有资深的行业背景和突出的行业地位;中机美诺专注于大马力拖拉机配套农机具的研发、生产与制造,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江苏苏美达专业从事汽油、柴油、燃气及船用发电机组的研发和生产,产品系列覆盖汽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发电电焊两用机组,水泵机组,船用机组,高压机组及重油机组发电站等;中通公司具有对外工程承包经营、进出口贸易、甲级机械工程设计、甲级设备监理资质、压力容器和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中装公司是集产、供、销与科、工、贸为一体的全国性地质机械仪器大型工业企业,拥有地质装备行业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中元国际是国家工程建设行业的核心骨干企业,具有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相关资质;中国机械德阳公司是经营线路安装、管道安装、设备安装等业务的公司;国机联创是专门从事展览工程(企业展厅及博物馆设计制作)、装饰装修设计、活动策划执行、影视策划制作、平面设计、广告代理的营销服务机构;中汽工程公司在汽车、摩托车、发动机、农业机械等工程设计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拥有国家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等30项资质证书,其中甲级资质证书20项;中白公司是为开发、建设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区项目而设立,该项目受到中国、白俄罗斯政府的高度重视,获得了白方一系列的优惠条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上述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预计公司与中机建设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3,030万元;预计公司与北京起重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000万元;预计公司与国机集团下属公司2016年提供运输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500万元;预计公司与沈阳仪表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03.57万元;预计公司与现代农装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93.39万元;预计公司与蓝科高新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39.91万元;预计公司与中通公司2015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预计公司与中装公司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50.36万元;预计公司与中机西南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21.35万元;预计公司与国机重工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80万元;预计公司与中机十院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84.2万元;预计公司与中元国际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70万元;预计公司与中工成套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5.7万元;预计公司与中国机械德阳公司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0万元;预计公司与中起物料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8.3万元;预计公司与国机联创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万元;预计公司与重庆材料研究院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1万元;预计公司与中汽工程公司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1.29万元;预计公司与中包公司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2.8万元;预计公司与中机美诺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1万元;预计公司与江苏苏美达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6万元。即,公司与受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方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8,273.57万元。
   (2)预计公司与中白公司2016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采购商品: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2)接受劳务: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采取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以及工程进度支付款项。
   (3)提供劳务: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市场价格,采取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以及工程进度收取款项。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于日与中国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执行单位为现代农装)签署接受劳务合同,合同价格7,620.68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同意或双方完全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合同终止。公司与现代农装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一号补充协议,合同增加部分价格为192.54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同意或双方完全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合同终止。公司与现代农装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二号补充协议及三号补充协议,合同增加部分价格分别为29万元、51.35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同意或双方完全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合同终止。
   (2)公司于日与中国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执行单位为中机十院)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993.6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3)公司于日与沈阳仪表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216.34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1,补充协议金额为26,848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2,补充协议金额为67.17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4,补充协议金额为348.4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5,补充协议金额为21.39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4)公司于日与中汽工程公司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20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项目质保期结束后且双方结清所有应付和应赔款项后合同终止。
   (5)公司于日与现代农装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473.3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金额为166.7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6)公司于日与中国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执行单位为中包公司)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1,896.07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合同,合同增加部分价格为375.8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7)公司于日与现代农装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1,266.45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合同,合同增加部分金额为17.17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8)公司于与现代农装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1,631.04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一号补充协议,合同价格增加36.87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二号补充协议,合同价格增加71.72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14年10月签署了该合同的三号补充协议,合同价格增加19.5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9)公司于日与蓝科高新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50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金额为121.5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协议金额为172.9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0)公司于日与中机美诺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1,530.32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增加部分的合同价格为28.5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1)公司于日与蓝科高新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5,187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2)公司于日与现代农装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302.01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合同,增加部分的合同价格32.33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3)公司于日与中包公司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261.86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4)公司于日与中机建设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12,731.86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1,新增合同价格189.5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3,新增合同价格1,00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4,新增合同价格202.5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5)公司于2013年5月与中起物料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943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14年1月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1,新增合同价格为24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14年6月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2,新增合同价格为92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14年7月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3,新增合同价格为4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4,新增合同价格为6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14年10月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5,新增合同价格为8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6)公司于日与现代农装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16.53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7)公司于2013年10月与中机建设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38,50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8)公司于日与现代农装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189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19)公司于日与沈阳仪表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968.98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1,协议金额为196.94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2,协议金额为39.39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3,协议金额为44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20)公司于日与中元国际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383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21)公司于日与中通公司签署提供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3,00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22)公司于日与中机建设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27,088.34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1,新增合同价格为23,10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3,新增合同价格为72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4,新增合同价格为679.67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5,新增合同价格为495.3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15年9月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6,新增合同价格为4,00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7,新增合同价格为125.27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23)公司于日与重庆材料研究院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670.4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新增合同价格为38.92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24)公司于日与江苏苏美达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46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25)公司于日与中白公司签署了提供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15,352.09万美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公司于日与中白公司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合同价格变更为22,076.67万美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26)公司于日与沈阳仪表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1,772.46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1,新增协议金额为1,146.05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2,新增协议金额为346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27)公司于日与中装公司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263.67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28)公司于日与中装公司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1,205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29)公司于日与中工成套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949.05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新增协议金额为27.12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30)公司于日与国机重工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1,424.5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且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31)公司于日与中工成套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1,699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1,合同价格变更为1,807.81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2015年2月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2,合同价格变更为1,815.59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合同双方于日签署了该合同的补充协议3,合同价格变更为1,834.69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32)公司于日与中通公司签署了采购商品的合同,合同价格为4,55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33)公司于日与中机建设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27,500万元。合同自公司向中机建设发出合同生效函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34)日,公司与中机十院签署了接受劳务的合同,合同价格为30万元。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责任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公司将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根据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与北京起重、中机西南、蓝科高新、国机重工等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的交易,有助于公司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执行和其他业务的开展,是公司执行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客观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提供劳务的交易,有助于公司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执行和其他业务的开展。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051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
   中工国际基建(印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1、概述
   中工国际基建(印度)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51%的股权。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工国际基建(印度)有限公司500万美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中工印度500万美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银行批准相关授信之日起一年。有关内容详见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刊登的号公告。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在印度工程承包领域的市场份额,中工印度拟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印度孟买支行(ICBC Mumbai)申请500万美元信用额度用于相关工程合同项下的保函开立、信用证开立和临时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继续为中工印度的该项信用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中工国际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日召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中工国际基建(印度)有限公司500万美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工国际基建(印度)有限公司(CAMCE Infrastructure (I) PVT. Ltd.)
   注册时间:日
   注册地址:印度新德里市萨基特区SFS公寓A座101号,邮编110017(A-101, DDA, SFS, SAKET, NEW DELHI-110017, DELHI, INDIA)
   注册资本:50万美元
   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工程咨询、工程承包项目开发
   股东情况:中工国际持有51%股份;印度橄榄咨询公司持有49%股份。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日,中工印度经审计资产总额2,838,954.64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56,453.96元人民币,净资产2,582,500.68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726,336.34元人民币,净利润685,724.35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继续为中工印度向中国工商银行印度孟买支行申请500万美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中工印度提供500万美元的信用额度担保,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属地化经营战略,扩大公司在印度工程承包市场的份额并满足向银行融资的要求,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中工印度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号)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信息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合计为51,147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日经审计净资产643,664.31万元的比例为7.95%。上述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上述担保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担保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向控股子公司中工国际基建(印度)有限公司提供500万美元的信用额度担保,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属地化经营战略,扩大公司在印度工程承包市场的份额并满足向银行融资的要求,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051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分配[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日,公司获悉中国已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4、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确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日,公司披露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向24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095,500股,授予价格为7.625元/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日,公司总股本由764,643,334股增加至773,738,834股。
   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对13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0,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625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
   8、日,公司披露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从773,738,834股减至773,418,434股。
   二、回购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
   1、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周磊、方春节、李红梅、马宁、张炜、赵墨、连亚东、卜贺纯、高盛莹、程志华、严颂、赵利君、汤宏伟、刘京津、朱鸣雁共计15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章 本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以激励对象购买价回购注销。”公司将对周磊等15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80,7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625元/股。根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实施派息、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因此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与授予价格一致,即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7.625元/股。
   三、回购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说明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数量: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回购股份数量为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80,700股,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20%,占公司总股本的0.04%。
   2、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2,140,337.5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根据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四、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本次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总人数将调整为213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调整为8, 494,400股。公司总股本从773,418,434股减至773, 137,734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激励对象周磊、方春节、李红梅、马宁、张炜、赵墨、连亚东、卜贺纯、高盛莹、程志华、严颂、赵利君、汤宏伟、刘京津、朱鸣雁共计15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时,作为该计划受益人的关联董事罗艳女士、赵立志先生、张春燕女士已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15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280,700股,回购价格为7.625元/股。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激励对象周磊、方春节、李红梅、马宁、张炜、赵墨、连亚东、卜贺纯、高盛莹、程志华、严颂、赵利君、汤宏伟、刘京津、朱鸣雁共计15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将上述1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80,7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625元/股。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051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周磊、方春节、李红梅、马宁、张炜、赵墨、连亚东、卜贺纯、高盛莹、程志华、严颂、赵利君、汤宏伟、刘京津、朱鸣雁共计15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1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280,700股,回购价格7.625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773,418,434股减至773, 137,734股。具体内容详见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号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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