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惊心动魄之产科医生剧情类似女主参加完一个酒会 回家睡醒后就和她的好朋友身份互换了 结局是一个老博士做的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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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宠小萌妻:买个老婆回家爱目录梁实秋 味至浓时即家乡 未能忘情于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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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秋 味至浓时即家乡 未能忘情于诗酒
  “佛跳墙”的名字好怪。何物美味竟能引得我佛失去定力跳过墙去品尝?我来台湾以前没听说过这一道菜。   《读者文摘》(一九八三年七月份中文版)引载可叵的一篇短文《佛跳墙》。据她说佛跳墙“那东西说来真罪过,全是荤的,又是猪脚,又是鸡,又是海参、蹄筋,炖成一大锅。……这全是广告噱头,说什么这道菜太香了,香得连佛都跳墙去偷吃了。”我相信她的话,是广告噱头,不过佛都跳墙,我也一直地跃跃欲试。   同一年三月七日《青年战士报》有一位郑木金先生写过一篇“油画家杨三郎祖传菜名闻艺坛——佛跳墙耐人寻味”,他大致说:“传自福州的佛跳墙……在台北各大餐馆,正宗的佛跳墙已经品尝不到了。……偶尔在一般乡间家庭的喜筵里也会出现此道台湾名菜,大都以芋头、鱼皮、排骨、金针菇为主要配料。其实源自福州的佛跳墙,配料极其珍贵。杨太太许玉燕花了十多天闲工夫才能做成的这道菜,有海参、猪蹄筋、红枣、鱼刺、鱼皮、栗子、香菇、蹄膀筋肉等十种昂贵的配料,先熬鸡汁,再将去肉的鸡汁和这些配料予以慢工出细活的好几遍煮法,前后计时将近两星期……已不再是原有的各种不同味道,而合为一味。香醇甘美,齿颊留香,两三天仍回味无穷。”这样说来,佛跳墙好像就是一锅煮得稀巴烂的高级大杂烩了。   北方流行的一个笑话:出家人吃斋茹素,也有老和尚忍耐不住想吃荤腥,暗中买了猪肉运入僧房,乘大众入睡之后,纳肉于釜中,取佛堂燃剩之蜡烛头一罐,轮番点燃蜡烛头于釜下烧之。恐香气外溢,乃密封其釜使不透气。一罐蜡烛头于一夜之间烧光,细火久焖,而釜中之肉烂矣;而且酥软味腴,迥异寻常。戏名之为“蜡头炖肉”。这当然是笑话,但是有理。   我没有方外的朋友,也没吃过蜡头炖肉,但是我吃过“坛子肉”。坛子就是瓦钵,有盖,平常做储食物之用。坛子不需大,高半尺以内最宜。肉及佐料放在坛子里,不需加水,密封坛盖,温火慢炖,稍加冰糖。抗战时在四川,冬日取暖多用炭盆,亦颇适于做坛子肉,以坛置定盆中,烧一大盆缸炭,坐坛子于炭火中而以灰覆炭,使徐徐燃烧,约十小时后炭未尽成烬而坛子肉熟矣。纯用精肉,佐以葱姜,取其不失本味,如加配料以笋为最宜,因为笋不夺味。   “东坡肉”无人不知。究竟怎样才算是正宗的东坡肉,则去古已远,很难说了。幸而东坡有一篇《猪肉颂》:   净洗铛,少着水,   柴头灶烟焰不起。   待他自熟莫催他,   火候足时他自美。   黄州好猪肉,价钱如泥土,   贵者不肯食,贫者不解煮。   早晨起来打两碗,   饱得自家君莫管。   看他的说法,是晚上煮了第二天早晨吃,无他秘诀,小火慢煨而已。也是循蜡头炖肉的原理,就是坛子肉的别名吧?   一日,唐嗣尧先生招余夫妇饮于其巷口一餐馆,云其佛跳墙值得一尝,乃欣然往。小罐上桌,揭开罐盖热气腾腾,肉香触鼻。是否及得杨三郎先生家的佳制固不敢说,但亦颇使老饕满意。可惜该餐馆不久歇业了。   我不是远庖厨的君子,但是最怕做红烧肉。因为我性急而健忘,十次烧肉九次烧焦,不但糟蹋了肉,而且烧毁了锅,满屋浓烟,邻人以为是失了火。近有所谓电慢锅者,利用微弱电力,可以长时间地煨煮肉类,对于老而且懒又没有记性的人颇为有用,曾试烹近似佛跳墙一类的红烧肉,很成功。
  栗子以良乡的为最有名。良乡县在河北,北平的西南方,平汉铁路线上。其地盛产栗子。然栗树北方到处皆有,固不必限于良乡。   我家住在北平大取灯胡同的时候,小园中亦有栗树一株,初仅丈许,不数年高二丈以上,结实累累。果苞若刺猬,若老鸡头,遍体芒刺,内含栗两三颗。熟时不摘取则自行坠落,苞破而栗出。捣碎果苞取栗,有浆液外流,可做染料。后来我在崂山上看见过巨大的栗子树,高三丈以上,果苞落下狼藉满地,无人理会。   在北平,每年秋节过后,大街上几乎每一家干果子铺门外都支起一个大铁锅,翘起短短的一截烟囱,一个小利巴挥动大铁铲,翻炒栗子。不是干炒,是用沙炒,加上糖使沙结成大大小小的粒,所以叫做糖炒栗子。烟煤的黑烟扩散,哗啦哗啦的翻炒声,间或有栗子的爆炸声,织成一片好热闹的晚秋初冬的景致。孩子们没有不爱吃栗子的,几个铜板买一包,草纸包起,用麻茎儿捆上,热乎乎的,有时简直是烫手热,拿回家去一时舍不得吃完,藏在被窝垛里保温。   煮咸水栗子是另一种吃法。在栗子上切十字形裂口,在锅里煮,加盐。栗子是甜滋滋的,加上咸,别有风味。煮时不妨加些八角之类的香料。冷食热食均佳。   但是最妙的是以栗子做点心。北平西车站食堂是有名的西餐馆。所制“奶油栗子面儿”或称“奶油栗子粉”实在是一绝。栗子磨成粉,就好像花生粉一样,干松松的,上面浇大量奶油。所谓奶油就是打搅过的奶油(whipped cream)。用小勺取食,味妙无穷。奶油要新鲜,打搅要适度,打得不够稠固然不好吃,打过了头却又稀释了。东安市场的中兴茶楼和国强西点铺后来也仿制,工料不够水准,稍形逊色。北海仿膳之栗子面小窝头,我吃不出栗子味。   杭州西湖烟霞岭下翁家山的桂花是出名的,尤其是满家弄,不但桂花特别地香,而且桂花盛时栗子正熟,桂花煮栗子成了路边小店的无上佳品。徐志摩告诉我,每值秋后必去访桂,吃一碗煮栗子,认为是一大享受。有一年他去了,桂花被雨摧残尽净,他感而写了一首诗“这年头活着不易”。   十几年前在西雅图海滨市场闲逛,出得门来忽闻异香,遥见一意大利人推小车卖炒栗。论个卖——五角钱一个,我们一家六口就买了六颗,坐在车里分而尝之。如今我们这里到冬天也有小贩卖“良乡栗子”了。韩国进口的栗子大而无当,并且糊皮,不足取。
  海参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但是干货,在烹调之前先要发开。发海参的手续不简单,需要很久时间(现在市场有现成发好的海参,从前是没有的)。所以从前家常菜里没有海参,只有餐馆里或整桌席里才得一见。   我一向以为外国人不吃海参,他们看见我们吃海参,一定以为我们不是嘴馋便是野蛮,连“海胡瓜”都不肯饶。其实是我孤陋寡闻,外国人也吃海参,不过他们的吃法不同。他们吃我们要刮去丢掉的海参里面那一层皮,而我们吃他们所要丢掉的海参外面带刺的厚厚一层胶质。活的海参,我在外国的水族馆里看见过,各种颜色具备,黑的、白的、棕色的、斑驳的。咕咕嚷嚷的,不好看。鲜的海参,没吃过。   因为海参并不太珍贵,所以在饭庄子里所谓“海参席”乃是次等的席,次于所谓“鱼翅席”“燕翅席”。在海参席里,海参是主菜,通常是一大盘“趴烂海参”,名为趴烂,其实还是卜楞卜楞的居多。如果用象牙筷子去夹,还不大容易平平安安地夹到嘴边。   餐馆里有一道名菜“红烧大乌”。大乌就是黑色的体积特大的海参,又名“乌参”。上好的海参要有刺,又叫“刺参”。红烧大乌以淮扬馆子做得最好。五十年前北平西长安街一连有十几家大大小小的淮扬馆子,取名都叫什么什么“春”。我记不得是哪一家“春”了,所做红烧大乌特别好。每一样菜都用大小不同的瓷盖碗。这样既可保温又显得美观。红烧大乌上桌,茶房揭开碗盖,赫然两条大乌并排横卧,把盖碗挤得满满的。吃这道菜不能用筷子,要用羹匙,像吃八宝饭似的一匙匙地挑取。碗里没有配料,顶多有三五条冬笋。但是汁浆很浓,里面还羼有虾子。这道菜的妙处,不在味道,而是在对我们触觉的满足。我们品尝美味有时兼顾到触觉。红烧大乌吃在嘴里,有滑软细腻的感觉,不是一味的烂,而是烂中保有一点酥脆的味道。这道菜如果火候不到,则海参的韧性未除,隐隐然和齿牙作对,便非上乘了。我离开北平之后还没尝过标准的海参。   “凉拌海参”又是一种吃法。夏天谁都想吃一点凉的东西,酒席上四个冷荤,其实不冷,不如把四个冷荤免除,换上一大盘凉拌海参。海参煮过冷却,切成长长的细丝,越细越好,放进冰箱待用。另外预备一小碗三和油(即酱油、醋、麻油),一小碗稀释了的芝麻酱,一小碟蒜泥,上桌时把这配料浇在海参上拌匀,既凉且香,非常爽口,比里脊丝拉皮好吃多了。这是我先君传授给我的吃法,屡试皆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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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平的点心店叫做&#8220;饽饽铺&#8221;。都有一座细木雕花的门脸儿,吊着几个木牌,上面写着&#8220;满汉细点&#8221;什么的。可是饽饽都藏在里面几个大盒子、大柜子里,并不展示在外,而且也没有什么货品价格表之类的东西。进得铺内,只觉得干干净净,空空洞洞,香味扑鼻。   满汉细点,究竟何者为&#8220;满&#8221;何者为&#8220;汉&#8221;,现已分辨不清。至少从名称看来,&#8220;萨其玛&#8221;该是满洲点心。我请教过满洲旗人,据告萨其玛是满文的蜜甜之意,我想大概是的。这东西是油炸黄米面条,像蜜供似的,但是很细很细,加上蜜拌匀,压成扁扁的一大块,上面洒上白糖和染红了的白糖,再加上一层青丝红丝,然后切成方形的块块。很甜,很软和,但是很好吃。如今全国各处无不制售萨其玛,块头太大太厚,面条太粗太硬,蜜太少,名存实亡,全不对劲。   &#8220;蜂糕&#8221;也是北平特产,有黄白两种,味道是一样的。是用糯米粉调制蒸成,呈微细蜂窝状,故名。质极松软,微粘,与甜面包大异其趣。内羼少许核桃仁,外裹以薄薄的豆腐皮以防粘着蒸器。蒸热再吃尤妙,最宜病后。   花糕、月饼是秋季应时食品。北方的&#8220;翻毛月饼&#8221;,并不优于江南的月饼,更与广式月饼不能相比,不过其中有一种山楂馅的翻毛月饼,薄薄的小小的,我认为风味很好,别处所无。大抵月饼不宜过甜,不宜太厚,山楂馅带有酸味,故不觉其腻。至于花糕,则是北平独有之美点,在秋季始有发售,有粗细两品,有荤素两味。主要的是两片枣泥馅的饼,用模子制成,两片之间夹列胡桃、红枣、松子、缩葡之类的干果,上面盖一个红戳子,贴几片芫荽叶。清李静山《都门汇纂》里有这样一首&#8220;竹枝词&#8221;:   中秋才过近重阳,   又见花糕各处忙。   面夹双层多枣栗,   当筵题句傲刘郎。   一般饽饽铺服务周到。我家小园有一架紫藤,花开累累,满树满枝,乃摘少许,洗净,送交饽饽铺代制藤萝饼,鲜花新制,味自不同。又红玫瑰初放(西洋品种肥大而艳,但少香气),亦常摘取花瓣,送交铺中代制玫瑰饼,气味浓馥,不比寻常。   说良心话,北平饼饵除上述几种之外很少有令人怀念的。有人艳称北平的&#8220;大八件&#8221;&#8220;小八件&#8221;,实在令人难以苟同。所谓&#8220;大八件&#8221;无非是油糕、蓼花、大自来红、自来白等等,&#8220;小八件&#8221;不外是鸡油饼、卷酥、绿豆糕、槽糕之类。自来红、自来白乃是中秋上供的月饼,馅子里面有些冰糖,硬邦邦的,大概只宜于给兔爷儿吃。蓼花甜死人!绿豆糕噎死人!&#8220;大八件&#8221;&#8220;小八件&#8221;如果装在盒子里,那盒子也吓人,活像一口小棺材,而木板尚未刨光。若是打个蒲包,就好看得多。   有所谓&#8220;缸捞&#8221;者,有人写做&#8220;干酪&#8221;,我不知究竟怎样写法。是圆饼子,中央微凸,边微薄,无馅,上面常洒上几许桂花,故称&#8220;桂花缸捞&#8221;。探视产后妇人,常携此为馈赠。此物松软合度,味道颇佳,我一向喜欢吃。后来听一位在外乡开点心铺的亲戚说,此物乃是聚集簸箩里的各种饽饽碎渣加水揉和再行烘制而成。然物美价廉不失为一种好的食品。&#8220;薄脆&#8221;也不错,又薄又脆,都算是平民食物。   &#8220;茯苓饼&#8221;其实没有什么好吃,沾光&#8220;茯苓&#8221;二字。《淮南子》:&#8220;千年之松,下有茯苓。&#8221;茯苓是一种地下菌,生在山林中松根之下。李时珍说:&#8220;盖松之神,灵之气,伏结而成。&#8221;无端给它加上神灵色彩,于是乃入药,大概吃了许有什么神奇之效。北平前门大街正明斋所制茯苓饼最负盛名,从前北人南游常携此物馈赠亲友。直到如今,有人从北平出来还带一盒茯苓饼给我,早已脆碎坚硬不堪入口。即使是新鲜的,也不过是飞薄的两片米粉糊烘成的饼,夹以黑糊糊的一些碎糖黑渣而已。   满洲饽饽还有一品叫做&#8220;桌张&#8221;,俗称&#8220;饽饽桌子&#8221;,是丧事人家常用的祭礼。半生不熟的白面饼子,稍加一些糖,堆积起来一层层的有好几尺高,放在灵前供台上的两旁。凡是本家姑奶奶之类的亲属没有不送饽饽桌子的。可壮观瞻,不堪食用。丧事过后,弃之可惜,照例分送亲友以及佣人小孩。我小时候遇见几次丧事,分到过十个八个这样的饽饽。童子无知,称之为&#8220;死人饽饽&#8221;,放在火炉口边烤熟,啃起来也还不错,比根本没有东西吃好一些。清人得硕亭《竹枝词&#8226;草珠一串》有一首咏其事:   满洲糕点样原繁,   踵事增华不可言。   惟有桌张遗旧制,   几同告朔饩羊存。
梁实秋:未能忘情于诗酒
 第一辑(上)
  《诗&#8226;大雅&#8226;韩奕》:&#8220;孔乐韩土,川泽,鲂甫甫,麀鹿噳噳,有熊有罴,有猫有虎。&#8221;这是说韩城一地物产富饶,是好地方。原来猫也算是值得一提的动物,古时的猫是有实用价值的。《礼&#8226;郊特牲》:&#8220;迎猫,为其食田鼠也。&#8221;捉老鼠,一直是猫的特职。一般人家里也常有鼠患,棚顶墙根都能咬个大窟窿,半夜里到厨房餐室大嚼,偷油喝,啃蜡烛,再不就是地板上滚胡桃,甚至风雅起来也偶尔啮书卷,实在防不胜防,恼火之至。《黄山谷外集》卷七有一首《乞猫》,诗曰:  秋来鼠辈欺猫死,窥瓮翻盘搅夜眠。   闻道狸奴将数子,买鱼穿柳聘衔蝉。   这首诗是说家里的老猫死了,老鼠横行。随主簿家里的猫,听说要产小猫了,请求分赠一只,已准备买鱼静待小猫光临。衔蝉,俗语,猫名也。这首诗不算是山谷集中佳构,但是《后山诗话》却很推崇,&#8220;乞猫诗,虽滑稽而可喜,千岁之下,读之如新&#8221;。到底山谷乞得猫了没有,不得而知。不过山谷又有一首《谢周文之送猫儿》,诗云:  养得狸奴立战功,将军细柳有家风。   一箪未厌鱼餐薄,四壁当令鼠穴空。   周家的猫不愧周亚夫细柳营的大将之风,大概是很善捕鼠。   鼠辈跳梁,靠猫来降伏,究竟是落后社会的现象。猫和人建立了关系,人猫之间自然也会产生感情。梅圣俞有一首《祭猫诗》,颇有情致:   自有五白猫,鼠不侵我书。   今朝五白死,祭与饭与鱼。   送之于中河,况尔非尔疏。   昔尔啮一鼠,衔鸣绕庭除。   欲使众鼠惊,意将清我庐。   一从登舟来,舟中同屋居。   糗粮虽甚薄,免食漏窃余。   此实尔有勤,有勤胜鸡猪。   世人重驱驾,谓不如马驴。   已矣莫复论,为尔聊欷歔。   这首诗还是着重猫的实用价值,不过忘形到尔汝,已经写出了对猫的一份情。宋&#8226;钱希白《南部新书》:&#8220;连山张大夫搏,好养猫,众色备有,皆自制佳名。每视事退,至中门,则数十头曳尾延颈接入。以绿纱为帏,聚其内,以为戏。或谓搏是猫精。&#8221;说来好像是奇谈,我相信其事大概不假。杨文璞先生对我说,他在纽哲塞住的时候,养猫一度多到三十几只,人处屋内如在猫笼。杨先生到舍下来,菁清称他为&#8220;猫王&#8221;。猫王一见我们的白猫王子,行亲鼻礼,白猫王子在他跟前服服帖帖,如旧相识。   一般说来,猫很可爱。如果给以适当的卫生设备,他不到处拆烂污,比狗强,也有时比某一些人强。我们的白猫王子,从小经过菁清的训练,如厕的时候四爪抓住缸沿,昂首蹲坐,那神情可以入画。可惜画工只爱画猫蝶图正午牡丹之类。猫喜欢磨他的趾甲,抓丝袜、抓沙发、抓被褥。菁清的办法是不时地给他剪趾甲,剪过之后还替他挫。到处给他铺小块的粗地毯,他睡起之后弓弓身就在小地毯上抓磨他的趾甲了。猫馋,可是他吃饱之后任何鱼腥美味他都不屑一顾,更不用说偷嘴。他吃饱之后不偷嘴,似乎也比某一些吃饱之后仍然要偷的人高明得多。   猫不会说话,似是一大缺陷。他顶多是喵喵叫两声,很难分辨其中的含义。可是菁清好像是略通猫语,据说那喵喵声有时是表示饥饿,有时是要人去清理他的卫生设备,有时是期望有人陪他玩耍。白猫王子玩绳、玩球、玩捉迷藏,现在又添了新花样,玩&#8220;捕风捉影&#8221;。灯下把撑衣架一晃,影子映在墙上,他就狼奔豕突地扑捉影子!有些人不是也很喜欢捕风捉影地谈论人家的短长么?宋&#8226;彭乘《续墨客挥犀》:&#8220;鄱阳龚氏,其家众妖竟作,乃召女巫徐姥者,使治之。时尚寒,有二猫正伏炉侧,家人指谓姥曰:&#8216;吾家百物皆为异,不为异者独此猫耳。&#8217;于是猫亦人立,拱手而言曰:&#8216;不敢。&#8217;姥大骇,走去。&#8221;我真盼望我们的白猫王子有一天也能人立拱手而言。西谚有云:&#8220;佳酿能使猫言。&#8221;莎士比亚《暴风雨》曾引用其意(二、二、八六),想是夸张其辞。猫不能言,犹之乎&#8220;猫有九条命&#8221;一样地不足信,命只有一条。   人之好恶不同,各如其面。尽管有人爱猫爱得发狂,抚摩他、抱他、吻他,但是仍有人不喜欢猫。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四、一、四八)就说&#8220;有些人见猫就要发狂&#8221;。不是爱得发狂,是厌恶得发狂。我起初还不大了解。后来有一位朋友要来看我,预先风闻我家有白猫王子,就特别先打电话要我把猫关起。我想这也许是一种过敏反应。《挥塵新谈》曾记猫有五德之说:&#8220;猫见鼠不捕,仁也。鼠夺其食而让之,义也。客至设馔则出,礼也。藏物虽密能窃食之,智也。每冬月辄入灶,信也。&#8221;这是鸡有五德之说的翻版,像这样的一只猫未必可爱。猫有许多可人意处,猫喜欢偎在人身边,有时且枕着你的臂腿呼呼大睡,此时不可误会,其实猫怕冷怕寂寞。有时你在寒窗之下伏案作书,猫能蹲踞案头,缩在桌灯罩下呼噜呼噜地响上个把钟头,此时亦不可误会,猫只是在享受灯光下散发出来的热气。如加呵斥,他会抑郁很久,如施夏楚,他会沮丧半天。猫有令人难以理解的嗜好,他喜欢到处去闻,不一定是寻求猎物,客来他会闻人的脚闻人的鞋,好像那里有什么异香。最令人嫌恶的是春天来到的时候猫在房檐上怪声怪气地叫嗥,东一声叫,西一声应,然后是唏哩哗啦地一阵乱叫乱跑。鲁迅先生在一篇文字里说他最厌听猫叫,他被吵醒便拿起大竹竿去驱逐。猫叫春是天性,驱得了么?   有义犬义马救主之说,没听说过义猫。猫长得肥肥胖胖,刷洗得干干净净,吃饱了睡,睡醒了吃,主人看着欢喜,也就罢了,谁还稀罕一只猫对你有什么报酬?在英文里feline(猫)一字带有阴险狡诈之义,我想这也许有一点冤枉。有人养猫,猫多为患,送一只给人家去,不久就返回老家。主人无奈,用汽车载送到郊外山上放生,没过几天,猫居然又回来了。回来时瘦骨嶙峋,一身污泥。主人大受感动,不再遗弃他,养他到老。猫也识得家,不必只是狐正首丘。   英国诗人中,十八世纪的斯玛特(Smart)最爱猫,我曾为文介绍,兹不赘。另外一位诗人陶玛斯&#8226;格雷有一首有名的小诗,写一只猫之溺死于金鱼缸内。那只缸内必是一只相当大的缸,否则不至于把猫淹死。可惜那时候没有司马光一类的人在旁营救。那只猫不是格雷的,是他朋友何瑞斯&#8226;窝波耳的,所以他写来轻松,亦谐亦讽而不带感情。
  诗曰:  是在一只大瓷缸旁边,   上有中国彩笔绘染   盛开着的蓝花;   赛狸玛那只最乖的斑猫,   在缸边若有所思地斜靠,   注视下面的水洼。   她摇动尾巴表示欢喜;   圆脸庞,雪白的胡须,   丝绒般的足掌,   龟背纹似的毛衣一件,   黑玉的耳朵,翡翠的眼,   她都看到;呜呜地赞赏。   她不停地注视;水波之间   泳过两个形体美似天仙,   是巡游的女神在水里:   她们的鳞甲用上好颜料漆过   看来是红得发紫的颜色,   在水里闪出金光一缕。   不幸的女神惊奇地看到:   先是一绺胡须,随后是爪,   她几度有动于衷,   她想去抓却抓不到。   哪个女人见了金子不想要?   哪个猫儿不爱鱼腥?   妄想的小姐!她再度地   弓着腰,再度地抓去,   不知距离有多远。   (命运之神在一边坐着笑她。)   她的脚在缸沿上一滑,   她一头栽进了缸里面。   她把头八次探出水面,   咪咪地向各路水神呼唤,   迅速地前来搭救。   海豚不来,海神不管,   仆人丫鬟都没有听见,   爱猫没有朋友!   此后,美人儿们,莫再受骗,   一失足便是永远的遗憾。   要大胆也要小心。   引你目眩心惊的五光十色   不全是你们分所应得;   闪闪发亮光的不全是金!
  白猫王子今年四岁,胖嘟嘟的,体重在十斤以上,我抱他上下楼两臂觉得很吃力,他吃饱伸直了躯体侧卧在地板上足足两尺开外(尾巴不在内)。没想到四年的工夫他有这样长足的进展。高信疆、柯元馨伉俪来,说他不像是猫,简直是一头小豹子。按照猫的寿命年龄,四岁相当于我们人类弱冠之年,也许不会再长多少了吧。   白猫王子饱食终日,吃饱了洗脸,洗完脸倒头大睡。家里没有老鼠可抓,他无用武之地。凭他的嗅觉,他不放过一只蟑螂,见了蟑螂他就紧迫追踪,又想抓又害怕,等到菁清举起苍蝇拍子打蟑螂时,他又怕殃及池鱼藏到一个角落里去了。我们晚间外出应酬,先把他的晚餐备好,鲜鱼一钵,清汤一盂,然后给他盖上一床被毯,或是给他搭一个蒙古包似的帐篷。等我们回家的时候,他依然蜷卧原处。他的那床被毯颇适合他的身材。菁清在一个专卖儿童用物的货柜上选购那被毯的时候,精挑细选,不是嫌大就是嫌小,店员不耐烦地问:&#8220;几岁了?&#8221;菁清说:&#8220;三岁多。&#8221;店员说:&#8220;不对,不对,三岁这个太小了。&#8221;菁清说:&#8220;是猫。&#8221;店员愣住了,她没卖过猫被。陆放翁赠粉鼻诗有句:&#8220;问渠何似朱门里,日饱鱼餐睡锦茵。&#8221;寒舍不比朱门,但是鱼餐锦茵却是具备了。   白猫王子足不出户,但在江湖上已薄有小名。修漏的工人、油漆的工人、送货的工人,看见猫蹲在门口,时常指着他问:&#8220;是白猫王子吧?&#8221;我说是,他就仔细端详一番,夸奖几句,猫并不理会,大摇大摆而去。猫若是人,应该说声谢谢。这只猫没有闲事挂心头,应该算是幸福的,只是没有同类的伴侣,形单影只,怕不免寂寞之感。菁清有一晚买来一只泰国猫,一身棕色毛,小脸乌黑,跳跳蹦蹦十分活跃,菁清唤她作&#8220;小太妹&#8221;。白猫王子也许是以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相处似不投机,双方都常呜呜地吼,作蓄势待发状。虽然是两个恰恰好,双份的供养还是使人不胜负荷。我取得菁清同意,决计把&#8220;小太妹&#8221;举以赠人。陈秀英的女儿乐滢爱猫如命,遂给她带走了。白猫王子一直是孤家寡人一个。   有一天我们居住的大厦门前有两只小猫光临,一白一黑,盘旋不去,瘦骨嶙嶙,蓬首垢面,不知是谁家的遗弃。夜寒风峭,十分可怜。菁清又动了恻隐之心。&#8220;我们给抱上来吧?&#8221;我说不,家里有两只猫,将要喧宾夺主。菁清一声不响端着白猫王子吃剩的鱼加上一点米饭送到楼下去了。两只猫如饿虎扑食,一霎间风卷残雪,她顾而乐之。于是由一天送鱼一次,而二次,而三次,而且抽暇给两只猫用干粉洁身。我不由自主地也参加了送猫饭的行列。人住十二层楼上,猫在道边门口,势难长久。其中黑的一只,两只大蓝眼睛,白胡须,两排白牙,特别讨人欢喜。好不容易我们给黑猫找到了可以信赖的归宿。我们认识的廖先生,他和他一家人都爱猫,于是菁清把黑猫装在提笼里交由廖先生携去。事后菁清打了两次电话,知道黑猫情况良好,也就放心了。只剩下一只白猫独自卧在门口。看样子他很忧郁,突然失去伴侣当然寂寞。   事有凑巧,不知从哪里又来了一只小黑猫。这只小黑猫大概出生有六个月,看牙齿就可以知道。除了浑身漆黑之外,四爪雪白,胸前还有一块白斑,据说这种猫名为&#8220;踏雪寻梅&#8221;,还满有名堂的。又有人说,本地有些人认为黑猫不吉利。在外国倒是有此一说,以为黑猫越途,不吉。哀德加&#8226;阿兰&#8226;坡有一篇恐怖小说,题名就是《黑猫》,这篇小说我没读过,不知黑猫在里面扮的是什么角色。无论如何白猫又有了伴侣,我们楼上楼下一天三次照旧喂两只猫,如是者约两个星期。   有一夜晚,菁清面色凝重地对我说:&#8220;楼下出事了!&#8221;我问何事惊慌,她说据告白猫被汽车压死了。生死事大,命在须臾,一切有情莫不如此,但是这只白猫刚刚吃饱几天,刚刚洗过一两次,刚刚失去一黑猫又得到一黑猫为伴,却没来由地粉身碎骨死在车轮之下!我半晌无语,喉头好像有梗结的感觉。缘尽于此,没有说的。菁清又徐徐地说:&#8220;事已到此,我别无选择,把小猫抱上来了。&#8221;好像是若不立刻抱上来,也会被车辗死。在这情形之下,我也不能反对了。   &#8220;猫在哪里?&#8221;   &#8220;在我的浴室里。&#8221;   我走进去一看,黑暗的角落里两只黄色的亮晶晶的眼睛在闪亮,再走近看,白须、白下巴颏儿、白爪子,都显露出来了。先喂一钵鱼,给她压压惊。我们决定暂时把她关在一间浴室里,驯服她的野性,择吉再令她和白猫王子见面。菁清问我:&#8220;给她起个什么名字呢?&#8221;我想不出。她说:&#8220;就叫黑猫公主吧。&#8221;   黑猫公主的个性相当泼辣,也相当灵活,头一天夜晚她就钻到藏化妆品的小柜橱里。凡是有柜门的地方她都不放过。我说这样淘气可不行,家里瓶瓶罐罐的东西不少,哪禁得她横冲直撞?菁清就说:&#8220;你忘了?白猫王子初来我家不也是这样么?&#8221;她的意思是,慢慢管教,树大自直。要使这黑猫长久居留,菁清有进一步的措施,给公主做体格检查。兽医辜泰堂先生业务极忙,难得有空出来门诊,可是他竟然肯来。在他检查之下,证明黑猫公主一切正常,临行时给她打了两针预防霍乱之类的药剂。事情发展到此,黑猫公主的户籍就算暂时确定了。她与白猫王子以后是否能够相处得如鱼得水,且待查看再说。
  台北没有什么好去处。我从前常喜欢到动物园走动走动,其中两个地方对我有诱惑。一个是一家茶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眺,一片釉绿的田畴,小川蜿蜒其间,颇可使人目旷神怡。另一值得看的便是那一双骆驼了。   有人喜欢看猴子,看那些乖巧伶俐的动物,略具人形,而生活究竟简陋,于是令人不由得生出优越之感,掏一把花生米掷进去。有人喜欢看狮子跳火圈,狗作算学,老虎翻筋斗,觉得有趣。我之看骆驼则是另外一种心情,骆驼扮演的是悲剧的角色。它的槛外是冷清清的,没有游人围绕,所谓槛也只是一根杉木横着拦在门口。地上是烂糟糟的泥。它卧在那里,老远一看,真像是大块的毛姜。逼近一看,可真吓人!一块块的毛都在脱落,斑驳的皮肤上隐隐地露着血迹。嘴张着,下巴垂着,有上气无下气地在喘。水汪汪的两只大眼睛好像是眼泪扑簌地盼望着能见亲族一面似的。腰间的肋骨历历可数,颈子又细又长,尾巴像是一条破扫帚。驼峰只剩下了干皮,像是一只麻袋搭在背上。骆驼为什么落到这悲惨地步呢?难道&#8220;沙漠之舟&#8221;的雄姿即不过如是么?   我心目中的骆驼不是这样的。儿时在家乡,一听见大铜铃叮叮就知道送煤的骆驼队来了,愧无管宁的修养,往往夺门出视。一根细绳穿系着好几只骆驼,有时是十只八只的,一顺地立在路边。满脸煤污的煤商一声吆喝,骆驼便乖乖地跪下来给人卸货,嘴角往往流着白沫,口里不住地嚼——反刍。有时还跟着一只小骆驼,几乎用跑步在后面追随着。面对着这样庞大而温驯的驮兽,我们不能不惊异地欣赏。   是亚热带的气候不适于骆驼居住。(非洲北部的国家有骆驼兵团,在沙漠中驰骋,以骁勇善战著名,不过那骆驼是单峰骆驼,不是我们所说的双峰骆驼。)动物园的那一双骆驼不久就不见了,标本室也没有空间容纳它们。我从此也不大常去动物园了。我尝想:公文书里罢黜一个人的时候常用&#8220;人地不宜&#8221;四字,总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下台的借口。这骆驼之黯然消逝,也许就是类似&#8220;人地不宜&#8221;之故罢?生长在北方大地之上的巨兽,如何能局促在这样的小小圈子里,如何能耐得住这炎方的郁蒸?它们当然要憔悴,要悒悒,要萎顿以死。我想它们看着身上的毛一块块地脱落,真的要变成为&#8220;有板无毛&#8221;的状态,蕉风椰雨,晨夕对泣,心里多么凄凉!真不知是什么人恶作剧,把它们运到此间,使得它们尝受这一段酸辛,使得我们也兴起&#8220;人何以堪&#8221;的感叹!   其实,骆驼不仅是在这炎蒸之地难以生存,就是在北方大陆其命运也是在日趋于衰微。在运输事业机械化的时代,谁还肯牵着一串串的骆驼招摇过市?沙漠地带该是骆驼的用武之地了,但现在沙漠里听说也有了现代的交通工具。骆驼是驯兽,自己不复能在野外繁殖谋生。等到为人类服务的机会完全消灭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将如何繁衍下去。最悲惨的是,大家都讥笑它是兽类中最蠢的当中的一个:因为它只会消极地忍耐。给它背上驮五磅的重载,它会跪下来承受。它肯食用大多数哺乳动物所拒绝食用的荆棘苦草,它肯饮用带盐味的脏水。它奔走三天三夜可以不喝水,并不是因为它的肚子里储藏着水,是因为它在体内由于脂肪氧化而制造出水。它的驼峰据说是美味,我虽未尝过,可是想想熊掌的味道,大概也不过尔尔。像这样的动物若是从地面上消逝,可能不至于引起多少人惋惜。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世界,大家所最欢喜豢养的乃是善伺人意的哈巴狗,像骆驼这样的&#8220;任重而道远&#8221;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地从这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
  我初到重庆,住在一间湫隘的小室里,窗外还三两窠肥硕的芭蕉,屋里益发显得阴森森的,每逢夜雨,凄惨欲绝。但凄凉中毕竟有些诗意,旅中得此,尚复何求?我所最感苦恼的乃是房门外的那一只狗。   我的房门外是一间穿堂,亦即房东一家老小用膳之地,餐桌底下永远卧着一条脑满肠肥的大狗。主人从来没有扫过地,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以及小儿便溺,全都在地上星罗棋布着,由那只大狗来舐得一干二净。如果有生人走进,狗便不免有所误会,以为是要和它争食,于是声色俱厉地猛扑过去。在这一家里,狗完全担负了&#8220;洒扫应对&#8221;的责任。   &#8220;君子有三畏&#8221;,猘犬其一也。我知道性命并无危险,但是每次出来进去总要经过它的防次,言语不通,思想亦异,每次都要引起摩擦,酿成冲突,日久之后真觉厌烦之至。其间曾经谋求种种对策,一度投以饵饼,期收绥靖之效,不料饵饼尚未啖完,乘我返身开锁之际,无警告地向我的腿部偷袭过来,又一度改取&#8220;进取乃最好之防御&#8221;的方法,转取主动,见头打头,见尾打尾,虽无挫衄,然积小胜终不能成大胜,且转战之余,血脉贲张,亦大失体统。因此外出即怵回家,回到房里又不敢多饮茶。不过使我最难堪的还不是狗,而是它的主人的态度。   狗从桌底下向我扑过来的时候,如果主人在场,我心里是存着一种奢望的,我觉得狗虽然也是高等动物,脊椎动物哺乳类,然而,究竟,至少在外形上,主人和我是属于较近似的一类,我希望他给我一些援助或同情。但是我错了,主客异势,亲疏有别,主人和狗站在同一立场。我并不是说主人也帮着狗狺狺然来对付我,他们尚不至于这样地合群。我是说主人对我并不解救,看着我的狼狈而哄然噱笑,泛起一种得意之色,面带着笑容对狗嗔骂几声:&#8220;小花!你昏了?连&#215;先生你都不认识了!&#8221;骂的是狗,用的是让我所能听懂的语言。那弦外之音是:&#8220;我已尽了管束之责了,你如果被狗吃掉莫要怪我。&#8221;俗语说,&#8220;打狗看主人&#8221;,我觉得不看主人还好,看了主人我倒要狠狠地再打狗几棍。   后来我疏散下乡,遂脱离了这恶犬之家,听说继续住那间房的是一位军人,他也遭遇了狗的同样的待遇,也遭遇了狗的主人的同样的待遇,但是他比我有办法,他拔出枪来把狗当场格毙了,我于称快之余,想起那位主人的悲怆,又不能不付予同情了。特别是,残茶剩饭丢在地下无人舐,主人势必躬亲洒扫,其凄凉是可想而知的。   在乡下不是没有犬厄。没有背景的野犬是容易应付的,除了菜花黄时的疯犬不计外,普通的野犬都是些不修边幅的夹尾巴的可怜的东西,就是汪汪地叫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不像人家豢养的狗那样振振有词自成系统。有些人家在门口挂着牌示&#8220;内有恶犬&#8221;,我觉得这比门里埋伏恶犬的人家要忠厚得多。我遇见过埋伏,往往猝不及防,惊惶大呼,主人闻声搴帘而出,嫣然而笑,肃客入座,从容相告狗在最近咬伤了多少人。这是一种有效的安慰,因为我之未及于难是比较可庆幸的事了。但是我终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索性养一只虎?来一个吃一个,来两个吃一双,岂不是更为体面么?   这道理我终于明白了。雅舍无围墙,而盗风炽,于是添置了一只狗。一日邮差贸贸然来,狗大声咆哮,邮差且战且走,蹒跚而逸,主人拊掌大笑。我顿有所悟。别人的狼狈永远是一件可笑的事,被狗所困的人是和踏在香蕉皮上面跌跤的人同样地可笑。养狗的目的就要它咬人,至少作吃人状。这就是等于养鸡是为要它生蛋一样,假如一只狗像一只猫一样,整天晒太阳睡觉,客人来便咪咪叫两声,然后逡巡而去,我想不但主人惭愧,客人也要惊讶。所以狗咬客人,在主人方面认为狗是克尽厥职,表面上尽管对客抱歉,内心里是有一种愉快,觉得我的这只狗并非是挂名差事,它守在岗位上发挥了作用。所以对狗一面苛责,一面也还要嘉勉,因此脸上才泛出那一层得意之色。还有衣裳楚楚的人,狗是不大咬的,这在主人也不能不有&#8220;先护我心&#8221;之感。所可遗憾者,有些主人并不以衣裳取人,亦并不以衣裳废人,而这种道理无法通知门上,有时不免要慢怠佳宾,不过就大体论,狗的眼力总是和它的主人差不了多少。所以,有这样多的人家都养狗。
  猪没有什么模样儿,笨拙臃肿,漆黑一团,四川猪是白的,但是也并不俊俏,像是遍体白癫疯,像是&#8220;天佬儿&#8221;,好像还没有黑色来得比较可以遮丑。俗话说:&#8220;三年不见女人,看见一只老母猪,也觉得它眉清目秀。&#8221;一般人似尚不至如此,老母猪离眉清目秀的境界似乎尚远。只看看它那个嘴巴尽管有些近于帝王之相,究竟占面部面积过多,作为武器固未尝不可,作为五官之一就嫌不称。它那两扇鼓动生风的耳轮,细细的两根脚杆,辫子似的一条尾巴,陷在肉坑里的一对小眼,和那快擦着地的膨亨大腹,相形之下,全不成比例。当然,如果它能竖起来行走,大腹便便也并不妨事,脑满肠肥的一副相说不定还许能赢得许多人的尊敬,脸上的肉叠成褶,也许还能讨若干人的欢喜。可惜它只能四脚着地,辜负了那一身肉,只好溢之曰猪。   任何事物不可以貌相。并且相貌的丑俊也不是自己所能主宰的。上天造物是有那么多的变化,有蠢的,有俏的。可恼的是猪儿除了那不招人爱的模样之外,它的举止动作也全没有一点风度。它好睡,睡无睡相,人讲究&#8220;坐如钟,睡如弓&#8221;。猪不足以语此,它睡起来是四脚直挺,倒头便睡,而且很快地就鼾声雷动,那鼾声是肐噜苏的,很少悦耳的成分。一经睡着,天大的事休想能惊醒它,打它一棒它能翻过身再睡,除非是一桶猪食哗啦一声倒在食槽里。这时节它会连爬带滚地争先恐后地奔向食槽。随吃随挤,随咽随咂,嚼菜根则戛戛作响,吸豆渣则呼呼有声,吃得嘴脸狼藉,可以说没有一点&#8220;新生活&#8221;。动物的叫声无论是哀也好,凶也好,没有像猪叫那样讨厌的,平常没有事的时候,只会在嗓子眼儿里呶呶嚅嚅,没有一点痛快,等到大限将至被人揪住耳朵提着尾巴的时候,便放声大叫,既不惹人怜,更不使人怕,只是使人听了刺耳。它走路的时候,踯躅蹒跚,活泼的时候,盲目地乱窜,没有一点规矩。   虽然如此,猪的人缘还是很好。我在乡间居住的时候,女佣不断地要求养猪,她常年茹素,并不希冀吃肉,更不希冀赚钱,她只是觉得家里没有几只猪儿便不像是个家,虽然有了猫狗和孩子还是不够。我终于买了两只小猪。她立刻眉开眼笑,于抚抱之余给了小猪我所梦想不到的一个字的评语曰:&#8220;乖!&#8221;孟子曰:&#8220;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8221;我看我们的女佣在喂猪的时候是兼爱敬而有之。她根据&#8220;食不厌精,脍不厌细&#8221;的道理,对于猪食是细切久煮,敬谨用事的,一日三餐,从不误时,伺候猪食之后倒是没有忘记过给主人做饭。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时候,她坐在屋檐下补袜子,一对小猪伏在她的腿上打瞌睡。等到&#8220;架子&#8221;长成&#8220;催肥&#8221;的时候来到,她加倍努力地供应,像灌溉一株花草一般地小心翼翼,它越努力加餐,她越心里欢喜,她俯在圈栏上看着猪儿进膳,没有偏疼,没有愠意,一片慈祥。有一天,猪儿高卧不起,见了食物也无动于心,似有违和之意,她急得烧香焚纸,再进一步就是在猪耳根上放一点血,烧红一块铁在猪脚上烙一下,最后一着是一服万金油拌生鸡蛋。年关将届,她噙着眼泪烧一大锅开水,给猪洗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热水澡。猪圈不能空着,紧接着下一代又继承了上来。   看猪的一生,好像很是无聊,大半时间都是被关在圈里,如待决之囚,足迹不出栅门,出不能接见亲属,而且很早地就被阉割,大欲就先去了一半,浑浑噩噩地度过一生,临了还不免冰凉的一刀。但是它也有它的庸福。它不用愁吃,到时候只消饭来张口,它不用劳力,它有的是闲暇。除了它最后不得善终好像是不无遗憾以外,一生的经过比起任何养尊处优的高级动物也并无愧色。&#8220;闻其声不忍食其肉&#8221;,是君子,但是我常以为猪叫的声音不容易动人的不忍之心。有一个时期,我的居处与屠场为邻,黎明就被惊醒,其鸣也不哀,随后是血流如注的声音,叫声顿止,继之以一声叹气,最后的一口气,再听便只有屋檐滴雨一般的沥血的声音,滴滴答答地落在桶里。我觉得猪经过这番洗礼,将超升成为一种有用的东西,无负于豢养它的人,是一件公道而可喜的事。   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虽是神话,也颇有一点意思。&#8220;家&#8221;字是屋子底下一口猪。屋子底下一个人,岂不简捷了当?难道猪才是家里主要的一员?有人说豕居引申而为人居,有人引《曲礼》&#8220;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8221;之义,以为豕是主要的家畜。我养过几年猪之后,顿有所悟。猪在圈里的工作,主要的是&#8220;吃、喝、拉、撒、睡&#8221;,此外便没有什么。圈里是脏的,顶好的卫生设备也会弄得一塌糊涂。吃了睡,睡了吃,毫无顾忌,便当无比。这不活像一个家么?在什么地方&#8220;吃、喝、拉、撒、睡&#8221;比在家里更方便?人在家里的生活比在什么地方更像一只猪?仓颉泄露天机倒未必然,他洞彻人生,却是真的,怪不得天雨粟,鬼夜哭。
  &#8220;佛跳墙&#8221;的名字好怪。何物美味竟能引得我佛失去定力跳过墙去品尝?我来台湾以前没听说过这一道菜。   《读者文摘》(一九八三年七月份中文版)引载可叵的一篇短文《佛跳墙》。据她说佛跳墙&#8220;那东西说来真罪过,全是荤的,又是猪脚,又是鸡,又是海参、蹄筋,炖成一大锅。&#8230;&#8230;这全是广告噱头,说什么这道菜太香了,香得连佛都跳墙去偷吃了。&#8221;我相信她的话,是广告噱头,不过佛都跳墙,我也一直地跃跃欲试。   同一年三月七日《青年战士报》有一位郑木金先生写过一篇&#8220;油画家杨三郎祖传菜名闻艺坛——佛跳墙耐人寻味&#8221;,他大致说:&#8220;传自福州的佛跳墙&#8230;&#8230;在台北各大餐馆,正宗的佛跳墙已经品尝不到了。&#8230;&#8230;偶尔在一般乡间家庭的喜筵里也会出现此道台湾名菜,大都以芋头、鱼皮、排骨、金针菇为主要配料。其实源自福州的佛跳墙,配料极其珍贵。杨太太许玉燕花了十多天闲工夫才能做成的这道菜,有海参、猪蹄筋、红枣、鱼刺、鱼皮、栗子、香菇、蹄膀筋肉等十种昂贵的配料,先熬鸡汁,再将去肉的鸡汁和这些配料予以慢工出细活的好几遍煮法,前后计时将近两星期&#8230;&#8230;已不再是原有的各种不同味道,而合为一味。香醇甘美,齿颊留香,两三天仍回味无穷。&#8221;这样说来,佛跳墙好像就是一锅煮得稀巴烂的高级大杂烩了。   北方流行的一个笑话:出家人吃斋茹素,也有老和尚忍耐不住想吃荤腥,暗中买了猪肉运入僧房,乘大众入睡之后,纳肉于釜中,取佛堂燃剩之蜡烛头一罐,轮番点燃蜡烛头于釜下烧之。恐香气外溢,乃密封其釜使不透气。一罐蜡烛头于一夜之间烧光,细火久焖,而釜中之肉烂矣;而且酥软味腴,迥异寻常。戏名之为&#8220;蜡头炖肉&#8221;。这当然是笑话,但是有理。   我没有方外的朋友,也没吃过蜡头炖肉,但是我吃过&#8220;坛子肉&#8221;。坛子就是瓦钵,有盖,平常做储食物之用。坛子不需大,高半尺以内最宜。肉及佐料放在坛子里,不需加水,密封坛盖,温火慢炖,稍加冰糖。抗战时在四川,冬日取暖多用炭盆,亦颇适于做坛子肉,以坛置定盆中,烧一大盆缸炭,坐坛子于炭火中而以灰覆炭,使徐徐燃烧,约十小时后炭未尽成烬而坛子肉熟矣。纯用精肉,佐以葱姜,取其不失本味,如加配料以笋为最宜,因为笋不夺味。   &#8220;东坡肉&#8221;无人不知。究竟怎样才算是正宗的东坡肉,则去古已远,很难说了。幸而东坡有一篇《猪肉颂》:   净洗铛,少着水,   柴头灶烟焰不起。   待他自熟莫催他,   火候足时他自美。   黄州好猪肉,价钱如泥土,   贵者不肯食,贫者不解煮。   早晨起来打两碗,   饱得自家君莫管。   看他的说法,是晚上煮了第二天早晨吃,无他秘诀,小火慢煨而已。也是循蜡头炖肉的原理,就是坛子肉的别名吧?   一日,唐嗣尧先生招余夫妇饮于其巷口一餐馆,云其佛跳墙值得一尝,乃欣然往。小罐上桌,揭开罐盖热气腾腾,肉香触鼻。是否及得杨三郎先生家的佳制固不敢说,但亦颇使老饕满意。可惜该餐馆不久歇业了。   我不是远庖厨的君子,但是最怕做红烧肉。因为我性急而健忘,十次烧肉九次烧焦,不但糟蹋了肉,而且烧毁了锅,满屋浓烟,邻人以为是失了火。近有所谓电慢锅者,利用微弱电力,可以长时间地煨煮肉类,对于老而且懒又没有记性的人颇为有用,曾试烹近似佛跳墙一类的红烧肉,很成功。
  栗子以良乡的为最有名。良乡县在河北,北平的西南方,平汉铁路线上。其地盛产栗子。然栗树北方到处皆有,固不必限于良乡。   我家住在北平大取灯胡同的时候,小园中亦有栗树一株,初仅丈许,不数年高二丈以上,结实累累。果苞若刺猬,若老鸡头,遍体芒刺,内含栗两三颗。熟时不摘取则自行坠落,苞破而栗出。捣碎果苞取栗,有浆液外流,可做染料。后来我在崂山上看见过巨大的栗子树,高三丈以上,果苞落下狼藉满地,无人理会。   在北平,每年秋节过后,大街上几乎每一家干果子铺门外都支起一个大铁锅,翘起短短的一截烟囱,一个小利巴挥动大铁铲,翻炒栗子。不是干炒,是用沙炒,加上糖使沙结成大大小小的粒,所以叫做糖炒栗子。烟煤的黑烟扩散,哗啦哗啦的翻炒声,间或有栗子的爆炸声,织成一片好热闹的晚秋初冬的景致。孩子们没有不爱吃栗子的,几个铜板买一包,草纸包起,用麻茎儿捆上,热乎乎的,有时简直是烫手热,拿回家去一时舍不得吃完,藏在被窝垛里保温。   煮咸水栗子是另一种吃法。在栗子上切十字形裂口,在锅里煮,加盐。栗子是甜滋滋的,加上咸,别有风味。煮时不妨加些八角之类的香料。冷食热食均佳。   但是最妙的是以栗子做点心。北平西车站食堂是有名的西餐馆。所制&#8220;奶油栗子面儿&#8221;或称&#8220;奶油栗子粉&#8221;实在是一绝。栗子磨成粉,就好像花生粉一样,干松松的,上面浇大量奶油。所谓奶油就是打搅过的奶油(whipped cream)。用小勺取食,味妙无穷。奶油要新鲜,打搅要适度,打得不够稠固然不好吃,打过了头却又稀释了。东安市场的中兴茶楼和国强西点铺后来也仿制,工料不够水准,稍形逊色。北海仿膳之栗子面小窝头,我吃不出栗子味。   杭州西湖烟霞岭下翁家山的桂花是出名的,尤其是满家弄,不但桂花特别地香,而且桂花盛时栗子正熟,桂花煮栗子成了路边小店的无上佳品。徐志摩告诉我,每值秋后必去访桂,吃一碗煮栗子,认为是一大享受。有一年他去了,桂花被雨摧残尽净,他感而写了一首诗&#8220;这年头活着不易&#8221;。   十几年前在西雅图海滨市场闲逛,出得门来忽闻异香,遥见一意大利人推小车卖炒栗。论个卖——五角钱一个,我们一家六口就买了六颗,坐在车里分而尝之。如今我们这里到冬天也有小贩卖&#8220;良乡栗子&#8221;了。韩国进口的栗子大而无当,并且糊皮,不足取。
  海参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但是干货,在烹调之前先要发开。发海参的手续不简单,需要很久时间(现在市场有现成发好的海参,从前是没有的)。所以从前家常菜里没有海参,只有餐馆里或整桌席里才得一见。   我一向以为外国人不吃海参,他们看见我们吃海参,一定以为我们不是嘴馋便是野蛮,连&#8220;海胡瓜&#8221;都不肯饶。其实是我孤陋寡闻,外国人也吃海参,不过他们的吃法不同。他们吃我们要刮去丢掉的海参里面那一层皮,而我们吃他们所要丢掉的海参外面带刺的厚厚一层胶质。活的海参,我在外国的水族馆里看见过,各种颜色具备,黑的、白的、棕色的、斑驳的。咕咕嚷嚷的,不好看。鲜的海参,没吃过。   因为海参并不太珍贵,所以在饭庄子里所谓&#8220;海参席&#8221;乃是次等的席,次于所谓&#8220;鱼翅席&#8221;&#8220;燕翅席&#8221;。在海参席里,海参是主菜,通常是一大盘&#8220;趴烂海参&#8221;,名为趴烂,其实还是卜楞卜楞的居多。如果用象牙筷子去夹,还不大容易平平安安地夹到嘴边。   餐馆里有一道名菜&#8220;红烧大乌&#8221;。大乌就是黑色的体积特大的海参,又名&#8220;乌参&#8221;。上好的海参要有刺,又叫&#8220;刺参&#8221;。红烧大乌以淮扬馆子做得最好。五十年前北平西长安街一连有十几家大大小小的淮扬馆子,取名都叫什么什么&#8220;春&#8221;。我记不得是哪一家&#8220;春&#8221;了,所做红烧大乌特别好。每一样菜都用大小不同的瓷盖碗。这样既可保温又显得美观。红烧大乌上桌,茶房揭开碗盖,赫然两条大乌并排横卧,把盖碗挤得满满的。吃这道菜不能用筷子,要用羹匙,像吃八宝饭似的一匙匙地挑取。碗里没有配料,顶多有三五条冬笋。但是汁浆很浓,里面还羼有虾子。这道菜的妙处,不在味道,而是在对我们触觉的满足。我们品尝美味有时兼顾到触觉。红烧大乌吃在嘴里,有滑软细腻的感觉,不是一味的烂,而是烂中保有一点酥脆的味道。这道菜如果火候不到,则海参的韧性未除,隐隐然和齿牙作对,便非上乘了。我离开北平之后还没尝过标准的海参。   &#8220;凉拌海参&#8221;又是一种吃法。夏天谁都想吃一点凉的东西,酒席上四个冷荤,其实不冷,不如把四个冷荤免除,换上一大盘凉拌海参。海参煮过冷却,切成长长的细丝,越细越好,放进冰箱待用。另外预备一小碗三和油(即酱油、醋、麻油),一小碗稀释了的芝麻酱,一小碟蒜泥,上桌时把这配料浇在海参上拌匀,既凉且香,非常爽口,比里脊丝拉皮好吃多了。这是我先君传授给我的吃法,屡试皆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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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平的点心店叫做&#8220;饽饽铺&#8221;。都有一座细木雕花的门脸儿,吊着几个木牌,上面写着&#8220;满汉细点&#8221;什么的。可是饽饽都藏在里面几个大盒子、大柜子里,并不展示在外,而且也没有什么货品价格表之类的东西。进得铺内,只觉得干干净净,空空洞洞,香味扑鼻。   满汉细点,究竟何者为&#8220;满&#8221;何者为&#8220;汉&#8221;,现已分辨不清。至少从名称看来,&#8220;萨其玛&#8221;该是满洲点心。我请教过满洲旗人,据告萨其玛是满文的蜜甜之意,我想大概是的。这东西是油炸黄米面条,像蜜供似的,但是很细很细,加上蜜拌匀,压成扁扁的一大块,上面洒上白糖和染红了的白糖,再加上一层青丝红丝,然后切成方形的块块。很甜,很软和,但是很好吃。如今全国各处无不制售萨其玛,块头太大太厚,面条太粗太硬,蜜太少,名存实亡,全不对劲。   &#8220;蜂糕&#8221;也是北平特产,有黄白两种,味道是一样的。是用糯米粉调制蒸成,呈微细蜂窝状,故名。质极松软,微粘,与甜面包大异其趣。内羼少许核桃仁,外裹以薄薄的豆腐皮以防粘着蒸器。蒸热再吃尤妙,最宜病后。   花糕、月饼是秋季应时食品。北方的&#8220;翻毛月饼&#8221;,并不优于江南的月饼,更与广式月饼不能相比,不过其中有一种山楂馅的翻毛月饼,薄薄的小小的,我认为风味很好,别处所无。大抵月饼不宜过甜,不宜太厚,山楂馅带有酸味,故不觉其腻。至于花糕,则是北平独有之美点,在秋季始有发售,有粗细两品,有荤素两味。主要的是两片枣泥馅的饼,用模子制成,两片之间夹列胡桃、红枣、松子、缩葡之类的干果,上面盖一个红戳子,贴几片芫荽叶。清李静山《都门汇纂》里有这样一首&#8220;竹枝词&#8221;:   中秋才过近重阳,   又见花糕各处忙。   面夹双层多枣栗,   当筵题句傲刘郎。   一般饽饽铺服务周到。我家小园有一架紫藤,花开累累,满树满枝,乃摘少许,洗净,送交饽饽铺代制藤萝饼,鲜花新制,味自不同。又红玫瑰初放(西洋品种肥大而艳,但少香气),亦常摘取花瓣,送交铺中代制玫瑰饼,气味浓馥,不比寻常。   说良心话,北平饼饵除上述几种之外很少有令人怀念的。有人艳称北平的&#8220;大八件&#8221;&#8220;小八件&#8221;,实在令人难以苟同。所谓&#8220;大八件&#8221;无非是油糕、蓼花、大自来红、自来白等等,&#8220;小八件&#8221;不外是鸡油饼、卷酥、绿豆糕、槽糕之类。自来红、自来白乃是中秋上供的月饼,馅子里面有些冰糖,硬邦邦的,大概只宜于给兔爷儿吃。蓼花甜死人!绿豆糕噎死人!&#8220;大八件&#8221;&#8220;小八件&#8221;如果装在盒子里,那盒子也吓人,活像一口小棺材,而木板尚未刨光。若是打个蒲包,就好看得多。   有所谓&#8220;缸捞&#8221;者,有人写做&#8220;干酪&#8221;,我不知究竟怎样写法。是圆饼子,中央微凸,边微薄,无馅,上面常洒上几许桂花,故称&#8220;桂花缸捞&#8221;。探视产后妇人,常携此为馈赠。此物松软合度,味道颇佳,我一向喜欢吃。后来听一位在外乡开点心铺的亲戚说,此物乃是聚集簸箩里的各种饽饽碎渣加水揉和再行烘制而成。然物美价廉不失为一种好的食品。&#8220;薄脆&#8221;也不错,又薄又脆,都算是平民食物。   &#8220;茯苓饼&#8221;其实没有什么好吃,沾光&#8220;茯苓&#8221;二字。《淮南子》:&#8220;千年之松,下有茯苓。&#8221;茯苓是一种地下菌,生在山林中松根之下。李时珍说:&#8220;盖松之神,灵之气,伏结而成。&#8221;无端给它加上神灵色彩,于是乃入药,大概吃了许有什么神奇之效。北平前门大街正明斋所制茯苓饼最负盛名,从前北人南游常携此物馈赠亲友。直到如今,有人从北平出来还带一盒茯苓饼给我,早已脆碎坚硬不堪入口。即使是新鲜的,也不过是飞薄的两片米粉糊烘成的饼,夹以黑糊糊的一些碎糖黑渣而已。   满洲饽饽还有一品叫做&#8220;桌张&#8221;,俗称&#8220;饽饽桌子&#8221;,是丧事人家常用的祭礼。半生不熟的白面饼子,稍加一些糖,堆积起来一层层的有好几尺高,放在灵前供台上的两旁。凡是本家姑奶奶之类的亲属没有不送饽饽桌子的。可壮观瞻,不堪食用。丧事过后,弃之可惜,照例分送亲友以及佣人小孩。我小时候遇见几次丧事,分到过十个八个这样的饽饽。童子无知,称之为&#8220;死人饽饽&#8221;,放在火炉口边烤熟,啃起来也还不错,比根本没有东西吃好一些。清人得硕亭《竹枝词&#8226;草珠一串》有一首咏其事:   满洲糕点样原繁,   踵事增华不可言。   惟有桌张遗旧制,   几同告朔饩羊存。
梁实秋:未能忘情于诗酒
 第一辑(上)
  《诗&#8226;大雅&#8226;韩奕》:&#8220;孔乐韩土,川泽,鲂甫甫,麀鹿噳噳,有熊有罴,有猫有虎。&#8221;这是说韩城一地物产富饶,是好地方。原来猫也算是值得一提的动物,古时的猫是有实用价值的。《礼&#8226;郊特牲》:&#8220;迎猫,为其食田鼠也。&#8221;捉老鼠,一直是猫的特职。一般人家里也常有鼠患,棚顶墙根都能咬个大窟窿,半夜里到厨房餐室大嚼,偷油喝,啃蜡烛,再不就是地板上滚胡桃,甚至风雅起来也偶尔啮书卷,实在防不胜防,恼火之至。《黄山谷外集》卷七有一首《乞猫》,诗曰:  秋来鼠辈欺猫死,窥瓮翻盘搅夜眠。   闻道狸奴将数子,买鱼穿柳聘衔蝉。   这首诗是说家里的老猫死了,老鼠横行。随主簿家里的猫,听说要产小猫了,请求分赠一只,已准备买鱼静待小猫光临。衔蝉,俗语,猫名也。这首诗不算是山谷集中佳构,但是《后山诗话》却很推崇,&#8220;乞猫诗,虽滑稽而可喜,千岁之下,读之如新&#8221;。到底山谷乞得猫了没有,不得而知。不过山谷又有一首《谢周文之送猫儿》,诗云:  养得狸奴立战功,将军细柳有家风。   一箪未厌鱼餐薄,四壁当令鼠穴空。   周家的猫不愧周亚夫细柳营的大将之风,大概是很善捕鼠。   鼠辈跳梁,靠猫来降伏,究竟是落后社会的现象。猫和人建立了关系,人猫之间自然也会产生感情。梅圣俞有一首《祭猫诗》,颇有情致:   自有五白猫,鼠不侵我书。   今朝五白死,祭与饭与鱼。   送之于中河,况尔非尔疏。   昔尔啮一鼠,衔鸣绕庭除。   欲使众鼠惊,意将清我庐。   一从登舟来,舟中同屋居。   糗粮虽甚薄,免食漏窃余。   此实尔有勤,有勤胜鸡猪。   世人重驱驾,谓不如马驴。   已矣莫复论,为尔聊欷歔。   这首诗还是着重猫的实用价值,不过忘形到尔汝,已经写出了对猫的一份情。宋&#8226;钱希白《南部新书》:&#8220;连山张大夫搏,好养猫,众色备有,皆自制佳名。每视事退,至中门,则数十头曳尾延颈接入。以绿纱为帏,聚其内,以为戏。或谓搏是猫精。&#8221;说来好像是奇谈,我相信其事大概不假。杨文璞先生对我说,他在纽哲塞住的时候,养猫一度多到三十几只,人处屋内如在猫笼。杨先生到舍下来,菁清称他为&#8220;猫王&#8221;。猫王一见我们的白猫王子,行亲鼻礼,白猫王子在他跟前服服帖帖,如旧相识。   一般说来,猫很可爱。如果给以适当的卫生设备,他不到处拆烂污,比狗强,也有时比某一些人强。我们的白猫王子,从小经过菁清的训练,如厕的时候四爪抓住缸沿,昂首蹲坐,那神情可以入画。可惜画工只爱画猫蝶图正午牡丹之类。猫喜欢磨他的趾甲,抓丝袜、抓沙发、抓被褥。菁清的办法是不时地给他剪趾甲,剪过之后还替他挫。到处给他铺小块的粗地毯,他睡起之后弓弓身就在小地毯上抓磨他的趾甲了。猫馋,可是他吃饱之后任何鱼腥美味他都不屑一顾,更不用说偷嘴。他吃饱之后不偷嘴,似乎也比某一些吃饱之后仍然要偷的人高明得多。   猫不会说话,似是一大缺陷。他顶多是喵喵叫两声,很难分辨其中的含义。可是菁清好像是略通猫语,据说那喵喵声有时是表示饥饿,有时是要人去清理他的卫生设备,有时是期望有人陪他玩耍。白猫王子玩绳、玩球、玩捉迷藏,现在又添了新花样,玩&#8220;捕风捉影&#8221;。灯下把撑衣架一晃,影子映在墙上,他就狼奔豕突地扑捉影子!有些人不是也很喜欢捕风捉影地谈论人家的短长么?宋&#8226;彭乘《续墨客挥犀》:&#8220;鄱阳龚氏,其家众妖竟作,乃召女巫徐姥者,使治之。时尚寒,有二猫正伏炉侧,家人指谓姥曰:&#8216;吾家百物皆为异,不为异者独此猫耳。&#8217;于是猫亦人立,拱手而言曰:&#8216;不敢。&#8217;姥大骇,走去。&#8221;我真盼望我们的白猫王子有一天也能人立拱手而言。西谚有云:&#8220;佳酿能使猫言。&#8221;莎士比亚《暴风雨》曾引用其意(二、二、八六),想是夸张其辞。猫不能言,犹之乎&#8220;猫有九条命&#8221;一样地不足信,命只有一条。   人之好恶不同,各如其面。尽管有人爱猫爱得发狂,抚摩他、抱他、吻他,但是仍有人不喜欢猫。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四、一、四八)就说&#8220;有些人见猫就要发狂&#8221;。不是爱得发狂,是厌恶得发狂。我起初还不大了解。后来有一位朋友要来看我,预先风闻我家有白猫王子,就特别先打电话要我把猫关起。我想这也许是一种过敏反应。《挥塵新谈》曾记猫有五德之说:&#8220;猫见鼠不捕,仁也。鼠夺其食而让之,义也。客至设馔则出,礼也。藏物虽密能窃食之,智也。每冬月辄入灶,信也。&#8221;这是鸡有五德之说的翻版,像这样的一只猫未必可爱。猫有许多可人意处,猫喜欢偎在人身边,有时且枕着你的臂腿呼呼大睡,此时不可误会,其实猫怕冷怕寂寞。有时你在寒窗之下伏案作书,猫能蹲踞案头,缩在桌灯罩下呼噜呼噜地响上个把钟头,此时亦不可误会,猫只是在享受灯光下散发出来的热气。如加呵斥,他会抑郁很久,如施夏楚,他会沮丧半天。猫有令人难以理解的嗜好,他喜欢到处去闻,不一定是寻求猎物,客来他会闻人的脚闻人的鞋,好像那里有什么异香。最令人嫌恶的是春天来到的时候猫在房檐上怪声怪气地叫嗥,东一声叫,西一声应,然后是唏哩哗啦地一阵乱叫乱跑。鲁迅先生在一篇文字里说他最厌听猫叫,他被吵醒便拿起大竹竿去驱逐。猫叫春是天性,驱得了么?   有义犬义马救主之说,没听说过义猫。猫长得肥肥胖胖,刷洗得干干净净,吃饱了睡,睡醒了吃,主人看着欢喜,也就罢了,谁还稀罕一只猫对你有什么报酬?在英文里feline(猫)一字带有阴险狡诈之义,我想这也许有一点冤枉。有人养猫,猫多为患,送一只给人家去,不久就返回老家。主人无奈,用汽车载送到郊外山上放生,没过几天,猫居然又回来了。回来时瘦骨嶙峋,一身污泥。主人大受感动,不再遗弃他,养他到老。猫也识得家,不必只是狐正首丘。   英国诗人中,十八世纪的斯玛特(Smart)最爱猫,我曾为文介绍,兹不赘。另外一位诗人陶玛斯&#8226;格雷有一首有名的小诗,写一只猫之溺死于金鱼缸内。那只缸内必是一只相当大的缸,否则不至于把猫淹死。可惜那时候没有司马光一类的人在旁营救。那只猫不是格雷的,是他朋友何瑞斯&#8226;窝波耳的,所以他写来轻松,亦谐亦讽而不带感情。
  诗曰:  是在一只大瓷缸旁边,   上有中国彩笔绘染   盛开着的蓝花;   赛狸玛那只最乖的斑猫,   在缸边若有所思地斜靠,   注视下面的水洼。   她摇动尾巴表示欢喜;   圆脸庞,雪白的胡须,   丝绒般的足掌,   龟背纹似的毛衣一件,   黑玉的耳朵,翡翠的眼,   她都看到;呜呜地赞赏。   她不停地注视;水波之间   泳过两个形体美似天仙,   是巡游的女神在水里:   她们的鳞甲用上好颜料漆过   看来是红得发紫的颜色,   在水里闪出金光一缕。   不幸的女神惊奇地看到:   先是一绺胡须,随后是爪,   她几度有动于衷,   她想去抓却抓不到。   哪个女人见了金子不想要?   哪个猫儿不爱鱼腥?   妄想的小姐!她再度地   弓着腰,再度地抓去,   不知距离有多远。   (命运之神在一边坐着笑她。)   她的脚在缸沿上一滑,   她一头栽进了缸里面。   她把头八次探出水面,   咪咪地向各路水神呼唤,   迅速地前来搭救。   海豚不来,海神不管,   仆人丫鬟都没有听见,   爱猫没有朋友!   此后,美人儿们,莫再受骗,   一失足便是永远的遗憾。   要大胆也要小心。   引你目眩心惊的五光十色   不全是你们分所应得;   闪闪发亮光的不全是金!
  白猫王子今年四岁,胖嘟嘟的,体重在十斤以上,我抱他上下楼两臂觉得很吃力,他吃饱伸直了躯体侧卧在地板上足足两尺开外(尾巴不在内)。没想到四年的工夫他有这样长足的进展。高信疆、柯元馨伉俪来,说他不像是猫,简直是一头小豹子。按照猫的寿命年龄,四岁相当于我们人类弱冠之年,也许不会再长多少了吧。   白猫王子饱食终日,吃饱了洗脸,洗完脸倒头大睡。家里没有老鼠可抓,他无用武之地。凭他的嗅觉,他不放过一只蟑螂,见了蟑螂他就紧迫追踪,又想抓又害怕,等到菁清举起苍蝇拍子打蟑螂时,他又怕殃及池鱼藏到一个角落里去了。我们晚间外出应酬,先把他的晚餐备好,鲜鱼一钵,清汤一盂,然后给他盖上一床被毯,或是给他搭一个蒙古包似的帐篷。等我们回家的时候,他依然蜷卧原处。他的那床被毯颇适合他的身材。菁清在一个专卖儿童用物的货柜上选购那被毯的时候,精挑细选,不是嫌大就是嫌小,店员不耐烦地问:&#8220;几岁了?&#8221;菁清说:&#8220;三岁多。&#8221;店员说:&#8220;不对,不对,三岁这个太小了。&#8221;菁清说:&#8220;是猫。&#8221;店员愣住了,她没卖过猫被。陆放翁赠粉鼻诗有句:&#8220;问渠何似朱门里,日饱鱼餐睡锦茵。&#8221;寒舍不比朱门,但是鱼餐锦茵却是具备了。   白猫王子足不出户,但在江湖上已薄有小名。修漏的工人、油漆的工人、送货的工人,看见猫蹲在门口,时常指着他问:&#8220;是白猫王子吧?&#8221;我说是,他就仔细端详一番,夸奖几句,猫并不理会,大摇大摆而去。猫若是人,应该说声谢谢。这只猫没有闲事挂心头,应该算是幸福的,只是没有同类的伴侣,形单影只,怕不免寂寞之感。菁清有一晚买来一只泰国猫,一身棕色毛,小脸乌黑,跳跳蹦蹦十分活跃,菁清唤她作&#8220;小太妹&#8221;。白猫王子也许是以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相处似不投机,双方都常呜呜地吼,作蓄势待发状。虽然是两个恰恰好,双份的供养还是使人不胜负荷。我取得菁清同意,决计把&#8220;小太妹&#8221;举以赠人。陈秀英的女儿乐滢爱猫如命,遂给她带走了。白猫王子一直是孤家寡人一个。   有一天我们居住的大厦门前有两只小猫光临,一白一黑,盘旋不去,瘦骨嶙嶙,蓬首垢面,不知是谁家的遗弃。夜寒风峭,十分可怜。菁清又动了恻隐之心。&#8220;我们给抱上来吧?&#8221;我说不,家里有两只猫,将要喧宾夺主。菁清一声不响端着白猫王子吃剩的鱼加上一点米饭送到楼下去了。两只猫如饿虎扑食,一霎间风卷残雪,她顾而乐之。于是由一天送鱼一次,而二次,而三次,而且抽暇给两只猫用干粉洁身。我不由自主地也参加了送猫饭的行列。人住十二层楼上,猫在道边门口,势难长久。其中黑的一只,两只大蓝眼睛,白胡须,两排白牙,特别讨人欢喜。好不容易我们给黑猫找到了可以信赖的归宿。我们认识的廖先生,他和他一家人都爱猫,于是菁清把黑猫装在提笼里交由廖先生携去。事后菁清打了两次电话,知道黑猫情况良好,也就放心了。只剩下一只白猫独自卧在门口。看样子他很忧郁,突然失去伴侣当然寂寞。   事有凑巧,不知从哪里又来了一只小黑猫。这只小黑猫大概出生有六个月,看牙齿就可以知道。除了浑身漆黑之外,四爪雪白,胸前还有一块白斑,据说这种猫名为&#8220;踏雪寻梅&#8221;,还满有名堂的。又有人说,本地有些人认为黑猫不吉利。在外国倒是有此一说,以为黑猫越途,不吉。哀德加&#8226;阿兰&#8226;坡有一篇恐怖小说,题名就是《黑猫》,这篇小说我没读过,不知黑猫在里面扮的是什么角色。无论如何白猫又有了伴侣,我们楼上楼下一天三次照旧喂两只猫,如是者约两个星期。   有一夜晚,菁清面色凝重地对我说:&#8220;楼下出事了!&#8221;我问何事惊慌,她说据告白猫被汽车压死了。生死事大,命在须臾,一切有情莫不如此,但是这只白猫刚刚吃饱几天,刚刚洗过一两次,刚刚失去一黑猫又得到一黑猫为伴,却没来由地粉身碎骨死在车轮之下!我半晌无语,喉头好像有梗结的感觉。缘尽于此,没有说的。菁清又徐徐地说:&#8220;事已到此,我别无选择,把小猫抱上来了。&#8221;好像是若不立刻抱上来,也会被车辗死。在这情形之下,我也不能反对了。   &#8220;猫在哪里?&#8221;   &#8220;在我的浴室里。&#8221;   我走进去一看,黑暗的角落里两只黄色的亮晶晶的眼睛在闪亮,再走近看,白须、白下巴颏儿、白爪子,都显露出来了。先喂一钵鱼,给她压压惊。我们决定暂时把她关在一间浴室里,驯服她的野性,择吉再令她和白猫王子见面。菁清问我:&#8220;给她起个什么名字呢?&#8221;我想不出。她说:&#8220;就叫黑猫公主吧。&#8221;   黑猫公主的个性相当泼辣,也相当灵活,头一天夜晚她就钻到藏化妆品的小柜橱里。凡是有柜门的地方她都不放过。我说这样淘气可不行,家里瓶瓶罐罐的东西不少,哪禁得她横冲直撞?菁清就说:&#8220;你忘了?白猫王子初来我家不也是这样么?&#8221;她的意思是,慢慢管教,树大自直。要使这黑猫长久居留,菁清有进一步的措施,给公主做体格检查。兽医辜泰堂先生业务极忙,难得有空出来门诊,可是他竟然肯来。在他检查之下,证明黑猫公主一切正常,临行时给她打了两针预防霍乱之类的药剂。事情发展到此,黑猫公主的户籍就算暂时确定了。她与白猫王子以后是否能够相处得如鱼得水,且待查看再说。
  台北没有什么好去处。我从前常喜欢到动物园走动走动,其中两个地方对我有诱惑。一个是一家茶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眺,一片釉绿的田畴,小川蜿蜒其间,颇可使人目旷神怡。另一值得看的便是那一双骆驼了。   有人喜欢看猴子,看那些乖巧伶俐的动物,略具人形,而生活究竟简陋,于是令人不由得生出优越之感,掏一把花生米掷进去。有人喜欢看狮子跳火圈,狗作算学,老虎翻筋斗,觉得有趣。我之看骆驼则是另外一种心情,骆驼扮演的是悲剧的角色。它的槛外是冷清清的,没有游人围绕,所谓槛也只是一根杉木横着拦在门口。地上是烂糟糟的泥。它卧在那里,老远一看,真像是大块的毛姜。逼近一看,可真吓人!一块块的毛都在脱落,斑驳的皮肤上隐隐地露着血迹。嘴张着,下巴垂着,有上气无下气地在喘。水汪汪的两只大眼睛好像是眼泪扑簌地盼望着能见亲族一面似的。腰间的肋骨历历可数,颈子又细又长,尾巴像是一条破扫帚。驼峰只剩下了干皮,像是一只麻袋搭在背上。骆驼为什么落到这悲惨地步呢?难道&#8220;沙漠之舟&#8221;的雄姿即不过如是么?   我心目中的骆驼不是这样的。儿时在家乡,一听见大铜铃叮叮就知道送煤的骆驼队来了,愧无管宁的修养,往往夺门出视。一根细绳穿系着好几只骆驼,有时是十只八只的,一顺地立在路边。满脸煤污的煤商一声吆喝,骆驼便乖乖地跪下来给人卸货,嘴角往往流着白沫,口里不住地嚼——反刍。有时还跟着一只小骆驼,几乎用跑步在后面追随着。面对着这样庞大而温驯的驮兽,我们不能不惊异地欣赏。   是亚热带的气候不适于骆驼居住。(非洲北部的国家有骆驼兵团,在沙漠中驰骋,以骁勇善战著名,不过那骆驼是单峰骆驼,不是我们所说的双峰骆驼。)动物园的那一双骆驼不久就不见了,标本室也没有空间容纳它们。我从此也不大常去动物园了。我尝想:公文书里罢黜一个人的时候常用&#8220;人地不宜&#8221;四字,总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下台的借口。这骆驼之黯然消逝,也许就是类似&#8220;人地不宜&#8221;之故罢?生长在北方大地之上的巨兽,如何能局促在这样的小小圈子里,如何能耐得住这炎方的郁蒸?它们当然要憔悴,要悒悒,要萎顿以死。我想它们看着身上的毛一块块地脱落,真的要变成为&#8220;有板无毛&#8221;的状态,蕉风椰雨,晨夕对泣,心里多么凄凉!真不知是什么人恶作剧,把它们运到此间,使得它们尝受这一段酸辛,使得我们也兴起&#8220;人何以堪&#8221;的感叹!   其实,骆驼不仅是在这炎蒸之地难以生存,就是在北方大陆其命运也是在日趋于衰微。在运输事业机械化的时代,谁还肯牵着一串串的骆驼招摇过市?沙漠地带该是骆驼的用武之地了,但现在沙漠里听说也有了现代的交通工具。骆驼是驯兽,自己不复能在野外繁殖谋生。等到为人类服务的机会完全消灭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将如何繁衍下去。最悲惨的是,大家都讥笑它是兽类中最蠢的当中的一个:因为它只会消极地忍耐。给它背上驮五磅的重载,它会跪下来承受。它肯食用大多数哺乳动物所拒绝食用的荆棘苦草,它肯饮用带盐味的脏水。它奔走三天三夜可以不喝水,并不是因为它的肚子里储藏着水,是因为它在体内由于脂肪氧化而制造出水。它的驼峰据说是美味,我虽未尝过,可是想想熊掌的味道,大概也不过尔尔。像这样的动物若是从地面上消逝,可能不至于引起多少人惋惜。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世界,大家所最欢喜豢养的乃是善伺人意的哈巴狗,像骆驼这样的&#8220;任重而道远&#8221;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地从这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
  我初到重庆,住在一间湫隘的小室里,窗外还三两窠肥硕的芭蕉,屋里益发显得阴森森的,每逢夜雨,凄惨欲绝。但凄凉中毕竟有些诗意,旅中得此,尚复何求?我所最感苦恼的乃是房门外的那一只狗。   我的房门外是一间穿堂,亦即房东一家老小用膳之地,餐桌底下永远卧着一条脑满肠肥的大狗。主人从来没有扫过地,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以及小儿便溺,全都在地上星罗棋布着,由那只大狗来舐得一干二净。如果有生人走进,狗便不免有所误会,以为是要和它争食,于是声色俱厉地猛扑过去。在这一家里,狗完全担负了&#8220;洒扫应对&#8221;的责任。   &#8220;君子有三畏&#8221;,猘犬其一也。我知道性命并无危险,但是每次出来进去总要经过它的防次,言语不通,思想亦异,每次都要引起摩擦,酿成冲突,日久之后真觉厌烦之至。其间曾经谋求种种对策,一度投以饵饼,期收绥靖之效,不料饵饼尚未啖完,乘我返身开锁之际,无警告地向我的腿部偷袭过来,又一度改取&#8220;进取乃最好之防御&#8221;的方法,转取主动,见头打头,见尾打尾,虽无挫衄,然积小胜终不能成大胜,且转战之余,血脉贲张,亦大失体统。因此外出即怵回家,回到房里又不敢多饮茶。不过使我最难堪的还不是狗,而是它的主人的态度。   狗从桌底下向我扑过来的时候,如果主人在场,我心里是存着一种奢望的,我觉得狗虽然也是高等动物,脊椎动物哺乳类,然而,究竟,至少在外形上,主人和我是属于较近似的一类,我希望他给我一些援助或同情。但是我错了,主客异势,亲疏有别,主人和狗站在同一立场。我并不是说主人也帮着狗狺狺然来对付我,他们尚不至于这样地合群。我是说主人对我并不解救,看着我的狼狈而哄然噱笑,泛起一种得意之色,面带着笑容对狗嗔骂几声:&#8220;小花!你昏了?连&#215;先生你都不认识了!&#8221;骂的是狗,用的是让我所能听懂的语言。那弦外之音是:&#8220;我已尽了管束之责了,你如果被狗吃掉莫要怪我。&#8221;俗语说,&#8220;打狗看主人&#8221;,我觉得不看主人还好,看了主人我倒要狠狠地再打狗几棍。   后来我疏散下乡,遂脱离了这恶犬之家,听说继续住那间房的是一位军人,他也遭遇了狗的同样的待遇,也遭遇了狗的主人的同样的待遇,但是他比我有办法,他拔出枪来把狗当场格毙了,我于称快之余,想起那位主人的悲怆,又不能不付予同情了。特别是,残茶剩饭丢在地下无人舐,主人势必躬亲洒扫,其凄凉是可想而知的。   在乡下不是没有犬厄。没有背景的野犬是容易应付的,除了菜花黄时的疯犬不计外,普通的野犬都是些不修边幅的夹尾巴的可怜的东西,就是汪汪地叫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不像人家豢养的狗那样振振有词自成系统。有些人家在门口挂着牌示&#8220;内有恶犬&#8221;,我觉得这比门里埋伏恶犬的人家要忠厚得多。我遇见过埋伏,往往猝不及防,惊惶大呼,主人闻声搴帘而出,嫣然而笑,肃客入座,从容相告狗在最近咬伤了多少人。这是一种有效的安慰,因为我之未及于难是比较可庆幸的事了。但是我终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索性养一只虎?来一个吃一个,来两个吃一双,岂不是更为体面么?   这道理我终于明白了。雅舍无围墙,而盗风炽,于是添置了一只狗。一日邮差贸贸然来,狗大声咆哮,邮差且战且走,蹒跚而逸,主人拊掌大笑。我顿有所悟。别人的狼狈永远是一件可笑的事,被狗所困的人是和踏在香蕉皮上面跌跤的人同样地可笑。养狗的目的就要它咬人,至少作吃人状。这就是等于养鸡是为要它生蛋一样,假如一只狗像一只猫一样,整天晒太阳睡觉,客人来便咪咪叫两声,然后逡巡而去,我想不但主人惭愧,客人也要惊讶。所以狗咬客人,在主人方面认为狗是克尽厥职,表面上尽管对客抱歉,内心里是有一种愉快,觉得我的这只狗并非是挂名差事,它守在岗位上发挥了作用。所以对狗一面苛责,一面也还要嘉勉,因此脸上才泛出那一层得意之色。还有衣裳楚楚的人,狗是不大咬的,这在主人也不能不有&#8220;先护我心&#8221;之感。所可遗憾者,有些主人并不以衣裳取人,亦并不以衣裳废人,而这种道理无法通知门上,有时不免要慢怠佳宾,不过就大体论,狗的眼力总是和它的主人差不了多少。所以,有这样多的人家都养狗。
  猪没有什么模样儿,笨拙臃肿,漆黑一团,四川猪是白的,但是也并不俊俏,像是遍体白癫疯,像是&#8220;天佬儿&#8221;,好像还没有黑色来得比较可以遮丑。俗话说:&#8220;三年不见女人,看见一只老母猪,也觉得它眉清目秀。&#8221;一般人似尚不至如此,老母猪离眉清目秀的境界似乎尚远。只看看它那个嘴巴尽管有些近于帝王之相,究竟占面部面积过多,作为武器固未尝不可,作为五官之一就嫌不称。它那两扇鼓动生风的耳轮,细细的两根脚杆,辫子似的一条尾巴,陷在肉坑里的一对小眼,和那快擦着地的膨亨大腹,相形之下,全不成比例。当然,如果它能竖起来行走,大腹便便也并不妨事,脑满肠肥的一副相说不定还许能赢得许多人的尊敬,脸上的肉叠成褶,也许还能讨若干人的欢喜。可惜它只能四脚着地,辜负了那一身肉,只好溢之曰猪。   任何事物不可以貌相。并且相貌的丑俊也不是自己所能主宰的。上天造物是有那么多的变化,有蠢的,有俏的。可恼的是猪儿除了那不招人爱的模样之外,它的举止动作也全没有一点风度。它好睡,睡无睡相,人讲究&#8220;坐如钟,睡如弓&#8221;。猪不足以语此,它睡起来是四脚直挺,倒头便睡,而且很快地就鼾声雷动,那鼾声是肐噜苏的,很少悦耳的成分。一经睡着,天大的事休想能惊醒它,打它一棒它能翻过身再睡,除非是一桶猪食哗啦一声倒在食槽里。这时节它会连爬带滚地争先恐后地奔向食槽。随吃随挤,随咽随咂,嚼菜根则戛戛作响,吸豆渣则呼呼有声,吃得嘴脸狼藉,可以说没有一点&#8220;新生活&#8221;。动物的叫声无论是哀也好,凶也好,没有像猪叫那样讨厌的,平常没有事的时候,只会在嗓子眼儿里呶呶嚅嚅,没有一点痛快,等到大限将至被人揪住耳朵提着尾巴的时候,便放声大叫,既不惹人怜,更不使人怕,只是使人听了刺耳。它走路的时候,踯躅蹒跚,活泼的时候,盲目地乱窜,没有一点规矩。   虽然如此,猪的人缘还是很好。我在乡间居住的时候,女佣不断地要求养猪,她常年茹素,并不希冀吃肉,更不希冀赚钱,她只是觉得家里没有几只猪儿便不像是个家,虽然有了猫狗和孩子还是不够。我终于买了两只小猪。她立刻眉开眼笑,于抚抱之余给了小猪我所梦想不到的一个字的评语曰:&#8220;乖!&#8221;孟子曰:&#8220;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8221;我看我们的女佣在喂猪的时候是兼爱敬而有之。她根据&#8220;食不厌精,脍不厌细&#8221;的道理,对于猪食是细切久煮,敬谨用事的,一日三餐,从不误时,伺候猪食之后倒是没有忘记过给主人做饭。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时候,她坐在屋檐下补袜子,一对小猪伏在她的腿上打瞌睡。等到&#8220;架子&#8221;长成&#8220;催肥&#8221;的时候来到,她加倍努力地供应,像灌溉一株花草一般地小心翼翼,它越努力加餐,她越心里欢喜,她俯在圈栏上看着猪儿进膳,没有偏疼,没有愠意,一片慈祥。有一天,猪儿高卧不起,见了食物也无动于心,似有违和之意,她急得烧香焚纸,再进一步就是在猪耳根上放一点血,烧红一块铁在猪脚上烙一下,最后一着是一服万金油拌生鸡蛋。年关将届,她噙着眼泪烧一大锅开水,给猪洗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热水澡。猪圈不能空着,紧接着下一代又继承了上来。   看猪的一生,好像很是无聊,大半时间都是被关在圈里,如待决之囚,足迹不出栅门,出不能接见亲属,而且很早地就被阉割,大欲就先去了一半,浑浑噩噩地度过一生,临了还不免冰凉的一刀。但是它也有它的庸福。它不用愁吃,到时候只消饭来张口,它不用劳力,它有的是闲暇。除了它最后不得善终好像是不无遗憾以外,一生的经过比起任何养尊处优的高级动物也并无愧色。&#8220;闻其声不忍食其肉&#8221;,是君子,但是我常以为猪叫的声音不容易动人的不忍之心。有一个时期,我的居处与屠场为邻,黎明就被惊醒,其鸣也不哀,随后是血流如注的声音,叫声顿止,继之以一声叹气,最后的一口气,再听便只有屋檐滴雨一般的沥血的声音,滴滴答答地落在桶里。我觉得猪经过这番洗礼,将超升成为一种有用的东西,无负于豢养它的人,是一件公道而可喜的事。   仓颉造字,天雨粟,鬼夜哭,虽是神话,也颇有一点意思。&#8220;家&#8221;字是屋子底下一口猪。屋子底下一个人,岂不简捷了当?难道猪才是家里主要的一员?有人说豕居引申而为人居,有人引《曲礼》&#8220;问庶人之富数畜以对&#8221;之义,以为豕是主要的家畜。我养过几年猪之后,顿有所悟。猪在圈里的工作,主要的是&#8220;吃、喝、拉、撒、睡&#8221;,此外便没有什么。圈里是脏的,顶好的卫生设备也会弄得一塌糊涂。吃了睡,睡了吃,毫无顾忌,便当无比。这不活像一个家么?在什么地方&#8220;吃、喝、拉、撒、睡&#8221;比在家里更方便?人在家里的生活比在什么地方更像一只猪?仓颉泄露天机倒未必然,他洞彻人生,却是真的,怪不得天雨粟,鬼夜哭。
  我爱鸟。   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溜达(现在这样有闲的人少了)。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地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地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地&#8220;优待&#8221;,但是如果想要&#8220;抟扶摇而直上&#8221;,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   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吱吱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候是独奏,有时候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斓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8220;一行白鹭上青天&#8221;,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釉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地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得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8220;杜宇&#8221;&#8220;望帝&#8221;,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人,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地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出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鸟并不永久地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蹋蹐缩缩地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喟曰:&#8220;鸟!你连这一个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8221;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地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见那麻雀的羽毛特别地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类型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   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五代史》四夷附录:&#8220;狗国,人身狗首,长毛不衣,手搏猛兽,语为犬嗥。其妻皆人,能汉语,生男为狗,女为人,自相婚嫁。穴居食生,而妻女人食。&#8221;语出正史,不相信也只好姑妄听之。我倒是希望在什么地方真有这么一个古国,让我们前去观光。妻女能汉语,对观光客便利不少。人身狗首,虽然不及人面狮身那样地雄奇,也算另一种上帝的杰作,我们不可怀有种族偏见,何况在我们人群中,獐头鼠目而昂首上骧者也比比皆是。可惜史籍记载太欠详尽,使人无从问津。   我们的人口膨胀,狗的繁殖好像也很快。我从前在清晨时分曳杖街头,偶然看见一两只癞狗在人家门前蜷卧,或是在垃圾箱里从事发掘,我走我的路,各不相扰。如今则不然,常常遇见又高又大的狼犬,有时气咻咻地伸着大舌头从我背后赶来,原来是狗主人在训练它捡取东西。也常常遇到大耳披头的小猎犬,到小腿边嗅一下摇头晃脑而去。更常看到三五只土狗在街心乱蹿,是相扑为戏,还是争风动武,我也无从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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