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筑垃圾如何处理说明

建筑垃圾如何计算?_百度知道
建筑垃圾如何计算?
!!谢谢各位高人,现行谢过了!!!希望赐教拆除混凝土楼房产生的建筑垃圾如何计算?还有平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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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除工程建筑垃圾量=建筑面积×单位面积垃圾量1.建筑面积(1)尚未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按照房产证或拆迁许可证等的证载面积计算,没有证件的房屋按照实测面积计算; (2)已拆除的房屋建筑面积按照测绘管理部门提供或确认的1/500地形图计算;2.单位面积垃圾量(1)民用房屋建筑按照每平方米1.3吨计算;有旧物利用的,在考虑综合因素后按结构类型确定为:砖木结构每平方米0.8吨,砖混结构每平方米0.9吨,钢筋混凝土结构每平方米1吨,钢结构每平方米0.2吨。(2)工业厂房和跨度9米以上的仓储类房屋按结构类型确定为:钢结构每平方米0.2吨,其他按同类结构民用房屋建筑单位面积垃圾量的40-60%。
采纳率:90%
来自团队:
建筑垃圾,在定额中是有规定按三类土分的。人工挖土方,2000定额就简单化了,其它不分土质,均执行人工挖土方定额,用现场签证的形式如楼主所说的办法也是可行的,在套定额时并没有具体到按几类土套项严格来说,除了淤泥有子项。如果是大开挖,套用机械挖运土方。比较早的定额是有严格土类型套项目的,土壤分类只是针对修整边坡和打眼爆破作业来套的。如果只是清理现场的建筑垃圾,对于现场零星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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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7条、第4条
垃圾运输资质、垃圾运输合同、施工证、垃圾消纳点证明
15个工作日
1、建筑垃圾处置申请表2、与有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鉴定的建筑垃圾运输合同(协议)复印件3、建筑垃圾处置方案4、建设单位(个人)施工许可证明(工程施工许可或工程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5、建筑垃圾消纳点相关证明{建筑垃圾消纳合同(协议)或同意消纳的其他证明材料6、消纳场所相关证明:施工许可证、规划用地许可证或中标通知书等}委托证明(如有委托办理的)委托书原价及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7、建设单位施工地及消纳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配套设施配备条件(照片):出入场地硬化;8、冲洗池;施工场地围栏;高压冲洗设备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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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房建、水、电工程施工方案
一、建筑垃圾处理
由于本项目设计要求建筑垃圾就地深埋处理,不得外运,建筑垃圾表面要求覆盖厚度1.5米以上的种植图;本项目设计要求两个标段的土方工程的填方、挖方工程量,由两个标段协商处理,故两个标段的土方工程,依据测量成果,结合设计总平面、竖向总平面、现场现状分析图及现场实际情况,计算出所有挖、填土方工程的工程量,设计制定两个标段的建筑垃圾深埋、填方、挖方平衡土方施工方案,报业主和监理同意后实施。
二、土方工程
2.1平整场地
依据设计总平面、竖向总平面、现场现状分析图,及建筑垃圾、挖填方土方平衡方案,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设计竖向总图之高程要求实施场地平整,依据平衡土方方案,有组织有计划的将现场建筑垃圾填埋于适当位置,将多余土方弃到规定弃土区,对有利用价值的地表土进行剥离和保存处理。
2.2开挖土方
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土方开挖。一般的园林建筑、构筑物的基坑等小范围的挖土工程,使用人工操作;较大规模的的挖土工程(道路、园路),采用机械操作。
绿地部位地形塑造
2.3.1绿地回填土和种植土
建筑垃圾深埋处理后,按设计要求覆盖厚度1.5米以上的种植土,对种植土的要求是通过对样品实验室分析,要求土颗粒均匀,以砂性为主,肥力中等以上,不结板,PH值略呈微酸性,当未达到上述要求时,应更换种植土或采取补救措施,如施肥、调整酸碱性等方法。
地形塑造(含种植区)
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形塑造。建筑垃圾回填时,深度超过50CM,应进行分层压实,防止不均匀沉降;同理,种植土回填深度超过50CM时,下层土壤应分层回填夯(压)实,防止不均匀沉降;在种植土到位完成初步造型后,让整个地形自然下降,同时进行土层消毒,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防止病虫害与杂草再生,清除表层土的垃圾、石块和杂草;最后进行细部平整,耙平耙细土壤,追施基肥。要求地形做到与标高相符,土层稳定,竖向曲线层次清晰,过度圆滑优美,平滑完整。
三、独立基础、条形基础基坑工程
3.1 土方工程
土方开挖前,应查清地下障碍物,并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
清除,建筑小品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2 施工流程:
确定开挖的顺序和坡度 确定开挖边界与深度分层开挖 修剪边缘部分清
3.3 主要机具:尖、平头铁锹、手锤、手推车、梯子、铁镐、撬棍、钢
尺、小线等。
3.4 先沿灰线直边切出槽边的轮廓线,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以
60cm 为宜,从开挖端部逆向倒退按踏步型挖掘。碎石类土先用镐翻松,开挖的土方,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土方尽可能一次性搬运至弃土处。
基坑,管沟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值。
用水准仪检查
长度、宽度
用经纬仪、接线和尺量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3.6 开挖基坑(槽)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开挖后尽量减少基土的扰动,
如果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0.3m 的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掉,基坑(槽)的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再增加工作面30cm;基底应随挖随修,并认真验收。
3.6.1 夜间施工时,合理安排工序,防止错误或超挖,施工场地安装照明设施,危险地段设置红灯示警。
3.6.2 回填土方前对基础、保护层等进行检查验收,并且做好隐检手续,
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要求,方可回填土;施工前做好水平标志,以控制回填土的高度。
3.6.3 施工流程
3.6.4 施工机具:蛙式打夯机、手推车、铁锹(尖头与平头)、2m 靠尺、胶皮管、小线和木折尺等。
3.6.5 填土前将基坑(槽)底或地坪上的垃圾等杂物清理干净;检查回填土的质量有无杂物,如含水量偏高,采用翻松,晾晒等措施,如含水量偏低,采用预先洒水润湿措施;回填土应分层摊铺,每层铺土厚度25cm;回填每层至少打夯三遍,打夯应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边,纵横交叉;填土全部完成后,应进行表面的标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补上土夯实。
3.6.6.基底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规定。
土方开挖质量保证措施
开工前做好各级技术准备和技术交底工作,测量人员熟悉图纸,掌握现水准点及位置尺寸。
3.7.2 施工要配备专门的测量人员进行质量控制,及时复撒灰线基坑开挖下口线测放到基坑线,及时控制开挖标高,打竹签控制。
3.7.3 土方开挖后及时跟进浇注砼垫层并要注意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3.7.4 认真执行项目部制定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四、混凝土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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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专家答疑第六期(建筑垃圾外运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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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起诉不交物管费,被告是房产所有人(我的女儿)。她在外省工作不可能回来,房子一直是我在住,并交纳物管费用。因物管涨价纠纷,这次上法庭,我可以代女儿应诉吗?
你好!你作为你女儿的近亲属,有她的即可作为她的人应诉。
新房没有办理验收交接,物管公司就是开始收物管费,合理吗?
你好!楼上的是对的,不合理!收房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一、交房资格需单体验收备案。许多者经常有这样的困惑:开发商都开始交房了,可是小区的道路还在施工,绿化还没做好,公建设施还未启用,有的甚至还没有通水通电。这样的房子能交给业主入住吗?开发商究竟开发建设到什么程度才有资格交房?根据我国的《》、《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而我国目前规定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不管人和建设单位在中是否约定将建设单位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建设单位交房时都应提供。否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同时,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单体必须经过消防验收,才能交付使用。另外,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因此,提供“两书”也是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条件。对于具体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在《》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加以约定,如将公共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包括水、电、煤气、宽带、有线、安防、绿化、道路、电梯等)作为交付使用的条件,同时在中约定开发商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时的。二、交接程序先验房后办手续。目前开发商和业主的入住交接程序大致相同,一般分以下几个步骤:1、预检整改。在还没有与业主交接前,开发商一般会委派工程部、客服部、物业公司组成内部验房团,对即将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子进行预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经过预检后,开发商将钥匙移交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安排业主验房。2、寄发通知。开发公司售楼部一般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提前半个月或一个月寄发《入住通知书》或《入伙通知书》等交房通知,有的同时还打电话通知业主。此时,业主最好要按约前往。因为合同中一般约定,如果业主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前去验房,视同同意交接。如果无故不交接,有的开发商还将从合同约定的交接日起,按日收取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三的保管费。业主如遇出差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前往,最好书面通知发展商,并说明原因。3、确认身份。业主应该根据入住通知书的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售楼部确认身份,并联系验收交接事宜。这些资料一般包括:入住通知书、或预售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照片(物业建档客户资料用)。如果委托他人验房,被委托人在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同时,还需出具业主的《》。4、验房移交。物业公司指派一名相关人员陪同业主现场验房,若验收合格,业主须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须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业主应将不足事项明确记录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可暂不办理入住手续,再次交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但一般不应超过30天。提示:目前有些开发商在房屋交接过程中,往往让业主先交费用及其他手续后再验房,给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三、纠纷处理及时索赔或解约。如果开发商在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交房,业主及时采取行动,有的还天真地认为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而交房是违约行为,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如果购房者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对开发商的违约,分不同情况购房人享有权或索赔权。(1)对于合同撤销权,《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目前法官通常会认定购房人收房就是购房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合同的撤销权。《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具体到房地产纠纷,根据去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本条中的三个月和一年这两个期间均属于除斥期间(不因任何理由中断和延长的期限),它们是不变期间,不同于,不存在期间的终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只要期限届满,解约权人不行使解除权,该权利即归于消灭。通俗地讲,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达到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购房人开始享有法定解约权,同时,从该日起的解约权也进入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如果购房人在除斥期间过后再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在购房人享有解约权之日起的一年内,开发商催告购房人行使解约权,则购房人在收到催告之次日起三个月内应行使解约权,过了三个月购房人再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样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2)赔偿损失: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1.买卖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屋的事实;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地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对于开发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购房人如对开发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如果和开发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效
我是成都市青白江区的农民,由于修建民生工程毗河要拆迁我家的房子,但是拆迁补偿我觉得非常低而且不合理,因为同样是修建这个工程,另外一个区新都区补偿比我们高很多,而且都属于成都市管,我们拆迁是产权调换,就是一个人35平方,用我们想在的房子调换政府的安置房,多余的再按照500一平方补偿你,我只能哈哈了,500一平方他们真能说出口,新都区是这样补偿的,楼房800,瓦房600,另外每个人免费安置35平方安置房,独生子女还多分35平方的安置房,同样是成都市的郊区为什么不统一补偿价钱呢,这样算下来我们家基本上还要倒贴,所以一直没有签字,我就不服这口气,就算最后一分钱都没有我也想请你们帮我来做这个案子,不知道有没有胜算,想咨询一下,谢谢
不知道他们对你的程序都走到那一步了,如果他们已经对你做出了补偿决定或者交地决定,而你已经超过救济时限没有启动司法审查程序的话,就不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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