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拖廷中医导致病情加重,导至胎儿死亡可咨询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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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怀孕6个多月发烧,出麻疹已经5天,到医院感染科治疗,医生用了孕妇禁用药品,导致6个多月胎儿早产
我老婆怀孕6个多月发烧,出麻疹已经5天,到医院感染科治疗,医生用了孕妇禁用药品,导致6个多月胎儿早产,并在本医院儿童重症监护室36小时后死亡。
zfzz1503763***
河南 - 信阳
5条律师回答
找法网认证律师
你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08:57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1:27
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然后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08:28
你好,可固定你持有的证据,申请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回复时间: 08:55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带好相关病例来所详谈
回复时间: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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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用户的咨询  墨墨的小姨王湘灵小姐是我的一个朋友,感念其悲剧故事,特此转发    以下情况均是事实,如有虚假,我们愿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墨墨的妈妈-王湘鄂  墨墨的小姨-王湘灵  电话:132   QQ:      我们永远都没有想到,我活泼可爱的儿子王墨涵(墨墨),在2009年的5月24日晚8:50分,会在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外科住院部走完他短暂的人生!他才三岁零69天,是那么可爱那么聪明伶俐!我在五一才回家去看了他,跟他约好了6月底幼儿园放了暑假,我就回家接他到广州,从此我们一家就在广州,再也不分开了!而在5月24日的晚上,我们却收到他永远离开了我们的噩耗!仅仅20天的时间,我们就遭遇了与他的生离死别,经历了家破人亡的惨剧,而这一切都是由于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管理严重混乱,外科住院部普外科的主任蔡立智不作为,值班医生储伟医师资格缺乏(事发后储就被调到了骨科),墨墨的主治医生胡从斌(副主任医师) 和住院医生邓黎极端不负责任,玩忽职守,丧尽天良,没有密切观察墨墨的病情变化,错过了宝贵的治疗时间,严重延误手术治疗造成的!  
我们夫妻俩是在广州打工,和中国所有的留守儿童一样,我们的小孩是放在老家由爷爷奶奶带的。  
灾难是这样一步步造成的:  
5月23日下午5点30左右,墨墨说肚子不舒服,老人家就带他到村卫生所去看了一下,当时墨墨的状况还很轻,只是肚子有点痛,往外吐口水,卫生所的胡医生按一般的小孩腹痛处理了一下。回到家准备吃晚饭,墨墨还是说不舒服,连平时爱喝的米汤都不喝,我爸妈觉得不对,7点多带着墨墨又来到村卫生所,胡医生再次查看了墨墨的病情,初步诊断可能是小儿肠梗阻,因为村卫生所的医疗设备很简陋,胡医生就建议马上转上级医院治疗,回到家我爸妈简单收拾了一下,连夜带着墨墨赶到了镇卫生院,儿科的王医生当天值晚班,他问了墨墨的情况后,立即给墨墨做了B超查看病情,再次诊断小儿肠梗阻,因为下午在村卫生所胡医生给墨墨用过止痛药,为了避免抑制病情影响后续诊断,王医生就没有再用药,他让宝宝在儿科病床休息观察,看梗阻会不会解除,等到24日凌晨2点多接近3点的时候,墨墨的病情还是没有减缓,腹涨在持续,王医生考量到梗阻如果持续下去并加重的话,最终可能需要手术解决,而镇卫生院没有手术条件,当时就建议我爸妈带墨墨转上级医院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及时治疗,王医生还帮忙联系好出租车,对司机熊先生交待好情况后,请熊司机送他们赶到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4日凌晨4点40分左右就到了一医,当时我爸妈两个老人家带着生病的小孙子,急得不得了,好心的熊司机就领着他们到急诊室挂了儿科的急诊,还帮忙交好费才离开医院,那是24日的凌晨5点,儿科的张医生接待了墨墨,在询问了宝宝的病情触摸腹部后,马上安排宝宝做了X线检查,当时墨墨体温还是正常的,只是腹部已有腹涨,5:30am检查结果出来,医生看片后诊断肠梗阻,可能会需要手术治疗,立即联系了外科医生胡从斌会诊,并于6点转到了外科。  
凌晨6点转到外科后,主治医生胡从斌说:先住下来再说;就让护士找床位安排在36床,胡从斌摸了墨墨的腹部,看了5:30拍的片子后初步诊断:十二指肠梗阻,幽门梗阻,并说5:30分拍的片子不够清楚,需要再拍一次片以更好的诊断;因当时医院还未到上班时间,就一直等到医院上班时间8:30后,才来了一名导医带墨墨去拍片。在6点钟进外科胡从斌初步诊断后到拍片这段时间,约2个半小时,除了护士前来查房一次,给墨墨量体温,测脉搏之外,医生没有对墨墨进行任何诊查。这段时间,孩子一直腹涨不舒服,在床上翻来覆去,我爸妈见孩子那么难受,就多次跑去问胡从斌:孩子情况这样不好,究竟应该怎样治疗,为什么还没有动作?胡从斌说:要慢慢来,等拍了片再说,患儿的病情还是蛮严重的,高位梗阻,最后可能要动手术。当时我爸妈就给在广州的我们打电话,告知我们宝宝的病情。我们接到电话后,就在网上(39健康网)查到了小儿十二指肠梗阻和幽门肠梗阻的相关病理信息,发现这是小儿的常见病,只要及时治疗,及时疏通梗阻,就可以了。我们就告诉爸妈不用担心,现在医生都已经诊断出墨墨的病了,他们会治好墨墨的。因为知道宝宝可能会要做手术,我当时就去买了回家的火车票。  
9点半拍片时,我的墨墨非常听话,按医生的指示站在机器上拍完后,又去照了B超,然后跟爷爷奶奶回到病床。那时已经是10:10左右了,这时医生才开始对孩子进行药物治疗,输液,插胃管做胃肠减压;可笑的是当时外科竟然连胃管都没有,还是找别的科室借的小儿尿管来给我的墨墨插的胃。在10:30左右,胡请了普外科室的科主任蔡立智来为宝宝作“会诊”,蔡主任来了,摇了摇墨墨的肚子,说已经有积液了,就走了。当时因为胃管太粗,插着非常不舒服,中间被墨墨抽出来过,护士用水涮了涮又给墨墨插了进去。一直到12点钟,我爸妈见胃管实在一点效果都没有,插了2个小时什么都不见抽出来,宝宝的肚子还是涨得历害,就找到胡医生问:胃管一点效果都没有,孩子病情看着在加重,高烧越来越厉害,肚子越来越涨,不是说要动手术吗,为什么现在还不动手术?胡从斌说:胃管可以排气,是要听你们的还是听医生的?接着让护士又去找了根细一些的胃管,给孩子插上。插胃管时,胡医生竟还对墨墨说:你看这个护士阿姨漂不漂亮?可耻!我的宝宝在这种痛苦的折磨下,他还在跟护士调情!给宝宝插完胃管后,胡从斌什么也没有交待我爸妈就消失了,也没告诉我们,他要离开医院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如果有什么情况应该找哪位医生,如果孩子病情加重,非手术治疗的胃肠减压没有效果的话,谁会来怎么处理等;事后有护士偷偷告诉我们,胡当天下午去荆州走亲戚去了!他还是一个医生吗?!他还有一点医德吗?!作为宝宝的主治医生,宝宝是上午10点半就已经确诊十二指肠梗阻幽门梗阻并且已经引起了胃扩张,如果非手术治疗没有效果会随时需要动手术的病,主治医生是应该随诊的,他竟然就这样没有任何交待地离开医院,当我的墨墨在病床上痛苦挣扎的时候,他竟摒弃医生“救死扶伤,治病救人”宗旨,撒手不管,让我的孩子受尽了病痛的折磨!!!  
下午1点多钟的时候,因为实在太难受,墨墨在床上挣扎时把胃管挣掉了,护士前来给孩子再插胃管时,孩子在床上挣动,护士动作十分粗鲁,还恐吓孩子:你不插我就把你锁起来,不给你水喝。当时墨墨已经腹涨高烧近40度了,是用棉签沾水湿嘴的,护士竟然还这样对孩子。眼看墨墨病情一直在加重,高烧,肚子越来越涨,我爸妈到处找医生却找不到,我的墨墨难受得在床上哭着说:奶奶,我病好了,我不打针了,我们回家啊!我可怜的孩子,我们一直找医生想要医院马上给孩子动手术,不要再拖了,结果被告知主治医生胡从斌12点多就走了,已经不在医院了,只有一个值班医生储伟。那时护士帮忙叫来储伟说:储伟,你来看一下,这个患儿发烧很厉害呀。储伟这才过来看了一下,对宝宝的病情他也不知所措,却还在不停的说:有问题,我来处理。但一直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这样一直到孩子的大姨在下午2点半左右从武汉赶到,又找到储伟,求他给胡从斌打电话:胡医生呢?快点请他过来呀,孩子的病情一直在恶化,快点给孩子动手术。储医生说:胡医生已经离开了,不在医院,有什么事我来处理,但那时他都还是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他自己对宝宝的病情完全无能为力,却也不去联系宝宝的主治医生询问应该怎么处理,更没有向当时在医院的上级医生汇报。十几个小时没进任何米水的墨墨在病床上哭着说:奶奶我要喝米汤,我要吃果冻!他哪里知道,他的病是不能进食水的。我妈妈抱着墨墨哭,让他乖乖的,等病好了,就给他煮米汤喝买果冻吃。  
我们是那么地相信,这么简单的小儿常见病,作为三甲医院的一医是一定会治好的,过不了几天,我们就可以出院回家了的!哪里知道,就因为医生没有医德不负责任,我的宝宝会因为一个小小的小儿肠梗阻在当晚就死在了一医的手术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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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上)  到了下午3点钟眼看孩子已经烧到40.9度了,在我们的百般衰求又哭又吼下,储伟才给胡打了个电话,在他们讲电话时,孩子的大姨要求与胡从斌通话,但储伟没有让她接,电话结束后,储伟说:胡医生马上就过来,又说:胡医生12点多才离开医院,昨晚他一直在手术中,中午要回家休息。我们说,孩子病成这个样子,就没人管了吗?你的胃肠减压都有已经做了5个小时了没有一点效果,宝宝的病情是越来越严重了,我们要求马上给孩子做手术!医生去哪里了?孩子的病都恶化成这样子了,你们医生竟然还不顾他死活!快点安排手术啊!储伟还在说,有我在,有什么事我来处理,由我负责。然而他却拿不出任何具体措施来救治我的宝宝!我们问:你来处理,你怎么处理,孩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能负这个责吗?!快点安排手术啊!又等了半个多小时,胡从斌还没出现,那时已经快4点了,孩子开始神志不清了,在床上乱喊乱叫。那时孩子的情况很危险了,再耗下去孩子随时会有生命危险,可胡从斌还是没有出现,孩子的大姨又一次要求给胡医生打电话,这次她要求一定要与胡医生通话,电话接通后,问他现在到哪里了,什么时候到医院,他居然很轻松的说,我现在不在附近,过来需要时间,大概5点半左右到。孩子大姨说:小孩子已经这样了,你们医院竟然没有医生?你现在必须马上过来,给小孩做手术!否则小孩子要是出了什么事,你们都有关系要负这个责。最后,他要储伟接电话,储伟说了一句:小孩好像神志不清了,你马上过来吧。就这样一个多小时又过去了,直到5点10分左右,墨墨的主治医生胡从斌才出现。我大妹扑过去对他说,小孩病情这么重,你们为什么没人管?胡走到宝宝病床前看了一下说,要做手术,现在动手术或许还能救他一命,否则就有危险。我们问为什么要拖到现在还不动手术,小孩入院已经超过12小时了,凌晨5点一入院就拍了片,9点半又出了一次片,孩子的情况已经十分清楚,10点半不到就已经确诊了,我们多次要求动手术,医生干什么去了?他说先保守治疗再看,保守治疗没有效果才动手术。当时已经没有时间再多理论,我们要求马上手术,胡医生这才去安排,直到晚上6点左右小孩子才推进手术室;(孩子推进手术室时,已经是“休克,高热,神志不清,四肢强直抽搐”的状态);孩子大姨去缴了费,就在手术室外面等,直到晚上7点左右,医生从手术室出来说,小孩可能有危险,要家属有心理准备,当时我妈妈就晕倒了。孩子大姨要求医院抢救,等到晚上快9点了,我们没等到我们的墨墨,只等到他离开我们的噩耗!  
我的墨墨就这样在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因为医生的丧尽天良,极端不负责任和不作为,没有及时手术治疗,从凌晨5点入院时一个小小的小儿肠梗阻,发展成为“急性胃扩张,胃扭转,胃穿孔,急性弥漫性腹膜炎,感染性休克”,最终因为“全身器官功能衰竭”而在当晚的7点13分就死在了一医的手术台上!!!我的墨墨就这样含冤离开了疼他爱他的我们,离开了这个他才走过了3年2个月的世界!留给我们的只有一本被医院篡改过的病历和两张X片!他是今年春节后才去的幼儿园,幼儿园的老师每次送他回来时,都会对我爸妈夸他在学校好乖,又聪明!我五一回家,他还给我看他在幼儿园得的大红花!桩桩的往事历历在目,墨墨的话语句句在心,闭上眼就会看到他可爱乖巧的模样,就会听到他叫“妈妈,妈妈”的声音,就会听到他给我唱“世上只有妈妈好”……我的心在滴血,每天都回忆墨墨的死因,这是一种比死还痛苦的折磨!在他最需要我保护的时候,我却不在他身边,我真希望死去的那个是我,那样我就不会受到无尽的 悲痛折磨,我的每个字都带着血泪!     
作为宝宝的主治医生胡从斌,宝宝是上午10点已经确诊,如果非手术治疗没有效果,会随时需要动手术,胡从斌应该随诊的病,结果胡从斌当天从12点半到下午5点多一直不在医院,我们在下午3点开始,多次电话催促,他才在5点半左右回到医院,赶回来看到宝宝情况非常不好,那时已经插上氧气了,才匆匆将宝宝推进手术室动手术,结果悲剧就发生了,7点13分,宝宝在手术台上就出现心跳骤停!       当主治医生不在医院时,值班医生储伟对宝宝的病情简直是手足无措,他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来缓解宝宝的痛苦,处理不了的病也没有向上级医生汇报,因为他的无知无能,导致我宝宝在极端痛苦极需手术治疗的时候,没有任何医生来给宝宝采取正确的治疗措施,最终因最佳手术时间延误而含冤离开了我们。   作为外科住院部普外科的科室主任,蔡立智医生却严重不作为!5月24日上午10点半左右,他为我的墨墨作了会诊,却没有任何有效诊治意见!他的下级副主任医生胡从斌作为孩子的主治医生,在孩子病重病危的时候离开了医院,他却听之任之,也没有安排任何医生对孩子进行随诊以在必要的时候及时手术!24日的1点到5点一整个下午,我的宝宝就这样在痛苦折磨中煎熬,没有一个医生来关注他的病情!在我们家属从下午3点开始要求医院进行手术时,也没有任何回应!   
作为住院医生邓黎,不坚守医务人员的医德,参与作假!本来墨墨的病可以说和他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在6月4日我妈妈前去医院复印病历的时候,他还跟我妈妈谈到他的家庭,他的儿子,还很痛心地说:奶奶,5月24号那天我上晚班,很早就离开医院了,您的事我一直到晚上赶来协助胡给孩子做手术才知道,您要节哀保重啊!我在6月22日到医院封存病历时,第一次见到他,跟他确认的第一件事就是:邓医生,5月24日当天白天你是不是一天都没上班,没有给我宝宝看过病?得到了他肯定的确认。然而,他却在事发后,参与了对宝宝病历的篡改,在5月24日上午的临时医嘱中医生签名竟然是他!在6月24日我们和医生的谈话中,他还想编更多的谎言,在我们说,你也养有儿女后,他才不敢再乱说!   
在我们与医院的交涉中,医院却完全不承认自己的过错,还叫嚣医生的一切行为都完全符合医疗条例和法规,我们让它拿出条例法规来回答我们的问题,却又拿不出来!在与医生的交谈中,主治医生胡从斌竟然还说出“我5点多赶回医院就已经是很不错了的”这样的话!
这样的医生的医德在哪里?天良在哪里?   
人命在医院究竟是什么?
我们恨不能亲手杀了这些豺狼一样的医生!来为我们的墨墨讨回一个公道!
  我们有太多这样的不公正待遇了,为了我们以后不在出现或者少出现这样的悲剧,请你们支持声援。谢谢!
  有感于楼主的悲哀及沉痛,不知这事情处理的结果怎样?难道这就是我们天天喊的和谐社会吗?
  枣椰啊!世道啊!
    感谢十二少的仗义相助!    其实,我们的悲痛,中国还有无数的人在同样经历着,我们在此,也呼吁更多的人来关注。  全国医难受害者不知其数,而因为立法不严,执法不公,千千万万的受害者的人身权利无法得到基本的保障,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被没有基本职业道德的医院医生给迫害,遭到无以弥补的打击和伤害。。。    声逐断猿悲,坟前滴酒空垂泪;迹随飞鸟灭;不见叮咛道早归。    这是怎样的一种悲痛。  这是怎样的一种心情。    这是怎样的一种社会状态。    每一个人在这世上,都无法逃避的一个角色就是患者,而每一个人,又都是为人子女,为人父母,为人夫/妻,一旦受到这样的伤害,就是一个家庭的灾难,而当我们的人身权利受到威胁,却没有法律来给予我们保护,这本是难以想像,却又真实发生在每一位医难受害者身上的事。  只有每一个公民团结起来,共同呼吁与关注,让立法更公正完善,让执法监督更合法透明,我们每一个人的合法权利和切身利益才能得到保障。    谢谢!    墨墨 2009年五一
  一个不为他们所重视的小儿肠梗阻,不仅让我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还要承受精神上的极度折磨!此时此刻,我们只能对心爱的墨墨说一声&对不起,宝贝!& 妈妈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为宝贝讨回公道!!!我们相信和谐的社会定有公道!  
今天在这里写出来,希望天下所有的父母都知道,孩子的生命是那么的脆弱,我们要好好保护他们。  
希望天下的医生都保有一份医德,给自己留一份良心,你自己也是为人子女,也要为人父母的!我们不奢望你做到“医者父母心”,这对你们的人格要求太高,我们只要你尽到自己为医者的基本职责!  
希望所有的父母都给予关注,让我们的悲剧不再重演!!!  *********************************************************************  
我们一家在此感谢那些关注孩子病情,负责任的医生和帮助过我们的好心人,感谢我们村卫生所的胡医生,张医生,镇卫生院的王医生,出租车司机熊先生,一医儿科急诊的张医生……谢谢你们!给予墨墨给予我们的帮助,我们铭记在心!好人一生平安!    
向理解我们、支持我们,为我们仗义执言的正直之人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向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的有识之士表示最崇高的敬意!  
恳求富有正义感的有识之士为我们这样无助的弱势群体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绝不能让医院继续这样无法无天,剥夺病人的生命,制造更多的人间惨剧。  *********************************************************************  
以上情况均是事实,如有虚假,我们愿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墨墨的妈妈-王湘鄂
墨墨的小姨-王湘灵
   电话:132
QQ:  *********************************************************************     
  作者:忆恬思恬 回复日期: 13:21:51      不同的年龄,不同的背景,却因相同的不幸走到了一起———       一年多时间,四家医院,五个家庭的孩子相继离去。              繁华的城市,强势的医院,冷漠的法官,不公正的同行鉴定,推诿扯皮的行政官员。。。。。。痛失亲人后,他们更是亲身体验到了医疗事故受害者家属的维权难!              王湘鄂:日,活泼可爱的儿子王墨涵(墨墨) 在2009年的5月24日晚8:50分,会在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外科住院部走完他短暂的人生!他才三岁零69天,是那么可爱那么聪明伶俐!5月24日,凌晨5点墨墨因小儿肠梗阻入湖北省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过2次拍片和彩超之后,24日上午10点,其主治医生胡从兵及科主任医生蔡立智确诊“小儿十二指肠梗阻幽门梗阻”,后病历上加有“急性胃扩张”,因医院一直未及时采取手术治疗,而是从24日早上至下午6点宝宝胃穿孔,一直只做胃肠减压,且主治医生胡从兵在给患儿确诊后,在中午12点多钟离开医院,直到家属下午3点开始,多遍电话催促,才在5点20左右回到医院,匆忙给患儿安排手术,导致患儿因手术的严重延误,病发成胃扭转,胃穿孔,急性弥漫性腹膜炎,感染性休克,最后全身器官功能衰竭,于5月24日晚7点13分,含冤死在一医的手术台上。         顾秀玉:做为一个母亲,她的悲伤永远定格在了日,10岁的儿子乐乐,那个漂亮懂事、勇敢体贴的男孩,因为一个中耳炎手术,在复旦大学附属耳鼻喉科医院永远离开了她。她至今难以明白,院方宣称很多医生都能做的小手术,为什么会是这样一个残酷的结果?!院方的回答是,他们也很怪,不知道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更让她难以明白的是,在医院抢救室里,十几个壮汉居然对刚刚失去亲人、悲痛欲绝的家属群殴,院方却不承认这些人是其工作人员。 顾秀玉在网络上的名字是“悲伤的母亲”, 这位悲伤的母亲,9月22日那个上午,与儿子最后一次的对话、儿子最后的一次背影,成了她心中永远的痛。(事件经过请见:/SrcShow.asp?Src_ID=591)              章鸿福:日,交通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天真烂漫的女儿章楚楚,她的笑容永远留在了12岁。当天17:55楚楚坠楼,到18:00打120一共2次,18:40救护车赶到,18:50前到医院急诊——挂号、量血压、再去挂骨科号、排队、付费、CT、拍片,直到20:40,医院没有任何抢救措施。。。。。。爱女离去后,这位饱经沧桑的父亲两个月没有上床休息过,坐在空荡荡的屋子里,看着女儿的相片,想着从三个月开始独自把女儿拉扯大的一幕一幕,天崩地裂、撕心裂肺也不够形容他心中的悲痛!就是这样,杨浦区医学会居然在院方没有提交住院病历等关键材料的情况下,只凭着一份记载不完整、多处内容虚假的门诊病历,违反程序,做出了“一级甲等事故,院方负轻微责任”的鉴定结论。(事情经过请见:       /new/publicforum/Content.asp?strItem=news&idArticle=89419&flag=1)                   崔红喜:日,那个黑色的日子,在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因为医生的延误和错误处置,7岁的女儿崔馨恬永远离他而去。一方是一个全国闻名的三甲医院,一方是一个普通的外地打工仔。即便他发现在女儿的诊治过程中,医生不负责任错误使用了药品、“上级医生”不做为、当事医生多处违反诊疗常规。。。。。。当他找到医院时,院方告诉他的是“孩子在我们这边死,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当他找到卫生主管部门,得到是一张又一张到处推诿的“信访告知书”,甚至因行政不做为被推上法庭一次后,卫生局对医院还是包庇和纵容,无奈之下,他只好走到了北京,走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希望能在国家最高卫生行政部门得到一个公道。(事件经过请见:/content//content_2355216.htm)              谢跃盟、刘文凤:还是交通大学附属新华医院,日,24岁的女儿谢晶,生命之花在此凋零。这对曾经上山下乡、曾经饱受苦难的夫妇,美丽的女儿就是他们全部的希望。现在,为了女儿愿意付出一切的父母再也看不到有爱心、明事理的女儿;对长辈孝顺体贴的女儿再也看不到母亲那满头的白发、再也看不到父亲因到处奔波那沧桑和疲倦的面容。一个堂堂三甲医院,在女儿住院的日子里,医生反复确诊又反复的推翻诊断,在女儿严重出血时,却说是来了月经,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因为医生的轻率而离去;女儿离去后,院方又对病历进行了多达28处的篡改,甚至还伪造了整整一页的《住院病史》。留在这对夫妇心里的巨大伤痛永远无法愈合和消除,还女儿一个公道是他们能为晶晶做的唯一的事情。(事件经过请见:       /new/publicforum/Content.asp?strItem=news&idArticle=89419&flag=1)                     五个人间悲剧,五个不幸的家庭,他们体会到了这种一生也难以平息的痛楚。他们只想一面为亲人讨回公道,一面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有关部门去加强管理,让所有医生都认真负责、珍惜生命,减少这种不幸的发生,避免其他家庭,也受到类似的伤痛!!!              不管这条路有多长,不管这条路有多难,维权路漫漫,我们携手同行!     ************************************************************************************   
  作者:忆恬思恬 回复日期: 13:37:25         首先:       一个医务人员只有自己具备了人性的尊严,他才会尊重病人的人性尊严,自己是人性丰满的人,他才会把病人当成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这样去做,对医护人员本身也是一种救赎,不会再为信仰的缺失而迷茫。              其次:       加强中国制度的管理,一个好的制度可以让有美德的人当好人,这个制度必须是科学的,刚性的,无条件的,不徇私情的制度,严格的制度和舆论监督永远比任何东西都能保障社会的安定。希望制度是落实到人头的那种,而不是挂在墙上,嘴上的。              最后:       无论为官还是为政,首选的一定是有资格的人,为官必须有益民,民生民福为天,医疗纠纷目前不是个人问题,而是社会问题,是不容刻缓的考验司法的公正及资格。          ------------一位网友       
  1、“医生这个行当,有无数白衣包裹下的罪恶,局外的人不了解,局内的人不肯说,这是文明的黑洞,不知何日才能暴露在阳光下。”   ——《红处方》,作者毕淑敏,原是医生,后是作家。     2、“我们性命相托的医生:他们谦谦的笑容下包裹着冷漠的心,他们的灵魂并不象白大褂那般的素净,长期的职业疲倦,使他们早已丧失了对生命的珍重与敬畏,而丧失了这一切,就让天使的优美变得狰狞,本来是获得怜爱的医院演变成埋藏杀机的可怕之地,我就知道有许多病人如果不进医院还不至于遇难。”   ——《我的维权经历写成了书》,作者为医务工作者,医难受害者,其书名就是《把白大褂同行告上法庭》。     3、“病人不是民事犯,不应当被罚以巨款;病人也不是刑事犯,不应当被剥夺自由;病人更不是死囚犯,不应当被宣布死亡。”   ——《别让医生杀了你》,作者刘弘章,医院院长,世代名医。
  作者:zhuzhu0928 回复日期: 13:44:27         生 命 脆 弱 ,莫 让 悲 剧 重 演 !      ——全国医难受害者共同的心声          声逐断猿悲,坟前滴酒空垂泪;迹随飞鸟灭;不见叮咛道早归。     我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医难受害者,因为共同的不幸——医疗伤害,我们走到了一起。     由于非法行医、由于医疗诈骗、由于医生和护士不负责任、由于延误诊治、由于漏诊误诊、由于过度医疗、由于劣质的药品和器械、我们的亲人不该死亡的死亡,不该伤残的伤残!      由于各级部门的包庇,医院的病历造假已成为了潜规则;由于医疗事故鉴定缺乏约束,涂改与伪造的病历成了鉴定的依据;由于法官的不公,荒唐的鉴定结论成了判案的唯一标准!     本该救死扶伤的医院夺去了我们亲人的健康和生命,本该主持正义的法院又让我们眼中含泪心底流血!     由于道路太漫长——几年、十几年,由于成本太昂贵——几万、几十万,许多医疗伤害受害者家属无奈放弃了为自己或亲人讨个公道的信念;但其中也有一些人,现在还在这条漫漫长路上艰难前行——死者不得安息、生者不能安宁!我们抬起头,但是依然看不到曙光......      日,肖彩丽因孕37周+1胎膜早破,入住江门市妇幼保健院要求剖腹产,该院拖误最佳手术时间,在没有实施任何监测的3天3夜里只是给肖彩丽吸氧,令BB一出生就患上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成为一生不可逆转的残疾人;      1997年,上海市南汇区周浦医院,由于医务人员对失筋膜综合症的减压不及时,金维靖最终被截去了右下肢成为终身残疾。     日,因肝功能异常被建德市中医院收治住院的何许宝(两份判决书作证该院属无证开展诊疗活动非法行医),是由急病慢性病都分不清的、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士实验主治、经建德市第一医院共同致害、注射给服禁用药,不日病危死亡。      2002年,上海市岳阳中西医院,倪文秀因感冒难受前往就诊,在血糖高达18.8~20.7的情况下,却被多次注射大量葡萄糖,第十天出现严重的糖尿病并发症,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日,武汉协和医院在对邱飞做骨髓移植手术时,错输入了不同病者血型的血后,使病人发生了溶血性反应,发生了摔跤事件,日凌晨3时,由于武汉协和医院在邱飞干细胞移植手术诊疗期间接连发生多起医疗责任事件,终因不治蹊跷身亡,时年24岁。     2003年2月,上海市华东医院,重症心脏病的胡伏娣由于无证人员顾廷长达十多个小时的非法和错误处置而死亡,6年后,上海市卫生局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非法行医案件。     2003年还在读大学的王冬冬在介绍下到被承包医院(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南京东南眼科医院治疗近视,医生史建江隐瞒手术风险,曲解手术并发症,进行手术导致十级伤残,现在戴RGP眼镜才能矫正。      2003年10月,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杨钧在上消化道出血症好转后,被医生王平,多次开具中毒剂量的“云南白药”活生生毒死。   
  作者:zhuzhu0928 回复日期: 13:46:03        2006年2月,肇庆市端州区妇幼保健院对刚出生的琪琪实施了大量违规用氧导致患上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简称ROP),且氧疗后又未按规定给予检查和治疗导致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机。后在06年4月又遭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误诊、误治、最终使琪琪ROP因错失治疗机会永远地失去了光明!     日胡恒娥入宜丰县人民医院骨科治疗右手骨折,住院期间,医院骨科、内科相继多次发生误诊、误治、误导、最终导致胡恒娥于日下午在宜丰县人民医院死亡。事故发生后医院通过隐瞒、销毁、伪造、篡改原始病历等手段掩盖事实真相,误导鉴定专家做虚假鉴定,以推卸责任。      2007年1月,浙江省嵊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将呼吸道感染入院的患者姚相墅治出三次病危,落下“多脏器功能不全综合症”的后遗症。      2007年3月,上海市新华医院,高空坠楼的章楚楚被挂号、检查、等报告延误达两个多小时后痛苦离去。      日20岁患者黄腾晚10点因脑外伤.硬膜外血肿,入住山东单县中心医院,入院时神志清,生命体征稳定,由于医生未能及时观察病情变化,5月13日发生脑疝.手术不及时.错过治疗的最佳机会。手术错误.患者现植物生存状态.医方伪造事实.涂改病历.      2007年6月车祸后粉碎性骨折,常庆春在根思卫生院手术,手术中医生不按规定操作,并且手术中固定用的螺钉没安装就结束了手术,导致至今没愈合,还造成腿部畸形生长,丧 失工作能力,生活困难。      2007年6月,上海市新华医院,24岁的谢晶因医生误诊误治,在严重出血时,却说她来了月经,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因为医生的轻率而离去。      2007年8月,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7岁的崔馨恬两天里被多次延误治疗、多次错误用药,孩子最终含恨离开了这个世界;悲剧发生后,上海市卫生局对该院错误百般包庇。      日, 行走自如、思维清晰的熊老先生,因感觉心口窝有些痛,自己步行去医院就诊,被江西省中医院郑洁乱诊乱治,半小时不到就夺去了宝贵的生命。     日,山东省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雇佣非法执业医生治疗,用错药物不敢收费,把入院时高血压症状并不严重的郑毕华给活生生地治死     2008年元月黄亚希一个不足两岁的小女孩因四川省眉山市人民医院医务人员的极端不负责任,误诊、延误治疗,造成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成重度脑瘫。      日,5岁小女孩丫丫因高烧去贵州省人民医院,因没有治疗经验的实习医生的延误诊疗(非法行医),导致病情严重,在花费医疗费二十余万元后,离开了深爱她的亲人。        
  作者:zhuzhu0928 回复日期: 13:47:32           日,朱世靖因腰部疼痛被120送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由于医院延误治疗,没有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失去了宝贵的治疗时间,最终于4月9日离开了他的亲人。      日鲁景坤因附睾炎在江苏省人民医院泌尿外科住院。4月13日出现一系列不适的症状后医院未予重视。4月14日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用多种理由拒绝复印病历。医院医患沟通中心主任还带近20名保安将……      日,为了母子平安赵艳宾爱人去河北省优抚医院妇产科住院生产,由于医生严重违反诊疗常规,导致孩子出生后重度窒息,最终永远离开了我们      日,香港联合医院在没有尊重病人的意愿与选择权的情况下,安排无经验的医生贸然进行手术,以致将郑瑞媚的子宫切除。      2008年5月底,5个多月的俞越因咳嗽去浙江省诸暨市人民医院诊治,因医生误诊误治,失去了最佳治疗时机,最终无法救治,在儿童节那一天离开了疼爱他的亲人。      日患者金丽娥因病入住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在家属不知情下被转送到一家打着该院旗号的小型医院并由实习医生诊治,并因抢救器材缺失而去世。     2008年7月,湖北省荆州市中心医院将找不到癌细胞的患者章先生的左全肺当癌症全切了。事后不给说法,主治医生反带人员将家属打伤。      2008年8月,北京同仁医院给5岁的胡非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在移植结束后,免疫治疗快结束时,由于医生延误诊疗,大意对待,于9月19日18点,因肺部大量出血而死亡。     日徐琼因三个月未来月经身体不适,前往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就诊,由于刘英杰医生误诊误治,使准妈妈痛失腹中儿!      日,41岁的宋爱东在黄冈市中心医院住院手术,3月13日出院。3月15日因腹部疼痛再次入院,入院时血压一直很高,医院没有采取任何降压措施,晚8:40分死于多发性脑出血致急性中枢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 号,湖北黄冈市中心医院一个普通的人流手术让41岁的在无锡工作的宋爱东葬送在回乡之路。   日,3岁2个月的王墨涵在凌晨5点因小儿肠梗阻入湖北省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经过2次拍片和彩超之后,24日上午10点,其主治医生胡从兵及科主任医生蔡立智确诊“小儿十二指肠梗阻幽门梗阻”,后病历上加有“急性胃扩张”,因医院一直未及时采取手术治疗,而是从24日早上至下午6点宝宝胃穿孔,一直只做胃肠减压,且主治医生胡从兵在给患儿确诊后,在中午12点多钟离开医院,直到家属下午3点开始,多遍电话催促,才在5点20左右回到医院,匆忙给患儿安排手术,导致患儿因手术的严重延误,病发成胃扭转,胃穿孔,急性弥漫性腹膜炎,感染性休克,最后全身器官功能衰竭,于5月24日晚7点13分,含冤死在一医的手术台上。      ……        由于缺乏相关数据,我们不知道发生在全国的医疗伤害事件究竟有多少。但是,仅仅在上海,仅仅2006年,卫生部门公布的医疗事故就有149起,平均2天左右就会有1个患者,遭受到医疗伤害。医疗水平发达的上海尚且如此,那么在全国,每年有多少无辜的生命含怨逝去?有多少患者遭受本不该有的伤楚?还有多少个家庭默默承受着无助和绝望?      明媚的春光,美好的憧憬,从此不再属于我们,万家欢聚的时候,我们只能含泪追忆亲人的笑容;     平静的生活,幸福的团聚,从此不再属于我们,无数个春夏秋冬,我们只能无数次穿梭于律师楼、医学会与法院之间;      春天去了,还会再来;花儿谢了,还会再开;因为医院违规治疗造成的身体伤害,带给我们的是一辈子的艰难与痛苦;因为医生对生命的漠视使我们的亲人离去了,留给我们的是无穷的悲伤与痛楚。。。。。。      因为我们品尝了这痛苦,所以不愿看到别人再有这样的痛苦;因为我们经历了这悲伤,所以不愿其他家庭再有如此的悲伤!      在此,我们以全体受害者的名义,向全社会发出请求——请关注医疗安全,请关注医疗伤害受害者,请相关部门尽快完善医疗灾难的预防与惩罚机制,避免和减少这种人间悲剧的发生!      一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落实各种操作规范,完善医疗伤害的责任追究机制,对管理混乱、医德丧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及医生予以重罚和震慑,从源头上避免或减少医疗伤害悲剧的发生;      二 .修订不合理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完善医疗事故处理制度;改变现有的各医院“弟兄间互为鉴定”的黑暗鉴定制度,改变现有的“致死比致残赔偿少”的扭曲的赔偿制度,改变现有的法官将司法裁判权变相交给医学会的荒唐司法制度;      三 . 建立一个独立的、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在发生医疗纠纷后能够第一时间封存相关材料,公开、公正、公平地受理医患纠纷;      四 . 完善社会救助及心理干预机制,做好善后工作,化解医患矛盾,减少不应该出现的死结;多一些沟通渠道,让患者家属在悲痛时能保持理智,绝望时能感受到社会的良知;      五 . 建议成立“患者权益日”,以此来表达公众对医德高尚医师的敬意、表达社会对患者权益的关注,纪念那些在医疗事故中受到伤害的患者,唤醒那些对生命漠视的医师的良知!           生命脆弱,莫让悲剧重演!!!   生命脆弱,医患紧张,为了更有序合理的医疗制度,为了每个人的医疗保障,为了社会更和谐健康,让我们一起关注,一起呼吁。
  作者:zhuzhu0928 回复日期: 13:54:37        部分医疗伤害受害者名单:     受害者:BB
母亲 肖彩丽 手机
    受害者:谢晶
父亲 谢跃萌 母亲 刘文风 手机
    受害者:琪琪
母亲 陈小员 电话
    受害者:杨钧
父亲 杨光 母亲 叶萌 手机
    受害者:胡恒娥
儿子 熊玲期 手机
    受害者:邱飞
姐姐 邱芳 电话 027--     受害者:章楚楚
父亲 章鸿福 手机
    受害者:黄腾
叔叔 黄善栋 电话
4890792     受害者:崔馨恬
父亲 崔红喜 手机
    受害者:金维靖
    受害者:郑毕毕
儿子 王晓瑞 手机
    受害者:郑瑞媚
電話 852-     受害者:丫丫
母亲 罗岚 手机
    受害者:常庆春
    受害者:朱世靖
妻子 高克纯 手机
    受害者:何许宝
丈夫 何应璋     受害者:鲁景坤
女儿 鲁宁 手机
    受害者:章先生
儿子 章启涛 手机
    受害者:俞越
母亲 胡丹杰 手机
    受害者:倪文秀
女儿 胡小玲 电话 021-     受害者:金丽娥
侄子 侯晓华 手机
    受害者:胡伏娣
儿子 王鸿明 手机     受害者:宝贝
父亲 赵艳宾 手机
    受害者:徐琼
    受害者:胡非
母亲 曾铁良 手机
    受害者:王冬冬
    受害者:宋爱东
妹妹宋向东 手机
    受害者:黄亚希
父亲 黄安方 母亲 李淑英 手机
    受害者:熊先生
女儿 熊平秀 手机
    受害者:王墨涵
妈妈王湘鄂 小姨王湘灵 电话:132
  作者:yzwmama 回复日期: 17:09:30        新华医院,请扪心自问!     无知还是无情?失职还是失德?     日12点,我的女儿晶晶在新华医院住院部血液科7楼30号床走完了她24岁的人生。她一句话也没有留下,便离开了这个她眷恋的世界。悲痛之余,我忍不住提笔写下这些文字,我想问问下文中提到的这些医生们,你们在我女儿离去后,是否曾为她的离去感到一丝遗憾,是否曾为你们的过失心存一点后悔。其实我已经猜到你们的答案,我能做的就是把我知道的一切写下来,希望帮助你们回忆起那个刚刚离开人世的名叫晶晶的女孩!     日晚,晶晶不停地流鼻血,我们立刻带她去新华医院看急诊,当时急诊的医生先给她吊了止血针,缓解出血。住院期间晶晶做了许多检查。医院一直无法答复我们晶晶患的是什么病。晶晶的主治医生严云怀疑是干燥综合症或者其他症状。6月6日,晶晶的唇活检镜片及血样被送去仁济医院,由仁济医院的医生会诊。     日,仁济医院明确答复说,晶晶患的不是干燥综合征,是血小板减少症。我们全家顿时松了一口气。严云表示这不是什么大病,下周二、三就可以出院了。但是当天中午,晶晶感到胸口痛,就告诉严云。她当时让我们拍了一张胸片和心电图,无异常。     日上午,晶晶感到后背疼痛。我爱人马上去找严云。但她回答说有三个重病人要看,很忙。没过多久,晶晶连脚都不能着地了。我心急火燎地去求严云,她说那就做个CT吧。当天晚上发觉晶晶开始尿血,我只好找值夜医生。找了两次,总算来到晶晶的病床前,吊了两袋血浆就完事了。当天晚上晶晶尿血共三次。     日清晨,晶晶又三次尿血。期间,我两次去找严云,第一次在12床位找到了严云在病房查房,第二次我爱人总算把她找来。严云看着抽水马桶里的血水,就对我女儿骂到:“你这小姑娘怎么这么笨,月经来都不知道。”我女儿看着她直摇头,可是不敢说话。     当天12点不到,晶晶指甲发灰,点滴无法正常输入体内,我急忙找严云来看,看着我女儿气喘吁吁,她说抢救。     两分钟后,晶晶吐出一口血,没留下一句话就走了。     晶晶走后,死因仍然不明。然而死亡证明书上写的仍然是干燥综合症。我不懂医学,不明白具体的诊断方法,但是晶晶两次住院期间,却得出了三次截然不同的诊断结果,还不包括主治医师的口头意见。原因何在?     现在回想起来,6月22日开始晶晶病情加重,情况危急,我们数次寻找主治医师严云,都被她用各种理由推搪,延误了抢救时机。期间,医院甚至从未下过一张病危通知单,也没有一点预防措施。这样的敷衍了事哪里体现了医院和医生“救死扶伤”的工作准则。     于是,我们只能找医院反映情况,但“院长出国”,“副院长出差”,我们唯一得到的明确回答是:“死人有什么稀奇的”、“人么总归要死的”。     就算人总要死的,但也应该死得明白,可我的女儿死得不明白。          作者:yzwmama 回复日期: 17:10:39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丧失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故古人说:“万宝不赎命,千金不买年”。人类的爱心与责任心,首先表现在热爱生命,尊重生命,关怀生命。我们今天强调以人为本,也首先要以生命为本。在千千万万的医疗行为中,救命第一,是基本的人伦观点,也是基本的人性要求。当一个人面临死亡,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而医院却以医疗产业化片面追索利润,过度医疗,重复挂号,重复项目检查,拖延耽误抢救生命时机,对生命无动于衷,见死不救或故意拖延救治,这样的医院和医生根本谈不上医德、人性与责任心,沦落在人之所以为人的人伦底线以下了。只能说明当今有医生良知的泯灭,反映了社会中一种可怕的冷漠与无情。   
  8楼:888小山/mg 07-21 09:08 版面封ID 全局封ID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我们现在就有关医疗案子的有关问题想给予请示,并恳请直接给予答复。   第一,我们在西安霸桥法院起诉人身一般医疗纠纷损害案件中,在法院立案115天后的第一次开庭法庭上,在法庭调查结束时,法官问唐都医院是否提出医疗事故鉴定?医院答复提出。请问这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5条即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的规定,我们在向法院提出“25条”规定时,法官对此认为此规定已不适用。请问该规定现在是否适用?   第二,截止开庭时至开庭结束医院未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据,而法庭也问对方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医院答复“没有任何证据”,现在医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证据如何适用?使用什么证据?我们向法庭递交了病历、死亡报告、花费单等证据,医院在无证据的情况下,能否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证据期限一般是最迟在开庭前3天要递交,而西安霸桥法院在开庭法庭上当事人递交的任何证据,任何变更申请,法院均于采纳。请问是否符合证据规定?因为举证规定的很清,当事人申请、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现法院做法是否正确?当我们提出异议时,法院答复:我们按照民事法执行,现在这个规定已不适用。其答复是否正确?面对霸桥法院这些做法我们不知如何进行诉讼和鉴定?恳请最高人民法院给予答复。       山西省永济市法律事务所 陈智英 手机130*****199   受害人梁小竹
手机:   二OO九年七月十二日     
  10楼:888小山/mg 07-21 09:15 版面封ID 全局封ID 唐都医院重大医疗责任事故致死   梁婷婷争议要点     梁婷婷08年12月18日因唐都医院重大医疗责任事故死在手术台上,很明显的责任事故,医院还提事故鉴定申请,为明确院方重大过错责任,特列举以下要点:   一、梁婷婷生前身患: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术后、子痫前期(重度)、急性心功能衰竭、心功能Ⅲ级、低蛋白血症、胸腔腹腔心包腔等多浆膜腔积液,低蛋白血症、孕妊合并血小板减少症、肺动脉高压(重度)等17种诊断。这是唐都医院和运城中心医院并五四一医院共同认定的事实,运城中心医院和五四一医院均认为应当在发现病症之时立即终止妊娠,但因条件有限,让到上级医院。梁婷婷及家人随到上级医院唐都医院进行终止妊娠治疗,然唐都医院杨华光副教授对我方所请提出的终止妊娠治疗,不以为然,仅凭其自己的经验和大胆不听上级医生建议,不遵从医学科学知识冒然决定让梁婷婷继续妊娠,直到生命终结前的08年12月18日长达85天的保胎,这纯粹的决策和路线错误,葬送了梁婷婷年轻的生命。这完全是杨华光副教授为代表的唐都医院责任事故所为,大量的理由和证据我方已陈述清楚,本代理人今天就主要从医院的应诉材料摘录几段话来揭露医院的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的成因:   1、梁婷婷的十七种重病唐都医院在诊断时已经查清,此类重病每种病都得终止妊娠,我们入院时已经提出,这有我方对杨教授的录音证据。第一次住院日至9月30日出院的病历中:“出院医嘱:1.继续解痉降压治疗;2.定期孕检;3.不适随诊”也证明了唐都医院杨华光副教授让保胎的重大过错。医院应诉材料第22页、23页:“1、第一次住院没有终止妊娠的原因,下边记载:对于子痫前期的治疗,既往的治疗原则是一旦确诊立即终止妊娠。终止妊娠是目前为止治疗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的有效方法,适时终止妊娠,不仅可以缓解病情,避免严重并发症的发生,而且为母儿安全提供了一定的保障,至今,临床上多以孕妇的安全作为终止妊娠的前提,而极少考虑围产儿的情况。围产普遍接受的终止妊娠的时机为(1)子痫前期患有积极治疗24-48小时仍无明显好转者”。梁婷婷此病情治疗未见好转,为什么不终止妊娠?“应在全国范围内,决定终止妊娠或继续妊娠主要依赖于科室以及个人的临床经验,唐都医院是屈指可数的三甲医院,我们妇产科取得丰硕的成果,我个人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就是唐都医院为什么拒不给梁婷婷终止妊娠的原因,即不尊重科学,自以为是。应诉材料第24页:“是的,患者第一次来我们医院住院的目的有求放弃保胎,要求引产的成份,但我们医生只能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治疗方案,绝对不能一味地为了满足患者及其家属的‘要求’而违反医疗原则;否则,还要我们医生干什么?”这段话说明了我方要求终止妊娠,而杨教授非要按他的经验继续妊娠办事,究竟哪一种意见对?我们请看医院应诉材料第21页尹国武副主任医师的原话:该患者诊断明确,考虑入院时有心衰表现,子痫前期(重度)先心,血小板减少、发热、上感,产后出血等各种因素均可加重心衰,诱发DIC……,死亡原因明确,急性心功能衰竭,呼吸循收:衰竭、DIC、产后出血……,总结教训如下:“1、建议孕妇加强产前保健工作,严重心功能不全者应该避免妊娠,或在孕早中期以适当的方式终止妊娠;2、加强围产期监护工作;3、加强科室内外讨论会诊制度,及时请高级职称人员会诊。”尹国武医师这段原话概括了唐都医院对梁婷婷死亡原因的始终是其重大责任事故的总结。也就是医院提供的尹国武主任的原始会议记录自己已认可了医院的重大医疗事故,这还用鉴定吗?   二、产后手术台上大出血直达死亡也纯系医院疲劳手术,第一次术后检查不细致,出血处未仔细检查就缝合关腹,导致血液在子宫内乱流,未履行密切及时的观察义务,一个多小时以后才检查,一按压发现子宫******里忽涌出大量的血液 3000ml,第一次手术取胎儿出血300ml后逐层关腹;第二次手术发现大出血后重新打开肚皮原缝合口切除子宫出血700ml,共计出血4000ml。患者体重只有110斤,血就流完了。术前未准备相应的血液导致大出血后未及时输入血液最终酿成惨祸,使一个年仅23岁的患者死在了剖宫产手术台上。梁婷婷在长达十八个小时不吃不喝的情况下,在十七种疾病的折磨下,尤其是医院没有任何一点责任心,且自以为各方能力都很高明的纯错误思想路线指导下,而葬送了自己年轻的生命,这难道不是医疗事故吗?医院直接在我方未申请的情况下免去6000多元手术治疗费用也当然印证了医院的重大医疗过错,医院几乎每天都有人死,没有过错不经申请就免6000元吗?   三、唐都医院实际上是拿梁婷婷这个身体做实验品,但未告知,也剥夺了梁婷婷一家的选择权。就我方多次提出终止妊娠,医院竟认为不需终止妊娠,《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违反告知义务,使患者一方未能行使对检查诊断、治疗措施或方案的选择权,以致造成患者损害后果的,医疗机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二十九条:第三项对患者施行实验性临床检查和治疗,医疗机构能够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并取得同意而未告知的,应认定医疗机构违反了告知义务。   综上,我们的各阶段陈述,北京教授的梁小竹诉医院医疗过错分析材料及病历包括唐都医院自己答辩材料的很多地方都证实和承认了医院对梁婷婷死亡有重大过错和明显的一级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医院有不可推卸的重大事故。为此,恳请各位专家克服医生惜医生,克服大地方与我们小地方的观念,保护弱势群体,维护法律尊严,以使死者梁婷婷最终有一个公正的结论!   此致   
各位专家       山西永济市法律事务所   陈智英   二OO九年七月十日         
  作者:思念是一种痛6 回复日期: 17:16:03         母亲的冤魂何处去!!!           我母亲于日,因病住进山东省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内三科。由医院雇佣的乡镇医院外科医生杜勇,与本院外科医生杨方站非法医治。他两个给我母亲的查体病历记录是:神清语利,自主体位,查体合作。      然而,他们仅给我母亲输错液半瓶,我母亲就满头大汗,在我们两次催叫下,庸医杜勇竟让护士给我母亲注射安定。致使我母亲昏迷,在昏迷的情况下,护士给我母亲注射了两瓶错药,使我母亲脑部大出血,转外一科救治无效而死亡。      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没有给我们内三科应出具的《患者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内三科没有收取我们的住院费用,医院病历上伪造的内三科的用药。连外一科的《患者住院费用一日清单》上都没有收费。      我母亲在外科救治无效死亡,病历上却填写自动出院,院方用心险恶!      我母亲被非法行医者杨方站,杜勇残忍致死,使我多少个日日夜夜肝肠欲断,悲痛欲绝!恨不得拿起刀,将这两个非法行医者碎尸万段,以解心头之恨!      在家人的劝说下,我强忍悲痛,踏上了艰难,漫长的鉴定,诉讼之路。      山东省医学会,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的法规: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而进行非法鉴定。      泰安医鉴【2008】01号鉴定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列》第二条,枉法判定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在我们诉讼到山东省新泰人民法院后,申请到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去进行法医鉴定。新泰市法院王延涛贪赃枉法,安排到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去鉴定,并亲自去上海华医鉴定所与其勾结。      上海华医【2008】临鉴字第326号,作出了我母亲死亡与新泰第二人民医院的医疗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的鉴定。      至今杜勇仍在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非法行医,不知道还有多少患者被他送上了不归路!是谁在助长新泰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嚣张气焰!是谁在让他们继续杀戮!       
  作者:丁史文 回复日期: 19:07:56        泣血叩问卫生部,人造医难何时了     ——全国医难受害者共同的心声     医难即医疗灾难,是指医院非法行医、医疗诈骗、 重复检查、 过度治疗、误诊漏诊、延误诊治,违反诊疗规范,隐瞒医疗风险,滥开大处方、高收医药费,使用劣质药品和医疗器械,甚至进行非法的人体试验等等行为所造成的就诊者不该死亡而死亡,不该伤残而伤残。     世界各国都难免发生医疗灾难,但中国的发生率远远高于其他国家。     仅仅在上海,仅仅2006年,卫生部门公布的医疗事故就有149起,平均2天左右就会有1个患者以及他们的亲人,因为医生的误诊误治或其他各种原因,遭受到医疗伤害。医疗水平发达的上海尚且如此,那么在全国,每年又有多少无辜的生命含怨逝去?又有多少患者遭受本不该有的伤楚?还有多少个家庭默默承受着无助和绝望?          再列举几件震惊全国乃至全球的触目惊心的案例:     案例一、2005年,哈尔滨“天价医药费事件”中患者翁文辉住院67天,医院让家属支付现金和购买药品共达550多万。这是一起典型的黑心医院宰割病人的医疗界丑闻,并到达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案例二、2006年,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因为便宜中标,进入中山三院使用。天河区检察院指控,该院共有64名患者用过该药,导致13人肾功能急性衰竭死亡。这是震惊全国的齐二假药案,受害者数量之众,令全世界刮目相看。     案例三、日,步行去北京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治疗肺部感染的22岁年轻孕妇李丽云,怀孕不足月,没有临产征兆,因医生与家属在是否剖腹取子的争执中,入院 3小时后因肺炎恶化不治身亡,发生一尸两命的惨案。          案例四、2008年9月,西安交大医院发生严重的院内感染事故,8名早产新生儿死亡。     案例五、2009年3月,天津市蓟县妇幼保健院发生院内感染事件,导致6名新生儿发病,其中5名新生儿死亡。   作者:丁史文 回复日期: 19:09:08      为什么?为什么一些治病救人的医疗机构,在利益的驱使下逐渐演变成人间地狱;为什么个别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变成了白衣杀手?     一方面,与医疗服务市场化有关。实施医疗改革后,医院自负盈亏,一些医院、个别医生为了创收,不惜将患者当作摇钱树,重复检查、小病大治、滥开大处方、高收医药费。     另一方面,是个别医生自身素质差。医术差,误诊漏诊、违规用药;医德差,玩忽职守,草菅人命。     更让老百姓痛心疾首的是,当出现医疗差错、造成人身伤害后,肇事医院往往摆出一副强势者无畏无惧的态度,不理不睬,不闻不问,漠视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当患者方去跟他们评理时,他们或推诿拖延、或羞辱谩骂,甚至出动保安,武力对付手无寸铁的医难者。          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告状吧。明明是一起极其明了的医疗伤害事件,卫生主管部门不是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的过错,而动辄就是“医疗事故鉴定”,或者“你去法院告吧”。     已经身体上伤痕累累、精神上极度疲惫、经济上倾家荡产的患者,只得再次借债去支付昂贵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还得一趟趟跑法院,还得一次次看法官的脸。     法院本是救危济困、匡扶正义、惩恶扬善的地方,中国的百姓也相信了法院里有包青天。但事实并不尽然,医疗官司多以患者方(尽管已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已经逆来顺受选择了放弃)败诉而告终。     究其根源有:一,患者取证难。众所周知中国的医疗系统存在不透明化和无第三方监督制,患者跟医院打官司的取证便成了极大难题。就好似与虎谋皮,原告要求被告来提供其犯罪的证据一般的可笑。伪造病历、提供伪证,关键证据不翼而飞,不再是天方夜谭,对病历“整容”已经是熟能生巧了!           二,责任鉴定难。医疗事故鉴定从原来的卫生主管部门直接鉴定,转为医学会鉴定。但这是换汤不换药,形式上,从原来的老子鉴定儿子,到现在的兄弟鉴定兄弟,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尤其是鉴定人不签名、不出庭作证,鉴定的是否公正,完全由鉴定人的良知决定。这样的鉴定结论,就很难保证它的公正性。     三、法院判决很难公正。应该说,中国的法律是公正的,是保护弱势群体的。但法律是死的,掌管法律的人是活的。在中国,权大于法,已是人人皆知的、颠扑不破的真理。医院有强大的关系网,院长(医院)与院长(法院)、专家(肇事医生)与专家(鉴定医生),他们路路相通。弱小的患者方,与强大的医院打官司,简直就是鸡蛋碰石头——自不量力。     在肇事医生无畏无惧、当事医院不理不睬、卫生主管部门不闻不问、医疗官司屡屡败诉之后,在路路走过、路路不通、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之时,饱受了医疗伤害又饱尝了维权艰辛的百姓,只好自救——暴力索赔。于是,出现了家属在医院里设灵堂、烧纸钱的情形;出现了专门替医难者讨公道而被称之为“医闹”的专职人员。于是,在中国的医院里,又出现医生戴头盔上班、医生配保镖看病的千古奇闻。     这里再提供一份网上搜索到的数据:     中国去年近万起扰乱医疗秩序事件伤五千人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9:12:56     去年中国内地发生九千八百三十一起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打伤医务人员五千五百一十九人,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超过二亿多元人民币。这是国家卫生部新闻办今天透露的数字。     为什么?为什么越来越多的百姓对依法维权失去信心?为什么越来越多的百姓铤而走险,冒着被刑事拘留的危险而去医院闹事、采用暴力索赔的方式来解决医疗纠纷?就是社会对弱势群体缺乏保护,相关机构、执法部门对百姓疾苦不够关心,出了事不闻不问麻木不仁。     在出现医疗纠纷后,医院不是积极安抚医难受害者,不是认真查处肇事医生的过错;而是利用强大的集体性经济与社会关系能力,利用医院雄厚的财力、物力、人力资源,来与弱小的患者方抗衡,人为地增加患者方的维权成本,让一些医难受害者想维权但又望而却步,让无钱聘请医疗律师的医难受害者伸冤无门,告状无望,最终怨声载道,冤魂遍野。而院方对肇事医生想方设法的庇护,只会导致医疗差错越来越多,医患纠纷愈演愈烈。     如果不认真查处医难制造者,那么,将有无数的百姓会成为医院里冤屈的亡魂。     泣血叩问卫生部,人造医难何时了?       
  作者:兰蝴蝶无语 回复日期: 19:23:12        湖北省黄冈市中心医院的妇产科医生们,请扪心自问!无知还是无情?失职还是失德?      在医学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普通的人流手术早已是一项成熟安全的小手术;然而让人无法相信的是,宋爱东的生命就终结在这一次小手术上,而且还是发生在三甲医院的手术上。      宋爱东: 女 1968年8月出生,现年41岁;初中毕业。1987年在黄冈市五交化公司上班,2005年因企业效益不好下/岗。2006年在黄州商场二楼服装柜当营业员。2007年3月宋爱东到无锡和丈夫一起在杭州邦达医药物流公司无锡办事处工作。号宋爱东在无锡做妇科检查时发现带环受孕并有子宫肌瘤,因为原单位黄冈市五交化公司已为她办理了下/岗职工医疗保险再加上家里有亲人的照顾,于是夫妻俩商量后,宋爱东一个人于3月8号早晨回到家乡。3月9日,宋爱东因“经量增多一年,停经2月余入住在湖北省黄冈市中心医院(三甲医院)治疗。3月11日行无痛吸宫术+取环+宫颈息肉摘除术,13日上午出院。3月15日12点30分因腹痛再次来到黄冈市中心医院就诊。入院查血压148/85,心率65次/分,呼吸22次/分,体温36℃.入院诊断:腹痛原因待查:子宫肌瘤红色变性?(从12点30分入院时血压148/85,13点血压为184/106,13点30时血压为175/85,14点血压为177/93,16时血压为190/90,4个小时如此高的血压医院没采取任何降压措施)3月15日16时,医生才给宋爱东服了一粒心痛定,16时05分宋爱东******出血增多,护士予以缩宫素20单位静脉推注后宋爱东腹痛伴剧烈头晕恶心呕吐,17时10分血压:190/100,给甘露醇125毫克快速静滴。20时40分宋爱东突然昏迷伴鼾声,口吐白沫,血压199/100。22:30左右,CT显示:宋爱东出现脑水肿,脑出血,肾、肝异常。11:30左右宋爱东转入脑外科进行保守治疗,转入脑外科后宋爱东深度昏迷、瞳孔放大,呼吸衰竭;上呼吸机,组织抢救。在维持短暂的一天后,于3月17日上午10:20宋爱东结束了年仅41岁的年轻生命!事后我们才知道脑出血病人应绝对静卧,禁止搬动的,而医院为了推卸妇产科的责任,故意转入脑外科的,目的是好对外造谣。      面对宋爱东的因人流而突然死亡,我们要求医院给个说法,为什么病人送到医院后(从13点到17点10分)血压一直处于高危现象而医生不采取任何降压措施??医院不但不给说发,还怕市民说三甲医院做个人流把人做死,为维护三甲医院的形象,医院要职工到处在社会散播谣言说是夫妻打架打死的,我们不禁要问医院,如果夫妻打架打得脑出血而死的,那一定会浑身是血和伤,能进你妇产科吗?真是可笑!而宋爱东的尸检报告显示相应的头皮,头皮下,帽状腱膜及颅骨未见损伤,因凝血功能异常、全身感染,贫血及血压升高诱发颅内细小血管破裂所致。      可气的是妇产科主任戴英医生你们不检讨自己的过错,还对还对妇产科知情的其他病人说医院本来就是死人的地方。就算人总要死的,但也应该死得明白,也不能冤死啊!这难道就是医院的救死扶伤吗????黄冈市中心医院既无医技更无医德!!!!这就是一个三甲医院的罪恶嘴脸!!!!妇产科的医生们你们的良心呢???责任感呢???白衣天使的医德呢???
  作者:丁史文 回复日期: 19:25:06        生 命 脆 弱 ,莫 让 悲 剧 重 演 !     ———全国医难受害者共同的心声     我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医难受害者,因共同的不幸——医疗伤害,我们走到了一起。     由于非法行医、医疗诈骗、 过度治疗、延误诊治,由于违反诊疗规范、隐瞒医疗风险,滥开大处方、高收医药费,使用劣质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等行为,使我们的亲人不该死亡而死亡,不该伤残而伤残。     请先了解一下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医疗伤害事件吧——     1994年10月,因孕37周+1、胎膜早破的肖彩丽,入住广东省江门市妇幼保健院要求剖腹产。该院延误最佳手术时间,导致孩子患有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右眼永久失明,左眼高度近视。     1997年,上海市南汇区周浦医院,由于医务人员对失筋膜综合症的减压不及时,使金维靖最终被截去了右下肢成为终身残疾。     日,仅因肝功能异常被建德市中医院收治住院的何许宝,由急病慢性病都分不清的、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士实验主治、经建德市第一医院共同致害、火上浇油,注射给服禁用药,不日病危死亡。     2002年,因感冒就诊上海市岳阳中西医院的倪文秀,在血糖高达18.8~20.7的情况下,却被多次注射大量葡萄糖,第十天出现严重的糖尿病并发症,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     日,湖北武汉协和医院在对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邱飞做骨髓移植手术时,错输入了不同病者血型的血后,发生了溶血性反应,当即发生摔跤事件。治疗期间接连发生多起医疗责任事件,24岁年轻的生命从此离开了我们。     2003年2月,上海市华东医院,无证人员顾廷对胡伏娣长达十多个小时的非法和错误处置,导致患者死亡。6年后,上海市卫生局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非法行医案件。     日,因右侧卵巢囊肿入住建德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杨澧群,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双侧卵巢被非法切除,造成严重残疾。     2003年10月,大学生杨钧因腰肌酸痛,服食校医开的“扶他林”药10天,导致胃粘膜损伤,进广州华侨医院治疗,被主治医生王平多次违规用4克中毒剂量的“云南白药”活生生治死。     2006年2月,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妇幼保健院,对刚出生的琪琪大量违规用氧,致使新生儿患上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后在06年4月又遭广东省妇幼保健院误诊、误治,最终使琪琪因错失治疗时机而永远地失去了光明。     2006年2月,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医院骨科治疗右手骨折的胡恒娥,因骨科、内科误诊、误治,最终导致死亡。事故发生后医院通过销毁、伪造、篡改原始病历等手段掩盖事实真相,误导鉴定专家做虚假鉴定。     日,广东省湛江市妇幼保健院对宫外孕的苏淑芳进行微创手术治疗时留下尖刀状金属片在她盆腔,两年多的痛苦求医给她身心带来极度的创伤。     日,湖南省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连《放射诊疗许可证》都没有,就违法超诊疗范围为刚毕业女研究生许娟娟实施先心病介入诊疗。手术失败,导致患者必须终身安装永久起搏器维持生命。     2007年1月,浙江省嵊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将呼吸道感染入院的姚相墅治出三次病危,落下“多脏器功能不全综合症”的后遗症。     2007年3月,上海市新华医院,坠楼的章楚楚被挂号、检查、等报告延误达两个多小时后痛苦离去。     2007年5月,上海市新华医院,一个小小的阑尾炎手术后,5岁的张泓由一个聪明活泼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个瘫痪的痴呆儿。       
  作者:幻灭2008幻灭 回复日期: 21:51:25      转帖:     天涯杂谈』关于宁波李惠利医院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胡寒死亡                           作者:weihuhan 提交日期: 22:24:00 访问:13918 回复:191     
  作者:南山孤人 回复日期: 21:54:21        “变态的”的上海医疗纠纷“独立王国式”处理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的建立,本是为医生正常工作、正常科研提供保障,也为人民群众的正常应诊、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在治疗中提供一层保障。上海,作为东方的大都市,秩序本应是这个大都市能正常发展的保证,但在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上,上海市成了中国法治社会中的“变态”区域,成了一个“独立王国”。          一、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学会抛开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处理医疗纠纷案件     (一)、卫生局管理方面     卫生局不仅仅过度袒护有过错的医生,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进行处理和处罚,并且对医疗机构的非医疗专业技术人员非法行医视而不见:     1、患者崔馨恬被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多次延误及错误处置而不幸离去后,其父母数次向上海市卫生局提起行政申请,请求公正调查处理,却被推诿扯皮达半年之久,在因行政不做为被推向法庭后,上海市卫生局才不得已受理,但仍旧公然包庇当事医院,不进行听证,不进行认真调查,仅依据“当事医生的个人陈述,有可能不确定(上海市卫生局工作人员的法庭陈述)”,就做出了“基本符合诊疗规范,仅病历书写存在不足”的调查结论;     2、患者谢晶因医生的玩忽职守在上海交通大学附属新华医院逝去后,家属发现病历被篡改达26处之多,因此向上海市卫生局提出申请,要求依法对当事医生进行行政处理。但上海市卫生局却将家属推诿至交通大学医管处、交通大学医管处再将家属推回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卫生局无法再次推诿后,又以“民事案件未结束”为由,继续对当事医生进行包庇;     3、患者胡伏娣2003年在上海市华东医院被无证人员顾廷残害致死,上海市卫生局拖延6年后方才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无证行医案件,但当事“医生”这么多年来工作、职称晋升未受任何影响,现在还堂而皇之地在华东医院继续坐诊;       
  (二)、医学会鉴定方面     1、非法行医是医学会不予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定理由,上海市医学会的墙上也对这种情况进行了明确告知,但上海市医学会对王洪明与上海市华东医院医疗纠纷一案,却在当事医生是非法行医的情况下竟然能做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他们墙上的告知事项是中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他们非法做鉴定不知道依据的是什么规定?     2、病历是鉴定的依据。没有病历或者篡改的病历因为无法保证鉴定的公正性、客观性——但患者章楚楚在上海市新华医院死亡后,在医院拒不提供并且有证据证明“没有住院病历”的情况下,上海市杨浦区医学会也居然能做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可笑的是法院再次委托上海市医学会鉴定时,原告拿着法律条文要求医院提供住院病历时上海市医学会这次却中止了鉴定,不知道中国的法律在上海何时管用何时不管用?     3、患者史宝一的手术告知书、住院病史等多处被篡改,医学会不予理会,依然做出鉴定结果。     4、由于上海市卫生局和医学会过度庇护医生和医疗机构的原因,患者谢晶病历被医方大胆的篡改达26处、伪造1页护理记录也无人问津     5、患者张泓因阑尾炎致痴呆与上海新华医院发生纠纷后,要不是家属坚决要看病历,未经质证的病历就要作为鉴定依据去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依据;经法庭质证固定了医院篡改病历的事实后,上海市医学会又表示可以去掉篡改内容,而拿剩余部分来做鉴定,按这样的鉴定结果,判决的案件有何公正而言?          面对上述令人无法接受的情况,上海市医学会竟说“只要法院递过来的东西,我不管真假都要作为鉴定的依据”,没有公正可言的上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制度何时才能规范?       
  作者:南山孤人 回复日期: 21:57:30        二、上海法院处理医疗纠纷司法制度是一个“独立王国”     1、患者胡伏娣因华东医院“伪医师”顾廷无证行医致死,一起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静安区法院却交由医学会来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刑事案件变成了民事案件,非法行医对人身的损害变成了“医疗事故”,而涉嫌犯罪的无证人员至今逍遥法外;     2、患者章楚楚死亡后,父母章鸿福、陈素英2008年3月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委托上海市医学会进行鉴定,由于没有住院病历,在原告拿着法律条文的质问下上海市医学会才做出了中止鉴定的决定,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在“中止鉴定(没有住院病历)”情形不能消失的情况下一年多的时间里就质了三次证,这样拖下去对患者是绝对的不公,因为迟到的公正也是不公正。     3、患者史宝一的病历被篡改情况未查明、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上海两级法院照样能依据有疑问的鉴定和证据作出判决?     4、面对患者谢晶病历被篡改达26处之多的现实状况,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拖一年多的的时间来“消耗”当事人!     5、患者崔馨恬医疗纠纷案件,崔馨恬父母崔红喜、高趁心诉上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中,法院不但不对上海市卫生局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反而代替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理、代替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医院是一个人生命的最后防线,法院是一个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当这两个防线同时出现噬人的黑洞,这个社会还怎样去保证稳定与和谐?!     上海这个“独立王国”中,因其抛开中国法律后“变态的”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多少家属在痛失亲人或身体健康受到医疗过错严重损害后,流血又流泪,在诉讼和鉴定上再一次陷入无底深渊而无休止的去挣扎。          我们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法律,在痛失亲人或身体遭受严重伤害后,我们强忍巨大悲痛,理智走在依法维权的道路上。但是年复一年,我们在上海这些部门看到的、经历的,却是一片片黑暗、一份份不公、一个个陷阱!          我们上书,不但是为了我们能早日得到一个公正结果,更是为了党和政府能早日铲除这块毒瘤,给老百姓一个可以接受的宁日!!          我们期待公平,我们相信正义,如果我们通过合法渠道不能获得这份公正,我们只能通过自己的方式为自己,为亲人,也为这个社会,讨一个公道!!!     患者家属 联系方式      (亲笔签字)     章鸿福
    王鸿明
    谢跃萌
    俞慧芬
    李宗昌
    胡小玲
     日       
  作者:幻灭2008幻灭 回复日期: 21:59:13        转帖:     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被广州华侨医院活生生毒死       我儿杨钧,是华南农业大学工商管理系学生,年龄22岁,独生子女,身高1.85米,体重142斤,聪明上进好学、英俊潇洒。2003年10月因腰肌酸痛,服食校医开的“扶他林”药10天(导致胃粘膜损伤),12日上午参加校运会跳远比赛后发现排黑便及呕吐,进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治疗,在病情好转后,被主治医生王平违法规多次用4克中毒量的云南白药活生生毒死。现在我们将治疗过程和悲惨遭遇诉诸于众:       12日下午4时杨钧在老师和同学的陪同下自己走进了广州华侨医院求治,进内二科“普20床”住院治疗,当晚不需要人陪护,无排便无呕吐,病情不算严重。       13日主治医生王平对病人生命极端不负责任,置病人出血而不顾,长达15个小时不为病人做止血治疗;要病人禁食15个小时不给输液;反而在急性胃粘膜损伤出血的情况下,为追求高回扣,不管器械检查会加重病情,将病人推去做强刺激的胃镜插管检查导致医源性损害。痛苦的检查后,病人从下午1时30分开始连续便血四次,量合约500克。异地赶到的病人母亲请护士找医生久不见来,于是直接找到医生办公室向医生王平叙述儿子病情,哀求医生尽快治疗。王平听后才到病房诊视,见病情严重,急将病人转抢救室,从“普20床”转到“抢1床”,下午3时30分才开始为病人止血、输液治疗,4时签发病重通知书。       14日上午10时病人口服“凝血酶”。后二班护理记录:“患者本班无再解黑便”,病情好转。       15日“患者无排血便,无伴恶心呕吐,无伴畏寒发热,无明显头晕头痛,目前病情平稳”(医方证据邓永坚医生记录)。《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也很清楚记载:“患者神可,无解黑便,无腹痛、腹胀,血压平稳”。在下午4时30分,主治医生王平多次用4克中毒量云南白药施于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规定:“云南白药口服一次0.25-0.5克”。《家庭实用中成药》书曰:“云南白药每次剂量不宜超过0.5克,以防中毒”。《云南白药治百病》书曰:“云南白药的中毒剂量为2-4克左右”(一次顿服量)。《药害临床防治大全》书曰:“一次服用云南百药2-4克可致中毒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多次服用保险子可致上消化道出血;出血反应:包括溶血反应、消化道出血”(4g/b并化服保险子一粒)。连华侨医院证据7也很清楚证实:“一次切勿超过0.5克,以免中毒,中毒量2-4克左右(1次顿服量);中毒表现与乌头碱类药物中毒相似”。《药害临床防治大全》指出:“乌头碱毒性很强,中毒量一般为1-2克,致死量为2-4克。直接死因是呼吸及循环功能衰竭”。       
  作者:幻灭2008幻灭 回复日期: 22:02:03        转帖:     16日凌晨约4时10分,病人突然手足抽搐,双拳紧握捂住胸口,弓着身体,头向后仰,眼向上翻,张开嘴大口地喘气,口吐含云南白药的白泡沫。见此情形,父母上前紧紧抱着他,大声喊儿子的名字,一边按其人中,一边喊护士,四、五个人按着他,折腾了一个多小时,病人又二次呕吐黄褐色的胃内容物,打了2-3支“安定”针后,病人昏迷过去至死亡。我们哀求医生赶快采取解毒措施抢救病人,但主治医生王平不以为然,坚持要家属带毫无知觉的病人去做CT。中毒昏迷6小时医生发出病危通知书后,医院没有及时组织医疗技术好、责任心强的医生到病房会诊,检查用药疗程,对症救人。当天病人整日烦躁不安,四肢肌张力高,间发性抽搐,痰多、为白色粘稠痰,体温高达40.3℃ ,脉搏164次/分,尿量剧增至13170毫升/日,血管收缩,护士无法输液,21时30分来了三个外科医生做静脉切开置管术,先从右内脚腕开刀,找不到血管,又换一个医生在右大腿内侧开刀,还是找不到血管,又换上另一个医生第三刀才在左小腿上做成一条输液通道。当时处在浅昏迷的病人痛到大声叫,四肢拼命反抗,6—7个人按手按脚,六神无主的母亲不停地亲吻儿子的脸,用爱减轻儿子的痛苦,也不知打了多少“安定”才使他安静下来,但从此时开始病人再没有自主活动过他的肢体了。病人生命垂危,医院并没有进入病危抢救程序,直到家属通过各种渠道与院方交涉,在23时后杨院长才在外打电话组织抢救工作,不是杨钧主治医生的副主任都赶回住院部参加会诊抢救,唯独主治医生王平电话一再催请都不肯到现场抢救病人。深夜再次请外科医生做大隐静脉切开+置管术,手术至凌晨约3时才使病人维持输液。       17日病人呈深昏迷状,出现肺炎,体温上升到40.5℃;20日右侧气胸,右肺被压缩约70%,做胸腔闭式引流术;22日右肺不张,呼吸衰竭要靠呼吸机维持;24日医生会诊后确定病人已经完全没有自主呼吸(护理记录单)。       就这样,一个刚刚参加完校运会比赛风华正茂的大学生,因一例普通的消化道疾病住院治疗只短短几天时间,就被披着“专家、教授”外衣的杀人恶医王平凶残地用三瓶云南白药活生生毒死在“三级甲等”的广州华侨医院。       一次口服云南白药4克可引起溶血反应,消化道出血;可致中毒或急性肾功能衰竭。一次超剂量服药损害后果如此严重,王平凭哪部药典如此残忍地对病人多次用4克中毒量的云南白药?更令人气愤的是当病人出现中毒休克时,王平竟漠视生命,连最简单的洗胃解毒抢救措施都不做。从16日开始做CT、腰穿术、血色分析、生化九项等“昏迷查因”至21日。整整查了六天!不对危急的中毒休克病人进行争分夺秒的抢救,只是坐等大开检查项目拿回扣。王平这样的医生还有做人的良知和最基本的医德吗?这样的“三级甲等”医院还能治病救人吗?!       
  作者:幻灭2008幻灭 回复日期: 22:02:55        转帖:     医院为逃避罪责肆意涂改伪造病历作伪证:       1、病人杨钧的“钧”字是金字旁的“钧”,医生护士从开始都是写土字旁的“均”,直到15日下午家属找主任签字批准,凭身份证到总台电脑改回金字旁的“钧”,其它几种记录在姓名栏里16日前都是写土字旁的“均”,但《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从12日开始就写金字的“钧”,从这里可以推断《一般患者护理记录单》是重新修改后的记录。从记录单中可见,李素雯护理师当值,每班遵医嘱用药疗程都记录的很清楚,唯独15日致病人中毒昏迷的云南白药,几次用药一个字都无记录。       2、《护理记录单》中关于病人的几组便血量数据是明显涂改伪造的,见记录单第一页第11行,500改800;第一页最后1行,100改300;第二页倒数第9行,100改600;第三十二页第4行,500改800;第三十四页第12行,700改1000。       3、广州市医学会鉴定“诊治概要”存在诸多篡改伪造之处,如“10月17日尿量剧增至3万毫升”。这组数据是王平为捏造17日才发生“尿崩症”而伪造出来的,华侨医院《体温单》和《护理记录单》等病历很清楚证实:“10月17日尿量是6560毫升”。       4、有用药时间的改动,真正开始服食云南白药的时间为15日下午16时30分,由李素雯护理师执行。而《临时医嘱单》记录的却是早上8时,由绍丹梅护士执行,记录的用药时间比实际用药时间提前了8个半小时。       5、《长期医嘱单》13日用药时间涂改的面目全非,无可分辨(执行用药时间是20时)。       6、《临时医嘱单》从10月12日下午4时30分至15日下午4时45分都是由护士绍丹梅签名执行医嘱,试问:护士能连续工作72个小时吗?       7、《临时医嘱单》第三、四页服食云南白药执行时间不是签名人绍丹梅写的字,是事故责任人王平自已写上去的。       8、《临时医嘱单》10月17日5时李俊峰医生写的医嘱,护士潘灶英早在2时已经执行了医嘱用药,护士能在医生写医嘱前3个小时执行用药吗?这类违反常理的记录,在《临时医嘱单》第1—10页就出现了27处。       《临时医嘱单》多处出现这种现实工作中没有可能发生的错处,更加证明《临时医嘱单》不是原始的记录单,伪造痕迹相当明显。       王平为什么要篡改伪造病历?为什么不按实际情况书写病历?是企图以此掩盖自已多次用中毒量云南白药将病人活生生毒死的事实!               我们是年过半百的下岗退休职工,早年响应国家计生号召,终身只生了这个孩子,一辈子的心血和希望都在独生子身上,眼看儿子有出息,将要回报社会时,却被杀人恶医王平凶残地用三瓶云南白药活生生毒死。本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连华侨医院证据都证明病人的疾病已治好,是被主治医生王平多次用中毒量药物毒死的,医疗过失行为明显,侵害后果确凿。不管广州华侨医院用怎么手段涂改伪造病历,都无法改变这个铁的事实!是杀人恶医王平害到我们家破人亡、骨肉分离、生死相隔。几年来,我们天天忍受爱儿惨遭毒死撕心裂肺的痛苦和折磨,痛不欲生精神濒临崩溃,为给儿子讨回公道不断的申诉控告毫无结果,很绝望。恳求富有正义感的有识之士为我们这样无助的弱势群体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绝不能让广州华侨医院继续这样无法无天,滥用中毒量药物残杀病人,剥夺就诊人员的生命,制造更多的人间惨剧。       乞求您的帮助。       申诉人:杨光 叶萌       2009年 6月 9日       电话:       
  作者:幻灭2008幻灭 回复日期: 22:20:14      转帖:     假日生病该死吗?生命脆弱,莫让悲剧重演     各位,在此,请求耽误你们五分钟的宝贵时间,看完这篇文章。     我们是陈雨诗洋(小名:丫丫)的父母,相信你们可能都已知道了丫丫在省医不治而逝的消息了。在此,我们想告知大家丫丫无奈离开这个美好世界的真相,以求今后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悲剧的发生。     我们的女儿丫丫(6岁零九个月)自小酷爱运动,五岁已会骑自行车,参加游泳班,并即将注册运动员。在她五岁生日那天买了一台钢琴做为生日礼物,希望我们的女儿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2007年9月丫丫进小学一年级了,第一次参加运动会就为班级拿了拍皮球全年级第一名,拿了她人生第一张奖状(没想到也是最后一张奖状)。可是一场突来的、不该发生的、人为的灾难骤停了我女儿如花的生命,如今我们每天望着我女儿丫丫的相片,回忆着我女儿丫丫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心如刀割,泪如血流。     悲剧是这样一步一步造成的:     日,今天是一年中最喜庆的日子—除夕之夜,我们一家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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