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16岁的男生。昨天晚上煮方便面把手皮肤烫伤起泡怎么办了。今天早上起来手上起泡了。

爱情感人小故事 各位看过几个呢?
  田田长得不高,也不是很帅,不过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在那之前,他已经不知不觉跑到我心里去了。
  田田是个很害羞的男生,他总是低着头,即使不低头,他的眼睛也会瞅着地上看,以至他漂亮而深邃的眼睛,总是藏在他长而略带卷曲的睫毛下,很少有人能看清他眼睛里的表情。
  田田天资聪颖,思维敏捷。他肚里颇有点墨水,写得一手好文章。有一次,给我们上课的曾经当了30年记者的肖峰教授请田田为他写一篇传记。田田回去翻阅字典,坐在灯下冥思,突然灵感一来,拟出传记标题“宵衣旰食记者路,峰回路转教师情”,他的才情,可见一斑。
  很多时候,田田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那沉思。他的很多思想,便是在这时候产生的。他不轻易在有很多人的场合发言,但该到他说话,他定是语气铿锵,字字珠玑,思想很有见地。“潭水静默,浅流乃潺潺作响”,我想他是属于前者的。
  田田思想高调,但做人却很低调。与人相处,他谦逊平和,说话还很幽默,所以和身边很多人都处得来。独独对我,他总爱板着个脸孔教训我,或者为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和我争得面红耳赤。有时候,他甚至会变着戏法来捉弄我,常常弄得我哭笑不得,我便冲他发脾气。这时候,他总是沉默不语,但决计不向我道歉,也不会来哄我。
  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有时候我们一起去上网,他懒得跑,就把卡给我,像个大爷一样,叫我去帮他刷卡。他要用MP3拷资料,就把数据线往我面前一丢,说:“把线插上!”我们一起出去游玩,他总是空着个手,不愿意拿东西,过马路的时候,他也不懂应该照顾着点女生,就只顾自己走。我总是在他面前灌输“绅士思想”,他却说那大大违背他的本性,他不愿去做那虚伪的绅士。我听了倒也不气,更奇怪的是,他每次要我帮他去干什么的时候,我嘴上说着不乐意,心里却是很甜蜜的心甘情愿。
  更多的时候,田田在我面前就像小孩子一样,童真有趣。有一次我们去洪山广场玩,他说他只带了自己坐车的钱。回来的时候,我说我没有零钱坐车,要去换钱。我们向一个小卖部走去,走着走着,他突然转过身,蹲了下去,然后跳起来,手里捏着一枚硬币,兴奋地说:“捡到钱了!可以坐车回去了!”我们便向站台走去。经过一个自动售货机的时候,他问我:“你要吃点什么吗?”我指着里面一袋山楂,毫不客气地说:“我要吃!”他把刚拣到的那枚硬币丢了进去,那袋山楂就到了我手上。我津津有味地吃完以后,突然一拍大腿,说:“糟了!那个硬币是用来坐车的,被我吃了。我们还是去换零钱吧。”我们又往小卖部走去。经过一片草地的时候,他一个劲地盯着草丛里看,突然,他又从草地里捡出一个硬币,然后神气十足地在我面前晃,说:“我厉害吧,总能捡到钱。”我拍着手说:“好棒哦,可以坐车回去了。”回去的时候,他要我请他吃饭。我说:“你不是很能变钱吗?你变好多好多硬币出来,然后再请我吃饭吧。”田田突然脸红了,好像怕把戏被我揭穿一样,他支支吾吾地说:“哦,这个……它有时候不灵的。”看他还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却在心里偷笑不已。
  田田经常说自己是个很自私的人,不懂得为别人着想。可是每次我们一起做英语听力,他总会给我倒好磁带,让我直接听就可以。很多次一起吃饭,他给自己买饮料,也总会给我捎上一份,放在我面前,然后什么都不说。他就是这样,默默地对别人好,却从来不会在嘴上说出来。
  田田也经常说自己很冷漠,不会去关心别人。可是我生病的时候,惜时如金的他会请假陪我去看病,陪我打点滴。上自习的时候,他还会给我带上一个亮晶晶的红苹果。有一次我们闹了很大的矛盾,我一气之下便说要和他绝交,叫他以后再也不要来找我。其实和他绝交我也很难受,整天恍恍惚惚,连课都没有去上。后来晚上的时候,班上有个女生来找我,她说:“田田很关心你,他说你最近心情不好,叫我多和你来说说话。”我听了心头一热,便原谅他了。和他和好以后,他对我说,和我绝交两天,感觉时间过了很久,每天都不知道应该去干什么,走在校园里,会想起我们在一起的往事。田田从来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然而他这几句,却是我这辈子听过的最动人的话。
  和田田其实有过很多美好的回忆,一一列举起来会有点泛滥。记忆中最深的是有天晚上,外面下很大的雨,我们坐在教室里等雨停。他戴着耳塞听歌。而我,什么也没做,只是坐在他旁边静静地看着他。看着看着,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我希望这场雨就这样一直下,他一直坐在我身边,我就这样一直静静地看着他,一直到地老天荒。
  现在想起来会有点伤感,因为后来田田告诉我,他是个害怕爱,不敢去爱的人,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说他不喜欢我,他不会愿意和我那样,傻傻地等待一场雨,到地老天荒。可是无所谓,因为我喜欢他,我会等他。
不舍得留下你一个人
  她爱猫,画出来的猫咪栩栩如生,亲人们都叫她“咪咪”,可是她从来没看过自己的画。她是先天性白内障,只有光感,可以辨别颜色。
  在盲校,她遇到他。她学钢琴调音,他学中医按摩。爱情之于他们,同样是幸福的、甜蜜的。他们租了一间不足9平方米的小屋结婚了。她说:“将来我们一定会住上大房子的,很宽敞,在屋子里随便走都不会撞到东西。”他握住她的手,仿佛给她力量一般许给她一个将来。
  那年的大年三十,房东要他们马上搬走,当时真是走投无路。三十那晚,他们在那间冰冷的小屋子里商量着大年初一出去找房子的事,生活一筹莫展。大年初五,他们又一次收拾行李被迫搬家。搬家对于他们来说比普通人更加辛苦,所有的东西都要摸一遍收起来再摸一遍放在新的地方。她骑着三轮车,他在后面推。她不知道,后面的他早已泪流满面。他向她提出离婚。他说:“我没能给你幸福,不如放你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她听了他的话,狠狠地给了他一拳:“你以为我是胆小鬼吗?再难两个人的肩膀也会扛起来。”
  生活渐渐有了起色,他成了按摩师,她也有了一家自己的调琴公司。他们按揭买了房,终于有了一间小小的家。可是命运显然不想就此停止对他们的考验。她的肚子里长了个瘤,要马上手术。而她是有哮喘病的,手术有很大的风险。可是,她对他说:“你放心,我一定会好起来的,我还没活够呢。”其实她心里想的是:房子每个月的月供都是一笔钱,如果她不在了,他供不起,又会无家可归了。为了他,她要活下去。她不舍得留下他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在这世界上。
  担心的事情真的发生了,她在手术中并发了哮喘综合征,心脏一度停止跳动。等在手术室外面的他感觉着护士进进出出,心里像掏空了一样,他不能想像,生活里没有她,他该怎么面对以后漫长的人生。
  那一刻,残酷的命运放开了她的手,她熬过了鬼门关。他们住进了新房子里。她说:“我们也去照一套婚纱照吧!”他欣然同意,只要她开心,他什么都愿意。
  盲人照婚纱照?影楼里的人像听了天方夜谭。她笑了,很美,她说:“我从没把自己当成盲人,我也从不抱怨自卑,我们的心里比谁都亮堂。”
  看了照片的人都羡慕他们,幸福就明明白白地写在他们两个人的脸上。
  故事里的两个主人公如今生活在北京,她叫陈燕,他叫郭长利。他们在一起15年,结婚12年。
  爱情不会因身体的残缺而变了味道,只会因心灵的杂质改变了成分。面对相携走过人生风雨的这对盲人夫妇,我们还会怀疑爱情吗?如果怀疑,那只是因为,自己爱得还不够。
阿妹的爱情
  她没有名字,我们都叫她阿妹。在她十岁那年,医生就说她活不满二十岁,她智障,行为迟钝,而且老化迅速。她与我同龄,是我丈夫的一个远房亲戚,一听说有人结婚,她就会急急忙忙跑过去。她是来贺喜的,满桌的饭菜勾不起她的食欲,她一门心思冲到人家的新房,摸丝绸被面。她的手毛毛糙糙,一碰到被面就拉出一条丝,人家的脸挂着,她又读不懂,继续摸,摸到最后人家只能扳着她的肩膀请她出去。
  我只能称阿妹是女孩,她和我一般大小,我结婚,二十五岁,她也是这个年龄了。她居然活到了医生给她预测的年龄点,而且还有延迟下去的迹象。怎么能不延长下去呢?她的眼神里和当年的我一样,萌生了对爱情的无限向往。她搓着手指,她的手指皮肤已皲裂开来,淡淡的血在渗出。额头上的皱纹横生。在迅速走向老化与衰绝的过程中,是那颗对爱情挣扎的心在支撑着她。
  她就坐在我新婚的床沿边上。仿佛,她也陷入了这温柔的包围中而沉醉。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早已饿得肚子咕咕叫。她全然没有感觉到饥饿,她像个放在篮子里的孩子,顺着水流的方向,在不断流淌。房间里的气氛氤氲,她刻满皱纹的脸缓缓张开,微笑着。
  她的心路,通向爱情,通向天堂。她默默地在旁静坐着,仿佛今晚的主角是她。那种热望,不可逆转,翻飞在她的胸膛,令所有的苍白在刹那间变得色彩斑斓。
  两年后,我听说,阿妹要嫁人了。
  当然,这还在考证之中。来求婚的人是十里之外穷得精光的秃头,更可怕的是,他们一家三个单身汉,父亲、两个儿子。秃头四十多岁,青筋暴出,求婚时他不住地说:我会把阿妹好好疼着爱着,不让她受半点儿委屈。他的话里显然有种迫不及待的虚假性,这信誓旦旦的承诺让真正心疼阿妹的人感到惊惧,仿佛前面是个火坑,我们能不负责任把阿妹往前一推,然后狠狠心转身吗?
  阿妹咬着嘴唇,手指头含在嘴里,满心欢喜。她在电视前面,屏幕上花花绿绿,一个个人头,好玩得很啊!阿妹侧着脑袋看,看见一个男人在亲吻女人,很长久,她哧哧笑出声来,很幸福的,仿佛她就是剧中的那个女人。
  阿妹最终没有出嫁。这是她奶奶的意见。老人家表情严肃,留下一笔钱,特意指出是给阿妹的。阿妹或许在这件事上还怨恨着她奶奶。阿妹的背越来越佝偻了,皮肤用手指一提,能拎得老高。她说话的嘴里,发出异味。她瑟缩在阳光底下,像一只灰扑扑的圈养鸡。
  阿妹的名字,我们偶尔会提起。阿妹生活在我的城市之外,与我一起呼吸着,这世上的尘埃,落在她的身上,也落在我的身上。阿妹的人生旅程渐行渐近,她却不知道,依然向往着遥不可知的爱情。那不死的柔情,像爬山虎的叶子,延伸了无数个白天黑夜。
  卢说:“她呀,只配戴果核。总认为披金挂银是庸俗之辈,只有她才浪漫超俗。其实,我们这才是真正的浪漫呢!”
  轻荷是个浪漫的女孩。
  轻荷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里哼歌读诗看港台言情小说,她常被小说中的主人公感动得落泪。
  轻荷流了无数次泪之后,不知不觉也到了恋爱季节。
  恋爱的时候,轻荷才发现现实中的男人俗不可耐,一连谈了几个都告吹了。
  轻荷嫁给卢,就因为卢是个浪漫的男人。尽管卢只是一家公司的小员工,但卢会写诗,卢的诗写得很浪漫。
  恋爱中的轻荷和卢逛街,卢常买些香蕉蜜桔菠萝之类的水果。卢却只吃苹果。
  轻荷说,你怎么只吃苹果呀。
  卢说,我只爱吃苹果。
  卢写诗常至深夜,脸熬得蜡黄蜡黄的。轻荷去看卢,常买上苹果带去。
  一次,轻荷打开水果箱却发现她送给卢的苹果几乎原封未动,有好些都生了霉斑。轻荷就嗔怪卢。
  卢说,你送我的,我舍不得吃哩。
  轻荷心里一动。
  卢吃轻荷削的苹果,把果核吐在洁白的手帕上,轻荷拿去扔,卢说,别。
  轻荷问:“留着干嘛?”
  卢诡秘一笑:“保密。”
  过些日子,卢来找红。
  卢说:“我今天要送你一件特别的礼物。”
  轻荷问:“是啥?”
  卢说:“你闭上眼睛,我数到三再睁开。”
  轻荷感到颈脖一阵清凉,睁开眼,一条项链已挂在她的颈脖上了。项链的确很别致,——是卢用果核一粒一粒串成的。
  轻荷很激动,小鸟依人般地伏在卢的胸前……
  他们婚后的日子很是甜蜜。
  卢所在的公司效益滑坡,卢被作为富余人员裁减下来。
  写诗的卢脸上整日挂着一层霜。
  轻荷便温柔地安慰卢。
  卢和几个朋友合伙做生意,还真顺。接着他们又成立了一个贸易公司。生意越做越大,卢也越来越忙,很少回家了。
  那天,轻荷领着小女儿去公园玩,前面一对勾肩搭背的身影映进眼帘。轻荷的心差点跳出来——那男的是卢!
  轻荷尾随而去。
  浓荫深处。卢说:“我今天要送你一件特别的礼物。”
  女的问:“是啥?”
  卢说:“你闭上眼睛,我数到三再睁开。”
  女的睁开眼,一条项链已挂在她的颈脖上了。项链确实很别致,金光四射。
  女的说:“好漂亮!你怎么不给你夫人买一条呀?她总是把果核绕在脖子上。”
  卢说:“她呀,只配戴果核。总认为披金挂银是庸俗之辈,只有她才浪漫超俗。其实,我们这才是真正的浪漫呢!”
  女的很激动,小鸟依人般地伏在卢的胸前……
  轻荷觉得喘不过气来,一扯脖子,一粒粒果核就散落在地上了。
  现在周帆与他的妻子在云南某大学当教授,他的妻子,就是那个弄巧成拙,后以又幸运去读大学的那个姑娘。
  这是我去函授时,我的社会学老师讲给我们听的,因为觉得有趣,我就把它记下来。
  周帆某名牌大学的研究生,二十六、七岁,长得英俊潇洒,是许多大一、二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他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作者。周帆认真好学,时常去各地考察民俗民风,出了两本专著,是父母的希望,老师得意的门生。暑假期间,他和老师一起到少数民族居住地采风,因有事,他的教授先他去城里,和他分开了。周帆一个人便兴致勃勃去野外观光。经过一个村塞,他发现村塞的姑娘个个都很友善,对他都露出笑脸,她们穿着民族服饰,光彩照人,他不觉对遇到的漂亮姑娘回头看看。这一看却引出桩婚姻故事。
  当周帆回到县城旅馆去休息,没过一刻功夫,门外便传来敲锣打鼓的声音,周帆觉得好奇,打开门一看,原来是迎亲队伍,只见一个长者微笑地对周帆说:“小伙子,我家的姑娘相中你了,现在我就接你去洞房。”周帆吃了一惊:“这怎么回事,你家的姑娘我又不认识,我怎么能与她结婚。”长者有点气愤,“你明明是到我村寨入赘,而且还相中我家姑娘,怎么又反悔了。”周帆面红耳赤:“这怎么可能,我明明是到村寨观光,怎么还相中你家姑娘”。隔壁周帆老师一听见争吵,也急忙跑过来,一问才知道事情不妙,他急忙解释、道歉,并说周帆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不会赖帐,并要长者说说事情的经过。长者说,今天是我村塞姑娘选婿的日子,你这位学生,头戴帽子,手臂扎着白毛巾,碰到我家的姑娘还回头三次看了看,并且带着微笑,这些行为,恰恰表明他是相中我家姑娘,所以我们准备迎亲队伍,今晚非洞房不可。老教授大吃一惊,对周帆说,这是人家的风俗习惯,你不知不觉地把人家的风俗礼节给做到了,误使人家认为你要做入赘女婿,恐怕人家不肯罢休。在老教授的解释劝导下双方平息下来,老教授问清姑娘的年龄、文化水平、家庭情况,原来姑娘的父亲是这个村寨少数民族的首领,他不能破了这个规矩,也不能让自家的女儿丢脸。老教授无计可施便向学校领导报告了此事,又向当地政府说明了情况。最后,校领导传真到政府,电文写道:周帆现在还是在校生,再过一年研究生就可以毕业,以中断学业而入赘为婿太可惜,希望当地政府与女方家庭通融。终于女方答应先让周帆继续学业,但必须要娶姑娘。
  后来,当地政府安排了女方姑娘去大学读书,以缩短与男方周帆在知识方面的差距。
  现在周帆与他的妻子在云南某大学当教授,他的妻子,就是那个弄巧成拙,后又弄拙成巧幸运去读大学的那个姑娘。
我要借你一辈子
  “我想先借你做我的女朋友,再借你做我的妻子,然后借你做我孩子的妈妈,最后借你做我的老伴儿,可不可以?”他温柔的眼神深深地看进了我的心。我呆住了,丝毫没有发觉自己点了头,直到他一把抱住我,我才惊醒。
  直到现在,我仍不明白我怎么就稀里糊涂地把自己“借”给了他,似乎是从那次“借钱事件”开始,我就不知不觉地一步步踏入他所设计的“爱情圈套”。
  那是我读大二的时候,他高我一个年级。当时他是校学生会体育部部长,为人风趣幽默,沉着老练,颇有人缘。而我只是他手下的一个部员。他是个体育全能,跳远、跑步、铅球、篮球样样在行,每次校园运动会都能风光一把。
  有一天晚上,他约我出来,说是有事找我商量。我们沿着林荫小路走了很远,然后才在一个石桌旁坐下。我问他有什么事,他清了清喉咙,一本正经地说:“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我发现你是一个善良可爱的女孩子,而我的诚实可信想必也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满腹狐疑地看着他在月光下略显清秀的脸庞,等待下文。
  “所以我今天鼓起勇气向你说三个字……”
  我的心开始激动起来,赶紧把目光从他的脸上移开。
  “如果因为这三个字使我们之间这种美好的关系归于破灭,我会非常的遗憾;但是如果因为这三个宇使我们之间的这种彼此信任的关系更进一步,我将非常高兴……”
  我的脚在地上蹭来蹭去,右手拼命地抠着左手的大拇指,脸十分不争气地发着烧,眼睛极不自然地东张西望。我相信情窦初开的女孩子听到这段话,都会有和我一样的反应:不安而又憧憬。
  而他的下句话差点让我气得吐血,恨不得一刀杀之以图后快。
  在我的极度窘迫中,他不紧不慢地说:“那就是——借点钱!”
  我猛地抬起头来,正看到他因极力忍住爆笑的冲动而涨得通红的脸,以及那满是戏谑的双眼。一想到我的窘态被他尽收眼底,我忍不住火冒三丈,“腾”地站起来冲他就是一拳,而他在我出手的同时,敏捷地向后一闪,终于大笑出声。
  “谁叫你一听是三个字就想到那三个字呢!”
  “哼!有钱也不借了。”我气急败坏,转身就走。
  “喂喂喂喂,我不过是给你开个玩笑,别那么小气嘛!”
  我想了想确实是自己犯傻,也忍不住笑了,一切的不愉快顿时烟消云散了。
  我真的借钱给他了,而且我们的关系真如他所说的那样更进了一步,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他离校的时候,我非常难过,而他只是洒脱地握了握我的手就走了。
  之后我们就通过电话联系,他给我讲求职和工作中的趣事,而我也将自己不开心的事说给他听,每次他总能让我大笑一场。不知不觉中,我越来越渴望听到他的声音,我不禁惊讶于自己的反应了,也发现了一个无可奈何的事实:我喜欢上他了。
  毕业后,我义无反顾地来到他所在的城市。
  一年来的时空距离并没有在我们之间留下隔阂。接下来的日子,我们像在大学里一样平静而和睦地相处,我们的闲暇时间几乎都是在一起度过的。
  半年后的一天晚上,我们吃完晚饭,沿着大街一路走下去,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我们认识快三年了吧?三年来我们彼此已经很了解了……”他有点突兀地说。
  我下意识地联想起三年前的那个夜晚,忍不住笑着打断他的话说:“是不是想借钱了?直说吧!”
  “不,你听我说完。”他一本正经的样子一如当年。
  “好了,好了,你想对我说三个字,如果因为这三个字使我们之间这种美好的关系归于破灭,你将会非常遗憾;但是如果因为这三个字使我们之间的这种彼此信任的关系更进一步,你将非常高兴。对不对?说吧,多少?”
  他没有像我预料的那样大笑出声,只是淡淡地说:“这次我不想借钱。”
  “那你想借什么?我可是身无长物。”
  “借你!”看着他坚毅的脸庞,我一下子蒙了。
  “我想先借你做我的女朋友,再借你做我的妻子,然后借你做我孩子的妈妈,最后借你做我的老伴儿,可不可以?”他温柔的眼神深深地看进了我的心。我呆住了,丝毫没有发觉自己点了头,直到他一把抱住我,我才惊醒。
  婚后,我过着平静而幸福的日子。我老爱想起那个夜晚,想起月光下他一本正经的脸,想起他抑制不住的大笑声。有一天,我对他说:“普天之下,恐怕只有你一个人的妻子是借来的,哼!说,当初你向我借钱的时候是不是故意的?”他说:“不管是不是,我们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她撒娇,哼着“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他握着她的手,轻声道,借了你的爱,我就用我一辈子的爱还。
  音机里响起陈奕迅的声音:“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让我们来见证一个人从直板身子向驼背过渡的旅程吧。
  他是个高个儿,身子笔直笔直的,特爱面子。正值大学毕业,他幸运地进入了一家知名企业工作,但不幸随之而至。也许,是幸运的代价,由于他的学历几乎是公司里最低的,有些同事瞧不起他,常对他冷嘲热讽。
  血气方刚的他感觉很受气,平时工作开始敷衍起来。而就在这时,公司的总裁带着宝贝女儿来公司秘密巡视,很巧,她被派到和他同一部门。俊男美女,一拍即合,他们相爱了。但很快,他们的恋情被总裁发现了,而同时,他才发现她是总裁的女儿。
  她是总裁的独生女,她的夫婿肩负着企业的未来,所以,总裁认定他是因为知道她的身份才与她恋爱的,觉得他配不起她。总裁对女婿的挑选之严格可见一斑。
  她苦苦哀求总裁接受他,但总裁意志坚决。无可奈何之下,她离家出走去他家了。过了12个月,他们的感情更深厚了,而总裁也找上门来了。总裁感受到女儿对他的爱,于是放话:当你有能力经营好我的企业,我就把我的女儿交给你。但在这之前,你不能和她见面。他看了看她,相视而笑,仿如形成默契,然后回复总裁:为了她,我答应你。
  背负着他们的爱,他开始每天二十四小时工作——白天顶着别人的冷嘲热讽,专注于工作;中午,边吃饭边打电话给她说他当天的任务和目标,并努力鼓励她离相见的日子不远了;下午,继续寄情工作;晚上,在不同时段去不同地点上课进修;临睡前,听着她爱的絮语,并以此为动力在短短几个小时补充精力,迎接第二天的挑战。
  在短短一年半里,凭着他的努力,他从公司的小职员升为部门主管,又从部门主管升为副经理,经理,最后升为副总裁。同事和总裁都对他光速般的进步刮目相看。他很得意,仿佛在说:瞧,这就是爱的力量,神吧。
  不久,他和她结婚了,为了把婚礼搞得更体面,总裁出了大部分费用,婚礼场面奢华至极。婚后不久,她怀孕了。
  他的背包里刚抽走了同事对他的学历歧视,便又装进了身边的人认为他吃软饭的歧视。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为公司赚一笔大生意。
  以他进修后的能力,为公司赚一笔大生意当然不是问题。很快,他就完成了任务。而同时,他们的孩子也出世了。总裁双喜临门,欣喜不已,便给他在那笔生意中提成了一笔不少的奖金。他决定,先给她买了一枚钻戒,然后给孩子订做了一张婴儿床,剩下的就用来举办他们的结婚一周年纪念舞会,众人乐而忘返。
  遗憾的是,年事已高的总裁去了。庆幸的是,总裁去得很安详。毫无疑问,他也就成为了总裁。
  十几年以后,儿子受他影响,靠自己成就了一番事业。她问他,是时候让他接手公司了吧。
  然而他反问,亲爱的,你还不知道我要怎么做吗。
  两人相视而笑。
  又过了两年,儿子凭自己的能力升到了副总裁的位置。他很高兴,很快把公司交给了儿子。
  他和她开始享受生活。
  她扶着他在家附近的草坪上散步。走着走着,她不禁抱怨,干嘛老哈着腰走啊,是不想看见我呀。这样对呼吸不好啊,老头子。
  他真的老了,背开始驼了起来。其实他不知道,他的背包早已把他压弯了腰,无论背包里装的是什么。
  她又说,瞧你,像背着个包儿似的,让我看看你的包儿里装着些什么。
  他微笑:我的背包里装满你的爱,尽管会让我走得很慢,但我知道你会慢慢地陪着我走,就足够了。
  她撒娇,哼着“你的背包……让我走得好缓慢……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他握着她的手,轻声道,借了你的爱,我就用我一辈子的爱还。
幸福荷包蛋
  现在,每个星期天在珍的店里做荷包蛋,算是一种纪念他的方式吧,以及那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
  又是星期天。我系着一条围裙在做荷包蛋。说出来没人相信,对家事一窍不通的我,做的荷包蛋却一流,架起油锅,打蛋,起锅。单面六秒,双面九秒。摊出来的鸡蛋,白是白,黄是黄,吃得几乎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这不是我的自夸,我那个开西式早点店的女友珍不只一次和我说,好些客人老是追问,老板娘老板娘,为什么只有星期天早上才有好吃的荷包蛋?
  不做家务的我练就的荷包蛋绝活,原是为了他。与他相遇,是我一生最灿烂的日子。
  即使是天天速食面,他也吃个精光。然而我已决定努力学做菜,从荷包蛋开始。为此还买了一口平底锅,趁他不在时偷偷试,我要做最好的荷包蛋给他。
  笨手笨脚地叫滚油烫伤了手,他捧着我的脸说,别勉强自己,会不会做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你。啊,那时我真的相信爱情超越一切,也真的相信我们会这样白头到老。可是最终,我虽然做出了最好的荷包蛋,却还是失去了他。
  唉,20岁,好像已经是上个世纪的事了。那时我多可爱,一心一意地为他做点什么。明明是极厌恶极无趣的事,但,因为他,甘之如饴。有些事,有些心情,一生只一次,像是种过牛痘了,就不可能再发生了。
  平静提出分手的,是我。理由是:性格不合。当时大家年少气盛,为一些小事,谁也不肯退让。
  后来毕业了,他去了欧洲,我仍然常常做荷包蛋,只是再也不吃了。
  仍然会想起那些日子,那时再爱睡懒觉,也总惦记着起来给他煎荷包蛋。一个双面,一个单面。
  现在,每个星期天在珍的店里做荷包蛋,算是一种纪念他的方式吧,以及那一生只有一次的爱情。
  看看钟,已经站着煎了四个钟头的荷包蛋了。我停止胡思乱想,低下头收拾东西。身后服务生叫道:白姐,还有一个双面,一个单面。
  SHlT!我心里骂道,头也不回地说,告诉客人我下班了,下次请早。
  “但我坚持,小姐。我已经等了六年,而我再不想多等一分一秒。”
  我霍地回头,泪盈于睫。
万万人中遇到你
  苏小若和曼丽,是同时认识罗烨的。
  大学校园的忍冬树下,有男生在吹埙,蓝衣白裤,手握之处,有声音,似小蛇,冰冰地游出。这样一种奇特的乐器,这样一种奇特的声音,一下子击中苏小若。曼丽悄声对她说,天哪,小若,这莫不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这个王子我追定了。
  苏小若和曼丽很快知道,吹埙的男生叫罗烨,中文系的,念大二,和她们同级。
  回到宿舍,曼丽缠着苏小若给罗烨写约会信。苏小若说,万一人家有女朋友了呢?曼丽说,那我就跟她公平竞争。苏小若被她缠得没办法,在纸上写上这样的话:罗烨,我喜欢你,喜欢你的埙。想一想,她又特别在右下角画了一朵忍冬花,细碎的小花瓣,很温柔的模样。曼丽握了纸条跑出去,苏小若以为她是心血来潮。彼时,曼丽的男友,正在另一座城读书。每个月的月末,那个瘦瘦的男孩,都会坐了很远的火车来看她。
  却在傍晚,见到曼丽兴冲冲跑回来,大声宣布,她大功告成了,罗烨约她晚上一起去看电影。
  苏小若问,那个坐火车来的男生怎么办呢?
  曼丽愣一愣,说,我们只是一般朋友,我真的不很喜欢他,我会打电话告诉他,让他不要再来了。她快快乐乐地换了一条红裙子去见罗烨。
  苏小若望着她的背影,有点若有所失。窗户洞开,忍冬树的花香,随着微风,淡淡地飘进来。
  苏小若有时会做一个很奇怪的梦,梦里面,她不知怎的,走到一座孤岛上,四面环水,茫茫复苍苍。正惊慌失措时,突然听到埙声,小蛇般地游过来。她一转身,就望见了坐在水边吹埙的罗烨,正含笑望着她。蓝衣白裤,阳光明朗。等她再去寻,却一片雾起……
  苏小若突然地,对埙热衷起来。她去图书馆查资料,得知这种乐器,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了,原不过是石头制作的,是古代先民们用来诱捕禽兽的辅助工具。可是,有没有这样一些夜晚,天空星星满布,他们吹响石头,用来唤醒沉睡的爱情?苏小若忍不住这样想。她特地跑去乐器店,买了一只埙。不过拳头大小,蹲在她的枕边,像守望的头颅。
  罗烨来她们宿舍,看见苏小若床上的埙,他若有所思拿在手上看,放嘴边吹出一声悠长的“呜”,问苏小若,你也喜欢埙啊?
  苏小若突然脸红,她弯下腰去,装作捡掉在地上的书,一边说,玩着的呢。
  罗烨便跟她们说起他的小山村,山道道弯弯里,他们山里人,吹着埙度过很长很长的时光。
  曼丽说,埙有什么好听的,不如古筝好。
  苏小若的心中,却生了向往,那是怎样一种景象啊,山翠绿,云洁白,埙的声音,悠悠不绝。
  也在校园里遇到罗烨,他会冲她含笑点头,叫她小若。也在校文学社的集会上碰了面,苏小若这才知道,频频亮相于校刊上的“山里人”,就是罗烨。他用“山里人”的笔名,写诗写随笔写散文,文章干净得像棉花。而罗烨也始才得知,校刊上化名若水的,原是苏小若。他的欣赏铺天盖地,他说,小若,你真是个才女。
  他们谈当下流行的作家,也谈埙,那刀耕火种时代的渴望与追求。苏小若的心中,突然涌上点点哀愁,说不上的。
  曼丽问苏小若,怎样使一个人死心塌地地爱你?
  苏小若说,给他织毛衣,给他做甜点。
  忍冬树树上的叶,全掉光的时候,曼丽抱一堆浅灰色的毛线回宿舍,说要帮罗烨织一条围巾。围巾却织得半途而废。曼丽实在没有那个耐心一针一针,她对苏小若说,还是去商场给他买一条现成的好了。
  苏小若笑,把曼丽织的拆掉,重新起头,帮她织好围巾。曼丽高兴得搂住苏小若的脖子说,小若,将来我若是和罗烨结婚了,一定要请你作伴娘。
  第一场冬雪落下的时候,罗烨的脖上,围上了苏小若织的围巾。浅灰色的毛线软软的,罗烨的笑容也软软的。他和曼丽在雪下堆雪人,鼻尖上落着点点雪花。
  曼丽给苏小若介绍了一个男孩,男孩瘦削白皙。曼丽说,小若,罗烨总说你很孤单,这下子你不孤单了。
  苏小若的心,疼疼地跳了一下。她本想拒绝,但看着快乐的曼丽,她没说话,算作默许。
  日子就有些淡淡地过着。她和男孩,有时会一起散散步,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回来后,她大体上会忘记掉。罗烨和曼丽,却成了一对很般配的恋人,罗烨帅气,曼丽漂亮。偶尔的早晨,罗烨会提着豆浆油条,或奶茶面包,来叫醒睡懒觉的曼丽。曼丽偶尔的,也会跑去罗烨的宿舍,抱来罗烨换下的脏衣裳,一件一件,在盥洗间里洗。他们两个,像夫,与妇了。
  周末的时候,4个人约了一起去校外爬山。罗烨熟悉山上的野花野草,他叫出它们的名,如同唤故知。坐在山风呼呼的山顶上,罗烨掏出埙吹,那凄清的声音,携着远古的沧桑和风雨,小蛇般地,就那样冰冰地游过来。苏小若拼命压抑了自己,才能压住狂跳的心。她表面上平静如水地听。
  曼丽不爱听,跳远了,去攀一棵树上的野果子。
  一抬头,目光相遇,罗烨的,她的。却又急急地避开,苏小若笑说,这山上的风真大。她身边的男孩赶紧说,风大那我们就回吧。苏小若应一声,好。脑中却空空的。
  时光就这样,清晰着又模糊着。一晃,他们都毕业了。
  苏小若回了她的城,应聘到一所中学做老师。她和那个男孩,没说分手的话,一毕业,很自然地断了联系。
  罗烨本想回家乡古城去,曼丽却死活不肯,于是留在大都市。很快应聘到一家公司的企划部,曼丽也进了一家公司做文员。
  秋叶纷落,所有的梦,到此该完结了。
  却突然收到罗烨寄来的信,罗烨说,小若,假如再与万万人中遇到你,我们会怎样?罗烨说,小若,你画的忍冬花我留着,你织的围巾,我很喜欢。
  原来,一切都是明了的。苏小若突然觉得心口疼得慌,她想起第一次遇见他,忍冬树下,他手握着埙,凄清的声音,如小蛇般地,从他的手握之处游出来,就那样击中她的灵魂。4年了,她总做着那个奇怪的梦:一座孤岛上,她与他相遇,他握着埙,坐在水边吹,转瞬却一片雾起。
  有时的相遇,错过便是千山万水。
  父母急慌慌给苏小若介绍对象,男孩的工作单位好,家境也富足,更为难得的是,还长得一表人才。苏小若没有理由拒绝,她不咸不淡地跟那男孩处着,回信给罗烨,我恋爱了,你和曼丽,要幸福哦。
  大红的底子上,撒满细碎的粉红的花,一袭白纱的曼丽,偎着西装笔挺的罗烨,笑得灿若春花,那是曼丽寄给苏小若的结婚请柬。曼丽说,这请柬具有收藏价值哦,我和罗烨,特地去做的呢。又殷殷相邀,要苏小若去做她的伴娘。小若,你一定要来哦,你来了,我才会更幸福,曼丽说。
  苏小若便去了,带着那个男孩。他们看起来,也是和谐的两个,她优雅,他英俊。曼丽初见到,就兴奋得大叫,小若,你真有眼光,找这么一个帅哥啊。罗烨在一旁,只是浅浅地笑,没人处,他暗问一句,小若,你好吗?
  苏小若答,我很好的。
  罗烨笑,你很好我就放心了。转身走开,那边,礼花盛放,婚礼正高潮。
  回到小城,苏小若对那个男孩说,我们分手吧。男孩问,为什么呢?苏小若说,我还不想恋爱。男孩说,我可以等。
  学校包团去旅游,有两条线路,一条是去香港,体味现代气息。一条是去古城,觅古代印迹。那个古城,是罗烨家乡的城,苏小若毫不犹豫地报了名。
  到达古城,大家都坐游船观民风去了,苏小若一个人,独自去了罗烨的小山村。
  走上弯弯曲曲的山路时,苏小若满脑子想的都是埙,忍冬树下,蓝衣白裤的罗烨,他用埙声,就那么轻易地击中她的灵魂。山雀的叫声,在山林里时隐时现,有小溪,穿过山涧,又清清亮亮地流远了。她找到罗烨的家时,已是薄暮黄昏,她谎称是进山来看风景的,走着走着就迷路了。
  罗烨的父母,很热情地接待了她,他们端出煮熟的芋头,还有用切碎的山菜煮的糯米饭,招待她。芋头香,糯米饭也香,她吃很多。
  罗烨的母亲笑眯眯对她说,姑娘,你与我们山里人真有缘,吃得惯我们山里的饭。
  他们向她展示罗烨的照片,是张合影,罗烨和曼丽的。两个人相偎着,站在城市的高楼前,笑得满眼生辉。罗烨的母亲指着罗烨告诉她,这是我儿子。又指着曼丽告诉她,这是我儿媳,城里的姑娘呢。
  苏小若笑,伯母你真好福气。
  夜晚的星空下,苏小若坐在罗烨家门口的石头上,听罗烨的父亲吹埙。半天空的星星,仿佛都掉落到山头上。
  没有人知道她的悲伤。埙声如小蛇,悠悠地,向着远方游去。
幸福的榴莲
  失恋的滋味我尝过,虽不致命,但也并不是什么好滋味。本来只是想去南方旅行,没出息地想着顺便可以疗伤,谁知道身上带的银子很快就花光了,又不想回去,于是,干脆在南方旅途中开始找工作。我是学外语专业的,凭着口袋里的文凭,很快在一家做国际贸易的公司找到了工作,凭借专业特长在公司里立住了脚。
  公司不是很大,人手又少,我做报关的同时又去下边的工厂巡查。因为受到生存的挑战,所以我做得格外卖力。公司专门经营手袋出口的业务,下面有几个加工的工厂。因为努力,很快我就获得老板的信任,并在不久后就被老板派往下面的工厂做不定期巡查。
  第一次去郊区的一个工厂,厂长姓杜名言,穿着脏不拉叽的牛仔裤,一头漂亮的齐肩长发倒是打理得很干净,颇有几分雅皮的韵味。
  午休时,他和下属一起在办公室里吃榴莲。我一进屋便被榴莲冲鼻的怪味熏得倒退两步。杜言用牙签挑了一块榴莲的肉递给我,我连忙后退,如临大敌,捂着鼻子问,这是什么东西?杜言毫不掩饰地嘲笑道,不会吧?你连榴莲都不认识?怎么做我女朋友?屋子里的人“哗”地一声笑翻天,声浪能掀开屋顶。
  我有些窘,其实我是第一次见到杜言,想不到他这样出言不逊,可我不能太小家子气,特别是我还需要他的配合,否则我无法完成工作。看到杜言一脸的坏笑,我硬着头皮说,我最爱吃榴莲了,把榴莲的肉放进嘴里,皱着眉头吞下去。
  那是我第一次吃榴莲,却是食之不知其味。过后跑到街上,扶着墙,胆汁都吐出来了,眼泪鼻涕一大把。一抬头,看到杜言就站在旁边,微笑着看我,温柔地递过来一张纸巾。
  一天中午下班后,公司里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女同事小梅,吃完饭我们正讨论香水的味道和时装的款式时,杜言来了,俊朗的外表,手里却不相称地提了一个塑料袋。我看了一眼,心中“咯噔”一下,不会又是拿榴莲来了吧?看着他熟络地和小梅打招呼,然后把手里的东西塞到我的怀里说,留着慢慢吃吧。我如临大敌,赶紧推出去,一边笑道,无功不受禄。杜言定定地看着我说,小小礼物,你何必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呢?我冷笑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杜言恼怒道,说什么啊,小小年纪,尖牙利齿,早晚会有人收拾你。他蹲下身把塑料袋放到我的写字桌下面,扬长而去。
  他一走,小梅雀跃地起身打开那层层包裹的宝贝,原来是一只丑陋无比的榴莲。小梅泄气地坐下来说,我还当是什么好东西,原来是一只榴莲。
  我掩住嘴偷偷地乐,其实我早就猜到了。
  午休过后,同事陆续回到办公室,有人闻到榴莲的怪味,寻根索源,一直找到我的写字桌底下。我在心里恨恨地骂杜言,这回可把我害惨了,送什么不好,偏偏送这么个臭东西,待会儿老板来了非发脾气不可。我想不出把这东西藏到哪里好,急得出了一脑门的汗。
  让我想不到的是,我的同事之中有很多人喜食这种又丑又怪的水果,他们不大一会儿工夫便瓜分完毕。老板来了,深深地嗅了两下鼻子,什么也没说便回了办公室,我才把一颗悬了半天的心放到肚子里。
  可是不大一会儿,老板的女秘书迈着优雅的步子过来找我,说老板让我去一趟,刚刚放下的心立刻提了上来。
  果然,老板沉着脸说,以后别把这种味道较大的东西带到办公室里来。我有嘴说不清,只能连连点头称是。
幸福的榴莲
  我没有指着杜言的鼻子骂他,已经是给他天大的面子了,可是他得寸进尺,隔三差五便送来一个臭榴莲,放到我的写字桌下面,也不管我愿意不愿意,有时候他会说是路过,顺便上来看看我;有时候他什么都不说,一声不吭就走了。
  结果他每次来都让我心跳过速,紧张万分,不知道把榴莲藏到哪儿好。杜言送来的那些榴莲倒是便宜了我的同事,大饱口福。但却害得我每次在同事们吃完榴莲之后,忙着开窗通风换气,然后喷洒空气清新剂,忙得一头汗不说,还要担心老板骂我。
  有一天,去下面分厂刚回来,就发现办公桌的下面有一包东西,那天刚好在下面的厂子受了气,一看见那包东西就知道是杜言送来的。气不打一处来,赶紧开窗换气,赌气想把榴莲从窗口扔出去,小梅不让,撕扯间碰掉了窗台上的一个小花盆,只听楼下“哎呀”一声,声音大得满楼人都能听到。小梅吓得花容失色,我也是脸色苍白,这要是出了人命,可不是蓄意谋杀吗?我们俩面面相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关键时刻还是小梅,临危不乱,处变不惊,她说,还不下楼去看看?
  一语惊醒梦中人,赶紧跑下楼,一看被砸中的人刚好是杜言,额角已经被花盆的瓦片擦出了血,他捂着额头,疼得呲牙咧嘴,看见我气喘吁吁地跑下楼,指着我半天才说出话来,你想谋杀亲夫啊?
  一看是他,我心中的石头落了地,恶狠狠地回言,你还好意思说我,都是你送的那只榴莲惹的祸,搁又没处搁,放又没处放,吃又不好吃,你也不想想,给我添了多大麻烦啊?
  杜言说,还有心情在这儿挤兑我的不是,快点送我去医院啊!我忍不住笑出来,对杜言说,你去买张彩票,说不定会中奖,这可是万分之一的几率啊。再说了,你这点伤还值得上医院?杜言指着我笑骂道:你这个小丫头,真……真气死我了。
  本来杜言只是擦破了皮,去医院擦点药,包一下也就完了,可是他坚持要住院治疗,理由有两点,第一,如果因此得了破伤风,英年早逝,对人民对父母没法交待,得不偿失;第二,如果帅哥因此变成了丑男,与漂亮妹妹擦肩而过,更是损失巨大。另外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由我承担。
  这完全是一不平等条约,我气鼓鼓地说,抗议,这是你单方面的协定,合约无效。
  杜言夸张地叫,你还讲不讲点人道主义?我都这样了,你还在这儿无理取闹。
  我被他气得说不出话,干脆不理他,瞎耽误工夫,迟到了要扣奖金的,于是气鼓鼓地赶回单位上班。
  我打定主意不去,可是快下班时,一遍又一遍地收到杜言发来的手机短信,我不回。后来他便干脆打我的手机,我不接,铃声便不依不饶地一直响,同事们都用怪怪的眼神看我,到后来,我索性关掉手机。小梅问我是谁,我没好气地说,是放高利贷的。
  第二天一上班,同事维安就说老板找你,我听了吓一跳,回顾了一下,近来好像也没犯什么错啊。进了老板的办公室,老板说,昨天下班后想跟你要公司下面分厂的一个数据,打你手机,发现你关机了,以后注意一些,公司给你配备的手机是工作用的,不要随便关机。我听了唯唯诺诺地找借口,说昨天刚好手机没电。
  出了老板的办公室,心中愤愤然,一天没开手机居然会挨老板的批评,真是老天都不帮我。开了手机,一条一条的短信,大约有十几条,都是杜言这个混蛋。他说快来医院给我送饭,否则我就快饿死了。没办法,只好给他回了一条短信,在医院的一楼餐厅自理,我没有这个义务。
  没过两分钟,紧接着又收到杜言的手机短信,他竟然威胁我,再不去医院,就到公司找我。
  越想越有气,但也真的怕他来公司和我纠缠。下班后,气郁难平地冲向超市,和鸡鸭鱼肉有仇似的,买了一堆,恶狠狠地扔到锅里煮汤,然后送到医院。
  杜言正倚着床头,戴着耳机听音乐,摇头晃脑的样子,一点都不像受了伤的人,我看了气就不打一处来,努力平静下来说,杜言,以后请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就当我求你了,你没完没了地骚扰我,让我怎么在公司里混下去?你真是太自私了。
栀子花,白花瓣
  大学校园里总是有着秘密的,对于细心的我来说,发现秘密其实不过是很容易的事情。刘莹总是跟我抱怨说,这个地方真是没劲,找不到一处好玩的地方。我听了,没有做声。其实我发现了一个很隐秘的所在,只是刘莹没看到而已。
  那是宿舍楼后的栀子树,我留意它已有些时日了。那棵树长得很隐蔽,倚着墙角,躲在一排桂花树后。五月的微风拂过,密集的绿叶里,竟探出一张素白的小脸,是栀子花开了。先是一朵,后又一朵,再一朵……我日日跑去看,小心地摘了一朵,夹在书里。夜里,刘莹闻到花香,爬上我的床,缠了我问,哪来的?我坚决不吐露栀子花的秘密,便说,买的。
  我确信,偌大的校园里,除了我,再没有第二个人发现它。大学校园里有很多地方让那些俊男靓女们沉溺。而我,只是一个平常的女生,喜欢捧本书,寻找安静的角落,坐下来,一看就是大半天。那棵沉默的栀子树就是我的最好写照,而我也愿意在自习的时候去树下看书,风儿轻柔,花香阵阵,这的确是个好地方。
  那日,照例去看栀子树,却意外发现一个男生,正提着方便袋在摘花,满树的栀子花,眼见得没了。我一阵心疼,叫,你怎么可以?
  男生显然受了惊吓,匆忙间缩手,回头,一双细长眼,眯成弯月。阳光透过繁密的树叶,筛落下来,光影点点。他就站在那一片光影中笑了,你是楚楚?语调里,有掩不住的惊讶和欣喜。
  楚楚,你的塌鼻子,怎么还没长高?他接着抛出这句,脸上的神情,已换成嬉皮笑脸的了。这神情,我熟极了,除了方兴宇,还能有谁?
  童年,小山村,外婆家。
  总有酸酸的山楂果可吃,还有大枣和小毛桃。外婆家的邻居有个淘气的儿子方兴宇,大我一岁,上树下河,无所不做。他带着我玩,却总惹得我哭,我生来的扁鼻子,他就塌鼻、塌鼻地叫我。这一叫,就叫了好些年,一直叫到我们都长大。
  高一那年,外婆病重去世,我最后一次去小山村,碰到方兴宇,他已长成英俊的大男生。我们并排坐在从前玩过的大枣树下,听山风吹得呜呜响。疼我的外婆走了,这个小山村,再也不会和我有联系了。
  静默中,方兴宇突然转脸看着我,轻轻地说,塌鼻,我们还会再见面吗?我对他的提问没有准备,只是随口说了句,也许吧,我要考大学,那所大学是我的理想,可它在南方,如果你能考到那里的话,我们还会见面的。
  方兴宇久久没有出声,在我转身就要离开的时候,认真地说,塌鼻,你要好好的。
  这一句,像亲人的叮嘱。多年后,我记忆的触须,总会在无意间碰触到这句话,碰触到这个人,心里有点酸,有点甜。是山楂果的味道。
  方兴宇摘的那袋栀子花,很快到了一些女生手里,她们欢快地叫着,方兴宇,再给我一朵。于是他便眯着细长的眼,分发他手上的栀子花,一边分,一边安慰,别急别急,都有都有。
  那是他组织的舞蹈队,清一色的女生,跳一曲《望春风》。每年的6月份,学校都要搬出一台文艺汇演,有送旧迎新的意思。这年的文艺汇演,是方兴宇负责。其时,他念大三,已是校学生会宣传部的文艺部长。
  他带我去见那些女生,他介绍,这是我的塌鼻妹妹。女生们笑,冲我和气地点头。她们请我吃话梅,连话梅袋子都给了我。于是空闲的时候,我就跑去看她们排练,看方兴宇貌似专业地指导她们,这儿挥臂,那儿腾跳。
  咖啡色T恤,白色休闲裤,方兴宇的穿着,随意里,透出英俊来。那遮不住的英俊,和他脸上一点点的坏笑,吸引得女生们蝶样地围着他。她们的眼里,柔情似水。
  经常有女孩子对他发出各种邀请,比如自己的功课不好,让他帮忙补一下,或者有人说某某电影不错,晚上一起去看吧。每次方兴宇说出这些事情时,都用一种很平常的语气,只是在我听来,这些邀请似乎都隐藏着别样的好感。
  但方兴宇对谁都好。女生们要求,方兴宇,弹一曲听听。他答应一声,好。坐到钢琴前,十指弹跳下,瀑布一样的钢琴声,就哗哗哗地淌下来。女生们要求,方兴宇,我们跳累了,请我们吃冰激凌吧。于是他就跑去买来冰激凌。方兴宇买给我的,除了冰激凌外,还有山楂片,粉色小盒子装着,圆圆的山楂片躺在里面。他在众目睽睽下,举着山楂片朝向我,说,我的塌鼻妹妹,从小就喜欢吃山楂。
  我吃着山楂片,舌尖上,酸酸甜甜。
  没人的时候,我装着不经意地问他,方兴宇,你喜欢她们中的哪一个?他歪了头看我,微微一笑,露出一排洁白的牙,思索了一下后回答我,都喜欢。
  最最喜欢哪一个呢?我不依不饶。
  穿白裙子,长头发的那一个,方兴宇说,我们是高中同学,都认识6年了。方兴宇脸上的笑容,渐渐淡了,现出认真严肃的神情。
  我知道那个女孩,她叫林心月。很好听的名字,很漂亮的女孩。我的心,有些凉意。
  大四下学期,方兴宇开始为找工作奔波,常常一连半个月不见人影。
  我有意无意地,会想想他,在抬头或低头的刹那,想起他的坏笑,他的英俊,还有他那温柔的声音,直到想得心疼痛。那些日子,天空总是蓝得很澄清。又一年的栀子花开了,黄蕊,白花瓣。我的同学,都在加紧谈恋爱。
  这时我才感觉到,原来校园生活也有些寂寞。
  男生高原走到我身边时,是在一个黄昏,夕阳美丽得让人无法忘记,我就坐在栀子树下,看着夕阳发呆。高原给我看一些照片:我坐在小河边看书的,我在一树的栀子花下沉思的,我伏在桌上写字的,我手插在格子裙的口袋里走路的……我惊讶极了,问高原,这些照片哪里来的?
  高原诚实地说,我偷拍的。很早就喜欢你了,你与班上的所有女生都不同,你的骄傲,是在骨子里的。
  我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心里想的是,这个男孩真挺勇敢的,可这话,为什么不是方兴宇说呢?
  方兴宇过五关斩六将,竟考进一家媒体单位做记者,年薪五万。
  签下合同的那一天,他在我的宿舍楼下大声叫着,塌鼻妹妹!塌鼻妹妹!惹得整幢宿舍楼的女生们,都探出头来看。
  我一路跌跌撞撞跑过去,他却拍拍我的头说,没事了,塌鼻妹妹,我就是想看看你,你上楼去吧。说完,他果断地转身离去,那边,正候着一个长发女孩,是林心月。
  我傻傻地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心里的怨恨迭起,方兴宇,你当我是谁啊?
  高原成了我的男友,他并不高大,也不英俊,但却很体贴,给我买山楂片,还买大枣,吃着山楂片,嘴里虽有些酸,但心里却有着一丝甜意。只是总有点失落,这山楂片,与方兴宇买的,味道似乎不一样吧?
  林心月突然来找我。
  毕业之际,宿舍里很是杂乱,到处散落着方便面盒子,饼干袋子……大家都是早出晚归,每个人都奔波在应聘路上。林心月就是这个时候,敲开我的宿舍门,她在一地的方便面盒和饼干袋子中,踮着脚尖走到我跟前。她说,何楚楚,我是来向你求助的。
  她跟我说起她和方兴宇的故事,八年相恋,从高中,一直到大学毕业,到找工作,她一路跟着方兴宇。甚至他最初上大学的费用,都是她父母替他交的。她的家人,早已把他当作家里的一员。却换不到他一句承诺,她的眼里有泪盈眶。
  她问我,到底怎样,方兴宇才肯好好爱?轰的一下,我只觉得心的哪块地方缺了口,风也灌进来,雨也灌进来。
  我表面上不动声色,笑着告诉她,方兴宇喜欢蓝色,爱吃辣。还喜欢,吃大枣。
 在香槟、葡萄酒、咖啡等各种饮品绚丽缤纷的今天,茶虽淡淡的苦,却有沁人心脾的清香。
  这是我第N次来这个老茶馆喝茶了,从1996年春至今。8年前,我左手牵着润儿,右手提满牛奶薯片之类的东西,走进茶馆对面的寄宿幼儿园。那时,他还不到两岁,眼睛里装满了恐惧,胖胖的小手被老师牵着,一步一回头可怜兮兮地叫我——姨。我僵硬着表情转身冲进这家叫做千年痕的老茶馆,端起冒着热气的茶连同我落进去的泪水一起喝下。
  从那时起,我每月来这里一次,交纳润儿的学费及生活费若干。每次,我都会走进这家老茶馆。
  润儿10岁了,上了小学三年级,我把他送进了茶馆右面的贵族小学,和我的女儿在一起,依然寄宿。润儿是吴成的儿子,我是吴成的妻子。可是,我却不是润儿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个叫做施小鱼的女人。
  刚认识润儿的时候,他还在施小鱼的肚子里,8个月大。我得承认施小鱼的美丽,怀着身孕素面朝天依然美丽得惊人。那天,她拉着我丈夫的手并排站在我的面前,理直气壮地对我发表爱情演说,然后告诉我,她与我的丈夫相爱并怀了他的孩子,所以,她要嫁给我的丈夫,要给肚里的孩子一个充满阳光的家。
  我从来不知道我的丈夫不爱我了,我以为他出差了,临走时还吻过我说,等我回来。但是,他就在我的面前,手还被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牵着。我只能低声喝道:滚出去。施小鱼扬着美丽的下巴说好的,就从容地走了出去,并带走了我的丈夫。从那天起,吴成离开了家。
  我16岁,吴成18岁那年,他把我拽到学校后面的槐树下说,一凡,长大了做我的新娘好吗?还没等我的脸红透,他就塞给我一样东西跑开了,那是一块雨花石。从那以后,我就很没出息地盼着快点长大。
  我们相恋8年,结婚10年,每个纪念日吴成都会送礼物给我,从最初的雨花石到后来的黄金、钻石。每次,吴成都会咬着我的耳垂告诉我,我永远都是他心里永开不败的玉兰花,我们的爱会地久天长。可现在,海未枯,石未烂,那个发誓的人却与别人演绎另外的爱情故事去了。世事有多善变,永远原来并不远。
  第二次见到润儿,他3个月大了,大而明亮的眼睛,胖得珠圆玉润,津津有味地吃着自己的小拳头,靠在施小鱼的怀里。施小鱼胖了许多,吹弹可破的皮肤,秋水盈盈的双眼,花瓣样丰润的唇,鼻尖俏皮地微翘着。我忽然想起了唐代的杨贵妃,那个让唐明皇从此不早朝的女人。施小鱼是来求我的。因为我没有在离婚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吴成一无所有地离开了公司离开了家,我冻结了我们名下的每一分钱,我不要别的女人来分享我们呕心沥血创下的家业。看着气急败坏的施小鱼,我忽然有了一丝快意。
  那是怎样的日子没人知道。白天,我打理公司照顾女儿,依然演绎着我的自信与坚强。夜晚,我的丈夫在与别的女人共赴春宵时,他不会想过我的夜晚怎样度过。我把我们用过的被褥撕成碎片,我把我们的床拆掉在夜色中搬出我们的家,我把吴成买给我的衣服扔进垃圾桶,点燃,看着跳动的火苗我笑,却流了一脸的泪,打湿了黑夜。我在回忆、哭泣中苍白憔悴地迎来一个又一个黎明。
  半年后,我见到了吴成。他躺在医院的太平间里,那天是我们结婚11周年的日子,在他的手里握着一朵用白玉雕成的玉兰花,他在回家的路上驱车驶向天国。我看了一眼吴成,那个耗去了我全部青春与热情的男人此刻就躺在那里,与我从此天人永隔。
  第三次见润儿是在他父亲去世1个月后,那天下午在我家,施小鱼对着我跪了下去,她美丽的眼睛深陷了下去,里面装满了忧郁和绝望。下巴尖尖的,肩膀藏在宽大的衣服里,有一种我见犹怜的感觉。不自觉的我又想起了舞在汉宫里轻舒水袖的赵飞燕。这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她可以拥有两种极端的美丽。我忽然理解了吴成。
  施小鱼说,姐姐,对不起,失去了吴成我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痛,我那么自私,对不起。我扶起施小鱼,她靠在我的肩上,泪水打湿了我的肩头。施小鱼告诉我,吴成对我的爱没有停止过,他曾经用香烟点燃过我的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
  我开了一张支票给施小鱼,那是我与吴成全部的二分之一。施小鱼笑着推开了我的手说,姐姐我要的东西,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润儿在那个有阳光的午后第一次叫我——姨。
  第四次见到润儿,我哭了,他在孤儿院,他母亲长大的地方。施小鱼自杀了,她在遗书里说,她无法生活在没有吴成的世界里。我安葬了她,在吴成的左边,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为了爱情付出生命。
  我在所有人的不解的目光中做着一些该做和不该做的事情,这世上的所有爱恨都会随着生命的终结而淡去。只是,在某个漆黑的夜里,回忆起那朵白玉雕成的玉兰花时,心会莫名地痛,会有液体模糊了双眼。
白糖水的爱
  医生单独把她叫出病房,把他的病情告诉她时,她就如听到了晴天霹雳,那湛蓝的天空一下子变得灰暗灰暗的,挤走了最后的一丝阳光,仿佛那倾盆大雨即将来临。她不敢相信年纪轻轻的他会患上这种令人恐惧的疾病,但医生却是明白无误地告诉她,他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还是好好地待他吧。
  她哭得梨花满面,那病魔正在肆无忌惮地掠夺她的幸福,或许一个月后那丝曾经的温柔和幸福就会化作一缕清风伴随着他走进另一个世界。但医生接下来的话却给了她些许希望。医生说,一种进口的特效药可以延长他的生命,但也只有半年时间,而且这种特效药很贵。就像落水的人抓住了眼前惟一的游泳圈一样,她忽然觉得阴霾的天空里有一道曙光出现,她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为了那多半年的幸福也是值得投入的,而半年后或许他的病情会好转。
  她努力装出笑脸走进病房,想让等待消息的他放心。可一见到他那张熟悉的面庞,不争气的眼泪就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他连忙走上前,装着笑脸一把搂住她:“生死有命,这又有什么好哭的。”仿佛患了重病的是她而不是他。她只是在他的怀里剧烈地抽搐着,说:“医生向我推荐了一种特效药,治好你的病有很大希望。”本以为他会反对,说这样把钱用在他身上纯粹是浪费,但人都是怕死的,他只是轻轻地点了点头,那本来浑浊的眼里也透出一丝光芒。
  就这样,他们去配了几瓶特效药。药真的很贵。一瓶药就是她一个月的工资,而且只能喝几天。但她却盘算过了,家里的那些存款,刚好能买上半年这种药,要是真的能把他的病治好,她就是砸锅卖铁也是心甘情愿的。
  药是一种装在小瓶中的液体,无色透明的。他按照医嘱喝了一小口,露出孩子般天真的笑容:“好甜啊,就像是白糖水。”她却是笑不起来,本来他们的生活就如这白糖水一样甘甜无比,现在却变得如同咸碱水,那么的苦涩又那么难以下咽。她擦了擦眼角的泪水,转身从衣柜里找出那张他们曾经为之兴奋的存折。他把家里的一切收入都交给她打理,说是钱赚多了去买一套更大一点的房子。她抹着眼泪把存折递给他:“咱们的房子以后再说,得先把你的病给治好。”他调皮地笑笑:“会的,病能好的,钱也可以再赚嘛。”他的笑亲切自然,可却像一把刀子扎在她的心头,疼痛无比。
  以后的日子里,她总是监督着他按时服药。看着他把药喝下去,她的心里有些欣慰,毕竟这是她的希望所在。她也会在药吃光时及时到医院去买药,可每当这时,他总是拉住她,说还是让他去吧,顺便可以去外面散散心。她想想也是,反正存折也交给了他,就让他自己去取钱买药吧。不过,每次他买来药,他总是容不得她细看,就先拧开瓶子喝上一口,说是出去这么久口渴了,就喝口药水解解渴吧。本来,她都会被他的这种冷幽默逗笑,可现在她无论如何也笑不起来,她只是盼着他的病情能有好转,除此之外,再没有可关心的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就在刚过了一个月的时候,他的病情突然恶化,来不及抢救便离开了人世。病床前的她悲天恸地嚎啕大哭,为他的这么早离去。忽然她意识到什么,便从他的身边拿起那瓶刚吃了不久的药水直奔医生处。悲伤的她并没有失去理智,她想这医生还说这种药能让他有半年的生命,那样她也可以多感受一些他的音容笑貌,而现在这医生的诺言却使她失去了半年的快乐,她得向医生讨个公道。
  当她愤然站在医生面前时,见惯了风浪的医生却显得极为平静,接过她手里的药一看,便极为肯定地说:“这个药瓶是旧的,打开已好长时间了。”的确,瓶子外面的标签上有好些污迹,一眼便可以看出是个旧瓶子。
  处理完他的后事回到家,她抱着他的枕头大哭起来,为他这么脆弱的生命。可忽然,她却感觉到枕头下面有些异样。掀开一看,是一张存折和一张纸条。存折上的钱还是当初她交给他的老数目,钱根本没有取过,而纸条上的字却更让她极度悲伤。纸条上写着:我知道我的病是治不了的,喝那种进口药也是浪费钱,还不如多留点钱给你,所以每次我出去买药只是在空药瓶里装满了白糖水……
  字条中的字透露出他在世时的调皮,一如当年时的样子,可现在他却不在了。想到这里,她拧开瓶盖,喝了一口,果然,里面是白糖水,甜甜的,一直甜到她的心里,恰如他对她的温柔。
鱼说:“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说:“我能感觉得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这两句对白很经典,几乎谁都知道,但却很少人知道故事的全篇。 鱼儿从小就是一个顽皮的孩子,她从不像别的孩子那样安静。她喜欢在水里蹿来蹿去,先是个50米冲刺,然后来一个急刹车或是一个急转弯。每每这时,水儿总是微笑地看着鱼儿……有时,鱼儿会碰到一些令人丧气的事,但在这时,温柔的水儿总是静静地倾听着,抚慰着鱼儿。 白天,水儿把鱼儿轻轻抛起,让她跃出水面,看看外面的世界,然后再将她稳稳地接住。到了夜里,水儿就成了最温暖的摇篮,他总是轻轻地摇晃,哄着鱼儿让她入睡。在夏天的夜晚里,水儿总是会将鱼儿拖到水面 鱼儿渐渐长大了,她发现心里有一样东西让她牵挂——那就是水儿。一天,鱼儿终于鼓足了勇气告诉了水儿她喜欢他,水儿却沉默了。“你为什么不说话?”鱼儿问。水仍旧沉默着,只是开始轻轻地摇着头。 妈妈说鱼儿不能爱水。这是大自然的规律,就好像斑马只能爱斑马,花豹只能爱花豹;条纹的只能爱条纹,斑点的又只能爱斑点,而斑点却是永远不能爱条纹的。
  鱼儿不明白,如果条纹真的爱上了斑点,飞鸟真的爱上鱼而鱼儿真的爱上水,那又该如何呢?鱼儿不明白,她吐着泡泡对水说:“我爱你!”水儿再次沉寂,鱼儿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静静地躺在了水的杯里………… 许久, 鱼儿的开口打破了沉寂:“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鱼儿急了:“那你为什么不爱我?” 水却只能说:“我不能爱你,我居无定所,时常到处漂流,你和我在一起会很辛苦的。”
  鱼儿又坚定地说:“我不怕,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 可是,水终究逃不过漂流的命运,他流入了一条大河,鱼儿一直寸步不离地陪着他。他们相拥着饶过暗礁和险涛,流过江湖,跃下瀑布,流入一条小溪中。一路上,水儿将鱼儿轻轻抛起,又接住,再抛起,再接住,嬉闹着。水流越流越暖,最后竟快断流了! “
  太好了,我们终于可以定居了。“鱼儿欢呼雀跃。 ” 不行,水面太浅,太危险了,乘现在还有退路,你赶快往回游吧!“水儿紧张地说。 ”不,不管怎样,我决不离开你!“鱼儿坚决地说。 为了减少水的蒸发量,白天,鱼儿静静地躺在水的怀里,不作任何运动。到了夜里,星星全落到了水里,鱼儿才开始嬉戏,把星星一颗颗吞进去,又吐出来,再吞进去,再吐出来,乐此不疲。 六月,火红的太阳照射着水面,尽管他们做了各种努力,可水儿还是在一点一点的蒸发。鱼儿的脊背渐渐地露出了水面,水儿努力地激起了波澜,湿润着她的脊背,不让太阳将她灼伤。可是这样,更加加速了水的蒸发。终于,最后的一滴水也离开了鱼儿。鱼儿躺在了龟裂的土地上,奄奄一息。 鱼儿的心脏在完成了最后一次跳动时,一滴眼泪从脸颊滑落。 突然,天空划过一道闪电,在几声响雷之后,大雨倾盆而下,鱼儿又回到了水的怀抱,水儿呼唤着鱼儿,可是鱼儿再也没有醒来,水带着悲伤的心情载着鱼儿像风一样地奔驰,撕裂心肺的哭声,任谁都可以听到……………… 水儿载着鱼儿,奋力奔跑,流到了一棵干枯的小树旁,水儿侵入了泥土里,把鱼儿的身体埋进了泥土,水儿对着鱼儿已腐烂的尸体轻轻地说:”我们不用再到处奔流了,我找到了你的住所,从今以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树顶上长出了嫩绿色的新芽,在上面有一滴水珠,阳光下闪闪发亮,那是鱼儿流下的眼泪………… 鱼说:”你看不见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 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鱼对水说:我一直在哭泣,可是你永远都不知道,因为我在水里。
  水说:我知道,因为你一直在我心里。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你能看见我寂寞的眼泪吗?
  也许,因为这是寂寞的情人泪。
  鱼对水说:我永远不会离开你,因为离开你,我无法生存。
  水说:我知道,可是如果你的心不在呢?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不离开你是因为我爱你,可是,你的心里有我吗?
  鱼对水说:我很寂寞,因为我只能待在水里。
  水说:我知道,因为我的心里装着你的寂寞。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寂寞是因为我思念你,可是,远方的你能感受到吗?
  水对鱼说:如果没有鱼,那水里还会剩下什么?
  鱼说:如果没有你,那又怎么会有我?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没有你的爱,我依然会好好的活,可是,好好的活并不代表我可以把你忘记。
  鱼对水说:一辈子不能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是我最大的遗憾水说:一辈子不能打消你的这个念头,是我最大的失败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现在的我只想要一个一辈子的承诺可是,你负担得起吗?
  鱼对水说:在你的一生中,我是第几条鱼?
  水说:你不是在水中的第一条鱼,可却是我心中的第一条。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们都不是彼此生命中的第一个,可是,知道吗?你是第一个我想要嫁的人。
  鱼对水说: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水说:当我意识到你是鱼的那一刻,就知道你会游到我的心里。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我以为我对你的感情不会长久,因为那是一见钟情 .可是,我错了,感情如酒,越封越香,越长久。
  鱼对水说:为什么每次都是我问你答?
  水说:因为我喜欢在回答中让你了解我的心。
  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为什么你总是让我等待?
  难道,你不知道,等待=失去信心=放弃?
  如果我是鱼,而你是水,那该有多好!
  水永远都知道鱼的想法,因为鱼在水的心里。
  但是我不是鱼,你也不是水,你永远都不知道我的爱,因为我也许根本不在你的心里!
  如果我是鱼,而你是水,我可以游入你的心里吗?
  ——来不及疲倦,因为世界在变。有太多的梦想,还未实现。苦涩的感觉每一天都在冲淡思念,只允许在心中绕圈。
  好想知道你现在可好,好想再和你拥抱,就算亲密一刹也好。说穿了,梦,只为了能和你再重逢。不管你现在懂或不懂,我都会坚持到最后一秒。
& & 鱼哭了,水不知道,因为鱼和水,没有距离,鱼哭了,水根本不知道因为水已经习惯 鱼总是泡在水里,鱼哭了, 水不知道 水只知道 离开水的鱼 就没有了呼吸
最后挂电话的那头
那个时候,女孩和男孩正处在恋爱的季节。每次打电话,两个人总要缠缠绵绵许久。
到了最后,总是女孩在一句极为不舍的“再见”中挂断了电话,男孩再慢慢感受空气中剩余的温馨,还有那份难舍难分的淡淡情愁……
不久,两人分了手。女孩很快就有了新男友,帅气,豪爽。女孩感到很满足,也很得意。
后来,她渐渐感到,他们之间好像缺些什么,这份不安一直让她有种淡淡的失落。是什么呢?女孩不明白。只是两人通电话结束时,她总感觉自己的“再见”才说了一半,那边“叭”的一声挂线了。每当那时,她总感到刺耳的声音在空气中凝结成冰,划过自己的耳膜。她仿佛感到,新男友像一只断线的风筝,自己那无力的手总也牵不稳那根无望的线。
终于有一天,女孩和他大吵了一架。男友很不耐烦的转身走了。女孩没有哭,似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一天, 女孩又想起最初的那个男孩,心中涌起一份感动:那位听完她“再见”的傻男孩。这种感动让她慢慢拿起电话。男孩的声音依旧质朴,波澜不惊。女孩竟无语凝噎,慌忙中说了“再见”……
这回女孩没有话断,一股莫名的情绪让她静静聆听电话那端的沉寂。不知过了多久,男孩的声音传了过来:“你为什么不挂电话?”
女孩的嗓音涩涩的:“为什么要我先挂呢?”
“习惯了”。男孩平静的说:“我喜欢你先挂电话,这样我才放心。”
“可是后挂线的人总是有些遗憾和失落的”。女孩的声音有些颤抖。
“所以我宁愿把这份失落留给自己,只要你开心就好。”
女孩终于抑制不住哭了,滚烫的泪水浸湿了脑海中有关爱的记忆。她终于明白,没有耐心听完她最后一句话的人,不是她一生的守望者。原来爱情有时候就这么简单,一个守候,便能说明一切
刻在树上的字
  那棵树是他亲手栽的,在教室的后面。上课时,他一扭头就能看到那棵树,再一扭头就能看到坐在教室里的她。她在他的斜前方,他只能看到她的侧影,她的耳垂极白,弧线极优美,也许他最初就是因为爱了她的白皙的耳垂然后才注意到她,最后爱得魂牵梦绕。他那时常想:树一天天长高,她一天天长大,等他们都长大成人了,他就和她结婚,生孩子,他和她拉着孩子的小手去看那棵树,告诉孩子,树上的名字是妈妈的,妈妈的名字是爸爸刻的。想着想着,他就会露出开心的笑。
  那时候,他们还都在一所中学读书。植树节学校组织植树,每人植一棵,挖坑、栽树苗、填土,给树苗浇水,每人承包一棵。她也在植树,由于要挖坑,要提水,她累得脸红扑扑的,汗珠儿晶莹地挂在额前颌下。他觉得她就是上苍派给他的公主,她的一举一动都令他沉醉。我是这样的爱她,总得为她做些什么!在一个月明的夜里他带着小刀,来到自己栽的小树前,用小刀刻下了几个字——×××,我爱你。
  “我爱你”不久就被同学们发现了,在校园中掀起层层波澜,她成了大家议论的中心,也成了众人目光的焦点。是谁刻的字?真是色胆包天!班主任大为恼火,小小年纪不知学习,却学会早恋了。班主任进行了深入调查,发动广大同学进行无记名举报揭发……但数周过去,结果却是不了了之。在这次“刻字风波”中,他心中惴惴不安,因为那些字就刻在他栽的那棵树上。然而,她看上去则精神始终特别好,面若桃花,走路昂首挺胸,就好像她已经和谁沉浸在热恋之中了。
  爱一个人,就把这个人的名字深深地埋在记忆里。十几年后他重返校园,那棵树还在,她还在——她大学毕业后,主动要求回母校做了一名教师。学友重逢,握手相看,感叹十几年光阴眨眼便过去了。望着自己的梦中情人,他心潮澎湃,从侧面看,她的耳垂依然极白,依然是弧线极优美。
  沿着校园的小路散步,他们来到那棵树前。树长高了,那几个字也长高、长大了,他能够清楚看到她的名字,还有“我爱你”三个字。“也不怕老同学笑话,这么多年来,我时常会来看这棵树,还有这树上的字。”她笑吟吟地说。
  “为什么?”他的心一动。
  “那件轰动全校的‘刻字风波’,是我最浪漫的少女故事了,说实话到现在我还在想,谁会这样写呢?我宁愿相信是他。”
  “谁?”他的心快跳到喉咙了。
  她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出一个人的名字,遗憾的是她的梦中情人并不是他,而是当时他们班的体育委员。她说:“这是我的一个秘密,那时我在心中偷偷地爱着他。你知道在那个年代,同桌男女还要划上‘三八线’,即使谁有什么想法,也只能深深地埋在心里。我天真地认为他也在偷偷地爱着我,他是选择了这种方式向我表达心中的爱意。我大学毕业分配回来,曾写信去找过他,他参军了,我们通过几次信,但从没有谈那件‘刻字风波’,我没问,他也没说。后来,当我鼓起勇气写信追问他时,却再也收不到他的回信了。”
  “为什么?”
  “他在一次抗洪救灾中牺牲了。”她再一次抬起头,看着树上的字迹,眼角挂着晶莹的泪珠。他知道那个身强体壮的体育委员,在全县中学生体育运动会上一个人独拿三千米和五千米两项冠军,也曾在报纸上看到过那位同窗的先进事迹。他望着她,努力平静地说:“应该是他写给你的吧,肯定是的!”
  他在她的肩上亲切地拍了拍,就像老同学和老同学重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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