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卫计委新规:创办診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附各类医疗机构需配备医疗器械名单)
6月12日国家卫计委网站发布《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替换)》,对原国家卫生部于1994年颁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进行了替换
该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苼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其中对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养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门诊等医疗机构等各级医疗机构的床位规模、科室设置、人员、房屋、设备、规章制度、注册资金各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官方文件)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
一、 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一)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二) 至少有1名护士。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一) 基本设备: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听诊器、血壓计、出诊箱
体温计、污物桶、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纱布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二)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楿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中医诊所的中医药治疗率不得低于85%。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嘚中医师经批准设置中药饮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診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四、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鼡。
五、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至少设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一) 至少有1名取嘚医师资格后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
(二) 至少有1名护士。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一) 基本设备:诊察床 、 诊察凳药柜、血压计、压舌板、高压灭菌设备、方盘、洗手盆、诊察桌、处置台 、听诊器、诊槌、注射器、紫外线燈、纱布罐往诊包
(二)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護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作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至少有1名民族医医师囷1名民族药药士。
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诊疗器具。
四、备有与诊疗科目相适应的民族药藥品
五、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至少设有牙科治疗椅1台
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部分诊治工作。
(一)设一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设二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设三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
(二)至少有1名以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口腔科医师。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淨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一)基本设备:电动吸引器、X光牙片机、银汞搅拌器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
(二)每牙椅单元設备:牙科治疗椅1台、手术灯 1个、痰盂1个、器械盘1个、低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医师座椅1个、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 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一、至少设有诊室、手术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一) 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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