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号了,小孩几月几号放暑假还没到学校报名,私立学校学费太贵而且还要赞助费,读不起可以申请去国华学校吗

36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终于!2018包头全市中小学划片新鲜出炉!昆区、青山、东河“多学校划片”,快看你家孩子分到哪了?
包头市五区其他学区划分表已经出来很久了
现也终于盼来了昆区最新学区划分
各位家长们
可以放下心来啦
看完下面学区划分表
赶紧好好给孩子准备资料吧!
我们再来看看招生方案
教育部2018年中小学划片就近入学
昆都仑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关于做好包头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18〕4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昆区实际,特制定昆都仑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我区义务教育成果,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法依规完成2018年昆都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以招收具有昆区户籍的学生为主,合理解决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需求,不得跨区域招生。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采取“划片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方式,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生工作在昆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教育局于
2018年6月向社会公布《昆都仑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况,适度调整学区划分方案。在建楼盘暂不划分学区。
(五)坚持改革创新,稳中求进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部、内蒙教育厅、包头市教育局的要求,积极探索学区化、联盟化办学的新模式。为了进一步回应广大群众对教育公平的诉求,针对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创新招生办法。从2019年开始,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多校划片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办法,逐步取消单校划片的招生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大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优抚政策的规定
1.驻包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1-4级伤残军人子女。
2.港澳台胞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3.在昆区有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人随迁子女;对昆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4.自治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子女。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及范围
1.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具备接受学校教育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
4.享受我区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
(三)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及范围
1.昆区区属小学在校在籍的毕业生。
2.具有昆区户籍在外地就读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适龄残疾青少年(18周岁及以下)。
5.享受我区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
四、招生办法与程序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与程序
关于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规定
1.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于7月13日-15日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手续到划定的学校登记报名,按划片招生的方式入学。
2.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无能力入学的适龄儿童,可按有关规定,持有关证明到相应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到昆区教育局教育股办理缓学、免学手续。有残疾的适龄儿童可根据情况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团结三小培智班报名。患有传染病、自闭症等疾病的儿童,待康复后持三甲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由区招生办公室安置就学。
3.关于包头市蒙古族学校蒙授班的招生规定。
包头市蒙古族学校招收昆区符合接受蒙语授课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入学对象由包头市蒙古族学校审核入学条件,经昆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统一录取。
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规定:
1.昆区只接收父母在昆区取得居住证(或未到期的暂住证)并有稳定工作的,且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准备以下材料:
(1)全家原籍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2)居住证(或未到期的暂住证)。
(3)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已购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实际住所证明(街道办事处出具)。
(4)法定监护人与昆区的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5)超龄儿童(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
3.招生办公室依据各学校空余学位数和志愿,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统一安排到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读。
4.外来务工人员需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派位结果,并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名则被视为放弃在昆区的就学资格。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办法与程序
昆区小升初招生,采用“划片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办法。
1.同时具有昆区小学学籍、户籍、房产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划片招生的方式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派位的方式合理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
3.新光小学、卜尔汉图小学的毕业生对口直接升入哈业脑包中学。
4.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特点和规模,由学校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上报昆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录取。
5.包头市蒙古族学校的初中蒙语授课班,原则上只招收本校的小学蒙授班的毕业生。
6.包头市第六中学的初中双语班,2018年计划招收2个班、70名学生,由包头市第六中学自主招生。原则上以招收具有昆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为主,不得超计划招生。
五、小学、初中招生相关规定
(一)包头市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高新区、石拐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不享受昆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政策。
(二)严格控制班容量,不得突破包头市规定的上限要求。
(三)实行新生网络学籍注册,由学校完成学籍注册,昆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各学校严禁私自招生。
(四)学校不得接收任何幼儿园、学校、住宿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更不允许收取赞助费。
(五)加强“阳光分班”的管理和监督。
(六)未尽事宜由昆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昆区2018年关于义务教育招生中房产、户籍、学籍的相关规定
2.昆区小学、初中招生片区划分
3.昆区义务教育段学生入学电脑派位说明
4.小学报名流程
5.2018年昆都仑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特长生招生方案
昆区2018年关于义务教育招生中
房产、户籍、学籍的相关规定
一、关于划片招生的相关规定:
1.关于小学入学要求:
(1)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同时具有昆区户籍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且房主户主统一。
(2)房产性质为普通住宅。
(3)房产与户籍登记地时间为日前,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读(同胞和重组家庭多子女除外)。
2.关于小学升初中要求:
(1)昆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同时具有昆区户籍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且房主户主统一。
(2)房产性质为普通住宅。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填发或登记时间、户籍迁入时间要求满三年(以8月31日为结点),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由昆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置。
(1)无特殊理由拒绝向学校和招办提供相关证件者。
(2)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不真实的,房户不符或不符合户口簿迁移规定且不提供真实住址的。
(3)户主和房屋所有权人非升学对象的法定监护人、人户分离的。
(4)房屋所有权为共同共有的(夫妻共有的除外)。
(5)同一套房产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入学的(同胞及重组家庭后有多子女的除外)。
(6)非昆区户籍在昆区借读的小学毕业生。
(7)参加社会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三、小学毕业生的房产和户籍等信息,以教育局核查认定并经家长签字的结果为准,一经认定,不得更改。
昆区小学、初中招生片区划分
包钢一小:友谊25#、友谊29#、友谊31#、华泰园、万达嘉园。以及广汇水果批发市场东门前区间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南,白云路以西,昆工路以北,包括:龙银所盛丰苑、森茂华庭。
包钢二小:钢 35#及钢铁大街以南、友谊大街以北厂区零散户。
包钢四小:友谊20#、友谊21#,少先25#、少先26#,钢27#。
包钢五小:友谊26#、友谊27#、友谊28#,少先29#。
包钢七小:友谊16#、友谊17#,少先21#、少先23#、少先24#,钢20#、钢23#。
包钢十小:东友谊22#、友谊19#一区(1-18栋除外)。
包钢十一小:友谊23#、友谊24#,少先27#、少先28#,钢30#。
包钢十二小:友谊30#,少先31#,神力龙园、东亚香堤丽舍,孟家河湾,友谊大街以南的包钢厂区零散户。
包钢实验一小:友谊13#、友谊15#,少先19#、少先20#、少先22#。
包钢十七小:少先30#,钢36#、钢38#,保利香槟花园、华天云居。
包钢十八小:友谊18#。
包钢二十小:阿尔丁1#(南区、北区)、友谊北区(友谊小区、二冶小区)、友谊南区、保利拉菲公馆、华发新城。
包钢二十二小:团8#、团9#、团11#,龙昱华府。
包钢实验二小:钢31#、钢32#、钢33#、钢34#、钢37#,青18#、青20#、青22#(碧水山庄1-10栋),滨江国际。
包钢二十四小:团18#、团21#、团甲16#、北大恒苑。
包钢二十五小:友谊19#二区、友谊19#四区、友谊19#五区、禧瑞都。
包钢二十六小:友谊19#三区,黄河小区(黄河4#、黄河四区),丰盈小区、东亚世纪城(1-3期),馨合佳园,新光佳苑。
团一小:团19#、团20#、团22#,青19#、青21#(青年路以北碧水山庄),昆河壹号、西河楞、召庙、北沙梁。
团二小:团16#、团17#,青15#、青17#,南排1、4队。
团三小:团13#、团14#、团15#,南排2、3队,神龙苑、朝阳佳苑。
团四小:团10#、团12#、团甲12#,青10#、青12#、青甲12#。
钢三小:青11#(除九中东院)、青甲13#、青13#,钢24#、钢甲24#。
钢四小:钢18#、钢19#、钢22#,青11#九中东院、青9#(佳园小区)、青8#,钢16#。
青二小:青14#、青甲14#、青16#,钢25#、钢26#、钢28、钢29#。
蒙古族学校:友谊12#(恩和小区)、少先16#、少先18#(广基小区)、华丽家族、金茂豪庭。
友谊二小:友谊19#一区(1-18栋)、友谊22#、西友谊22#,昆仑国际。
乌兰小学:青6#、青7#,少先17#,钢11#、钢12#,乌兰小区。
青松小学:青松小区、团结小区、莫尼路以北文化路以南昆北路以东的街坊,神华佳苑、番茄社区、意城晶华、海威小区、锦尚国际。
和平小学:紫金华府、黄河大街以南林荫南路以西的街坊、和平村。
铁五小:松石名第、新星美地、阿尔丁8#、阿尔丁12#,稀土大街以南阿尔丁大街以西至林荫南路的街坊、铁路职工子女。
昆北小学:甲尔坝村、玉泉村、色气湾村、新城村、前口子村、边墙村、颐和山庄。
新光小学:新光四村、新光五村、新光六村、新光七村、张家营子、武家圪旦。
卜尔汉图小学:新光一村、新光三村、新光八村、哈业脑包村、卜尔汉图村、哈德门村、背锅窑子村、打拉亥村、乌兰计二村、乌兰计三村。
包七中:白云路以东、团结大街以南、林荫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访,以及林荫路以东、团结大街以南、民族西路以西、白彦道以北包括:团10#、团12#、团甲12#。团14#、团16#、青14#、青甲14#、青15#、青16# 、钢25#、钢26#、钢28#、钢29#,以及白彦道以北的青12#。
包二十五中:团17#、团18#、团19#、团20#、团21#、团22#、青17#、青19#、青21#,以及昆河壹号、召庙地区。
包二十九中:民族西路以东、青年路以南、民族东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坊包括:乌兰小区、青6#、青7#、青8#、钢11#、钢18#、钢19#。
包三十五中:林荫路以东、白彦道以南、民族西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坊包括:青10#、青11#、青12#、青甲12#、青13#、青甲13#、钢22#、钢24#、钢甲24#,以及青9#。
包四十三中:青松小区、团结小区、团8#、团9#、团11#,以及北沙梁东。
包五十一中:白云路以东、钢铁大街以南、林荫路以西、友谊大街以北的街访包括:少先25#、少先26#、少先27#、少先28#、友谊20#、友谊21#、友谊23#、友谊24#、钢27#、钢30#。以及少先24#、友谊19#二区、友谊19#三区。
包铁五中:阿尔丁5#、阿尔丁7#、阿尔丁8#、阿尔丁9#、阿尔丁10#、阿尔丁11#、阿尔丁12#,林南5#、林南7#,以及万新家园、新星美地,松石名第、万合城。
和平中学:富林路以南、沼潭西路以西、稀土大街以北的街坊包括:林南1#(紫金华府)、林南3#、丰盈小区、东亚世纪城、保利拉菲、恒大名都、保城上元名府、和平新苑、京奥港帝景、天疆骊城、中冶世家,以及和平村、孟家河湾〔村、胜利村、阿尔丁3#(华发新城)、阳光尚品。
包头市蒙古族学校:阿尔丁大街以东、钢铁大街以南、民族东路以西、新光东路以北的街坊,包括:钢12#,钢14#,少先16#,少先17#、少先18#、友谊12#,友谊东区,以及金茂豪庭、华丽家族。
包钢三中:阿尔丁1#南小区、阿尔丁1#北小区、友谊南小区、友谊北小区(二治小区)。
实验中学:友谊17#、友谊18#。
包钢四中:阿吉奈道以东,钢铁大街以南,阿尔丁大街以西,友谊大街以北包括:钢17#、钢20#、钢23#、少先19#、少先20#、少先21#、少先22#、少先23#、友谊13#、友谊15#、友谊16#。
包钢八中:钢37#、钢38#、少先31#、友谊29#、友谊30#、友谊31#。以及青18#、青20#、青22#、钢31#、钢32#、钢33#、钢34#。以及滨江国际、保利香槟花园、东亚香堤丽舍、万达嘉园、聚福园。
包钢九中:友谊19#一区、友谊19#四区、友谊19#五区、东友谊22#、西友谊22#、友谊22#(化工小区)、黄河小区,以及广汇水果批发市场东门前区间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南,白云路以西,昆工路以北,包括:龙银所盛丰苑、森茂华庭。
包钢十二中:钢35#、钢36#、少先29#、少先30#、友谊25#、友谊26#、友谊27#、友谊28#,以及闽辉禧瑞都、金泰花园。
包钢十五中:团13#、团15#、团甲16#,以及北沙梁西,包括:北大恒苑、神龙苑、朝阳佳苑、天赐新城。
新城中学:甲尔坝村、玉泉村、新城村、前口子村、边墙壕村、前口子新村,以及颐和山庄、锦尚国际、神华佳苑。
脑包中学:新光村一村、新光三村、新光四村、新光五村、新光六村、新光七村、新光八村、张家营子、武家圪旦、哈业脑包村、卜尔汉图村、哈德门村、背锅窑子村、打拉亥村、乌兰计二村、乌兰计三村。
昆区义务教育段学生入学电脑派位说明
关于小学招生的电脑派位工作说明:
完成划片招生后,学校的空余学位,由昆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入学网上信息采集的地址,依据“两为主的原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统一安置已网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关于中学招生的电脑派位工作说明:
(1)具有昆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在相对应的大学区内选择一所中学作为志愿参与电脑派位。如果志愿落空,昆区户籍学生则仍在原服务区所对应的学校就学。非昆区户籍学生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校或民办校就读。
(2)四大学区的划分:
包钢三中、包钢四中、包钢实验中学、包铁五中原有服务片区合并为第一学区;
包钢九中、和平中学、包钢八中、包钢十二中、包五十一中原有服务片区合并为第二学区。
包二十九中、蒙古族学校、包四十三中、新城中学原有服务片区合并为第三学区;
包三十五中、包七中、包二十五中、包钢十五中原有服务片区合并为第四学区。
小学报名流程
一、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流程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日前出生)符合有关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信息采集
昆区户籍适龄儿童于6月3日—10日为网上注册阶段。登录http://xj.btkszx.cn/kq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的,视为放弃在昆区就读。注册时提供虚假信息的由招生办公室统筹安置。
(三)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于7月13--15日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计划免疫证等相关手续到划定的学校登记报名,并将以上手续留存以备复审。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流程
(一)招生对象和范围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日前出生)符合有关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二)信息采集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于6月3日—10日为网上注册阶段。登录http://xj.btkszx.cn/kq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的,视为放弃在昆区就读。注册时提供虚假信息的由招生办公室统筹安置。
(三)相关要求
1.昆区只接收父母在昆区取得居住证(或未到期的暂住证)并有稳定工作的,且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包头市内青山区、东河区、石拐区、九原区、高新区人员子女入学,不享受昆区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政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以下证件:
(1)居住证(或未到期的暂住证)及居住证明(已购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实际住所证明);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明;
(3)务工证明:流入地劳动部门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或能证明其合法收入来源的相关材料);
(4)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5)出生证明或预防接种证;
(6)超龄儿童(日前出生的为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后打印“报名通知单”,7月16日—18日持打印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新生入学预报名表》、《报名通知单》及相关手续,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送审相关手续,现场确认并签字,同时留存以上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3.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学校空余学位和登记人数按片区进行电脑派位,统一安排到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就学。(如果资审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空余学位数,则全部安置;如果资审合格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安置到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
4.派位结果8月25日登陆:http://xj.btkszx.cn/kq凭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录取结果。8月27日带孩子到派位学校报名,过期不报名视为放弃。
2018年昆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足球特长生招生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畅通足球特长生升学绿色通道,切实加强全区校园足球梯队的良性发展,加快校园足球推广、普及、提升,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校园足球优秀运动员升学“直通车”工作的意见》和包头市教育局《包头市校园足球运动员升学“直通车”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我区校园足球特长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办法
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初中校,每校可招男、女足球特长生各10名,如果单招男队员或女队员可招12名(具体招生计划见附1)。
自治区级足球特色学校的初中校,每校招收足球特长生14名(男女队都招,女生不少于6人,只招男队或女队每支队伍最多招8人)。
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必须组队参加每年的“区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及其它相关赛事,否则第二年取消特长生招生资格。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面向全系统小学毕业学生,招收思想品德好,文化成绩合格,有足球特长的学生。在自治区、包头市、昆区级比赛中获得较好成绩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操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各小学于7月4日前组织有足球特长的毕业生到拟报考的初中校报名处进行报名(报名表见附2),报名时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每名学生最多可报两所学校且必须到报考志愿(包括第二志愿)学校报名,现场测试两所学校都需参加。
(二)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共同组织评委于7月9日开始到各校进行现场测试(测试方案见附4),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届时各初中校通知报考你校的小学毕业生到场参加现场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根据各校现场测试成绩综合排名及招生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如出现同时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学校录取或现场测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先录取第一志愿,最终录取名单经招生学校公示后报昆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严格按计划名额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
(二)考生报考学校志愿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三)招生学校须与足球特长生签订《足球特长生管理协议书》,协议书各项条款由招生学校根据自身需求制定,特长生须严格履行协议条款参加训练和比赛。招生学校要为招收的每一位特长生建立成长跟踪档案,以考核特长生三年期间培养成果。
(四)各招生学校要逐步完善对特长生的培养机制,探索开设校本特色课程,提高训练水准。
(五)招收足球特长生,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各特色校必须严格把关,做好公示工作,经查证属违规行为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1):2018年昆区足球特长生招生计划表
附(2):2018年昆区足球特长招生报名表
附(3):2018年昆区足球特长生招生测试表
附(4):2018年昆区足球特色学校招收特长生测试方案
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关于做好包头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包教发〔2018〕40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我区户籍的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四)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
三、优抚对象
在青山区居住或具有青山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子女:
(一)驻包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1—4级伤残军人子女。
(二)港澳台胞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
(三)为青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在青山区具有重大投资项目的随迁子女。
(四)支持青山区教育事业发展,对青山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四、招生对象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结合学校布局、各街坊学生分布的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范围。
小学:具有青山区户籍,年满6周岁(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青山区所有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和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另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享受相关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均可在青山区所属中小学就读。
(二)招生办法
根据我区实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划片和电脑派位以及九年一贯制学校对口直升的办法招生。
1. 首先招收本区户籍学区(片)内“房户统一”且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并在户籍登记地实际居住满三年(户籍在日前迁入)以上的学生,初中还需考虑学生的户籍、学籍、居住地一致。其次合理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者,依据其实际居住地、学校招生计划数和空余学位(名额),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当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人数超过区域学校服务的学额时,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2.北重一中采取划片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招生,在完成按片划分招生的基础上,依据学生意愿,通过电脑派位的办法完成招生计划。凡在青山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参加北重一中电脑派位。具有青山区户籍、房产证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派位落空者,需回户籍片区所对应的学校就学。派位落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或其他情况入学者,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教育联盟学校分校区划片招生。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分三个校区,即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一校区(原幸福南路小学)、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二校区(原少先路小学)、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三校区(原赵家营小学);北重六小教育联盟分两个校区,即北重六小教育联盟北重六小校区(原北重六小)、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原三星小学)。
4. 包三十六中、包五十二中为九年一贯制学校,所辖小学毕业生可分别对口直升初中;二〇二小学、包五十二中(小学部)、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由学校组织招生,并将招收学生名单报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报名程序
1. 小学报名。2018年,我区小学入学继续统一实行适龄儿童网上信息登记,登记时间为6月14日—6月20日。届时所有适龄入学者(青山区户籍及非青山区户籍)的家长通过登陆“包头市教育网”(http://jyj.baotou.gov.cn),点击“青山区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图片;也可直接输入网址为http://xj.btkszx.cn/qs,按照相关说明与提示,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并打印“信息采集表”(含“报名通知单”),家长确认签字之后,按照规定时间,到划定的学校或指定审核地点报名登记。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和报名登记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监护人)承担。
(1)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于7月9日至7月10日到划定的学校报名登记。报名须持“信息采集表”(含“报名通知单”)、户口簿、房产证及其他有关证件。
“人户分离”或有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学生,由学校登记汇总报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时间为7月16日至7月17日。审核确认后,结合实际情况,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因病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的青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9日至6月22日到区教育局教育股办理缓学、免学手续。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预报名办法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于7月11日至7月12日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入学者,按“报名通知单”上的日期,持“信息采集表”(含“报名通知单”)以及下列“五证”到指定的审核地点进行预报名。
居住证(暂住证未到期的可继续使用):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务工证明:由劳动部门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在青山区务工证明(或能证明其合法收入来源的相关材料)等材料;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
超龄儿童(日前出生的为超龄)不仅提供以上“五证”,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小学的证明。
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所处的区域,划定如下审核地点:
中南区域:钢铁大街、建设路以南,审核地点: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三校区(原赵家营小学)。
东南区域:建设路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东,文化路以南,审核地点:包三十六中(小学部)。
西南区域:钢铁大街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西,文化路以南,审核地点:富强路小学。
东北区域:文化路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东,审核地点:一机五小。
西北区域:文化路以北,呼得木林大街以西,110国道以南,审核地点:北重一小。
二〇二小学、包五十二中(小学部)、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服务区域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相对应的学校进行审核。
(3)8月25日以后公布新生入学分配结果。届时家长登陆“http://xj.btkszx.cn/qscx”,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录取结果。
2.初中报名
(1)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所在的学校按要求组织学生填写“初中招生报名表”,完成电子信息的录入,确认信息正确之后,打印一份“简明登记表(册)”,并上报电子信息(学生库.DBF和学生库.FPT)至区教育局教育股邮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到各小学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核,各学校要准备好“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简明登记表(册)”及学生户口簿、房产证(一生一袋,贴考号、姓名标签)等表册和证件,审核时间另见“2018年青山区小学升初中报名材料审核安排表”。
(2)在区外就读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2日—15日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登记须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
(3)非青山区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6月12日—15日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登记须持下列“四证”和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
居住证(暂住证未到期的可继续使用):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务工证明:由劳动部门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在青山区务工证明(或能证明其合法收入来源的相关材料)等材料;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等相关材料。
(4)凡在青山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自愿参加北重一中电脑派位的,在原毕业学校登记(由各小学校在6月22日前完成登记汇总工作);在区外就读的具有青山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登记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6月12日—15日)。
(5)初中招生入学结果可于8月25日以后,登陆“http://xj.btkszx.cn/qscx”进行查询。
3. 享受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报名
须提供相关文件、户口簿、房产证、父母工作证、身份证、结婚证、军官证、投资注册登记证明、单位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教育股填写“入学申请表”,时间为6月19日—22日。
4. 残疾儿童 、少年入学
各学校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对于能坚持学习、残疾程度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尽量安排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于残疾程度较重,无法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儿童、少年,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五、足球特长生招生
为畅通足球特长生升学绿色通道,凡被命名为包头市及市级以上“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且配备专职足球教练员的初中校,按照有关规定,招收特长生人数应控制在允许招收数量以内。所有申报足球特长生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素质及技能测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成绩、本人意愿和学校录取意见予以录取(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六、有关规定
(一)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时间等涉及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区教育局不得接受任何单位部门的择校申请函,更不得接受除优抚对象之外的个人择校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区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三)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分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1. 无特殊理由拒绝向学校和招生办公室提供本人及其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的;
2. 户口簿和房产证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
3. 入学对象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人户分离的;
4. 入学者户籍寄居在非三代直系亲属以内的;
5. 同年一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双胞胎及离异重组家庭后有多子女的除外);
6. 非青山区户籍在青山区就读的;
7. 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的。
(四)严格控制招收包头市市区(昆区、东河区、九原区、高新区、石拐区)非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入学者。
(五)为有效抑制“学区房”炒作,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同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六)凡是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复核过程中发现的假证件以及入户调查过程中与登记时所提供的材料不符的情况,一经查实,不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分配,不得再次提供住址材料,只将其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七)迁入本区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日,临时变更的户籍、房产证不予重新认定。
七、招生纪律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即公开招生办法,公开录取学生名单,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及各招生学校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各学校不得私自接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已分配到其他学校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不得在本区内转学。
(三)各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小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中学班额控制在52人以内。如有特殊情况需突破计划,要及时上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档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四)要按照服务范围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跨片招生,扰乱招生秩序。严禁各学校组织选拔性考试,不得提前招生、择优招生,不得招收择校生。
(五)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必须坚持在起始年级实施“阳光分班”,分班要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公示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分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确保教育的公平、公正。
(六)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对违规收费的学校将予以严厉查处。
八、其他事宜
(一)有青山区户籍,又有新住房手续且已入住,但户籍尚未迁入新住址,需家长出具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提出书面申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二)在青山区购买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的,不属于青山区户籍居民,仍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执行。
(三)具有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入学者,必须随父母户籍,如不跟随父母户籍,应回父母户籍所在范围学校入学。
(四)具有青山区户籍的拆迁户子女,不能在原住地入学者,需提供拆迁协议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以及社区出具的证明),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五)民办学校招生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方法,制定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办学情况、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
九、青山区户籍的适龄入学者划片招生范围
(一)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文学道小学:呼得木林大街10#、12#、13#、14#,自由路6#、7#、8#、10#、12#。
哈达道小学:幸福路5#,呼得木林大街8#、9#、11#。
光荣道小学:富强路6#、8#,赛音道5#、6#、7#、8#,幸福路4#、6#、7#。
富强路小学:丰产道3#、4#,富强路5#、7#,迎宾道1#、2#,园林新村及以西(莫尼路以北、文化路以南的青山区所属街坊)。
民族路小学迎宾校区:迎宾小区。
民族路小学万达校区:康乐小区、纺织小区、万达小区、正翔国际小区,幸福路8#、9#、10#,富强路9#、10#、12#、13#、14#、15#、19#。
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一校区(原幸福南路小学):青云小区(幸福路11#、13#),春光小区1区、2区、4区、5区。
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二校区(原少先路小学):春光小区3区,钢铁大街(建设路)以南、幸福南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北各街坊。
幸福南路小学教育联盟第三校区(原赵家营小学):赵家营村、振华小区,春光小区6区、7区、8区、9区。
包三十六中(小学部):光辉小区,民主路7#,建设路以北、文化路以南、青东路以东各街坊(保利花园、军辉小区、昌福新村、健康阳光城等)。
一机一小:自由路3#、4#,民主路2#、3#。
一机二小:自由路1#、2#、5#,呼得木林大街4#、6#、7#。
一机三小:自由路9#、11#、13#,民主路4#、5#、6#、8#。
一机四小:民主路1#,青山路5#、6#,一机集团公司厂前路二阀门厂区宿舍。
一机五小:青山路7#,文化路以北、青东路以东各街坊。
一机七小:朝阳小区。
包五十二中(小学部):北新、一机集团公司厂后各街坊,当铺村、王老大村、顶独龙贵村、哱啰铺村、西边墙村、兴胜窑村、东达沟村。
北重一小:青山路3#(7栋—12栋)、4#,幸福路2#,幸福路甲3#,呼得木林大街1#、2#、3#、5#。
北重二小:丰产道1#、2#,富强路1#、3#。
北重四小:富强路2#、4#,赛音道1#、2#、3#、4#,幸福路1#、3#,青山路3#(1栋—6栋),公忽洞。
北重六小教育联盟北重六小校区(原北重六小):青山路1#、2#,邻圃道以西、文化路(西延)以北所属区域。
北重六小教育联盟三星校区(原三星小学):色气湾村、二海壕村、银匠窑村、赵家店村。
二〇二小学:乌素图街道(二〇二厂区)、羊山窑村、宏庆德村、沙尔庆窑子村、王应基村、二相公村、后营子村、蛇令窑子村、冯四圪卜村、花圪台村。
松石学校:四道沙河村、永和窑村。
(二)初中划片招生范围
包四十八中:康乐小区、纺织小区、万达小区、正翔国际小区,富强路8#、9#、10#、12#、13#、14#、15#、19#,赛音道7#、8#,幸福路6#、7#、8#、9#、10#。
包四十五中:赵家营村、振华小区、青云小区(幸福路11#、13#),春光小区1区、2区、3区、4区、5区、6区、7区、8区、9区,钢铁大街(建设路)以南、幸福南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北各街坊。
包三十六中:民主路4#、5#、6#、7#、8#,光辉小区,建设路以北、青东路以东所属区域(保利花园、健康阳光城、军辉小区、佳福小区、都兰小区、六合成、昌福新村等)。
包五中:丰产道2#、3#、4#,富强路3#、5#、7#,迎宾道1#、2#,迎宾小区,园林新村及以西(莫尼路以北、文化路以南的青山区所属街坊),兵工佳苑,色气湾村、二海壕村、银匠窑村、赵家店村。
一机四中:民主路1#、2#、3#,青山路7#,朝阳小区。
一机二中:青山路5#、6#,呼得木林大街4#,自由路1#、2#、3#、4#。
北重一中:青山路1#、2#,丰产道1#,富强路1#、2#,邻圃道1栋—6栋、青宾小区、锦林花园。
北重二中:呼得木林大街7#、8#、9#、10#、11#、12#、13#、14#,自由路5#、6#、7#、8#、9#、10#、11#、12#、13#。
北重四中:富强路4#、6#,赛音道1#、2#、3#、4#、5#、6#,青山路3#、4#,幸福路1#、2#、3#、4#、5#,幸福路甲3#,呼得木林大街1#、2#、3#、5#、6#,北重集团公司厂后各街坊,公忽洞。
二〇二中学:乌素图街道(二〇二厂区)、羊山窑村、宏庆德村、沙尔庆窑子村、王应基村、二相公村、后营子村。
包五十二中:北新、一机集团公司厂后各街坊,四道沙河村、当铺村、永和窑村、王老大村、顶独龙贵村、哱啰铺村、西边墙村、兴胜窑村、东达沟村。
十、未尽事宜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18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关于做好包头市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包教发〔2018〕4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实际,现制定2018年东河区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不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为准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通过公安户籍部门的配合,运用本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辖区内生源进行摸底预测,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严禁公办学校、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和测试。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
为了保证在一定时间内招生片区划分的稳定性,随着棚户区搬迁改造和新城区的规划,在保持招生片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适度调整学区划分范围。
三、关于优抚政策的相关规定
在东河区居住或具有东河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子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限安排入学
(一)驻包现役军人子女;
(二)1-4级伤残军人和军烈属、见义勇为者子女;
(三)市级以上劳模子女;
(四)港澳台胞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
(五)五年内荣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乡村教师、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主任获奖者和获得包头市学科带头人、班主任带头人、班主任能手、教学能手、青功赛一等奖、最美教师、名教师、名校长称号的东河地区在编、在岗教师子女;
(六)享受政府津贴的特殊人才子女;
(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对东河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符合优抚政策子女的监护人凭有效证件,于7月9日—12日到东河区教育局教育股登记,区教育局将根据本人意愿和各中小学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查、审验,视为自动放弃优抚政策入学申请。
四、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招收具有东河区户籍,年满6周岁(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非东河区户籍外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二)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片内”入学儿童招生办法
各小学6月22日—29日,在各自的服务半径张贴本年度招生公告,对符合“两个一致原则”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进行预报名。同一套住房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片内”小学就读(同一家庭多个孩子除外)。房产性质为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予以认定,非普通住宅不予认定。
“两个一致原则”是指: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满一年以上,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且满一年以上(时间截止日前)。
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下列相关证明材料到“片内”学校进行预报名。
1.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同一户籍的“家庭户口簿”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房屋产权证(网签合同);
3.儿童预防接种证、出生证等其它辅助证明材料。
(各小学招生划片范围见附件1)
(三)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入学儿童招生办法
第一类:(申请学校片内“有户无房”)即在学校片区内监护人具有“片内”的户籍,无房的适龄儿童。
监护人须填写“包头市不动产查询申请书”,教育行政部门将统一对入学儿童全家的房产信息,通过包头市房产部门进行“房产核查”。
第二类:(申请学校片内“有房无户”)即在学校片区内监护人不具有“片内”的户籍,有房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申请学校片内“无户无房”)即在学校片区内监护人不具有“片内”的户籍,也无房的适龄儿童。
注:上述“三类”中东河户籍适龄儿童可兼报“三校派位”。
入学程序:
1.网上注册:
7月6日9:00—12日17:00,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直接登陆包头市官方网址:http://xj.btkszx.cn/dh 根据监护人实际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房房屋产权证地址向所属小学(划片见附件1)提出入学申请,(上述“三类”中,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片区的入学儿童选择“附件3”中第二片区内的一个学校提出借读申请;金龙王庙小学片区的入学儿童选择“附件3”中第一片区内的一个学校提出预报申请);进行网上注册预登记,准确填写入学儿童真实个人信息,并打印“2018年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小学入学网上注册信息采集的入学儿童、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和注册时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取消网报申请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监护人)承担。
2.学校审核:
7月16日,由监护人持下列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入学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审验。
第一类(申请学校片内“有户无房”)适龄儿童监护人持下列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入学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审验。
①“2018年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网上注册打印);
②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簿”原件;
③持片区内实际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类(申请学校片内“有房无户”)适龄儿童监护人持下列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入学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审验。
①“2018年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网上注册打印);
②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簿”原件;
③持监护人房屋产权证(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东河地区劳动部门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非东河户籍儿童提供);
⑤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非东河户籍儿童提供);
第三类(申请学校片内“无户无房”)适龄儿童监护人持下列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入学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审验。
①“2018年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网上注册打印);
②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簿”原件;
③持“居住证”(“暂住证”未到期的可继续使用)原件及复印件;无“居住证”、“暂住证”的可持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居委会出具)、所租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东河地区劳动部门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非东河户籍儿童提供);
⑤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非东河户籍儿童提供);
学校初审后,符合条件的留存“家庭户口簿”原件、“2018年一年级入学预登记表”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以备复审。复审结束后,“家庭户口簿”原件将退还监护人。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查、审验,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
3.参加网报的适龄儿童电脑派位办法
预登记资审合格人数少于等于该学校空余学位时,登记入学儿童由学校全部招收;资审合格人数多于该学校空余学位时,登记入学儿童将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招生人数和招生名单。
需要电脑派位的,第一类和第二类适龄儿童入学,进行第一次电脑派位,派位比例为“空余学位的80%”。
需要电脑派位的,第三类适龄儿童入学,进行第二次电脑派位,派位比例为“空余学位的20%”。
(四)“三校”电脑派位:
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三所小学在预报名人数未满的情况下,剩余名额通过统一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招生人数。具体办法如下:
1.网上注册:
7月6日9:00—12日17:00,具有东河区户籍且有意愿去上述三所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在原片区学校预报名后,家长可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登陆包头市官方网址:http://xj.btkszx.cn/dh 进行“三校派位”网上注册预报名。准确填写入学儿童真实个人信息,并打印“2018年小学入学三校派位预报名表”。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视为自动放弃此申请。
2.“三校”派位学校审核:
7月13日,由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和“2018年小学入学三校派位预报名表”(网上注册打印)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审验,符合条件的签字确认,留存“家庭户口簿”原件和“2018年小学入学三校派位预报名表”复审。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的审查、审验,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统一电脑派位后,未如愿派位到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的学生,仍在原预报名的学校报名就学。
公园路小学、包头市第一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符合 “两个一致原则”的片内适龄儿童,一律禁止参加上述三所小学电脑派位。若参加电脑派位,一经查实,取消“片内”入学资格,派位结果作废。
(五)电脑派位说明
1.派位时间以“东河教育局”官方微信平台公布时间为准,派位结果登录包头市官方网址: http://xj.btkszx.cn/dhcx 通过“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查询时间三天,具体时间关注“东河教育局”官方微信平台)。
2.统一电脑派位后,未如愿派位到申请学校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申请学校所属片区内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相互调剂,分配到一所小学入学,不再进行调整。当本片区没有空余学位时,将适当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其他片区小学入学。
(通过统一电脑派位调剂空余学位的学校片区见附件3)
3.电脑派位程序:
(1)公示电脑派位学生的名单,并经家长代表确认;
(2)电脑重新编号后,公示重新编号的学生名单,并经家长代表确认;
(3)以新编号开始派位,并邀请家长代表亲自进行操作;
(4)派位结束后,现场打印电脑派位名单;
(5)区教育局领导和录取学校校长签字后,标志本次派位成功,进行下一轮派位。
(六)棚户区搬迁改造被拆迁的居民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棚改拆迁居民的适龄儿童入学,可持适龄儿童父母的拆迁安置协议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协议安置房屋地所属划片小学进行预报名。
(七)有关规定
1.监护人拒绝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本人户口簿、房产证等原件证明材料者,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片区内预报名资格。
2.户口、房产证登记不真实,户籍、房产证不符,或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片区内预报名资格。
3.学校不得接收私立幼儿园、私立学校、食宿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更不允许收取任何名义和形式的赞助费。
五、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东河区区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东河区户籍的在区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包头市教育局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东河区教育局全面负责辖区内公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统筹指导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1.公办初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升学、九年一贯制对口升学和“电脑派位”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区所有在籍、在校的小学六年级学生,以居住地相对就近或有住宿条件为原则,都有机会参与电脑派位或多校划片对口包二中、包八中、包二十四中、回民中学等热点初中的招生。
对偏远地区和农村学校的电脑派位政策,仍按照2014年的招生规定执行:
铝厂小学、十六中附小、河东中学附小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包二中;
47中附小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二十四中;
铁西一小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包八中、包铁二中;
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工一小、铁七中附小、第二实验中学附小、沙尔沁中学附小、包十一中附小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到回中。
派位时间以“东河教育局”官方微信平台公布时间为准,派位结果登录包头市官方网址:http://xj.btkszx.cn/dhcx 通过“身份证号和姓名”查询(查询时间三天,具体时间关注“东河教育局”官方微信平台)。
电脑派位程序
(1)公示电脑派位学生的名单,并经家长代表确认;
(2)电脑重新编号后,公示重新编号的学生名单,并经家长代表确认;
(3)以新编号开始派位,并邀请家长代表亲自进行操作;
(4)派位结束后,现场打印电脑派位名单;
(5)区教育局领导和录取学校校长签字后,标志本次派位成功,进行下一轮派位。
(各小学对应升入初中学校方案见附件2)
2.我区在籍、在校六年级回族学生“小升初”招生办法
东河区所属小学在校、在籍,具有东河区户籍,且和父母在同一户籍上的小学六年级回族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可到回民中学就读(工二小和回民小学的回族学生全部分配到回民中学)。
(1)监护人持“家庭户口簿”、“2018年小学毕业学生准考证”和“全国学籍号学籍卡”,于7月9日—12日到区教育局进行申请、审核。
(2)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统一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并填写“2018年小学毕业回族学生分配回中申请书”,由家长签字确认后,学生直接分配到回民中学,不再参与原毕业小学的电脑派位招生。
(3)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区教育局进行申请、登记确认的回族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分配回中的权利,仍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
3.本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非东河区户籍、在外就读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招生办法
7月9日—12日,由家长持“居民户口簿”、“全国学籍号学籍卡”、房产证或实际居住地的租房合同和实际住所的居住证明(居委会出具)、务工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登记、审核,由区教育局统一指定到一所初中就读,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4.棚户区搬迁居民子女“小升初”招生办法
棚改中拆迁重新安置居住地的六年级学生,如不愿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于7月9日—12日,家长可持“居民户口簿”、“学生准考证”和“监护人的棚户区拆迁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进行“学籍调转”。填写“棚户区搬迁居民子女小升初申请书”,申请按其安置居住地附近一所小学的“小升初”招生方式通过电脑派位升入对应初中,且不再参加原毕业小学的“小升初”招生。
5.民办初中“小升初”招生办法
民办初中自主招生工作必须在东河区教育局指导下进行。民办学校需根据包头市相关教育政策要求,确定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经市教育局、区教育局审核后,方可跨区招生。民办学校制定招生办法、招生简章,需向东河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由东河区教育局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学生持户口本、小学毕业学校证明到民办初中进行报名登记。对民办学校上报备案的招生办法和招生简章存在违规条款的,东河区教育局将严格督查整改。民办初中要严格执行事业计划招生,区属小学在校、在籍学生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招收和录取必须全部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经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参与区属初中的统一招生。
六、 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其残疾程度,具备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没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东河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七、体育特长生源基地招生
依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和《包头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包头市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生源基地学校可以按批准项目与招生计划招收体育等特长生。严禁各中学以招收体育等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小学不允许招收体育特长生。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宣传。招生前,东河区教育局通过市、区两级教育平台和新闻媒体等方式,将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
(二)加强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建立组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区教育督导部门将加大督查力度,对招生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三)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未经教育局统一录取而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建立学籍档案。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不得在本区内转学。
(四)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一律不得擅自组织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班额原则上小学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控制在52人以内。
(五)坚持阳光分班。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必须坚持在起始年级实施“阳光分班”,分班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
(六)强化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对违规收费学校将予以严厉查处。
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招生事宜,合理解决在报名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未尽事宜由东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东河区各小学招生划片范围说明
公园路小学:休闲广场以西,西河槽以东,巴彦塔拉大街以北,环城西路以南。公六街休闲广场南路的轻化楼、二轻一号楼、二轻六号楼,平房三栋,广场南旧区委土楼;巴彦塔拉大街以北的攀宇小区、园丁小区、公六街统建1号楼、2号楼、3号楼;西河路河槽以东的公七街、西四街、西五街。
实验小学:公八街王中花园1号楼、2号楼、公八街二轻2、3、4、5号楼、泰兴统建3号楼、4号楼、粮食局1、2号楼、三电1、3、5、6、7、8、9号楼、电修1、2、3、4号楼、电力安装1号楼、供电1、2、3、4、5、6号楼。
环城路小学:环城路以北,工业路以西,包括芳汀园、鑫厦楼、油厂宿舍、东方明珠,二十四中南东四区10号楼、食品街北2栋楼。环城路以南,矿机巷西,南门外大街东,巴彦塔拉大街以北:包括东河房管楼、公交巷西商品房、医药公司、水厂宿舍、正北宿舍。南门外大街以西:包括包一中宿舍楼、冶炼厂宿舍平方,康居小区及以南经委楼、红光测绘楼,材料公司平房、512队楼,23中楼、东河宾馆宿舍、德胜宫小区。
金龙王庙小学:中市街以南、二十四中以北、和平路以东、工业路以西,包括和平路东三区的北小区和南小区、南圪洞二区、工业路西二区、房管楼、机械局楼、拖制楼、工业路6号楼房和部分平房、 和平路东四区、糖业五库楼、酒厂的点式楼和U型楼。和平路以西的通顺东一区、被服厂楼。
胜利路小学:公园北路以东西阁小区4栋、马王庙1号楼、2号楼、四十中1号楼、2号楼、物资楼1栋、吉兴小区、税苑小区、园中园小区、通顺西一区、西二区、东二区、景中苑、环西宿舍楼。
牛桥街小学:西门大街以北,内环路以西的鹿鸣苑(口袋房巷螺丝厂宿舍楼)、花园小区、宏运小区;西门大街以北,内环路以东的紫薇花园、龙藏新城的国秀苑、福地园、财神庙西小区;西门大街以南,新兴大街以西的十七中宿舍、西阁A、B楼;西门大街以南,通顺街以东的胜利路北小区、铁路大院、和平路西小区。
工业路第一小学:东至东河西路(东河槽),西至南门外大街、河北小街红光巷,北至巴彦塔拉大街,南至包头东站铁路以北。包括凤凰嘉园、电修楼宿舍、夏日花园、面粉厂宿舍楼、观景庭小区,鹿王羊绒衫厂宿舍、30中宿舍、瑞芬小区、咏芳花苑、商运楼、锦裕园、九合东粮广场、维多利华府、粮库,另有邓家营子村、南海子村、什大股村。
工业路第二小学:解放路以南,南圪洞广场以北,和平路以东,东河西路以西。包括星月小区、酒厂宿舍、东门大街西小区、景龙苑小区、吉泰佳苑、理想家园、房管楼、税务局宿舍楼、运管宿舍楼、粮食局宿舍楼、商检宿舍楼、城检宿舍楼、统建楼、工商楼、菜园村商品楼、北方阳光小区及区委宿舍楼、和平路东一区、东二区、解放路南、北小区、南圪洞南、北小区,工业路西一区、房管土建七栋楼、工业路小区。
东一路小学:东河西路以西,巴彦塔拉大街以北,工业路以东,旧区委巷以南。包括:御景华庭、滨河花苑、钢丝厂宿舍、工行宿舍楼、宁鹿水岸、美岸华庭、御龙阁、盛世小区、内配宿舍,食品小区、北工小区、旧酒厂宿舍、东河民政家属楼、粮库宿舍、市一建家属楼、工业路2号街坊、皮业小区、宏基伟业楼、名仕小区、解放新村、皮革楼、糖业楼、绣花楼、蔬菜公司宿舍、东方新天地、东方嘉园、蒙中医院宿舍、锦绣香格里拉、菜园街社区、房管楼,烟草楼、干休所、农资楼、生资楼。另南门外大街7号街坊、8号街坊、矿机小区、蓝泽大金城。
康复路小学:东至果园村,西至东大桥(1号2号),北至留宝窑村,南至保利小区。具体包括:保利百合小区、山水佳苑、鼎太风华、碧水佳苑、幸福花园、日健花园、军苑小区、胜达花苑、胜达小区、拖制楼、东河村新苑、东河商住城、安康家苑、盛景名苑、果园村、留宝窑村、三医院宿舍。
环城路小学巴东分校:巴彦塔拉东大街以北,原耐火厂铁路线以南,西起东河槽,东至佳美建材城铁路。包括:龙泽家园、欧艺家园、耐火厂宿舍楼、瓷厂宿舍楼、家城小区、时代天骄小区、市一建宿舍楼和平房、惠民新城及北梁新区北二区、北三区、北四区、东河世纪城、北五区、北六区、北七区、北八区;城际美景小区;银匠窑村民自建房等若干平房。
公园路小学转龙藏分校:桃园新村、奥宇新城、蓝天小区、北一区、壕赖沟村(壕赖沟村户口的村民子女)。
同道小学:巴彦塔拉东大街以南,佳美建材城铁路以西,东河槽以西,南至京包铁路。具体包括:佳美银河佳苑小区、北梁新区南一区、北梁新区南二区、北梁新区南三区、北梁新区南四区、北梁新区南五区、北梁新区南六区、北梁新区南七区、银匠窑村、车轮厂宿舍、璟华苑、富悦城小区、市一建宿舍、巨力小区、东方园、明日星城、电机厂宿舍、水暖厂宿舍、铸造厂宿舍平房、东豪国际城、铸造小区、颐和观海小区。
实验小学南海分校:校园北:南海明珠2期,南:保利体育庄园,西:郑二窑子村及龙湾半岛小区,东:南海明珠1期及王大汉旧村,西北:阳光新城,西南:保利罗兰香谷。
回民小学招生范围:东门大街以北,110国道以南,财神庙街以东,东河槽以西。包括:鹿苑小区、东门大街北小区、旧回中过渡房、福瑞苑东区、福瑞苑西区、银行宿舍楼、宏恩楼、隆泉佳苑、和风苑、雅典苑、香颂苑、香颂苑公寓、兴瑞苑、天赋园、大德商住城、鹿鼎豪庭、北梁西二区、北梁西四区。
(回小“片内”的入学儿童可以选择到现在东一路校区办学的回民小学进行预报名、上学,也可依据实际居住地情况自愿选择到西一小、胜利路小学或者工二小进行预报名。)
西脑包第一小学:东至西河西路(红星桥),西至包白铁道,南至西脑包大街,北至西脑包东路以及原丰备仓小学区片。包括贵发山庄、福景山庄、富民山庄、西脑包前街、龙功苑,福盛苑、西士亚、49#楼、康乐小区、瑞欣小区、运输公司家属楼、甲1—甲4号楼、屹厦小区、物资小区、城建小区、转角楼、汽配公司宿舍、童装厂宿舍、鹿城福满园、福兴锅炉厂宿舍(福兴小区)、检察院宿舍楼、羊绒衫宿舍楼、井坪苑。金三角、石桥沟,刘柱窑,庙圪堵地区,西北门村,白家梁村,红星社区、吕祖庙社区、丰备仓社区、官井梁社区、福义街社区。
西脑包第二小学:西脑包大街以南,站北路以北(含香榭里花园)西河西路以西,西井湾河槽以东(含塞纳河及周边新建小区)。范围内包含步步高小区、步步高西苑、绿苑小区、大和兴小区、幸福港湾、西河花苑、富民家苑、夏日华庭、一五一小区、鑫峰园、宏源新都、香榭里花园、西河景苑、西脑包前街128-151号、百货站宿舍、木材公司宿舍、起重宿舍、中大院、塞纳河小区、禧福瑞苑、滨河西苑、市二建家属楼等住宅。
铁西小学:铁西立交火车道以西,二道沙河河槽以东,建设路以北,通往东方俪城的路以南(六医院门前)。包括:铁西二街、三街、四街、五街、十二街、欣愿小区、东方俪城、豪德园、豪德贸易广场、北梁西一区。
包铁一小:巴彦塔拉大街以南,铁路线以北,西河东路以东,巴彦塔拉大街与公园路交汇处以西。包括:毛凤章营村、西一街小区、西二街小区、公二街小区、公三街小区、维多利新天地、丽园小区、包铁电务段家属楼、包铁集兴公司家属楼、站三街小区家属楼,站四街小区、毛凤章营村鑫新家园小区。
铁路实验小学:南门外大街以西,公园路以东,巴彦塔拉大街以南,京包铁路以北的街区。包括站一街社区、站二街社区、南一街社区、南二街社区、旭日嘉园社区、南三街社区、公一街社区、公四街社区、古邑人家社区;南门外大街以东,工业路以西,站北路以南,京包铁路以北的街区。包括东官房小区、东官房新苑。
包铝集团小学:包铝福利区东区,东区C区,南区,南区A区,南区B区,西区,北区(含古城湾乡政府),中区;包铝工人路以南,京包铁路线以北、东至毛其来村、西至古城湾村。包括原砖瓦厂厂区、毛其来村、万锦佳苑、生态馨苑、生态佳苑,滨铝小区以及坝北自建房。
47中附小:南到东升社区,北到沟门村,东到永富村,西到磴口村包括糖厂、轻机厂、沟门村、磴口村、东富村、永富村、东升社区和果树实验站。
铁七中附小:西至二里半西路,东起滨河新路,北至站南路,南至针织厂路,包括二里半社区,南海社区(现更名为天骄社区)和顺达社区。东起西二里半路,西至西河槽,南起飞机场路,北至铁路线,包括南海二村、四村、五村、海岸家园小区、易通花园小区、福海花园、金业小区、南海嘉园小区。
河东中学附小:东华热电厂供煤铁路专线以东,东华热电厂路加油站以南地区,京包铁路线以北,蓄电池厂以西。包括:臭水井村、龙景山庄小区、轻工驾校区域、河北村、地毯厂宿舍、瓷厂宿舍、蓄电池厂宿舍区。
11中附小:莎木佳村、东园村、南园村、公积坂村、黑麻坂村。
沙尔沁中学附小:海岱村、大巴拉盖村、沙尔沁一村、二村、三村、永富村、阿都赖村、土合气村。
第二实验中学附小:小巴拉盖村、鄂尔格逊村。
未尽事宜和具体楼、栋、门、牌由服务半径内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2:东河区六年级学生“小升初”具体安排
包二中:电脑派位录取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环城路小学、东一路小学、包铁一小、包铁实验小学、康复路小学、环城路小学巴东分校、公园路小学转龙藏分校、包铝小学、16中附小、河东中学附小的部分学生。
包八中:录取西一小、西二小的学生和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电脑派位后余下的部分学生。电脑派位录取铁西一小的部分学生。
包二十四中:电脑派位录取公园路小学、实验小学、金龙王庙小学、环城路小学、包铁一小、铁实验小学、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工二小、47中附小的部分学生。
包二十八中:录取公园路小学转龙藏分校、康复路小学电脑派位剩余学生,分配回民小学、工二小、金龙王庙小学、东一路小学、环城路小学的部分学生;
包四十中:录取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分配金龙王庙小学、回民小学、工二小、东一路小学、环城路小学的部分学生。
包四十四中:录取铁西一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河东中学:录取河东中学附小和环城路小学巴东分校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包铁二中:电脑派位录取铁西一小的部分学生,录取包铁一小、包铁实验小学、工一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和东一路小学、环城路小学的部分学生;
包铁七中:录取铁七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包铝中学:录取包铝小学、16中附小、47中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沙尔沁中学:录取沙中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第二实验中学:录取第二实验中学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包十一中:录取11中附小电脑派位后剩余的学生。
回民中学:招收东河区所属小学在籍、在校的,具有东河区户籍且和父母在同一户籍上的六年级回族学生。
招收实验小学南海分校学生,电脑派位录取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工一小、铁七中附小、11中附小、第二实验中学附小、沙中附小的部分学生。
招收工二小和回民小学的全部回族学生。
附件3:东河区网报学校“片区”划分
第一片区:
胜利路小学、牛桥街小学、工业路二小
第二片区:
包铁一小、包铁实验小学、工业路一小
第三片区:
环城路小学、东一路小学、回民小学
第四片区:
康复路小学、公园路小学转龙藏分校、环城路小学巴东分校
第五片区:
同道小学、河东中学附小
第六片区:
铁西一小、西脑包一小、西脑包二小
第七片区:
实验小学南海分校、铁七中附小
参加网报的入学儿童,将依据申请学校所属“片区”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通过电脑派位或直接分配方式相互调剂入学。当本片区没有空余学位时,将适当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其他片区小学入学。
稀土高新区篇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包头市教育局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18〕40号)要求,为统筹安排我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行为,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努力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均衡、和谐与优质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统筹规划”原则。以招收具有稀土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为主,合理解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需求。结合全区学校布局和办学规模,科学拟定招生计划、划定施教区域。
(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学校分布、招生规模及施教区域划分的因素,合理均衡配置各校生源人数、确定各校招生范围,按照免试入学的原则,采取划片、电脑派位、划片与派位相结合和九年一贯对口升学等多种方式,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政策,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信息,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入学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考试、考核。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四)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原则。区教育局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城区规划和改造情况对区属学校招生计划和学区范围进行适度调整。
三、特殊人群招生方案
(一)关于优抚政策的相关规定
在稀土高新区居住或具有稀土高新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子女凭有关证件享受优抚政策:
1.驻包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1至4级伤残军人子女。
2.港澳台胞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外籍人员子女。
3.为稀土高新区经济、社会、教育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投资重大项目的随迁子女。
报名办法:符合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于日至6月21日,由父母(法定监护人)陪同,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父母工作证、身份证、结婚证、军(警)官证、投资注册登记证明、单位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填写“入学申请表”, 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保障特殊人群子女入学
有残疾的适龄儿童可根据残疾程度,由监护人持户口薄、房产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校进行审核。具备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根据家长意愿,结合实际情况,安排转入稀土高新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就读;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听力残疾、智力残疾或其它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建议持有相关证件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四、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本方案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止)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招收具有稀土高新区户籍,年满6周岁(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3.享受相关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
4.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
(二)招生办法
1.具有稀土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1)“房户统一”报名办法:适龄儿童和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并且房产证与户籍登记地一致,且实际居住一年(户籍在日前迁入)以上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法定监护人)陪同,于7月9日至7月11日到划定的学校进行登记预报名。报名须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出生证明、计划免疫证(接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审核后将上述手续复印件留存,以备复核。
(2)“房户不统一或有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办法:适龄儿童由父母(法定监护人)陪同,于7月9日至7月11日持相关证件到划定的学校进行登记预报名。由学校登记汇总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审核确认后,结合实际情况,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3)“特殊情况”依照下列规定进行办理。
①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为准。
②学校辖片回迁、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房本等原始证明材料,并按材料所能证明的户籍地安排相对就近学校入学。无回迁协议的在其现有住房或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安置入学。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预报名办法
只接收父母在稀土高新区取得居住证或有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并有稳定工作的,且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预申报北师大包头附校的随迁子女不参与网上报名,可直接到学校咨询。)
(1)进城务工人员:一是指非我市户籍,已取得稀土高新区居住证的在稀土高新区务工人员;二是指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白云区户籍到稀土高新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务工人员。
(2)2018年6月15日至6月21日期间,通过包头市教育局网站(http://xj.btkszx.cn/gx),按照相关说明与提示,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述操作或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不真实,一经查实,由监护人承担责任,稀土高新区教育局根据全区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信息采集后打印“预报名通知单”和“信息采集表”于7月12日至7月14日由父母(法定监护人)陪同,按“报名通知单”上的日期,持下列“五证”到指定的审核地点进行审核预报名,并在审核后将下列手续复印件留存,以备审查。
五证包括:
①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在稀土高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稀土高新区已购房者需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需携带租房合同及所租房主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或居住证明,并且相关证明需要实际居住一年。
②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
③务工证明:在稀土高新区务工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营业执照);
④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同意在稀土高新区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⑤预防接种证、出生证明。
(4)按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所处的区域,先由所在辖片内学校进行初审,之后由区教育局按照学区划片进行复核,统筹安排进城务工子女的就学需求。
(5)当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人数超过区域学校服务的学位时,区教育局根据区属各学校空余学位和登记人数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到区属公办学校就学。
(6)派位结果于8月23日以后公布,届时家长登陆http://xj.btkszx.cn/gx网址,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派位结果,并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3.超龄儿童报名办法
日前出生的为超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的原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三)其他事宜
1.各小学按照“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优先招收学区内房户统一且和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的适龄儿童。
2.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可根据各校登记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范围。合理解决在报名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
3.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分配后不再调整:
(1)父母(法定监护人)无特殊理由拒绝向学校和区教育局提供入学对象户口、房产证的。
(2)户口簿、房产证登记不真实,户籍、房产证不符或不符合户口迁移规定且不提供实际居住地址的。
(3)在稀土高新区购买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的;父母户籍在稀土高新区,入学对象户籍未随父母的;户主非入学对象的法定监护人、房户分离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的。
(5)同年一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双胞胎及离异重组家庭后有多子女的除外)。
(四)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及初审地点
本着“属地管理、统筹规划“的原则,结合学校布局、适龄儿童分布的人数和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范围。具体招生划片方案如下:
滨河新区:
1.万水泉中心小学:万水泉地区的适龄儿童。
2.北师大包头附属学校:优先录取春华路以南、万水泉大街以东、秋实路以北、210国道以西范围内(滨河风景小区)及黄河龙城小区的适龄儿童,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收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2.民馨路第一小学:民馨家园1-8区、滨河第一城、金辉华府小区的适龄儿童。
3.交界营小学:交界营村及附近区域适龄儿童。
1.南开小学:友谊大街以南,青工南路以北,幸福南路以东,劳动路以西范围内适龄儿童。
2.富林小学:友谊大街以南,黄河路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幸福南路以西范围内适龄儿童。
3.东方希望小学:希望园区范围内适龄儿童。
4.黄河路小学:友谊大街以南、万青路以西、劳动路以东各街坊;幸福南路以东、青工南路以南、稀土大街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的适龄儿童。
5.沼园路小学:稀土大街以南,阿拉坦汗大街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建华南路以西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曹家营子村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在原服务半径内的黄河路小学就读)
复核地点安排如下:
1.滨河新区:(万水泉中心小学、民馨第一小学、交界营小学及附近区域)复核地点:万水泉中心小学。
2.建成区:(富林路小学、黄河路小学、南开小学、沼园路小学、东方希望小学范围内)复核地点:南开小学。
五、初中七年级招生方案
(本方案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止)
(一)招生对象
1.稀土高新区区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小学毕业生。
2.具有稀土高新区户籍的在区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4.享受相关优抚政策的人员子女。
(二)招生办法
根据“包头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2018年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对区属初中校采用“划片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招生办法进行。
1.具有稀土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办法
(1)划片招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对稀土高新区小学学籍、户籍、房证一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实行划片招生。
具有建城区、希望园区及滨河区户籍的区属小学在校、在籍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组织学生填写“包头市2018年初中招生登记表”,并由学校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学籍表等相关手续及招生花名册于5月23日至5月29日统一到区教育局基础教科进行审核登记。
(2)具有建成区、希望园区及滨河区户籍,但在区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如申请回本高新区就读初中,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小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于6月19日至6月22日到区教育局登记报名。由教育局根据房产证登记时间、户籍迁入时间确定优先招收名单(在日前迁入的学生优先),对于不满年限、不符合条件的区外借读小学毕业生将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预报名办法
(1)完成划片招生后,根据学校的空余学位数,由区教育局依据“学生志愿”和“电脑派位”补充招生。在稀土高新区建成区四所小学(南开小学、富林小学、黄河路小学、东方希望小学)就读的非建成区及希望园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参加电脑派位。由区属高新一中、高新三中、高新四中录取。
(2)非高新区学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于6月19日至6月22日持“四证”和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到区教育局登记、审核,由区教育局根据区属初中学校空余学位数统筹分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预申报北师大包头附校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到学校咨询)
四证包括:
①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在高新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在稀土高新区已购房者需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需携带租房合同及所租房主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或居住证明,并且相关证明需要实际居住一年。
②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
③务工证明:在稀土高新区务工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营业执照)。
④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同意在稀土高新区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三)其他事宜
凡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由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分配后不再调整:
1.无特殊理由拒绝向学校和教育局提供相关证件的。
2.户籍、房产证登记不真实、房户不符或不符合户籍迁移规定且不提供真实住址的。
3.在高新区购买住房,但户籍没有迁入的;父母户籍在高新区,入学对象户籍未随父母的;户主非升学对象的法定监护人、房户分离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手续的。
5.同年一户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入学的(双胞胎及离异重组家庭后有多子女的除外)。
(四)初中招生划片范围
1.高新一中:建城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友谊大街以南,阿拉坦汗大街以北,万青路以西,阿尔丁大街以东的稀土高新区建城区及希望园区范围内)。
2.高新三中:录取万水泉中心小学、交界营小学毕业生及非稀土高新区学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3.高新四中:录取民馨一小应届小学毕业生及非稀土高新区学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4.北师大包头附校:优先录取春华路以南、万水泉大街以东、秋实路以北、210国道以西范围内(滨河风景小区及黄河龙城小区)的适龄儿童,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收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
六、招生纪律及相关要求
(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执行有关招生的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各学校一律不得擅自组织招生,在招生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服务范围招生,学校不得擅自跨片区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设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新生小学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2人以内。
(四)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各学校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
(五)严格执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行新生网络学籍注册,由区教育局根据招生情况指导学校完成学籍注册。各学校私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六)区属中小学校不得接收私立幼儿园、私立学校、住宿托管班等机构推荐的学生,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七)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稀土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方式:。
地址:稀土高新区教育局305室(高新二中院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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