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入下水道的甲醇爆炸极限能爆炸吗四十斤左右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网获悉,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八批信访件共计240件(来电110件、来信130件)。因3件涉及不同市和省直部门,实际交办243件。截至8月28日,已办结235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8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已办结235件案件中属实203件,不属实32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326家,立案处罚51家,罚款金额339.61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件,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1人。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54人、问责46人。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侯家窝村,有一家厂(厂名不详)将化学原料堆放到村南面修高铁的桥墩下面(该村后面沟里也有化学原料堆放)。举报人孙女跑到化学原料堆上玩导致烧伤,要求赔偿。
1.事发经过及调查情况。日,举报人谭某某带孙女侯某从事农业劳动途中,经过枣园镇侯家窝村高铁桥墩时,侯某跑到不明固体上玩耍被烧伤,其家人立即送其就医并报警。烧伤部位是双手双脚,伤者至今未做伤情鉴定,无法判断烧伤程度。枣园镇派出所接警后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由于事发位置属于高铁施工区,偏僻隐蔽,派出所一直未找到不明固体倾倒者。同时,派出所和枣园镇政府开展全面排查活动,未发现产生此类不明固体的企业。 日,枣园镇政府和枣园镇派出所将该情况通报给兰山环保分局。该局立即组织人员联合枣园镇政府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封锁场地并取样监测。7月18日,兰山环保分局将监测情况(元通(监)字2017年第B0831号)通报给枣园镇派出所。根据工作需要,为保留证据和案发现场,对不明固体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并设置提醒标识后,暂不予清理。同时,继续加大了周边村居和企业的排查,重点加大非法倾倒行为的巡查力度。8月4日下午,为彻底消除环境隐患,枣园镇政府对不明固体进行了安全封存,并持续组织排查活动。 期间,侯某的家人多次到枣园镇政府、枣园镇派出所、兰山环保分局,要求尽快查找不明固体倾倒者,并表示其家庭困难,要求赔偿。枣园镇政府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号召镇商会为其捐款共计1万元,于8月11日送至侯某家中。截止8月19日,侯某治疗费用在4万元左右,并需继续实施治疗。当事人以需要继续治疗和治愈后需要植皮等要求赔偿30万元。 日,举报人将问题反映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后,我区组织人员再次到事发地点进行查看,由于不明固体已被枣园镇政府安全封存,现场已无痕迹。同时,安排枣园镇联合环保 公安继续排查,发现肇事企业和肇事者依法严惩,并支付受害人全部医疗费用。 2.该村后面沟里也有化学原料堆放情况。经调查,在侯家窝村北侧泄洪沟边也有类似固体存在,倾倒时间不明,已取样送检。为消除隐患,枣园镇政府立即进行了清理并安全封存。根据监测情况,对其实施妥善处置。
1.枣园镇在前期商会捐款的基础上,逐步采取村居捐款、医疗救助、一次性救助等方式来尽最大可能提供帮助。 2.组织枣园镇政府联合环保、公安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发现肇事企业和肇事者依法严惩。
济南市长清区宾骨街新华书店对面有一沿街楼,一楼商铺有3-4家饭店,跟住户共用一个下水道,排油污导致下水道堵塞,且饭店存在污水、油烟污染。举报人怀疑排出的污水导致饮用水受到污染。
1.反映问题地点位于长清区宾谷街新华书店对面一处商住综合楼,一楼为商铺,共有4家餐饮店。 2.四家餐饮店的商户与该楼住户共用一个下水道,确实发生过下水道堵塞问题,目前由四家轮流负责疏通。 3.四户商户中已有三家安装油烟净化器,一户未安装。 4.自来水是否受污染需长清区自来水服务中心检测确定。
1.长清区城管执法局对4家餐饮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第390、391.392.393号),要求彻底疏通下水道,清理污水;目前业户已经疏通清理完毕 。 2.关于油烟污染问题,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对4家餐饮店下达停业整顿通知书;对一家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8月24日长清区城管执法局下达行政处罚权利告知书(济城执长清区总处字(2017)第373号),责令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转,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4家饭店已于日停业整顿,长清区政府将组织督促其整改,如整改达不到要求,坚决予以取缔。 4.长清区自来水服务中心已对水质进行了化验,8月22日出具了检测报告显示水质达标,区城管执法局已在该楼张贴检测报告,同时送达至抽样户家中。
威海市荣成市滕家镇二章村东面有一空地,三章村有一海蛎加工厂在此处存放海蛎皮,有刺鼻臭味且招来苍蝇。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举报人反映的滕家镇二章村村东空地堆放的牡蛎壳是石某某牡蛎加工点3年前存放的,现场约有1吨的干牡蛎壳。该牡蛎加工点位于滕家镇三章村,于2010年前后投产,主要从事生牡蛎取肉。日,荣成市环境监察大队、滕家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该加工点违规生产,8月16日对其进行了查封,要求对堆放在加工点内的废牡蛎壳进行清理。8月19日下午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处于查封状态,未变更查封状态,未进行生产,加工点内的牡蛎废壳已清运90%以上,仍剩余2吨左右。
已对其停止供应生产用电、用水。8月20日下午,该业主已将加工点内及二章村村东空地上的废牡蛎壳清理完毕。
潍坊市青州市谭坊镇北魏村北边有一个铸造厂(翰隆机械),每天晚间开工,烟尘、噪音都很大,且该厂没有环保手续。
大气、噪声、其他
1.青州市翰隆特钢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北魏村村庄西侧约600米处,从事导向盘和齿轮加工项目,齿轮加工项目已于2016年7月停产。该公司利用波谷电价,导向盘加工项目夜间生产,熔化、机加工工序会产生一定噪音和烟尘;该项目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除尘、车间隔音降噪,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 2.日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但存在导向盘加工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环境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责令其导向盘加工项目立即停止生产,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立案处罚,罚款5万元。
党内警告1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
枣庄市滕州市洪续镇龙庄村,滕州市腾龙化工有限公司排放气体味道很大,距离居民区和学校很近,现因中央环保督察停工一个月。该企业是村书记开设的,生产很多产品,但有环保手续的只有几个,在当地算大企业。居民反映多次,都没有搬迁。
大气、其他
1.企业法人代表是王某,实际控制人是杨某某,是洪绪镇龙庄村现任支部书记。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无明显气味。该公司于8月15日停产至今,正在进行燃煤锅炉升级为燃气锅炉的改造,已于日拆除燃煤锅炉,暂时不具备生产条件。停工原因与“中央环保督察停工一个月”说法有出入。该公司没有对排放的废气、废水按监测计划进行监测,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自行监测的相关规定。该公司主要产品是苯甲酸、苯甲酸钠,同时生产少量醋酸钙、丙酸钙、丙酸钠、丙酸钾、苯甲酸钾5种产品。其中,苯甲酸、苯甲酸钠产品有环评审批手续,醋酸钙、丙酸钙、丙酸钠、丙酸钾、苯甲酸钾五种产品没有审批手续。 3.根据现场勘察,该公司西面、北面是田地,南面是道路,路南是企业,东面是天安公司,向东是箭波通讯公司,距离最近的居民区为厂区东面约150米,距离学校约500米,均符合该公司环评批复的卫生防护距离50米的要求。
1.由滕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达了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该企业进行查封。 2.由滕州市环境保护局督导企业规范开展自行监测。 3.由洪绪镇党委政府责成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某认真做好企业管理和群众工作,杜绝环境污染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4.督促该企业加快进区入园工作进度,争取早日搬迁进化工园区。 5.做好相关信访投诉的调处与矛盾化解工作。
菏泽市牡丹区开发区丹阳街道办事处奥林花园南区南门东边有家“南平烧烤店”,晚上经营到很晚,噪音、油烟污染严重。
油烟、噪声
群众举报的“南平烧烤店”,位于菏泽经济开发区武屯路中段奥林花园南区南门东侧的“南平第一家张家烧烤”,店面二楼为住宅,属店内经营。2017年4月正式营业,烧烤炉具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器。进入夏季,夜间营业时间延长,最晚至凌晨,并时有店外设摊现象,就餐交谈声音嘈杂和油烟净化设施运转噪音更为明显,再加上油烟净化设施清理不及时,排放油烟多,造成噪音及油烟扰民。
7月20日,菏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开发区大队已对该烧烤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8月19日,接到环保督察转办件后,菏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开发区大队对该店依法暂扣烧烤炉具。目前该烧烤店噪音、油烟污染已消除。
济南市历城区济南一中路西往北经常会有很大的味道;济南市洪楼广场往东的建设银行对面有条河,很多污水都排在这条河里,一到夏天味道就很大。前段时间政府整治过,但是没有彻底解决。
1.济南一中位于二环东路999号,路西往北分别是业之峰装饰公司、路劲东城售楼处及施工工地,沿路无污水垃圾乱排乱倒现象。经过对周边居民进行走访,未发现有明显异味现象。 2.经区市政局现场勘察,目前河道内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2015年实施济南市城区河道大辛河分区雨污分流新增工程(包含全福河工程),全福河段工程11月份竣工,整个分区雨污分流新增工程于2016年3月全面竣工;在东岸河底铺设直径500毫米的污水管道,起点是百花小区,终点是花园路北侧截流井,全长约1200米,主要是收集全福河东岸墙的污水直排口。2017年4月至6月30日实施了历城区城区河道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全福河段,在百花小区截污纳管,收集华信路、七里河路、花园路纳入的污水进入2015年铺设的污水管道,经全福河花园路桥北污水系统进入济南市污水处理三厂,全线已实现全部纳管。 3.经调查味道较大的原因:初期雨水的污染物含量较多,与普通污水污染程度相同;夏天雨量较大时会将上游垃圾冲到下游造成淤积;雨量较大时会搅动河底淤泥形成异味。
1.区政府责成区市政局根据工作职责及河长制的有关要求,增加河道巡查次数,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卫生情况。 2.督促相关街道加大河道保洁力度,及时清除河内垃圾。 3.对河道内淤泥淤积及时清淤,该河道每年清淤一次,今年已完成清淤工作。
1.滨州市邹平县澧泉公园附近,有家广富集团的厂子,排放的废气里含有煤灰,污染严重;2.滨州市邹平县焦桥镇董家庄村道口小学,新换的草坪味道很大,有问题,学校不重视;3.小学旁边有一个养鸡场,使得教学楼里面全是苍蝇,味道很大。
大气、其他
1.信访反映企业为广富集团下属企业山东富梦达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两个项目,一是工业废渣综合利用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全,生产车间密闭并建有除尘器(收尘后用于物料,无排气筒);二是水泥加气砌块板材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仅建成加气砌块项目(板材未建成),使用广富集团蒸汽,生产线全密闭。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料场堆放原料已有效苫盖,未发现异常烟气排放情况。举报情况不属实。 2.滨州市邹平县焦桥镇道口小学草坪为“足球进校园”项目,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国正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测合格,于2017年8月份经邹平县教育局完成竣工验收;该学校利用暑假进行人工草坪的铺设和晾晒,目前气味已有效降低,不存在“味道很大”的问题。举报情况不属实。 3.“道口小学旁边养鸡场”为保锋鸡场,蛋鸡存栏量为8000只(属非规模化养殖),所在区域为2017年焦桥镇政府划定的限养区,现场检查时其养殖粪污露天堆放于道口小学东侧空地。
日,焦桥镇政府责令清理粪便,当日已清理完毕。8月20日,焦桥镇人民政府下达整改通知,责令15日内建完储粪场,建成前污装车每日一清。
潍坊市潍城区西关街办福林苑小区门口有一条路,坑坑洼洼,扬尘污染严重,并且每天傍晚5、6点到凌晨5、6点都有大货车路过,噪声很大。打过市长热线,1、2周后又恢复原状。
扬尘、噪声
该道路路基破损严重,坑洼处较多,夜间有营运车辆通行,有一定噪声。 该道路已列入2017年潍坊市政府投资建设重点道路。2016年12月份,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利民路改造工程施工单位,该道路改造工程需要拆除的南小圩河村16户居民户及企业地上附着物已经山东金庆房地产评估测绘公司评估,拆迁补偿资金469836元已全部到位,目前已全部签订拆迁协议,清障工作将于8月23日全部完成,清障结束后施工单位将立即进场施工。
1.对道路路面坑洼处进行整平,确保道路平整,车辆顺利通行。 2.对道路两侧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确保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3.组织交通监察部门安排执法车辆,加强对该路段营运车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超载超限车辆,确保交通秩序畅通。
东营市广饶县丁庄镇王暑埠村今年春天4月份举报人浇地后,棉田被污染了,造成60多亩棉田绝产。在滨海看守所西北角一个大院里有一个土炼油,水源应该是被该处污染的,之前投诉至环保局,但没有认真查,时间拖了很久,后来又说土炼油的负责人跑了,环保局也没有办法。现在土炼油的油罐被拉到村北边的空地上,河水还是黑的,村民把河给截了,把水存在看守所南边了。要求尽快处理。
1.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未发现黑臭水体,也未发现漂浮油花;通过对水体专业检测证实存水为农田灌溉压碱后的尾水,附近棉田减产、绝产系用该盐碱水浇灌所致。2.西北角的大院为土小炼油企业的经营场所,日,牛庄镇执法人员对该土小炼油企业所有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通过现场勘验查实现场未再出现违法生产行为。因当时考虑安全因素,未立即对拆除的空置罐体进行切割拆解,而是将其整体转移到信访反映的村北的空地上。3.针对信访反映的“环保部门不履职”问题,调查组进行了认真调查,证实环保执法部门对该信访问题进行了反复调查核实,不存在不履职不尽责情况。
1.8月20日晚,牛庄镇联系专业企业对空置罐体进行安全处置,截至8月21日凌晨,处置工作全部完成,临时存放现场恢复原貌。 2.责成区安监局、环保分局及各镇、街道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对“散乱污”企业发现一处,坚决查处取缔一处。
济南市天桥区师范路金牛小区3号楼下有多家小饭店,无油烟处理设施,油烟污染严重,污水直排,建议取缔。
1.该楼属于住宅楼,一楼共有7家餐饮业户。 2.7家业户均无环评审批手续,使用自行安装的抽油烟机排放油烟,有4家自行安装了楼外式烟道,另3家无烟道,油烟直排到居民楼后,存在油烟污染现象。 3.其污水排入污水管网,没有污水直排路面情况。 4.8月15日,天桥区城管执法局已向7家业户下达了《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和《告知书》,要求立即整改。
关停取缔、约谈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再次向7家业户下达《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 2.日,7家业户均已关停取缔。对1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泰安市岱岳区徂徕镇崔家庄村北有家诺泰华饲料公司,生产一种油脂,添加一种类似双氧水的化工原料,放在大塑料桶里,味道和腐蚀性都很大,污染很严重。该厂的污水都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周边水源已无法饮用。曾举报过,但是没人去检查。
1.企业基本情况:泰安市诺泰华饲料有限公司位于徂徕镇崔家庄村北。该企业于日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泰岱环审[2013]第07111号),日泰安市岱岳区环保局对企业进行了环保“三同时”验收,批复文号泰岱环验[2014]第12291号。经现场核查,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原材料为玉米芯、玉米粉和磷脂油,产品为大豆磷脂油粉,未发现使用类似双氧水等化工原料,因此该条问题反映不属实。 2.污水排入地下及污染地下水问题:经现场核查,该企业没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西南角化粪池定期清运,未发现污水排入地下,现已委托监测单位对企业自备水井、崔家庄村饮用水井及未做防渗处理的土坑内水样进行监测。根据检测结果,周边地下水水样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因此,该条问题反映不属实。 3.举报问题:经调查,自泰安市诺泰华饲料有限公司建成投产以来,未收到涉及该企业的信访举报案件。因此,该条问题反映不属实。 4.其它:现场检查发现厂区西侧挖有一个面积约5平米、深30厘米形状不规则土坑,该土坑未做防渗处理,坑内有油水混合物(厂区内磷脂油原料桶露天堆放,在清理原料桶过程中企业将桶内残留原料及雨水混合物倒入坑中)。通过对水样进行检测,化学需氧量为1370mg/L。PH、氨氮以及总铬、六价铬、镉、砷、铅、镍等重金属污染物均不超标。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问责
1.8月23日,对该企业利用渗坑排放污水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罚款并向公安机关移送。 2.目前已对渗坑内污水抽取并进行处置,污水交泰安禧爱服饰有限公司整理分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并对渗坑进行了恢复处理。
诫勉谈话1人。
菏泽市鄄城县里面有40多家化工厂和200多家人发加工厂,这些厂子无法无天,都在厂区里面打井,将水排到地下,污染了地下水。举例子:陈王街道办事处的30多家化工厂,比如里面的建融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沃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华意化工有限公司、菏泽福瑞德生物有限公司、山东省鄄城县经纬消毒制品有限公司、鄄城宝利来树脂化工有限公司、鄄城欧亚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鄄城南港化工有限公司、菏泽金沃泰化工有限公司、鄄城鼎晟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在今年6月6日有检查的情况下仍然生产,造成了爆炸,当地政府把这件事件压下来了)、鄄城康泰化工有限公司(去年因为造成小麦大面积死亡被上报报道)、鄄城家泉化工有限公司(也因污染报道过)、鄄城德润甲醛厂(该厂在闫什镇,附近村民因为气味太大,在厂子门口自杀了)。陈王街道办事处里面化工厂附近村里的小孩都皮肤过敏,铝合金门窗都被腐蚀了。当地很多农作物死亡,村民出现晕厥、乏力和呼吸系统炎症,癌症患者骤增。当地从100米以下抽出的水都被污染了。举报人认为出现此种情况与菏泽市人大副主任、鄄城县县委书记谷某某有关。他自上任以来,为追求政绩,化工厂猛增。
1.鄄城县共有43家化工企业,其中因转型升级关停10家;共有发制品加工企业109家,其中73家产生废水,上述企业均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配套建设治污设施,并通过环保验收。 2.上述企业共建有自备井31眼,主要用于生产、生活,现场检查未发现利用水井排污迹象,水质感官较好。8月19日、21日县水务局委托山东科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21眼企业自备水井水质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有16眼自备井地下水氟化物项目超标,主要原因为地质因素,其他20个检测项目均符合国家地下水水质标准(GB/T)。 3.群众反映的建融化工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手续齐全,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发现山东沃蓝生物集团有限公司、鄄城家泉化工有限公司(实为佳泉化工)、鄄城德润甲醛厂等3家企业正在生产,污水处理等设施运转正常,其余10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4.鼎盛化工日电器短路导致电线着火,没有爆炸问题,6月15日鄄城县公安局对制造爆炸谣言者进行了拘留。 5.日,山东商报报道康泰化工造成小麦大面积死亡问题,经鄄城县农业局、环保局进行联合调查,实情为小麦进入成熟收割期,大面积泛黄,属于正常。 6.日,鲁网报道鄄城县佳泉化工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未停产,经鄄城县环保局调查,该公司不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停产企业名单内,可以不予停产。 7.日,阎什镇村民张某某酒后在德润甲醛厂区北墙外(不在厂门口)扬言炸厂未成,造成自身烧伤,24日抢救无效死亡。鄄城县委、县政府组织鄄城县公安局、环保局、阎什镇政府进行调查,结论为治安案件,不是因企业气味太大自杀。 8.鄄城县现有人口919364人,其中陈王街道办事处人口33588人,根据鄄城县居民医疗保险处提供的数据,2017年以来患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患者共计1455人,发病率为1.58‰,其中涉及陈王街道办事处的为52人,发病率为1.54‰,2017年全县患有呼吸道炎症(含急性支气管炎、肺炎、呼吸道感染)的共计3068人,发病率为3.33‰。其中涉及陈王街道办事处的为98人。县人民医院2017年皮肤科共接诊登记家庭地址的858人,发病率0.93‰,属陈王街道办事处的有5人,发病率0.14‰。从以上数据来看,陈王街道办事处居民中出现晕厥、乏力和呼吸系统炎症患者未现异常,癌症患者未现骤增。 9.经对陈王办事处李楼、陈庄、三合村等村现场核实,没有发现铝合金门窗明显被腐蚀的现象,农作物生长无异常。 10.8月21日,鄄城县水务局委托山东科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陈王街道办事处园区10眼生活用水水井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有9眼自备井地下水氟化物项目超标,主要原因为地质因素,其他20个检测项目均符合国家地下水水质标准(GB/T)。 11.根据鄄城县统计年鉴,自市人大副主任、县委书记谷某某2011年上任以来,根据县统计局报表:2011年底,全县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39家,其中化工企业28家,占比11.72%。2017年7月底,全县共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37家,其中化工企业35家,占比10.39%,与2011年相比,化工企业数量增加了7家,占比减少了1.33个百分点。
泰安市泰山区康富路西面,林校操场炒鸡店油烟机噪声扰民。馆驿小镇饭店排放油烟。康复路北面靠东有几家饭店,排放油烟和噪声。
油烟、噪声
1.8月19日下午16时,财源街道与泰山区城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人反映的地点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林校操场炒鸡店证照齐全,2015年7月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运转正常。检查中发现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出现松动、不密封等问题,经监测厨房油烟设备噪声为65.7分贝,超标5.7分贝。 2.馆驿小镇酒店证照齐全,2016年5月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并运转正常。油烟设备噪声为58.3分贝,未超标。 3.康复路北面靠东共有10家餐饮单位,其中7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运行正常,3家已停止经营。对7家餐饮企业分别进行了噪声监测,噪声分别为54.9分贝、53.5分贝、58.7分贝、56.7分贝、58.2分贝、54.6分贝、54.9分贝,均不超标。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林校操场炒鸡店噪声超标的违法行为,泰山区城管局已下达《责令限期改正书》(泰山执改字[2017]CY0021号),并处以罚款1万元。 2.林校操场炒鸡店、馆驿小镇酒店采取了隔音降噪措施,安装了新油烟净化装置,8月23日已整改完成。
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办事处木厂村东面,有一秦华锻造厂,加板锤打铁噪声扰民,厂内设备老旧要求淘汰、关闭该厂。
1.群众反映企业实为章丘市天合锻造有限公司,无秦华锻造厂。天合锻造有限公司2003年建厂,环评手续齐全。 2.环评卫生防护距离200米,企业距离最近居民为250米,符合安全防护距离要求。企业夜间不生产,昼间厂界噪声达到厂界噪声排放要求。 3.2016年5月企业将燃煤加热炉淘汰,采用天然气加热炉。 4.生产厂房未完全封闭,厂区环境存在脏、乱、差,物料摆放杂乱无序。
章丘区政府责成双山街道8月19日对该企业进行断电,要求企业停产整治。 1.要求该企业采取隔音降噪措施,8月25日完成车间全封闭,并要求其夜间不得生产。 2.要求企业加强设备的维修养护,对厂区内废弃设备、废料进行清除,对生产环境进行整治。 3.加强巡查检查,确保该单位完成整治,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聊城市冠县城关镇南街村红旗南路,有一杀鸡厂(厂主沙某某),该厂排放污水且排放刺鼻气味,有鸡毛,环境脏乱差。
举报的杀鸡厂位于冠县清泉街道(原城关镇)南街村,红旗南路西100米处,地处城中村民宅内,属于家庭作坊式经营,每天宰杀量不足100只。鸡宰杀后存放于冷藏室,用于自己制作烧鸡,不对外出售。该宰杀点现场有少量积水、部分鸡毛,当时现场未发现宰杀行为。宰杀期间产生的少量废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最终入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因现场不排放废水且市政管网内无积水,县环保局工作人员无法采集水样进行分析化验。清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及时就举报情况向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当事人考虑环保形势,且地处居民区的实际情况,自愿拆除。
清泉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助当事人将有关设备进行了清理,对地面少量积水进行了冲洗,并采取了简易消毒措施。8月19日19时,相关设施已拆除完毕,鸡毛和脏乱差问题得到消除。
济宁市邹城市张庄镇高庄村西北角,有一食品厂,排放刺鼻气味,排放污水。
1.该公司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环评批复要求企业排放的废水水质应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一般保护区域标准及《济宁市年度水污染深化治理实施方案》的规定,COD应低于30mg/l,氨氮应低于1.5mg/l。 2.该公司正常生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水实现达标后排放至该公司湿地,流经2公里再进入张庄镇湿地后最终汇入东大河。该公司所有生产废水都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未发现利用渗井违法排放污水现象。厂区内安装有6套低温等离子除臭系统,对待宰区、屠宰车间和污水处理站等车间臭气进行处理,处理后分别通过两个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现场轻微异味。 3.8月16日,邹城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排污口外排水进行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四类水质标准。 4.8月19日,邹城市召开了有举报人参加的座谈会(信访人主动电话联系张庄镇党委书记,询问整改情况),通报了案件调查处理及企业整改情况,并邀请举报人到济宁众客食品有限公司厂区现场指认渗坑和排污井,举报人现场仅表示污水处理站存在异味问题。 5.8月19日夜间,邹城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湿地人工取样,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四类水质标准;当晚,邹城市疾控中心在厂区中间北部的深水井抽取了水样,监测结果显示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标准;济宁众客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嘉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区周边臭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上风向一个点位、臭气下风向三个点位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6.8月20日上午,张庄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市级人大代表成立调查小组,对济宁众客食品有限公司厂区进行详细排查。调查小组就渗井排污、环保设施运行、大气污染等方面进行了实地查看,未发现信访人反映问题,参加调查的人大代表均写出书面情况说明。7.8月22日凌晨,邹城市环境监测站分别在该公司总排口、公司湿地入口处、公司湿地中间处、公司湿地出口处、东大河入口处5个点位人工取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四类水质标准。
1.8月20日,调查小组现场对企业提出要求:一是明确专人,定期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巡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继续加大环保投资,提升改善处理工艺;三是提升企业环保意识,将环保工作放在企业发展的首要位置,全面做好环保工作。 2.8月20日下午,邹城市召集市环保局、畜牧兽医局、张庄镇有关人员与信访人及7名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议,面对面沟通交流情况,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当场答复释疑,信访人表示理解和接受,并提出希望政府部门加强监管,随时赶赴现场处理异味举报。
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荣昌花园北面,有两个污水井外溢,冒污水,导致路人无法行走。
由于前期我市连续降雨且瞬时雨量较大造成了该处部分人行道塌陷,致使污水管线断裂,造成污水冒溢问题。该问题8月10日已经发现并正在着手解决,决定在该处重新敷设一条新的污水管线,彻底解决污水冒溢问题。
1.新敷设管线工程已于8月18日完成,污水冒溢问题已彻底解决。2.市北区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青岛市胶州市胶北办事处西庸村,有一垃圾场,垃圾堆地很高,未处理,排放刺鼻气味且污染水源。认为垃圾堆建在该处不合理。
1.胶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现总高度约22米,未超过设计高度27米,填埋作业在规定高度范围内。
2.该垃圾处理场每年委托环境监测机构进行4次监测,近三年的监测数据均为合格。—21日,经监测该垃圾填埋场氨气浓度、硫化氢浓度及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现有厂界标准值;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符合《地下水水质标准》(GB/T14848-93)表1中Ⅲ类标准。 3.该项目经多部门各方论证选址符合规定,程序完善。
临沂市沂南县依汶镇双村西南角,有一石子厂,排污造成饮用水浑浊,产生的粉尘导致庄稼停止生长,且该厂放炮时导致村民房屋受损。
水 大气 其他
1.关于石子厂手续问题:经核查,群众反映的石子厂为山东秉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开采80万吨建筑石料项目有环保批复(沂环发〔2015〕43号);年产80万吨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加工项目(石子加工)有环保批复(沂环函〔号),以上两项目均未通过环保验收。 2.关于排污造成饮用水浑浊问题:现场检查时,矿山开采和石子加工两个项目均未生产,两项目为石材开采、破碎,均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生产过程喷淋降尘废水及洗车废水均按要求建设沉淀池等治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抽用于农田,不外排。 排污造成饮用水浑浊问题:县环保局对厂区北部的双村地下水和泉水进行取样,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检测水质的25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三类标准,未发现排污造成饮用水浑浊现象。 3.关于产生的粉尘导致庄稼停止生长问题:经现场勘察,项目周围玉米、谷子等作物生长正常,未发现粉尘导致庄稼停止生长现象。 4.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该开采项目进行矿区首采面建设放炮,部分群众反映房屋受到损害,2017年5月份企业走访205户村民,记录房屋损坏程度,征求房屋受损处理意见,并对29户村民赔偿18800元。由于没有放炮前当时房屋状况的资料,放炮期间房屋实际受损成因难以明确判断,因此与多数群众未达成赔偿协议。
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1. 手续问题:①对该企业年开采80万吨建筑石料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的行为,沂南县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沂环责改〔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沂环罚告字〔2017〕第23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沂环罚听告字〔号),责令建筑石料开采项目停止生产并处罚款4万元。②对企业年产80万吨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加工项目,7套传送带未密闭,生产车间部分密闭不严,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投入生产的行为,沂南县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沂环责改〔号),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沂环罚告字〔2017〕第232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沂环罚听告字〔号),责令年产80万吨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加工项目(石子加工)项目停止生产并处罚款6万元。 2. 责成依汶镇党委政府会同县安监局督促企业尽快与群众就受损房屋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并赔偿到位。
聊城市开发区顾官屯镇北面厂房里面,有一塑料袋加工厂,顾官屯镇环保所不让其生产了,该厂设备原料拆除之后,放在自家的车间,环保所不让在此处放置,让其到别处放置,质疑环保所执法不合理。工厂想办理环保手续环保局却不让办,投诉人表示不满。
1.关于拆除取缔的问题:该塑料袋加工厂位于聊城市未来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院内,2017年7月下旬,顾官屯镇环保所在对未来彩印包装公司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院内塑料袋加工厂未批先建的违法事实,结合开展的“散乱污”清理取缔工作,积极向未来彩印公司和加工厂负责人宣传现行环保政策及要求,责令其立即停产并拆除,严格落实“两断三清”标准,该加工厂未提出异议,及时配合进行了拆除。8月19日现场检查时,已经清理完毕。2.关于办理手续问题:该加工厂自拆除至今,从未正式向市环保局高新区分局申报。
济南市南山区仲宫镇上海街中段上海花园2号楼西侧,有一50平方米的大坑,垃圾乱堆乱放,破坏了山体植被,造成水土流失,且挖到了2号楼地基影响到2号楼居民的安全。要求对垃圾进行处理,山体进行回填,植被进行恢复,保证2号楼居民安全。
1.上海花园2号楼西侧地块是一处闲置工地,为面积约200平方米、深约1米的楼基底槽,地貌全部为裸露的平整光滑岩石,现场无生活垃圾堆积,但存在少量未清除彻底的建筑垃圾。 2.不存在破坏山体植被,水土流失的问题。 3.现场发现小区道路一侧有局部因多年雨水冲刷出现自然坍塌破损,并非人工开挖所致,坍塌部分采取了隔离网防护措施,不影响2号楼楼基,但对居民出行造成一定安全隐患。
1.上海花园开发商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彻底清理,截止20日上午已经清理完毕。 2.鉴于该区域地貌不具备绿化条件,仲宫街道责成开发商根据原有设计规划进行完善,改观视觉效果。 3.上海花园开发商组织施工队伍和机械,正在对小区道路一侧坍塌部分进行围堰垒砌,对上海花园二号楼基础进行加固,并增设护栏,确保2号楼居民的安全。8月24日已全部完工。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华皓英伦小区2期南面、金汇瀚玉城小区北面,在要建设的小学地块上,有单位将渣土在此存放,渣土堆太高,有粉尘污染,下雨有污泥。要求清理渣土。已投诉过,各部门推诿不作为。
1.金汇瀚玉城小区北面,小学建设地块上存在的渣土,为汉峪片区开发建设时遗留的渣土,约60万立方米。目前渣土已经进行了覆盖,近期几次降雨,造成了部分密目网破损,易造成扬尘污染,雨后道路上出现过污泥,存在清扫不及时的现象。 2.为解决该小学地块上及旅游路以南渣土清运问题,7月7日高新区管委会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由舜华路街道办事处负责进行渣土清运,要求在日前,全面完成渣土清运工作。 3.经核查,7月21日、8月6日、8月7日,有两名市民3次投诉过该问题,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对此进行了回复,告知投诉人学校建设计划及手续办理情况,提出渣土情况应由高新区城市管理局、舜华街道办事处负责。
责令改正、约谈、问责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有关部门、街办采取了下列措施: 1.责成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对渣土堆裸露部分进行覆盖,已于8月20日覆盖到位。 2.责成高新区城市管理局、舜华路办事处在原有路段保洁基础上,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污泥及时清理。 3.根据高新区管委会第52期《全区渣土管理专题会议纪要》,责成高新区舜华路办事处立即启动渣土工程清运工作,确保日前完成清运工作。
诫勉谈话1人
德州市乐陵市公安局对面老街商贸城商品房内,有多家饭店,存在油烟污染,且和居民楼使用一个下水道,导致下水道经常堵塞,其中“木堂春饭店”最严重。
1.老街商贸城内共有餐饮业户9家,其中,不产生油烟的7家,全部为蒸、煮、涮类;产生油烟的2家:木堂春鱼馆、御州府。这两家分别于2015年5月和2017年4月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接到举报后,立即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生油烟的2家饭店进行油烟排放检测,8月21日下午拿到检测报告,检验结果为合格。该情况不属实。 2.老街商贸城住宅楼(木堂春餐饮公司南邻住宅楼)位于商城南侧,与商城经营业户共用商城内部排污管道,整个商城生活污水经商城内部管道向北排入开元大道城市污水管网。由于住宅楼物业由业主自己找的人员负责,清淤不及时,加上住宅楼地势低洼,导致排水不畅、污水外溢。 该情况属实。
责令改正、约谈
针对下水道经常堵塞、污水外溢问题,市委、市政府责成市住建局牵头,房管、城管、市中街道配合,协调木堂春饭店出资对商城原有管网进行清淤疏通,8月20日确定了清淤方案,8月21日对下水道内垃圾和污水进行抽取并疏通完工。该问题已得到解决,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1.青岛市即墨市、胶州市、城阳区的塑料编织行业,现在还在作业,其他地方都不让干了。咨询该行业没有环评手续是否要求取缔。 2.向青岛市12369举报青岛升腾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污染环境,回复是该厂污水不外排,废气有处理设施,怀疑该厂有粉尘污染且没有环评手续。 3.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前金社区青岛泽浩塑料有限公司,胶州市胶东街道前店口村青岛日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使用的是洋垃圾再生颗粒,排放废气、废水且有粉尘污染。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塑料编织行业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可以依法建设和生产。对于未依法取得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应首先停止违法行为,如符合审批条件,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如不符合审批条件且属于“散乱污”企业,应按照要求予以取缔。 2.青岛盛腾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是以聚乙烯颗粒生产塑料大蓬的专业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气,经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日,经监测该公司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生产过程中无粉尘产生,无废水排放。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3.青岛泽浩塑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城阳区惜福镇,该公司先后于2010年7月和2012年3月在即墨市设立青岛泽浩塑料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和青岛泽浩塑料有限公司环秀分公司从事塑料帆布生产,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其中青岛泽浩塑料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调查时已处于停产状态。 4.胶州市前店口村原址正在建设机场航站楼,该村已于2015年8月下旬拆迁完毕,青岛日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原址已建成机场支廊。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1.位于即墨市的青岛泽浩塑料有限公司环秀分公司和青岛泽浩塑料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因设备老化、工艺落后、未办理环评手续,已分别于8月19日和8月20日责令其拆除车间所有生产设备,达到“两断三清”要求。 2.下一步将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排查辖区内类似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处理。
临沂市兰山区蒙山大道与育才路交汇处房源高第街小区外,江泉高架桥修建噪声扰民,要求安装隔音板。
经现场核实,江泉高架路与房源高第街小区楼房间距约42米,存在噪声问题。江泉高架路建设时按环评要求设置了声屏障。江泉高架路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该小区尚未建设,所以小区段高架路未设声屏障。江泉高架路于日开工建设,该小区于日开工建设。小区建设在后,应承担相关噪声防治责任。
采取适当的噪声防治措施,消除高架路噪声扰民问题。 1.由小区开发商房源集团委托具备资质的环评单位提出噪声防治方案。 2.由住建局督促开发商提报噪声防治方案,环保部门组织对方案进行评审。
位于济南市高新区科航路1988号的济南轻骑标致摩托车有限公司,其厂房外面是大型车床加工工艺,厂房里面是焊接工艺,该企业被关停好几次,但是现在又躲在这开始生产。该厂噪音和粉尘污染很严重。
噪声、大气
1.举报人所提“厂房外面是大型车床加工工艺”,实际为济南永康机械厂2台弯管机床和1台切割机,并非济南轻骑标志摩托车有限公司生产设备。济南永康机械厂为济南轻骑标致摩托车有限公司配件供货方,为满足生产需要,8月17日,轻骑标致公司临时安排永康机械厂在其公司厂区雨棚下进行加工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噪声和粉尘,举报人可能误以为切割机为焊接机。 2.济南轻骑标致摩托车有限公司已按规定安装了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排放。
高新区管委会责成济南市环保局高新分局现场查处,责令济南永康机械厂将两台弯管机和切割机全部清除,消除噪声和粉尘污染。8月20日已完成整改。
济南市市中区七里山办事处郎茂山路,济南市市中区区委5号宿舍和济南机床一厂之间的山被人凿平盖成了房子,而且在半山腰打了洞,支上钢架又盖起了房子。举报人投诉到12345有4次,反馈说是规划局有规划,举报人认为不可能。举报人控告市中区委不作为。
1.该处房屋约150平方米,位于济南南郊热电厂供热泵房旁边斜坡上,依托原济南建材三厂已废弃20多年的石灰窑体北墙搭建。该建筑与东侧山体间隔约80米,不存在凿平山体和半山腰打洞支钢架盖房子的问题。 2.经调阅日以来12345热线,共受理类似举报件3件,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实,此处建筑属于违章建设。
市中区政府责成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和国土资源市中分局按时限落实该处违建拆除。 1.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已将其纳入拆违拆临第三期后续补充台帐,责令当事人腾空屋内物品,日前拆除,日前将建筑垃圾清理完毕。该处违建已于8月21日拆除完毕。 2.8月22日,市中区纪委监察局对相关部门履责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七里山街道办事处在拆违拆临工作中,对违章建筑认定虽未违反相关规定,但反应较慢,致使群众多次反映。责成七里山街道办事处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烟台市莱州市沙河镇河贾家村南边有两家炼铁厂,(工厂负责人为贾某某和贾某某),粉尘、噪音污染都很严重。
大气、噪声
1.沙河镇河贾家村南负责人姓贾的两家炼铁厂为恒达铸造厂、江昇铸造厂。两家企业均未经过环保部门审批、验收,属“散乱污”企业。 2.两家铸造厂仅配备简单的布袋除尘设施,无降噪设施,存在粉尘、噪音污染问题。按照清理取缔 “散乱污”企业的要求,沙河镇政府于日对两家企业下达了限期停产通知书。两家企业已按要求于8月10日停产,8月12日断电、加贴封条。现场执法组到达现场时,两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
8月19日莱州市立即组织沙河镇政府对两家企业进行清理取缔,截至8月20日凌晨2点彻底完成“两断三清”。
潍坊市昌邑市围子镇王家隅村靠近村里大坝西边500左右有一个养猪场(负责人是王某某),猪粪都堆在外面,污染严重。举报人打过举报电话,兽医站的人来,挖坑把猪粪埋到了地下,该处靠近村里的供水站,污染了地下水。举报人再找环保局,环保局说不管了,将粪直接放在举报人门前。村里说以后产生的粪便也放在原来的地方,继续污染。
1.经查,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是围子街道王家隅村王某某养猪户,共有猪舍3排,位于限养区。由于群众反映强烈,围子街办于7月15日对该养殖户下达了关闭通知书,8月19日围子街办、环保局、畜牧局联合现场检查时,该养殖户猪舍内剩有生猪50余头,正在出栏清理,未发现养殖场地周边粪便堆放。 2.日,信访人曾拨打潍坊政务热线,围子街办、畜牧局、环保局进行了查处,昌邑市环保局将办理情况向信访人进行反馈,信访人未接听电话。8月16日,再次接信访人投诉电话后,环保局与围子街办兽医站工作人员联合又对养猪户进行检查,要求其将存放于养猪户南侧土坑内的粪便全部清除,并监督王某某将粪便拉走,整理好粪场、路面。执法人员将信访办理情况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信访人未予表态。
9月底前关闭
济南市槐荫区西市场办事处纬11路248号有家“春英饭店”,由居民楼私自窗改门,开始经营饭店,油烟扰民严重。
1.“春英饭店”位于槐荫区西市场街道办事处纬十一路248号居民住宅楼一楼。 2.该饭店存在擅自窗改门问题。 3.该饭店存在油烟扰民,无公共烟道,也未采取油烟处理措施,油烟直接外排问题。 4.该饭店洗菜、刷锅用水直接倾倒在附近,产生难闻气味。
槐荫区政府责成区城管执法局、道德街办事处采取下列措施: 1.依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违法餐饮项目的通告》,8月19日对该餐饮门店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2.已于日,将该饭店窗改门恢复原状。 3.已对饭店周边地面彻底清扫,目前卫生状况良好。
德州市德城区天渠镇内天渠工业园大院社区里面的下水道长达20年没人疏通,抽水味道很大,地面也没有硬化,路都没法走。小区里面有好多垃圾。举报过多年,社区领导就是不管。(天衢工业园大院社区)
经调查,德州市德城区天衢工业园大院社区基础设施和管理较为滞后,由于该村人员情况复杂、村班子管理力度弱等原因,造成村庄环境较差现状。其中下水道不畅、路面坑洼问题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村民在建设房屋时造成村内道路和下水道损坏;垃圾清理不及时问题主要原因是垃圾点设置不足,且村内管理不到位。
责令改正、约谈
1.对村中心道路进行整修改造,路面长度、宽度依照原有路面,在路面铺设水泥土和混凝土。 2.整修道路的同时铺设排水管道,在各胡同口设置过路横管及雨水井,主排水拟在道路中心位置设为最高点,双向分流雨水,分别汇入湖滨北大道和解放北大道雨水管网。 3.健全环卫制度、加强清运力度、增加垃圾点数量,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4.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9月10日前完成整改。
东营市广饶县经济开发区陈家村,举报人于6月15号在田地里抓到两个往沟里倒废酸(环保局的人说是废酸)的人,外溢的废酸把包括举报人在内的3家人的15亩果树给毒死了。这个问题向环保局举报了,但是一直未处理,环保局说已移交至公安局,公安局答复说立案了,但是到现在都没有处理结果。举报人要求赔偿损失。
经调查核实,日,县环保局、县110指挥中心先后接群众举报,反映开发区陈家村南侧月河沟东岸有人非法倾倒废液,周边有异味,到达现场时,未发现倾倒人员,现场留存两辆农用车,装载容量塑料方桶一个,桶内废液已倾倒80%,现场散发刺鼻酸味。县环保局启动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废液、土壤进行了检测,编制了环境应急处置方案;县公安局已初步确定犯罪嫌疑人,正在积极追逃;县开发区对案件现场进行了处理,对废液及涉案车辆采取了暂存处置措施。同时,广饶县相关部门多次向举报人说明情况,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责令广饶县公安局加大追逃力度,公开张贴通缉令,挤压其生存空间,确保尽快缉拿归案。 2.要求广饶县环保局根据嫌疑人信息,补充完善案卷资料,待嫌疑人归案后,联合查处其环境违法行为。 3.要求广饶县开发区对照环境应急处置方案,开展现场污染情况及生态损害鉴定评估。 4.要求广饶县信访局积极做好举报人信访答复工作,引导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自身诉求,促进举报人心理预期与依法办案相统一。
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南路108号,在万金酒店后院外面、茂岭依山居小区南侧,有一条臭水沟和一个垃圾山。向12345反映过,有处理,但是没有彻底解决。
转办件中反映的河段为全福河历下河段,区排管中心和姚家街道办事处2017年对该段河道全部截污整治,河道内现无污水,未发现臭水沟情况。 据了解该河道此前存在污水直排现象;茂岭依山居小区南侧有一座土山,是建设时暂存的渣土,并非垃圾山,姚家办事处在之前覆盖的基础上,撒草种绿化,现已披满植被。姚家街道办事处收到过类似问题举报案件,已及时回复并按计划开展截污整治、渣土山覆盖以及绿化等工作。
历下区政府立即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区排管中心和区城管局采取以下措施: 1.姚家办事处将继续联合区排管中心等相关单位,加强河道巡查,及时发现各类污染问题并立即处理,确保无污水直排河道。 2.依山居小区西侧正在修建市政道路,此处堆放的渣土将当做市政道路回填渣土加以使用,2017年10月底将回填完毕。
烟台市龙口市东江街道有家“吉超”养殖场,手续合法,排放也达标,建有沼气池,污水不会流到地面,也不会污染引黄工程,现在政府下通知不让养殖了。要求给个说法,政策不要这么严格。
信访人养猪场位于胶东输水干渠南侧10米处,生猪存栏量250头,建有100立方的沼气池。根据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口市畜禽养殖区域规划的通知》(龙政发[2016]66号),胶东输水干渠两侧500米范围内属禁养区。该养猪场所在区域属禁养区,不能从事养殖行业。
1.通过解释和宣讲禁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主动帮助其销售存栏生猪,当事人已同意搬迁。 2.250头生猪已于8月21日上午全部销售完毕;养殖设施已于8月21日拆除完毕。
日照市莒县工业北路以北、莒安路以东有家日照金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翻砂车间金属粉尘污染严重;2.含有粉尘的污水乱排;3.铸造车间气体未经处理直接排放;4.废矿物油未按照规定回收,私自售卖,一个月有四五吨使用量。该企业目前还在生产。向环保局反映多次,一直没有彻底解决。
水、大气、固废
1.日,日照金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不健全等问题,莒县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责令其停产整改。 2.8月19日,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擅自将国网莒县供电公司铅封损坏(铅封号:)恢复部分生产用电(精密铸造车间的1台清理机、3台车床正在加工生产),翻砂车间(在铸造车间内)、装配车间、喷漆车间等工段的生产设施已全部停产检修;翻砂车间建有旋风式布袋除尘器,生产中产生的粉尘不能完全收集;粉尘收集不涉及水雾降尘,未发现粉尘污水乱排现象;铸造车间未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通过核实各类油类原始购货发票,该企业于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使用矿物油30余吨,月均使用量1.9余吨,矿物油使用量较大,但产废收集、贮存、转运等环节未申报联单台账。 经调档核实,近年来,莒县环保部门未收到关于该企业的信访投诉问题。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问责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县联合调查组现场对该企业采取二次断电、停产措施。针对擅自损坏铅封恢复部分生产用电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29条、第98条规定,莒县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莒环改字〔2017〕K057号),拟处罚款5万元;针对翻砂车间(在铸造车间内)粉尘污染环境及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5条 、第108条第1项规定,莒县环保局责令其限期改正(莒环改字〔2017〕K058号),拟处罚款10万元;针对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漆桶)未建立台账及未按规定申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3条第1项、第75条第6项规定,莒县环保局责令其限期改正,拟处罚款5万元(莒环改字〔2017〕K059号)。日下午莒县公安局提前介入调查,因该公司未转移危险废物,暂存量较少,只存在未及时向环保局申报及存放不规范问题,不构成环境违法犯罪。 目前,该公司已全面停产整改,8月24日该公司聘请技术专家对铸造车间及其他产生粉尘设施情况进行会诊,9月1日出整改方案,9月底前完成整改,届时将委托第三方检查机构对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现场监测,视监测结果决定是否予以恢复生产。
行政警告1人
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皇冠花园中区47号楼的一楼有一排餐馆,油烟、噪声扰民,污水管道堵塞,地面污水横流,尤其是“食道烧烤”餐馆,通宵营业,影响特别恶劣。向12345、城管、公安等部门反映多次,一直不处理。
油烟、噪声、污水
经核实调查,有关情况如下:皇冠城管执法中队于7月底发现“食道烧烤餐饮”室外烧烤,对其进行了500元行政罚款。8月17日晚皇冠城管执法中队夜间巡察时发现该店油烟排放异常。8月18日早上,皇冠城管执法中队对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当事人立即停业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检修整改。现场看,该饭店使用的新型环保烧烤炉具配备了油烟净化设备,巡查时发现的油烟排放异常系设备偶发故障。鉴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主动快速配合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皇冠城管执法中队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就超时经营问题,对经营业户进行了警告,此后再未接到超时经营的举报。 关于污水管道堵塞和地面污水横流问题,此前未接到群众举报,经现场查看,没有发现该问题。
责令“食道烧烤餐饮”餐馆自19日起停业整顿。并进一步加大对周边餐饮业户进行检查力度,加强对全区烧烤餐饮监管执法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
东营市广饶县广饶街道(原颜徐乡政府驻地),在松山铜业东面有个无名橡胶厂,有刺鼻气味,院里有个土堆,刮风天扬尘污染严重。向环保局反映过,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大气、扬尘
1. 交办单反映的“松山铜业东面有个无名橡胶厂”实为广饶县广饶街道鑫生橡塑厂,850吨/年PVC软管加工项目正在开展环保验收,目前该厂处于停产状态; 2. 鑫生橡塑厂东侧的沙堆上长有青草,未覆盖,检查时东风3-4级,未发现有扬尘污染; 3. 委托第三方对沙堆颗粒物和鑫生橡塑厂进行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检测,结果均未超出标准限值; 4. 未发现举报及上访记录。
1.广饶县环保局要求该厂在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开工生产; 2.广饶街道于8月20日上午对鑫生橡塑厂东侧的沙堆进行覆盖。
莱芜市莱城区庙山镇黄崖村,有人乱挖山,导致粉尘污染严重。
生态、扬尘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村确有一家山砂开采加工场,名为莱芜市绿兴商贸有限公司(黄崖村山砂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27441N,该公司主要从事山砂开采生产项目。该场于2015年10月份停产,现场无生产设备、无生产痕迹、无粉尘排放。正按照全市砂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要求进行升级改造,待升级改造方案落实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生产,反映情况不属实。
反映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荣悦公馆小区南侧有个臭水沟,要求整治。
转办件中说的“荣悦公馆小区”实际名为隆悦公馆小区,反映问题的位置为丁家庄大沟,现状为上游沿河道南侧建污水管道,施工至此处未封堵,自东向西直排入沟内,此沟为明沟未棚盖,宽约7米,管道内排出的污水浑浊有异味。
历城区政府责成区市政局投资约30万元,8月20日至8月27日沿河南侧河底铺设直径500毫米钢筋混凝土管道,由下游管道向上游铺设280米与现有管道对接,使污水沿丁家庄大沟汇入全福河段污水管网系统。
临沂市莒南县涝坡镇有方村东岭王某某养殖场的污水和粪便异味很大,污水直接排到了井里和河里。
1.养殖场基本情况。涝坡镇有方村村民王某某,在该村东岭限养区自家庭院中饲喂母猪2头、肥猪2头、乳猪5头、仔猪10头,共计19头,为养殖散户。 2.污水粪便异味情况。王某某家墙外建有粪污池1处,有少许污水外渗,有轻微养殖粪便异味。 3.污水直接排放到了井里和河里情况。2015年3月,有方村实行集中供水,水源取自涝坡镇第四水厂,王某某家周边300米内无水井。最近的河流为龙王河,距该村2公里,且地势高于该村,不存在污水直接排到井里和河里的问题。
该养殖户日,已全部清栏,并于8月21日完成现存粪污清理,在粪污池上方建设了防雨罩。
青岛市即墨市龙山街道办事处西南泊村的东南边,青龙高速北侧存在噪音污染问题,影响到附近居民居住,向青龙高速管理处反映,也未得到妥善处理。
龙青高速公路(青岛段)在即墨市龙山街道办事处西南泊村建设了符合建设要求的声屏障550米。根据8月22日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JH),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4a类标准,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聊城市高新区许营镇汪庄村委会赵庄村西头,有人在聊城市共创钢管有限公司的原厂址内从事焊接和喷漆,气味很大,异味严重。向有关部门反映后停工,检查过后又继续干。
该加工点从事桥梁护栏配件的组装,现场有焊接和抛丸工艺,无喷漆工艺。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未生产。7月份,高新区许营镇按照“散乱污”取缔整改要求,责令其停产整改,要求其办理环保手续后方可开工生产,并采取了断电措施。近两天,由于客户催订单,加工点擅自恢复生产。对此,高新区立即对该加工点进行了取缔,落实“两断三清”标准,8月19日晚,已完成清理取缔工作。
关停取缔、问责
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已对该加工点进行取缔。
诫勉谈话1人。
日照市莒县长岭镇长岭村汇合砖瓦厂、宏进砖瓦厂、建材砖瓦厂除尘脱硫设备不健全,检查时就停工,检查过后就继续生产,怀疑与当地政府有关系。
根据《山东省窑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莒县建材行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长岭镇政府将3家企业纳入升级改造类别,完善治污设施。2016年12月底,3家企业对脱硫、除尘设施进行了完善,硬化了厂区部分道路,增建了厂区厂界防风抑尘网。 日,上述3家企业因轮窑生产线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莒县环保局对其立案调查,分别对其处罚款0.5万元。 由于原建设的脱硫设施不能达到满负荷生产废气排放处理要求,3家企业分别向长岭镇政府报告停产,更换脱硫除尘设施,并对场地、围挡等设施进行改造、建设。 8月19日,调查组对3家企业进行检查,在莒县长岭汇合缸瓦厂调查发现: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新脱硫除尘设施已完成安装,原脱硫除尘设施放置于厂区内,建有防风抑尘网,厂区地面部分未硬化,东南侧料堆未覆盖。在莒县宏进缸瓦厂调查发现: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厂区裸露地面未绿化或硬化,料场西侧部分未覆盖,原脱硫除尘设施已拆除,新脱硫除尘设施正在安装。在莒县建材缸瓦厂调查发现: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料堆已覆盖,原脱硫除尘设施已拆除,新脱硫除尘设施底座已建成。
立案处罚、停产整治、问责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莒县联合调查组责令3家企业立即整改。因环境管理不完善,莒县环保局拟对莒县长岭汇合缸瓦厂、宏进缸瓦厂和建材缸瓦厂分别罚款2万元、5万元和2万元。8月22日,莒县长岭汇和缸瓦厂新脱硫除尘配套设备安装到位。8月26日,莒县宏进缸瓦厂新脱硫塔主体已吊装完成。8月26日,莒县建材缸瓦厂新脱硫塔底座已建成,新脱硫设备正在采购。
与第七批780号相同
济南市商河县徐商办事处济南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商河县永莘路8号)没有治污设施,屠宰废水直接排放到下水道。多次县里部门反映,没有得到解决。
1.该公司建有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生化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1000立方米/天,并已安装视频监控和废水在线监测系统。 2.日,商河县短时间内发生特大降雨,导致污水处理站水位上升,污水外溢。 3.商河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进行检测,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4.自2015年1月份至今共受理济南万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投诉件3件,主要投诉气味污染问题。商河县环保局责令该公司改变脱毛工序工艺,将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用密闭罐装车清运,减少臭味产生。
责令改正、停产整治、立案处罚
1.商河县政府责令该公司于日停产整顿。截止日,厂区外溢污水已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完毕。同时,前期正在施工的雨污分流工程已于日完工。 2.商河县环保局针对该公司不正常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并处以2.53万元罚款。 3.日,商河县环保局将该案移交县公安局。
潍坊市临朐县馨合园小区居民楼下有很多烧烤摊,外排油烟很大,污水横流,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向城管部门反映,城管处理过后 ,烧烤摊又重新经营。
经查实,楼下共有两处烧烤店,存在油烟、污水排放的是青岛海鲜加工餐厅。
8月16日,县城管局已对该餐厅油烟排放设施强制拆除,将蒸车等设施登记保存,烧烤炉具已拆除运走。
东营在环渤海地区建设了工业园,里面有大量的化工厂,气味很大,并向渤海肆意排放污水,是北京及周边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和通道。向山东省环保厅反映过,没有收到答复。
大气、水、海洋
东营目前共有8个临渤海的工业园,现有化工生产企业50家,建设项目87个。大气污染治理方面,28家重点企业实施了泄漏检测与修复,13家企业安装了VOCs在线监测设备,11家企业安装了高架源在线监测设备。部分园区存在异味污染问题,较突出的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爱克森材料有限公司实施了停产治理。上述区域除广饶滨海新区、利津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厂因收水量过小未运行之外(企业自行处理),其他园区内企业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经深度处理后经河流入海,不存在直接向渤海肆意排放污水的情况。
1.严格执行化工园区产业布局要求,严格对化工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 2.强化水气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 3.严格环境执法检查。
滨州在环渤海地区建设了工业园,里面有大量的化工厂,气味很大,并向渤海肆意排放污水,是北京及周边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和通道。向山东省环保厅反映过,没有收到答复。
大气、水、海洋
1.沾化区。沾化区临近渤海的化工园区为滨海化工园,园区现有企业15家,因淘汰燃煤锅炉7月底全部停产。一是污水排放问题。现有企业均建设了废水预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所有企业管网末端安装自动监测、流量计、电动阀门,实施24小时监控。污水处理厂2017年1月-8月18日在线监测废水达标排放。二是气味问题。园区各企业均按照现状评估报告或环评及批复建设了废气处理设施。三是燃煤锅炉淘汰情况。现有21台燃煤锅炉已全部停用,正在进行锅炉改造或者更换醇基燃料、燃气锅炉。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2.无棣县。无棣县现有山东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无棣县新海工业园2个化工园区。一是废水问题。鲁北现有化工企业10家,建有2处污水处理厂,分别是凌霞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接纳4家企业污水;众源污水处理厂(7.5万吨/日),接纳4家企业污水,2处污水处理厂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现达标排放。2家企业生产废水自行处理,建有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新海工业园现有化工企业29家,建有1处污水处理厂(5000吨/日),在线监测显示达标排放。二是大气治理情况。鲁北高新区现有大唐鲁北、无棣众诚2家热电企业,均安装在线监测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通过验收。新海工业园现有1家生物质发电企业,安装在线监测并实现达标排放。三是异味问题。通过提高精细化工自动化操作水平,强化异味收集与处理,重点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加强跑冒滴漏监管,实现了有效治理。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3.北海经济开发区。该区未设立以化工为主的工业园区,辖区内现有化工企业共6家,环保手续齐全。经调查,现有6家化工企业均按环评要求配套了污染治理设施,废水废气均得到了有效治理,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不存在肆意排放污水,异味扰民的问题。
潍坊在环渤海地区建设了工业园,里面有大量的化工厂,气味很大,并向渤海肆意排放污水,是北京及周边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和通道。向山东省环保厅反映过,没有收到答复。
大气、水、海洋
1.寿光市在环渤海地区共建设了4个工业园,羊口先进制造业园和3个化工产业工业园:羊口镇渤海化工园、侯镇海洋化工园、田柳镇精细化工园。各个园区内化工企业产生的污水进行集中处理。通过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数据可以看出,各污水厂外排废水均达标排放。废气治理方面,在羊口镇、侯镇、田柳镇3个工业园区及19家重点企业建设VOCs在线监测设施,将于年底前完成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滨海区深入持续强化企业异味治理。督促重点企业建设脱硫脱硝除尘、RTO、低温等离子异味治理等重点大气治理工程80个。按计划完成13台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开展重点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完成15家企业首轮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配套完善工业废水管理。投资4.5亿元建设污水处理厂3座。实行严格的工业废水收集监管体制,投资近2000万元实施了园区“一企一管”工程建设,化工企业废水全部通过“一企一管”或罐车运输方式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昌邑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有化工企业69家,建成投产企业41家。针对化工企业气味产生问题,开发区化工企业配套建设相应治理设施。有14家有机化工企业开展了“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2017年以来,重点异味企业安装VOCs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现已完成调试。开发区化工企业废水经过预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排入下营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集中处理。下营污水处理厂位于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日处理污水能力2.5万吨,其中化工废水日处理能力1万吨,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漩河,进入渤海湾。下营污水处理厂出口安装了废水在线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外排废水实现24小时连续监控,废水达标排放。
废气治理方面,在羊口镇、侯镇、田柳镇3个工业园区及19家重点企业建设VOCs在线监测设施,将于年底前完成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提升治理层次,加大监管力度
菏泽市单县开发区宁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甲醛,异味很大,有时运输中会泄漏到马路上,影响到周边村民生活。跟当地部门反映后,没有效果。询问该厂是否应该关闭。
大气、其他
1.该公司甲醛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于2012年5月经菏泽市环保局审批(菏环审[2012]42号),于2013年7月通过菏泽市环保局竣工验收(菏环验[号)。 2.该企业生产工艺废气为有组织废气,通过尾气燃烧炉焚烧处理后经15米高烟囱排放;原料和产品储存罐采用内浮顶罐,储罐呼吸阀排空废气由管道引至尾气燃烧炉焚烧处理。在日常环境监管中未发现厂区外有甲醛、甲醇异味现象。日,山东万晟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生产装置区空气甲醛含量进行了检测,空气甲醛含量小于0.067mg/m3(小于仪器检出限),远低于甲醛组织排放标准0.25mg/m3。8月1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未发现有甲醛异味。 3.该公司甲醛运输交由菏泽盛源运输有限公司负责,日常未发现运输过程中存在甲醛泄露现象。该公司位于单县煤化工园区内,附近1公里范围内无村庄及居民区。 4.8月17日曾接到群众反应该公司废气污染问题,县环保局当天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情况不属实,县环保局拨打信访人电话进行回复,但信访人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5.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菏泽单县化工企业环保评级报告》该企业核查结果为“位于单县煤化工园”,关闭该企业没有法律依据。
潍坊市青州市昭德北路国泰家园小区西北角,贝特化工有限公司偷排刺鼻有毒气体,厂区离居民区不到300米,周围居民闻到气味头疼恶心。多次向潍坊和上级部门反映,未彻底解决,要求该企业拆除关停。
大气、其他
1.青州贝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厂于2005年6月办理了环保手续,2008年1月进行了环保验收;2.企业产生的刺鼻气味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物,虽经多次治理但效果不理想,日青州市环保局已责令其年产1.5万吨丙烯酸酯生产项目立即停产整治。现乳液车间和涂料车间全部处于停产状态;3.企业原料存储罐已按计划拆除,目前拆除三座存储罐;4.8月13日上午27名群众代表进驻厂区进行现场观摩,对青州贝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彻底整改并且转型表示满意。
责令企业停产整治。
枣庄市台儿庄区张山子镇黄邱村西南角有家养牛场,养殖废水排到河里,河水和井水相连,导致井里水无法饮用。
1.转办件反映的养牛场为枣庄瑞鑫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奶牛养殖场,位于台儿庄区张山子镇黄邱庄村西南,位于畜禽控养区内。 2.该公司养殖规模为1000头奶牛,牛粪尿采取固液分离,分离后的废液通过厌氧+好氧工艺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进入蓄水池用于农田灌溉及场区绿化;分离后的牛粪经晾晒后生产有机肥。经现场调查,因近期汛期下暴雨,企业晾晒场管理不善造成牛粪冲入场区东侧河沟。8月19日晚,经区环境监测站取样监测,该公司东侧河沟化学需氧量检测结果为62.0mg/L,超标2.10倍,氨氮检测结果为2.22mg/L,超标1.22倍,与举报人所反映的“养殖废水排到河里”情况相符。 3.抽样检测该村两个供水机井和一个压水井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1)III类标准,与举报人所反映的“河水和井水相连,导致井里水无法饮用” 的问题不符。
关停取缔、问责
1.针对企业管理不善造成环境污染事件,区委、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连夜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造成河沟污染负直接责任的公司经营副经理魏某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鉴于张山子镇对该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事件,履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区政府对张山子镇镇长进行约谈,责成区纪委、监察局对分管镇长进行诫勉谈话;张山子镇党委对该镇原畜牧站长给予党政纪处分。 3.枣庄瑞鑫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连夜召开集团办公会议,鉴于目前企业经营管理现状和环境保护要求,决定实施搬迁转产,计划8月30日前完成公司东侧河沟清挖处理工作,9月3日前完成1000头奶牛处置;9月6日前完成场区内牛粪清理转运,剩余污水处理达标,并利用现有厂房场地,从事苗木花卉培育等种植产业。
诫勉谈话1人、党内警告1人
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沂西岭村,举报人已经按照要求把鸭棚清理了,想养蘑菇,但是乡政府仍然把大棚拆除了,举报人要求赔偿。
举报人系沂堂镇沂西岭村养殖户邱某某,该村共有4家肉鸭养殖场,全部位于禁养区内。其中,3家养殖场在镇政府的号召下,已于日前自行拆除。对于邱某某的肉鸭养殖场,镇 村多次下达拆除通知。邱某某自称转养蘑菇,镇 村始终未见其任何行动,也未见其主动清理鸭棚,而且邱某某在6月份进行了复养。 日,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沂堂镇对邱某某的养殖场进行了依法拆除。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沂堂镇沂西岭村邱某某的肉鸭养殖场属于非法养殖和违章建设,村民反映强烈,应予以清理取缔,不予赔偿。
1.恢复生态。在前期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清除了残留粪污,疏通了渠道,消除了污染隐患,现已恢复生态。 2.做好思想教育工作。镇 村有关人员,与邱某某面对面沟通交流,现已做通其思想工作,取得了当事人理解支持。
青岛市黄岛办事处东盐滩村,村里堆积了一万多方建筑垃圾,七月底政府为了掩盖垃圾,建了一道围墙,导致村民出行困难。向打过多次电话,都没有解决。现在仍然在倾倒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废料、环卫的垃圾。
垃圾、固废
1.信访人反映事项的地点为黄岛街道东盐滩社区旧址,2009年启动村庄改造,2014年9月安置区建成分房。截至目前,有16户居民尚未拆除旧房,其中有6户居民原地居住。 2.调查组工作人员在社区旧址北侧发现有约1万方可利用的渣土、部分废旧轮胎及少量生活垃圾。 3.黄岛街道从今年6月份开始在社区旧址进行了综合整治,修建围墙并安排专人值守,同时预留了1处车行、2处人行出入口。 4.日围墙修建完成后未发生倾倒渣土及垃圾堆积现象。
黄岛街道加快该区域综合整治进度,8月24日前将废旧轮胎、生活垃圾清理出社区旧址;8月25日前将现有渣土摊平;同时安排专人值守,彻底杜绝乱倒垃圾及存放渣土现象。
枣庄市滕州市北辛街道市民广场,公园每周二、周五夜间敲锣打鼓唱戏到十点半,噪声扰民严重,多次反映,执法局、公安局答复都是没法解决。
在市民公园夜间唱戏的是中老年柳琴戏爱好者,约10余人,每周二或周五自发组织到市民公园公益演出一次,每次演出到十点便自动解散离去。此前,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曾经接到市民反映投诉。接到投诉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讲解了噪音污染法律知识,当事人演出声音有所降低,演出时间有所缩短。
8月22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执法人员提前到市民广场原演出区域,待柳琴戏爱好者聚集时向其解释市民投诉的噪音问题,得到了他们的理解。 1.合理疏导规范演出。在执法人员的帮助下,他们将演出地点搬到市政务中心广场(新演出地点远离居民区),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演出时间确保晚10点前结束。 2.加大排查督导力度。联合街道社区人员,对全市公共场所演出等噪音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完善错时执法机制,确保对可能产生噪音扰民的群体性活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疏导,第一时间解决。 3.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由于滕州自身没有立法权限,建议上级部门出台公共场所噪音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对噪音问题进行规范,营造创造安静的生活环境。 4.强化宣传引导工作。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公共场所噪音产生的危害等相关知识,引导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噪声的行动,养成文明意识,在不影响市民生活、学习、工作的区域和时间开展公益活动。
烟台市开发区长江路附近烟台立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做废矿物油处理的企业(目前为迎接检查停了锅炉)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含废矿物油污水超标排放,怀疑设两条管道,一条为应付检查,一条夜间偷排没处理的废水。企业一天要处理20吨废矿物油。2.过滤废油的白土渣非法转运处理,一年有上万吨,但上报的量很少,转运联单造假。
水、固废、其他
1.烟台立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开封路3-36内7号,并非在长江路附近。日,获得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采用精馏方式处理废矿物油HW08。6月15日,企业向环保局提交了全厂停产检修申请报告,申请停产至7月22日。7月17日,烟台开发区环境监察大队责令企业停产整治,限期配套污水站废气收集处理设施,8月11日,因生物质锅炉改燃气锅炉未完成整改,责令企业停产整治。从现场检查情况看,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目前停产并非为迎接检查停运。 2.投诉反映的污水超标排放、夜间偷排问题。一期项目日通过验收后,企业未投产即开始二期项目建设,并于日开始生产。经查阅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2017年4月编制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1月8日至9日进行的验收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获得竣工环保验收意见之后仅生产13天,尚未开展污水采样检测,未发现污水超标排放问题。8月1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天,企业未生产,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开启、维持菌种,未排水。经现场排查,未发现私设暗管偷排污水问题,但存在局部雨水流入污水管网的问题。 3.投诉反映的白土渣非法转运处理、转运联单造假等问题。执法人员对其危废仓库进行了封存,出库台帐显示,全厂共处理废矿物油4408吨,最大生产量为118吨/天,最小为68吨/天,投诉中提到的每天处理20吨废矿物油有误。经现场核实,企业自投产以来废白土渣和现存未用白土共计约30吨,目前贮存在其危废仓库内,初步排除企业非法转运行为,投诉中所述一年非法转运上万吨白土渣不属实。日,企业已与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合同。经查阅企业申报的危废管理计划(备案号为24),白土渣产废量约180吨/年,结合环评及实际生产,不存在少报行为。因处置单位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资质到期,该企业产生的危废未转移处置,暂未报批转移计划,也未申请危废转移联单,不存在转移联单造假问题。
1.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对厂区雨污管网进行分流改造,并满足初期雨水收集及应急池废水处置需求。目前,企业正在组织开展雨污分流改造。 2.要求企业制定上报整改方案,企业已于8月22日制定上报整改方案。
淄博市桓台县田庄镇:1.小寨村村南的一百多亩要准备复垦的土地被村支书黄某某承包给晨龙集团(化工造纸发电企业,老板是黄某某),挖了十几米深的大坑用来填埋化工垃圾。以前环保查的不严时,直接焚烧垃圾。目前周边的庄稼都被不产粮了。2.村里二十多个党员计划去北京上访,被镇上派出所拦下了,向省政府省纪委、市政府市纪委都写过信,政府、记者来过现场,但是晨龙集团买通了他们,两年多一直没有答复,新闻也没有曝光。举报官官相护。
土壤、垃圾、其他
1.反映的“小寨村村南一百多亩要准备复垦的土地”实为小寨村东南的废弃窑湾,土地面积77亩。小寨村村民委员会将其租赁给山东辰龙集团,用于存放造纸污水处理产生的活性污泥。 2.此处原为窑湾,是早年取土烧窑形成。该窑湾存放垃圾为金海洋纸业造纸污水处理产生的活性污泥,不存在填埋化工垃圾问题。在《关于山东辰龙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轻涂书刊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要求“春夏秋三季产生的污泥经处理后直接用于林地,冬季产生污泥临时储存在田庄镇小寨村的废弃窑湾(面积约100亩,该窑湾已由建设单位租赁并按照环保要求铺设防渗地膜),待施肥季节用于林地”。因污泥未能及时完全利用,造成长期堆存。 3.小寨村窑湾四周目前均种着玉米,玉米长势良好。 4.经县纪委、监察局调查,有群众曾于今年2月和3月三次向市县纪委举报,因举报人正在外地,未能进行面复,故至今未答复。8月22日和23日,县镇纪委采取电话、见面的形式向四名举报人进行了答复,均表示愿意等待进一步的调查结果,不再重复反映问题。另查,未发现田庄派出所阻拦党员上访问题。其他问题查无实据。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对辰龙集团在污泥临时存放场长期堆存污泥的违法行为由县环保部门处10万元罚款。 2.责令辰龙集团进行技术改造、全面提升工艺,污泥不再进行掩埋存放,改由其下属的热电有限公司焚烧处置。 3.由中材地质工程勘察研究有限公司对小寨村窑湾作为长期储存场所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妥善处置污泥和小寨窑湾。
烟台市芝罘区西北部有个工业园区,每天有几万吨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海洋,比如在东经121'18’8.89,北纬37'34'20.74,夹河东侧入海处有一个排污口,每天都有几万吨废水外排。向住建、环保、水利、海洋等有关部门反映多次,都没有解决。
1.针对“烟台市芝罘区西北部有个工业园区”情况:该工业园是幸福区域工业企业相对集中区域,该区域已被政府重新规划为商住区域,现有企业将逐步搬迁。该区域内存在生产性废水排放的企业有5家:烟台健露奶牛养殖场已于8月初关停取缔,烟台德华服饰有限公司现已停产等待搬迁,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烟台金正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烟台奥东化学材料有限公司3家企业现场检查时无生产性废水排放。以上企业均配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一号明沟,芝罘区环保局已将其列入重点污染源监管单位清单,日常监测,废水均达标排放。其他企业和单位均无生产性废水产生,仅有生活污水排放。通过调阅该区域用水情况,该区域用水总量为31.7万吨/年,平均日用水量868.5吨,大部分为生活用水,与信访人反映的每天都有几万吨废水外排情况有较大出入。 2. 经现场定位,该反映位置属于幸福1号明沟。市排水处已在现场设置了污水截留装置,除行洪期外,正常污水已通过污水截留装置将截断的污水排往套子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雨季周边区域遭遇强降雨时,幸福一号明沟需要提闸泄洪,污水混合雨水排放入海。平时在市区用水量高峰时段或套子湾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检修导致处理水量减少的情况下,幸福一号明沟有时也会发生污水溢流。 3.针对“曾向芝罘区住建、环保、水利、海洋等有关部门反映多次,均未有解决的问题”:芝罘区海洋与渔业局、芝罘区农发局、芝罘区住建局均未发现反映该问题的投诉。芝罘区环保局曾收到两起关于该问题的信访投诉,在做好企业排污排查的基础上,芝罘区环保局均向烟台市城管局提出对幸福一号明沟进行彻底改造,避免污水溢流的合理化建议。经对接了解,烟台市城管局已设置闸坝,对附近企业、居民排放污水进行截流,截流污水进入套子湾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1.对1号明沟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幸福办事处会同区城建部门、城管中队对入海口表层淤泥及两侧垃圾进行清理,对入海口进行全面清淤,加固两岸泥土,理平夯实河床,铺设排水管道对入海口护坡进行混凝土硬化,砌筑入海口围墙。目前,环境整治工作已完成。 2.市城管局将立即对幸福1号明沟未加盖部分用彩钢瓦板进行临时加盖,避免臭味溢散,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今年年底黑臭水体整治完成后,全部更换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板。 3.今年开始市城管局对幸福区片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雨污分流工程完成后,幸福1号明沟污水进入量将大量减少,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2%,计划年底完工。 4.幸福1号明沟已被市城管局列入芝罘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工程已经开工,计划今年年底完工,届时,将有效解决幸福1号明沟的水体黑臭问题。 5.市城管局将在该区域至套子湾污水处理厂重新铺设一条DN1600的污水主干管,全长5748米,将该区域的污水进行分流,减轻原污水主干管的运行压力,同时也能对原污水主干网进行疏通维护。该工程已于2月份开始施工,目前已铺设完成4991米,计划2017年12月底竣工。 6.加快幸福一号明沟周边旧城区改造步伐,争取正在洽谈的深圳华侨城项目尽快落地,结合项目建设,改善排水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彻底化解幸福一号明沟问题。届时,幸福1号明沟内将无污水流入。
淄博市张店区公园街道味中味路(市老检察院南侧),居民区一楼有很多饭店,油烟噪声扰民,建议整改。
油烟、噪声
共发现公园街道味中味路(市老检察院南侧)12家餐饮饭店经营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因12家餐饮饭店开设在居民楼内,选址不当,公园街道办事处于8月18日对上述餐饮经营业户下达停业通知,责令上述餐饮经营业户立即停业。
1.8月20日早8点公园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业拆除队伍,对公园街道味中味路(市老检察院南侧)餐饮经营业户门店、烟道和炉灶进行拆除,排烟口进行封堵,截至8月20日中午12点全部拆除完毕。 2.公园街道办事处负责加强巡查,杜绝居民楼开办饭店油烟噪声扰民。
济南市平阴县安城镇荣华养鸡场,符合环保要求,已经按照环保、畜牧局要求进行了整改,环保局也通过了,今天县委突然拿过来文件,说厂址位于限养区,位置敏感,群众反映强烈,口头要求三天内关停。要求给出依据,既然不是禁养区,环保方面也没有问题,只是群众反映,没有查实就要求关停不合理。乡镇、环保局说是上级部门要求关停。要求等省里文件出来再处理,请求督察组尽快过来现场查实,目前政府正在拆厂房。
1.荣华养鸡场无合法环保手续。 2.县畜牧局根据济牧畜科字[2017]14号标准,要求该养鸡场建设120立方米粪污储存场、600立方米污水储存池。但荣华养鸡场建设了粪污储存场84立方米、污水储存池90立方米,未达到标准要求。 3.该养鸡场距离村庄不足5米,异味影响较严重,已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县政府决定对其予以关闭。截至8月20日,关闭工作已完成。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和平路129号地矿家园,楼下饭店(恩爵酒店)烟道直排小区,油烟扰民。给12345反映,答复已经安装了油烟处理设施,但是烟道设置仍然不合理。
问题涉及的恩爵酒店地处地矿家园小区。该酒店自7月底开始试营业,目前未正式营业。在试营业期间由于没有专用烟道,前期也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造成油烟直排小区,油烟扰民。8月17日马尚镇城管中队已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目前,饭店内制作设备等设施已清空。
因该酒店选址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之规定,马尚镇现已责令恩爵酒店关闭。
济南市市中区领秀城东一区2号楼1单元101,负一楼有一个100多平方的高压开关站,怀疑有辐射,电力部门说没辐射,但是提供不出来检测报告。要求环保部门给一份专业的检测报告。如果超标的话,要求封顶处理。
1.领秀城东一区2号楼1单元101号负一楼高压开关站为鲁能领秀城G1地块10KV中心配电室,线路最高电压10KV,用于对居民楼供电。依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制》第5条规定,100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设施豁免管理,因此该10KV中心配电室属于豁免范围。 2.日,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电磁辐射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电磁辐射控制限值》。
济南市平阴县东阿镇邢沟村南山上有几家石料加工厂,加工时粉尘严重,有风时庄稼和村庄院子里都是石头粉末,污染环境严重,拉石子的大车把路面都压坏了。拨打当地12345热线也没有效果。
1.平阴县东阿镇邢沟村南山原有三家石料加工厂,2013年整合后设立济南鲁平建材有限公司一家,该企业有环评批复、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7年5月停产整改待环保验收。 2.关于群众反映加工时粉尘严重问题,该企业目前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粉尘污染。2017年5月前生产时确有粉尘产生。 3.关于群众反映拉石子的大车压坏路面问题,该企业投资1200万元对厂区内和公司至220国道间的路面和地面进行了硬化,于2017年6月份全部硬化完毕。并在原有4辆洒水车基础上,又投资200万元,新购买两台大型环卫清扫车,每天定时进行洒水降尘和道路保洁。 4.调阅12345热线转办件,共有7件反映该企业污染的交办件,相关单位均及时做出了认真回复,并责令企业进行环保整改。企业先后投资1300万元安装环保设施,对粉尘污染进行了治理。
县政府责成东阿镇、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责令企业在环保验收前坚决不准生产,并继续做好整改。
青}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甲醇爆炸下限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