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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基金名称
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
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基金主代码
004072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
日基金管理人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6,496,002.38份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金通宝货币A类
金通宝货币B类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073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7,174,485.74份
999,321,516.64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风险、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投资策略
本基金结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分析,在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
下,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通过利率分析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回购策略、无风险套利操作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追求基金的长期、稳定增值。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系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品种,其预
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凌有法信息披露
021- 负责人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666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
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花园
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3608室
法定代表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证券时报》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jysa99.com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通宝货币A类主要财务指标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本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日本期已实现收益
75,263.04本期利润
75,263.04本期净值收益率
3.5626%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174,485.74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3.1.3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末累计净值收益率
金通宝货币B类主要财务指标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本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日本期已实现收益
55,329,052.54本期利润
55,329,052.54本期净值收益率
3.7994%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7年末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99,321,516.64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3.1.3累计期末指标
2017年末累计净值收益率
1、本基金于日成立,合同生效当期不是完整的报告期;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上述基金财务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和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利润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5、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金通宝货币A类
份额净值收益 份额净值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收
率标准差②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0054% 过去六个月
0.0041% 自基金合同
0.0034% 生效起至今
金通宝货币B类
份额净值收益 份额净值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收
率标准差②
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0.0054% 过去六个月
0.0041% 自基金合同
0.0034% 生效起至今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日,业绩基准收益率以日为基准;
2、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3、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日,业绩基准收益率以日为基准;
2、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日,业绩基准收益率以日为基准;2、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金通宝货币A类
单位:人民币元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 直接通过应付赎回款转
应付利润本
年度利润分配
-金通宝货币B类
单位:人民币元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 直接通过应付赎回款转
应付利润本
年度利润分配
55,329,052.54
55,329,052.54
55,329,052.54
55,329,052.5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比联”、“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身)成立于2006年11月,由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与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比联资管”)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旗下设立北京分公司及子公司——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比联资管将所持有的金元比联49%股权转让于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理香港”),公司更名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惠理”)。
2012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增资人民币9,5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4,500万元。
2016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惠理香港将所持有的金元惠理49%股权转让于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意金融”),公司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顺安”)。
2017年11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增资人民币9,5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4,000万元。
金元顺安始终坚持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作为行为准则,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以专业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从而使公司稳步、健康发展”的投资理念。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和客户资产的原则,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截止至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优质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沣楹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共1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此外,金元顺安桉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顺安桉和纯债型证券投资基金尚在募集期内。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
投资总监,金元顺安消费主题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宝石
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顺安
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
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
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学士。
曾任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营
分公司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总监。
2015年8月加入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23年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
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郭建新 本基金
7年 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金元
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
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
任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营中
心债券交易经理。2016年9月加入金
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年证券、
基金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
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科学完善的制度和流程,从事前、事中、事后等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覆盖了全部开放式基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了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
在投资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贯彻。同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在交易环节,为确保交易的公平执行,本基金管理人交易管理实行集中交易,投资组合的投资决策过程和交易执行过程分开,各投资组合的所有证券买卖活动须通过交易部集中统一完成。在报告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和每年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根据收益率差异和交易价差的大小,说明是否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保护。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及公平交易制度。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稽核监察部和交易部监督,确保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开放式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了《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涵盖了所有可投资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银行间债券交易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债券交易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并严格执行有效的异常交易日常监控制度,形成定期交易监控报告,按照报告路线实行及时报告的机制。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7年宏观经济整体平稳,增速好于预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出现一定下滑,消费保持平稳,进出口保持强劲。M2增速放缓,社融规模仍然居高不下,融资需求仍然旺盛。欧洲和美国经济持续改善,美联储稳步加息,美国减税政策可能刺激经济进一步增长。金融监管持续加强,去杠杆防风险一直是今年的主基调,而且可能持续很长时间。央行运用多种工具精准调节市场流动性,资金面整体偏紧,资金价格维持高位,债券收益率相应大幅上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采取短久期策略,主要配置流动性较好的利率债和高评级同业存单,将控制流动性风险放在首位,严格控制偏离度,整体运作平稳。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金元顺安金通宝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
本报告期内,A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562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878%;
截至报告期末金元顺安金元宝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
本报告期内,B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99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87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目前海外经济保持良好增长,美联储今年可能多次加息,贸易保护主义显着抬头,外需可能不会像去年一样拉动经济增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未来防风险将是金融体系的最重要的主题。随着监管政策进一步细化收紧,各种传统的套利和规避监管的路径都被堵死,货币政策存在由偏紧向中性转变的空间,不过目前金融稳定应该也是货币政策众多目标的首位。目前央行各种工具搭配,对流动性有收有放,能够及时有效的控制资金面松紧,短期的宽松很难说明央行的态度发生转变。未来需要整体的杠杆水平出现明显下降,同时社融等宏观数据开始走弱,债券收益率才能出现趋势性下行。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持续将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作为工作的基点,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体系,推动各项法规、内控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公司监察稽核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实时监控、定期检查、报表揭示、专项检查、人员询问等方法,独立地开展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并就在监察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长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本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的监察稽核工作包括: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修订和完善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2、开展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日常监察稽核工作,查找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漏洞,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运作,重点加强了对于各业务环节的专项稽核。
3、加强对公司投资、交易、研究、会计估值、市场营销等各项业务过程中的法律、合规及投资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开展反洗钱、反商业贿赂等各项工作,并通过开展法规培训等形式,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未发生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在今后的工作中,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7.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1、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基金事务部、投资研究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等部门总监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1)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2)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3)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4)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
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担任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分管运营的副总经理在基金事务部总监或者其他两个估值小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2/3或以上多数票通过。
2、基金事务部的职责分工
基金事务部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该部门和公司投资部相互独立。在按照本估值制度和相关法规估值后,基金事务部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
基金事务部职责:
(1)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2)每日证券估值;
(3)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4)向交易员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5)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6)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7)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
基金事务部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3、投资研究部的职责分工
(1)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询;
(2)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3)评价并确认基金事务部提供的估值报告;
(4)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4、交易部的职责分工
(1)对基金事务部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2)通知基金事务部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3)评价并确认基金事务部提供的估值报告。
5、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1)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
(2)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3)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4)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值的风险;
(5)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
(6)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4.7.2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之“收益分配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每月集中支付。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会计师事务所未对本基金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4.10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进行利润分配分别为A类人民币75,263.04元,B类人民币55,329,052.54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欲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1 资产负债表会计主体: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报告截止日:日
单位:人民币元
日资产:银行存款
1,568,522.97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885,702,519.41其中:股票投资
885,702,519.4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5,000,000.00应收证券清算款
4,225,395.07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12,261.46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6,508,698.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日负债: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499,865.75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
260,706.89应付托管费
52,141.35应付销售服务费
12,251.44应付交易费用
30,236.58应交税费
7,094.52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0,400.00负债合计
10,012,696.53所有者权益:实收基金
1,006,496,002.38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06,496,002.38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16,508,698.91
1、报告截止日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1,006,496,002.38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0元,份额总额7,174,485.74份;B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0元,份额总额999,321,516.64份;
2、本基金合同于日生效。
7.2 利润表会计主体: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单位:人民币元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日一、收入
64,419,181.401.利息收入
64,615,861.05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8,805,488.48
债券利息收入
53,870,864.7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939,507.82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96,679.65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196,679.6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3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减:二、费用
9,014,865.821.管理人报酬
7.4.10.2.1
3,328,534.472.托管费
7.4.10.2.2
665,706.903.销售服务费
7.4.10.2.3
137,722.814.交易费用
-5.利息支出
4,692,499.19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692,499.196.其他费用
190,402.45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5,404,315.58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5,404,315.5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会计主体: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单位:人民币元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所有者权益
267,583,834.80
267,583,834.80(基金净值)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
55,404,315.58
55,404,315.58变动数(本期利润)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
738,912,167.58
738,912,167.58列)其中:1.基金申购款
6,587,489,936.92
6,587,489,936.92
2.基金赎回款
-5,848,577,769.34
-5,848,577,769.34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55,404,315.58
-55,404,315.58以“-”号填列)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06,496,002.38
1,006,496,002.3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张嘉宾
季泽————————————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关于同意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目前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以300万份额为界限划分,单一持有人持有300万份基金份额以下的为A类份额,达到或超过300万份的为B类份额。若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3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300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策略将结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分析,在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通过利率分析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回购策略、无风险套利操作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追求基金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投资等。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本基金对所持有的债券投资以摊余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本会计期间内,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接近其公允价值。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债券投资
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对于贴息债券,该等利息应作为债券投资成本;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使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其相当于公允价值。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具体如下:
1、银行存款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实际协议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2、债券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回购协议
(1)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2)本基金持有的买断式回购以协议成本列示,所产生的利息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回购期间对涉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资产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估值。回购期满时,若双方都能履约,则按协议进行交割。若融资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现金资产;若融券业务到期无法履约,则继续持有债券资产,实际持有的相关资产按其性质进行估值;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价格产生重大偏离,基金管理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3)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实际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令第120号《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出现因提前支取而导致的利息损失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予以弥补,风险准备金不足的,应当使用固有资金予以弥补;2、债券利息收入按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附息债券、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及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5、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2、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受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每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按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进行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计收益;
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其当日净收益为正值,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当日净收益为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其当日净收益小于零,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中扣除;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7.4.6.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日活期存款
1,568,522.97定期存款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1,568,522.97
7.4.7.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偏离度(%)
交易所市场
- 债券 银行间市场
885,702,519.41
885,234,000.00
-468,519.41
885,702,519.41
885,234,000.00
-468,519.41
1、偏离金额=影子定价-摊余成本
2、偏离度=偏离金额/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
7.4.7.3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余额。
7.4.7.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125,000,000.00
银行间市场
125,000,000.00
7.4.7.4.2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日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303.10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应收债券利息
4,011,681.02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213,410.95应收申购款利息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4,225,395.07
7.4.7.6其他资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资产余额。
7.4.7.7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日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30,236.58合计
7.4.7.8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日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应付赎回费
400.00预提费用
150,000.00合计
150,400.00
7.4.7.9实收基金
7.4.7.9.1金通宝货币A类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金通宝货币A类)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基金合同生效日
581,694.80
581,694.80本期申购
26,902,236.84
26,902,236.84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20,309,445.90
-20,309,445.90本期末
7,174,485.74
7,174,485.74
7.4.7.9.2金通宝货币B类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金通宝货币B类)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基金合同生效日
267,002,140.00
267,002,140.00本期申购
6,560,587,700.08
6,560,587,700.08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5,828,268,323.44
-5,828,268,323.44本期末
999,321,516.64
999,321,516.64
1、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日生效。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67,581,636.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2,198.80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67,583,834.80元,折合267,583,834.80份基金份额。
7.4.7.10未分配利润
7.4.7.10.1金通宝货币A类
单位:人民币元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金通宝货币A类)基金合同生效日
75,263.04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基金赎回款
-本期已分配利润
-75,263.04
-75,263.04本期末
7.4.7.10.2金通宝货币B类
单位:人民币元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金通宝货币B类)基金合同生效日
55,329,052.54
55,329,052.54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其中:基金申购款
基金赎回款
-本期已分配利润
-55,329,052.54
-55,329,052.54本期末
7.4.7.11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62,004.13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8,740,416.67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3,067.68其他
8,805,488.48
7.4.7.12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3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
10,205,496,104.44付)成交总额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
10,197,762,696.41到期兑付)成本总额减:应收利息总额
7,930,087.68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96,679.65
7.4.7.13.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无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7.4.7.16股利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无股利收益。
7.4.7.1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4.7.18其他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无其他收入。
7.4.7.19交易费用
本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无交易费用。
7.4.7.20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审计费用
50,000.00信息披露费
100,000.00汇划手续费
19,902.45账户维护费
19,500.00账户开户费
400.00其他费用
600.00合计
190,402.45
7.4.8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日,除7.4.6.1增值税中披露的事项外,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上海泉意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7.4.10本报告期的关联方交易
7.4.10.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未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1.4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10.1.5债券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10.2关联方报酬
7.4.10.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328,534.47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10.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65,706.90
1、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10.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金通宝货币A类
金通宝货币B类
合计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2,855.59
134,170.49合计
132,855.59
134,170.49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7.4.10.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未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金通宝货币A类
份额单位:份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日基金合同生效日(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金通宝货币B类
份额单位:份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日基金合同生效日(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报告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25,154,540.32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减:报告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5,154,540.32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7.4.10.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金通宝货币B类
关联方名称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33,044,410.74
7.4.10.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68,522.97
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止期间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3,067.68元,日止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7.4.10.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未有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11利润分配情况——非货币市场基金
金通宝货币A类
单位:人民币元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
直接通过应付赎回款
应付利润本年
本期利润分配
金通宝货币B类
单位:人民币元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
直接通过应付赎回款
应付利润本年
本期利润分配
55,329,052.54
55,329,052.54
7.4.12期末(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的证券。
7.4.12.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12.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期末估值总额
17华夏银行CD404
9,953,545.49
9,953,545.49
截至本报告期末日止,基金从事银行间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9,499,865.75元,于日到期。
7.4.12.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3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险,并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风险管理融入公司各个业务层面的全面控制过程之中,并建立了三道防线:以各岗位职责为基础,形成第一道防线;通过相关岗位之间、相关部门之间相互监督制衡,形成第二道防线;由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各机构、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形成的第三道防线。
7.4.13.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均投资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级的证券,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均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银行,申购交易均通过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另外,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本基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投资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信用评级主要参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体信用评级,如果对发行人同时有两家以上境内机构评级的,应采用孰低原则确定其评级,并结合基金管理人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
7.4.13.2.1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845,723,604.55合计
845,723,604.55
未评级债券包括国债、同业存单、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超短期融资券。
7.4.13.2.2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39,978,914.86合计
39,978,914.86
未评级债券包括国债、同业存单、中央银行票据及政策性金融债。
7.4.13.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变现的难易程度。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另一方面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7.4.13.3.1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监控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份额持有人集中度、调整平均剩余期限和平均剩余存续期、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并于开放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确保本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为剩余期限较短、信誉良好的政策性金融债和同业存单等,均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其他资产均能及时变现。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
本基金管理人每日预测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并同时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流动性比例要求,对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事件。
7.4.13.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债券投资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7.4.13.4.1.1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7年12月
31日资产银行存款
1,568,522.97
1,568,522.97交易性金融资产
885,702,519.41
885,702,519.41买入返售金融资
125,000,000.00
125,000,000.00产应收利息
4,225,395.07
4,225,395.07应收申购款
12,261.46资产总计
1,012,271,042.38
4,237,656.53 1,016,508,698.91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
9,499,865.75
9,499,865.75产款应付管理人报酬
260,706.89
260,706.89应付托管费
52,141.35应付销售服务费
12,251.44应付交易费用
30,236.58应付利息
7,094.52其他负债
400.00预提费用
150,000.00
150,000.00负债总计
9,499,865.75
512,830.78
10,012,696.53利率敏感度缺口 1,002,771,176.63
3,724,825.75 1,006,496,002.38
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交易形成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7.4.13.4.1.2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
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日各债券的基点价值(BP价
值)为主要计算依据;
债券持仓结构保持不变;
银行存款以活期存款利率或相对固定的利率计息,假定利率变动仅影响该类资产的未来收益,而对其本身的公允价值无重大影响;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利息支出在交易时确定,不受利率变化影响;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市场利率上升1BP
-13,287.08
市场利率下降1BP
上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为交易而持有的债券公允价值的变动将对基金净值产生的影响。
7.4.13.4.2外汇风险
本基金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外汇风险。
7.4.13.4.3其他价格风险
本基金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主要系市场价格风险。市场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和证券交易所的债券回购产品,且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因此无重大市场价格风险。
7.4.14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公允价值
7.4.14.1.1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4.1.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4.1.2.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885,702,519.41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7.4.14.1.2.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7.4.14.1.2.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本期末未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7.4.14.2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7.4.14.3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885,702,519.41
其中:债券
885,702,519.41
资产支持证券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5,000,000.0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68,522.97
其他各项资产
4,237,656.53
1,016,508,698.91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9,499,865.75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天数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48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92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8.3.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30天(含)—60天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60天(含)—90天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90天(含)—120天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120天(含)—397天(含)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合计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日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况。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49,751,546.5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49,751,546.57
企业短期融资券
735,950,972.84
885,702,519.41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数量(张)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7宁波银行CD232
99,944,301.00
17中信银行CD414
99,149,688.68
17广发银行CD280
99,112,998.26
17兴业银行CD582
59,659,447.56
17招商银行CD009
49,994,909.79
17恒丰银行CD218
49,887,027.33
17平安银行CD315
49,877,831.87
17浦发银行CD399
49,873,653.96
49,775,847.44
17光大银行CD298
49,555,393.14
8.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偏离情况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168%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806%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8.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存出保证金
应收证券清算款
4,225,395.07
应收申购款
其他应收款
4,237,656.53
8.9.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数
户均持有的基金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额比例金通宝货币A类
257,584.88
6,914,381.97 96.37%金通宝货币B类
99,932,151.66
998,950,958.98 100.00%
732,529.84
999,208,543.86 99.28% 6,914,381.97 0.69%
9.2 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序号
持有人类别
持有份额(份)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 1
305,723,115.33
233,044,410.74
201,476,108.44
92,971,464.23
82,099,951.35
25,154,540.32
24,628,744.81
19,190,601.18
10,076,522.87
4,585,499.7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金通宝货币A类
592,839.53
8.26%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金通宝货币B类
592,839.53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金通宝货币A类
10~50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
金通宝货币B类
0~10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金通宝货币A类
0~1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金通宝货币B类
§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金通宝货币A类
金通宝货币B类基金合同生效日(日)基金份额总额
581,717.20
267,012,420.95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26,902,214.44
6,560,577,419.13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20,309,445.90
5,828,268,323.44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174,485.74
999,321,516.64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举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于日公告,《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闵杭先生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2)本基金管理人于日公告,増聘郭建新先生担任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3)本基金管理人于日公告,聘任陈嘉楠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4)本基金管理人于日公告,《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闵杭先生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5)本基金管理人于日公告,増聘郭建新先生担任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6)本基金管理人于日公告,《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闵杭先生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
(7)本基金管理人于日公告,増聘郭建新先生担任金元顺安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8)本基金管理人于日公告,増聘孔祥鹏先生担任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9)本基金管理人于日公告,増聘孔祥鹏先生担任金元顺安新经济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10)本基金管理人于日公告,侯斌女士不再担任金元顺安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11)本基金管理人于日公告,侯斌女士不再担任金元顺安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12)本基金管理人于日公告,増聘缪玮彬先生担任金元顺安桉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核或处罚等情况。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9号)和《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
1)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能够出具高质量的各种研究报告。研究及投资建议质量较高、报告出具及时、能及时地交流和对需求做出反应,有较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2)公司资信状况较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3)公司经营规范,能满足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需求。
4)能够对持有人提供较高质量的服务。能够向持有人提供咨询、查询等服务;可以向投资人提供及时、主动的信息以及其它增值服务,无被持有人投诉的记录。
(2)选择流程。
公司投研和市场部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根据选择标准进行量化评比,并根据评比的结果选择交易单元。
2、截至本报告期末日止,本基金新租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上海交易单元1个深圳交易单元,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上海交易单元1个深圳交易单元,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上海交易单元1个深圳交易单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上海交易单元1个深圳交易单元。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回购交易
占当期基 券商名称
券回购交 成交 证交易成 成交 金交易成
易成交总 金额 交总额的 金额 交总额的
比例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
3,630,037,395.78
-份有限公司
11.8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11.9其他重大事件序号
法定披露方式
关于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证券时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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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证券时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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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 《证券时报》和
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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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关于春节前两个工作日基金暂 《证券时报》和
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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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证券时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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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 《证券时报》和
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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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参加北京肯特瑞 《证券时报》和
财富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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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万得投顾为代 《证券时报》和
销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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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第1季度报告
《证券时报》和
www.jysa99.com10
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关于劳动节假期前两个工作日 《证券时报》和
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www.jysa99.com11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金斧子为销售服务 《证券时报》和
机构的公告
www.jysa99.com12
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 《证券时报》和
期定额投资)公告
www.jysa99.com13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中期资产为销售服 《证券时报》和
务机构的公告
www.jysa99.com14
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关于端午节假期前一个工作日 《证券时报》和
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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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2017年半年度资
《证券时报》和
产净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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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伯嘉基金为销售机 《证券时报》和
构并参与优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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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第2季度报告
《证券时报》和
www.jysa99.com18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新增天津万家财富资产 《证券时报》和
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服务机构的公告
www.jysa99.com19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正达广为销 《证券时报》和
售机构并参与优惠的公告
www.jysa99.com20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植信基金为销 《证券时报》和
售机构并参与优惠的公告
www.jysa99.com21
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证券时报》和
www.jysa99.com22
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时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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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1号]
《证券时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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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
《证券时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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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大智慧财富为 《证券时报》和
销售机构并参与优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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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关于国庆、中秋节假期前一个 《证券时报》和
工作日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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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基煜基金为销售机 《证券时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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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
《证券时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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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唐鼎耀华为销售机 《证券时报》和
构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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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世纪证券为销售机 《证券时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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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奕丰金融为销售机 《证券时报》和
构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www.jysa99.com32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增加前海凯恩斯为销售 《证券时报》和
机构并参与费率优惠的公告
www.jysa99.com33
金元顺安金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关于元旦假期前一个工作日基 《证券时报》和
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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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手工披露旗下基金12月
《证券时报》和
29日行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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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产品实施增值税政策的 《证券时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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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投资者类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期初
序号 到或者超过20%的
- 523,975,115.0.00
305,723,115.33 30.38%
- 594,352,609.8.85
233,044,410.74 23.15%
至2017年12月
3至2017年12月
- 501,476,108.0.00
201,476,108.44 20.02%
31日产品特有风险
持有份额比例较高的投资者(“高比例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使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连续
巨额赎回,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赎回申请需要与高比例投资者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的风险,赎回款项延期获得。
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高比例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若高比例投资者赎回的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相应的赎回费用按约定将部分或全部归入基金资产,可能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基金规模较小导致的风险高比例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较小,从而使得基金投资及运作管理的难度增加。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尽责,执行相关投资策略,力争实现投资目标。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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