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河南办理护照回执单,回执单忘记家里了,现在人在广州,没有回执单,护照寄过来能收护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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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将启用 办护照只填一张表
原标题:新版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将启用 办护照只填一张表
  天津北方网讯: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获悉,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4月1日起,本市将在全国首批启用新版《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新版申请表启用后,市民办理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
  填写项目、申请材料更加简化
  新版《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将现行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简化合并为一种表格。同时,对填表方式、提交材料、受理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调整,申请人希望申办何种出入境证件可直接在相应栏目内选择,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即可一次性申请办理一类或多类出入境证件。
  新版《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分为申请人基本身份信息、选择办理出入境证件、取证方式和邮寄地址、监护人意见或委托他人办证、申请人声明等7个部分。申请人只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本人联系电话、紧急情况联系人及电话等基本信息,和旧版申请表相比,不需再填写户籍所属派出所、家庭现住址、工作单位及地址、家庭主要成员、拟前往国家、出国事由等内容,大大节约了填表时间。
  同时,申请材料也更加简单。因私普通护照换补发,申请人不需要提交护照损毁原因的说明和遗失、被盗的情况说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请护照,只需提交一方监护人的意见并在场。
  申请回执同步升级
  在启用新版出入境申请表的同时,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对申请回执的内容进行了升级调整。启用后,市民可以使用手机扫描申请回执上的二维码,登录本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局网站(http://60.28.61.198)进行办证进度、办证须知、申请表的查询和下载,同时还能获取最新的出入境工作动态、政策信息。(通讯员苑文路刘贝贝记者赵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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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掉了,可以在广州补办吗?
我不是广州人
可以在广州办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吗?
很多朋友都问过这些问题
在以前,这些证件都需要回到老家办
两地奔跑很不方便...
现在,这些证件都可以在广州办啦
而且很!容!易!
居然还有这种操作?
快看小编给你整理的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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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在广州办身份证业务?
全国人民都可以!
从今年3月份起,全国非广州市户籍的小伙伴,都可以在广州市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了。
可以办理的业务包括: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换领
居民省份证损坏,需要换领
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要补领
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况,不能在广州办理。
办理所需的资料:
换领居民身份证
1.户口簿;
2.广东省居住证(学生提交学生证或就学证明,60周岁以上或未满16周岁且未在我市就学的人员提交《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3.原居民身份证;
4.《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补领居民身份证
1.户口簿;
2.广东省居住证(学生提交学生证或就学证明,60周岁以上或未满16周岁且未在我市就学的人员提交《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3.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身份证业务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或到异地受理点申请
(1)网上预约,找到 广州市公安局户政业务办理平台
(2)到现场受理点申请,看下面的地址(可上下滑动):
现场采集信息
申请人交验《居民户口簿》、《广东省居住证》,民警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缴纳工本费
有效期满换领需交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需交40元,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到受理点领证
完成申请60日内,由本人凭户口簿、收费收据、《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申办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跨省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注:属换领的需交回原居民身份证)
护照、港澳通行证
等出入境业务
哪些人可以在广州办?
第一类:持有广州居住证的人员
第二类:在本市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
第三类:省内户籍已登记备案的国家报备人员可在工作地办证 (无需居住证)
可以办理的业务包括:
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
办理护照业务
申办港澳通行证
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
办理所需的资料:
持有广州居住证的人: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有效的广州居住证原件;
3.提交申请人近期出入境证件相片1张及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持有效的港澳台通行证申请再次签注,已在本省办理过的无须提交相片)
在读的全日制大学生: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生证原件 (全日制研究生还需携带在学证明);
3.提交申请人近期出入境证件相片1张及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持有效的港澳台通行证申请再次签注,已在本省办理过的无须提交相片)
省内户籍已登记备案的国家报备人员在工作地办证 (无需居住证):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无需居住证);
30提交申请人近期出入境证件相片1张及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持有效的港澳台通行证申请再次签注,已在本省办理过的无须提交相片)
出入境业务办理流程:
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中进行预约。
到办理柜台交表
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验核申请材料并缴费。
在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如无特殊情况,会在30日内签发证件,大家可选择速递送证服务,或者到受理的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
受理点的地址(可上下滑动查看)
大家发现了吗?无论是在广州办理身份证业务,或者办理出入境证件业务,都需要用到居住证!
那么居住证怎么办呢?
哪些人可以在广州办居住证?
在广州长期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都可以办理。
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重要提醒:
居住证不是随到随办、当场受理,而是需要到居住地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满半年后才能被受理。所以,即使住满半年,但系统上没有登记,也是无法办理的!大家要注意!
注:“居住地指定的机构”一般是指居住地的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办理需要的材料:
居住证相片回执及相片:
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的租赁合同亦可)。
居住证办理流程:
在所在地的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进行“广州市流动人员信息系统”登记。
拍摄居住证相片
登记满半年后,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办证受理点要收1张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执)。
持所有材料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递交材料。
经工作人员审核资料齐全后,领取《广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
领取居住证
10个工作日(约为15个自然天)后,申办人可持《广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到原办证点领取《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费用:
首次办证是免收取证件工本费的,但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需要缴纳工本费20元。
编辑丨乐居君 出品| 白云视野来源| 广州印象等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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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产生日期:
信息名称:
外国人居留许可
内容描述:
外国人居留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三十条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
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应当提交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根据居留事由签发相应类别和期限的外国人居留证件。
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九十日,最长为五年;非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一百八十日,最长为五年。
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延期,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1 . 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1份
2 . 广东省外国人签证相片1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
3 . 申请人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 . 《外国人住宿登记表》
5 .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首次申请居留证件时提交)
6 . 工作类居留许可申请:
(1)《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或文化部及文化部授权部门批准演出的批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2)工作单位证明函件;
(3)工作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复印件(核对原件);
(4)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需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的,还需提供属于投资人员,或是符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
7 . 学习类居留许可申请:
(1)就读院校出具的注明学生类别、学习专业和学习期限的证明函件;
(2)录取通知书;
(3)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还应提交《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
注: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勤工助学或在校外实习的,向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居留证件加注。需提供就读院校和实习单位同意勤工助学或校外实习的证明函件,按办理学习类居留证件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8 . 记者类居留许可申请:
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具的公函和核发的《记者证》复印件(核原件);
9 . 团聚类居留许可申请:
(1)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的配偶);
(2)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①探望中国内地居民的,本地户籍居民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外地户籍居民提供身份证和广州居住证;
②探望港澳居民的,提供亲属《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穗《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③探望台湾居民的,提供亲属的台胞证和有效签注(非本地签发签注,还须提供在穗《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④探望华侨的,提供亲属中国护照、国外定居证明和在穗《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⑤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提供被探望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非本地申请的,还须提供在穗《外国人住宿登记表》);
(3)外籍华人、华侨在穗寄养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寄养儿童的出生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②寄养儿童父母的护照,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人的,还应当提交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核对原件);
③寄养受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④寄养儿童父母的委托书(需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寄养受托人的受托书(须注明接受被寄养儿童父母委托,承担抚养与监护责任,保证被寄养者按期离境等内容);
10 . 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申请:
(1)来华探望常住外国人的,还需提供被探望人有效护照和居留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以及工作、学习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亲属关系证明;
(2)来华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的外国人,提供在在穗县级以上或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住院证明或接受医疗服务的证明;
(3)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提供本人名下的房产证明或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经济来源证明;
(4)因其他私人事务确需在华居留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1 . 居留证件的延期、换发和补发申请:
(1)居留证件延期,按照居留证件申请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已提交过体检表的,可不用提供。
(2)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换发,并提供与变更相关的申请材料。
a.姓名、护照号码、偕行人等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提供与变更相关的证明材料(姓名、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提供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照会,增加偕行人的,提供新生儿出生证明及父母护照);
b.居留事由发生变更的,提供能够证明原事由结束、新事由开始的相关材料,其中变更为工作居留证件的还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按居留证件申请流程办理。
c.居留证件遗失、被盗抢或损毁的外国人,应当提供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新领取的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出示被损毁的居留证件,按居留证件求申请流程补办新的居留证件。
12 .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登陆广州金盾网(WWW.GZJD.GOV.CN),在“业务快捷通道”中选择“外国人签证、居留预受理”,再选择“外国人个人申请”进行网上预约申请,或亲临出入境大厦境外人员网上申请区进行现场预约。为外国人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申请出具证明函件的单位还需登陆广州金盾网(WWW.GZJD.GOV.CN),在“业务快捷通道”中选择“外国人签证、居留预受理”,再选择涉外单位申请”进行网上备案,备案审核通过后的单位在进行外国人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申请时无需提交注册登记证明。
1准备申请资料
2等候叫号到资料验核窗口,验核资料
3等候叫号到受理窗口,进行受理
4领取申请回执,按时领取证件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广州市解放南路155号
咨询电话:12345;监督投诉电话:
15个工作日。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的,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
1年以下400元;1(含1年)-3年800元;3(含3年)-5年1000元
发改价格(号
一、外国人进行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申请,需先登陆广州金盾网(WWW.GZJD.GOV.CN)业务申请专区选择“外国人证件办理”进行网上预约申请,或亲临出入境大厦境外人员网上申请区进行现场预约。为外国人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申请出具证明函件的单位还需登陆广州金盾网(WWW.GZJD.GOV.CN)业务申请专区选择“涉外单位备案”进行网上备案,备案审核通过后的单位在进行外国人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申请时无需提交注册登记证明。
二、外国人申请延长停留期限,应当在签证、停留证件有效期届满7日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签证及停留证件业务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居留证件业务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三、未满16周岁的儿童持外国护照首次在穗申请签证、停留证件、居留证件,需提供本人出生证,外籍父母的外国护照复印件,或者中国籍父母的中国护照及在居住国获得永久居留权的复印件(核对原件),以进行国籍认定。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申请人,必须在注销其中国户籍后方可办理外国人签证、停留证件、居留证件业务。
五、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指有关国家主管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收养证明、其他亲属关系证明以及相关公证;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六、境外机构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姓名等资料变更证明等,应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七、有关外文证明材料应当经国内公证机关翻译成中文。
八、外国人申请签证、停留证件、居留证件,必须按照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费用。
九、申请签证、停留证件、居留证件的有效期和入境次数,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最终决定为准。
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已发出的签证、停留证件、居留证件有权吊销或宣布作废。
十一、对在中国非法居(停)留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外国人或责任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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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对象
外国人入境后,因非外交、公务事由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签证的延期、换发、补发和停留证件的签发、换发、补发以及居留证件的签发、延期、换发、补发。
二、申请机构
外国人应当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签证证件。
三、申请方式
外国人申请签证和居留证件延期、换发、补发以及停留证件,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
(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
(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属于国家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以及具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四、单位备案
邀请、接待外国人的单位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备案。
五、申请手续
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有关询问。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需要向邀请单位(个人)核实有关情况的,相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申请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无正当理由未根据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通知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依法不予签发签证证件。
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交一张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六、受理回执
对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签证证件申请,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在受理回执有效期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签证和停留证件申请的受理回执有效期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居留证件申请的受理回执有效期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被收存的,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停留居留;具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临时取回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但应当在受理回执有效期内交还,以不影响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相应签证证件。
七、申请签证延期所需证明材料
外国人申请延长签证停留期限,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证明材料:
(一)持C字签证者,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民航、铁路、公路、港口等运输公司出具的证明函件。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30日。
(二)持F字签证者,应当提交邀请、接待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未备案的单位还应当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180日。
(三)持G字签证者,应当提交接待单位证明函件和前往国家(地区)已确定日期、座位的机(车、船)票。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30日。
(四)持J2字签证者,应当提交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30日。
(五)持L字签证者,应当提交旅行计划行程安排,团体旅游还应当提交旅行社证明函件。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30日。
(六)持M字签证者,应当提交当地邀请、接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证明函件,未备案的单位还应当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合作伙伴为个人的,出具的函件应当签名并提交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居住证明。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180日。
(七)持Q2字签证者,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身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180日。
(八)持R字签证者,应当提交邀请、接待单位证明函件,未备案的单位还应当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180日。
(九)持S2字签证者,探亲人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外国人居留证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其他人员应当提交处理私人事务或者具有人道原因的相关证明。对探亲人员,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180日,对其他人员,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90日。
(十)持X2字签证者,应当提交中国境内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在读证明函件。可以延长停留期限不超过180日。
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累计不得超过签证原注明的停留期限。
八、申请签证换发所需证明材料
(一)外国人符合国家规定需要变更停留事由、给予入境便利或者因换持新护照、持团体签证入境后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分团停留申请换发普通签证,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换发F字签证,应当提交邀请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签证。对符合国家有关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规定的人员,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多次签证。
2、申请换发J2字签证,应当提交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可以换发停留期不超过30日的零次签证。
3、申请换发M字签证,应当提交邀请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签证。
4、申请换发Q2字签证,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身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签证。
5、申请换发R字签证,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引进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以及邀请、接待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二次或者多次签证。
6、申请换发S2字签证,探亲人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外国人居留证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其他人员应当提交具有人道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或者一次签证。
7、申请换发X2字签证,应当提交中国境内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函件和录取、入学证明,可以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零次、一次或者二次签证。
(二)外国人因护照即将到期或者签证页用完等情况换持新护照的,应当提交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已收回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的相关证明,可以换发与原签证种类、入境有效期、停留期限以及原签证剩余有效入境次数一致的签证。
(三)外国人入境后增加偕行人的,应当提交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偕行人的出生证明。可以参照本条前述规定换发签证。
(四)外国人持团体签证入境申请分团停留的,应当提交接待旅行社证明函件等材料。可以参照本条前述规定换发。
签证换发的停留期自本次入境之日起连续累计不超过1年。
九、申请签证补发所需证明材料
外国人入境后因所持签证遗失、损毁或者被盗抢申请补发签证,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签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以及新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签证损毁的,应当出示损毁护照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以及新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三)团体签证遗失、被盗抢或者损毁的,应当提交当地接待旅行社证明函件和团体签证复印件。
可以补发与原签证种类、入境有效期、停留期以及原签证剩余有效入境次数一致的签证。
十、申请停留证件所需证明材料
(一)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因非外交、公务事由需要超过免签期限继续停留的,应当按照本须知第七条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签发相应期限的停留证件。
(二)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需要离开船舶停靠的港口所在城市的,应当提交海员证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和船舶代理公司的担保函件,以及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机(车、船)票或者其他与停留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签发停留期不超过30日的停留证件。
(三)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外国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与停留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签发停留期不超过180日的停留证件。
(四)外国人居留事由终止,因人道原因需要继续停留的,应当提交居留证件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签发停留期不超过30日的停留证件。
(五)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应当提交婴儿的出生证明、护照和父母双方护照,可以签发与其父母停留期一致的停留证件。
(六)持有停留证件的外国人,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在停留证件有效期内离境的,可以申请换发停留证件。申请材料和换发要求按照前述规定办理。
(七)对停留证件遗失、损毁或者被盗抢的外国人,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和新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可以补发相应期限的停留证件。
十一、申请居留证件所需证明材料
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
外国人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当地卫生检疫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卫生医疗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证实申请人未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性肺结核或者有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并按照要求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工作类:持Z字签证入境者,应当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明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投资者等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对外国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投资者,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5年的居留证件;对在信誉良好的备案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2年的居留证件;对其他人员,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1年的居留证件。
(二)学习类:持X1字签证入境者,应当提交就读学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函件和录取或者入学证明;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签发与学校注明学习期限一致的居留证件。
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勤工助学或者在校外实习的,应当经就读学校同意后,提交就读学校和实习单位出具的同意勤工助学或者校外实习的函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加注。
(三)记者类:持J1字签证入境者,应当提交省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函件和核发的《记者证》。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1年的居留证件。
(四)团聚类:持Q1字签证入境者,应当提交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明和说明家庭成员关系的函件。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还应当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对未满18周岁和已满60周岁的,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3年的居留证件,对未满18周岁人员的居留期截止日期不能超过其18周岁的日期;对其他人员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2年的居留证件。
对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寄养受托人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者主要生活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代为申请居留证件。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出生证明、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应当提交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父母的委托书、寄养受托人的受托书,委托书应当注明委托抚养或者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受托人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可以签发有效期不超过3年的居留证件,居留期截止日期不能超过其18周岁的日期。
(五)私人事务类:持S1字签证入境者,探亲人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说明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关系的函件和居留证件。可以签发与被探望人在华居留期一致的居留证件。其他人员应当提交处理私人事务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1年的居留证件。
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探亲人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居留证件和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关系证明。可以签发与被探望人在华居留期一致的居留证件。具有人道原因的人员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可以签发居留期不超过1年的居留证件:已满60周岁在中国境内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应当提交本人名下的房产证明或者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经济来源证明;在中国境内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的外国人,应当提交当地县级以上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住院证明或者接受医疗服务证明。
十二、申请居留证件延期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延期,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经审查,延期理由合理充分的,准予延长居留期限;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按期离境。
十三、申请居留证件换发
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姓名、居留事由、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并参照前述规定提交与个人基本信息和居留事由变更相关的证明材料,可以换发居留证件。
十四、申请居留证件补发
外国人居留证件遗失、损毁或者被盗抢,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或者出示被损毁证件,以及新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可以补发居留证件。
十五、申请出入境证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因证件遗失、损毁、被盗抢、失效等原因未持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无法在所属国驻华使领馆补办的,提交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或者出示被损毁、失效证件以及代替护照使用的临时身份证明。可以签发有效期不超过30日的外国人出入境证。
十六、用语解释
(一)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的配偶。
(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有关国家主管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出生证明、收养证明、其他亲属关系证明以及相关公证;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姓名等资料变更证明等。
(三)外国主管部门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姓名等资料变更证明等应当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四)身份证明:中国内地居民身份证明指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明指中国护照和国外定居证明;港澳居民身份证明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身份证明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身份证明指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华侨和港澳台居民还应当提交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
上述有关外文证明材料应当翻译成中文。
十七、审批时间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受理外国人签证和停留证件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在受理外国人居留证件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
申请人具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缩短签证证件审批时限,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便利。
十八、审批效力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对外国人具有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三十一条等规定情形的,将不予签发签证证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十九、住宿登记
外国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办理住宿登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在中国境内的住宿登记证明。
二十、缴费
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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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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