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变更财务负责人人等税务信息变更网厅到底怎么做

企业变更财务负责人要到那里去变更,是到税务局吗?需要什么资料?_百度知道
企业变更财务负责人要到那里去变更,是到税务局吗?需要什么资料?
我有更好的答案
申请书。不需要到其他部门变更!这又不是企业法人变更,天张表就可以了一般纳税人,变更财务负责人,可以到国税、地税局进行变更,联系人,带身份证,法人变更需要到工商等相关部门。财务负责人,企业内部可以随时更换人员的:关键是,前、后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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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团队:
因为财务负责人不是法定登记事项,可以到税务大厅办理财务负责人的变更备案。不过当地税务局要是要求比较规范的话企业变更财务负责人做不做变更其实无所谓,只要将财务负责人联系方式报到税务专管员那里就行,免得税务找不到你们的税务负责人,一般的变更财务负责人都是要亲自和税务相关部门人员见面认识一下的,以备以后沟通,因此不重新发证,手续很简单只要填个表格就行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 及复印件
变更后的财务负责人身份证
及财务负责人到场
要证像采集
不过有些地方可以手机采集个地方不尽相同的
最好提前给税务局打电话问下哈
国税地税都要变更的
先去国税办理 办了后问他是不是需要去地税 有些是可以不用的
财务负责人变更不需要任何资料啊,也不用到任何地方去变更
1、首先是去银行更换一下印鉴章。 2、资料:法人委托书,格式如下:授权委托书XXXXXX银行: 我单位因结算需要申请变更银行预留印鉴,因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无法亲自前往办理相关手续,现授权委托
(身份证号码
)到贵行办理预留印鉴事宜,如有纠纷,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负责。单位公章年 月 日 3、税务局的只要填一下“办税人员变更表”。 其他就不需要了。 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财务负责人需要先到工商局变更,需要提供新旧董事会决议,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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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财务负责人被税务局拉黑了怎么处理呢税务局说是联系公司法人喊他做变更财务负责人现在已经联系不到了怎么办请问
我是财务负责人被税务局拉黑了怎么处理呢税务局说是联系公司法人喊他做变更财务负责人现在已经联系不到了怎么办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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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税务局咨询,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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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纳税人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除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外),向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工商机关核准后将变更信息即时共享至省级信息交换平台,税务机关接收工商变更信息并更新税务系统内纳税人对应信息;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纳税人相关涉税基础信息和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税务主管机关应将变更后的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信息即时共享至信息交换平台。
纳税人信息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
纳税人可在主管国税、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也可在税务机关公布的同城通办的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
(一)变更
1.纳税人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发生变化的,提供有关资料或证明材料,可向任一方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无需再向另一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2.对于“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前已经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存量企业,发生变更,取得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原发票专用章、CA证书、财税库银协议继续使用,保留原法律效力。涉及代码变更事宜,由税务机关商有关部门统一办理。
(二)档案资料管理
1.受理方纳税服务科综合服务岗归档报送资料清单中标注为归档的各项资料。
2.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后,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实现数据交换、档案互认。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号)
《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号)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国家税务局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国税发〔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5〕45号);
《关于印发&吉林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工商联字〔2015〕7号)。
各地办税服务厅。
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当前位置: &>>&&>>&&>>&&>>&
电子税务局税收实名制热点解答
来源:东凤分局
  一、实名登记全面应用阶段是什么时候 &&
  答: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税收实名制管理,办税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实名登记后,才能办理相关涉税事项。从2017年1月1日现广东国税网站网上办税功能将关闭,相应事项将改为在广东电子税务局办理(需通过实名制登录,取消税号或数字证书直接登录方式)。过渡期广东国税网站、广东电子税务局均可受理业务。&
  二、实名制认证的办税人员指哪些  &&
  答:办税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授权的其他人员。对涉及办理发票种类核定与调整、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等发票业务的纳税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需实名登记。&
  例如A企业需购买发票,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到分局领用发票,该法定代表人均应实名登记。&
三、办税人员实名登记主要包括什么步骤
  答:办税人员实名登记包括办税人员实名与申请企业授权。基本步骤为个人用户注册-&个人实名认证-&个人绑定企业。&
四、实名制网上办理可采用几种方式及具体步骤
  答:1、手机APP(请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广东国税网站主页浮动窗口也有显示)。&
  (1)、打开手机软件,在软件左上角点击人像。(2)弹出侧拉菜单后点击注册。(3)输入手机号码,待收到短信后将验证码填入第二栏。(3)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注册即可完成。(4)注册完成后登录软件,确定进入实名制界面。输入个人资料,点击下一步。点击“手持证件照”和“证件照正面照”,可选择手机相册上传和拍照上传。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审核。审核成功就完成个人实名认证。(5)在软件左上角点击人像,点击注销退出后重新输入用户、密码登录。登录后点击“选择企业”—“绑定企业”。选择“申请授权”,输入需要绑定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社会信用代码,系统会自动带出纳税人名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用户身份”,并勾选办税权限范围,确认之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会与税务登记信息登记比对,比对成功的状态显示为“申请通过”,表示已经成功;若否,此时状态显示为“提交”,需法定代表人(或财务人员、管理员)网上授权通过或到税务机关更新资料后撤销申请并重新绑定。&
  2、网页版操作流程&
  (1)打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不要使用http://www.etax-gd.gov.cn网址),点击右上方“注册”按钮。如实填写信息(带红色*的为必填项)→填写手机号→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手机验证码→勾选同意协议并注册→提交注册→网页显示注册成功。(2)用已注册成功的用户名登陆电子税务局网站。(3)点击“实名制申请”点击“确定”,进入到“用户管理”的【实名认证】模块,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之前请务必先仔细阅读红框内的填写规则!按照要求填写完毕之后,点击“提交审核”,如手机号码验证通过、身份证件验证通过且上传的图片符合要求则弹出实名制认证成功提示框。(4)关闭浏览器后重新打开登录,登录后点击“个人进入”,点击右侧“账户设置”&——“纳税人授权申请-申请授权”。输入需要绑定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社会信用代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用户身份”,并勾选办税权限范围,确认之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会与税务登记信息登记比对,比对成功的状态显示为“申请通过”,表示已经成功;若否,此时状态显示为“提交”,需法定代表人(或财务人员、管理员)网上授权通过或到税务机关更新资料后重新绑定,授权操作见问答《法定代表人如何对状态为“提交”的绑定申请授权》。&
  3、前台办理:为方便办税人员,推荐纳税人优先选用手机APP端或网页端办理实名认证。如确实无法通过手机APP端或网页端办理的(如办税人员身份证件非居民身份证的或线上审核超过5次不通过办税人员等),办税人员可携带《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前台向办理实名认证和企业绑定。前台实名及绑定后需进行网上注册及实名制绑定。&
五、提高实名认证上传照片通过率
  答:建议采用手机app实名认证拍照功能,通过拍照显示的对话框引导头像位置及持证方式(人脸大约占屏幕三分之二,身份证占三分之一),可提高成功率。若照片不通过的,必须重新拍照再上传,请勿对同一照片重复上传。&
六、法定代表人如何对状态为“提交”的绑定申请授权
  答:状态为“提交”的绑定申请授权表示实名制流程未完成,需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管理员)等授权。方法如下:(1)法定代表人等通过APP或网页完成实名制(含绑定企业,操作流程与其他人员流程基本一致)。(2)登陆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gs.etax-gd.gov.cn)。登陆时后选择对应企业(选“企业进入”,不要点“个人进入”),在“我的待办”里会有事项提示,点击“办理”,选择需要审批的申请,点击“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办税范围进行修改,审核“通过”,绑定企业授予相应权限;审核“不通过”,则申请作废。&
七、系统提示“系统调用身份认证中心接口服务出现异常或超时”
  答: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实名认证时,提示“系统调用身份认证中心接口服务出现异常或超时”,这是调用公安局服务器数据出现问题,遇此情况请稍等再试。&
八、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实名时系统提示“对应身份的证件号码不匹配”
  答: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在电子税务局操作“纳税人授权申请”时,系统提示“当前用户的证件号码信息与申请企业在税务系统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对应身份的证件号码不匹配!”表示相关人员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国税税务系统登记不一致,可能情况有:税务档案登记是对应人员的身份登记时误填写或误录入、更换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后未在国税办理变更手续等。解决方法:请企业携带相关资料(授权信息采集表、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及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的请一并出示相关文书)到国税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待系统资料更新后再办理。也可以直接带上述资料到国税前台直接绑定。资料更新可以非本人办理。&
九、办税员实名时系统提示“对应身份的证件号码不匹配,需经管理员进行审核”
  答:办税员在电子税务局操作“纳税人授权申请”时,系统提示“当前用户的证件号码信息与申请企业在税务系统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对应身份的证件号码不匹配,需经管理员进行审核!”该情况表示您还不是国税税务系统对应企业登记的办税员,可采取以下两种方法之一:1、携带相关资料(授权信息采集表、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手机)到国地税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待系统资料更新后再办理(点击“撤销申请”原申请记录再进行“申请授权”);2、需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管理员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授权。建议优先采用方法1。资料更新可以非本人办理。&
十、实名制案例
  答:A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三,身份证号码333333,与国税局系统登记资料一致;财务负责人李四,身份证号码666666,国税局系统内其身份证号码错误登记为666667;办税员王五,身份证号码888888,因公司税务登记维护不及时,尚未在国税局系统登记,在实名制办理过程中将会出现以下情况:& &
法定代表人&
资料相符,自动通过&
财务负责人&
当前用户的证件号码信息与申请企业在税务系统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对应身份的证件号码不匹配&
到国税前台进行税务登记变更财务负责人(或直接绑定),携带相关资料(授权信息采集表、《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手机)&
对应身份的证件号码不匹配,需经管理员进行审核!&
以下方法之一,建议优先采用方法1:&
1、到国税前台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办税员,携带相关资料《授权信息采集表》、《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手机)。2、需法定代表人等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授权&
十一、实名办税人员忘记了电子税务局用户名
  答:办税人员忘记了用户名的通过手机APP通过登录界面“忘记密码”输入对应用户的手机号码找回用户名。网页版暂不支持找回用户名功能。&
十二、实名办税人员忘记了电子税务局密码
  答:进入网页版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http://gs.etax-gd.gov.cn,不要使用http://www.etax-gd.gov.cn网址),选择“找回密码”功能并通过注册手机号码进行密码重置。手机APP通过登录界面“忘记密码”找回密码。&
十三、已在广东省其他地市做过实名认证了,需要再做吗
  答:在全省范围内,办税人员只需进行一次实名认证,实名认证结果全省共享。实名认证后在对应企业完成绑定即可。&
十四、个人网上认证照片多次上传仍失败或是外籍人员,如何办理
  答:为方便办税人员,推荐纳税人优先选用手机APP端或网页端办理实名认证。如确实无法通过手机APP端或网页端办理的(如办税人员身份证件非居民身份证的或网上审核多次不通过办税人员等),办税人员可携带《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纳税人办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前台向办理实名认证。个人在前台办理实名认证后,需登录网页版电子税务局,点击“个人进入-账户设置-用户管理-用户信息管理-账户信息”(不要点“实名认证”菜单),再点“实名制绑定”,录入资料证件号码、手机验证码等资料完成实名操作,完成之后再在“账户设置”&—“纳税人授权申请”—“申请授权”完成企业绑定。&
十五、个人前台认证后如何绑定网上注册账号&
  答:个人在前台办理实名认证(拍照)后,需打开网页版电子税务局(http://gs.etax-gd.gov.cn,不要使用http://www.etax-gd.gov.cn网址),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后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个人进入-账户设置-用户管理-用户信息管理-账户信息”,打开“账户信息”后再点“实名制绑定”按钮(不要点“实名认证”菜单),录入资料完成实名操作,完成之后再在“账户设置”&—“纳税人授权申请”—“申请授权”完成企业绑定。&
十六、个人通过手机APP或网页版实名认证后仍提示未实名&
  答:个人在手机APP实名认证后,在绑定企业前需点击“注销”按钮退出重新登录,网页版关闭浏览器后重新打开进入重新登录,可以解决该问题,若注销重新登录仍提示未实名,需登录网页版电子税务局(http://gs.etax-gd.gov.cn,不要使用http://www.etax-gd.gov.cn网址),点击“个人进入-账户设置-用户管理-用户信息管理-账户信息”,打开“账户信息”后再点“实名制绑定”按钮(不要点“实名认证”菜单),录入资料完成实名操作,完成之后再在“账户设置”&—“纳税人授权申请”—“申请授权”完成企业绑定。&
十七、办税人员注册电子税务局时,提示手机号码已被占用
  答:若属于对应企业办税人员进行了注册,只是忘记用户名、密码的,办税人员通过手机APP通过登录界面“忘记密码”输入对应用户的手机号码找回用户名、密码。&
十八、电子税务局用户包括个体户吗
  答:电子税务局的用户包括国地税所有纳税人和有纳税人义务的自然人。&
十九、三证合一纳税人,用什么税号绑定
  答: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二证合一等商事改革纳税人)纳税人在绑定企业时优先录入社会信用代码,若录入后无相关资料的,可以尝试使用旧税号(原纳税人识别号)绑定,若均没有的请联系国税部门。&
二十、一名办税人员需要多次实名认证吗
  答:一名办税人员可以绑定多个企业,但一个手机号码只能对应一个办税人员。一个注册用户名(办税人员)只需一次实名认证,但绑定企业需分别按企业税号进行(“纳税人授权申请”—“申请授权”)。一户企业可以登记一个财务负责人、多个办税员(税务系统只能登记一名办税员,超过1个的须由法人等网上授权或到前台登记,前台登记需提供《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纳税人办税授权书》、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中介会计人员要纳入电子税务局税务代理机构的代理人员管理。&
二十一、中介代理机构如何办理实名登记
  答:请暂按照以下要求执行:1、所有中介办税人员要纳入电子税务局税务代理机构的代理人员管理,不能以办税员身份绑定企业;2、目前在电子税务局无中介资格的会计机构,需通过“税务代理企业资格备案”申请;3、根据《会计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从事代理记账需具备相应资格许可;&
  中介实名登记参考流程为:1、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实名登记。2、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实名登记。3、中介机构资格备案(事项办理-通用-税务代理纳税人资格备案)。4、税务机构审核备案。5、中介机构员工个人实名认证(类型登记为“涉税服务组织员工”,不选择“办税员”),提交后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审核。6、中介机构向纳税人发起税务代理申请(用户管理—&税务代理机构管理—&税务代理申请—&申请)。7、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同意中介代理申请(用户管理—&纳税人授权管理—&税务代理管理)。8、中介机构负责人向纳税人分配具体中介工作人员(用户管理—&税务代理结构管理—&代理人员管理)。&
二十二、外籍人员无法到办税厅办理实名手续&
  答:一般情况下,外籍人员通过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的方式完成实名认证。无法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实名的外籍、港澳台的法定代表人,通过代办方式办理:1、被委托代办的人员需已通过实名认证且已经和该法定代表人所在的企业进行纳税人绑定。2、提交《法定代表人实名认证代办申请书》(附法定代表人的手持证件照和证件正面照纸质),保存有法定代表人的手持证件照和证件正面照电子文件的u盘。外籍、港澳台的财务人员、办税员不能采用代办方式。&
二十三、在哪里可以获取办税人员实名操作及电子税务局有关最新信息
  答:推荐关注 “中山国税”微信公众号或“中山国税直属分局”微信公众号。或浏览中山国税局网站-可浏览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税收宣传-&税宣专题-&全面推广应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咨询电话12366。&
  &&  &&
二十四、网上办理实名认证需填写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答:见附件。办税人员网上办理实名认证的不需要填写纳税人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
二十五、实名认证或登录时提示“该纳税人主体已被停用”
  答:纳税人国税登记档案与地税登记档案的关键信息不一致的(例如纳税识别号不一致、企业名称、法人姓名、法人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会导致无法实名认证绑定或登录电子税务局,纳税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办理国地税税务变更手续。若排除信息不一致原因造成的,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
二十六、《办税授权信息采集表》、《办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实名认证代办申请书》
  答:见附件。&
  &&&&&&&&&&&&&&&&&&&&&&&&&&&&&&&&&&&&&&&&&&&&&&
编辑:赖伯伦怎么变更税务登记证上的办税人员信息_百度知道
怎么变更税务登记证上的办税人员信息
我有更好的答案
带着执照和公章及新的办税人员身份证和本人去税务局做个实名认证,再做变更就可以了。
采纳率: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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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填写的资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您好,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相符”、签名日期。2。同时进行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办税人员变更 ( 13,会计学堂晓海老师为您解答税务登记类—财务负责人:49:14)转载▼标签。审核要点(一)纳税人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纳税人携带携带新财务负责人、新办税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单位公章、电子邮箱以及购票人员的变更。2、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网上下载或当场填写《税务登记变更单》一式两份。(二)提示1、同时进行购票人信息修改。提交的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窗口人员审核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原则是提供资料不齐的不予受理: 国税 财务负责人 办税人员 变更 分类: 业务指南——信息登记、备案类受理窗口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国税窗口或局办税服务厅文书经办窗口事项说明纳税人发生财务负责人变更后30日内办理。同时进行购票人信息修改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负责人章,如果不是此人写的,因为指挥者呀,若要更改,通常是老板税务登记证,上面写的是你公司的资料,其中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这一位呢,就要写申请书,依照税务局规定的表,填写,谁写呢,公司章,也是规定的表格,不然是家族裏面的阿爸,公公,比较多,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任的,更改通过後,税务局就会盖章。至於
办税之工作人员,是接了你的申请,又不是公司的收入者,也不用分红给他呀,就写委托书,还要负责人及 委托人同时盖章啦,证明说,就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证明
引用sunboywgf的回答:带着执照和公章及新的办税人员身份证和本人去税务局做个实名认证,再做变更就可以了。
新版的浙江省国税电子税务局里面有个税务登记,里面有个多证合一信息确认表,那里修改一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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