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学生课余生活进行义务辅导违规吗

由扇形统计图可知:学生课外完成作业时间在分钟的学校对应的扇形圆心角为;段的学校个数为个;分的学校为个,则占的百分比为.
本题考查的是条形统计图和扇形统计图的综合运用.读懂统计图,从不同的统计图中得到必要的信息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条形统计图能清楚地表示出每个项目的数据;扇形统计图直接反映部分占总体的百分比大小.
4032@@3@@@@条形统计图@@@@@@269@@Math@@Junior@@$269@@2@@@@数据收集与处理@@@@@@54@@Math@@Junior@@$54@@1@@@@统计与概率@@@@@@7@@Math@@Junior@@$7@@0@@@@初中数学@@@@@@-1@@Math@@Junior@@$4031@@3@@@@扇形统计图@@@@@@269@@Math@@Junior@@$269@@2@@@@数据收集与处理@@@@@@54@@Math@@Junior@@$54@@1@@@@统计与概率@@@@@@7@@Math@@Junior@@$7@@0@@@@初中数学@@@@@@-1@@Math@@Junior@@
@@54@@7##@@54@@7
第一大题,第28小题
第三大题,第5小题
第三大题,第4小题
第三大题,第4小题
第三大题,第4小题
第一大题,第21小题
第一大题,第21小题
第三大题,第6小题
第一大题,第2小题
第一大题,第27小题
求解答 学习搜索引擎 | 綦江县教委在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的过程中,为了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对义务教育阶段低年级学生原则上要求老师不布置课外作业,九年级学生每天的课外作业总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学生阅读,自学除外):为了了解各校情况,县教委对其中40个学校九年级学生课外完成作业时间调研后进行了统计,并根据收集的数据绘制了下面两幅不完整的统计图,请你根据图中提供的信息,解答下面的问题:(1)计算出学生课外完成作业时间在30∽45分钟的学校对应的扇形圆心角;(2)将图中的条形图补充完整;(3)计算出学生课外完成作业时间在60∽75分钟的学校占调研学校总数的百分比.| 京ICP备号 |
CERNET Corporation各区、县(市)教育局,相关直属学校,市教育研究院:
&&& “减负提质”即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需要,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育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需要,也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好教育期盼的需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12〕1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修订)〉的通知》(辽教发〔2016〕91号)文件精神,现就“减负提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减负提质”要求
&& &(一)控制课时总量,用开足开齐课程支撑质量提升。
&&& 1.严格控制周课时总数和周教学时间总量,一二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26节,5.2节/天;三至六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30节,6节/天;七至九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34节,6.8节/天。保障学生在校每天都有自习时间,自习时间不计算在周课时中,不得占用。
2.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课程计划,控制好学科总课时,不得增加语文、数学、英语等考试学科的课时,不得减少或挪用品德、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非考试学科的课时。在不增加学科总课时的前提下,各学科要用不少于10%的课时开展学科实践活动。以“健康第一”为原则,保证学生每天“阳光体育活动1小时”。
(二)控制教学进度,全面实施有效教学。
&&& 3.市区教研部门要组织教师扎实开展学期备课和阶段备课。要做好学校校本教研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教师要依据课程标准、学情、教材科学制定教学进度,落实教学计划,基于学生接受程度有效开展教学,不赶超进度,不增加难度。教师教学进度计划要报学校备案,变更教学进度3课时以上,要报学校批准。
&&& 4.从2017年新入学的小学一年级起,以三年级为起点开设英语课,且从英语知识的“零起点”开始教学;一二年级只可安排游戏或听说类的英语社团活动。现小学一二年级英语课保持不变。
&&& (三)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向作业管理要质量。
&&& 5.控制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作业总量不超过1小时。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5小时之内。学校要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监测各年级课后作业量及学科分布,达到“学科平衡、总量合理”。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要实现作业公开。
  6.提高作业质量。教师应精心设计作业,不得不加选择地布置教辅材料上的作业,不得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鼓励教师基于学情开发校本作业,自编作业或改编现成作业。鼓励学校积极开发信息化作业系统,形成特色作业资源。
7.强化及时批改与反馈。教师对布置的作业要做到全批全改,提倡面批面改。要及时反馈作业批改结果,及时纠正和分析作业中的问题,共性问题集体讲评,个别问题单独交流。学校要定期检查和统计作业总量及批改情况。
(四)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向时间管理要质量。
  8.严格执行辽宁省关于学生在校时间的规定,保障学生拥有足够的休息和睡眠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生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对走读生不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时间小学、初中每天均不超过2小时。
9.学校不得早于8点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学生的午休时间。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和延时放学。农村学校要保障学生有足够的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学校的作息时间表应向学生和家长公布。
(五)规范考试管理,用评价引领“减负提质”。
  10.严格控制考试方式、难度及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得举行区域性统一纸笔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可进行期末质量监测,监测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初中除学业水平考查、学业水平考试、学业质量监测外,不举行市级统一考试。区县(市)教育局根据需要,每学期可对部分年级或部分学科进行一次教学质量抽测。严禁以“质量监测”名义进行区域性“统测”。要人性化安排考试,提倡将必要的考试安排在节假日之前。
  11.规范评价方式和结果使用。鼓励采取“等级加评语”方式,实施分级评价。严禁学校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区县(市)教育局和教研部门不得简单地用考试分数或中考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学校不得用考试分数对班级、教师、学生进行排名,教师不得用考试分数对学生进行排名和编排座位。树立学科成绩是学生隐私的理念,严禁将全班学科成绩及名次发至家长微信群、QQ群等公共平台。
(六)严禁违规补课,规范办学行为。
12.学校及在职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进行补课或上新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以推荐等形式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文化课补习班。坚决杜绝“校内不讲校外讲”、“课内不讲课外讲”的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提倡和鼓励教师为学习基础相对薄弱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
(七)多元互动,用共识推进“减负提质”。
  13.要加强家校合作,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教学开放,创造条件方便家长及有关专业人士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参与学校管理。学校、家庭、社会应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减少或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学校及班级各类评比不得与家长的贡献程度挂钩,不得以评比变相加重学生及家长负担。
& &&二、健全“减负提质”制度
  14.建立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学期的课程安排、作息时间安排、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安排等教学活动安排上报本区域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学校网站、宣传栏或教室等醒目位置公示。
  15.建立“减负提质”专项视导制度。要把“减负提质”作为教育视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专项视导,并将视导结果纳入对区县(市)教育教学工作的考核。
  16.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公告制度。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机制,定期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公告。
  17.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度。区县(市)教育局及学校要设立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并将监督电话和责任人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
三、强化“减负提质”保障
  18.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以区县(市)教育局为主,中小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减负提质”工作领导小组,严查各种违规行为。对违反者,一经查实,市教育局在全市通报批评,并由区县(市)教育局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19.教研科研先行,引领改革创新。市区两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学科教学的统筹与指导。教研科研部门要聚焦问题,深入研究“减负”应“减什么、怎么减”,“提质”应“提什么、怎么提”,引领广大教师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鼓励学校和教师积极创新“减负提质”的方法与路径。
  20.加强宣传,树立先进典型。要积极发现典型,推广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减负提质”的良好氛围。  
&&&&&&&&&&&&&&&&&&&&&&&&&&&&&& 沈阳市教育局
&&&&&&&&&&&&&&&&&&&&&&&&&&&&& 2016年11月28日
(编辑:义务教育)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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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在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取得积极成效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4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原标题: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在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行”活动取得积极成效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4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深化综合改革,从源头上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深化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革,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采取多种方式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集团化办学和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并完善操作办法,进一步缩小校际差距。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改革要求,重点规范大城市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秩序。积极探索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切实减轻因入学竞争给学生带来的过重课业负担。着力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完善科学多元的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切实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综合评价学生。改革小学生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避免分分计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减少统考统测,小学低年级不得组织学校统考。 二、加大治理力度,坚决纠正不规范办学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教育治理体系效能,进一步加大力度治理违背教育教学规律、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不规范办学行为。要将减负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考核,县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减负工作的考评,学校要将贯彻减负要求情况与教师的日常考核、评优评先挂钩。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密切家校联动,充分发挥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作用,引导社区和专业人士参与学校减负管理和监督。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举报和曝光平台,畅通问题反映渠道。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处罚细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减负工作不力、存在违规行为的地区、学校和个人进行查处和曝光。教育部将对全国各地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监测排名,把各地减负工作开展情况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等挂钩。三、开展巡视督查,确保减负要求落到实处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014年4月至6月,从省、地(市)、县(区)、学校等不同层面,组织开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自查督查工作(自查项目和内容见附件)。学校自查和县级教育部门督查要全覆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生课业负担较重举报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进行专项督查。教育部将对部分省份进行督查巡视,结果将向省级人民政府反馈,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制定和完善本地挂牌督导的措施和办法,将学校减负工作情况纳入责任督学区日常督导范围。责任督学每学期要发布联系学校减负情况的督导报告。四、深入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媒体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减负工作的宣传引导。面向社会宣传,让全社会都能理解减负工作的复杂性,推动社会培训机构行业自律。面向学校、教师宣传,让主动改进教学方式,追求轻负增效、向课堂要效益成为广大学校、教师的自觉行为。面向家长宣传,积极引导转变教育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科学安排学生课外活动,使“适合孩子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正确观念深入人心,避免出现“教师减负、家长增负”“学校减负、社会增负”现象。各地要及时总结培育减负工作典型案例和有益经验,积极开展总结交流与宣传推广工作。继续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推介活动,全面宣传学校办学特色,引导就近入学。教育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宣传推广学生课业负担明显下降、“轻负高质”的先进地区、学校和个人经验。五、加强组织领导,务求活动取得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相关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 “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努力通过“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减负工作治理体系,提高减负工作治理能力。各地在“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有关规定,避免影响中小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联系人:高君(010)电子邮箱:xiaoguanchu@附件: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及自查参考表.doc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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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网讯9月1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规范全市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义务辅导的通知,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义务辅导都须报教育部门批准备案,否则将按违规补课处理。
开学季,我市规范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义务辅导行为。通知中提到,根据有关规定,公办学校教师为学生辅导应为义务辅导,凡在私人住所或其他校外非经营性场所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义务辅导的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须填写《东营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义务辅导登记表》,提前3天向所在学校报告,由学校核准登记、公示,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学生因病、事请假确需补课的,可即报即补。今后,凡未按规定报批备案的,一律按违规补课严肃处理。
今年1月6日,我市在市一中、市二中、市实验中学、市实验学校、市育才学校、市晨阳学校、市春晖小学、市海河小学8所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试行在职教师义务补课登记备案制度。今年,将这一举措在全市公办学校中进行推广,要求义务补课的教师进行登记备案,严令禁止有偿补课。
市教育局要求,中小学教师不得在社会培训机构、经营性场所兼职,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辅导,开展义务辅导不得收受礼品、礼金或辅导结束后变通、变相收受礼品、礼金。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和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以外,任何公办中小学校及其教师不得借用义务辅导名义组织在校内、外集体辅导,一经发现按违规办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记者 李红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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