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鸟尽良弓藏全诗,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范蠡为什么要说这句

史记里范蠡说:高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是什么道理,为什么会这样?这是一种经验还是历史的必然? - 知乎8被浏览634分享邀请回答1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范蠡的一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感叹
范蠡的一句“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感叹
此恨不关风与月
满桌佳肴,你得有好牙;腰缠万贯, 你得有命花;赏一路风光,你得走得动;拣一座金山,你得能够拿;垄沟里刨食的是条好汉子,病床上数钱的是个傻瓜;千里纵横,你总得有个家,万众首领,你也得有个妈;委屈烦恼,你非得有人听,出色得意,你还得有人夸;同时,秦朝法律体系繁杂,几乎涵盖社会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事无巨细。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堪称有法可依。可以说,法家已经在秦朝构建了一套完全能独立运转的法制机器。因此,无需秦始皇动手,严苛的法律让任何触犯者难逃惩罚!事实上,秦始皇不光没杀一个功臣,对待六国王室也可算仁慈,国君及后嗣很少被杀。所以在秦朝末年天下大乱,才有六国王室出来起兵。他自命祖龙,更是首次一统天下,首次称为皇帝。大秦帝国崇尚邹衍五德之说,五德之中,周朝为火德,秦为水德,以水代火,是受命于天!因此,秦始皇自命真龙天子,之后更是横扫六国,完成华夏大一统,并奠定中国本土之疆域。同时书同文,车同轨,北击匈奴,南征百越,修筑万里长城……可以说,一统天下的秦始皇已经认为自己功劳远胜什么三皇五帝,堪称神人了。因此,就是因为这种自信,任何背叛在他看来都是不堪一击。其二,则是秦朝以严法治国。秦国之所以能变成虎狼之国,并吞天下,秦军势不可当,那是因为,支撑着秦国的是一套严苛、残酷、事无巨细的法家体系。商鞅变法后,秦国以铁律制人,法律为万事之准绳,具有无山的权威性。“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在推崇“以法为本”的同时,秦朝更是偏好重刑,对全国施行空前严酷的刑罚,秦朝刑罚种类繁多,行刑方法之残酷,为其他各朝所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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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恨不关风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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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是啥意思?_中国文学_古典诗词_天涯问答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是啥意思?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是啥意思?
这个成语出自《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春秋时,越国大夫范蠡在越王勾践被吴国打败而当俘虏时,劝勾践忍辱投降,伺机报仇雪恨。勾践依照他的话去做,最后终于大败吴国。越王勾践复国后决定重赏大功臣范蠡。但范蠡看到历代宫廷的残酷倾轧,觉得勾践是一个只能同患难而不可共享乐的人,就拒绝官职过隐居生活去了。范蠡临走时还给另一大臣文种留下一封信,信中警告文种说:“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意思是说飞鸟射尽了,弓箭就会藏起来,再也不用了;兔子打死了,猎狗也会被主人杀掉烧熟吃掉的。文种没有听从范蠡的忠告,最后果然被勾践杀掉了。  “兔死狗烹”比喻事情成功之后,把曾经出过力立过功的人抛弃或杀掉。有时,“鸟尽弓藏,兔死狗烹”也连用,意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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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飞鸟便不需要了锐利的弓剑,狡猾的兔子死了之后,捉他的狗就可以宰杀了来吃了. 是范蠡对文种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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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过功的人抛弃或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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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不想写他。但因为他是第一个将“经商”之道付诸实践并进行理论归纳的最早的古人——这在按“士、农、工、商”进行本末尊卑地位排序的传统中国社会里,是个特别的异数。所以还是决定说说他。
&范蠡是孔子老先生同时代的人,比孔子年纪小一点。他是老子学生文子的学生。文子又名计然,后世所说的“计然七策”就是指他的策略。
  范蠡本是楚国人,但因为不满楚王的统治,跟随文种到了越国。
  你不妨看一下春秋末期的地图,在现在的江浙一带,那时有两个国家,一是吴国,一是越国。据《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记载,先是吴伐越,吴国败了,老吴王阵前受伤,临终前要求儿子夫差“必毋忘越”。三年后,越王勾践估计到新吴王夫差将再次伐越,不听谋臣范蠡的劝阻,先发制人,对吴出兵。但这次是吴王夫差赢了,越王勾践被围困在会稽山。怎么办呢?范蠡说,越王你要“卑辞厚礼以遗之,不许,而身与之市”——于是越王勾践派谋臣文种去跟吴王求和:“勾践请为臣,妻为妾。”也即,越王为了苟活,除了准备献上世传宝器和老婆,还自愿做人质,做吴王的奴隶。
  用现在的话说,越王为了活下来,姿态已经低到尘埃里去了。或者说,连骨头也没有了。
勾践屈身以事吴王,给吴王做了三年奴隶。后来吴王听信已被越国收买之大臣的进言,以为越王俯身为奴的姿态是真诚的,头脑一热,不顾臣子伍子胥的坚决反对,赦免了勾践。
勾践回到故里,卧薪尝胆,不忘会稽耻。他“身自耕作,夫人自织,食不加肉,衣不重采,折节下贤人,厚遇宾客,振贫吊死,与百姓同其劳”。而范蠡,则去吴国做了两年人质,然后回到勾践的身边,图谋复国再起。
怎么谋呢?那就是著名的文种破吴七术——“一曰捐货币以悦其君臣;二曰贵籴粟囊,以虚其积聚;三曰遗美女,以惑其心志;四曰遗之巧工良材,使作宫室以罄其财;五曰遗之谀臣以乱其谋;六曰疆其谏臣使自杀以弱其辅;七曰积财练兵,以承其弊。”
说说其中的第三术吧——著名的美人计。虽然《史记》等正史上没有记载西施其人其事,但是,《墨子》、《庄子》、《孟子》、《韩非子》、《管子》等曾提到西施。她与后世的王昭君、貂蝉、杨玉环一起,合称中国古代四大美女。可惜美女虽美,终是男人权力游戏里的一颗棋子。
话说,西施是那范蠡从民间寻访而得。有资料说,西施出生于浙江诸暨苎萝村的西边,名施夷光,在被范蠡发现前,是一普通浣纱女。为了能够打入吴王夫差的身边做卧底,彻底虏获吴王让吴王沉迷于美色而荒废政事,献吴王前范蠡给西施进行了三年的仪与艺的培训。据说在送西施去吴国前,范蠡自己已经爱上了西施。总之吧,为了越国的国家利益,范蠡向吴王献上自己心爱的女人,
这样的行为崇高吗?不崇高。这样的行为卑鄙吗?在我看来,很卑鄙。但是,民间却说这是一个美谈。尤其是在搞政治的人眼里,当性贿络用于崇高的复国目的,那就是革命事业,西施就是越国隐蔽战线上以身救国的一位女战士。
这位女战士,是否成功用美色腐蚀了吴王的斗志呢?我觉得没有。因为,几年之后,吴王虽然没有伐越,但是决定伐齐。他的谋臣伍子胥劝谏说,不可以伐齐啊,我听说“勾践食不重味,与百姓同苦乐。此人不死,必为国患。吴有越,腹心之疾,齐与吴,疥癣也。愿王释齐先越”。但是,吴王不听。伐了齐,而且还赢了。所以就跟伍子胥显摆说,你看你不让我打,我这不是打赢了么?伍子胥说:你还是别高兴得太早吧。吴王听了自然很不爽,搞得伍子胥差点自杀。
越国人觉得,吴国和其他邻国交恶,恰是越国与这些邻国交好的最佳时机。让他们互相打吧,吴国消耗兵力,越国人越看越高兴。
越国反击吴国的时机越来越近了。于是,他们先向吴王借粮食,以试探吴王对越国的信任度,还能虚其积聚,同时也卖卖穷,进一步麻痹吴王。吴王再一次不听伍子胥的劝阻,把粮食借给了越国。这就把伍子胥彻底气坏了。老爷子气呼呼地放言:你们就等着瞧吧,再过三年吴国就是一片废墟了。
那些被越国收买的臣子继续到吴王那里谗言伍子胥。终于,吴王给了伍子胥一把剑,赐其自尽。
范蠡他们获知这个消息后,高兴呐。从来分解敌人的力量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敌人内部分解。
能臣伍子胥已去。可以伐吴了吗?越王问范蠡。范蠡说,还要再等等。
还等什么呢?等一个最佳的出击时机。终于,等到某一天吴王带着精锐部队去北方会盟去了,吴国仅留一些不堪一击的兵力,于是,范蠡同志对越王说:现在可以伐吴了。
然后,几年征战;吴王四面有敌,与越求和;再然后,越又伐吴,这一次,吴王夫差就被越王勾践包围了。
这一天,越王勾践等了二十二年。
后话是,吴王被围后,派人去问越王:你可不可以“亦欲如会稽之赦孤臣之罪乎”?也就是说,当年我放了你,你今天可不可以也放了我呢。
勾践正犹豫是不是该“以德报德”呢,范蠡说:不可以。
勾践想想吴王也可怜,就让使者转告吴王说:“吾置王甬东,君百家。”相当于现在一个村的村长吧,不革首,还给吴王安置了这样一个去处。
但这个吴王不是当年被俘的越王。他回谢越王说:“吾老矣,不能事君王”,我老了,不能伺候你了。说完,吴王就自杀了。据说死前还说了句“无颜见伍子胥”的话。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吗?吴越争霸的故事结束了,但范蠡的故事还没有。
只能说,上面这个故事,只是范蠡人生的一个前序。或者说,那是我不喜欢的那一部分范蠡。妈妈在潜意识里厌恶一切政客,而在上面这个故事里,范蠡也仅仅只是一个政客。一个所谓辅佐君王的贤臣。尽管,历史不会批判贤臣将女人出卖、将自己的爱人出卖、不会批判对所谓俘虏的不仁不义。贤,只相对于他的君而言,其实,也可以换个字,叫“毒”。
不喜欢这样的范蠡。
精彩的范蠡,才将要出现。
话说越王击败了吴国,称了霸,出了心中那口恶气。范蠡是功臣,也便功成。
在老子哲学里,有一句话叫“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范蠡深得个中精义,不久,就离开了越王。
他离开越王后给同事多年的文种写了一封信,说:“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文种收到信后就开始装病。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有一天越王对文种说:“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你不是教给我讨伐吴国的七种战术吗?我只用了其中三种就把吴国拿下了。你那里还有四种战术呢,你去我死去的爸爸那里,让他试试这四种战术吧。”
文种就这样自杀了。
范蠡无疑早就预料到这样的结局,所以,抽身比文种早。
问题是,这样的君主,值得你跟随那么多年吗?
民间传说范蠡离开越王的时候,是带着老情人西施一起泛舟走的。但是,我认为,这种可能性很小。人家吴王对西施一直宠爱有加,共同生活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西施她纵然是铁做的间谍,也敌不过小女人的情感局限。何况,如果范蠡真爱她会将她放在敌人窝里如此久的时间吗?所以,即使西施曾经也爱过范蠡,多年以后,阅历增加,也早就看透了自己只是范蠡“腐蚀”吴王的一个工具而已——对这样的人,还会爱吗?不会。
西施的合理去处是:自杀了。一种理由是,觉得利用了吴王对自己的信任和爱,如今吴王已死,不管爱不爱吴王,西施当因内疚而死;另一种理由是,越国已经获胜,自己当年的政治使命也已经完成,即使心底还爱着范蠡甚至也恨范蠡,也觉得如今秀色已被吴王幸尽,对不起范蠡。还有一个理由是,吴国的舆论将她与“祸水”联系在一起。她,就这样跳了太湖。
这是我的猜测。
历史对西施的去向没有记载。甚至还有人说,根本不存在这么一个人物。
历史有记载的是,范蠡带着家人离开越国去了齐国。改名换姓,在海边定居了下来。苦身戮力,经营有方,致产数十万。
名气大了,齐国人请他出来做相。他怀揣相印,心里不安,感慨道:“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于是,还了相印,分散家财,又离开齐国,去了陶。
你可以在那个时期的地图上,找到“陶”,看看它的地理位置。史书上说,陶是“天下之中”,是各国的交通要道。所以,是做生意的好地方。
在陶地,他又一次改名换姓,叫“朱公”,人称“陶朱公”。
陶朱公究竟做的什么生意史书上没有明确的记载。总之,他“与时逐而不责于人”,从“耕畜”到“煮盐”到“养鱼”到“居货”,什么都做过,所以,“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又一次成了富甲一方、乐善好施的名人。
范蠡的赚钱门道是什么?我想,这首先要感谢他的老师计然。范蠡和文种是越王伐吴的谋士,计然是谋士之师。司马迁说,范蠡曾经发过这样的感慨:“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离开越国后,他就将计然的那些理论用在了生意上。
计然之策是什么?《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如下:
“知斗则修备,时用则知物,二者形则万货之情可得而观已。故岁在金,穰;水,毁;木,饥;火,旱。旱则资舟,水则资车,物之理也。六岁穰,六岁旱,十二岁一大饥。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减三十,则农末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币。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财币欲其行如流水。”
用白话翻译,大意是这样的——
知道(国与国之间或者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是避免不了的,所以要储备各种货物(因为社会的物资总和是有限的,为了保证自身的竞争力,必须储备)。只有当这些货物真正派上用场时,你才能体会到这些货物的可贵(比如它的稀缺性等等)。这样,你就基本上可以预估(甚至操控)各种货物的市价行情了。所以,年成也许是几年丰收几年歉收几年饥荒然后又几年旱灾。旱灾的时候,你要去买船(因为这个时候河里没有水,没人行船更没人买船,所以船价很低。船将在下一个路上无法行车的水灾之年热卖);水灾的时候,你要去买车(因为这个时候路上全是水和泥泞,没人在路上坐车更没人买车,所以车价很低。车将在下一个水里无法行船的旱灾之年热卖)。投资要有前瞻性的眼光。贱买贵卖,是很简单的道理。年景时好时坏也是正常的。米市上,如果一石米只卖二十块钱,那么农民就要亏本了,这将直接损害农民种田的积极性;而如果一石米你高卖到九十块钱,那么,经商的那些人就卖不出去,就没有利润,更没有现金流来保证下一次的进货了,这对商业也是有损害的。所以,如果一石米的价钱你控制在三十到八十块之间,那么,就可以保证农民和商人的双方利益,经济正常运作,物价稳定,也能保证政府足够的税收(现代经济学中“拉法曲线”理论也是这个意思)。这是治国的道理(其实也是做各种生意的道理)。经商致富的关键点是,你卖的东西质量要过硬,也要保证足够流畅的现金流。那些容易坏的东西要尽快出手,不能卖高价,有时即使蚀本也卖。你分析一下市面上那些流通的物资,看看哪些比较多、哪些比较少,然后你就知道什么该卖得贵什么要卖得便宜。任何东西,贵到极点就会降价,便宜到极点也会涨价。一旦某个东西行情贵了,马上卖出去(就像扔粪土一样),一旦某个东西行情便宜了,大家都不稀罕的时候,你要像买珍珠一样地买进来——当然,有些时候,你也可以理解为,要像挑珍珠一样,慢慢来。今人有句话说:“卖出要快,买进要慢慢来”。这样,你就可以财源滚滚了。
看吧,这是两千年前的理论。是当年指导越国经济腾飞的理论(这是平吴的社会经济基础),也是范蠡持家致富的理论。
陶朱公范蠡,在后世人眼里,被称作“文财神”。他继承了计然老师的理论衣钵,并进一步发扬光大了老师的理论。他也曾经留下不少经商方面的专著,可惜很多已经散佚了。后人为他整理了类似《陶朱公商训》的东西。比如“囤积货物,垄断居奇,把握时机,聚散适宜”、“勿鄙陋,勿虚华,勿优柔,勿强辨,勿懒惰,勿固执,勿轻出,勿贪赊,勿争趣,勿薄育,勿昧时,勿痴赁”等等。
妈妈摘录两段民间流传较广的陶朱公生意经在此。将来的你,未必去做生意,但持家总是需要的。这些理论,大可以治理公司,小可以持家——
经商十二则
一是能识人。知人善恶,账目不负;
二是能接纳。礼文相待,交往者众;
三是能安业。厌故喜新,商贾大病;
四是能整顿。货物整齐,夺人心目 ;
五是能敏捷。犹豫不决,终归无成 ;
六是能讨帐。勤谨不怠,取行自多;
七是能用人。因才四用,任事有赖;
八是能辨论。生财有道,阐发愚蒙;
九是能办货。置货不苛,蚀本便经;
十是能知机。售宁随时,可称名哲;
十一能倡率。躬行必律,亲感自生;
十二能运数。多寡宽紧,酌中而行。
生意要勒紧,懒惰则百事废。
接纳要温和,躁暴则交易少。
议价要订明,含糊则争执多。
帐目要稽查,懒怠则资本滞。
货物要整理,散漫则必废残。
出纳要谨慎,大意则错漏多。
期限要约定,延迟则信用失。
临事要责任,放弃则受害大。
用度要节俭,奢侈则用途竭。
买卖要随时,拖延则机宜失。
赊欠要识人,滥出则血本亏。
优劣要分清,苟且则必糊涂。
用人要方正,诡谲则受其累。
货物要面验,淮由则售价低。
钱财要清楚,糊涂则弊窦生。
主心要针定,妄作则误事多。
综上,商人范蠡的形象已经立体起来。
&两千年前范蠡所处的年代,是一个所谓农为“本”,商为“末”的年代,商人地位特别卑下——秦商鞅变法时,曾法令:“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意思是说,但凡有人不好好种地而去经商,或者种地时不卖力偷懒的,全家都要被迫收为官奴。
就是在这样恶劣的商业环境里,范蠡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而且是有理论武器的商人。
尤其是,反观当今从商之人的社会平均素养与操守,更加感慨,古人已去。
这是范蠡的大。
但范蠡依然有着他的小。
后世诗人说:“商人重利轻别离”。我想,范蠡在本质上是一个纯粹的商人,所以,当年才会将自己爱的女人送给吴王做“礼物”。除了对西施,后来他对自己的儿子,也是“轻别离”的。司马迁记载,说陶朱公的二儿子在楚国杀了人,被抓起来了。当时有谚语说,“千金之子,不死于市”,于是他让小儿子带上黄金去救二儿子。他的大儿子说,爸爸你派小弟而不派我做长兄的去救大弟,置我颜面于何地?于是他就派大儿子去了楚。大儿子找到楚王身边的人庄生,送上黄金,希望能救小弟一命。庄生拜见楚王,找了个天下需要大赦的理由,楚王说,那就大赦吧。范大公子听闻楚王要大赦天下,觉得黄金白送了,想要回来。于是又去找庄生,说:“听说楚王要大赦天下了呢”。庄生马上明白了范大公子的来意,便把黄金还给了范大公子。但庄生觉得自己被范大公子戏弄了(据说他本来也没准备收受这些黄金),便又去楚王那里说:“外面有人传言说你大赦天下是因为你身边的人收受了陶朱公的黄金。”楚王气坏了,为了证明他的大赦不是因为陶朱公的黄金,先杀了陶朱公的小儿子,然后宣布大赦。小弟已死,范大公子回到陶,家人都很伤心,只有陶朱公说(据说还是笑着说的):“我早就料到这个结局了。因为我这个大儿子从小跟着我做生意打拼,所以特别爱惜钱财;我那小儿子呢,生下来后就锦衣玉食,不知道钱得来不易,所以不怎么爱惜钱财。所以当初我本想让我小儿子去搭救二儿子的。”
今天看这件事,我想说的是,一个父亲,他不是在自责自己教子失败,不是在自责没有尽力救出二儿子,也不是从社会正义的角度说二儿子死有余辜,而是在强调他事先判断的高明。如果说他早料到这个结局,那么,他正是利用了大儿子的过分惜财实现了自己的目的——既保住了黄金,也免受大富翁不救儿子的声名,还证明了自己对大儿子的性情判断是正确的。他派人去救二儿子了,所以人们说他作为父亲努力了,但是,他明知道这样的努力不会成功,那又何必再让大儿子带上黄金去托人,直接去楚国收尸就是了。
一个不地道的父亲。他至少应该——要么,亲自去楚国的监狱看看二儿子,然后尊重楚国法律的惩办;要么,用胜算最大的搭救方法救出儿子。可惜,他的确是个“轻别离”的人,在二儿子法办后,还在得意自己的料事如神。
可以经国的人,可以持家万金的人,最终,只是一个商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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