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里交的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县城住院可以报销吗

石家庄所属各县(市、区)医保患者可在市三院享受市医保报销比例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吴潇 通讯员 焦青)为较好地解决住院报销待遇不同、跨县(市、区)看病无法享受直接报销的难题,简化就医、报销流程,石家庄市第三医院现已全部开通石家庄市所属各县市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元氏、赵县、灵寿、深泽、行唐、井陉、无极、高邑、晋州、平山、新乐、赞皇、正定、辛集)的出院即报。
各县(市、区)患者可以直接持已激活的社保卡到市三院住院,享受与市医保参保患者相同的报销比例,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需承担的部分医疗费,其余由参保地医保中心或保险公司与医院直接结算即可。在此基础上医院将发挥自身诊疗优势,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全面的医疗服务,为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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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潇】
河北新闻网官方微博:在城市看病,农村合作医疗能报销吗?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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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看病,农村合作医疗能报销吗?
我办的是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埠河镇的农村合作医疗,但是我看病是在武汉看的,不知道出院后能不能在合作医疗所在地报销一部分费用?急!
  能。不过报销比例会下降。  在所在地定点医院和农合办理了转院手续报销比例50%。在外省城市因急诊住院治疗,要在入院后5日内,将住院通知传真给当地备案,报销比例在15%——30%之间。报销时‍需要的手续有: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医院用药治疗明细单,费用总清单、收款收据、身份证、户口本、合作医疗证(或医疗卡)才能报销。‍
出院后带上病历复印件,用药明细复印件,诊断证明,你的合作医疗证。直接埠河镇合管办在办理能够报销部分费用。流程:先通知当地合管办(埠河镇合管办)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需要提供打工证明,和住院的相关文书---病历,出院录,发票,用药清单等各地要求不一样,,安徽是可以的,报50%
可以啊,问下医生就知道了。好简单的
农村医保可以异地报销吗?答:可以,新农合外地就医在住院后三日内到拿医院确诊证明去新农合备案,出院后在10个工作日内可以报销。报销带上身份证、医疗证、户口本、备案登记表、医院盖章的缴费费用明细、住院收费单、病例复印件等。不过,报销比例远低于本地就医。异地报销流程:1、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2、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3、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备注:1、参合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就医的,可先就诊,在住院期间或出院后到县合管办补办转诊备案手续。2、就诊单位必须是当地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否则不予报销。农村医保报销注意事项: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注:以上均不在农村医保报销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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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强化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意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我县社会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经济发展环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36号令)、《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社会保险工作实际,就社会普遍关心的有关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对如东县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政策解答。
  1、用人单位和职工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对参保职工有什么影响?
  答:(1)从欠费次月起,暂停享受除个人账户以外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单位和职工即使补缴了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仅补计缴费年限,但欠费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2、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1)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享受时间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享受时间同步。
  退休前连续实际缴费年限(不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180个月)的,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连续实际缴费年限(不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5年(180个月)的,参保时须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只计算连续缴费年限,补缴的费用不划入医保个人账户,也不能报销补缴期间的医疗费用。
  (2)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自参保缴费之日起六个月后发生的住院费用才可以报销。参保不满一年和个人账户抵扣人员,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3、灵活就业人员应在什么时间缴纳当年度的基本(住院)医疗保险费?早缴晚缴有何区别?
  答: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基本(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期是当年的1~3月份。如果在当年3月31日前未缴的,医疗保险卡将被冻结;6月30日前未缴纳的,从缴费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享受住院待遇,一年后方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12月30日前仍未缴纳的,以后补缴不再划入补缴年度的医保个人账户,并从补缴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享受住院待遇,一年后方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4、用人单位大龄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如何补缴?
  答:目前用人单位大龄参保人员(距享受退休待遇时连续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采取以下补缴方式:
  (1)参保时一次性补缴的,参保6个月后可享受住院待遇;
  (2)中途或享受退休待遇时补缴的,按补缴时的标准补缴。在未补清费用前不可享受特殊门诊和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一年内不可享受住院待遇。
  如遇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5、基本医疗保险跨地区转移,如何办理手续?
  答:参保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凭证》,在新参保地参保缴费后,将《参保凭证》送至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6、少儿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如何缴费?逾期还可以缴纳吗?
  答:(1)少儿医疗保险:如东县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学生,本县户籍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含婴幼儿),均可参加我县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在校少年儿童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不在校的婴幼儿由家长携带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镇人社所办理。缴费期为每年的9月份。
  逾期未缴费的,可以到掘港人社所(江海中路35号)、栟茶人社所参保缴费。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方可按规定结报。未满6个月的婴儿,自缴费次日起即可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参保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寸照片一张;续缴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到各镇人社所办理缴费。
  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为每年的10月8日至12月20日。逾期未缴费的,可以到掘港人社所(江海中路35号)、栟茶人社所缴费,但在住院待遇享受上有3个月的过渡期。
  7、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参加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少年儿童医疗保险以后,可享受相应的门诊医疗待遇和住院医疗待遇。门诊待遇一般由个人医疗账户资金支付,住院待遇由统筹基金支付。
  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个人账户是如何划入的?
  答:参加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分固定账户和月度账户。2015年的固定账户为每月80元,全年计算为960元,年初一次性划入。差额部分(即月度账户),在每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再根据每人实际缴费基数计算划入。
  月度账户的计算公式:月缴费基数&对应比例-月固定账户。
  目前的对应比例:35周岁以下3.5%,36-45周岁4.5%,46周岁以上5.5%,其中:2015年月缴费基数高于4306元的,上述比例再增加0.5个百分点。
  9、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是如何划入的?
  答:参加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分固定账户和月度账户。
  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全年固定账户为780元,年初一次性划入;月度账户按月划入20元,全年共240元,所有账户全年总合计1020元。
  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全年固定账户为810元,年初一次性划入;月度账户按月划入20元,全年共240元,所有账户全年总合计1050元。
  另外:退休人员低水平医疗保险(医托)个人账户每人每年300元。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目前仍保留个人账户,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
  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用完后的门诊费用,能不能报销?
  答:目前,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用完后的门诊费用,可以通过原慢性病特殊病专项门诊或新的门诊统筹办法,报销部分费用。
  原享受慢性病特殊病专项门诊的参保人员,固定账户用完后,在定点医院就诊的,再自付600元后,按以下限额标准和比例报销:一种慢性病限额标准为2000元、两种及两种以上慢性病限额标准为4000元,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75%。非住院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的,限额标准为4000元,在职人员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为80%。
  根据上级要求,从2011年起我县不再进行慢性病申报,建立了门诊统筹制度。即:个人账户用完,再自付600元后,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二院、三院、四院、掘港、兵房、苴镇、丰利、双甸、马塘医院刷卡就医,全年在3000元限额内,在职人员按60%比例报销,退休人员按80%比例报销。
  11、原来享受慢性病特殊病专项门诊待遇的人员,是否可以同时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答:不可以同时享受。原享受慢性病特殊病专项门诊的人员,如果病情有所变化,可以自愿取消原慢性病特殊病待遇,转为享受门诊统筹待遇。需要调整的,须携社保卡(医保卡)到社保业务大厅一楼40号窗口办理。
  12、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答:参加我县医疗保险人员,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采取&确定起付线和封顶线,两线之间的费用累加分段按比例支付&的办法。起付线以下和封顶线以上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起付线:我县参保人员在县外特约三级医院就医的,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就医的起付线为600元;在县内其他医院就医的,住院起付线为500元。少年儿童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依次为700、500、4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的,起付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依次递减20%,起付标准最低不低于200元。在转院连续治疗过程中,起付线按高一级医疗机构的标准计算。长期连续住院,恶性肿瘤病人放化疗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按每90天计算一次住院起付线。
  (2)封顶线: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须同时参加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年封顶线为10万元,大病互助医疗保险年封顶线为20万元,合计年封顶线为30万元。其他医疗保险年封顶线12万元。
  (3)报销比例:符合报销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分段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为:
  基本(住院)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上,1万元以内的费用,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分别报销88%、92%;1-10万元的费用,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分别报销93%、97%;10-20万元的费用,报销90%,20-30万元的费用,报销95%。
  少年儿童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上,0.5万元以下报销65%,0.5-10万元报销75%,10-12万元报销80%。
  城镇居民和退休人员低水平医疗保险(医托):起付线以上,12万元以内的费用,报销75%。
  13、参保人员因大病住院,个人自付额较大的,有没有其他补助?
  答:为了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我县在2010年出台了《关于对个人负担较重的大额医疗费用人员给予医疗补助的通知》,即通常所说的&二次补助&。
  目前具体补助办法为:在我县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上年度有结余的情况下,参保人员在上年度医疗费用报销后,如果个人负担的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仍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助50%,分段限额,最多补助1.8万元。
  14、列入医疗保险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有什么规定?
  答:我县列入医疗保险报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参照南通市规定的统一目录管理。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分甲、乙、丙三类。甲类直接列入结算,乙类需个人自付一定比例(10-50%),丙类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具体内容可登陆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
  15、参保人员就医和医疗费用报销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参保人员必须在定点医院持本人医疗保险证(卡)就诊,由就诊医生按规定在病历上及时记载。凡医疗保险证历上无病史及诊疗情况记载的费用、不使用社保卡(医保卡)就诊的费用(设备故障和急诊除外),不列入结算。
  (2)参保人员因病县内住院,应持《入院通知单》、社保卡(医保卡)到住院收费处登记,将社保卡(医保卡)交医院收费处,用于记录每天的医疗费用。出院结账时,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院按月统一与医保中心结算。个人按比例应负担的费用和不属于报销范围内的费用由个人现金结算。
  (3)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严重慢性肾功能不全、甲亢、甲减、类风湿性关节炎、再生障碍性贫血、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帕金森氏综合症病人须到定点医院就诊购药,否则不予报销。
  (4)报销外地就医的医疗费用须提供财税部门监制的正式电脑打印票据、门诊处方、病历、住院出院记录(小结)、住院医疗费用清单、社保卡(医保卡)、转院申请表、有效身份证。参加少儿保险人员还须提供参保缴费收据、学校证明、户口本。其医疗费用要求在当年结清(12月份发生的费用必须在次年1月份结清)。
  16、参保人员在南通地区范围内异地就医、购药,如何刷卡结算?
  答:我县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如东县外、南通地区范围内就医,须持本人的社保卡(医保卡)到我县社保业务大厅一楼40号窗口,或拨打1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备案后可在南通地区范围内的A级定点医院和A级定点零售药店刷卡结算。具体A级定点单位可登陆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
  17、参保人员在南通地区范围外异地就医,如何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答:根据国家逐级转诊的要求,我县参保人员到南通地区以外就医的,首先应由我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及中心级医院出具《如东县医疗保险转外地治疗申请表》,凭此表和社保卡(医保卡)到我县社保业务大厅一楼40号窗口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就诊的医院必须是我县医疗保险县外定点医院,非定点医院不列入报销。
  18、目前我县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县外就医,有哪些定点医院?
  答:上海市:中山、华山、瑞金、长征、长海、东方肝胆、市肿瘤、胸科医院、第九人民医院、德济医院;
  南京市:省人院、鼓楼、省肿瘤、南京军区总医院、省中医院、中大医院、皮肤病研究所;
  南通市:通大附院、市一院、市中医院、肿瘤医院、通济医院、市三院、市六院、瑞慈医院;
  苏州市:苏大附院血液病专科。
  少年儿童县外定点医院另增南通市、南京市和上海市的儿童医院及妇幼保健院。
  19、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外地(南通地区以外),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备案手续?
  答:我县参加医疗保险长期居住外地(南通地区以外)的退休人员,登陆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如东县医疗保险长期居住外地人员登记表》(或到我县社保业务大厅一楼40号窗口领取),经外地居住地居委会签字盖章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医保卡),到我县社保业务大厅一楼40号窗口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拒绝访问 | www.raoke.net | 百度云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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