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产生二恶英中二恶英含量多少

垃圾焚烧厂污染的五大真相,最毒物质二恶英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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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厂污染的五大真相,最毒物质二恶英的产生
1.垃圾焚烧是目前最节能环保的垃圾处理方式?垃圾焚烧是几十年前欧国家盛行的垃圾处理方式,但是欧、日本等使用焚化炉最多最早的发达国家,目前都处于关闭垃圾焚烧发电的潮流之中。德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等都早已相继颁布了“焚化炉禁建令”或部分禁建令。日本高峰期建设有6000多座垃圾焚烧设施,但到目前仅存1280座,已经有4720座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停止使用。国内一些“专家”极力鼓吹的“日本经验”的结果是残酷的:日的日本时报(Japan&Times)报道:“由于多年的垃圾焚烧,日本大气中的二恶英平均水平,已经是其他工业化国家的10倍以上。国也已有超过6000座停用。目前世界上已经有多种取代垃圾焚烧的技术,包括:机械分拣生物处理、厌氧消、解法、高压蒸汽热处理法、等离子汽化法,以及这些技术的组合。垃圾焚烧是一种低效能的技术。在24种垃圾处理技术的效率排名中,焚烧技术仅列19位,其效率比而排名第一的MBT(生物处理技术)低228%,比排名第二的等离子汽化―高压处理技术的低211%。燃烧过后的的灰渣是剧毒物质,在国外都需要特殊场所填埋,而且,很容易出现在灰渣外运途中散落污染空气及周边土地,进而进入食物链污染更广泛人群。在国外垃圾分类回收是最主要的处理方式,因为不能回收的塑料或者电池等,也是绝对禁止焚烧物质,因为含氯和重金属的物质焚烧过后,是二恶英的主要来源。垃圾焚烧“低碳减排”纯属谎言,中国垃圾大部分成分是餐厨垃圾,水分高,燃值低,所以达不到发电要求,为追求更大的发电能力和从国家电价补贴中获取更大利益,运营商在运行中大量掺烧燃煤,远远超过国家关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掺烧燃煤比例不得超过20%”的限制性规定。实际上国内已在运营的部分垃圾焚烧发电厂,在本质上成为“享受国家补贴的混合垃圾小火电厂”,与环保产业概念完全不搭界简单概括,垃圾焚烧就是剧毒物质的提纯扩散到空中,然后把剧毒灰烬填埋留给子孙后代享用!2.垃圾焚烧所产生的二恶英到底危害有多大?许多人在说垃圾焚烧所产生的二恶英是危言耸听,那么就让专家来告诉我们吧,在2009年5月,北大二噁英实验室陈左生博士给居民的回信中写到,生活垃圾焚烧产生二噁英是必然的,虽然目前有很多技术来防止二噁英类物质的产生,但由于生活垃圾的组成非常复杂,目前还没有“完全不产生”二噁英的技术。日本经验”的结果是残酷的:日的日本时报(Japan&Times)报道:“由于多年的垃圾焚烧,日本大气中的二恶英平均水平,已经是其他工业化国家的10倍以上。”[&],日本环保部在第28届全球二恶英大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2007年日本全国的环境土地平均二恶英浓度为5.9pg-TEQ/g(或5.9ng-TEQ/kg)。对比中国的环境土壤中二恶英水平通常低于0.5pg-TEQ/g[&],即便是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其土壤中二恶英水平也不过0.88pg-TEQ/g[&]。日本的土壤中二恶英水平几乎是中国的10倍,可以说是名符其实的“毒土”了。在报告中日本环保部非常无奈地说:“这些环境中的二恶英水平几乎快要满足日本环保质量标准(5pg-TEQ/g)了”(原文:“Those&dioxins&levels&in&the&environmen­t&almost&achieved&Japanese&environmen­tal&quality&standards”)。请注意这是日本全国的平均水平,而不是个别焚烧厂附近的水平,可以想象焚烧厂附近的污染情况会有多严重。在中国,二恶英对于普通民众还是一个新鲜词,在日本,二恶英是一个妇孺皆知的名词,因为他们已经深受其害。3.除去垃圾焚烧所产生的二恶英污染,垃圾运输、存放、残渣处理这个过程谁来监控和落实?垃圾焚烧烟气中重金属及二恶英是以气态和固态两种存在形式分布在烟气、飞灰和底灰之中。研究表明,垃圾焚烧过程中废物中33%的铅Pb转移到飞灰中,1%随烟气排出,其余66%残留在底灰中。对于镉Cd有92%转移到飞灰中,&2%随烟气排出,&约6%残留在底灰中。二恶英在焚烧处理后袋式除尘器处飞灰二恶英毒性当量高达6ng/g,&静电除尘器飞灰二恶英毒性当量则大约为4ng/g[&]。即使垃圾焚烧设施避免了大部分二噁英产生,但是排出的烟气在空中自然降温过程中,还是会有重新合成大量的二噁英2001年国家环保总局调查的l7个垃圾焚烧厂中,有12个垃圾焚烧厂,包括投资过亿元从日本引进先进设备的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环卫综合处理厂和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对7个有代表性的垃圾焚烧厂二恶英类污染物的监测结果表明,超标率为57.1%,超标倍数达0.3—99倍[19],(注意,我国标准已经是欧盟标准的10倍)。2006年国家环保局二恶英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和中科院环境科学中心共同调查了我国4座分别建于,年的垃圾焚烧炉。这些“最现代化”的焚烧炉在运行了短短2-5年后,焚烧厂区内(半径0.5公里以内)以及靠近焚烧厂附近(半径0.5公里-2公里)的土地二恶英含量均出现了大幅上升,4座中的3座焚烧厂区内二恶英浓度均超过德国安全标准两倍以上,比以前的本底浓度上升了20-30倍,附近的二恶英浓度也有大幅上升。英国环境部长Michael&Meacher&日在回答上议院质询的时候说到:“垃圾焚烧炉是很多毒性极强的污染物的来源,包括二恶英类、呋喃类、酸性气体、微粒、重金属等,必须非常地严肃对待。人类的健康要求和环境保护必须享有绝对的优先权。我再次重申垃圾焚烧炉的排放是剧毒的,有些排放物是致癌的。我们必须利用所有的手段把它们全部消灭。”4.垃圾焚烧过程中所产生的二恶英谁来监测?我国在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中承认:“在二恶英基础研究方面,我国由于受到研究条件的限制,相关研究开展很少,只是在个别地区开展过环境介质中二恶英含量的检测以及对二恶英的形成机理和生物积累有过少量研究;在二恶英减排技术的研发方面存在空白,尤其对公约BAT/BEP导则中二恶英减排技术的适用性研究尚未开展;二恶英控制技术方面,中国针对二恶英排放削减和控制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十分薄弱,大多数企业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其污染控制设施缺乏或难以发挥作用。尽管中国对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焚烧提出了关于控制二恶英问题的技术要求,但是与公约的BAT/BEP&导则要求尚存差距;监测技术方面,省级以下监测单位POPs&监测硬件条件不足,POPs&的监测标准体系有待建立和完善,实验室的规范管理有待加强,技术能力有待提高,尤其缺乏二恶英的简易检测技术”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POPs研究中心主任余刚教授承认:“二恶英类物质减排是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重点和难点,前提是要对污染物的分布和浓度有准确的把握。我国至今还没有统一的规范标准,数据质量不稳定,因此,不能很的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基础”。我们都相信党相信政府,但这个垃圾焚烧利益集团的人却是在利用政府。近几年国外的焚烧炉厂商在欧国家日益萎缩的焚烧产业中生存不下去了,全部跑到发展中国家公关。看看他们惯用的手段:德国科隆一个垃圾焚烧项目被发现有1000万元的资金被划入个人和政党帐户。因为焚烧场的运营仅靠单一的政府监控措施,这必然滋生腐败。“环保局测排”?你上网搜搜问高安屯附近居民的贴,看看政府建立之前的承诺和建成之后的实际情况强烈对比。最近一个月的湖南镉中毒,陕西铅中毒时间层出不穷,环保局测得过来吗!深圳的血癌村,就是附近的垃圾焚烧厂有2天过滤系统没正常开放导致的,而且,很多污染企业为了节约成本,环保设备只在环保部门检查的时候才开,咱们在新闻里听到多了。实时监测二恶英的技术还没发明出来,这是北大二恶英实验室的陈左生博士说的!最可怕的是:二恶英是不知不觉日积月累的在我们身体囤积,通过母亲传给后代,到一定浓度,就导致生殖缺陷,癌症,尤其是淋巴癌和血癌难道非要等到,我们身边亲人得了血癌,淋巴癌,或者年轻的母亲剩下畸形儿的时候,我们才醒悟吗5.阿苏卫垃圾焚烧厂危害到底有多大?阿苏卫计划兴建的垃圾焚烧发电设施,一期工程焚烧垃圾1200吨/天,负担北京350万人口的垃圾处理量,而垃圾焚烧历史比较长的丹麦,全国530万人口,却有31座高标准的垃圾焚烧设施平均分布在全国各处来处理垃圾焚烧。按人口基数测算,阿苏卫一座垃圾焚烧设施负担是丹麦的20倍,这使该区域公众安全处于高风险之中。根据目前我国的垃圾焚烧技术水平和标准,以及我国研究人员的实证研究数据推算,阿苏卫垃圾焚烧设施每年预测排放的二恶英4.8—111.7g之间,根据国际上的研究报告,即使是在发达国家,10%二恶英排放也是不可控的,意味着将有0.48—11.2g的二恶英失去控制流失在自然界中。这还没有计算铅、汞、镉等重金属的危害。从国内垃圾焚烧产业技术结构来看,市场领域普遍应用的是炉排炉与流化床工艺技术。从现阶段数据来看,炉排炉每吨垃圾处理成本基本上低于100元,而循环流化床在150元/吨左右。根据我国生活垃圾的平均热值来估算,每吨垃圾只能发电200度左右。在印度的新德里修建的垃圾焚烧场根本无法运营,因为工程师错误地计算了垃圾的热能值。印度的垃圾中惰性物质(灰和沙子)含量高于可燃物质(纸和塑料等)。持续燃烧这样的垃圾需要设置高热能值,否则火焰会熄灭或产生闷烧[2]。这对政府和运营商而言,工艺选择归根结底变成了是对“追求更高经济效益”和“追求更少二恶英排放”这二者的选择。将城市生活垃圾通过焚烧转化出的电能仅仅是城市生活垃圾中蕴藏着能量的10%—14%。这样巨大的资源浪费显然不符合我国垃圾处理资源化的要求。据调查,为追求更大的发电能力和从国家电价补贴中获取更大利益,运营商在运行中大量掺烧燃煤。国家关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掺烧燃煤比例不得超过20%”的限制性规定已经成为一纸空文。实际上国内已在运营的部分垃圾焚烧发电厂,在本质上成为“享受国家补贴的小火电厂”,与环保产业概念完全不搭界。在当前国家对火电项目“上大压小、淘汰落后产能”的大形势下,这种现象更显得荒诞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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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必然将产生一种名叫“二恶英”的剧毒物质。它的毒性非常大,是氰化物的130倍、砒霜的900倍,万分之一克二恶英即可毒死一个成年人,有“世纪之毒”之称。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将其列为人类一级致癌物。环保专家称,“二恶英”,常以微小的颗粒存在于大气、土壤和水中,90%来源于城市和工业垃圾焚烧。日常生活所用的胶袋,PVC(聚氯乙烯)软胶等物都含有氯,燃烧这些物品时便会释放出二恶英,悬浮于空气中。换句话说,垃圾焚烧实质上是一种污染转移行为。焚烧产生的有害粉尘,即使经过最先进的粉尘过滤技术(更不用说大部分的污染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导致环保设备形同虚设),仍然会进入大气。这些有害粉尘被证明会导致新生儿死亡。大气层中的污染物是相互流通的,把垃圾固态变成气态转移到上空,会通过呼吸或者食物链进入我们的身体,引发恶性肿瘤、生殖缺陷类病症、器官结构缺陷,还可能造成儿童的免疫能力、智力和运动能力永久性障碍。垃圾焚烧是国外发达国家逐步萎缩的产业。欧美、日本等使用焚化炉最多最早的发达国家,目前都处于关闭垃圾焚烧发电的潮流之中。德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等都早已相继颁布了“焚化炉禁建令”或部分禁建令。日本已有4600座停用,美国也已有超过137座停用。垃圾焚烧背后庞大的利益链条。发达国家的焚烧炉商,是利益集团的第一部分人,他们千方百计来中国推销他的产品和技术,因为在他们的国家这些产品和技术已经无路可走。第二部分人是国内的项目承担者,他们负责承担某地区垃圾焚烧任务。还有一些研究垃圾焚烧的大学教授,为了拿到环评经费而不顾事实。第三部分人则是某些政府管理人员,他们病急乱投医。我们有权利要求国家监察机关警惕和监督这些行为,以免对我们的生存环境造成永久性危害。目前世界上已经有多种取代垃圾焚烧的技术。包括:机械分拣生物处理、厌氧消解法、高压蒸汽热处理法、等离子汽化法,以及这些技术的组合。垃圾焚烧是一种低效能的技术。在24种垃圾处理技术的效率排名中,焚烧技术仅列19位,其效率比而排名第一的MBT(生物处理技术)低228%,比排名第二的等离子汽化―高压处理技术的低211%。我们不希望看到将来建成的阿苏卫垃圾焚烧发电厂剥夺下游回龙观、天通苑等数以百万的居民健康。我们不希望它玷污北京全体市民乃至中国人民的创世杰作-鸟巢。我们不希望它随着西北风进攻到世界永恒的建筑-天安门。我们不希望它延着英雄纪念碑、毛主席纪念堂、天坛。。。一路南下,肆意作孽。我们不希望中国改革开发北京已取得的光辉成果走向漫长治理污染的还债路程。我们最不希望我们这一代人成为北京乃至中国的历史最大罪人,在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60年来临之际,我们高声的宣布:我爱北京,我爱中国!面对这些骇人听闻的数据和事实,作为北京市民我们能做些什么?是麻木不仁的去接受这个事实还是一起联起手来捍卫自己生存的权利?在“反建阿苏卫,保卫北京城”的大军中,有即将垂暮的老者,有一大群具有良知的科学家、环境学家&、医学家,有一大批富有正义感、敢担当的法律界人士、律师团队,更有充满热情、意志坚定的北京老百姓。在此作为北京市民让我们一起参加“反建阿苏卫,保卫北京城!”的行动,一起努力为我们自己和子孙争取多一份洁净的空气!我爱北京,我爱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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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场就是一座核电站&&&一座垃圾焚烧场就是一座核电站,核电站的威胁是核辐射,焚烧场的污染是几百种有机毒物排放,二噁英的危害不会少于核辐射。我们反对在北京建立垃圾焚烧厂,抵制在建的和即将开工建设的超大型垃圾焚烧场。我们反对建立高安屯垃圾焚烧场,反对即将开建的阿苏卫垃圾焚烧场。请先参看有数据的引文:&&&&根据媒体报道,阿苏卫垃圾焚烧有若干理由,如发电,减少填埋场填埋速度。甚至现在还和“节能减排”挂上钩了。焚烧场还冠以“绿色园区”的美名。这都是一些个利益集团骗人的。经不起基本数理水平的推敲。    先说发电。阿苏卫消息报道说,每天焚烧1200吨,年发电量1.5亿度。1.5亿度听着很大。对比一下,中大型发电厂年发电量都在50-100亿度。所以,阿苏卫不是电厂!    再看看投资效率:湖北黄冈麻城电厂,年发电量100亿度,造价49亿元&–&2亿度/年/亿元。全部主装机国产化。看看阿苏卫:年发电量1.5亿度,造价5-7亿元&–&0.3亿度/年/亿元。设备从德国进口(就是这两天还盛情接待达赖喇嘛到访的德国)。所以,阿苏卫不是电厂!且有资助喇嘛嫌疑。而且,投资效率低下。    先看看污染。首先,说垃圾焚烧“绿色”,“环保”,就是胡说八道。一切热能发电(即使阿苏卫这样的伪电厂,真焚烧厂也一样),都是用氧气分子烧掉碳分子。烧完了,都是CO2。什么“减排”,你怎么减排?不是隐瞒欺骗,就是初等化学不过关。    每年1.5亿度电是什么概念?阿苏卫每天烧1200吨垃圾,每年烧44万多吨。每吨垃圾发电大约300多度,是烧煤发电厂一吨煤产电量的1/6(按30%热效率的老电厂算)&–&阿苏卫垃圾发电效率低下:5%的效率。这就是增加额外污染,就是“增排CO2”,不是“减排”。    实际,这里面又全都是骗老百姓和官员的。垃圾焚烧实际是靠往燃烧炉里加天然气,燃油。靠这些高燃性的物质维持高温。实际上,电都是烧气,烧油发的。&垃圾发不了电。不信你把你家里的垃圾烧了发两度电试试?你烧垃圾做饭都做不熟,唯一结果就是你恶心吃不下任何饭菜。    烧垃圾不是什么高科技。况且,再高的科技也无法违背最基本的物理和化学原理。垃圾里面,有点儿燃烧值(烧得热的东西)的都是塑料之类的&–&烧后剧毒!比如二恶英。      垃圾焚烧&-&污染全北京。  垃圾焚烧,每吨垃圾释放5000立方米的废气。别以为耸人听闻&–&这又是最基本的化学&–&实际相当简单。固体垃圾的密度一般是空气的1000倍(水是800倍)。你把固体垃圾都烧成气体了,体积差不多也就大了1000倍。但是,记住,焚烧只烧氧气,而氧气只是空气里的1/5。所以又大了5倍。  5000立方米/每吨是什么概念?每天烧1200吨就是600万立方米!这是600万立方米的纯粹污染气体&–&里面的氧气含量根据技术指标只有6%的氧气&–&你吸一口试试?珠穆朗玛峰上空气稀薄,可还有地面上8%的氧气。而且没有其他恶劣污染气体。  每天600万立方米的毒气,假如北京天天福星高照,阿苏卫毒气充分飘散,混合到周边大气中,毒气比例是正常空气的千分之一。实际,这还是有毒的,而且,你肯定能闻(嗅)到。当然,你家的狗是肯定早已经疯掉了。600万立方米的毒气扩散后(需要天天福星高照)体积再乘以1000,就是60亿立方米!  北京地处几面环山的平原,空气流通性差。气体混合的对流层下层远远低于通常的1&–&1.5&公里。常常只有100&–&200米。这也就是“霾”的高度。60亿立方米除以100米是60平方公里!  60平方公里大家算算也就是半径5公里。但是,这是每一天的排量造成的&–&在大量混合,平均的前提下!日复一日。大量毒素,如二恶英,在空气中扩散,其平均在大气中的时间接近一年。所以,阿苏卫焚烧污染毒害的是全北京城的人民。  垃圾焚烧&–&产生剧毒  焚烧垃圾产生大量剧毒物质。其中,二恶英类(Dioxins)是人类所知的最毒的物质。是氰化物的130倍、砒霜的900倍。来源很大部分就是焚烧垃圾。更糟糕的是,一旦进入体内,无法排除。所以,绝对是减寿的东西。网上流传其“降解”&–&就是变成其他东西的时间,是14年以上,以讹传讹&–&实际是14&–&273&年。最毒的几种(总共200多种)都不降解。  以下是乌克兰总统尤先科二恶英中毒前后的照片。当然,他中毒量很大。但是,如果能救,他也会是第一个治好的。此人曾到德国,奥地利治病&–&那都是焚烧厂厂商所在地&–&所谓的“高科技”国家。可见,中此毒无救。  垃圾焚烧&–&祸及子孙  上面说了焚烧垃圾产生大量剧毒物质。其中,二恶英类(Dioxins)是人类所知的最毒的物质。而且“降解”是14&–&273&年。最毒的几种(总共200多种)都不降解,贻害你,贻害你子孙。  更糟糕的是,二恶英沿着食物链(各类动物脂肪)往上走&–&最后走到人类&–&并且永存体内!  据说,焚烧厂的推动者们口口声声声称其技术多么先进。无非就是“引进”国外的“技术”。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国外卖设备的无非就是国外不让建了&–&太污染了&–&所以卖到北京来了。你真需要的,他们还“禁运”呢。顺便,他们会便宜点。重要的部件,“禁运的技术”拆去些。黑你没商量。  事实上,二恶英检测现在根本无法做到,不论国内国外&–&因为其量很少。但是,一点点就能致你于死命!今天不致你于死命,也减你几年阳寿&–&这东西是累计的。除非你活200年,你体内的二恶英能减少一半,前提是你不再吸入。    垃圾焚烧&–&破坏和谐  利益冲突&是美国常见的说法。但是你要黑我之前不能骗我。举例:不能找个专家今天跟我说一切太平,明天我就被黑了。现在的老百姓都不是傻子,你可以这么做,后天我就造反了。就不和谐了。  烧垃圾的坏处人人都知道。你无非是把固体污染烧成气体污染,人人吸几口。你叫它绿色也好,橙色也好,“减排”骗鬼也好,实际你就是把污染放大5000倍,大家人人吸几口。吸不完的,流落江河湖海,给鱼吃,回头我们再吃鱼。落在小汤山“无污染”蔬菜上,我们吃不完,给猪吃。然后,我们再吃猪。最后全都到人身上。  至于&垃圾焚烧商保证达到各种“标准”,你们也太恶意,太明显地骗人&–&利益冲突了吧!  我借用一句鲁迅的名言:“我一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想象中国人”。  很简单,焚烧商也是“商”。商人要“赚钱”&–&记住,不仅仅是“挣钱”,要“赚钱”&–&这偶有本质区别!“赚钱”是以最小资本和付出换取最大收益。换句话说&–&他们有极大的利益和嫌疑会偷工减料。对于有“利益冲突”者,凭什么相信他们?看几张照片   以上为一位网友在网上发表的强文,文章有理有据,条理清楚。里面有很多的数据,用不着我再来赘述,这里向作者表示最诚挚的谢意。而我们的论点是:一座垃圾焚烧场就是一座核电站!在居民区建立核电站,人民是一定向你扔石头的。而建设超大型的垃圾焚烧场,这些没有原创精神,平时只有抄论文本事的砖家就出来糊弄老百姓,哄骗老百姓说,焚烧技术绝对安全,数据可以随时监测。二噁英污染可以控制,我们建的是生态循环园。可以保证千秋万代。二噁英是目前所知的自然界最毒的物质之一,这点已不用我们来评述。砖家用技术来唬人是唬不住的,在民智时代,科学已属于大众,你们一小撮砖家向国家有关部门推介垃圾焚烧技术项目。背后恰是和承建商还有政府个别官员的利益攻守同盟。众所周知,核电站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一旦发生核泄漏将是非常大的国际性事故。而在国内,很多垃圾焚烧场是民营企业和企业化方式在运作,就凭这一点,砖家和官员就应该清楚,期间的监管谁来负责,谁能负责,谁能负50年的责。在中国,政府和老百姓之间的信任已经到了一个低点,企业和老百姓的基本诚信已经丧失,最基本的食品安全都不能保证,阜阳奶粉事件,三鹿奶粉事件以及国内食品药品业铺天盖地的丑闻,老百姓凭什么相信一个企业50年如一日的像维护核电站一样的维护垃圾焚烧厂的运营。企业的目标是什么,是盈利。请看看北京高安屯垃圾焚烧厂大烟囱里拖出的漫天长烟,(附照片)。每天维持一个500吨左右的垃圾焚烧场需要1吨活性炭来吸附有毒气体和二噁英,每吨高比表面积的活性炭需要1.5万元人民币,阿苏卫垃圾焚烧厂每天就需要4吨这样的活性炭。谁在阿苏卫垃圾焚烧厂50年如一日的监测每天吸附装置使用的是活性炭还是粉煤灰!那几天要抽检了用活性炭走下过场,抽检完了,用个屁你都不知道。垃圾焚烧炉的温度必须时刻保持在900度左右,如果助燃的石油和煤炭热值不够就不能维持这个温度,二噁英在非充分燃烧的情况下就会加倍产生,而且二噁英分解的中间体在温度降到600度时就会重新聚合生成二噁英。谁能50年不变的维持垃圾焚烧场的助燃能源的热值够不够。那些北欧国家如丹麦建起来垃圾焚烧厂,是建立在垃圾充分分拣的基础上上的,我们焚烧的垃圾是不分类的,重金属和电子垃圾也一起扔进了垃圾桶,手机,家用小电器,荧光灯管,电路板里的铜在高温下和塑料合成二氯化铜,二氯化铜和不完全燃烧的碳微粒刚好是合成二噁英的好材料,那阿苏卫将不是一个垃圾焚烧场,那将是一个专门的二噁英合成工厂,这样的后果大家想过没有,垃圾不分拣就混烧,后果要比国外的垃圾焚烧场大十倍。有人说,二噁英能有多少,阿苏卫离我们远着呢,美军在越南洒下了522公斤落叶橙剂,内含二噁英2公斤。看看越南的生态灾难吧,二噁英毒害的人有多少,偌大的北京城,只要平均洒下几公斤二噁英,20年后残疾人就将满街爬,癌症病房将人满为患。所以,我们引文说阿苏卫垃圾焚烧场运作的不科学性,不经济性,和建立循环经济的理念想去甚远,和建立和谐社会的理念想去甚远。那些得了钱的承建商和砖家可以远走澳洲,远走加拿大。可老百姓走不了,不仅自己走不了,子子孙孙也走不了。一点蝇头小利,就做这么大的缺德之事,就是死了,如来和上帝还有马克思都不会饶了你们。希望官员能端正认识,建垃圾焚烧场如果监管不严,必将发生巨大的生态灾难。一定要以建核电站一样的审慎态度来建垃圾焚烧厂,否则人民一定会指着脊梁骨骂你们。我们信不过政府的监管,信不过垃圾焚烧过程的执行力,信不过国内的垃圾分拣水平。我们不睁眼说瞎话,我们说的是事实。说假说很容易:高呼万岁也不过活80几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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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阿苏卫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位于北京鸟巢奥北地区的上风向。一个高度在60米的巨大排放烟尘的烟囱竖立在奥北地区是绝无仅有的,随风飘逸的毒性物质将严重危害奥北地区的居民健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82号〕规定:以下区域一般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1)大中城市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2)城镇或大的集中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3)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82号文件还规定,对环境污染大的城市卫生设施建设项目,要求“应选择不少于一个备选厂址”,“经过多方案经济技术的比较确定”,我们强烈要求再选场址。?&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垃圾焚烧在废弃物处理上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危害巨大的、趋于萎缩的环境技术,我们正在走西方国家的弯路。垃圾焚烧会产生四种被称为“世纪之毒”的恶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即多氯二苯并对二恶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PCDD/PCDF)、六氯代苯(HCB)和多氯联苯(PCB)。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恶英具有不可逆的‘三致’毒性,可能引起恶性肿瘤、生殖缺陷类病症、器官结构伤害,还可能造成儿童的免疫能力、智力和运动能力永久性障碍等。这在西方国家不少地方已经有了血的教训。&?&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二恶英会透过食物链、由被掠食者往上传递给掠食者,而浓缩在人类的食物链之中,最后停留在人类身上。二恶英特别受到关注,是因为二恶英在环境中(与人们身上)是无所不在的,而且其含量已达到了足以引起健康问题的程度,这表示所有的人口现在都正蒙受着二恶英的威胁。在世界各地,垃圾焚烧炉正是二恶英最主要的来源。垃圾焚烧炉也是汞污染的一个主要来源。汞是一种强力的神经性毒素,会损害到运动神经、感觉神经和认知的功能,而且汞的污染又很普遍。另外,垃圾焚烧炉也是其它重金属污染物质的重大来源,如铅、镉、砷、铬等。&其它来自垃圾焚烧炉之令人忧心的污染物质包括了其它(非二恶英)的有机卤化物、酸性气体(形成酸雨的先驱物质)、会损害肺功能的微粒和温室气体。&?&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目前生活垃圾焚烧产生二噁英是必然的,虽然目前有很多技术来防止二噁英类物质的产生,但由于生活垃圾的组成非常复杂,目前还没有“完全不产生”二噁英的技术。可以直接监控焚烧炉二噁英产生量的技术还没有发明出来。垃圾焚烧法实质上是一种污染转移行为。垃圾焚烧产生有害粉尘,经过最先进的粉尘过滤技术,仍然有约2‰(燃烧前质量)的粉尘进入大气。这些有害粉尘在英国被证明会导致新生儿死亡。大气层中的污染物是相互流通的,主要是在大气对流层底部距地面一二百米以内空中,通过对流回旋到各地区。除部分易降解物会随时间有所减少外,其余的大部分有毒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还是会存在。把污染物由本地固态变成气态转移到他地上空,迟早还会回到我们的身边。?&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日,国际社会共同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中国政府已经庄严地代表中国人民在公约上签字。该公约列明:垃圾焚烧工业具有相对较高地形成和向环境中排放四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垃圾焚化不属于可持续发展技术,更与全球争取零排放的努力背道而驰。中国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建垃圾焚化炉事实上是中国违约的行为。作为中国的公民,我们反对这样的违约行为。&?&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新建阿苏卫垃圾焚烧发电厂与国际上垃圾焚烧的萎缩趋势相违背。&欧美、日本等使用焚化炉最多最早的发达国家,目前都处于关闭垃圾焚烧发电的潮流之中。德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等都早已相继颁布了“焚化炉禁建令”。日本已有4600座停用,美国也已有超过137座停用。中国的50多座焚烧炉,有不少炉子也一直未能满额度正常运转。?&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2007年4月14日,国务院已经批准了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国家实施计划》。根据《国家实施计划》,到2015年我国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领域共需要投入340亿元人民币,支持五大领域的17类活动。在2015年前,加强各类POPs削减、淘汰和控制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采取必要的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以最有效的方式,预防、削减和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显然,阿苏卫垃圾焚烧发电场项目与《国家实施计划》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国内外垃圾焚烧派已经形成了一种利益集团。“发达国家的焚烧炉商,是利益集团的第一部分人。他们千方百计来中国推销他的产品和技术,因为在他们国家这些产品和技术已经进行不下去了。第二部分人是国内的项目承担者,他们或者承担某地区垃圾焚烧任务,或者是研究垃圾焚烧的大学教授,他们因为能够得到充足的项目经费而枉顾事实。第三部分人则是某些政府管理人员,他们给垃圾找出路,心情迫切而有病乱投医。我们有权利要求国家监察机关警惕和监督这些行为对我们的生存环境造成永久性危害。?&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目前世界上已经有多种取代垃圾焚烧的技术,包括:机械分拣生物处理(Mechanical&Biological&Treatment)、厌氧消、解法(Anaerobic&Digestion)、高压蒸汽热处理法(Mechanical&Heat&Treatment)、等离子汽化法(Plasma&arc&gasification&PGP)以及这些技术的组合。垃圾焚烧是一种低效能的技术。在垃圾处理技术的效率排名中,焚烧技术仅列19位(共评比了24种技术),其效率比而排名第一的MBT(生物处理技术)低228%,比排名第二的等离子汽化―高压处理技术的低211%。&?&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垃圾焚烧发电对于周边地区经济有明显的副作用,国际上的相关研究表明,垃圾焚烧厂附近地区的经济损失高达10%。我们相信在奥北地区新建阿苏卫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当地经济、环境和旅游会带来巨大的打击,包括对该地区的居民财产带来巨大损失。随着经济规模的增长,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经济成为主流,垃圾回收利用是上述发展观的基础,而垃圾焚烧阻断了材料循环的途径。垃圾焚烧厂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期长,需要20-30年才能收回成本,因此更需要谨慎决策。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阿苏卫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位于北京鸟巢奥北地区的上风向。一个高度在60米的巨大排放烟尘的烟囱竖立在奥北地区是绝无仅有的,随风飘逸的毒性物质将严重危害奥北地区的居民健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82号〕规定:以下区域一般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1)大中城市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2)城镇或大的集中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3)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82号文件还规定,对环境污染大的城市卫生设施建设项目,要求“应选择不少于一个备选厂址”,“经过多方案经济技术的比较确定”,我们强烈要求再选场址。?&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垃圾焚烧在废弃物处理上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危害巨大的、趋于萎缩的环境技术,我们正在走西方国家的弯路。垃圾焚烧会产生四种被称为“世纪之毒”的恶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即多氯二苯并对二恶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PCDD/PCDF)、六氯代苯(HCB)和多氯联苯(PCB)。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恶英具有不可逆的‘三致’毒性,可能引起恶性肿瘤、生殖缺陷类病症、器官结构伤害,还可能造成儿童的免疫能力、智力和运动能力永久性障碍等。这在西方国家不少地方已经有了血的教训。&?&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二恶英会透过食物链、由被掠食者往上传递给掠食者,而浓缩在人类的食物链之中,最后停留在人类身上。二恶英特别受到关注,是因为二恶英在环境中(与人们身上)是无所不在的,而且其含量已达到了足以引起健康问题的程度,这表示所有的人口现在都正蒙受着二恶英的威胁。在世界各地,垃圾焚烧炉正是二恶英最主要的来源。垃圾焚烧炉也是汞污染的一个主要来源。汞是一种强力的神经性毒素,会损害到运动神经、感觉神经和认知的功能,而且汞的污染又很普遍。另外,垃圾焚烧炉也是其它重金属污染物质的重大来源,如铅、镉、砷、铬等。&其它来自垃圾焚烧炉之令人忧心的污染物质包括了其它(非二恶英)的有机卤化物、酸性气体(形成酸雨的先驱物质)、会损害肺功能的微粒和温室气体。&?&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目前生活垃圾焚烧产生二噁英是必然的,虽然目前有很多技术来防止二噁英类物质的产生,但由于生活垃圾的组成非常复杂,目前还没有“完全不产生”二噁英的技术。可以直接监控焚烧炉二噁英产生量的技术还没有发明出来。垃圾焚烧法实质上是一种污染转移行为。垃圾焚烧产生有害粉尘,经过最先进的粉尘过滤技术,仍然有约2‰(燃烧前质量)的粉尘进入大气。这些有害粉尘在英国被证明会导致新生儿死亡。大气层中的污染物是相互流通的,主要是在大气对流层底部距地面一二百米以内空中,通过对流回旋到各地区。除部分易降解物会随时间有所减少外,其余的大部分有毒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还是会存在。把污染物由本地固态变成气态转移到他地上空,迟早还会回到我们的身边。?&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日,国际社会共同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中国政府已经庄严地代表中国人民在公约上签字。该公约列明:垃圾焚烧工业具有相对较高地形成和向环境中排放四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垃圾焚化不属于可持续发展技术,更与全球争取零排放的努力背道而驰。中国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建垃圾焚化炉事实上是中国违约的行为。作为中国的公民,我们反对这样的违约行为。&?&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新建阿苏卫垃圾焚烧发电厂与国际上垃圾焚烧的萎缩趋势相违背。&欧美、日本等使用焚化炉最多最早的发达国家,目前都处于关闭垃圾焚烧发电的潮流之中。德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等都早已相继颁布了“焚化炉禁建令”。日本已有4600座停用,美国也已有超过137座停用。中国的50多座焚烧炉,有不少炉子也一直未能满额度正常运转。?&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2007年4月14日,国务院已经批准了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国家实施计划》。根据《国家实施计划》,到2015年我国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领域共需要投入340亿元人民币,支持五大领域的17类活动。在2015年前,加强各类POPs削减、淘汰和控制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采取必要的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以最有效的方式,预防、削减和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显然,阿苏卫垃圾焚烧发电场项目与《国家实施计划》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国内外垃圾焚烧派已经形成了一种利益集团。“发达国家的焚烧炉商,是利益集团的第一部分人。他们千方百计来中国推销他的产品和技术,因为在他们国家这些产品和技术已经进行不下去了。第二部分人是国内的项目承担者,他们或者承担某地区垃圾焚烧任务,或者是研究垃圾焚烧的大学教授,他们因为能够得到充足的项目经费而枉顾事实。第三部分人则是某些政府管理人员,他们给垃圾找出路,心情迫切而有病乱投医。我们有权利要求国家监察机关警惕和监督这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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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鸟巢奥北地区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阿苏卫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位于北京鸟巢奥北地区的上风向。一个高度在60米的巨大排放烟尘的烟囱竖立在奥北地区是绝无仅有的,随风飘逸的毒性物质将严重危害奥北地区的居民健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82号〕规定:以下区域一般不得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1)大中城市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2)城镇或大的集中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3)可能造成敏感区环境保护目标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区域。82号文件还规定,对环境污染大的城市卫生设施建设项目,要求“应选择不少于一个备选厂址”,“经过多方案经济技术的比较确定”,我们强烈要求再选场址。&&&&&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垃圾焚烧在废弃物处理上是一种不可持续的、危害巨大的、趋于萎缩的环境技术,我们正在走西方国家的弯路。垃圾焚烧会产生四种被称为“世纪之毒”的恶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即多氯二苯并对二恶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PCDD/PCDF)、六氯代苯(HCB)和多氯联苯(PCB)。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恶英具有不可逆的‘三致’毒性,可能引起恶性肿瘤、生殖缺陷类病症、器官结构伤害,还可能造成儿童的免疫能力、智力和运动能力永久性障碍等。这在西方国家不少地方已经有了血的教训。&&&&&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二恶英会透过食物链、由被掠食者往上传递给掠食者,而浓缩在人类的食物链之中,最后停留在人类身上。二恶英特别受到关注,是因为二恶英在环境中(与人们身上)是无所不在的,而且其含量已达到了足以引起健康问题的程度,这表示所有的人口现在都正蒙受着二恶英的威胁。在世界各地,垃圾焚烧炉正是二恶英最主要的来源。&&垃圾焚烧炉也是汞污染的一个主要来源。汞是一种强力的神经性毒素,会损害到运动神经、感觉神经和认知的功能,而且汞的污染又很普遍。另外,垃圾焚烧炉也是其它重金属污染物质的重大来源,如铅、镉、砷、铬等。&&&其它来自垃圾焚烧炉之令人忧心的污染物质包括了其它(非二恶英)的有机卤化物、酸性气体(形成酸雨的先驱物质)、会损害肺功能的微粒和温室气体。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目前生活垃圾焚烧产生二噁英是必然的,虽然目前有很多技术来防止二噁英类物质的产生,但由于生活垃圾的组成非常复杂,目前还没有“完全不产生”二噁英的技术。可以直接监控焚烧炉二噁英产生量的技术还没有发明出来。垃圾焚烧法实质上是一种污染转移行为。垃圾焚烧产生有害粉尘,经过最先进的粉尘过滤技术,仍然有约2‰(燃烧前质量)的粉尘进入大气。这些有害粉尘在英国被证明会导致新生儿死亡。大气层中的污染物是相互流通的,主要是在大气对流层底部距地面一二百米以内空中,通过对流回旋到各地区。除部分易降解物会随时间有所减少外,其余的大部分有毒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还是会存在。把污染物由本地固态变成气态转移到他地上空,迟早还会回到我们的身边。&&&&&&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日,国际社会共同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中国政府已经庄严地代表中国人民在公约上签字。该公约列明:垃圾焚烧工业具有相对较高地形成和向环境中排放四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垃圾焚化不属于可持续发展技术,更与全球争取零排放的努力背道而驰。中国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建垃圾焚化炉事实上是中国违约的行为。作为中国的公民,我们反对这样的违约行为。&&&&&&&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新建阿苏卫垃圾焚烧发电厂与国际上垃圾焚烧的萎缩趋势相违背。&欧美、日本等使用焚化炉最多最早的发达国家,目前都处于关闭垃圾焚烧发电的潮流之中。德国、荷兰、比利时、意大利等都早已相继颁布了“焚化炉禁建令”。日本已有4600座停用,美国也已有超过137座停用。中国的50多座焚烧炉,有不少炉子也一直未能满额度正常运转。&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2007年4月14日,国务院已经批准了中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的《国家实施计划》。根据《国家实施计划》,到2015年我国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领域共需要投入340亿元人民币,支持五大领域的17类活动。在2015年前,加强各类POPs削减、淘汰和控制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采取必要的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以最有效的方式,预防、削减和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显然,阿苏卫垃圾焚烧发电场项目与《国家实施计划》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国内外垃圾焚烧派已经形成了一种利益集团。“发达国家的焚烧炉商,是利益集团的第一部分人。他们千方百计来中国推销他的产品和技术,因为在他们国家这些产品和技术已经进行不下去了。第二部分人是国内的项目承担者,他们或者承担某地区垃圾焚烧任务,或者是研究垃圾焚烧的大学教授,他们因为能够得到充足的项目经费而枉顾事实。第三部分人则是某些政府管理人员,他们给垃圾找出路,心情迫切而有病乱投医。我们有权利要求国家监察机关警惕和监督这些行为对我们的生存环境造成永久性危害。&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目前世界上已经有多种取代垃圾焚烧的技术,包括:机械分拣生物处理(Mechanical-&Biological-&Treatment)、厌氧消、解法(Anaerobic&Digestion)、高压蒸汽热处理法(Mechanical-&Heat&Treatment)、等离子汽化法(Plasma&arc&gasificati-on&PGP)以及这些技术的组合。垃圾焚烧是一种低效能的技术。在垃圾处理技术的效率排名中,焚烧技术仅列19位(共评比了24种技术),其效率比而排名第一的MBT(生物处理技术)低228%,比排名第二的等离子汽化―高压处理技术的低211%。&我们强烈反对是因为垃圾焚烧发电对于周边地区经济有明显的副作用,国际上的相关研究表明,垃圾焚烧厂附近地区的经济损失高达10%。我们相信在奥北地区新建阿苏卫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当地经济、环境和旅游会带来巨大的打击,包括对该地区的居民财产带来巨大损失。&随着经济规模的增长,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经济成为主流,垃圾回收利用是上述发展观的基础,而垃圾焚烧阻断了材料循环的途径。&垃圾焚烧厂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期长,需要20-30年才能收回成本,因此更需要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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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屯从号点火试运行开始到现在,一直没有通过环评验收日,奥北地区七八个小区约二十多个居民代表参加了市政管委在小汤山召集的对话会,本楼主全程参加了其中一个小组的会议。总的来说,市政管委的**处长带领下的这个对话团队显得比以前几次有诚意。同时,从这个对话会里,我们也了解到一些情况。1)我国目前已建成的六十多座焚烧炉,包括高安屯,都是“混烧”炉,也就是所有的垃圾,包括产生二恶英的塑料和含氯制品,包括产生重金属/有毒金属(镉、汞、铅等)污染的电池、日光管等等,都混在一起烧。据**处长说,高安屯是环保部的项目,并非是北京市的项目。2)高安屯从号点火试运行开始到现在,一直没有通过环评验收:其主要原因是高安屯垃圾场的垃圾热值太低,在不大量添加燃油的情况下很难燃烧,(本楼主注:这种情况下炉温达不到分解二恶英的温度区间,就会形成产生大量二恶英的“焖烧”,附近居民拍摄到的高安屯焚烧炉浓烟滚滚的场景印证了这种状态的存在);但大量添加燃油又使金州集团(BOT承建商,通俗地说就是向北京市“承包”运营XX年的公司)无利可图。市政管委的领导高瞻远瞩,“创造性”地解决了这个问题:高安屯处理的是朝阳区的垃圾,热值达不到要求,北京市就从市里挑选“优质”垃圾,也就是热值较高的垃圾(本楼主注:通常热值高的垃圾是含纸张和塑料比例较高的垃圾),“支援”高安屯焚烧厂;每天安排大量垃圾车,从其他区的垃圾场向高安屯运送这些优质垃圾,同时把高安屯的现存垃圾再运往市属其他垃圾场。市财政对高安屯焚烧厂进行垃圾转运补贴。(本楼主注:祸国殃民,浪费纳税人资源,北京市政管委当创世界吉尼斯纪录;自古只闻有“雪中送碳”,而今有北京市政管委“雪中送粪”。以后我们就可以看到北京市一到晚上就开始垃圾大搬运。王焚烧(王维平)在央视节目中信誓旦旦北京垃圾热值高、适合焚烧的谎言不攻自破。)3)在座有居民质疑清华大学的高安屯环评报告粗制滥造,没有基本的科学精神,涉嫌利益输送。清华大学环评室XXX面露尴尬,支支吾吾地说:“当时有一些特殊情况。。。”,在座居民立即反驳到,“你们有特殊情况,就要我们用健康和生命来付出代价?”XXX无言以对。建议我们继续对清华大学顾秉林校长施加压力,一定要拿到高安屯环评报告原文。4)对当前反建势态的一个看法:北京市政管委在利益集团的驱动下,将会冒天下之大不韪,逆世界潮流,继续大力推动垃圾焚烧。在当前的中国法律体系下,很难对市政管委或清华大学环评室等单位的渎职(甚至因为直接导致附近居民癌症而涉嫌过失杀人)进行惩处。&但是,我们要立此存照,留下证据,比方垃圾焚烧炉附近的二恶英本底浓度,附近居民的癌症死亡数据(数据采集要请权威的国内或国际机构进行),等等,包括这次推动焚烧的具体个人、集团,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将来有一天跟他们秋后算账。让他们知道祸国殃民是要付出代价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5)对于高安屯的金州集团,其实是可以马上做一些事情的:金州集团的总裁蒋超是美国公民,2006年6月投资金州集团1.5亿美元的美林证券也是美国公司,同时,金州集团也在积极筹划在美国上市。美国的环保法律制度相对比较完善,高安屯附近的居民可以聘请律师,在美国对蒋超提起集体诉讼(class&action),只要有证据证明金州集团违反了中国环保标准(不需要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即可,金州集团作为强势一方,在美国民事法庭中需要自证无责,所谓的举证倒置),甚至即使他没有违反中国环保标准(因为中国现行标准是欧盟标准的十倍),但是有证据证明附近土地中二恶英值在他们开始运营后,超过安全值(5pg-TEQ/g)(本楼主注:根据保利垄上研究报告中引用的几篇论文中的国内其他几个2000年后新建垃圾焚烧厂的实测数据,包括上海江桥焚烧厂,估计一到两年后高安屯附近的土地中二恶英值就会超过这个阈值),而周边居民癌症有可能与此有关,只要找到几个癌症患者,提起集体诉讼,那基本上金州集团就倾家荡产了,上市也就遥遥无期了。美国有很多集团诉讼律师是“打赢分成”,不需要先期支付律师费的,看到金州集团这只肥羊高兴还来不及呢。高安屯附近的居民只要系统地搜集一些证据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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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有没有深圳能源环保公司的垃圾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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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垃圾焚烧对周边大气的污染----日本环境综合研究所2008年9月调查报告  日本垃圾焚烧对周边大气的污染(节选)  该调查报告是于日由日本环境综合研究所发表的,发表人是池田小道,邮件地址:ikeda@eritokyo.jp.  日本综合环境研究所是一家由环境科学、环境政策、环境法等领域专家组成的智囊机构(Think&Tank)。同时,具有信息系统、信息资源、信息通讯等系统知识的非政府组织(NGO)。秉承中立、客观的原则。是以公司法人形式设立的NGO,即非政府组织。前言拥有23个行政区的东京,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人口密集的首都。东京都内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氮氧化物和二恶英。就氮氧化物的而言,70%是因为汽车尾气排放造成的,在石原知事执行减排的措施下,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得到了改善。而污染最大且数目很多的固定污染源则是存在于都内的垃圾焚烧设施。与过去相比,垃圾的物质成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投入到垃圾焚烧炉的废弃物中含有各种各样的化学物质,这些物质经过焚烧后,分解出多种多样的有害物质,通过烟囱排出到大气中。就二恶英而言,由于东京23个行政区内,几乎没有制造工厂。可以认为,二恶英的排放几乎全部是由垃圾焚烧炉排放出来的。另一方面,对于其他的有害物质的排放,没有针对垃圾焚烧炉进行限制,实际上也没有进行测定。居民最大的期望是,关闭所有耸立在东京都内的焚烧炉,停止向东京湾填埋焚烧炉的炉渣。作为居民身体健康和财产的守护者,东京都及各区政府应担负起责任,为关闭垃圾焚烧制定相关的政策。导致向垃圾焚烧转变的决策,是在一组组看似合理、令人信服的说词下制定出来的,而实际上,所给出的计算依据、计算过程不具备再现性,事实上不具备说服力,缺乏客观、实证性。在导致垃圾处理向这种决策转变的过程中,本应提出质疑的区议会、都议会未能行使其职权,令人怀疑议会的行政监督能力。市民的意见得不到重视,决策过程的透明性不够充分,这其中是否存在特别自治体,其目的令人值得怀疑。结论有害物质主要通过摄取食物进入到人的体内。对日本人而言,从食品摄取到的二恶英当中,鱼类约占80%。从土壤、大气摄取的二恶英含量大约为1.35pg-TEQ/kg/天,在正常大气环境下,从大气中摄的二恶英较少。但是,在静冈大学的实验表明,经由大气呼吸摄入的二恶英,其吸收率高达85%以上!而通过食物摄取的二恶英,其吸收率约为50%世界上70%的焚烧炉是在日本,可以说日本是焚烧炉大国,其背后的根本原因是,技术至上、行政主导和国家主导所决定的。垃圾焚烧政策将对日本今后的垃圾处理产生重要的影响。这将导致健康风险、环境风险(包括加速气候变暖),乃至财政风险,应审慎应对。产品中有害物质的控制、环境有害物质的监管、污染源的管理控制、以及对食品和饲料的有害物质浓度标准等法律法规制滞后的日本,如今,在制定垃圾焚烧政策的过程中,盲目上马,极度缺乏应有的可行性、正确性论证。环境省开始面对“化学物质的接触是否会造成胎儿及幼儿的发育迟缓、先天异常、神经性功能障碍、免疫系统异常、代谢系统异常、内分泌系统异?”,从2007年开始着手婴幼儿环境保健防疫学调查。在目前哮喘、过敏及癌症等患病率居高不下的今天,期望在彻底的调查之后,追究这种继续垃圾焚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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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来了,她是在做一期美食节目时透露她是蛮族的事情是这样:他们来到成都一条古街寻美食,恰恰这街是清朝满人驻扎成都时修建的,供满人主的,结果另一主持人就说:左岩,你不就是满族的吗?左:对啊!正白旗的&&&&左:呵呵…可以想象我的祖先们当年有多威风!!!对!!!他们大概的对话内容就是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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