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道合胞病毒抗体不发热了,但哮喘什么时候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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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年轻人也会患哮喘疾病呢
健康咨询描述:
刚刚踏上社会的时候不幸被诊断为过敏性哮喘疾病,发病时会有咳嗽流鼻涕,渐而出现呼吸困难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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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机体的抵抗力不足,细菌或者微生物刺激,导致出现过敏性的哮喘。&&&&&&指导意见:&&&&&&平时注意保暖,避风避寒,远离过敏源,可以进行迎香穴的按摩,服用小青龙汤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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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起始哮喘跟过敏体质有关,跟年龄是没有关系的,目前之所以不能根治此病,主要是还没有弄清楚这个病的发病机制,因为涉及到的炎症因子很多很复杂。可以说哮喘时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共同导致的&&&&&&指导意见:&&&&&&哮喘这个病的特点之一就是儿童,青少年最常见,而且这个跟慢性阻塞性肺气肿不一样,哮喘是可逆性的气流受限,所以可以自行缓解,治疗后缓解,所以不要灰心,祝您早日康复
&&&&&&吸入物:吸入物分为特异性和非特异性两种,前者如尘螨,花粉,真菌,动物毛屑等;非特异性吸入物如硫酸,二氧化硫,氯氨等,职业性哮喘的特异性吸入物如甲苯二异氰酸酯,邻苯二甲酸酐,乙二胺,青霉素,蛋白酶,淀粉酶,蚕丝,动物皮屑或排泄物等,此外,非特异性的尚有甲醛,甲酸等。&&&&&&呼吸道感染:感染哮喘的形成和发作与反复呼吸道感染有关,在哮喘患者中,可存在有细菌,病毒,支原体等的特异性IgE,如果吸入相应的抗原则可激发哮喘,在病毒感染后,可直接损害呼吸道上皮,致使呼吸道反应性增高,有学者认为病毒感染所产生的干扰素,IL-1使嗜碱性粒细胞释放的组胺增多,在乳儿期,呼吸道病毒(尤其是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后,表现哮喘症状者也甚多,由于寄生虫如蛔虫,钩虫引起的哮喘,在农村仍可见到。&&&&&&饮食关系:食物由于饮食关系而引起哮喘发作的现象在哮喘病人中常可见到,尤其是婴幼儿容易对食物过敏,但随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减少,引起过敏最常见的食物是鱼类,虾蟹,蛋类,牛奶等。&&&&&&气候改变:当气温,温度,气压和(或)空气中离子等改变时可诱发哮喘,故在寒冷季节或秋冬气候转变时较多发病。&&&&&&哮喘与药物有关:有些药物可引起哮喘发作,如心得安等因阻断β2-肾上腺素能受体而引起哮喘,约2.3%~20%哮喘患者因服用阿司匹林类药物而诱发哮喘,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患者因伴有鼻息肉和对阿司匹林耐受低下,因而又将其称为阿司匹林三联症,其临床特点有:服用阿司匹林可诱发剧烈哮喘,症状多在用药后2小时内出现,偶可晚至2~4小时,患者对其他解热镇痛药和非甾体抗炎药可能有交叉反应;儿童哮喘患者发病多在2岁以前,但大多为中年患者,以30~40岁者居多;女性多于男性,男女之比约为2∶3;发作无明显季节性,病情较重又顽固,大多对激素有依赖性;半数以上有鼻息肉,常伴有常年性过敏性鼻炎和(或)鼻窦炎,鼻息肉切除术后有时哮喘症状加重或促发;常见吸入物变应原皮试多呈阴性反应;血清总IgE多正常;家族中较少有过敏性疾病的患者,关于其发病机制尚未完全阐明,有人认为患者的支气管环氧酶可能因一种传染性介质(可能是病毒)的影响,致使环氧酶易受阿司匹林类药物的抑制,即对阿司匹林不耐受,因此当患者应用阿司匹林类药物后,影响了花生四烯酸的代谢,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PGE2/PGF2α失调,使白细胞三烯生成量增多,导致支气管平滑肌强而持久的收缩。&&&&&&以上是对“为什么年轻人也会患哮喘疾病呢”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疾病百科| 过敏性哮喘
挂号科室:呼吸内科
温馨提示:避免接触过敏原,忌食肯定会引起过敏或哮喘的食物。
过敏性哮喘是一种比较顽固的疾病,多在婴幼儿期发病,如果忽视治疗,可以伴随终身。大部分哮喘患者都存在过敏现象或者有过敏性鼻炎,有过敏性鼻炎的哮喘患者发病前兆会有打喷嚏、流鼻涕、鼻痒、眼痒、流泪等症状。 ...
好发人群:所有人群
常见症状:打喷嚏、流鼻涕、胸闷、紫绀、咳嗽、吐泡沫
是否医保:医保疾病
治疗方法: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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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与呼吸道感染关系
更新时间: 00:51:02 | 文章来源:有问必答健康社区
&&&&约20年前,即可观察到呼吸道感染,特别是病毒性呼吸道感染与哮喘的发作有密切关系,以后大量的临床与流行病学资料均一再表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可以增加政党人及哮喘病人的气道反应性,促使哮喘发作。有关的病毒主要包括呼吸道合胞病毒、鼻病毒、副流感病毒、流感病毒a及腺病毒。病毒性呼吸道感染不但引起哮喘病人的小气道阻塞及气道反应性进一步升高,进而发生哮喘症状,而且亦可以引起既往并无哮喘症状的健康人的小气道功能障碍,这种状态一般可持续6周左右。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对气道反应性及引起哮喘发作的情况大致有:(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既可诱发儿童哮喘,亦可诱发成人哮喘,尤其以五岁前的儿童最为多见。(2)有过敏反应性疾病家族史者,一旦发生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更易引起哮喘症状。(3)引起不同年龄组哮喘症状加重的病毒种类不同,如在婴幼儿及儿童大多是呼吸道合胞病毒,随年龄增长,鼻病毒、流感及副流感病毒的感染机会增多。(4)患感冒的病人若同时伴有全身不适、发热、鼻炎等症状,其哮喘加重的可能性较大(5)似乎男性病人在患病毒性呼吸道感染之后较女性更容易发生哮喘。(6)如果以往曾有过类似哮喘发作的病人,患病毒性呼吸道感染之后,再次引起哮喘的机会更多。
&&&&至于病毒性呼吸道感染为什么会诱发哮喘,有人曾对病毒性呼吸道感染、ige及哮喘症状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通过对79例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儿童的气道上皮细胞的观察,发现在病毒感染的急性期,约75%病人的气道上皮细胞上有ige附着。而且不同的呼吸道疾病,如肺炎、毛细支气管炎及哮喘各组病人ige的产生有所不同。在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后3周,几乎100%的哮喘患者的气道上皮细胞都有ige存在;而在其他上呼吸道疾病及肺炎病人中仅25%有类似现象。在以往频繁发作哮喘及有明显哮喘家族史的病人中,这种气道上皮细胞ige附着可以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由此可见,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所致哮喘发作显然与儿童气道上皮细胞上ige的增多有关。以后又有人测定了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儿童急性期及恢复期鼻分泌物中ige抗体的效价,发现其效价与呼吸道疾病的的类型有关。患哮喘或有喘息症状的肺炎或毛细支气管炎的儿童,在急性期或恢复期,其特异性ige抗体效价较患其他上呼吸道疾病或非喘息型肺炎的患儿为高,同时亦观察到ige的效价与患儿的缺氧程度有关,即ige效价越高,其缺氧程度越严重。呼吸道的副流感病毒感染亦有类似情况。为进一步研究此种病毒特异性ige的意义,有人曾假定踪监测38例最初发生毛细支气管炎的儿童48个月,结果在未测出特异性ige的儿童中,仅20%患儿有哮喘发作,而ige效价高的儿童中,有70%发生哮喘。多数研究者认为:(1)上述现象的发生可能与遗传有关,即在有过敏性体质的儿童中,ige抗体的产生与最近时间内的病毒性感染有关。(2)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可刺激病毒性特异性ige的产生。(3)病毒性特异性ige抗体结合于呼吸道皮中的肥大细胞表面,与病毒相互发生作用,促使体内释放多种可能引起哮喘发作的物质,作用于支气管,产生哮喘症状。
&&&&此外,许多呼吸道病毒可以进入下呼吸道,直接造成气道阻塞损伤,增加气道的反应性。为进一步证实上述观点,有人测定了16名健康人在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时的气道反应性,结果表明其气道反应性明显高于没有病毒感染组。如果给病毒性呼吸道感染患者预先吸入平喘药气雾剂,这种气道高反应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到防止,增高的气道瓜性亦可因吸入平喘药使之恢复至正常。此种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后的气道反应性增高,常持续6周,基本与气道上皮的修复时间一致。
&&&&细菌性下呼吸道感染与哮喘的关系一般不像病毒感染与之那么密切。曾有人对27例处于细菌性感染加重期成年哮喘病人进行气管抽吸物的细菌培养,结果哮喘组与哮喘组之间并无显著差异;哮喘发作期与缓解期之间亦无明显差异,说明细菌性呼吸道感染可能对哮喘无明显的诱发作用。但实际工作中,细菌性呼吸道感染常常也可引起气道炎症,进一步诱发气道平滑肌痉挛收缩,加重哮喘发作,此种情况在成人哮喘中尤为普遍。细菌性鼻炎可激发哮喘,特别是伴有鼻息肉的哮喘患者,更易产生喘息症状。最近有人对48例患有发作性鼻窦炎及哮喘的儿童进行有效的抗生素治疗后,79%的患儿因哮喘明显控制而停用任何止喘药物,说明活动性细菌性鼻窦炎可诱发哮喘。至于其发生机理,可能是鼻窦内的细菌转移至肺部引起继发性支气管炎,通过神经通路反向性加剧支气管痉挛,诱发哮喘。
&&&&总之,呼吸道感染特别是病毒性感染可能通过多条途径诱发支气管反应性增高及哮喘症状,在儿童哮喘的诱发因素中,病毒性呼吸道感染的作用更为重要。因此,如何有效地预防及早期治疗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对防治哮喘至关重要。作为哮喘加重因素的细菌性呼吸道感染,在防治哮喘中亦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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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细支气管炎需要抗菌素治疗吗?
全网发布: 10:29
孩子不到2岁,近一周,咳嗽还喘,医生说孩子得的是“喘息性支气管炎”,也有说是“肺炎”的。究竟是怎么回事?该怎样治疗?最近,很多家长提出了上面的问题。所谓“喘息性支气管炎”,正确的讲应该是细支气管炎(bronchiolitis),是一种好发于2岁以下婴幼儿常见的下呼吸道感染。导致这种疾病的主要原因是病毒,特别是呼吸道合胞病毒(RSV)。秋冬季是该病主要的流行季节。其他季节呈散发。在美国,仅出生后第一年的婴儿,22.8%季节性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率,每年要耗去住院医疗费用70亿美元(年)。去年,华北地区呈现集中发病的情况。临床表现主要是:初期可有1至3天的发热、流涕,同时伴随咳嗽和逐渐明显的喘息/气喘,疾病的高峰阶段是第4至7天,年龄越小症状越严重,3个月以下的婴儿发热可不明显,但喘息性呼吸困难/气喘症状更突出,加重也来得迅速。因此,小婴儿患者通常需要医生的监护而住院。病程后期,即恢复期,可能要持续到患病后的第三个星期,甚至更长时间。虽然,多数病例可在对症治疗的基础上自限好转,但仍有严重病例预后不良。严重病例,医生在查体时可能会发现类似肺炎的体征(细湿性啰音),胸部放射检查也会比一般的支气管炎更严重。病理上,可呈现细支气管炎(bronchiolitis)、后细支气管炎(post-bronchiolitis)、支气管周围炎(peribronchitis)和肺泡炎(alveolitis)等。闭塞性细支气管炎(bronchiolitis obliterans)则不多见。治疗侧重于对症用药,以缓解症状:1.轻症患儿,口服止咳、平喘和化痰药物即可。此时,患儿可能因喘息/气喘而哺乳困难,因此,还应保证适度饮水。家长可通过比较孩子平常排尿次数的情况,了解孩子缺水或疾病严重的程度。严重时排尿次数和总量都明显减少。不少孩子,在第一次输液后,似乎获得暂时缓解的原因与其说是“消炎药”的作用,还不如说是得到了补液。2.喘息/气喘较重的患儿,在基础止咳、平喘和化痰药物的基础上,可根据医生的意见,谨慎使用一些新的药物,如白三烯受体拮抗剂。3.较大婴幼儿(>12个月龄的婴幼儿),在医生的指导下,可谨慎使用支气管扩张剂。4.一般病例不推荐静脉注射或口服糖皮质激素,即使严重病例,也不需要较长时间应用糖皮质激素。感染后闭塞性细支气管炎(post-infectious bronchiolitis obliterans)则属例外。5.抗病毒治疗尚未得到有效性的证据。6.抗菌素(“消炎药”)仅用于存在细菌混合感染或特殊适应症(危重病例和高危状态)。需要注意的是:⑴小于3个月龄的婴儿、早产婴儿、患某些先天性心脏病的婴幼儿、免疫功能低下的婴幼儿和因人工呼吸器而气道开放的婴幼儿是合并严重细菌感染的高危人群。⑵一般病例,应用抗菌素至少要有细菌感染的间接证据。主观上将细菌感染的可能性任意视为细菌感染的客观存在是危险的。那种以中国的国情为借口,一律以抗菌素“保驾”,既不科学,也是不负责任的。⑶不必要的抗菌素治疗将会导致肠道菌群失调后的腹泻(一种普遍现象)。将这种腹泻解释为“肺与大肠相表里”是滑稽的悖论,也是对祖国医学理论的曲解。⑷文献提供的研究资料和我们的实践表明,普通病例,抗菌素的使用率可控制在50%以下。7.可以用中成药辅助治疗。8.反复发作的患儿,应寻求呼吸病专科医生的指导。各位家长,上面的内容仅作为个人意见供您参考,在这些原则的前提下,具体治疗应由应诊的医生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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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治疗指南2016
一、治疗目标[7,29]
(1)达到并维持症状的控制;(2)维持正常活动水平,包括运动能力;(3)维持肺功能水平尽量接近正常;(4)预防哮喘急性发作;(5)避免因哮喘药物治疗导致的不良反应;(6)预防哮喘导致的死亡。
二、防治原则
哮喘控制治疗应尽早开始[30,31,32]。要坚持长期、持续、规范、个体化治疗原则。治疗包括:(1)急性发作期:快速缓解症状,如平喘、抗炎治疗;(2)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防止症状加重和预防复发,如避免触发因素、抗炎、降低气道高反应性、防止气道重塑,并做好自我管理。
强调基于症状控制的哮喘管理模式,避免治疗不足和治疗过度,治疗过程中遵循"评估-调整治疗-监测"的管理循环[7],直至停药观察(图1)。注重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相结合,不可忽视非药物治疗如哮喘防治教育、变应原回避、患儿心理问题的处理、生命质量的提高、药物经济学等诸方面在哮喘长期管理中的作用。
图1 儿童哮喘管理流程图
三、长期治疗方案
根据年龄分为≥6岁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和<6岁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分别分为5级和4级,从第2级开始的治疗方案中都有不同的哮喘控制药物可供选择。对以往未经规范治疗的初诊哮喘患儿,参照哮喘控制水平(≥6岁参考表1,<6岁参考表2),选择第2级、第3级或第4级治疗方案。在各级治疗中,每1~3个月审核1次治疗方案,根据病情控制情况适当调整治疗方案。如哮喘控制,并维持至少3个月,治疗方案可考虑降级,直至确定维持哮喘控制的最低剂量。如部分控制,可考虑升级或强化升级(越级)治疗,直至达到控制。但升级治疗之前首先要检查患儿吸药技术、遵循用药方案的情况、变应原回避和其他触发因素等情况。还应该考虑是否诊断有误,是否存在鼻窦炎、变应性鼻炎、阻塞性睡眠呼吸障碍、胃食管反流和肥胖等导致哮喘控制不佳的共存疾病[7]。
在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中,除每日规则地使用控制治疗药物外,根据病情按需使用缓解药物。吸入型速效β2受体激动剂是目前最有效的缓解药物,是所有年龄儿童急性哮喘的首选治疗药物[12]。在中重度哮喘,或吸入型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单药治疗效果不佳时,亦可以选择联合吸入抗胆碱能药物作为缓解药物,以增强疗效[33]。≥6岁儿童如果使用含有福莫特罗和布地奈德单一吸入剂进行治疗时,可作为控制药物和缓解药物应用[34]。
(一)≥6岁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图2)
图2 ≥6岁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
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包括非药物干预和药物干预两部分,后者包括以β2受体激动剂为代表的缓解药物和以ICS及白三烯调节剂为代表的抗炎药物。缓解药物依据症状按需使用,抗炎药物作为控制治疗需持续使用,并适时调整剂量。ICS/LABA联合治疗是该年龄儿童哮喘控制不佳时的优选升级方案。
(二)<6岁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图3)
图3 <6岁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方案
对于<6岁儿童哮喘的长期治疗,最有效的治疗药物是ICS,对大多数患儿推荐使用低剂量ICS(第2级)作为初始控制治疗。如果低剂量ICS不能控制症状,优选考虑增加ICS剂量(双倍低剂量ICS)。无法应用或不愿使用ICS,或伴变应性鼻炎的患儿可选用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A)。吸入型长效β2受体激动剂(LABA)或联合制剂尚未在5岁及以下儿童中进行充分的研究。对于<6岁儿童哮喘长期治疗,除了长期使用ICS和(或)LTRA,结合依从性和安全性因素,部分间歇发作或轻度持续哮喘患儿可按需间歇使用高剂量ICS/SABA[35,36]。
ICS的使用对于儿童身高的影响仍然被关注[37]。对于青春前期学龄期轻度-中度持续哮喘儿童,有研究发现ICS呈剂量依赖的生长受限[38]。但是一些研究发现儿童期ICS使用并不会影响最终身高。每个儿童的生长速度不同,短期的评估不能预测成人时的身高。与严重哮喘带来的风险相比,激素对身高影响的作用较小。另外,哮喘控制不良对儿童身高也有不良影响。临床实践过程中需注意尽可能使用低剂量ICS达到哮喘良好控制,并定期监测患儿的生长发育状况[38]。
我国地域广,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因此联合治疗方法的选择除了考虑疗效和年龄因素之外,还需要同时考虑地区、经济和文化认知的差异。
四、临床缓解期的处理
为了巩固疗效,维持患儿病情长期稳定,提高其生命质量,应加强临床缓解期的处理。
1.鼓励患儿坚持每日定时测量PEF、监测病情变化、记录哮喘日记。
2.注意有无哮喘发作先兆,如咳嗽、气促、胸闷等,一旦出现应及时使用应急药物以减轻哮喘发作症状。
3.坚持规范治疗:病情缓解后应继续使用长期控制药物规范治疗,定期评估哮喘控制水平,适时调整治疗方案,直至停药观察。
4.控制治疗的剂量调整和疗程:单用中高剂量ICS者,尝试在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3个月后剂量减少25%~50%。单用低剂量ICS能达到控制时,可改用每日1次给药。联合使用ICS和LABA者,先减少ICS约50%,直至达到低剂量ICS才考虑停用LABA。如使用二级治疗方案患儿的哮喘能维持控制,并且6个月~1年内无症状反复,可考虑停药。有相当比例的<6岁哮喘患儿的症状会自然缓解,因此对此年龄儿童的控制治疗方案,每年至少要进行两次评估以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治疗,经过3~6个月的控制治疗后病情稳定,可以考虑停药观察,但是要重视停药后的管理和随访。如果出现哮喘症状复发,应根据症状发作的强度和频度确定进一步的治疗方案。如仅为偶尔出现轻微喘息症状,对症治疗症状后可以继续停药观察;非频发的一般性喘息发作,恢复至停药前的治疗方案;当出现严重和(或)频繁发作,应在停药前方案的基础上升级或越级治疗。FeNO、气道高反应性(AHR)监测等气道炎症和功能评估,对儿童哮喘药物调整和停药评估,分析治疗效果有一定帮助[16,39]。应选择合适的时机调整控制药物的剂量和疗程,避免在气候变化、呼吸道感染、旅行等情况下进行[40]。
5.根据患儿具体情况,包括了解诱因和以往发作规律,与患儿及家长共同研究,提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包括避免接触变应原、防止哮喘发作、保持病情长期控制和稳定。
6.并存疾病治疗:半数以上哮喘儿童同时患有变应性鼻炎[2],有的患儿并存鼻窦炎、阻塞性睡眠呼吸障碍、胃食管反流和肥胖等因素。这些共存疾病和因素可影响哮喘的控制,需同时进行相应的治疗。对于肥胖的哮喘儿童,建议适当增加体育锻炼,减轻体重[41,42]。
五、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AIT)
AIT是通过逐渐增加剂量的变应原提取物对过敏患儿进行反复接触,提高患儿对此类变应原的耐受性,从而控制或减轻过敏症状的一种治疗方法[43]。
AIT是目前可能改变过敏性疾病自然进程的唯一治疗方法。AIT适用于症状持续、采取变应原避免措施和控制药物治疗不能完全消除症状的轻、中度哮喘或哮喘合并变应性鼻炎患儿。应用AIT的前提是确定致敏变应原,必须使用与患儿临床症状有因果关联的变应原制剂,应通过皮肤试验、特异性IgE测定并结合临床病史来确定致敏变应原。目前我国儿童AIT所应用致敏变应原的类型主要为尘螨,治疗途径包括皮下注射和舌下含服。对符合适应证的哮喘患儿在AIT过程中,主张同时进行基础控制药物治疗,并做好变应原环境控制。皮下注射治疗室应常规配备急救设施,患儿在每次注射治疗后留院30 min观察是否发生局部或全身速发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各级速发局部或全身不良反应,并对后续注射剂量进行调整。AIT治疗疗程3~5年,可改善哮喘症状、减少缓解药物应用需求、降低ICS的每日需用剂量、减少急性哮喘发作。在疾病过程的早期开始治疗可能改变其长期病程,预防新增致敏变应原,但对肺功能的改善和降低气道高反应性的疗效尚需进一步临床研究和评价。
六、急性发作期治疗
儿童哮喘急性发作期的治疗需根据患儿年龄、发作严重程度及诊疗条件选择合适的初始治疗方案,并连续评估对治疗的反应,在原治疗基础上进行个体化治疗。哮喘急性发作需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及时恰当的治疗,以迅速缓解气道阻塞症状。应正确指导哮喘患儿和(或)家长在出现哮喘发作征象时及时使用吸入性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建议使用压力定量气雾剂经储雾罐(单剂给药,连用3剂)或雾化吸入方法给药。如治疗后喘息症状未能有效缓解或症状缓解维持时间短于4 h,应即刻前往医院就诊。
哮喘急性发作经合理应用支气管舒张剂和糖皮质激素等哮喘缓解药物治疗后,仍有严重或进行性呼吸困难加重者,称为哮喘持续状态;如支气管阻塞未及时得到缓解,可迅速发展为呼吸衰竭,直接威胁生命(危及生命的哮喘发作)。儿童哮喘急性发作期的医院治疗流程详见附件1。
1.氧疗:有低氧血症者,采用鼻导管或面罩吸氧,以维持血氧饱和度在>0.94[7,8]。
2.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剂:是治疗儿童哮喘急性发作的一线药物。如具备雾化给药条件,雾化吸入应为首选。可使用氧驱动(氧气流量6~8 L/min)或空气压缩泵雾化吸入[8,12],药物及剂量:雾化吸入沙丁胺醇或特布他林,体重≤20 kg,每次2.5 mg;体重>20 kg,每次5 mg[8,12];第1小时可每20分钟1次,以后根据治疗反应逐渐延长给药间隔,根据病情每1~4小时重复吸入治疗[8,12]。如不具备雾化吸入条件时,可使用压力型定量气雾剂(pMDI)经储雾罐吸药,每次单剂喷药,连用4~10喷(<6岁3~6喷)[7,8],用药间隔与雾化吸入方法相同。快速起效的LABA(如福莫特罗)也可在≥6岁哮喘儿童作为缓解药物使用,但需要和ICS联合使用[7,12]。经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及其他治疗无效的哮喘重度发作患儿,可静脉应用β2受体激动剂。药物剂量:沙丁胺醇15 μg/kg缓慢静脉注射,持续10 min以上;病情严重需静脉维持时剂量为1~2 μg/(kg·min)[≤5 μg/(kg·min)][8]。静脉应用β2受体激动剂时容易出现心律失常和低钾血症等严重不良反应,使用时要严格掌握指征及剂量,并作必要的心电图、血气及电解质等监护。
3.糖皮质激素: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治疗儿童哮喘重度发作的一线药物,早期使用可以减轻疾病的严重度,给药后3~4 h即可显示明显的疗效[6,8]。可根据病情选择口服或静脉途径给药。
药物及剂量:(1)口服:泼尼松或泼尼松龙1~2 mg/(kg·d),疗程3~5 d[7,8]。口服给药效果良好,副作用较小,但对于依从性差、不能口服给药或危重患儿,可采用静脉途径给药。(2)静脉:注射甲泼尼龙1~2 mg/(kg·次)或琥珀酸氢化可的松5~10 mg/(kg·次),根据病情可间隔4~8 h重复使用[6,8]。若疗程不超过10 d,可无需减量直接停药[7,8]。(3)吸入:早期应用大剂量ICS可能有助于哮喘急性发作的控制[7],可选用雾化吸入布地奈德悬液1 mg/次,或丙酸倍氯米松混悬液0.8 mg/次,每6~8小时1次[13]。但病情严重时不能以吸入治疗替代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以免延误病情[6,7,8]。
4.抗胆碱能药物:短效抗胆碱能药物(SAMA)是儿童哮喘急性发作联合治疗的组成部分,可以增加支气管舒张效应,其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已确立,尤其是对β2受体激动剂治疗反应不佳的中重度患儿应尽早联合使用。药物剂量:体重≤20 kg,异丙托溴铵每次250 μg;体重>20kg,异丙托溴铵每次500 μg,加入β2受体激动剂溶液作雾化吸入,间隔时间同吸入β2受体激动剂[6]。如果无雾化条件,也可给予SAMA气雾剂吸入治疗[12]。
5.硫酸镁:有助于危重哮喘症状的缓解,安全性良好。药物及剂量:硫酸镁25~40 mg/(kg·d)(≤2 g/d),分1~2次,加入10%葡萄糖溶液20 ml缓慢静脉滴注(20 min以上),酌情使用1~3 d[6,7]。不良反应包括一过性面色潮红、恶心等,通常在药物输注时发生。如过量可静注10%葡萄糖酸钙拮抗。
6.茶碱:由于氨茶碱平喘效应弱于SABA,而且治疗窗窄,从有效性和安全性角度考虑,在哮喘急性发作的治疗中,一般不推荐静脉使用茶碱[7,12]。如哮喘发作经上述药物治疗后仍不能有效控制时,可酌情考虑使用,但治疗时需密切观察,并监测心电图、血药浓度。药物及剂量[6]:氨茶碱负荷量4~6 mg/kg(≤250 mg),缓慢静脉滴注20~30 min,继之根据年龄持续滴注维持剂量0.7~1 mg/(kg·h),如已用口服氨茶碱者,可直接使用维持剂量持续静脉滴注。亦可采用间歇给药方法,每6~8小时缓慢静脉滴注4~6 mg/kg。
7.经合理联合治疗,但症状持续加重,出现呼吸衰竭征象时,应及时给予辅助机械通气治疗。在应用辅助机械通气治疗前禁用镇静剂[6,7]。
儿童处于生长发育过程,各年龄段哮喘儿童由于呼吸系统解剖、生理、免疫、病理等特点不同,哮喘的临床表型不同,哮喘的诊断思路及其具体检测方法也有所差异。
一、儿童哮喘的临床特点
1.喘息、咳嗽、气促、胸闷为儿童期非特异性的呼吸道症状,可见于哮喘和非哮喘性疾病。典型哮喘的呼吸道症状具有以下特征:(1)诱因多样性:常有上呼吸道感染、变应原暴露、剧烈运动、大笑、哭闹、气候变化等诱因;(2)反复发作性:当遇到诱因时突然发作或呈发作性加重;(3)时间节律性:常在夜间及凌晨发作或加重;(4)季节性:常在秋冬季节或换季时发作或加重;(5)可逆性:平喘药通常能够缓解症状,可有明显的缓解期。认识这些特征,有利于哮喘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2.湿疹、变应性鼻炎等其他过敏性疾病病史,或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增加哮喘诊断的可能性。
3.哮喘患儿最常见异常体征为呼气相哮鸣音,但慢性持续期和临床缓解期患儿可能没有异常体征。重症哮喘急性发作时,由于气道阻塞严重,呼吸音可明显减弱,哮鸣音反而减弱甚至消失("沉默肺"),此时通常存在呼吸衰竭的其他相关体征,甚至危及生命。
4.哮喘患儿肺功能变化具有明显的特征,即可变性呼气气流受限和气道反应性增加,前者主要表现在肺功能变化幅度超过正常人群,不同患儿的肺功能变异度很大,同一患儿的肺功能随时间变化亦不同。如患儿肺功能检查出现以上特点,结合病史,可协助明确诊断。
二、<6岁儿童喘息的特点
喘息是学龄前儿童呼吸系统疾病中常见的临床表现,非哮喘的学龄前儿童也可能会发生反复喘息。目前学龄前儿童喘息主要有以下两种表型分类方法。
1.按症状表现形式分为:
(1)发作性喘息:喘息呈发作性,常与上呼吸道感染相关,发作控制后症状可完全缓解,发作间歇期无症状。(2)多诱因性喘息:喘息呈发作性,可由多种触发因素诱发,喘息发作的间歇期也有症状(如夜间睡眠过程中、运动、大笑或哭闹时)。临床上这两种喘息表现形式可相互转化。
2.按病程演变趋势分为:
(1)早期一过性喘息:多见于早产和父母吸烟者,主要是环境因素导致的肺发育延迟所致,年龄的增长使肺的发育逐渐成熟,大多数患儿在生后3岁之内喘息逐渐消失。(2)早期起病的持续性喘息(指3岁前起病):患儿主要表现为与急性呼吸道病毒感染相关的反复喘息,本人无特应征表现,也无家族过敏性疾病史。喘息症状一般持续至学龄期,部分患儿在12岁时仍然有症状。小于2岁的儿童,喘息发作的原因通常与呼吸道合胞病毒等感染有关,2岁以上的儿童,往往与鼻病毒等其他病毒感染有关。(3)迟发性喘息/哮喘:患儿有典型的特应征背景,往往伴有湿疹和变应性鼻炎,哮喘症状常迁延持续至成人期,气道有典型的哮喘病理特征。
但是应该注意,在实际临床工作中,上述表型分类方法通常无法实时、可靠地将患儿归入具体表型中,因此这些表型分类的临床指导意义尚待探讨[17]。
三、哮喘诊断标准
哮喘的诊断主要依据呼吸道症状、体征及肺功能检查,证实存在可变的呼气气流受限,并排除可引起相关症状的其他疾病。
1.反复喘息、咳嗽、气促、胸闷,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呼吸道感染、运动以及过度通气(如大笑和哭闹)等有关,常在夜间和(或)凌晨发作或加剧。
2.发作时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和体征经抗哮喘治疗有效,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咳嗽、气促和胸闷。
5.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哮鸣音),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1)证实存在可逆性气流受限:①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压力定量气雾剂200~400 μg)后15 min第一秒用力呼气量(FEV1)增加≥12%;②抗炎治疗后肺通气功能改善:给予吸入糖皮质激素和(或)抗白三烯药物治疗4~8周,FEV1增加≥12%;(2)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3)最大呼气峰流量(PEF)日间变异率(连续监测2周)≥13%[7]。
符合第1~4条或第4、5条者,可诊断为哮喘。
四、哮喘诊断注意点
1.我国儿童哮喘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儿童哮喘的漏诊率达30%[2]。哮喘的规范控制治疗需要持续较长的时间,部分患儿可能需要数年之久,因此,对于临床症状和体征提示哮喘,包括临床特征较典型的病例,均强调尽可能进行肺通气功能检查,以获取可变呼气气流受限的客观诊断依据,避免诊断不足和诊断过度。
2.<6岁儿童哮喘的诊断线索:儿童哮喘多起始于3岁前,具有肺功能损害的持续性哮喘患儿,其肺功能损害往往开始于学龄前儿童。因此从喘息的学龄前儿童中识别出可能发展为持续性哮喘的患儿,并进行有效早期干预是必要的[18]。但是目前尚无特异性的检测方法和指标可作为学龄前喘息儿童哮喘诊断的确诊依据。因此对于临床表现不典型者,主要依据症状/发作的频度、严重程度及是否存在哮喘发生的危险因素,评估患儿发展为持续性哮喘的可能性,从而判断是否需要启动长期控制治疗,并依据治疗反应进一步支持或排除哮喘的诊断。
临床实践中也可以通过哮喘预测指数(modified asthma predictive index)和哮喘预测工具(asthma prediction tool)等评估工具[19,20],对幼龄儿童喘息发生持续哮喘的危险度做出评估。
喘息儿童如具有以下临床特点时高度提示哮喘的诊断:(1)多于每月1次的频繁发作性喘息;(2)活动诱发的咳嗽或喘息;(3)非病毒感染导致的间歇性夜间咳嗽;(4)喘息症状持续至3岁以后;(5)抗哮喘治疗有效,但停药后又复发。
如怀疑哮喘诊断,可尽早参照哮喘治疗方案开始试验性治疗,并定期评估治疗反应,如治疗4~8周无明显疗效,建议停药并作进一步诊断评估。另外,大部分学龄前喘息儿童预后良好,其哮喘样症状随年龄增长可能自然缓解,对这些患儿必须定期(3~6个月)重新评估,以判断是否需要继续抗哮喘治疗。
五、咳嗽变异性哮喘(CVA)的诊断
CVA是儿童慢性咳嗽最常见原因之一,以咳嗽为唯一或主要表现。诊断依据:
1.咳嗽持续>4周,常在运动、夜间和(或)凌晨发作或加重,以干咳为主,不伴有喘息;
2.临床上无感染征象,或经较长时间抗生素治疗无效;
3.抗哮喘药物诊断性治疗有效;
4.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慢性咳嗽;
5.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和(或)PEF日间变异率(连续监测2周)≥13%;
6.个人或一、二级亲属过敏性疾病史,或变应原检测阳性。
以上第1~4项为诊断基本条件。
六、哮喘诊断和病情监测评估的相关检查
(一)肺通气功能检测
肺通气功能检测是诊断哮喘的重要手段,也是评估哮喘病情严重程度和控制水平的重要依据。哮喘患儿主要表现为阻塞性通气功能障碍,且为可逆性。多数患儿,尤其在哮喘发作期间或有临床症状或体征时,常出现FEV1(正常≥80%预计值)和FEV1/FVC(正常≥80%)[7,15,21]等参数的降低。对疑诊哮喘儿童,如出现肺通气功能降低,可考虑进行支气管舒张试验,评估气流受限的可逆性;如果肺通气功能未见异常,则可考虑进行支气管激发试验,评估其气道反应性;或建议患儿使用峰流量仪每日两次测定峰流量,连续监测2周。如患儿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或PEF日间变异率≥13%均有助于确诊[7]。
(二)过敏状态检测
吸入变应原致敏是儿童发展为持续性哮喘的主要危险因素,儿童早期食物致敏可增加吸入变应原致敏的危险性,吸入变应原的早期致敏(≤3岁)是预测发生持续性哮喘的高危因素[19]。因此,对于所有反复喘息怀疑哮喘的儿童,均推荐进行变应原皮肤点刺试验或血清变应原特异性IgE测定,以了解患儿的过敏状态,协助哮喘诊断。也有利于了解导致哮喘发生和加重的个体危险因素,有助于制定环境干预措施和确定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方案。但必须强调过敏状态检测阴性不能作为排除哮喘诊断的依据。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分类计数对过敏状态的评估有一定价值。
(三)气道炎症指标检测
嗜酸性粒细胞性气道炎症可通过诱导痰嗜酸性粒细胞分类计数和呼出气一氧化氮(FeNO)水平等无创检查方法进行评估。
1.诱导痰嗜酸性粒细胞分类计数:
学龄期儿童通常能配合进行诱导痰检查操作。诱导痰嗜酸性粒细胞水平增高程度与气道阻塞程度及其可逆程度、哮喘严重程度以及过敏状态相关。
2.FeNO检测:
FeNO水平与过敏状态密切相关,但不能有效区分不同种类过敏性疾病人群(如过敏性哮喘、变应性鼻炎、变应性皮炎),且哮喘与非哮喘儿童FeNO水平有一定程度重叠,因此FeNO是非特异性的哮喘诊断指标。目前有研究显示,反复喘息和咳嗽的学龄前儿童,上呼吸道感染后如FeNO水平持续升高4周以上,可作为学龄期哮喘的预测指标[22]。另外,也有研究显示,具有非特异性呼吸道症状的患儿,FeNO>50×10-9(>50 ppb)提示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短期治疗反应良好[23]。由于目前缺乏低FeNO水平的患儿停用ICS治疗后长期转归的研究,因此,不推荐单纯以FeNO水平高低作为决定哮喘患儿是否使用ICS治疗,或ICS升/降级治疗的依据。
虽然尚无前瞻性研究证实诱导痰嗜酸性粒细胞分类计数和FeNO等无创气道炎症指标在儿童哮喘诊断中的确切价值,但这些指标的连续监测有助于评估哮喘的控制水平和指导优化哮喘治疗方案的制定。
(四)胸部影像学检查
哮喘诊断评估时,在没有相关临床指征的情况下,不建议进行常规胸部影像学检查。反复喘息或咳嗽儿童,怀疑哮喘以外其他疾病,如气道异物、结构性异常(如血管环、先天性气道狭窄等)、慢性感染(如结核)以及其他有影像学检查指征的疾病时,依据临床线索所提示的疾病选择进行胸部X线平片或CT检查。
(五)支气管镜检查
反复喘息或咳嗽儿童,经规范哮喘治疗无效,怀疑其他疾病,或哮喘合并其他疾病,如气道异物、气道局灶性病变(如气道内膜结核、气道内肿物等)和先天性结构异常(如先天性气道狭窄、食管-气管瘘)等,应考虑予以支气管镜检查以进一步明确诊断。
(六)哮喘临床评估工具
此类评估工具主要基于临床表现进行哮喘控制状况的评估,临床常用的哮喘评估工具有:哮喘控制测试(Asthma Control Test,ACT)[24]、儿童哮喘控制测试(Childhood Asthma Control Test,C-ACT,适用于4~11岁儿童)[25]、哮喘控制问卷(Asthma Control Questionnaire,ACQ)[26]和儿童呼吸和哮喘控制测试(Test for Respiratory and Asthma Control in Kids,TRACK)[27]等,应根据患儿年龄和就诊条件,选用合适的评估工具,定期评估。
哮喘管理与防治教育
哮喘对患儿及其家庭、社会有很大的影响。虽然目前哮喘尚不能根治,但通过有效的哮喘防治教育与管理,建立医患之间的伙伴关系,可以实现哮喘临床控制。做好哮喘管理与防治教育是达到哮喘良好控制目标最基本的环节。
一、哮喘管理
目标是有效控制哮喘症状,维持正常的活动能力;减少哮喘发作的风险,减少肺损伤及药物不良反应。
(一)建立医生与患儿及家属间的伙伴关系
以医院专科门诊为基础,建立哮喘之家、哮喘俱乐部、哮喘联谊会等组织,与患儿及家属建立伙伴关系,让哮喘患儿及其亲属对哮喘防治有一个正确、全面的认识和良好的依从性,坚持治疗,有问题及时沟通。
(二)确定并减少与危险因素接触
许多危险因素可引起哮喘急性加重,被称为"触发因素",包括变应原、病毒感染、污染物、烟草烟雾及药物等。通过临床变应原测定及家长的日常生活观察寻找变应原,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接触危险因素,以预防哮喘发病和症状加重。减少患儿对危险因素的接触,可改善哮喘控制并减少治疗药物需求量。
(三)建立哮喘专科病历
建立哮喘患儿档案、制定长期防治计划,定期(1~3个月)随访。随访内容包括检查哮喘日记,检查吸药技术是否正确,监测肺功能。评估哮喘控制情况,维持用药情况,指导治疗。
(四)评估、治疗和监测哮喘
哮喘管理中通过评估、治疗和监测来达到并维持哮喘控制。大多数患儿通过医患共同制定的药物干预策略,能够达到此目标。初始治疗以患儿哮喘的症状为依据,部分患儿可以采用强化初始治疗方案,治疗方案的调整以患儿的哮喘控制水平为依据,包括准确评估哮喘控制、持续治疗以达到哮喘控制,以及定期监测哮喘控制及药物的副作用这样一个持续循环过程,直至停药观察。
哮喘控制评估的客观手段是肺通气功能测定,尽可能在哮喘诊断、长期控制治疗前、治疗后1~3个月进行肺通气功能测定。每天进行简易PEF测定,并记录在哮喘日记中,有利于日常症状的评估,但是PEF测定的临床价值并不完全等同于肺通气功能。一些经过临床验证的哮喘控制评估工具,如儿童哮喘C-ACT和ACQ等具有临床实用价值,可用于评估哮喘控制水平。作为肺通气功能的补充,既适用于医生,也适用于患儿自我评估哮喘控制,患儿可以在就诊前或就诊期间完成哮喘控制水平的自我评估。这些问卷是有效的儿童哮喘控制评估方法,并可增进医患双向交流,提供连续评估的客观指标,有利于哮喘长期监测。
在哮喘长期管理治疗过程中,尽可能采用客观的评估哮喘控制的方法,连续监测,提供可重复的评估指标,从而调整治疗方案,确定维持哮喘控制所需的最低治疗强度,维持哮喘控制,降低医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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