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费怎么报销报销率和补偿的区别

医保已报销部分能否再要求赔偿?
医保已报销部分能否再要求赔偿?
  【案情】
  原告肖某在被告乐安县某医院实施上环手术,因被告医师操作不慎造成原告子宫穿孔。肖某转入乐安县中医院住院治疗14天,花去医疗费7077.4元,其中5266.6元已获新农合报销。双方因协商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事宜未果,肖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合计41549.34元,其中医疗费部分仍然主张7077.4元。庭审中,双方的争议焦点为:原告肖某已获医保报销的5266.6元,被告应否赔偿。
  【分歧】
  关于本案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存在如下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肖某的医疗费中的5266.6元已获新农合报销,这一部分损失已得到弥补,故其实际损失已没有这么多,被告应赔付给肖某的医疗费中应当扣除肖某已报销的5266.6元。如不扣除,则肖某因这一事故就多得到了5266.6元,超出了其损失范围。的宗旨不是为被保险人获利,而是为了弥补被保险人的损失,人身损害赔偿的目的也是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故被告的赔偿责任应当是肖某现实际受到的损失。
  第二种意见认为:不应当扣除肖某因参加了医疗保险已得到赔付的部分。肖某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保险合同关系,而其与被告之间是侵权纠纷,两种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不一样的,不能混为一谈。肖某在新农合能否得到赔付与其在被告处能否得到赔偿是不相关的。新农合不能因为被告已赔偿了肖某的全部医疗费而拒绝赔付肖某医疗费,同样,被告也不能因为肖某的部分医疗费已由新农合赔付而不再赔偿。
  【律师评析】
  本律师同意第二种意见。
  1、《保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根据该条的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在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后,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经保险公司赔付后,其仍有向第三者要求赔偿的权利。
  2、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肖某主张保险报销的依据是保险合同,主张侵权赔偿的依据是侵权法律关系,不能因其中一个债务的清偿而消灭另一个。而且关于医疗保险能否排除重复赔付,较早时的保险监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就做出过相应的批复,在《关于医疗费用重复给付问题的答复》中,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如果在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中无关于&被保险人由于遭受第三者伤害,依法应由第三者负赔偿责任时,保险人不负给付医疗费责任&之约定,保险人应负给付医疗费的责任。&因此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复精神,医疗费用可以重复给付。
  3、医疗损害纠纷属于侵权纠纷,就侵权人责任的减免只能由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能随意减免侵权人的侵权责任。
  综上,本律师认为,肖某在新农合已报销的5266.6元不应从赔偿数额中扣除,仍可就全部医疗支出向被告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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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已报销部分能否再要求赔偿?]网友评论
<div class="ds-thread" data-thread-key="242297" data-title="医保已报销部分能否再要求赔偿?" data-image="">医药费已获医保基金报销能否再要求赔偿
冯亚斌的医药费中部分由医保基金结付的44万余元,是基于冯亚斌生前缴纳医疗保险费而享有的医疗保险收益,该部分医疗保险政策的救济并不能因此免除严涛的赔偿责任,曹丽芬等四原告要求严涛赔偿该部分医药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支持,因此,法院认定医药费为62万余元。
  一审裁决后,严涛不服,向苏州市中级国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状中严涛提出:首先,本案中44万余元的医药费由医保基金支付了,因此该部分的损失非受害人本人支付,也就不存在损失。另外,人身侵害赔偿的准则是补充损失,即受害人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本案受害人的医药费仅为18万余元,本人仅就这部门的损失予以赔偿,否则按一审认定,曹丽芬等四原告将取得额外的好处44万余元的70%;其次,捐献筹集的13万余元,是由本人发动专为冯亚斌筹集治疗费的定向召募,并且全体应用到治疗中,并非对曹丽芬等四原告的安慰募捐,因此应当认定受害人不存在这部分损失,也就应当免除本人就13万余元部分的赔偿责任;第三,一审法院以为本人应当承担70%赔偿责任,自己所应承担的责任还应减轻。一审认定事实之外,另因在受害人冯亚斌经过医治后,病情已经牢固,并得到操纵,只有进一步治疗完全有痊愈的可能,然而因为曹丽芬等人强烈要求出院,在医院劝阻无效前提下,冯亚斌主动出院,耽搁了治疗,对于其后身故,造成更大的损失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故本人对其逝世亡所造成的进一步丧失完整不存在过错,也无因果联系,其所承当的赔偿责任应当在70%份额以下,具体数额由法院酌定。此外,严涛对局部名目数额的认定,也提出了异议。曹丽芬等四被告的主要问难为坚持原判。
  严涛动员募集的捐款13万余元,从性质上看是社会人士出于爱心和同情而捐助用于冯亚斌治疗的,并不是捐助给严涛的款项,故不属于严涛支付的款项,不能从其应承担的赔偿款项中扣除。
  那么,医保基金已经结付的医药费,曹丽芬等四原告能不能再要求赔偿?严涛发起募集的捐款可否对消相应的赔偿责任?这岂但成为原、被告双方争辩的焦点,也成了社会普遍关注的热门。法庭上,曹丽芬等四原告和严涛唇枪舌剑,互不相让。
  见此情景,严涛等人即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冯亚斌送往姑苏市破病院抢救。经医院全力挽救,冯亚斌仍无任何意识,只是常设保住了性命。即便如此,无论是冯亚斌的支属,还是严涛,都表示绝不放弃冯亚斌,将倾本人的所有,尽自己最大的才干救醒冯亚斌。
  友人帮忙意外遇难 抢救费用医保报销
  已获医保基金报销的医药费是否再要求赔偿?
  &#9632; 以案说法 &#9632;
  关于赔偿责任比例。帮工人因帮工运动遭遇人身伤害的,被帮工人的责任相似雇主责任,因帮工人有重大差错的,/s/MjUwMTAwMTg5/.html,可以减轻赔偿任务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原审法院认定冯亚斌自己存在重大错误,减轻严涛30%的赔偿责任,在公平裁量范畴,严涛对于责任比例的上诉理由中延误治疗等波及损失规模问题而非赔偿责任比例。
  日下战书,严涛准备在家中二楼的屋顶上安装无线电天线设备,便邀上冯亚斌、江建军、崔松三人来到家中帮忙。施工开始后,严涛一再嘱咐大家要留心保险,冯亚斌等人笑应:“又不是第一次安装天线了,大哥,你释怀好了。”
  该不该赔一锤定音 法院判决攻破通例
  此外,法院依据法律的划定,就曹丽芬等四原告提出的赔偿名目及数额,进行打算和确认后,认定损失共计120万余元。严涛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扣除严涛已经支付的,余款71万余元严涛应当及时予以支付。
  曹丽芬等四被告则认为,冯亚斌个人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由医保基金结付的医药费44万元并不等同于严涛已支付了该笔款项,不能因此而罢黜严涛支付该笔款项的义务。
  现年38岁的严涛,是江苏省苏州市某汽车修配服务公司的一名个别工人,他兴趣广泛,由于粗通无线电技能,自然成为苏州市业余无线电协会的一名会员。无线电协会会员,固然来自不同行业,但独特的爱好把他们聚集在一起,彼此很容易结成要好的朋友。严涛待人热情,人缘很好,大家都尊称他为大哥。
  冯家人想到冯亚斌是为帮友人严涛安装天线才遭此横祸,认为严涛应当为此承担全部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于是,在办理完冯亚斌丧事后不久,曹丽芬代表全家人多次找到严涛,要求严涛进行赔偿。此时严涛心情也非常繁重。严涛的家庭虽说也不拮据,但事件发生后,严涛尽自己的最大才能,给予了最大限度的赔偿。对于曹丽芬继续要求赔偿的要求,严涛表现自己确实已无力承担,不可能再赔钱了。经屡次交涉无果后,曹丽芬等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力。日,冯亚斌的妻子曹丽芬、女儿冯媛媛及父母冯国康、朱燕等四人一起来到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一纸诉状,将严涛推上被告席。
  近年来,我国始终加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从公费医疗保障体制向社会基础医疗保险系统转化。由于对医保基金已报销的医药费能不能再请求赔偿的问题,法律不明白的规定,司法实际中对公费医疗已报销部分的处理惯例,必将直接影响到法院对医保基金已报销的医药费的法律适用,易造成审判不一致的结果。从法律上说,社会根本医疗用度的筹集跟保障水平,由原来国家全揽的全部医疗待遇转变为个人跟单位奇特包袱,医疗保险待遇是根据公民个人的条件和贡献给予的保障,国民享有的基本医疗待遇已属于公民个人的财产权。因此,通过保险人个人账户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的费用,是基于保险人缴纳医疗保险费而享有的医疗保险收益,如果因保险人失掉了该保险利益而罢黜责任人的赔偿责任,那就构成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不得到赔偿。因而,医保基金已报销的医药费,应当能再要求赔偿的。同样,假如受害人先前获得加害人全额医疗费抵偿的情况后,仍然可能要求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应该报销的医药费。也就是说,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医保基金支付与赔偿义务人赔偿义务,受害人能够兼得。
  我国在推行社会医疗保险之前,实现的是公费医疗机制。公费医疗机制下,公费医疗支付机构是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等,除企业包含国有企业和群体所有制企业外,其余的为国家所有。公费医疗,切实质就是国度提供医疗保障,是国家无偿的给予公民的福利。在这种体系下,受害人已经公费医疗报销的医药费,实质上是国家无偿给予了承担,受害人并没有因此造成损失,就不应该再失掉赔偿。对于已由公费医疗报销的医药费,法院不会再纳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的数额,判决加害人再予以赔偿。由于我国实现公费医疗体制时间长,长此以往,法院的这种审判做法便成了一项审判惯例而被全国各级法院遵守。
  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对此作出的独创性的先例判决,攻破了一项审判惯例,对今后的司法实际起到示范性作用,领有踊跃的法律意思和社会心义。
  关于损失范围及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和耽误治疗扩大损失问题,法院认为,现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对医保基金支付等与赔偿义务人赔偿责任范围的关系处理上采用受害人兼得准则,医保基金支付不冲抵赔偿责任人的赔偿范围。冯亚斌因摔伤住院到家属要求出院近9个月,处于脑外伤持续治疗阶段,从日家属要求出院到10月16日死亡间隔很短,据最后出院记录,入院诊断脑外伤术后、脑积水、颅骨缺损,出院诊断状态更差,诚然连续治疗存在痊愈的可能,但应当认为冯亚斌家眷的决定亦出于无奈。严涛认为冯亚斌家属要求出院延误了治疗,最终冯亚斌死亡,造成更大损失没有根据。原审法院关于捐献款的处理和被抚养人的认定正确。
  日,苏州中院依据法律的规定,作出“驳回上诉,保持原判”的终审讯决。
  然而,可怜的事件仍是产生了。冯亚斌年事小,本事敏捷,便自告奋勇攀上严涛家屋宇北面二楼的屋顶,正当他取舍天线的位置时,突然脚下一滑,身体歪倒在屋顶,并顺着屋顶斜面从二楼滚落下来,“砰”的一声,头部着地,重重地摔在水泥地面,当场口鼻流血,神志不醒。
  一起因朋友帮忙惨遭横祸可怜遇难引发的巨额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随着终审判决的下达而尘埃落定。其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医保基金已报销的医药费能不能再要求赔偿的争议,在司法层面上也随之有了定论。该案的裁决冲破了传统审判惯例,起到示范性作用,存在踊跃的法律意思和社会意义。
  曹丽芬、冯媛媛、冯国康、朱燕诉称,日,冯亚斌应严涛的要求,援助严涛安装天线,在安装进程中,冯亚斌不幸从高处跌落,致头部受伤即时昏迷。冯亚斌于当日入医院抢救,但治疗无效,于日不幸死亡。冯亚斌在为严涛提供帮工活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帮工人即严涛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曹丽芬、冯媛媛、冯国康、朱燕等四人请求法院判令严涛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抚育费、精神抚慰金等计人民币151.9万余元。其中,医药费62万元,包括已由医疗保险基金结付的44万元,所占比例超过索赔总额的一半。
  冯亚斌的去世亡,对他全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冯亚斌的父母冯国康、朱燕为失地农民,每月只领取生活费300元,均未满六十周岁,冯亚斌是他们的独生子。当初独生儿子走在前头,冯国康夫妇顿感天塌地陷,无奈承受,双双病倒。冯亚斌的妻子曹丽芬30岁不到,更是无奈接受这一事实,整日以泪洗面,难抑悲戚。他那年仅6岁的女儿冯媛媛不谙世事的样子,使得旁边人更是悲痛万分。
  苏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纠纷性质明确,系冯亚斌作为帮工人在帮严涛安装电台天线活动中,因自身疏忽摔致脑外伤,被帮工人严涛应当承担抵偿责任的范围引发的争议。
  已报数额再遭索赔 引发争议各执一词
  关于冯亚斌的医药费问题。严涛认为冯亚斌的医药费中有44万余元已由医保基金结付,并不是其个人的实际支出,不属于冯亚斌已发生的实际损失,因此该部分医药费应当予以扣除,曹丽芬等四原告不能再要求赔偿。为了支撑自己的观点,严涛从网上查找了一些案例和实践调研文章,他认为: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已由公费医疗报销的医药费,都没有纳入受害人实际损失的数额再判决加害人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受害人对已由公费医疗报销的医药费,不能再要求加害人赔偿。这已经成了司法审判惯例。由于我国社会医疗保险还没有遍及,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部分,能不能再要求赔偿?虽然没有可借鉴的案例,然而,医保基金报销与公费医疗报销性质类似,医保基金报销后,受害人没有实际损失,不应当再获得赔偿。
  跟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人人都享有一份基本医疗保险势所一定。基本医疗保险的遍布,使得越来越多的受害人在人身受到损害而加害人不能及时供应医药费的情形下,可以通过医疗保险基金来解决诊疗费用问题。然而,由此却带来一个法律问题:医保基金已报销的医药费,受害人能不能再要求进行赔偿呢?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遵照一项审判惯例:受害人已有公费医疗报销的部分,不能再要求进行赔偿。这项惯例也直接影响到对医保基金已报销的医药费的法律实用,使得受害人通过医保基金已报销的医药费往往也不能再获得赔偿。而江苏省苏州市的一名市民对此据理力争,使得医保基金已报销了的巨额医药费,再次获得按责任比例的全额赔偿。
  金阊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为别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冯亚斌是在无偿为严涛安装电台天线的过程中摔伤并导致死亡,严涛作为被帮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占领关规定,受害人对于同一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从事发后当地派出所的询问笔录可以反映出严涛作为屋宇主人对来辅助安装天线的朋友已经尽到必定的安全提示义务。曹丽芬等四原告主张安装天线的场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不予采信。在安装天线的过程中,冯亚斌不慎摔伤,自己存在重大过失,因此,可减轻被告严涛的赔偿责任,由被告严涛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被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如斯巨额的损失,严涛感到自己很冤。他说:“事情发生后,冯亚斌的医疗费都由我支付的,不应该再要求我赔偿。此外,我还付给了四原告8万元。因冯亚斌本人存在重大过失,应恰当减轻我的部分责任。”此外,严涛对曹丽芬等四原告所主张的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涯费、交通费的数额,也提出了异议,要求法院按照规定处置。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力抚慰金、住院伙食补贴费不持异议。
  因为本案波及法律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加之此案经当地媒体暴露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金阊区人民法院十分重视,三次公开休庭进行审理。
  此外,双方还就各自的责任提出了自己的主意。严涛主张,/s/MjQ3NjU2ODgy/.html,当天多少位安装天线的人员曾彼此提醒要留神平安,但冯亚斌自己因为不警戒而从屋顶跌下,冯亚斌存在重大错误,故应适当减轻自己的部分赔偿责任。曹丽芬等四原告则认为冯亚斌不存在重大毛病,严涛没有供给保险帽等必要的安全措施,装置该天线的场所也具备重大安全隐患,所以不能减少或免除严涛的民事赔偿责任,要求严涛全额赔偿。
  日,金阊区人民法院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严涛再赔偿曹丽芬等四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国民币71万元。
  法官说法
  关于严涛通过募捐而筹集的13万余元的问题。严涛主张,募捐是由其发起的,捐款的目的是用于支付冯亚斌的治疗费用,而不是给冯亚斌家人的生活补助,因此,用捐款支付的医药费部分,曹丽芬等四原告不能再要求赔偿。曹丽芬等四原告则认为,捐款是社会上善意人为了帮助冯亚斌治疗而捐出的,不是捐助给严涛的,因此不能免除严涛支付该笔款项的责任。
  冯亚斌住院207天,花去医药费62万余元,平均每天的医药费高达3千元。如此高额的医药费,成了冯亚斌和严涛两家无法蒙受之重。好在冯亚斌参加了社会医疗基本保险,44万余元的医药费通过冯亚斌的医疗保险账户,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进行结付。对于按规定由冯亚斌个人支付的18万余元医药费,严涛想尽办法,积极筹措,岂但倾尽家中仅有存款,还在无线电协会中发起募捐活动,为冯亚斌筹集到款项13万余元,除用于支付冯亚斌的医疗费、护工费外,余款全部给了冯亚斌的家属。
  江中帆/文
  冯亚斌在苏州市立医院住院两个月后,于日从苏州市破医院转至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治疗,并于4月4日进入苏大附二院高新区医院进行高压氧舱治疗。同年4月23日,冯亚斌从苏大附二院高新区医院再转回苏大附二院治疗。同年10月10日,冯亚斌的亲属在综合考量了冯亚斌的病情、治愈的可能性以及家庭的经济状况后,向医院提出恳求,为冯亚斌办理了自动出院手续。
  只管耗去了大量的人力,倾尽所有的财力,但遗憾的是仍没能留住冯亚斌。日,冯亚斌在出院回家六天后,抛下年幼的女儿、年轻的妻子和年迈的父母,撒手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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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医疗保险现在已经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都加入了投保医疗保险的行列。由此可见,医疗保险的重要性。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知道医疗保险有哪些,什么医疗保险好,在选择的时候觉得很茫然。买购网小编就为您解答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
在我国,医疗保险现在已经逐渐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都加入了投保医疗保险的行列。由此可见,医疗保险的重要性。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知道医疗保险有哪些,什么医疗保险好,在选择的时候觉得很茫然。买购网小编就为您解答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
【医疗保险有哪些】
一、商业医疗保险
(一)普通医疗保险
该险种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团体方式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并规定每次最高限额。
(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责任。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
(三)住院医疗保险
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既可以采用补偿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
(四)手术医疗保险
该险种属于单项医疗保险,只负责被保险人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不论是门诊手术治疗还是住院手术治疗。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意外保险或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承保。采用补偿方式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只规定作为累计最高给付限额的保险金额,定额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只按被保险人施行手术的种类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费。
(五)特种疾病保险
该险种以被保险人患特定疾病为保险事故。当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患某种特定疾病时,保险人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以满足被保险人的经济需要。一份特种疾病保险的保单可以仅承保某一种特定疾病,也可以承保若干种特定疾病。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作为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投保,一般采用定额给付方式,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即终止。
二、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
简而言之,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是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向被保险人按次、按日或按项目支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理赔与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关,无须提供发票。无论得了什么病,在治疗中花了多少钱,赔付标准不变。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从多家公司得到理赔金,不管投保多少份都进行给付。这部分津贴可以对因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之外的其他损失进行补偿,如因病假所产生的收入损失、交通费用等。“锦上添花”的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通常来说,如果已经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则比较适合选择重大疾病保险搭配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与社会保险?有直接联系,只要住院或者手术,保险公司就必须赔偿。
三、费用型医疗保险
费用型医疗保险则是根据客户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目的是补偿客户的医疗费,理赔时需要客户出具门诊或住院发票,理赔范围与“社保” 基本一致。
四、社会医疗保险
中国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已经建立的社会医疗保险有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劳务工医疗保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分为住院医疗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两种形式。
基本医疗保险:我国目前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与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怎么选择】
一、一般医疗保险选择
(一)购买医疗保险首先要考虑的是报销医疗费用的问题,其次才能考虑到因为住院所产生的损失补偿问题,只有将基础的保障夯实,在此基础上作补充才能锦上添花。有充足社会保险保障的人士,选择医疗保险可以优先选择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保险原理在保险学中,有一个关于“健康保险是否适用补偿原则”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补偿原则是指“被保险人获得的补偿不能高于其实际损失”。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则不适用,其保险金的给付与实际损失无关。其设计原理实际是考虑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因病假导致的工资损失,因此合同约定按住院天数给付补贴费用,它不考虑实际住院发生的费用,和实际经济损失无关,属于“定值保险” 的一种。
(二)无医保如何购买:首先投保费用型医疗保险,因为根据现在的医疗水平,一般的疾病住院治疗时间为10天左右即可,投保费用型产品,合理住院医疗费用若按80%的比例报销,就可以报销大部分医疗费用。若投保津贴型医疗保险产品,通常只能在第4天获得理赔,如果住院天数是10天的话,按日津贴250元,可赔付1500元,相对而言,理赔的金额较少,而被保险人在住院10天内的开支应该远远大于这个数字,所以建议首先投保费用型,之后考虑购买津贴型。
(三)有医保如何购买:津贴型医疗保险和费用型医疗保险互补中国目前现行的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分为两个部分,一是门急诊费用,二是住院费用。一般来说,门急诊费用约有80%由自己承担。一笔万元左右的住院费用,一般自己承担比例约为30%,而一笔10万元左右的大病住院费用,20%由自己承担。此外,社会医疗保险还有严格的限制。新药、进口药、贵药都不在社会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对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医疗费用,社会医保是不报销的。除此之外,在疾病期间经常发生的费用,比如营养费、护工费、误工费等更不在报销范围之内。所以,有医保的人投保住院医疗保险,可考虑购买费用型和津贴型互补。选择费用型住院医疗保险也是有益的补充。
二、不同人群医疗保险选择
(一)少儿医疗保险选择
1.城镇居民医保,就是每年交40元,在街道办办理的。这个性质如同我们成年人的社保一般。无论是否选购商业保险,这40元/年,每个家庭都负担得起的吧。所以,这个属于婴幼儿必备保障。新生儿最好当年办理,办理后,次月生效,如果办不上只能等到来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办,只能等办理后下一年享受医保待遇。
2.有条件或是更具眼光,愿意合理规划家庭财务的,可以适当选择合适的商业保险。之所以说是合理规划家庭财务,是因为,少儿时期,儿童抵抗力偏弱,同时,今日之食品,确然存在严重健康危机。加之,难免小孩会有调皮之举,而造成一些磕磕碰碰。这样总要产生一笔家庭医疗支出,选择商业保险的目的是,把这一家庭医疗支出以较小的成本转嫁给保险集团。
3.大家都比较关心是门诊是否能报销,似乎大家对住院能保险都比较清楚,其实事实是这样的,几乎所有的人寿保险公司,都分门诊和住院医疗的保险险种,只是大家在选择购买的时候,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是否把保险责任和具体保障事项表述清楚。拿我熟悉的安联产品为例,59.8元/年,可以全年报销1.5万元的门诊消费,单次报销上限是5000元。其实,每个公司的门诊产品都差不多是这样的收费标准。可是就是这样,很多家长依然不太清楚门诊具体事宜,不得不说,除了家长不愿意敞开心扉聆听具体保险责任外,寿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有一定责任的。
4.住院医疗,这个大家看上去都比较熟悉,但是,也要分清楚责任,因为有些公司是指定医院的,比如指定省内某几家三甲医院。有的家长不知道,然后,签合同时候,有些工作人员又没有解释清楚,所以就弄得百姓觉得保险就是骗人的。所以提醒各位家长,一定了解清楚具体保险责任,才签字是相当重要的。
5.专家分析。给宝宝选择少儿险,建议先完善宝宝的少儿医保,然后再考虑给宝宝买商业险补充。应考计划虑孩子的意外、医疗保障,再考虑计划重大疾病险,最后再考虑计划孩子的教育金储备问题。为孩子购买儿童保险时,最好选择带有豁免条款的险种。即若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将豁免其宝宝今后的所有保费,保单持续有效。给孩子投保应该这样做:费用不宜太高。给孩子买保险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量力而行。在一个家庭中,家长才是家庭经济的支柱,父母平安了,孩子的各项费用才有保证。缴费期不宜太长。家长在选择产品时,缴费期不宜太长,因为孩子长大后应该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保障尽可能全面。一份完善的保险计划包括意外、疾病带来的损失,还应在住院、医疗方面提供相应保障。
(二)学生医疗保险选择
1.学生医保就是农村医疗保险(新农合)、城外医疗保险、单位医保。在校大中专、中小学生、幼儿通过校方来购买的医疗保险,参保学生如发生疾病可就近选择一家定点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城区学校的学生凭学生参保卡、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到所选择医院医保办(科)。若要另外购买保险,儿童则可参照上面提及的少儿医疗保险来购买。
2.大学生: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主要是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一种保险,参保的费用由政府和个人进行分担,缴费标准按照当地政府规定进行缴纳。只要是大学新生,学校都会给他们进行居民医疗保险的缴纳,对学校和大学生来说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对于很多大学生和家长来说,单纯的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还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这个时候就需要补充一份商业医疗保险。作为最传统、投保最多的学生商业保险就是学平险了。虽然所有的大学、高中、中专等各级学校都可以投保学平险,且保费也比较的低,但是这种保险只对学生在学校里的安全进行保障,对于校园以外的意外情况是没有任何安全保护的,所以家长给学生另外买上一份商业保险就尤为重要了。
3.留学生:没有收入或收入甚微的外国留学生而言,若没有医疗保险,有一次严重的疾病或意外,就会造成严重的财务困难,甚至中断求学。即使平时的小病开支,对预算较紧的留学生也是不小的压力。绝大多数的美国学校都要求外国学生必须买医疗保险,才能注册上学,以免发生意外成为学校的负担。这就是说,留学生买医疗保险是强迫性的。留学生一到美国,在入学注册时,就必须要买医疗保险。经验上,投保人不能只看保险费是否低廉,还要看保险计划能否满足你的需要。否则一旦治疗时,就可能发现低廉保险无法满足你的需要。不过,美国医疗保险公司很多,留学生只要用心,还是能找到物美价廉的医疗保险计划。目前,大多数中国留学生都参加一些专为外国留学生开办的医疗保险计划。这些保险计划保险费较低,而且赔偿支付额高,限制条件少,针对性也强,非常适合中国留学生。
(三)女性医疗保险选择
1.单身年轻女性:这个时候要开始关心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已有一部分收入,但是收入不是很高,首先要购买社保,有了基本保障以后,可以考虑购买普通水平的医疗保险,有所保障,花钱也不是太多。
2.婚后的女性:肩负着家庭的责任,同时也要负担自己在工作岗位上的责任。生活压力大,对身体,医疗的保障要求高,同时收入已经稳定可观,因此建议购买高保障的医疗保险,以减少风险可能带来的经济压力。
3.中老年的女性:该年龄的女性不建议购买医疗保险,因为医疗保险与年龄有着很大的关系,这个年龄购买不但费率较高,也得不到什么切实的保障,因此不建议购买。
(四)农民工医疗保险选择
1.农民工均应参保。国家有政策规定,在城市务工农民工必须享受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是按市平均工资的60%乘2%计算的,全部是由单位给上的,个人不需要交钱。根据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意愿,各地可整体选择参加统账结合、单建统筹或农民工医疗保险三种形式。原则上,农民工在单位所在地区参加医疗保险,建筑施工等流动性大的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可在施工地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
2.农民工本人不缴参保费。意见针对农民工经济承受力较低的客观现实,统一规定———农民工参加医保,个人不用缴纳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部买单。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缴费率为用人单位所在参保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按季度或半年征收。
3.住院报销参照职工医保。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在缴费当期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费用,主要由农民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参保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的支付标准确定。
4.用人单位不参保可投诉。有关部门提醒农民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并缴纳基本医疗费用,农民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五)富裕人群医疗保险选择
富裕人群选择高端医疗保险,有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在应对不期而遇的各类财务风险时,中国富裕人群的最大财务需求是重疾保障,这个比例大约为93%。各家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所推出的高端医疗产品是应对健康风险的有效财务工具。涵盖重疾保障并且拥有足够高保障额度的医疗计划,可满足富裕人士深度、全面的保障需求,保证家庭高品质的生活不受影响。目前,已经有许多健康保险公司推出了高端医疗保险产品,这些产品能为客户提供非常周到和细致的服务。比如,有的产品可以安排国内知名医院的专家医生对被保险人进行手术和治疗,提供国内知名医院的病房安排,甚至可以提供海外知名医院入院治疗安排,这类高端保障产品,可能会更契合富裕人士对高端医疗的实际保障需求。这类医疗保障计划往往还涵盖了专家医生的二次诊断服务、健康体检及保险公司直接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等增值服务,可满足富裕人士对优质医疗服务多样化的需求。
三、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选择
(一)重疾险是医保的必要补充。对没有医保的人来说,重疾险尤其重要。而对医保覆盖对象来说,重大疾病险可作为一种必要补充。因为,社会医疗统筹基金对医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比较高。如果曾购买过重疾险,只要确诊的疾病是符合保险条款中的保障对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获得保险公司的给付,一方面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垫付医疗费用,更重要的是减轻了个人的医疗支出负担。而且,医保的药品是按甲、乙两类分别对待的,药品的实际个人分担额较大,有些病人因经济困难就少用乙类药,若能获得保险赔付,则在治病用药方面也会有更大的自由度,提高医疗质量。
(二)保障范围应符合个人需要。保险资深人士认为,选择重疾险时最重要的是考察条款中是否包含了常见的心血管、器官性和老年性疾病,有了这三大类,基本上就满足了一般投保人的保障需求。另外,还要注意为自己度身订做,比如儿童购买重疾险一定要其中保有白血病;女性可考虑购买涵盖了乳房癌等女性多发病种的重疾险等。根据最近的统计,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购买10万元到20万元的保额比较合适,低于10万的保障功能可能太弱,而超过30万元对普通大众来说也没有必要。当然,每隔三五年,投保者还可以打开自家的保单检查一下,看看是否有必要追加保额,根据家庭人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做一些适当的调整。
(三)买长期险比买单年险好。虽然一年期的险种看似保费低廉,但没有太多实质的保障意义。如果每年续保,由于重疾险的费率是随年龄增大而增加的,显然投保人的投入更多了。而长期的重疾险一般是按照你开始投保那年对应的费率,每年均衡缴纳。年纪越轻,投保人要缴的保费越低。而且投保以后不用再体检。待到你年老之后,一旦得大病,就可以依靠自己年轻时候积累的本金来支付医疗费用。
(四)保费年缴比较好。尽管一次交足会有一些价格上的优惠,但重疾险的保费还是年缴比较好。虽然所付总额可能略多些,但每次缴费较少,不会给家庭带来太大的负担。加之利息等因素,实际成本不一定高于一次缴清的付费方式。年缴还有利于估量家庭每年的支出状况,便于家庭理财规划。另外,如果被保险人缴费第二年身染重疾,同样可以获得全额的保障,而本应是10年分缴的,实际只付了五分之一保费;若是20年缴的,就只支付了十分之一的保费。
(五)老年再投保不划算。很多险种对于投保人的年龄有明确的规定。由于老年人的发病几率比较高,保险公司一般不接受60岁以上的投保人,所以重疾险的购买不宜等到50岁以后再买,那样保费总支出会和保障总额相当,是很不划算的。比如一名24岁的女性购买一份10万元保障额的“太平福禄双至终身寿险(分红型)+太平真爱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每年只需缴3120元保费,共缴20年,也就是6万多元;而一名55岁的女性购买该险,每年需缴18600多元,交5年,与保障额相差无几。
【社会医疗保险的政策】
一、医疗保险要交多少年?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达到退休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日以前已参保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2003年元月1日以后单位缴费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0年;2003年元月1日以后单位缴费时间计算缴费年限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连续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日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医疗保险实际连续缴费年限,男性不少于30年,女性不得少于25年;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在其办理退休手续时,以当地上年度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为基数,以自然年度计算,每年按10%的递增率,一次性补足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异地医保怎么报销?
经常到外地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外出前一定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就医申报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探亲(出差)申报表》,报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备案。当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后,需及时通知单位,由单位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报告单》,在48小时内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保中心将委托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为患者提供就医服务。异地住院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住院病历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治疗用药明细表、原始发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报告单》、异地申报表复印件送到单位,由单位按规定时间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三、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一)未达年限者退休一次补足。根据政策,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职工退休时,应由管理单位在30日内持职工档案、退休审批表、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审核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从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四、医保的报销范围
(一)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二)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三)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四)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五)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五、住院医保报销流程
(一)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流程
入院时:有医保的患者,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然后到病房住院。
出院时:医生安排患者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二)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流程
入院时: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
出院时:医生安排出院,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设立在医院的医保办进行现场结算,报销条件一定要符合居民医保报销条件的,报销比例是根据医院等级报销,还有医院设立了报销起点的。具体根据各地政策不一。
(三)新农合医保住院报销流程
入院时,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的安排,先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缴纳住院押金。
出院时,根据医生的安排出院,办理出院手续和费用结算,然后将收据、住院单据、身份证、医保卡到医保办,办理住院报销。
六、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报销
关于社会医疗保险报销问题,就诊医院不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同。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之后再剔除“非医保用药费用”及“其它非医保范围费用”,剩下在职人员报80%,退休或者失业、无业50%。(注:医保报销只保甲类药品即医保用药,乙类为非医保用不可报销)。在职员工住院医疗报销报销比例医保住院,总费用除开自费部分、乙类费用先自付10%之后,超过医院医保门槛费的部分,享受统筹支付比例医院级别不同门槛费不同,享受统筹支付的比例也不同。职工医疗保险的比例百分之八十几。70岁以下退休人员的社会补充医疗保险为50%,而在缴费机构进行报销手续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医疗保险手册的复印件、诊疗费单据、收据、明细等等。
七、医疗保险不予报销项目
(一)服务项目类。挂号费、病历工本费。会诊费、出诊费(含家庭病床巡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陪护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服务费用。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一些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的费用。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务鉴定项目。
(三)医用材料类。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埋藏式自动复律除颤器(ICD)。省、市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诊疗设备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五)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精神病人除外)、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六)其它。各种不孕(育)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因打架、斗殴、酗酒、交通肇事、医疗事故、伤害责任事故、故意自伤自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出国以及到港、澳、台地区探亲、开会、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除急诊、急救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的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以外的诊疗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对外合作的诊疗项目。未列入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中的诊疗项目。
八、医保卡
(一)医保卡怎么办理?
1.领表和填表参保登记后,参保单位经办人将《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双面复印后发给每位新参保人,并指导新参保人按照申领规则的要求填写申领表。
2.照相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3日前,安排新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前往社保(市民)卡定点照相馆,拍摄社保(市民)卡数码照片,并将照片回执粘贴在申领表相应的位置。拍摄社保(市民)卡照片费用为4元/人次。
3.代收申领表和工本费请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前,将新参保人已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收齐,同时代收社保(市民)卡工本费20元/人。
4.交表、缴费并领卡医保开户银行将通知参保单位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后,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办理交表、缴费及领卡手续。交表、缴费和领卡流程:可集中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各指定窗口办理。
5.发卡参保单位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市民)卡发放给参保人。
(二)医保卡怎么用?
1.持有医保卡的人员在定点医院看病时,不住院的情况下可凭医保卡直接在POS机上刷卡使用,即支付诊疗费、药费等。注意要在医保指定的窗口办理,医保卡不能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如果医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可以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即已经报销了一部分)。具体报销比例各个地方不一样。一般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例如花一万报销比例大约在55%-65%之间。
3.在一般的医保指定药店,我们买药时可以用医保卡直接刷卡支付就可以了。但要保证医保卡里有足够的钱,如果钱不够要自己再把钱补上。
4.医保卡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使用是实名制的,因此只有本人才可以使用,他人不能借用。同样的如果你用别人的医保卡,也是不能使用。
5.新办理的医保卡需要等资金到位才可以使用。因此要查好医保卡余额再使用。每个月医保卡里最低是40元左右,如果缴纳医疗保险费越高,每月卡里钱越多。
(三)医保卡怎么查询
1.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到各 区县医保中心、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办医保查询密码。
2.社会医疗保险都是在自己所属的地购买,正因为个人购买的社会医疗保险所属地不同,我们在查询的时候就必须要去参保地社保网查询。各地不同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通过网站的查询密码认证。该查询提供以下查询:个人帐户基本信息。包括职退状态、参保办法、帐户状态、当年帐户余额、历年帐户余额、门急诊当前待遇状态、住院当前待遇状态等。个人帐户清算信息。包括上一医保年度个人每月缴费额、个人帐户注入额、年度清算额等信息。个人年度累计医疗费用信息。包括本医保年度个人门急诊、住院、 急诊观察室、门诊大病、家庭病床、购药累计医疗费用等信息。医保就医明细费用信息。本人最近12个月内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发生的医保就医明细费用信息。
(四)医保卡丢失怎么办?
1.如果是在居委会办理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者是在农村办理的农保,那么需要先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具医保卡遗失证明(一般在证明里面注明本人基本信息以及医保卡的序号、户号和个人号),然后拿该证明,同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的便民服务中心或者直接到医保中心去申请补办医保卡。
2.如果是单位里统一保的职工医疗保险,那么一般情况下是由单位里负责这一块的工作人员帮职工办理补办手续的,我们这边是由财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一般不会由职工个人办理。
3.如果是学生在学校里办理的医疗保险,医疗卡遗失的时候,可以咨询辅导员或者班主任,向学校申请补办手续,一般情况下也是由学校统一补办,有些学校的医保卡和银行卡是互通的,也可以在学校出具证明以后有学生个人向银行挂失补办。
(五)医保卡挂失期间如何就诊?
参保人员在挂失、换卡期间需要就诊的,可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并复印1份《挂失申请书》,或到市医保中心开具挂失证明单,待领到新卡后可到原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医保卡丢失会给参保人员带来诸多不便。按照规定,参保人员不慎遗失或损坏IC卡时,应及时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挂失、补办手续。若医保卡在挂失前被冒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参保人员在IC卡挂失期间发生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医保中心不予结算。但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参保人在医保卡丢失期间,因急诊或急救需住院,医保中心也可以特事特办,协助参保人享受正常的医保待遇。在这种情况下,患者或家属应向医院声明患者为参保人员,并及时与医保中心联系。
(六)、医保卡应怎样防盗刷?
拿到医保卡,立即将初始密码进行更改。一旦发现遗失,马上挂失(拨打:12333)。如身份证也随卡遗失,可携带户口本到所在区医保分中心柜台办理挂失。
【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范围界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工伤保险赔偿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5.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6.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住院保险】
一、什么是住院险
住院险也叫住院医疗保险,是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住院医疗保险不承担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住院医疗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包括住院日额保险金和住院医疗保险金。保户可以根据个人需求指定不同的金额相组合。住院日额保险金是指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住院天数支付的住院医疗津贴。有些保险公司会设定3天的绝对免赔天数,即不承担前3天住院医疗津贴。为了控制不必要的长时间住院,保险公司对于总的住院天数也有限制,多为90天或半年。
二、住院险的保障范围
住院医疗保险金承担被保险人挂号费、医药费、治疗费、诊疗费等杂项费用的补偿。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这部分的费用补偿范围有所不同,有些包括手术费用,有的则将手术费用单列出来计算。对于这个部分的费用补偿,保险公司只承担在实际开销费用减去单位的报销费用之后的一定比例。
三、住院险怎么选择
住院医疗保险都有90天的等待期,即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因疾病而住院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但是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则没有等待期。在费用补偿方面,有些保险公司会对各种费用的补偿金额设定限额,一般是保险合同上确定的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另外,如果被保险人的多次费用补偿累计起来超过了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超额的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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