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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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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制度流程相关素材产科制度 全面
摘要:消毒液浸泡每周更换一次各种消毒液浓度要达到要求,凡是表抗乙肝病人用过的器械需双消毒,四对孕产妇及其陪护人员进行防火防盗窃及安全用电知识教育,五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加强医患沟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3篇最新产科制度 全面范文,欢迎参阅!
产科制度 全面 03:07:58 |
9、 门诊工作制度 分娩区工作制度 交接班制度 消毒隔离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差错防范制度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病历书写规范和质量检查制度
10、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11、 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制度
12、 登记统计制度
13、 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讨论制度及报告制度
14、 人员业务培训制度
15、 产科质量自我评估制度
16、 剖宫产术前讨论、术后审核制度
17、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8、 产科用血抢救管理制度
19、 对下级助产机构的指导、培训制度
20、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一、对计划外妊娠者,应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动员其终止妊娠。对婚外妊娠要求终止妊娠,应尊重其隐私权。
二、认真接待每一位来诊孕妇,不分本社区内外,均应完成建卡工作,对来自外社区的孕产妇,如将来不在本院分娩时,应指导其到原居住社区进行围产期保健工作,卡随其带回,对相邻社区孕产妇同样对待,如因区域管理统计需要,可将有关资料寄到该社区相关部门。
三、遇有未在本院建卡、进行围产期保健的临产妇,要同样热情接待,不得推诿拒绝。
四、认真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工作,按期进行高危评分,并说服动员其到上级医院进行相应处理。
五、按期检阅存档孕产妇保健卡,发现未按期来复检者,要通过有效通讯手段,嘱其按时复检。对有高危迹象或倾向的孕产妇,如通讯邀检无效,必要时应作家庭访视。
六、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孕产妇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做好教育指导及咨询工作。
七、认真按各种规范要求,书写门诊有关医疗文件,如门诊病历,围产期保健卡、各种检验单、检查单、门诊处方等。
八、做好产妇出院后的家庭访视工作,处理突发问题。
九、按要求做好有关登记、统计工作。
分娩区工作制度
一、产房应经常维持在消毒无菌状态,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以便随时接待产妇分娩,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三、实行2名医务人员接产工作制,严禁一人操作。
四、严密观察产程进展,指导产妇密切配合,及时检测产时指证,发现难产或情况急剧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请求协助处理并及时告知家属。
五、产房临产妇如需转院,必须产妇生命体征基本平稳,且全程有医务人员及家属陪同。
六、认真随时做好产时分娩记录,画好产程图,遇有抢救情况必须于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记。
七、胎儿娩出经有关处理后,交母亲过目,并重点告知婴儿性别。体格检查如有异常立即告知母亲及有关家属,。
八、产妇产后应在产房休息观察二小时,如无异常可返回病房。
九、基层医院产科产房目前不实行产妇亲属在产房陪产(不论性别),产房禁止男性人员进入,但他科或上级医院会诊人员、抢救人员除外。
十、分娩结束后,产房进行终末消毒,清点卫生材料、药品、按基数及实际消耗数增添补充。
交接班制度
一、我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二、 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三、 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
四、 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五、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待产室、产房、手术室要更换手术衣、口罩、帽子、鞋子。
2、待产室、产房整齐清洁,地面无污迹,每天用含氯消毒液拖地,各室拖把专用,均有标记,分别挂置,墙壁、无影灯与桌面等处,每日擦抹一次,晨晚均要开窗通风,避免室内空气污浊。
3、消毒液浸泡,每周更换一次,各种消毒液浓度要达到要求。
4、待产室、产房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每日用紫外线或电子灭菌灯定时消毒,每月作空气细菌培养和工作人员手细菌培养各一次。
5、物品排列有序,消毒与未消毒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标志。
6、产包及器械高压灭菌,包皮附有日期,保持7天到期不用另行消毒。持物钳的消毒缸,每6小时更换一次,并行高压灭菌。
7.隔离产房:供妊娠合并传染性疾并感染的产妇专用。凡是表抗(+),乙肝病人用过的器械需双消毒。如布类物品用0.2%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再交洗衣房清洗消毒,一次性物品用后装在密闭的黄色垃圾袋内送焚烧炉。
8、产妇用的拖鞋及产床、带产床每次用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晾干备用。产妇推车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擦洗一次。
9、产床必须清洁干净,无血迹,无污垢。
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要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医疗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执行好“差错事故防范处理制度”。
三、对于违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责任心差而造成医疗纠纷和事故,医院要严肃处理。
四、对孕产妇及其陪护人员进行防火、防盗窃及安全用电知识教育。
五、医护人员会用灭火器、防火门处理火灾事故。
六、随同来院的小孩须由监护人看管,严防走失、跌伤等事故发生。
七、定期对电路进行检测,消除隐患。
八、使用好电子监控系统。
九、定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差错防范制度
一、各级人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加强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二、严格执行三级医生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疑难杂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倒讨论制度等核心制度。
三、严格值班、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对新病人、术后病人及危重病人加强巡视,精心护理,及时处理。必要时随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紧急会诊讨论。
四、坚持首诊负责制度,不准借故推诿和拒收病人。加强急诊工作和抢救工作,不得延误病人诊治。树立良好医德医风,不断改善服务态度。
五、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加强医患沟通。
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
七、经常组织业务学习,鼓励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八、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由科主任报院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九、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汲取教训,改进工作。
十、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事件,应按有关规定做好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产房、病房药柜所有药品,只能供应住院病员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产房、病房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抢救药品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保持随时能取用。
5、毒、麻、精、放药品,应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交班时,必须交点清楚。
6、药剂科对病房药柜,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毒、麻、精、放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指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担任抢救工作。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立即报告业务院长。
二、抢救器械及药品力求完备齐全,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检查,随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室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医师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情况及时测脉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止血、配血、给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摩等。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五、对危重病人抢救时必须做到检查细致、诊断准确、处置妥善,并要严密观察病情,记录及时完整,注明详细时间。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才能移动。
六、日夜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情况要详细交待。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所用药品的空安瓶,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执行时应加复核,并及时补记。
七、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病情变化随时告知家属,必要时请家属签字,病危要签病危通知单。
八、急诊科、临床各科抢救完毕,对危重病人和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均要做好抢救登记、记录和小结,完整填写抢救登记簿或危重抢救(死亡)报告单中的各项内容,并要做好消毒工作。
病历书写质量检查制度
根据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现制定我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价标准和监督检查规定,目的是规范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工作,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患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最终保障医疗安全,具体规定如下:
一、 坚持医务科督查与科室自检相结合的办法考评。要求医生、护
士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认真书写,及时完成各项记录。书写病历的医生及护士应经常对照质量评分标准进行自我检查。
二、 科室内由科主任、高年资医生、护士长组成科室病历质控小组,
随时对病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 医务科每个月组织一次全院病历检查。
四、 检查工作由医务科主持,人员由临床科室各派一人,原则上是
科主任参加,如果科主任有事可以指派本科医师参加;此外每次检查病历时,病案室配合抽取病历。
五、 病历检查方法为:病历由医务科从病案室抽取,每次每个医生
的病历都要检查;各科室不能检查本科室病历,其余可随机抽取,每份病历均需按照《病历书写质量评价标准》逐项全面检查并评分,不得漏项。
六、病历检查人员要本着对医生负责的态度认真检查,严格按照
《病历书写质量评价标准》评分,查完后签署名字和日期。
七、医务科将最终检查结果进行记录,汇总意见后上报院领导,对
于不符合规定的病历给予处罚。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出生医学证明手续。
二、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由护士长负责,做好证明的领用、保管、发放、报损、补发申请等台帐记录。领证凭介绍信、产科病历到红山区卫生局领龋不得伪造、变造、倒买、转让、出借和使用非法印制《出生医学证明》,报废证明不得自行销毁,统一交发证单位处理。
三、妇产科医生应在孕妇产前检查时,动员做好新生婴儿起名事宜,本院出生的新生儿由接产医生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发证申请书。发证人员应详细核对新生儿有关信息及父母身份证件,并将申请书与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对证明核对无误后盖章,领证人须在申请单签字;非本院接产的新生儿,一律不得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四、《出生医学证明》应于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在本院发放,逾期到红山区妇幼保健所补发。
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的制度
一、 产科医师接到下级医疗机构电话或直接转至我院的孕产妇后,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组织医护人员对转来的患者进行救治。
二、 转入我院的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制定治疗方案。
三、 对疑难病历及时组织会诊,并做好抢救记录和总结。
四、 病人出院时要将病人住院期间情况、治疗经过、出院后注意事项等反馈转诊医疗机构,对孕产妇进行产后访视,保健指导,以
利于产妇康复。
五、 我院无法救治的病例及时转院,转院时由医护人员陪同。
登记统计制度
一、 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二、 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人 流动日、月报。
三、 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人疾病分类、初诊与最
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
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
四、 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 统计人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院领导审阅签字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死亡病例一般应于死亡1周内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等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两周。
二、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经治医师须将讨论情况详细记载于病历内。
三、意外死亡病例以及疑有医疗差错事故纠纷的死亡病例,无论是否属医疗事故,均须及时讨论,且在3天内将讨论结果书面上报医务科。
四、死亡病例讨论的重点是:诊断意见、死亡原因分析、抢救措施、经验总结、国内外对本病诊治上的先进成果和方法等。讨论结束时主持人须提出总结意见。
业务培训制度
一、 严格执行“职工继续教育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 制订年度业务学习培训计划,报科教科审定。
三、 每月集中业务学习不少于2次,按年初计划,主讲人认真备课,按时讲课,参加者认真记笔记。参加人员必须签到,对缺席者要补上学习内容。并定期考试。
四、 积极参加医教科、护理部组织的法制教育、新员工培训、母乳喂养讲座、“三基”考试、护理操作比赛等学习培训活动。
五、 产科助产人员每年应接受助产业务培训,新纳入助产队伍的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合格者方能上岗。
产科质量自我评估制度
为加强对助产技术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院产科质量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我省助产技术基本标准的要求,我院全面开展产科质量管理评估工作,具体如下:
一、医院产科质量管理评估工作的目的:
1.通过评估及时发现医院产科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并积极整改;
2.提高产科医护人员对医院产科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3.提高各级医务人员对育龄妇女,特别是孕产妇医疗救治的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
4.提高我院产科对孕产妇的诊治水平和处置能力,切实保障母婴安全与健康。
二、评估的具体内容:
1.院内各相关科室与产科的沟通和协作情况;
2.产科基本硬件设施、人员配置是否满足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产科许可的要求
3.产科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特别是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制度、流程和具体实施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4.首诊负责制的落实情况;
5.产科医务人员知识技能水平。
剖宫产术前讨论、术后审核制度
一、 由科主任和副主任直接领导,进行术前讨论。
二、 术前讨论填写“术前讨论记录”由术者签字。
三、 主管医师讨论前应将相关资料准备好,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相关人员应详细查阅医学资料和书籍。
四、 讨论内容包括术前诊断及依据,手术适应症,禁忌症,手术条件,术前准备,手术方法及步骤,麻醉方式,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应对措施,是否履行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术后护理等。
五、 如实记录所有参加人员的发言,主持人的总结性发言。主持者应根据讨论结果进行相应的术前准备工作。
六、 剖宫产术后,审核指征是否明确,决定剖宫产是否正确。
七、 根据审核结果,对手术治疗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加以推广,存在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产科三级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下级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二、对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处理。
三、查房前医护人员做好准备工作,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经治住院医师报告简要病历和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科主任应根据情况做好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科主任每周查房一次,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至少一次危,住院医师查房每日至少2次,为重病人24小时随时查房。
五、上级医师查房意见应详细、准确记录于病历中,必要时上级医师应审查修改签字。上级医师查房批示应及时执行。
产科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一、 抢救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液。
二、 输血前必须履行输血治疗同意书手续。
三、输血前检查包括:乙肝五项、丙肝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血清等试验。如遇急诊,输血前必须留有血样备查“输血前检查”。
四、开输血申请单的首诊医师,负责追回输血前检查的结果并张贴到病历上。
五、输血申请报告单等内容不能缺项:输血前结果要补添。
六、 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输血前由两名护士认真核对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血号和血液有效期、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输血。输血时做到一次一人一份。
七、输血后血袋送保留24小时。
八、 如果输血时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填写好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单,并与有关部门一起查明.
对下级助产机构的指导、培训制度
1、 定期由年资长的主治医师以上产科医生去下级协作医院进行指
2、 帮助完善各项制度,使分娩室布局合理。
3、 帮助完善产科诊疗常规。
4、 定期下乡给予助产技术培训及业务培训。
5、 要求所有产科医护均参加培训。
6、 一个季度最少下乡一次,随时有问题随时去。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一、 门诊由有经验的医师专人管理,科主任要定期出高危妊娠门诊。
二、 产科门诊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及管理工作
三、 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四、 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管理,
五、 筛查出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门诊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六、 查出高危孕妇要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
七、 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八、 做好宣传动员,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九、 高危孕妇必须到县级医疗机构分娩。重危高危孕妇转诊必须有医护人员陪护。
产科安全管理制度1 03:05:37 |
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1、 加强医院基础管理,督促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和科室质量管理小
组正常开展活动,要求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每月活动一次并做好记录,医务科每月进行检查,结果作为科主任考核内容之一,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活动一次,分析各科室质量活动小组存在的问题,特殊情况随时召集会议。
2、 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佳的病例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
3、 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或新开展的手术,特殊手术必须
手术前病例讨论,必要时请麻醉科及有关人员参加。特殊病例手术必须填写《手术审批单》,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由业务副院长审批。
4、 患者死亡一周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特殊病例及时讨论。尸检
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两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应记入病历。
5、 各科室值班医生在下班前应建危重病员的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入
加班本,并和接班医生做好危重病人的床旁加班工作。
针对以上几项制度,。医务科每月检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月度质量考核。
6、 进一步加强急诊制度建设,优化绿色通道流程。
(1)、急危重患者、120救护车急救的患者及行动不便的患者,白天
来院后导医及时主动接待患者,护送对协助搬运病人,并全程引导,首先护送至产科门诊检查,如需住院由护送对将孕妇送到产科病房;夜间送至产科病房或分娩室。
(2)、对急危重患者,120救护车急救转运来的患者,可采取先诊治、
抢救后挂号缴费的原则,在诊治的过程中,导医可帮助或要求患者家属补办挂号、缴费手续。
(3)、对120救护车急救转运来产后出血休克患者,先在急诊科抢救,
生命体征平稳后,转入产科病房治疗或手术室手术。
产科安全管理制度(1) 03:06:04 |
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执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配备各级各类产科工作人员,产科设备,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落实各种人员职责。
(三)、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产科质量管理小组,每半年评价一次产科质量,并做好登记。
(四)、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产儿科双查房制度,产儿科要互相配合,同时负责对转入新生儿科的病理新生儿和母亲的查房和诊治,执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行产科危重病人请示报告制度。发现危重孕产妇,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科主任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奔赴现场抢救,指挥抢救工作,并报告医院,协调各相关科室共同组织抢救。
(六)、严格实行医生、护士每班值班,交接班制度。实行一、二线医师双岗负责制。特殊情况个别交接;交接时应对孕产妇的胎心,产程进展,高危因素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如实记录,签字。科主任应对交接班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和监督。
(七)、加强对产科人员的助产技术培训。实行产科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有计划安排医师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不
断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引进和推广产科服务新知识新技术,促进产科质量不断提高。
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孕妇系统管理,产前保健时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统一使用依法印制的孕产期保健手册,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做好孕妇学校健康教育,孕期保健服务。孕妇住院分娩时须将孕产期保健手册交给产科,通知在检查产妇后要向孕妇和家属介绍产妇情况,耐心细致解释分娩本身的安全性和风险性,提供咨询服务,提倡和鼓励自然分娩,使产科医生及时掌握孕妇孕期保健情况,记录分娩情况,做好产后保健记录以及产后入户访视的母婴保健情况。
(二)、对住院分娩的孕妇,接诊人员要详细、如实地填写孕产妇姓名,丈夫姓名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三)、产房实行24小时负责制,负责第一产程到第三产程全产程监护的产时保健服务,助产人员除掌握适宜产科技术外,还应掌握一定的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抢救危重患儿时应有儿科医师进产房负责抢救,助产人员协助。实行剖宫产术需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决定,主刀医师应具备妇产科医师职称,具备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
(四)、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和转诊制度
1、急救和转诊网络的建设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负责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孕产妇急救和转诊网络,建立母婴安全绿色通道。根据区域范围和医院的技术,设备,人员等条件,将辖区内所有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按转
诊分片负责的原则,确定其在转诊中的上下级关系,由指定的上级机构包片负责接收下级医院危重孕产妇的转诊任务.。在农村地区,一般以具备抢救能力的县级综合医院为转诊中心。卫生行政部门应将转诊网络名单向辖区内全部医疗机构及群众公布,并制定明确的转诊程序,规定什么情况转哪级医疗机构。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按规定接纳本机构能诊断和处理的孕产妇,对规定服务范围以外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转至相应的上级医院进行诊治,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对待转诊,不能延误或推诿。
2、转诊中心的条件
转诊中心应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技术,全套麻醉,呼吸,循环管理等技术相应设备,以及产科抢救药品,产科抢救设备,抢救制度,而且抢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3、各级转诊中心应具备急救车,且24小时有人值班。如果本院急救车外出,应迅速联系当地急救站或通知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协调附近医院解决。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如组织固定的担架队,在必要时一面利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通过电话与上级急救中心联系,由上级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转运的医务人员和接诊人员应有在转运途中初步急救的能力。
4、转诊过程的要求
下级医院应在识别出高危后及时上转,不要等病情危重时方转,上级
母婴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产科医务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院科两级要加强管理和督促检查,防止意外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责任护士要向住院孕产妇进行入院宣教,宣教内容:(1)、入院须知;(2)、探视陪护制度;母婴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三)、实行当班医护人员查房,清点母婴人数,交接制度,实行交班责任制。使严格的医疗和护理工作制度并得到落实,保证母婴得到安全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四)、严格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制度
为防止交叉感染,确保母婴安全。患呼吸道传染病和红眼病等患者严禁探视,母婴同室区工作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医院保卫科。
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一)、对分娩女婴或残疾婴儿并有弃婴倾向的产妇及家属,要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报告科主任和医院领导。
(二)、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
(三)、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认真做好婴儿的交接工作,严防意外。必须做到:1、工作人员须挂牌上岗;2、抱婴儿或还婴儿时,须在母婴分离情况记录薄上填写清楚抱(还)婴的日期,时间,母婴分离原因,并有医护人员和产妇或婴儿父亲双方签名。
(四)、婴儿出生时立即在婴儿病历上盖上婴儿脚印,出院时必须由母亲在病历上加盖母亲拇指印,而且必须进行《婴儿出院产科登记》后经当班护士核对,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离院。除产妇死亡或昏迷神智不清情况下由父亲签字认领外,单亲母亲和发生产妇死亡的情况时,才由其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认领,一般情况不允许无血缘关系的其他亲属随意认领婴儿。
终止妊娠制度
(一)、进行早期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有医学指征需要终止妊娠时,须向受术者说明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或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意见情况,经本人和家属同意并签署意见。
(二)、如为计划生育引产的,按计划生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凡属大月份引产的,须持有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经医院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施行引产。同时,要做好有关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
(四)、凡引产出来的婴儿,必须认真填写孕周,引产出来的时间,婴儿性别,死(活)婴,处理结果等,并有两名医护人员签名。
(五)、严禁进行假结扎,假放环,非法取环,杜绝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和《计生手术证明》,《婴儿死亡证明》。
弃婴处理制度
(一)、医院内或周边发现弃婴时,必须指定专人看管,并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及时转送社会福利部门收养。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提供弃婴信息,更不得擅自向社会人员提供弃婴。
胎儿性别鉴定管理制度
(一)、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检验科,遗传室,B超室,产科的严格管理,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意识,严禁采用检查,B超,羊水染色体性别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内蒙古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中关于禁止对胎儿进行性别进行性别鉴定的规定。
(二)、对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要进行性别鉴定的,必须经国家卫生部的《产前诊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并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鉴定。
(三)、B超室常规胎儿B超检查时要严格遵守规定不能进行胎儿性别检查,而且要对所进行的孕妇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登记备查。
(四)、对违反规定非法进行性别鉴定和引产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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