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教学双语教学的理论与实践教学实践相冲突时怎么做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教学的有效性
&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教学的有效性
&&&&&&&&&&&&&&&——读《有效教学》有感
&这个暑假,刚刚从华中师大研修回家,就又出发参加班主任的培训,学习收获颇丰,但也很疲惫。接到学校的通知,要求阅读华东师大出版社出版的《有效教学》并写出读后感时,心里真的有些抵触,但多年养成的阅读习惯和服从安排的意识,让我认真研读了《有效教学》这本书,再回想起自己多年来的实践工作,感触颇深。&
&&&说实话,&刚刚听到“有效教学”这个词和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的想法是:老生常谈。有效教学不就是让学生在课堂上得到最大的收获,考取最好的成绩吗?&等开卷细读,才发现自己的理解与书中理念相差千里。&
首先有效教学包括两个核心元素——教学和有效。“教学”必须是“教”与“学”之和。教学的实践要靠理论来指导,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通过对学习材料的学习,许多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困惑迎刃而解。比如合作学习在我以前的教学中曾经采用过,在教学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合作学习分组后的矛盾怎么解决?孩子们的学习挂一漏万,考试成绩不理想怎么办?课程进度也是一大问题。但在读过《有效教学》这本书之后,让我认识到了合作学习的重要性、教学过程的注意点。&
一、合作学习的重要性:
1、合作学习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采用合作学习,学生主要通过自学的方式来获取知识,教师要将课本上的所有的知识点,所有的重点和难点的突破的方法放到一个帮助网页上,学生有什么困难就可以通过自己去查找帮助来获得解决的办法,这给了学生学习的自由,学习的进度、先学什么后学什么在一个课堂内由自己来把握。学生成为了学习的主人,由被动的学习转变为主动的去寻求答案。合作学习的过程中还有的时候要进行讨论,而且是每个学生都要发言,更让学生自己去积极的探索知识,找到解决同一个问题的不同的方法。&
&&&&2、&合作学习体现了分层教学的理念&
&&&&现在的学生由于家庭环境的不同和个人兴趣爱好的不同,造成了学生之间的基础的巨大差异。有的学生计算机的基础相当好,很多知识他们在家里就已经熟练的掌握了,到学校再来学是一个重复学习。但是对别的学生而言,老师讲的每一个知识点都是新的,有时要重复好几边他才能够掌握。有的学生是“吃不饱”,有的学生是“吃不了”。而合作学习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难题:将不同层次的学生组成一个小组,来共同完成一个任务,在任务的完成过程中基础好的优势可以体现,基础差的能够得到基础好的学生的帮助。在一个小组分工中也有明确的要求,在大家都完成最基本的操作的基础上来提高。让大家以更多的热情投入到学习中来。&
&&&&3、&合作学习培养了学生的团队精神&
&&&&在合作学习中学生的学习评价大部分取决于所要求完成的作品的质量,同一个合作学习小组的成员的利益是相同的,小组达到了目标才是你也完成了目标,所以一个小组的成绩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组员合作是否融洽。每个学生都要独立思考也要交流彼此的思想,在这种环境中潜移默化的培养了学生的合作意识,团队精神。而且成绩好的同学帮助了成绩不好的同学,让不同能力的学生互相帮助、学会尊重他人,欣赏他人,在对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进行了思想品德的教育。&
&&&&4、&合作学习要求教师转变角色&
&&&&在合作学习的过程中教师不再是课堂的主体,学生是课堂的主人。教师的职责不再是知识的拥有者,而是学生学习过程的一个参与者,是帮助学生自己学习的引导员。教师要让学生的学习不偏离大的方向,要保证学生大的学习进度的正常进行。比如:每一周或每一个月要学习哪些内容。&
&&&&&&总之,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提倡合作学习是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效途径,它对增强学生的主体地位和开发学生的多元智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教学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田宝华局长也曾讲过,学校领导也多次强调:每节课都要先定位:要引领学生到哪里去?怎么引领学生达到目的地?学生最后到达目的地了没有?&阅读《有效教学》一书后,我再想想这三个问题,觉得受到了很大启发,我认为老师若想把认真准备的课付诸实施,把教学原则成功地运用到课堂教学中去,还必须做到:有效备课&有效指导,有效讲授,有效练习,有效反思。&&&
有效备课。其实就是解决“要引领学生到哪里去“的问题,就是确立一节课的学习目标。在本章节中,提到了一些怎么样备课才实用的一些意见,在我看来,我觉得很有道理,说实话,自己在备课时感觉备的很认真,各个环节也都很清楚,并不比那些领导提出表扬的同志差。备课工作量很大,需要集中精力翻阅各种参考资料,先有个整体轮廓,再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有效整合。说实话,我一个在一线工作了十九年的老教师,也从来不敢懈怠这一环节,我觉得没有备好课上课都忐忑不安。
有效指导和有效讲授是解决“怎么引领学生达到目的地?”的问题,就是如何实现学习目标,这是一节课的重头戏。
有效指导,在看这部分内容前,想当然的认为这绝非难事,应该容易做到。看过书之后才清楚自己还有很大差距。好在自己平时还算比较注意,一直在想怎么样才能让学生学的更好。新授课中,注意培养学生基本的学习习惯;练习课中,重点培养的是指导学生如何做题,有效提高自己的卷面成绩;而在复习课中,也是从方法入手,教给学生如何有效复习,提高自己的复习效率,感觉自己做的还算不错。
&&&&&&有效讲授。很多教学理念领先的领先的学校提出了为了体现孩子们在课堂上的主体地位,上课老师的讲授不得超过8分钟或10分钟,能不讲则不讲,让孩子们自己讨论自己领悟。这并不是说老师不能讲授而是为了提高教学的有效性。&在《有效教学》间提到了一条就是要幽默风趣,令学生保持轻松活泼的心情。这一点,比较符合自己的课堂特征。一直以来,自己所提倡的就是能给学生创造一个轻松愉快的课堂学习环境,而且也得到了学生的认可。可有时候却发现一旦气氛活跃起来了学生的注意力容易分散,更有少数同学会把注意力移出课堂,这样便需要老师花时间去维持课堂纪律,也就是说,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自己以后的努力方向。&教师的任务导向应该是为学生提供较多的机会去学习那些将要评估的材料,而不应该把过多的时间浪费在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上,对教学中可能发生的影响教学的事件有一个预测和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法。对授课内容在时间上有做出合理安排,这样才能够充分有效的传授教学内容,使得学生能够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较多的有价值有意义的知识。
&&&&有效练习。现阶段很多人对于题海战术不屑一顾,认为这与当前的素质教育、课堂效果等等一系列的教研活动相冲突,而我的观点则认为,很多时候,练习的重要性是其他任何环节所不能代替的。只是由于作业的分层设计不够好,导致很多同学感到一定的挫败感,于是就出现了不完成作业的情况,很多学生开始搪塞老师,敷衍了事。所以,要想真正体现练习的有效性,作为教师来讲,必须要设计有意义的、高效的练习形式。
&&&&&而在最后我想说的一点就是课后反思。这一条对于一个教师的成长来说,应该是非常关键的。早在学习这本书之前,在我们的年级会议上,主任也提出了这一点,而自己也非常明白课后反思的重要性。可很多时候,自己往往会因为懒惰或者文采的限制,而只是去简单回顾自己近期内的教学情况,没有进行系统的书面整理,所以到目前为止,自己的总结能力也没有得到锻炼,这也是自己今后一个很重要的改进方面。
在以后的教学中,我还要不断丰富业务知识,并使之应用到教学实践中,从而达到更好、更有效的教学效果。学无止境,同样,对于一个老师来讲,自己需要学习的东西也很多,只有真正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老师才是一个好老师,才是一个深受学生欢迎的老师,也才是一个对学生帮助很大的老师,希望自己将来有一天能够达到这样的目标。
&&&&&&&&&&&&&&&&&&&&&&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当前法学本科教学创新 - 法学教育研究论文
||||||||||||||||||||||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阅读次数:人次当前法学本科教学创新1.VIP俱乐部2.查看资料3.订阅资料4.在线投稿5.免费阅读6.会员好评7.原创检测8.教材赠送9.联系我们10.常见问题
本文作者:王鹏祥&&&&&&&&& 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法学专业是一门应用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长期以来,我国法学本科教学偏重于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缺乏对学生分析及处理实际案件能力的培养,使得学生毕业从事实务工作后,不能很快适应审查起诉、审理案件或代理诉讼等各种法律事务的需要。在法学本科教学过程中,如何强化实践教学的内容,在实践教育的基础上,配以理论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法学本科教育面临的重要的课题。本文在阐述实践性教学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分析我国目前法学本科教育中实践性教学的现状,进而提出实践性教学改革的路径。
一、实践性教学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理论联系实际的客观需要理论来源于实践,所学的理论也只有服务于实践才能更有效地实现其价值。[1]法学专业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均较强,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灵活运用知识的实践能力是法学专业学生应具备的两项基本素质。其中,培养灵活运用知识的实践能力是理论学习的最终目的。但是,法律的具体适用并不等同于法律理论、概念和条文的简单运用,扎实的理论功底要想转化为较强的实践能力,还必须经过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和转化的过程。实现这一结合和转化的途径就是在法学教学中加强实践性教学,使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践教学理念贯穿于法学教学的全过程。只有通过实践教学,法学理论和法律实际才能实现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学生的理论水平、实践和创新的能力才能得到全面提高。
(二)克服传统法学教学模式弊端的客观需要受前苏联专才教育、对口教育目标的影响,加之受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法学国家教学模式的影响,我国传统法学教学模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教学内容上来看,理论教学课程较多,实践教学课程较少。在教学过程中重视对概念、原理、原则、规则的传授,忽视职业技能的培养,[2]导致理论与实践相脱节,学生毕业后很长时间难以适应现实工作;其次,在教学方式上,教师占据主导地位,而学生处于被动和从属地位,往往采用“演讲式”、“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能充分发挥;再次,在教学目标上,往往采用“一站式”的专才教育、通识教育,以培养法学理论研究教学人员和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人员为主要目的。培养目标单一,口径过窄,学生毕业无法适应各行各业对法律人才的要求,与西方国家注重职业技能培养的“两站式”,甚至“三站式”的法学教学模式存在较大差距。
(三)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的客观需要目前,法学本科毕业生普遍存在着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的现象。在实践中往往只是简单地生搬硬套法律条文,缺乏对具体案件的全面分析,不能独立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复杂疑难的法律问题。再加上不具备实际运用能力、不了解法律实务的实际运行方式,导致大多毕业生在从事法律职业时,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适应工作要求。而21世纪是科技日新月异、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所培养的法律人才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优势,必须具备较强的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堂教学传授的主要是法学基础理论知识,而对学生创新能力、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培养远远不够。开展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实践教学,正是对课堂教学缺乏实践这一局限的弥补,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四)培养适应21世纪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客观需要法学教学担负着培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专门人才的重要使命。应用型法律人才需要具备灵活应对新时期急剧变化的复杂社会环境的各种能力,使其法律应用能力的发挥不受社会环境变化的过分影响;而复合型法律人才需要具备多学科知识的复合以及知识与能力的复合等。但目前,我国法学院系的学生大多缺乏必要的社会阅历和经验,缺乏对社会变化的应对能力。他们从高中直接升入大学,本科毕业后就直接进入社会工作,或者继续研究生的学习,缺乏对社会工作经验的了解,缺乏丰富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更不具备知识与能力的复合以及灵活应对社会变化的能力。加强实践性教学,通过大量的教学实践、社会实践活动,可以有效增强法学专业学生对社会、对工作对象的了解,增强对社会环境变化的应对能力,丰富学生的知识、经验以及社会阅历,有利于培养适应21世纪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要。
二、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中实践性教学的现状
近年来,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已经取得法学界的普遍认同,大多法学教育工作者都积极倡导利用实践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法学界对改进法学实践教学方法的努力和探索也从未间断。众多法学院系纷纷编制并完善教学计划,强化实践教学,使得法学实践教学呈现多样化、多渠道发展的态势。如加强学生实习环节,注重案例教学,进行“诊所式”法律教学、模拟法庭教学的尝试等。这些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对于推动法学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尽管现阶段我国的法学实践教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的发展状况仍不容乐观,我国的法学实践教学仍然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
(一)实践教学课程设置及实践上的缺位
在法学本科的课程设置中,课程的内容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这些课程的学习几乎占到全部课程的95%以上,而实践教学主要是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所占比重不足5%。虽然大多学校都规定了学生的实习期,但是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许多律师事务所及公检法部门因本身业务压力等因素对学生实习缺乏热情,疏于督导,再加上学生受就业压力的影响,使这种实习制度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3]在平时课堂教学中,有些教师会穿插一些案例教学,但由于开展案例教学的复杂性,加之课时的限制,真正在课堂上开展案例教学的少之又少。大多只是讲一个案例,但马上就给出处理的结果,对学生而言根本没有对案例进行分析的机会。由于模拟法庭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许多学校模拟法庭建设缺位,即使有些法学院系建立了模拟法庭,但由于模拟庭审资金及参与人数的限制,开展活动的次数也只能是一个学期举办一次,大部分学生也只能充当观众,很少同学能参与其中。
(二)实践教学的内容没有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
法学实践教学发展到今天,虽然看上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但实际上,大多法学院系往往只停留在课堂案例分析、旁听审判、模拟法庭、毕业实习这几种形式,这些实践形式怎样进行、什么时候进行,随意性很大,造成各个实践环节之间的脱节,根本无法形成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有机联系的整体。以课堂案例分析教学为例,由于受制于课堂教学计划的分割性,任课教师仅就事先分配好的一门特定部门法进行讲授,其采用的案例分析被人为地事先预设了范围,围绕特定内容进行。如刑法课的案例分析围绕刑法规定和制度进行,学生了解的主要是实体法的规定,而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则主要围绕刑事诉讼程序进行,主要学习的是程序性规定。这样的安排使得学生在课堂案例分析教学中受到的实践锻炼大多都是分割、零碎和片面的,无法给学生提供对部门法知识融会贯通的机会,更无法系统、完整地了解和掌握法律综合运用的全过程。最终,这样的教学手段还是无法摆脱其内容的“虚拟性”,学生不能完全理解法律在真实环境中的具体操作。
(三)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时间发生冲突
我国大多数法学院系的教学安排,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分在4年本科总学时学分中所占的比例较低,大多不足5%;同时又由于实践性教学自身的“实践性”特点,更注重理论知识运用的过程性和学生参与的亲历性,其实施过程往往需要多个主体之间的互动交流,这就决定了其实施要比理论教学更耗费精力和时间。例如,课堂案例教学要求教师与学生之间以及学生与学生之间进行较为充分、完整地交流沟通,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训练学生的分析和推理能力,以及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整个程序费时费力。因此,在总学时一定的情况下,单单在课堂教学中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就会存在与理论教学时间相冲突的问题。目前,实践教学大多采用在课堂教学中穿插案例分析、疑案讨论等环节进行,在总学时有限的情况下,过分压缩法学基本理论的讲授,会造成理论教学计划无法完成、学生基础理论不扎实的困境;而一味地只讲理论,就不可能在课堂上进行足够多的案例分析、展开充分的讨论。因此,目前以课堂教学为主要形式而开展的实践能力培训受到教学时间的局限,存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在时间上的冲突。(四)缺少既懂理论又懂实践的师资队伍作为法学本科专业的教师,不但要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法律思辨能力,还要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4]我国目前的法学师资队伍与以前相比,在学历结构上大有提高。一般的本科院校在新进教师时都要求博士学位,教师的理论水平、知识体系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都有了明显的提升。但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是,这些教师多是是从传统的教学模式中培养出来的,缺乏法学实践的历练,缺少法律实务经验和社会阅历。他们中的大多数是“从学校到学校”,“从理论到理论”,“从课堂到课堂”,更擅长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没有足够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和实践操作能力。再加上高校普遍存在的教师“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大多数法学教师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费在理论研究上,对法律实务无暇顾及。因此,要想较好地开展实践性教学,还要求法学教师必须转变观念,积极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
三、法学本科实践性教学改革的路径
(一)确立明确的培养目标对于高等院校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长期以来争议不断。实际上,无论将法学教育定位于一种什么样的教育,优秀法律人才都应当具有比较完整、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较强的法律专业思维和实践(应用)能力。[5]因为法学是关于法律的学问,它不仅仅是一种理论知识,更是一种处理问题的经验,是一门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学问。法学的主要意义就在于解决各个领域的法律问题,具有很强的经验性和实践性,因此实践性教学必不可少。法学是对人类法律活动中产生的经验的理论总结,具有知行统一的特点。法学的知行统一决定法律教育应当重视实践性教学方法,强调在实践中学习法律。法学本科教育必须在专业教育的基础上,立足职业教育,突出学生应用性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法律思维的训练,强化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提高学生法律职业综合素质,培养符合时代需求的合格法律人才。日,教育部会同中央政法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并把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作为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点。这就要求我们在注重理论教学的同时,应当注重实践性教学环节。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加大实践教学比重,确保法学实践环节累计学分(学时)不少于总数的15%,逐步建立起三层次的实践教学培养模式。即在学生入学第一、第二学年,以法学理论知识的教学为基础、在教学中注重运用案例教学,教师精选典型案例,让学生分析讨论,同时可以组织学生旁听法庭审判、观摩见习、进行法律宣传活动等,并结合所见所闻和亲身经历进行有组织的讨论,增强学生对法律的感性认识,逐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和习惯;在第二、第三学年,组织学生参与模拟法庭活动,选取合适案例,模拟真实法庭,集程序与实体于一身,综合训练学生的法律实务技能。实施法律诊所教育,让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亲自处理事件,亲历真实案件,既提高了学生的职业能力,又服务了社会;在第三、第四学年,每学年都要集中安排8-12周的时间,让学生集中进行法律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到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进行专业实习,严格要求,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全面考核,把实习真正落到实处。同时,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到相关实务部门进行实习锻炼,平时也要积极参加由学院统一安排的法律援助活动,在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使学生自身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得到全面锻炼。三层次的实践教学培养模式就是根据不同实践教学形式的特点,以及学生自身的知识、能力的发展状况,把实践教学合理分配到四个学年中,使每学期都有实践课程或环节,都有不同侧重、不同层次,环环相扣、相互配合、逐步推进,真正把实践教学体系与学生的知识理论构建过程相结合,使学生在知识理论学习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职业技能。总之,三层次的实践教学培养模式,通过校内校外的结合、长期与短期的结合、实务工作与业务演练的结合,以及社团活动与专业学习的结合,为学生搭建的是在实践中学习、运用法律的平台。
(三)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
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首先要有高素质的法学师资队伍。因此,有必要探索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具体可以进行以下方面的改革:1.建立法学教师与法官、检察官、律师之间的职业互换制度。通过高校与司法部门的合作,建立法学教师与司法实务工作者的定期交流互换渠道,使那些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律师、法官、检察官愿意到法学院系任教,并且在任教一定期限后还能够再回到原来的实践岗位上去。同时,也使有较为雄厚的理论基础的法学教师,通过从事一定时期的法律实务工作,运用自己丰富的理论知识,充分发挥个人才智,同时也使其自身的实践能力不断得到提高。2.建立法学教师定期轮流到司法实践部门挂职锻炼的制度。法学教师在完成一定时间的教学任务后,可以申请到法院、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公安部门等挂职锻炼,担任法官、检察官,或者从事法律援助、公安工作等,时间至少一年,以便使他们有充分的时间和更多的机会去回到实践中去,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适应法律现实的发展,加深对司法实际的了解。3.在院系内部建立教学工作同律师实务的转换制度。法学院系应尽可能地创造机会和条件,不断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努力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6]保证任课教师有相对集中的充分的时间,轮流到律师事务所从事1年以上的专职律师工作,使每位教师都有充分的法律实践、锻炼机会。4.鼓励法学骨干教师到海外学习、研究,提高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教学团队,聘请世界一流法学专家学者到国内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四)在培养过程中实现三个转变1.从以教师为中心到师生共同探索。改变传统法律教学以教师为中心,注重单方面传授知识的教学方式,向启发式的课堂讨论式教学方式转变。[7]讨论式教学要求以学生为一切教学活动的中心,教师是组织者、引导者和评价者,教师围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而开展教学活动。欲实现这一转变需要进行多方面的努力,主要表现在:在课程的设计安排上,应不断增加用于课堂讨论的时间,并逐步减少教师单纯讲授的时间;在教材、资料的准备上,要组织编写、挑选适于课堂讲座的材料新颖、内容丰富、案例充实的教材;在课堂讲授的过程中,教师不应轻易地把结论性的东西告诉学生,而应增加启发性教学,引导学生先思考后作出自己的判断,避免把结论性的东西一股脑地轻易地告诉学生,养成他们的惰性思维;在教学的过程中,要适时、适量地为学生挑选、提供课外阅读材料、背景材料等,督促他们通过课外大量的阅读,对所要讨论的案例有所启发,再通过个案的讨论而形成系统的、全面的知识。启发式教学方法的运用,对于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塑造符合社会实际需要的现代法律人才,使学生成为课堂真正的主体具有重要作用。2.从以课堂为中心到课内、课外并重。应在搞好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案例教学,办好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援助等实践活动。通过法律诊所,使学生融入到真实的案例中,缩小法律理论与法律职业技能的距离,使学生成为真正的主体。通过大学生法律援助,既可以缓解现有法律援助队伍人才不足的压力,为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及在校生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树立学校良好社会形象,提升学校的美誉度,同时使学生将所学法学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理论创新的能力。同时,充分利用法律实务部门的资源条件,建设一批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积极开展覆盖面广、参与性高实效性强的专业实习,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诠释能力、法律推理能力、法律论证能力以及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3.从以传授知识为中心到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并重。改变传统法律教学侧重传授法学基本理论,教学内容主要是概念、原理、原则以及基本制度的做法,探索包括试验教学、实习、诊所课堂、法律援助、文书写作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方式,让学生接触社会现实,增强他们的法律工作能力。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资金支持、课程设置等手段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在课堂学习、承担实践课题任务、代理和分析案件、主动设计和开展实践项目等过程中切实提高实践能力。
本文永久链接:上一篇论文: 下一篇论文:
关于本站:中国最大的权威的公务员门户网站-公务员之家创建历经7年多的发展与广大会员的积极参与,现已成为全国会员最多(95.4万名会员)、文章最多、口碑最好的公务员日常网站。荣膺搜狐、新浪等门户网站与权威媒体推荐,荣登最具商业价值网站排行榜第六位,深受广大会员好评。公务员之家VIP会员俱乐部在公务员之家您可以分享到最新,最具有时事和代表性的各类文章,帮助你更加方便的学习和了解公文写作技巧,我们愿与您一同锐意进取,不懈的追求卓越。如何加入公务员之家VIP会员第一步:先了解公务员之家,查看第二步:或在线支付,汇款即时到帐第三步:汇款后立刻,将您的汇款金额和流水号告诉客服老师,3分钟内系统核查完毕并发送VIP会员帐号到您的手机中,直接登陆即可。百度推广}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课堂教学理论与实践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