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二十二岁,有多年婴儿特应性皮炎炎病史,近期长期大量使用了卤米松等外用皮质类激素药膏,一周前发现左腿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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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应性皮炎(转载)
特应性皮炎(atopicdermatitis,AD)是一种慢性、复发性、炎症性皮肤病,患者往往有剧烈瘙痒,严重影响生活质量。本病通常初发于婴儿期,1 岁前发病者约占全部患者的 50%,该病呈慢性经过,部分患者病情可以迁延到成年,但也有成年发病者。在发达国家本病儿童中患病率可高达 10°%~20%。在我国,20 年来特应性皮炎的患病率也在逐步上升,1998 年学龄期青少年(6~20 岁)的总患病率为 0.70% [1],2002 年 10 城市学龄前儿童(1~7 岁)的患病率为 2.78% [2],而 2012 年上海地区流行病学调查显示,3~6 岁儿童患病率达 8.3% (男 8.5%,女 8. 2%),城市显著高于农村(10.2% 比 4.6%) [3]。1. 病因及发病机制特应性皮炎的发病与遗传和环境等因素关系密切 [4]。父母亲等家族成员有过敏性疾病史者,患本病的概率显著增加,遗传因素主要影响皮肤屏障功能与免疫平衡。本病患者往往有 Th2 为主介导的免疫学异常,还可有皮肤屏障功能的减弱或破坏如表皮中丝聚蛋白减少或缺失;环境因素包括环境变化、生活方式改变、过度洗涤、感染原和变应原等。此外,心理因素(如精神紧张、焦虑、抑郁等)也在特应性皮炎的发病中发挥一定作用 [4-5]。特应性皮炎确切发病机制尚不清楚。一般认为是在遗传因素基础上,由于变应原进入和微生物定植(如金黄色葡萄球菌和马拉色菌),形成皮肤免疫异常反应和炎症,引发皮疹和瘙痒,而搔抓和过度洗涤等不良刺激又可进一步加重皮肤炎症。特应性皮炎的异常免疫反应涉及多个环节,如朗格汉斯细胞和皮肤树突细胞对变应原的提呈、Th2 为主的异常免疫反应、调节性 T 细胞功能障碍、IgE 过度产生和嗜酸性粒细胞升高等。此外,角质形成细胞产生细胞因子和炎症介质也参与了炎症反应等。非免疫性因素如神经 - 内分泌因素异常也可参与皮肤炎症的发生和发展 [4-6]。2. 临床表现特应性皮炎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最基本的特征是皮肤干燥、慢性湿疹样皮炎和剧烈瘙痒。本病绝大多数初发于婴幼儿期,部分可发生于儿童和成人期。根据不同年龄段的表现,分为婴儿期、儿童期和青年与成人期三个阶段。婴儿期(出生至 2 岁):表现为婴儿湿疹,多分布于两面颊、额部和头皮, 皮疹可干燥或渗出。儿童期(2 ~ 12 岁):多由婴儿期演变而来,也可不经过婴儿期而发生。多发生于肘窝、胭窝和小腿伸侧,以亚急性和慢性皮炎为主要表现,皮疹往往干燥肥厚,有明显苔藓样变。青年与成人期(12 岁以上):皮损与儿童期类似,也以亚急性和慢性皮炎为主,主要发生在肘窝、胭窝、颈前等部位,也可发生于躯干、四肢、面部、手背,大部分呈干燥、肥厚性皮炎损害,部分患者也可表现为痒疹样皮疹。特应性皮炎患者有一些有助于疾病诊断的特征性表现,包括皮肤干燥、鱼鳞病、毛周角化、掌纹症、眼睑湿疹、手部湿疹、乳头湿疹、盘状湿疹、汗疱疹、唇炎、复发性结膜炎、眶下褶痕、眶周黑晕、苍白脸、颈前皱褶、鼻下和耳根皱褶处湿疹、皮肤白色划痕症、出汗时瘙痒、对羊毛敏感等。此外,部分患者还同时有其他特应性疾病,如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炎,部分患者有明显的异种蛋白过敏,如对部分食物蛋白(肉、蛋、奶、坚果等)或吸入物(粉尘螨、屋尘螨等)过敏。这些特征对特应性疾病的诊断都有重要价值。约 40%~80% 的患者有家族过敏史,如家族成员中有特应性皮炎、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等。家族史的询问对于特应性皮炎的诊断非常重要。部分患者特别是重度特应性皮炎可有血清总 IgE 升高,约 40%~60% 患者有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升高往往与疾病的活动度相关,疾病活动期升高,经有效治疗可迅速恢复正常。根据是否合并其他过敏性疾病,可将特应性皮炎分为单纯型和混合型,前者仅表现为皮炎,后者还合并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炎和过敏性结膜炎等。单纯型又分为内源型和外源型,外源型患者有血清总 IgE 水平升高、特异性 IgE 水平升高和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升高,而内源型上述变化不明显或缺如。 内源型特应性皮炎容易漏诊,应引起重视。3. 特应性皮炎的诊断和严重性评估如果患者表现为慢性对称性湿疹样皮炎,应当怀疑有无特应性皮炎的可能,建议检测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计数、血清总 IgE、嗜酸性粒细胞阳离子蛋白、吸入过敏原、食入过敏原及斑贴试验。特应性皮炎的诊断应综合病史、临床表现、家族史和实验室检查各方面证据考虑。特应性皮炎是一种异质性疾病,表现多种多样,诊断需要一定标准。目前国外常用的诊断标准包括 Hanifin 和 Rajka 标准 [7]、Williams 标准 [8],我国的康克非[9] 等也曾提出过诊断标准。综合分析,Williams 诊断标准简单易行,且特异性和敏感性与 Hanifin 和 Rajka 标准相似,适用于我国目前的临床实践需要,故本指南推荐使用。特应性皮炎 Williams 诊断标准 [8]:主要标准:皮肤瘙痒。次要标准:屈侧皮炎湿疹史,包括肘窝、胭窝、踝前、颈部(10 岁以下儿童包括颊部皮疹);哮喘或过敏性鼻炎史(或在 4 岁以下 儿童的一级亲属中有特应性疾病史);近年来全身皮肤干燥史;有屈侧湿疹(4 岁以下儿童面颊部 / 前额和四肢伸侧湿疹);2 岁前发病(适用于 4 岁以上患者)。确定诊断:主要标准 + 3 条或 3 条以上次要标准。特应性皮炎有典型表现者诊断并不困难,但临床上有部分患者表现不典型,勿轻易排除特应性皮炎的诊断,应当仔细检查和问诊,必要时进行长期随访。特应性皮炎的鉴别诊断包括脂溢性皮炎、非特应性湿疹、单纯糠疹、鱼鳞病、疥疮、副银屑病、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性皮炎、皮肤 T 细胞淋巴瘤、Netherton 综合征、高 IgE 综合征、Wiskott-Aldrick 综合征、特应性皮炎样移植物抗宿主病等。特应性皮炎严重度的评价方法较多,常用的有特应性皮炎评分(SCORAD)、湿疹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评分(EASI)、研究者整体评分法(IGA)、瘙痒程度视觉模拟尺评分(VAS)等。临床上也可采用简单易行的指标进行判断,如:轻度为皮疹面积小于 5%;中度为 5%~10%,或皮疹反复发作;重度为皮损超过 10% 体表面积,或皮炎呈持续性,瘙痒剧烈影响睡眠。疾病严重度评估可作为制定治疗方案的依据。4. 治疗特应性皮炎是慢性复发性疾病,治疗的目的是缓解或消除临床症状,消除诱发和(或)加重因素,减少和预防复发,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正规和良好的治疗可使特应性皮炎的症状完全消退或显著改善,患者可享受正常生活。4.1 患者教育:患者教育十分重要,医生应向患者和家属说明本病的性质、临床特点和注意事项。医生和患者应建立起长期和良好的医患关系,互相配合,以获得尽可能好的疗效。患者内衣以纯棉、宽松为宜;应避免剧烈搔抓和摩擦;注意保持适宜的环境温度、湿度,尽量减少生活环境中的变应原,如应勤换衣物和床单、不养宠物、不铺地毯、少养花草等;避免饮酒和辛辣食物,避免食入致敏食物,观察进食蛋白性食物后有无皮炎和瘙痒加重。医生还应向患者解释药物使用的方法、可期望疗效和可能的副作用,并提醒患者定期复诊等。良好的患者教育可明显提高疗效 [10]。4.2 基础治疗:1. 沐浴:基础皮肤护理对特应性皮炎的治疗非常重要,沐浴有助于清除或减少表皮污垢和微生物,在适宜的水温(32~40 °C)下沐浴,每日 1 次或两日 1 次,每次10~15 min。推荐使用低敏无刺激的洁肤用品,其 pH 值最好接近表皮正常生理(pH 约为 6)。皮肤明显干燥者应适当减少清洁用 品的使用次数,尽量选择不含香料的清洁用品。沐浴结束擦干皮肤后即刻外用保湿剂、润肤剂 [11]。2. 恢复和保持皮肤屏障功能:外用润肤剂是特应性皮炎的基础治疗,有助于恢复皮肤屏障功能 [12-14]。润肤剂不仅能阻止水分蒸发,还能修复受损的皮肤,减弱外源性不良因素的刺激,从而减少疾病的发作次数和严重度 [15]。每日至少使用 2 次亲水性基质的润肤剂,沐浴后应该立即使用保湿剂、润肤剂,建议患者选用合适自己的润肤剂 [16]。4.3 外用药物治疗:糖皮质激素: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以下简称激素)是特应性皮炎的一线疗法。外用激素种类多,经济、方便,疗效肯定,但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根据患者的年龄、皮损性质、部位及病情程度选择不同剂型和强度的激素制剂,以快速有效地控制炎症,减轻症状。外用激素强度一般可分为四级 [17],如氢化可的松乳膏为弱效激素,丁酸氢化可的松乳膏、曲安奈德乳膏为中效激素,糠酸莫米松乳膏为强效激素,卤米松和氯倍他索乳膏为超强效激素。一般初治时应选用强度足够的制剂(强效或超强效),以求在数天内迅速控制炎症,一般为每日 2 次用药,炎症控制后逐渐过渡到中弱效激素或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面部、颈部及皱褶部位推荐使用中弱效激素,应避免长期使用强效激素。激素香波或酊剂可用于头皮。儿童患者尽量选用中弱效激素,或用润肤剂适当稀释激素乳膏。肥厚性皮损可选用封包疗法,病情控制后停用封包,并逐渐减少激素使用次数和用量 [18]。急性期病情控制后应逐渐过渡到维持治疗,即每周使用 2 ~ 3 次,能有效减少复发 [19]。长期大面积使用激素应该注意皮肤和系统不良反应。由于部分患者对外用糖皮质激素心存顾虑,甚至拒绝使用。医生要耐心解释正规使用药物的安全性、用药量、用药方法、用药频度、疗程、如何调整药物等,应当让患者了解外用药的皮肤吸收非常少(一般为 1%~2%),系统吸收更少,这可使患者消除顾虑,提高治疗的依从性。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此类药物对 T 淋巴细胞有选择性抑制作用,有较强的抗炎作用,对特应性皮炎有较好疗效,多用于面颈部和褶皱部位。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包括他克莫司软膏和吡美莫司乳膏,吡美莫司乳膏多用于轻中度特应性皮炎 [20],他克莫司软膏用于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其中儿童建议用 0.03% 浓度,成人建议用 0.1% 浓度。0.1% 他克莫司软膏疗效相当于中强效激素。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可与激素联合应用或序贯使用,这类药物也是维持治疗的较好选择,可每周使用 2~3 次 [21],以减少病情的复发。不良反应主要为局部烧灼和刺激感,可随着用药次数增多而逐步消失。外用抗微生物制剂:由于细菌、真菌定植或继发感染可诱发或加重病情,对于较重患者尤其有渗出的皮损,系统或外用抗菌素有利于病情控制,用药以 1~2 周为宜,应避免长期使用。如疑似或确诊有病毒感染,则应使用抗病毒制剂。其他外用药:氧化锌油(糊)剂、黑豆馏油软膏等对特应性皮炎也有效,生理氯化钠溶液、1%~3% 硼酸溶液及其他湿敷药物对于特应性皮炎急性期的渗出有较好疗效,多塞平乳膏和部分非甾体抗炎药物具有止痒作用。4.4 系统治疗:抗组胺药和抗炎症介质药物:对于瘙痒明显或伴有睡眠障碍、荨麻疹、过敏性鼻炎等合并症的患者,可选用第一代或第二代抗组胺药,其中第一代抗组胺药由于可通过血脑屏障有助于患者改善瘙痒和睡眠。其他抗过敏和抗炎药物包括血栓素 A2 抑制剂、白三烯受体拮抗剂、肥大细胞膜稳定剂等。系统抗感染药物:对于病情严重(特别是有渗出者)或已证实有继发细菌感染的患者,可短期(1 周左右)给予系统抗感染药物,可选用红霉素族、四环素族或喹诺酮类抗菌素,尽量少用易致过敏的抗菌药物如青霉素类、磺胺类等。合并疱疹病毒感染时,可加用相应抗病毒药物。糖皮质激素:原则上尽量不用或少用此类药物。对病情严重、其他药物难以控制的患者可短期应用,病情好转后应及时减量,直至停药,对于较顽固病例,可将激素逐渐过渡到免疫抑制剂或紫外线疗法。应避免长期应用激素,以防止激素的副作用,病情控制后减量勿过快,减药或停药过快可导致病情反跳。免疫抑制剂:适用于病情严重且常规疗法不易控制的患者,以环孢素应用最多,起始剂量 2.5~3.5 mg · kg-1·d-1,分 2 次口服,一般不超过 5 mg · kg-1 · d-1 [22],病情控制后可渐减少至最小量维持 [23]。环孢素起效较快,一般在治疗 6 ~ 8 周可使患者疾病严重程度减轻 55% [24], 但停药后病情易反复 [25]。用药期间应监测血压和肾功能,如能监测血药浓度更好,用药期间建议不同时进行光疗。甲氨蝶呤为常用免疫抑制剂,方法为每周 10~15 mg,可顿服,也可分 2 次服用。硫唑嘌呤每日 50~100 mg,可先从小剂量开始,用药期间严密监测血象,若有贫血和白细胞减少,应立即停药。应用免疫抑制剂时必须注意适应证和禁忌证,并且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其他:甘草酸制剂、钙剂和益生菌可作为辅助治疗。生物制剂可用于病情严重且常规治疗无效的患者。4.5 中医中药:应根据临床症状和体征,进行辨证施治。在中医中药治疗中也应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4.6 紫外线疗法:紫外线是治疗特应性皮炎的有效方法,窄谱中波紫外线(NB-UVB)和 UVA1 安全有效,因而使用最多,也可用传统的光化学疗法(PUVA),但要注意副作用。光疗后应注意使用润肤剂。6 岁以下儿童应避免使用全身紫外线疗法。4.7 特应性皮炎治疗中的医患配合与注意事项:在特应性皮炎的诊疗过程中,应当十分注意医患配合,应建立起良好的医患关系。医生应注意患者(包括患者家属)教育,在首次接诊患者时,应对患者的病史、病程、皮损面积和严重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治疗方案,力争在短期内控制疾病;在随后的随访中医生应当仔细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患者应当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并在“衣、食、住、行、洗”各方面注意防护,尽量避免接触诱发疾病加重的因素,应定期复诊和长期随访,学会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反馈,不随意停药或减药。如果遇到疗效不佳或病情加重的情况,医生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经数次调整方案仍然无效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以免延误病情。病情缓解后要进行维持治疗,可每周 2~3 次外用激素或钙调磷酸酶抑制剂。由于诊断和治疗手段越来越进步,许多特应性皮炎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和正确的诊治,绝大多数患者能够获得良好控制。附SCORAD 评分法: A/5 + 7B/2 + C。其中 A 为皮损面积:成人的头颈部、上肢各9%,躯干前、后各 13. 5%,下肢各 22. 5%; 14 岁以下儿童头颈部、上肢各 9%,躯干前、后和下肢各 18%; 2 岁以下儿童头颈部为 17%,上肢各 9%,躯干前、后各 18%,下肢各 12%;以 1% 的面积为 1 分。B 为皮损严重程度,包括 6 项体征:红斑、丘疹(或)水肿、渗出(或)结痂、表皮剥脱、苔藓化、皮肤干燥(评价未受累皮肤)。根据皮损轻重程度,评分标准为 0~3 四级评分法;C 为瘙痒和影响睡眠程度:按最近 3 昼夜平均来分,每项各评分为 0~10 分(视觉模拟尺)。总分范围为 0~103 分。在临床使用中, 可以根据总分来确定疾病的严重程度,0~24 分为轻度,25~50 分为中度,51~103 分为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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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家共识
【指南与共识】
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家共识
中华皮肤科杂志 国际皮肤性病学杂志
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专家共识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环境与职业性皮肤病学组
执笔者单位:100050 北京,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皮肤科、过敏与临床免疫诊治中心(李邻峰);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皮肤病医院(顾恒);上海第二军医大学长征医院(温海)
DOI:10.3760/cma.j.issn.15.02.001
《中华皮肤科杂志》,):73-75
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重要的皮肤科外用药,具有高效、安全的特点,是许多皮肤病的一线治疗药物,但临床上也存在“滥用”和“恐惧”问题。为规范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治疗作用,减少不良反应,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环境与职业性皮肤病学组组织国内部分专家制定本共识。
一、概念和分类
1. 概念: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人工合成的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属于甾体类固醇激素类药物,又称为皮质类固醇。由于皮质类固醇包括性激素及维生素D3的衍生物,因此,本文中使用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这一名称[1]。
2. 作用强度分级:依据皮肤血管收缩试验等方法,外用糖皮质激素的作用强度可以分为许多级别。临床上常用的分级方法是4级分类法,将其分为超强效、强效、中效和弱效4类。激素的结构是决定其作用强度的主要因素,但浓度、剂型对其影响也较大[2-4]。复方制剂中加入的某些成分,比如,促渗剂氮酮或角质松解剂水杨酸等也会提高激素的强度。此外,激素的作用强度分级不一定都与临床疗效平行,比如,地奈德分级是弱效激素,但临床疗效和作用却与某些中效激素相当[5-6]。
超强效激素和强效激素适用于重度、肥厚性皮损。一般每周用药不应超过50 g;连续用药不应超过2 ~ 3周;尽量不用于 < 12岁儿童;不应大面积长期使用;除非特别需要,一般不应在面部、乳房、阴部及皱褶部位使用[2-3]。国内外常用超强效激素包括,0.05%丙酸氯倍他索凝胶、软膏、乳膏及泡沫剂; 0.05%醋酸双氟拉松软膏及0.1%氟轻松乳膏等。强效激素包括,0.1%哈西奈德乳膏、软膏及溶液、0.1%安西奈德软膏、0.05%二丙酸倍他米松凝胶及软膏、0.05%丙酸氯倍他索溶液(头皮剂)、0.025%丙酸倍氯米松软膏、0.25%去羟米松软膏剂及乳膏、0.05%卤米松乳膏、0.05%二丙酸倍他米松乳膏或软膏、0.1%戊酸倍他米松乳膏、0.05%醋酸氟轻松软膏、乳膏或凝胶及溶液、0.1%糠酸莫米松软膏、0.005%丙酸氟替卡松软膏、0.1%曲安奈德软膏、0.5%曲安奈德乳膏等。有的药品仍沿用“霜”,作为剂型的属性。
中效激素适合轻中度皮损,可以连续应用4 ~ 6周; < 12岁儿童连续使用尽量不超过2周;不应大面积长期使用[2-3]。常用中效激素有,0.1%糠酸莫米松乳膏和洗剂、0.1%丁酸氢化可的松软膏、乳膏及洗剂、0.05%丙酸氟替卡松乳膏、0.1%曲安奈德乳膏及软膏、洗剂、0.12%戊酸倍他米松泡沫、0.025%氟轻松软膏及乳膏、0.2%戊酸氢化可的松乳膏、0.05%二丙酸倍他米松洗剂、0.1%戊酸倍他米松乳膏及洗剂、0.05%丁酸氯倍他松软膏等。
弱效激素适用于轻度及中度皮损(包括儿童皮肤病、面部和皮肤柔嫩部位),可以短时较大面积使用,必要时可以长期使用。常用弱效激素有,0.05%地奈德软膏、乳膏、凝胶、泡沫剂及洗剂、0.1%戊酸倍他米松洗剂、0.01%氟轻松乳膏及0.05%氟轻松溶液、0.025%曲安奈德乳膏及水剂以及外用各种剂型的氢化可的松、泼尼松和地塞米松制剂如,0.5%醋酸氢化泼尼松软膏、0.05%醋酸地塞米松软膏、0.025%醋酸氟氢可的松软膏等。
3. 治疗指数与软性激素:治疗指数是用来评价外用糖皮质激素的疗效及全身不良反应的一个指标。治疗指数 = 治疗21 d后症状改善75% ~ 100%的患者数/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HPA轴)受抑制的患者数。治疗指数越高,全身吸收所造成的不良反应也越少。
软性激素是指激素全身吸收很少或者在皮肤内被吸收后能迅速地被分解代谢为无活性的降解产物,而局部却保留高度的活性,故对HPA轴抑制及其他全身不良反应大为减少,治疗指数大为提高。软性激素适合于老年人、婴幼儿及较大面积使用。国内现有的软性激素有糠酸莫米松及丙酸氟替卡松。需要注意的是,软性激素并不是衡量皮肤局部安全性的标准,提高外用激素安全性的关键,还是在症状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效能最低的激素制剂。
二、药理作用及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有明确抗炎、抗过敏、抑制免疫及抗增生作用,也可能诱发或加重局部感染、如加重痤疮、疥疮,导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色素改变、激素依赖及反跳、口周皮炎、难辨认癣、难辨认毛囊炎、接触性皮炎、诱发溃疡、诱发毛囊炎或粟粒疹、脂肪或肌肉萎缩等不良反应。眼周使用可能引起眼压升高、青光眼、白内障、加重角膜、结膜病毒或细菌感染,严重者可以引起失明。全身长期大面积应用可能因吸收而造成HPA轴抑制、类库欣综合征、婴儿及儿童生长发育迟缓、血糖升高、致畸、矮小症等系统性不良反应。
三、适应证、禁忌证和外用前应注意的问题
1. 适应证:皮炎湿疹类皮肤病、红斑鳞屑性皮肤病、自身免疫性皮肤病、皮肤血管炎、非感染性肉芽肿、皮肤淋巴细胞浸润症、白癜风、斑秃、血管瘤、增生性瘢痕、皮肤T细胞淋巴瘤等。
2. 禁忌证:对糖皮质激素或其基质等成分过敏是绝对禁忌。各种皮肤感染,如,真菌、细菌、病毒等感染,酒渣鼻、痤疮、口周皮炎、皮肤溃疡等则为相对禁忌,必须评估风险和效益比,在充分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方可考虑使用。
3. 外用激素前应注意的问题:首先明确皮肤病的诊断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外用糖皮质激素的适应证及禁忌证;所选糖皮质激素的强度、剂型是否合适;对拟用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是否了解;能否在适当时间内控制病情;病情控制后能否很快减量直至停药。应向患者或家属交待用药的必要性、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防范方法。最后,必须注意,使用激素时不能忽视针对病因和诱发因素的检查和治疗。
四、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 初始强度选择:皮肤病的种类和皮损的性质是选择外用激素需要考虑的首要因素。原则上是首先选择足够强度激素中的最小强度的激素,避免使用过强或强度不足的制剂。一般角化、苔藓化或肥厚的皮损以及盘状红斑狼疮、白癜风、斑秃、大疱性类天疱疮等疾病的皮损应首选强效激素;轻度的红斑、微小丘疹或脱屑性皮损,尤其是身体柔嫩部位的皮损首选弱效激素;其他皮炎、屈侧银屑病及红皮病可以选择中效激素。
2. 剂型选择:根据皮损性质及部位选择。软膏透气性差,润肤性强,适合肥厚、角化及脱屑性皮损,尤其是掌跖部位者,而不要用于面部等柔嫩部位的非肥厚、角化的皮损。乳膏及凝胶可用于包括急性、亚急性、慢性各种皮损。凝胶、洗剂及溶液剂更适合头皮及毛发浓密部位。酊剂及醑剂适合肥厚、苔藓化的皮损。过度肥厚的皮损激素可以封包以增加疗效。
3. 复方制剂及联合治疗:怀疑合并有细菌或真菌感染的皮损可以使用含相应抗微生物药物的复方制剂1 ~ 2周;斑块性银屑病可以使用含卡泊三醇或他扎罗汀的复方制剂;肥厚、角化皮损可使用含角质松解剂的复方制剂。
4. 使用方法和疗程:治疗开始时选择强度合适的激素连续应用,直至症状控制。皮炎湿疹类皮肤病多在1 ~ 2周内控制症状。如果使用2周后疗效不满意,除考虑所用的药物强度是否足够外,还应考虑诊断是否正确,是否去除了病因及诱因,是否合并感染,是否对所用激素过敏及患者依从性等原因,进行相应处理。待病情控制,即瘙痒和皮疹明显消退以后,再换用强度较初始激素强度低的激素维持一段时间或使用非激素制剂。对于某些病因已经去除的皮肤病,如,接触性皮炎可以停药,而其他慢性复发性疾病,如,慢性湿疹、特应性皮炎等在皮损明显消退后,可以选择下述维持治疗:①长疗程间歇疗法:可在皮损消退后,每周间歇使用1 ~ 2 d,疗程半年左右,可有效减少复发;②序贯疗法:每日使用激素与非激素制剂各1次至皮损完全消退后,再使用非激素制剂间歇维持。
红斑鳞屑性皮肤病,如,银屑病非急性期通常采用序贯疗法,初始选用强效激素或激素与维生素D3衍生物或维生素A酸联合用药或直接使用复方制剂应用2 ~ 4周,至皮损变平、症状控制后用非激素制剂维持治疗2 ~ 3个月。白癜风、斑秃等多需要应用强效或中强效激素3个月以上才能够见到疗效。皮肤血管炎、非感染性肉芽肿、皮肤淋巴细胞浸润症、增生性瘢痕、皮肤T细胞淋巴瘤等常需要长时间间歇性按需用药。
5. 用药次数:一般每天1 ~ 2次,使用次数不宜过多。
6. 药量:指尖单位(fingertip unit, FTU)指从一个5 mm内径的药膏管中,挤出一段软膏,恰好达到由食指的指端至远端指间关节横线间的距离长度的药量,约为0.5 g,可以供双侧手掌均匀涂抹一遍,据此可以推算相应皮损的用药量。
五、特殊人群及特殊部位用药
1. 妊娠或哺乳妇女:外用激素对人类胎儿发育影响尚不完全明确,妊娠期慎用。必须应用时,在取得患者同意后可以使用弱效、中效或软性激素[7]。妊娠早期勿用含氟激素。哺乳期勿在乳部应用。
2. 婴幼儿、儿童及老年人:由于皮肤薄,代谢及排泄功能差,大面积长期应用容易全身吸收产生系统不良反应,一般选择弱效或软性激素如糠酸莫米松。除非临床特别需要或药品特别说明,慎用强效及超强效激素。在婴儿尿布区不使用软膏(相当于封包会增加吸收)。多数激素没有明确的年龄限制,强效激素卤米松的说明书指出2岁以下儿童可以应用,但连续使用不应超过7 d。
3. 皮肤柔嫩部位:如面部、眼周、颈部、腋窝、腹股沟、股内侧、阴部等部位皮肤薄,激素吸收率高,更容易产生表皮萎缩、萎缩纹、局部吸收及依赖/反跳综合征,应禁用强效、含氟的制剂。必须使用时,可以选地奈德制剂、糠酸莫米松凝胶或乳膏、丙酸氟替卡松乳膏、氢化可的松制剂等。一般湿疹皮炎用药1 ~ 2周,红斑鳞屑性皮肤病2 ~ 3周,其他斑秃、白癜风、红斑狼疮等可以适当延长。
4. 毛发浓密部位:如头皮,根据皮损的性质选择合适强度激素,剂型可选溶液、洗剂、凝胶。
六、不良反应的监测
应该主动对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建议强效、超强效激素每2周复诊检查1次,中效激素3 ~ 4周检查1次,弱效激素每4 ~ 6周检查1次,观察有无系统及局部不良反应。规范使用糖皮质激素相对是安全的。国外报告,每周2 ~ 3次(婴幼儿每月不超过15 g,儿童不超过30 g,青年及成年人60 ~ 90 g)的长期维持治疗特应性皮炎,即使使用强效激素也未见明显局部及系统不良反应[8]。连续应用4周,随后4 ~ 8周按需使用钙泊三醇/二丙酸倍他米松软膏治疗体表面积15% ~ 30%的银屑病患者未发现HPA轴抑制[9]。儿童使用0.1%丁酸氢化可的松乳膏每日3次或0.05%地奈德凝胶每日2次或丙酸氟替卡松洗剂每日2次连续使用4周也未出现HPA轴抑制[8]。
本共识是在参考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结合各位专家的经验多次讨论而成。现有证据表明,外用激素依然是治疗许多皮肤病的首选药物,规范应用可以明显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并有效减少疾病复发。不必要的“恐惧”会明显降低疗效[10]。各级医师在激素应用过程中应不断总结经验,加强不良反应监测,逐步改进我国激素的使用规范。
参与共识起草专家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刁庆春(重庆市第一人民医院);王文慧(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方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刘巧(海南省皮肤病医院);刘玲玲(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刘岩(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孙青(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孙仁山(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李邻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李宏毅(广东省中医院);李东宁(辽宁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杨敏(北京医院);肖生祥(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陈崑(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皮肤病医院);陈爱军(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汤建萍(湖南省儿童医院);范瑞强(广东省中医院);郑礼宝(福州市皮肤病医院);赵暕(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施辛(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施惠娟(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柳羲光(黑龙江省医院);徐金华(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郝飞(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郭庆(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顾恒(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皮肤病医院);顾军(上海长海医院);晋红中(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袁小英(解放军空军总医院);常建民(北京医院);温海(上海长征医院);赖维(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路雪艳(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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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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