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的一法两规对新党章的认识和理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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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版:庆祝《长春晚报》创刊21周年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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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大爱撑起生命之帆
——吉林省血液中心暨长春市中心血站快速发展纪实
  庆祝世界献血者日活动。
  吉林省血液中心业务楼。
  血液成分制备科。
  中心经常举办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
&&本报记者 袁帅 通讯员 袁红&&&&“爱是爱心,爱是人类最美丽的语言;爱会带给你无限温暖,也会带给你快乐和健康,爱是无私的奉献。”一首《爱的奉献》告诉人们,爱是无私的,更是伟大的,吉林省血液中心暨长春市中心血站的干部职工们所从事的事业就是对这首歌最好的诠释。他们用智慧和爱在患者与献血者之间架起一道真情的彩虹,让人间真爱在鲜血的传递中升华。34年来,长春市无偿献血工作一路播撒大爱,帮助成千上万的患者再次撑起生命之帆。 &&A&&无偿献血无尚光荣&&34年,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成长为栋梁之才;34年,一项爱的事业从无到有发展到规模空前。目前,长春市中心血站现有在岗职工207人,高级职称22人(其中正高6人),中级职称60人,专业技术人员比例78%,卫生技术人员比例70.76%。占地面积达13200平方米,固定爱心献血屋2座,流动采血车7辆、专业送血车6辆,拥有全自动酶免检测系统、生化分析仪、速冻机、大容量离心机、进口血细胞分离机、血细胞计数仪等国内外先进的大型仪器设备97台件。固定资产总值达8672余万元。长春市中心血站除承担长春地区128家医疗机构的急诊急救用血的采集与供应外,同时作为省血液中心还负责全省输血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与评价的工作,并担负解决疑难配血、新生儿溶血病的检查、HLA-B27抗原的检查以及造血干细胞HLA组织配型等业务工作。&&2008年,长春市首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殊荣,这项殊荣是国家卫生部、中国红十字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对全国血液领域的最高奖励,标志着我市无偿献血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09年,长春市中心血站总采血量已突破30吨(151687U),机采血小板采集供应量突破7900单位,临床成分输血比例突破98%,全血、机采血小板、Rh阴性血采集供应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100%满足临床供应。血站成立34年来,没有输血传播疾病事件发生,出色的完成了长春地区血液采集、供应工作。&&B&&艰苦创业心中有爱&&“献血拯救生命”,这是一个富有神圣使命感和责任感的永恒主题。翻开长春市中心血站档案室的张张图片,记忆的闸门一触即开。1976年7月,血站成立伊始,业务用房不足百米,员工仅有14人,低矮的房舍,狭小的采血间、实验室,人员少、学历低、设备简陋,然而他们却满怀信心、干劲十足,人人都是多面手,采血、体检、化验,哪个岗位需要,就出现在哪里。&&1983年,血站人自己研制了血液保养液和人血白蛋白,在全国采供血系统影响颇深,推动了我省临床输血工作的进展。&&为了血站事业发展后继有人,1989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了硕士研究生5人,本科统招生4人,组成强大的科研小组,申请并研发了国家“八五”攻关计划项目“人血高密度脂蛋白”,获长春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并获得两项国家发明专利。&&吉林省长春市于1991年率全国之先实行了血液管理“三统一”即“统一采血、统一供血、统一管理”,向着临床安全输血目标迈出了可喜的一步。&&1996年血站异地换建,一座崭新、宽敞、现代的业务楼在经开区落成,一时间全国血站形成了“北看长春、南学上海”的业内共识。&&艰苦的创业阶段,血站人一直满怀激情,心中有爱。正是这份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和热爱,才会不断地收获成长和壮大。&&C
&&规范前行肩上有责&&血液质量,是采供血工作的中心,是血站工作的生命线,是安全血液的保证。长春市中心血站严把血液质量关,特别注重从低危人群的自愿无偿献血者中采集血液,并对血液进行严格的艾滋病、梅毒、乙肝、丙肝等经血液传播病原体的筛选检测,所有检测项目需要进行两次初复检测,采用的是两种不同试剂、不同方法、仪器、两组不同技术人员对比检测方式,如果发现初复检测有疑问,还要再做第三次检测以及上报省临床检测中心裁定。市中心血站严格保证每袋血液在使用前按规定经过检测合格,杜绝不合格血液出库,保证血液质量和安全。&&2006年3月,国家相继出台了《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一法两规”),采供血行业的“一法两规”是血液安全的政策保障,实施血站内部质量体系化管理是最规范、最先进的管理手段。长春市中心血站在加强各工作环节管理、规范操作规程基础上,严格按照“一法两规”要求,于日,编写完成了56万余字的血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立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了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体系的初步认证。&&日和日,血站又分别对体系文件进行两次改版,多次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并连续三年通过卫生部的督导检查,在2009年的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体系督导检查中,市中心血站得到了卫生部督导组专家的高度认可,称“吉林省血液中心长春市中心血站近两年在血站质量管理方面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目前,该版体系文件共有记录表单358个、工作制度41个、其他类文件57个、标准操作规程220个,覆盖了血站采供血的全过程,各部门管理都上升到了质量管理日常监控和持续改进的高度,有效的实现了采供血的环节和过程控制。&&严格的管理机制和精密细致的工作作风,杜绝了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的情况发生。三十多年来,长春市中心血站未发生一例经血液传播疾病事件,为临床安全用血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D&&蓬勃发展弘扬大爱&&弘扬大爱全心搭建爱的桥梁&&无偿献血宣传是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发展的关键环节。血站抓住“5·8”红十字日、“6·14”世界献血者日、“10·1”《献血法》纪念日等主题节日,组织策划无偿献血大型宣传活动、总结表彰会,献血者联谊会。将无偿献血宣传融入“二人转”。&&2009年,血站同和平大戏院合作,编排了以“无偿献血”为主题内容的“二人转”节目。通过这种脍炙人口、喜闻乐见的“二人转”表演形式,深入到社区、广场进行演出,向市民宣传无偿献血,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弘扬大爱的哥先行&&日,长春市无偿献血出租车队正式成立。这是由热心无偿献血事业的出租车司机自发组成的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组织,当时有成员35名。&&车队成立后所有成员出租车都在车身粘贴了无偿献血车队标识,车内配备无偿献血宣传单,车内坐椅安装无偿献血宣传坐套,车队成员制作了宣传名片。为了更好的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发挥无偿献血志愿者出租车队的作用。近日,长春市中心血站为每一位出租车队的志愿者配备无线电通讯设备,每天长春市中心血站将定时通过电台播报无偿献血相关知识等内容。&&弘扬大爱&&“我献血,我健康,我快乐!”&&无偿献血真正体现了为他人奉献一份爱心,挽救生命,救死扶伤的美好精神。每一位献血者都坚信“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是索取”。“有一位病人急需AB型血,有没有空过来?”2009年冬天,正在上班的王春宇接到血站打来的电话,他二话没说赶到血站献血400cc,然后又匆匆赶回单位。正是因为王春宇,那位病人得救了。从2005年开始至今,他共献血20余次。只要是血站的电话,他从来没有犹豫过,他的鲜血流入一个又一个陌生人的体内,挽救了他们的生命。&&“22次。”家住二道区的杨然旭是一位拓展训练培训师,说起献血次数,他毫不犹豫地告诉记者。杨然旭第一次献血是在2002年,当时他正上大二,学校组织献血,他和同学一起报名参加。从那以后,他就成了血站的常客,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因为家离血站太近了,过条马路就到了。而家人对他献血这件事也非常支持,妈妈甚至表示要不是自己岁数太大了,也要去献血。有一次,杨然旭在血站了解到血小板能够抢救失血过多者并对血液病患者有显著疗效,而且献血者的身体48小时就能恢复正常。杨然旭心里一算账,“还是献血小板来得快,效果好”,从此他每月都主动到血站献血小板。躺在血站的采血椅上,杨然旭看着血液从体内抽出来,提取血小板后,又被输回体内,就像看到自己的血液流进病人身体那样高兴。&&“我献血,我健康,我快乐!”这是秦黎庶6年多来无偿献血20多次的感悟。因为如果经过体检、血液化验,成为一名合格的献血者,就意味着自己是一个健康的人。无偿献血是一项传统的社会美德,而《无偿献血证》既是献血者的荣誉,又是献血次数和献血量的记录证明,也是对无偿献血者进行奖励的依据。《无偿献血证》全国通用,如果无偿献血者本人需要用血时,可以不受地区、年度的限制,保证按规定无偿用血,其直系亲属和配偶也可以享受优惠用血。&&为保证献血质量,秦黎庶坚持锻炼身体。“献血不仅可以挽救他人的生命,也会对自身产生无形的监督,督促自己养成良好的生活、饮食习惯。”&&纵观长春市的无偿献血事业,陆诗阳这个名字不能不提。从1997年到2008年,他累计无偿献血60余次,献血总量10万毫升。“献血挽救生命。”这是陆诗阳在无偿献血事业中感受到的最大快乐,也是他一直坚持走到今天的原动力。2009年,陆诗阳55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已到达献血最高年龄,不能再继续献血。但是他经常宣传无偿献血的益处,儿子、邻居、朋友,他身边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无偿献血者的行列中。&&E&&再创辉煌无私奉献&&俗话说火车跑的快全靠车头带,一个团结高效的领导班子是一切事业成功的保障。长春市中心血站领导班子精诚团结,求真务实,班子成员能俯下身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认真整改、解决。工作中做到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团结、民主、和谐、能干事、干实事、关心群众、严以律己。&&中层干部是一个事业的桥梁。长春市中心血站的中层干部平均年龄40岁左右,是一支有朝气、有热情、有实干精神能打硬仗的队伍。2009年在血站推进质量体系建设、持续改进的工作进程中,全体中层干部放弃双休日参加培训,加班加点反复修改文件,做了大量工作,他们不但自身努力,干在前,还能团结带领科室成员,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局观念、协调意识、质量意识、管理意识都明显增强,切实发挥出了桥梁骨干作用。&&血站员工队伍爱岗敬业,勇于战胜困难。以站为家的血站精神越来越彰显出来。采血一线员工全年无休息,奔波、劳碌在采血车、采血屋内坚持采血,满足库存需求,保证临床血液供应;检验、成分、供血、输血研究所人员随时听从召唤,不计报酬;机关职能部门以及后勤保障部门都能以采供血工作为中心,积极为前勤提供指导、保障服务,全体血站人共同努力,保证了采供血工作的正常运行,实现了总采血量、单日采血量、发血量创新高的工作业绩。 无偿献血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血站人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内抓管理,外树形象,脚踏新起点,着眼高目标,扎扎实实推进工作。血站全体员工将在许吉一站长的领导下,继续秉承“全心全意为献血者和用血者服务”的理念,以血液质量为核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优良的职工素质为基础,以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以安全输血为目的,争创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为长春市输血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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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17:09:38“一法两规”培训心得为提高公安干警 “一法两规” 适应能力,市公安局按照省厅的要求,在衡阳市警官培训中心对全市公安民警分期分批开展专题培训班。为了切实规范民警执法办案行为,坚……(新文秘网省略14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意见建议以及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进一步加深民警对“一法两规”的理解和认识。狠抓规范执法。为了加强对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忠诚警魂教育,引导民警转变执法理念,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提升民警规范执法意识,切实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同时加大对民警依法执法办案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提升公安民警执法公信力,减少因民警执法不规范引发的涉法涉诉事件发生。狠抓硬件建设。为全面提升民警的执法办案能力,保障“一法两规”的顺利实施,要紧紧抓住当前工作重心,狠抓执法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建设,积极组织法制办、警务保障室等部门深入基层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对全局执法办案场所运 ……(未完,全文共637字,当前仅显示40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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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开展“一法两规”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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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献血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东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会同区血液管理办公室及医政管理部门,于日至5月22日,开展了对医疗机构落实《献血法》《护士条例》及《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情况,即“一法两规”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共检查医疗机构54家,其中包括三级医院8家,二级医院6家,一级医院32家,门诊部8家,根据东城区卫计委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区卫生监督所对650名护士的执业地点变更情况及有效期届满延续注册情况进行了核查;抽查输血病历140份,核查输血记录150份。 经查发现5家临床用血医疗机构未按要求设置独立的输血科或血库,已对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用血工作,必须遵守血液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所存在的问题尽快整改。检查中未发现医疗机构存在违法《护士条例》的行为。目前辖区内无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诊疗活动。 东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在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中继续依法履职,严格执法,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有效落实,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关于食品安全“一法两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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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3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市法院、市检察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于7月上旬开始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以下简称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情况开展了检查调研。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市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和坎墩街道办事处、龙山镇政府、天元镇政府的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市人大代表、消费者代表、执法者代表以及食品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的意见建议;实地检查了市食品检测中心、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市生猪屠宰场、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或企业,重点就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保障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等七方面情况作了检查和调研。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食品安全&一法两规&的基本情况
  检查组认为,自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施行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教育,健全监管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自2009年以来,全市没有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所有镇(街道)均创建成为市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7个镇(街道)创建成为宁波市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2011年,顺利通过了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复评验收。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基本形成。市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建立了由市政府统一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其他部门和镇(街道)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创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设立镇(街道)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所,市、镇(街道)、村三级工作网络基本形成。同时,市政府每年与各监管部门和各镇(街道)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定了《慈溪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并认真开展安全演练。
  (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日趋完善。全市建成了以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为龙头,市农业监测中心、宁波市工商安健食品检测中心、市疾控中心等专业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为辅,90多个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食品安全快检点为补充的全方位、层级式实时检测网络体系,食品项目参数检测能力达到1244项。建立了食品安全检测&五统一&运行模式,每年制定食品安全检测计划和评价性检测方案,明确各单位抽检的主要品种和项目,有效实现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检测信息,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009年以来,市政府累计投入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经费1.2亿元,年食品定量检测和定性检测分别达7000批次和25万批次以上。
  (三)食品安全法律宣传广泛开展。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三级食品安全宣传网络,制定并实施《慈溪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辟专栏、张贴宣传标语、专题讲座、媒体网络等方法和载体,宣传食品安全&一法两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并将宣传教育纳入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2009年以来,累计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50余万份,在慈溪日报开办&食品药品安全与健康&专栏160余期。同时,注重加强对食品安全从业、监管人员的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累计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人员500余期、4万余人,培训监管人员80余期、2500余人。
  (四)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成效明显。一是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开展食品企业分级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和质量安全黑名单,加大企业责任落实的巡查、核查,撤销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2家。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每年开展&绿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非法添加,农产品、畜产品及水产品滥用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点114个,全市所有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养)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全部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范围。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2012年,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餐厨垃圾、&地沟油&、添加剂等专项治理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872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143家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96起,取缔无证无照单位73家,共计罚没款18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法院审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11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通过实地察看和调查了解,检查组认为,市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一法两规&取得了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
  (一)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针对性和有效性还有待于增强,对广大群众的普法工作仍不够到位;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有的甚至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导致违禁使用农药、化肥、激素及超量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等现象时有发生,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部分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知识,防范意识不强,不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即使维权也需要消费者自己举证、自行送检,使维权成本过高、时间过长、程序过于复杂;群众参与监督的主动性不强,渠道相对单一,对监督举报者的保护能力弱;部分群众过分夸大食品安全风险,对食品安全抱有恐惧心理,无形加大了食品安全社会压力。
  (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尚未完全理顺。一是目前实行的分段管理模式,各监管部门之间虽有责任分工,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多头监管和监管缺位的现象,未完全实现无缝衔接,导致管理的部分节点出现&谁都可以管,谁又没管好&的被动局面。二是市食安委组成人员中的个别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由于其在单位与其他人员分工的交叉性,又缺乏协调的主动性,影响了成员单位整体职责的落实。本次执法检查中,个别成员单位自查不够主动及时。三是市食安委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领导职数的配备与其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的落实存在一定矛盾,食安办协调的效率相对受到限制。四是新设立的镇(街道)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所在实际运作中还需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基层反映在对该体制调整作会议部署时,对原覆盖多个镇(街道)的区域性卫生监督分所尚未列入会议部署范围,导致目前这些转为所在地镇(街道)的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所在落实新体制上存在着不平衡性,部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所的人员福利、办公装备、工作经费尚未全部到位,影响了监管工作。体制调整后,11个镇(街道)仅配备1名药监人员和1名卫监人员,达不到法定至少要有2名相同执法类别的人员才能进行执法的要求,影响执法行动的开展。
  (三)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一是按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物实行集中回收处理的要求,目前全市只有2家企业符合资质,只能基本满足对城区较大餐饮企业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物的集中回收处理,再加上成本因素,对农村小而散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物的回收处理,既无能力又无积极性,基本处于监管死角。二是在对生猪实行集中屠宰外,对牛、羊等畜禽的屠宰,虽已明确了监管部门,但实际还处于监管失控状态,存在动物防病防疫和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城郊结合部、甚至在一些中小学校、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周围还存在着大量的食品小作坊、食品摊点、餐饮单位,它们普遍无证且卫生状况差、原材料低劣、制作工艺简单,食品质量和安全难以得到保证,但同时又监管困难。四是大部分小餐饮单位未有效建立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即使建立了相关制度也未严格执行,农村临时农贸交易点分布较多,管理薄弱。同时对一些企业小食堂、农村集中聚餐点等场所还没有实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四)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尚需进一步提高。面对不断涌现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手段,以及不断提高的食品安全标准,我市的食品安全检测能力还无法实现同步提高,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企业的部分需求尚不能完全满足。如我们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的某些项目因为慈溪检测中心无法检测而只能到宁波去检测,耗时费力,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部分市场快检点尚未建立,快检设备相对落后,容易导致食品安全的一些苗头性问题不能在第一时间被发现。对村级无证临时交易点的食品检测由镇级农贸市场负责带检的制度在实际运行中还没有较好落实。
  三、意见和建议
  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市委关于&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的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检查组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确保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持之以恒地加以推进和落实。市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将食品安全&一法两规&落到实处。要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探索建立更加有利于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要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认真研究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职责,解决监管边界不够清晰的问题,避免监管空白,构建全程覆盖、运转高效的监管格局,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把食品安全&一法两规&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注重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消除群众思想疑虑。要将食品安全预警内容、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鉴别等知识传授给广大群众,增强群众自我保护的能力。做好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和从业者的教育培训工作,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真正把食品安全视为企业的生命线。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提高食品行业整体自律能力。要为群众监督食品安全和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便利、通畅、有效的渠道,简化群众举证、送检程序,完善举报奖励机制,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严格落实举报人保护措施,方便和鼓励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要积极宣传好典型,曝光恶劣案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形成强大社会合力。
  (三)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的危害性,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中的薄弱环节与群众反映和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格食品安全监管,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各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当前要集中开展好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整治,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努力使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要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对犯罪分子刑事责任追究到位,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要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因监管不力、执法不作为等导致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能力建设。要按照食品安全&一法两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加大财政投入,足额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要进一步完善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高检测频率,实现检测资源共享和信息共享。要加快市场快检点建设,增强快速检测设备配置,提高快速检验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检测覆盖面,提高食品安全的综合检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风险监测评估体系。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和强化监管执法力量,加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改善执法条件,使其更好地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客观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此外,检查中有专业人员反映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提出了相关义务性条款,而在法律责任中没有与之相对应的罚则,影响具体的监管,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适当渠道向上级立法部门反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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