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高中不上高中晚自习管理制度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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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远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怀远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项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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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全面深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安徽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实施方案》(皖教改〔201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将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和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重中之重,深化体制改革,推动制度创新,努力缩小义务教育的校际差距、城乡差距,深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  到2014年,全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义务教育经费连续三年确保实现法定“三个增长”,教育支出比重在全省同类县域考核平均水平以上。义务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连续三年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率达到70%以上。配齐学科教师,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实施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开齐开足课程。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内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全县各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消除重点校、重点班,无大班额、无择校现象。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全面得到保障。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省级规定标准。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  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三、改革措施  (一)建立义务教育资源均等配置机制,努力缩小义务教育的校际差距、城乡差距  1、建立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机制  县政府按照“合理布局,均衡发展,适度超前,够用适用”的原则,科学编制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统筹教育发展和经济发展,将教育发展规划纳入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统筹优质资源扩大和薄弱学校建设,认真解决优质学校“大班额”与普通学校生源匮乏的矛盾,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镇就学。科学谋划寄宿制学校发展规划,解决农村学校规模发展和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上学远的矛盾。教育行政部门参与规划的前置审核,教育专项规划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提高学校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  2、统筹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根据安徽省办学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办学水平评估标准,均等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到2013年底完成205所,到2014年底完成350所以上。  3、建立健全教育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和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按照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要求,确保实现法定“三个增长”,依法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和从土地使用出让金中计提教育资金,并按规定比例用于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标准,强化保障能力。保障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正常运转基础上实现内涵发展,提高办学水平。  4、建立有利于教师向农村和薄弱学校流动的政策导向  城镇学校新进教师原则上先到农村任教2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评定中级以上职称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评选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向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倾斜,对新聘到村小或教学点任教的高校毕业生,享受提前定级待遇,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2级。对于布局调整后确需保留的不足100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在省下达的县域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照班师比调剂配备教师。推行城乡间教师支教、挂职等多种形式交流,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农村偏远薄弱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的校长和教师,到农村支教教师和挂职干部给予特殊津贴补助。  (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  1、加强对学校招生、收费、教学等方面的管理。重点在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学校和班级设置、班额控制、招生和收费监管等方面建立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取消重点班、重点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禁止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招生。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中小学班额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禁止节假日补课和乱收费。  2、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监管机制。县政府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专款专用,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义务教育经费的决算情况。将义务教育资金均衡配置情况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尽量消除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异。完善义务教育经费审计制度,建立教育内部预算管理审计制度,督促细化预算编制,硬化执行。  3、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的监督检查。按照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年度公告制度。建立规范办学行为局长、学区主任、校长负责制,开展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并实施奖励,取消达不到评估要求的学校评先评优资格和各类示范性学校称号,对违反办学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学校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三)着力提升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1、改进中小学校长选任和管理制度。根据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建立中小学校长资格准入制度,提高校长专业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校长负责制,实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聘任制和考核制,逐步推行校长职级制。初中和小学校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每届任期3—5年,在同一所学校任期满两届,原则上予以交流。  2、创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方式。县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工作,负责教师队伍的统一管理、统一聘用和调配工作,对学校人员实行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每三年核定一次学校教职工编制,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补充教师,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严把“进口”关。探索建立新补充教师“省考、县管、校用”的制度,搞活学校用人机制。加强岗位管理,健全激励机制,完善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实行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制度,探索并制订教师资格制度与教师岗位聘用、培养培训、考核制度相结合的办法,形成激励教师终身学习和不断发展的机制。进一步加强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的教师培训工作。  3、着力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更新教育观念,实施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健全的人格。完善课程方案,重视中小学生艺术、美术和体育健康教育。推进教育教学方式改革,切实处理好学生减负与提高教师教学效果的关系,重点提升教师课堂有效教学的能力。加强教育科研,充分发挥教研队伍和学科带头人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4、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探索建立以年级和学段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实施途径的义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对义务教育质量的监测和管理,将中小学质量差异性监测纳入对各学区和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定性考核的核心内容。  5、大力提升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普及和应用水平。到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实现“班班通”,配齐计算机教室。加强基础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建立义务教育学科专题网站,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创共享,缩小城乡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差距,推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统筹机制  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教育、发展改革、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地税等部门和各乡镇(区)为成员,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与实施的领导,部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工作,统筹教育资源,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和重点支持。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管理制度,发挥专项资金导向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编制和人社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全县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税务部门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乡镇(区)要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二)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评估验收机制  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重点量化监测各校办学水平、教育管理和质量的差异性,综合考核各学区各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对均衡发展的满意度。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主要指标发布制度,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与学区主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工作考核挂钩。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信息库,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间学区间发展差距的监测,及时纠正教育资源配置不当或学校差距过大问题。  (三)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问责机制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行学区主任、校长责任制。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学区、各校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出现严重问题的,依照《义务教育法》及我省实施办法问责。
怀远县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切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国家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及《安徽省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两个主体,坚持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学校、家庭、社会配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项目,加强督查考核,构建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平等就学体系和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关爱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系”),使所有农民工子女都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促进教育公平。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坚持以政府管理为主和公办中小学为主(以下简称“两个为主”),完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配套政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民生工程项目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扎实推进,初步建成“两个体系”。  实现“全覆盖、全关爱、系统化、网络化”工作目标,基本建成“两个体系”。  到2020年,建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动态监测机制,“两个体系”更加完善健全,农民工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三、改革措施  (一)构建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平等就学体系  1、坚持“两个为主”,保障同等待遇。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将农民工子女教育全面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就学服务体系,扩大并统筹配置教育资源,改善接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学校的办学条件。坚持政府管理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保障随迁子女在城市享有与城市孩子同等就学权利。公办学校按照“就近划片,一视同仁”的原则承担接纳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入学的任务。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与城区学生统一编班,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考试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与城市学生同样对待。  2、积极开发资源,消除就学障碍。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以定点就读学校为必要补充,充分挖掘公办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凡进城务工农民持有户籍证明、暂住证明、务工证明,其随迁子女按就近划片招生政策执行。严禁人为设置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就学障碍,严禁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严禁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向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收取“借读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  3、完善输入地升学政策和经费保障政策。实行并完善外县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在我县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报考高职阶段学校的政策,并与我县学生享有同等政策待遇,进一步消除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升学障碍。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力度,将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纳入接收学校的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对接收学校予以经费支持和奖励。  4、积极完善服务,提高保障质量。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采取措施,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和环境,切实提高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学质量。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教育研究,开展针对性教育活动,帮助他们了解城市,融入学校,快乐生活。接收学校要建立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基本信息登记制度,为每一位学生建立、完善成长档案,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身体素质、家庭基本情况、家长务工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跟踪管理。  (二)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关爱服务体系  1、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各乡镇(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学校主导、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机制,形成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全面覆盖的工作网络,建立学习生活保障体系。通过关爱活动,努力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2、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在全县建设492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基本覆盖全县所有农村中小学、部分幼儿园。加强留守儿童之家的内涵建设,加强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的资源整合和共享,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课外文体活动,培养孩子道德行为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到2015年,使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校内有监管,课余有去处,得到政府、学校及社会各方面的关爱。  3、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工程和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和资金,科学规划,合理布点,建设农村中小学寄宿设施和农村留守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扩展和完善学校的日常生活服务设施,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寄宿要求和生活需求。  4、积极探索社会化、市场化服务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举办各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中心,面向市场,服务社会,扩大农村留守儿童服务资源,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服务的多样性需求。  5、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和医疗保健制度、驻村民警和乡镇司法助理员联系农村留守儿童制度、校园及其周边文化环境综合治理制度、留守儿童档案制度和统计年报五项制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家校联系,强化家庭、社会、学校三方责任。认真落实怀远县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日常管理。  6、发挥学校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中的主阵地作用。根据农村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动员和组织学校教职工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及困难,及时帮助解决。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活动,引导农村留守儿童树立自信大方、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以心灵关爱为重点,高度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需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综合素质,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县政府从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入手,健全农民工子女教育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建立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  (二)健全基层网络体系。根据农民工子女生活、学习、管理、教育、帮扶等方面的需求,引导和帮助基层建立健全“五大网络”:以村委会、留守儿童监护人、代理监护人和代理家长为主体,建立健全家庭监护网络,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日常生活和安全的监护;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体,建立健全教育管理网络,重点负责对儿童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和学习生活管理;以基层组织为主体,建立包保责任制,健全帮扶保障网络,重点解决好农民工子女的生活困难;以基层公安、司法机构为主体,建立健全权益维护网络,确保农民工子女的人身安全;以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社会组织为主体,建立健全社区爱心网络,从不同方面给农民工子女以关爱。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真正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覆盖到边、监护到位、关爱到人”的农民工子女动态管理网络。  (三)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完善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标准,加强对有关部门在农民工子女工作方面的专项考核,把农民工子女工作纳入义务教育监测指标体系和教师考评考核指标,监督检查和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对农民工子女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加强社会宣传。县内新闻媒体要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的先进典型,宣传农民工子女的自强精神和先进事迹,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农民工子女教育工作的氛围。
  附件:
怀远县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徐长奎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崔& 伟 (县教育局局长)&&&&&&&   王传春 (县政府办主任)&&&&&&&   王守本 (县财政局局长)&&&&&&&   蒋& 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广体新局局长)&&&&&&&   卫 兵 (县公安局局长)&&&&&&&   宋长志 (县卫生局局长)&&&&&&&   李占社 (县司法局局长)&&&&&&&   王& 军 (团县委书记)&&&&&&&   常云芳 (县妇联主席)
怀远县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根据《安徽省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作为全县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政府统筹、全县联动、整体推进,坚持依法规范、行政推进,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教改、提质增效,坚持建章立制、综合治理。坚决纠正各种违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素质教育扎实深入开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基本建立要求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固化、监督常态、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负责、学校主抓、家庭配合、社会支持的工作局面,全县中小学办学行为基本符合规范,学生课业负担明显减轻,家长和社会满意度提高。  到2020年,建立适应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高质量、轻负担的制度体系,全县中小学办学行为符合规范,学生课业负担符合规定要求,整体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家长和社会满意度有较大提高。  围绕上述目标,完成以下减负任务:  (一)规范课程开设,控制课时总量。按照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重视音、体、美、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特别是研究性学习等课程的开设和教学,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至少熟悉、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学校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违背教育规律的竞赛。除高中毕业班学生周六可以安排半天时间开展研究型学习、社会实践活动或社团活动外,禁止任何学校以任何名目在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  (二)规范作息制度,控制学习时间。保证学生休息权、双休日的自主支配权、晚自习的自主学习权。严格遵守国家课时规定,走读生每天在校教学活动时间,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走读生集体晚自习。控制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  (三)规范作业布置,控制作业数量。优化作业内容,改进作业方式,提高作业质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控制小学其他年级、初中和普通高中课外作业量。倡导改进作业方式,义务教育阶段积极推行“课外零负担书面作业”模式,鼓励当堂作业;指导学生在完成书面作业的同时,完成与自然、社会、生活相关联的社会实践性作业;增加学生课后阅读量。  (四)规范考试行为,控制考试次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加强日常考试管理,减少考试次数,提高考试质量。小学一、二年级只进行期末考查,不得组织期中考试。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学生综合评价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各校严禁以考试成绩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座位、考场)。推行小学、初中日常考试成绩无分数评价。切实加强中考、高考信息管理,除考生本人外,招生机构和学校一律不准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由考生本人直接登录安徽省招生考试网查询,各校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发放给考生本人。  (五)规范学生用书,控制滥用教辅。严格落实县教育局、县文广体新局、县检察院反贪局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全县中小学教辅资料选用工作的会议纪要》要求,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的管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六)规范办班行为,控制过度竞争。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禁止普通高中举行各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活动或办班。禁止示范高中在校内举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插班生。禁止中小学组织奥赛班。禁止幼儿园举办蒙氏、外语、奥数、珠心算等违背幼儿身心规律的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禁止幼儿园参加收取费用的竞赛、展演等活动。  (七)规范教师行为,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八条禁令(试行)》和《怀远县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教师不得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得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自行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费。普通高中、幼儿园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按规定代收费的,及时结帐,结余费用及时退还给学生。  (八)规范社会行为,维护学校秩序。减轻学校的社会负担。有关部门组织各类考试,不得挤占学校正常的教学时间;有条件的地区,原则上不安排在中小学校。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参加各类庆典活动和迎送活动。  三、改革措施  (一)推进教育改革,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1.转变教育观念。引导各学区、学校准确把握教育发展的主题,树立全新的教育观念,进一步掌握素质教育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提高落实上述八项“规范”的自觉性,并将其贯穿教育局、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和管理行为全过程。  2.创新教学模式和方式。以打造优质高效课堂为重点,总结推广先进科学的课堂教学方式方法,在全县范围内,评选推荐一批观念新、内容精、方法当、手段活、效果好的课堂教学范例。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创新分层教学模式。根据不同学生现有的知识和能力水平,确立不同层次的教学目标、达成标准和教学要求,分层设计作业和试卷。建立帮扶学习困难学生制度,提高整体学业水平的合格率。高中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所有学分,经学业水平测试合格后方可毕业。  3.优化教学过程。教师要以优质高效为目标,根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学业基础,提出合理的教学目标和适宜的教学内容,切实增强各项教学活动的针对性。要对课前预习、课堂学习、课后练习等进行系统思考,整体设计,积极引导,师生互动,不断优化教学过程,提升教学效果。要积极开展家访等活动,关注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情绪变化,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学校要建立完善优化教学过程的管理制度和评价机制,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协调、监督、指导。开展全县中小学学业水平合格率和优秀率的评测,将其作为教育质量监测的重要内容。  4.改革考试评价制度。逐步改变以单一的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减少考试次数,提升考试质量,逐步加大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录取中的权重。完善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充实内容,将评价结果与小学毕业挂钩,改进小学生毕业证书的呈现方式。积极推进高中招生录取实行学生学业成绩等级评价加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继续扩大示范高中分配到初中的招生指标,降低录取分数限制。  5.跟进教研指导。出台加强全县教研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指导,帮助中小学提高打造高效课堂的实施水平。充分发挥特级教师、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等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局教研室专职、兼职教研员要深入教学一线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和校本教研的指导。实施学科教学教研分析年报制度,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督。  6.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加强教师的师德教育,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重视培养理念先进、精于管理、敢于创新的校长队伍。不断完善和健全名优教师培养与管理制度,在评职、评优和绩效工资的确定方面凸现教学水平和实绩。实施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着力培养高素质的教师团队。  7.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关爱。各校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和能力,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采取科学的教育方法,缓解学生学习生活的压力,排解他们成长中的烦恼,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向上、抗挫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发展。积极创建和谐校园,努力把学校建成学生健康成长的乐园。改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条件,普通高中建立心理咨询室,多种渠道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的情绪变化,特别要创造性地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心理辅导。  (二)依法严格管理,加大行政监督力度。  1.加强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制度。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考试、学籍档案、教育教学、办园命名等办学行为。民办学校面向中小学生举办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班必须依法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民办学校发布招生广告必须到教育局进行备案,不得欺骗和误导学生及家长,不得做不负责任的许诺。  2.健全信息反馈系统。综合运用教育门户网站、安徽教育微博和义务监督员等渠道,形成信息反馈系统,及时浏览、受理、调查、反馈投诉咨询信息,认真处理投诉咨询、意见和建议,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监控。完善来信来访处理制度,建立工作月报制度和定期分析报告制度。  3.切实加大教育执法力度。研究制定教育行为规范指导意见,从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督导检查等方面提出促进行为规范的实施细则,明确规范要求,强调行业精细化管理,构建科学监管体系。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逐步实现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各校规范办学情况的随机检查,建立全方位、经常化的督查机制。在主流媒体公布随机检查的次数和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构建长效机制,保障减负工作常态化科学化。  1.建立学校教学活动公开公示制度。学校通过校务公开栏、校园网、致家长一封信等途径将实际使用的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教师任课任职表、课外文体活动安排表、作业量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制。围绕规范办学行为要求,实施年度监测,委托统计机构,进行科学的调查统计,由县教育局定期向社会公告。  3.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认真落实《蚌埠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检测评价制度实施意见》(蚌教〔2008〕73号),成立教学质量监测中心,按照《怀远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评估办法》(怀教〔号),以区域内学生学业合格率达成水平和综合素质表现为主要内容,建立全县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实行定期检测,在规定范围内公告。  4.建立减负工作激励机制。建立符合减负要求的督导评价机制,将学校减负工作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校长管理考核。  5.实施教育行政问责制度。对违反减负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一律取消各类荣誉称号以及各类荣誉称号的申报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申报。对于因监管不力、查处不力,违规行为问题严重的学校,取消当年和次年学校和校长考核优秀等次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照规定予以处分,查处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违规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通报批评,直至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  各学区、各校依法执行国家有关减负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维护师生身心健康权,不依据升学考试成绩对师生进行排名排队。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机制,整体推进。  坚持正确的教育方向,加强对减负工作的领导。树立全面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政绩观,建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革的局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改革方案的实施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确定工作重点,抓好工作落实。各学区、各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减负作为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的必要内容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切实抓出成效。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围绕推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改革内容,学校、社会和家庭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合力。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培训班、家访等形式,宣传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重要意义和规定要求,引导社会、家庭对学校进行正确评价,理解支持学校采取的减负措施,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配合学校实施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在减负背景下狠抓教学质量、实施素质教育的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学校减负增效工作,形成全县共同推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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