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空闲机子如何利用土地环境改善利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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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说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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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说明(年)安福县人民政府二0一0年三月目录一、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及规划修编建议....1(一)上轮规划实施的成效与不足...1(二)规划修编的建议...3二、规划文本编制过程与成果....6(一)规划文本编制工作程序...6(二)规划文本编制及前期研究成果...7三、规划基础数据及采用....9(一)基础数据来源及基数转换...9(二)基础数据预测...12(三)规划图件的说明...21(三)规划图件与文本数据一致性说明...25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说明....27(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7(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29五、土地利用分区和空间管制说明....41(一)土地用途分区原则...41(二)土地用途分区的方法...41(三)土地用途分区的结果...46(四)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管制关系...46六、土地整治说明....47(一)农用地潜力分析...47(二)土地开发...50(三)土地整理...50(四)土地复垦...51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说明....52(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的必要性...52(二)安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的规划安排...53八、乡镇规划用地指标分解方案....57(一)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补充耕地指标分解...57(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解...57九、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60(一)与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衔接...60(二)与上一级规划的衔接...60(三)与其它部门规划的协调...61(四)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63(五)与“二调”数据的衔接...63十、公众参与情况说明....64十一、规划实施条件和保障措施....65(一)规划实施条件...65(二)规划保障措施...65十二、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和实施效益估计....68(一)可行性分析...68(二)效益估计...69一、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及规划修编建议(一)上轮规划实施的成效与不足1、基本农田保持稳定,但耕地呈减少趋势根据安福县地利用变更调查统计数据,全县耕地保有量从规划基期开始,呈现逐年减少趋势,其中年期间,耕地保有量急速减少,减少幅度达到2264.52公顷。全县在规划实施9年中,每年耕地保有量都低于规划目标,到规划实施评价年,全县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程度有2414.11公顷缺口(2005年末实有耕地46758.69公顷,2010年规划耕地保有量为49172.8公顷),且呈不断扩大趋势(见图2-1)。图2-1全县耕地保有量目标实施年度情况在耕地减少情况比较严峻的形势下,由于保护措施和力度到位,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良好。现行规划确定的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2110.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5.90%;年规划实施期间,全县基本农田面积和布局均保持稳定。2、建设用地规模未得到有效控制,尤其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目标未实现到规划实施评价年(2005年),建设用地规模已突破现行规划确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明建设用地规模扩大没能得到有效控制;而农村居民点用地与规划指标差距很大。现行规划确定201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规模为4115.6公顷,比1996年减少1337.72公顷;2005年底,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732.31公顷,实际执行比1996年增加了278.99公顷。这表明农村居民点用地还没有从根本上摆脱外延发展的局面,农村建设用地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3、生态退耕实施良好,但生态退耕速度过快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等是导致土地生态环境恶化、土地资源退化、耕地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退耕还林、还草是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规划实施期间安福县生态退耕任务实施良好,年间全县累计生态退耕2391.24公顷,但生态退耕过多同时又是造成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耕地保护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生态退耕的难度也会越来越大。4、规划管理较严格,未出现用地不规范现象从违规及查处情况来看,安福县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大检查,在年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期间,各项指标整体控制良好。截止到2005年底,安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范围内无违法建设占用农用地案例发生。(二)规划修编的建议1、加强宏观背景研究,确定合理的规划指导思想和土地利用战略本轮规划必须加强宏观背景研究,充分把握国际国内宏观经济背景条件和社会环境对土地利用方式、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利用布局可能产生的影响,来确定合理的规划指导思想和土地利用战略。2、必须在全面掌握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开展修编工作安福县经济社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土地利用现状也处于快速变化之中。目前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有的数据中,图表、数据和实际不一致的现象普遍存在,依靠查漏补缺来更新数据库的方法,已经无法保证土地利用现状的准确性。因此,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利用现状普查,彻底摸清土地资源家底,实事求是地确定新的规划基数,为编制规划提供客观、真实的图、数和实地相一致的土地利用基础资料。3、加强经济发展对土地需求的科学研究,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本轮规划要加强对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对土地需求的研究,要根据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变化,结合一定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以及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主动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实现既为产业调整供给必要的土地资源,又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4、建立耕地占补平衡质量考核体系,切实保护耕地为切实保护耕地,我国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践证明,耕地占补平衡往往保住了数量,保证不了质量,补充耕地的质量难以达到被占用耕地的质量,致使耕地存量隐性减少,违背了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战略使存量耕地的产出能力总量不下降的初衷。因此,应建立耕地占补平衡质量考核体系,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5、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质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必须坚持科学编制,完善规划体系,改进编制方法,切实提高规划成果的质量。要以建立健全逐级控制、分工明确、重点突出、衔接统一的规划体系为目标,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和政策性,提高市级以下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供给制约与引导需求的编制方法,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完善。6、引入弹性规划理念,建立软硬约束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为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市场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应引入弹性规划的理念,建立软硬约束相结合的管理机制。7、注重上下级规划之间的协调根据地区现状,结合本县社会、经济、生态、文化等因素,做好发展预测,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多次反复,确定规划的目标和用地布局。重点是根据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用地的要求,寻求合理的平衡方案。8、加强对农居点整理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研究,缩小农居点用地规模农村居民点用地体系松散,人均用地量大,容积率低,生活设施差,生产与生活缺少功能分区,己对农村经济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构成了制约和限制。新一轮规划应加强对农居点整理等专项规划的研究,缩小农居点用地规模,实现农居点用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9、建立和完善规划管理的信息系统积极探索并运用计算机及遥感技术RS、全球定位系统GP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等现代技术手段,建立卫星遥感动态监测网络站和规划管理的信息系统,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监督检查相结合,监控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及时地提供最新的数据资料,了解规划最新的实施动态,对不按规划用途利用土地的可以及时制止,以期社会、经济、环境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二、规划文本编制过程与成果(一)规划文本编制工作程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整个规划编制工作大致经历了准备阶段、调查研究、编制大纲、规划文本和论证等几个阶段。1、准备阶段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主要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安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聘请技术指导,制定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2、调查研究阶段收集编制规划所需要的各种基础资料包括法规、政策、规划报告、统计和调查数据及图件,进行整理分析、综合研究。由各主要用地部门提供本部门用地计划和预测报告,针对重点专题,深入实地调查。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前期专题研究报告,为编制规划提供科学依据。3、编制规划大纲在专题研究基础上,以吉安市下达本县的规划控制指标为指导,从规划期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和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出发,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方针,制定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平衡指标,进过评审修改后形成《安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大纲及说明()》。4、规划文本编制和协调论证由县规划领导小组召集各用地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对用地部门的用地指标,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的分解进行认真论证协调,经反复修改、补充形成《安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送审稿)》。(二)规划文本编制及前期研究成果本规划取得的主要成果有:1、专题①、《安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及说明》②、《安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研究》专题报告③、《安福县建设用地需求预测与结构布局优化研究》专题报告④、《安福县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分析》专题报告⑤、《安福县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研究》专题报告⑥、《安福县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研究》专题报告⑦、《安福县促进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研究》专题报告⑧、《安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专题报告2、《安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及说明》3、《安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图件①、《安福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1∶5万②、《安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5万③、《安福县中心城区规划图()》1∶1万④、《安福县基本农田布局图()》(1∶5万⑤、《安福县土地整治规划图()》(1:5万)⑥、《安福县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图()》(1:5万)⑦、《安福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1:5万)⑧、《安福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1:5万)三、规划基础数据及采用(一)基础数据来源及基数转换1、规划基数转换本轮规划修编采用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作为技术转换的基础数据。原则上,规划基数转换参照分类释义和转换对应关系直接转换。规划基数转换中,充分利用遥感等科技手段,结合实地调查,校核土地变更调查获二调成果,得出各类用地转换结果,有关用地规模和范围应标注到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具体如下图所示。图3-1基数转换技术路线框图(1)具体转换方法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转换,按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土地规划分类体系进行归并,分别纳入相应地类。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交通、水利等建设用地转换,按照规程土地规划分类体系进行调整,分别纳入相应地类。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中,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独立工矿用地进行区分,将附属于城镇的独立工矿用地按照附属性质纳入建制镇;其他独立工矿用地可从空间上作解译判断,按照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的含义进行区分后,分别纳入相应地类。其他用地转换中,水域、自然保留地等其他地类按照规程中的土地规划分类体系进行调整,分别纳入相应地类。(2)分析与处理依据转换结果,对批而未用土地、违法用地情况进行分析,批而未用土地应纳入相应的农用地和其他用地,在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图标注位置、范围和用途;规划基期年违法建设用地已依法查处到位的,按建设用地认定,纳入建设用地规划基数;未查处到位的,在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按违法建设用地予以标注。(3)基数转换的结果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在土地现状分类的基础上进行土地规划分类,以满足乡级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要求。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过渡期)中农用地总量为公顷,转换后规划分类体系中,农用地总量仍为公顷,农用地总量保持不变。其中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牧草地总面积与转换前一致。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过渡期)中建设用地总量为10273.67公顷,转换后规划分类体系中,建设用地总量仍为10273.67公顷,建设用地总量保持不变。但二级、三级分类体系转换后发生了调整、合并、拆分。①城乡建设用地:将过渡体系分类中的城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合并,转换后为7738.10公顷。三级地类中农村居民点转换前后未发生变化,为5783.44公顷。但独立工矿用地按安福县实际情况和基数年转换办法进行合并、拆分,分解到城镇、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和采矿用地中。因此,转换后城镇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和采矿用地分别为1123.43公顷、26.93公顷和804.3公顷。②交通水利用地:将过渡体系分类中的交通用地和水利用地合并,转换后为2447.74公顷。三级地类中各地类面积保持不变。③其他建设用地:将过渡体系分类中的特殊用地和盐田合并,转换后为87.83公顷。三级地类中,特殊用地按安福县实际情况,拆分成风景名胜用地和特殊用地,其中风景名胜用地为54.93公顷,特殊用地为32.90公顷。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过渡期)中其他用地总量为19846.52公顷,转换后规划分类体系中,其他用地总量仍为19846.52公顷,其他用地总量保持不变。但二级、三级分类体系转换后发生了调整、合并、拆分。水域面积转换后为2613.88公顷,自然保留地为17232.64公顷。2、人口数据人口数据是进行人口预测与土地需求量预测的重要基础数据。它来源两方面的资料:一是本县公安局和计生委提供的数据,二是历年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规划编制过程中所采用的人口数据包括年的总人口、城镇人口、乡村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以及自然增长人口、机械增长人等。3、其它基础数据规划编制过程中所采用的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状况等均以各有关主管部门的最新资料为依据,GDP、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额、农作物单产、复种指数、各项人均指标等经济社会条件,来源于安福县历年统计年鉴或参考江西省统计年鉴确定。(二)基础数据预测1、总人口预测安福县2005年统计年鉴总人口为38.16万人,采用几何增长模型、灰色GM(1,1)模型和趋势外推预测法等多种模型对安福县人口总数进行预测比较,并将各种结果进行专家意见征询,最终确定人口总量。①几何增长模型安福县近期人口增长率按8‰进行预测,远期自然增长率按7.5‰的平均增长来进行预测,得到计算模型为:Yt+n=+Rn式中Yt+n为预测年第(t+n)年的目标值,R为年平均自然增长率。按照模型预测,到2010年人口户籍总人口为39.72万人,到2020年达到42.69万人。②灰色GM(1,1)模型根据安福县历年户籍总人口变动趋势,运用灰色GM(1,1)模型对安福县的户籍总人口进行预测,得到方程:xt+1=033e0.033其中:a=-0.(C=0.2585很好,p=1.0000很好)。按照模型预测,2010年户籍总人口达到40.89万人,2020年达到44.18万人。③趋势外推预测法根据安福县1978年至2005年户籍总人口变动趋势,应用spss软件,建立总人口Y与年份序列号X(1978年X值为1)的一元一次线性方程。结果得出R2=0.942,F=425.435,方程可信度很好。得出线性回归模型为:Y=3664.68根据这以上方程式对安福县人口进行趋势外推,得到:2010年预测总人口Y=+=40.72万2020年预测总人口Y=+=43.56万方法一按照自然增长率的控制指标进行预测,政策指导性较强,但也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方法二和方法三则是根据现有数据进行建模,数据预测原理较为科学,但实现性考虑不够。三种方案都各有长短,根据综合预测结果,确定2010年安福县户籍总人口取三者平均值40.44万人,2020年取方法一预测结果42.69万人。2、“两栖”人口预测两栖人口是指不变更户籍,暂时离开原住所,以劳务输出为目的的农村劳动者,如生根在农村、生活在城市的农民工群体。表3-1安福县历年两栖人口年度两栖人口2056年度两栖人口5569①GM(1,1)灰色预测模型根据历年的两栖人口数据,利用统计软件建立GM(1,1)灰色模型进行预测,函数为xt+1=687e0.020115t+-687其中:a=-0.176.666514(C=0.1720很好p=1.0000很好)根据模型预测2010年两栖人口为:4.07万人,2020年两栖人口为4.97万人。②趋势预测法根据年安福县城市化率的资料,可以建立时间序列模型,其中对数模型预测结果拟合度最高,R=0.928,F=181.75,方程可信度很好,即:Y=68.931Ln(X)R2=0.928Y为城镇人口,单位:人;X为年份序号(1990年为1)把2010年和2020年年份序号及21和31代入预测模型,得出2010年和2020年城镇人口分别为3.8万人和4.04万人。计算两种预测方法的平均值作为安福县两栖人口的预测值,结果如下表:表3-2安福县两栖人口预测结果表方法两栖人口年GM(1,1)灰色预测法4.074.97趋势预测法3.804.04综合平均3.944.51因此,安福县2010年两栖人口为3.94万人,2020年两栖人口为4.51万人。表3-3安福县人口预测结果(万人)年份年2020年总人口38.城镇人口9.农村人口28.两栖人口3.563.944.513、城镇化水平预测①简单增长法该方法是通过对安福县近27年来,城镇人口增长情况的调查为依据,其中安福县2005年城镇人口为9.62万人,按照其年均增长率T=0.0328推算,则2010年的城镇人口为11.30万,2020年为15.61万。②趋势预测法根据年安福县城市化率的资料,可以建立时间序列模型,其中三次线性模型预测结果拟合度最高,R=0.978,F=172.297,方程可信度很好,即:Y=-318.492X2+7.602X+=0.957Y为城镇人口,单位:人;X为年份序号(1979年为1)把2010年和2020年年份序号及32和42代入预测模型,得出2010年和2020年城镇人口分别为9606。③GM(1,1)模型根据安福县历年城镇化率变化情况,运用灰色GM(1,1)模型对安福县的城镇化率进行预测,函数模型为:xt+1=900e0.035198t+-900其中:a=-0.927.755408(C=0.2616很好p=1.0000很好)。预测至2010年城镇人口到10.84万,2020年达到15.41万。从以上预测方法中可以看出,第一种方法城镇人口预测数据太小,这与城镇化水平不是匀速发展的有关。虽然1978年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但直到2000年,安福县的城市化水平都十分缓慢,使用简单增长法会使预测结果过于偏小。第二种方法考虑到了城市化过程的客观规律,预测结果更符合安福县城市化过程的发展特点。第三种方法却更偏向于城镇人口增长趋势。参考安福县“十一五”规划对城镇人口的估算目标,同时考虑安福县实际情况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近期城镇人口采用第二种方法预测结果12.41万人,远期则取三种方法的平均值17.21万人。综上所述,2010年、2020年安福县城镇人口分别为12.41万和17.21万。两栖人口按照0.7系数计算,根据预测的总人口和城镇人口以及两栖人口可得出安福县2010年和2020年的城镇化率分别为37.51%、47.71%。4、主要经济指标预测为了更好地为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服务,这里分别提供了GDP、财政收入的几种不同的增长前景预测方案。(1)地区生产总值(GDP)预测①方案一根据安福县以往的GDP曲线的变化规律,按可比价格计算,自1978年至2005年间,安福县年GDP平均增长速度为8.67%,方案一采用简单增长法,直接应用历年的GDP平均增长速度作为未来年份的增长速度。按照此方案得出: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Y=26.39*(1+8.67%)5=39.99亿元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Y=26.39*(1+8.67%)15=91.85亿元②方案二通过1978年至2005年历年的GDP数据建立模型进行地区生产总值预测,应用SPSS软件进行GDP曲线模拟,发现拟合等比级数曲线模型拟合效果最好,如图3-2。因此,采用拟合等比级数曲线回归模型进行年GDP预测。GDP预测模型如下:Y=e0.125*X-238.167式中:Y表示GDP,X表示年份。其中,R2=0.990,F=说明模型精度很好,通过检验,可以得到可信的预测效果。即:Y*=48.07亿元Y*=167.78亿元图3-2安福县年GDP及预测曲线结合以上两种方法预测的结果,采用他们的均值作为地区生产总值。Y2010=(39.99+48.07)2=44.03亿元Y2020=(91.85+167.78)2=129.82亿元结合以上两种方法预测的结果并与安福县“十一五”规划进行对比,发现第一种方法预测的2010年GDP非常接近“十一五”规划目标39亿元,2010年采用方案一的预测结果。2020年GDP取两种方法预测结果的平均值。最后确定年的GDP分别为:39.99亿元和110.83亿元(2)财政收入预测①方案一根据安福县历年财政收入曲线的变化规律,财政收入增长率在%的基础上,参照《安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年均增长15%的目标,确定年安福县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为15%,“十二五”期间,安福县财政收入继续保持高位运行,增长率在14%的位置,实现经济快速增长。“十三五”期间,力争财政收入增长继续保持在12%的位置。按照此方案,2010年安福县财政收入将达到4.22亿元,2020年达到14.32亿元。②方案二通过1978年至2005年历年的财政收入数据建立模型进行地区生产总值预测,应用DPS软件进行灰色GM(1,1)模拟,结果如下:a=-0.11.400374xt+1=e0.113268t+-C=0.2858很好p=0.8148好从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GM(1,1)灰色预测模型拟合度高,结果合理科学。根据预测结果可以得出2010年财政收入为4.6亿元,2020年财政收入为14.4亿元。取上述两种方面预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安福县财政收入的预测值,2010年和2020年安福县财政收入分别为4.4亿元和14.36亿元。(3)固定资产投资预测考虑到经济发展的不同动向和预测的科学性,采取了两种方案预测安福县2010年和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①方案一根据安福县历年固定资产投资曲线的变化规律,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在%的基础上,参照《安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年均增长18%的目标,确定年安福县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为16%,“十二五”期间,安福县固定资产投资继续保持高位运行,增长率在13%的位置,实现经济快速增长。十三五期间,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继续保持在11%的位置。按照此方案,2010年安福县固定资产投资将达到14.68亿元,2020年达到56.8亿元。②方案二通过1996年至2005年历年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建立模型进行地区生产总值预测,应用DPS软件进行灰色GM(1,1)模拟,结果如下:a=0.21.887557xt+1=-e-0.411..2464很好p=1.0000很好从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GM(1,1)灰色预测模型拟合度高,结果合理科学。根据预测结果可以得出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为12.85亿元,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为56.6亿元。本研究取上述两种方法预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安福县固定资产投资2010年和2020年的预测值,分别为13.76亿元和56.7亿元。(三)规划图件的说明本次规划修编的成果除了有文字、表格表达的成果外,还有用直观的图件来表达规划修编的成果,使图、文、表、实地相一致和衔接。1、土地利用现状图(1:5万)本次规划底图采用二调图件还原形成的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件。成图比例尺是1:5万,格式为MapGIS格式,采用西安1980坐标系。地理地图包括行政界线、政府驻地、道路网、水系;专题要素包括土地现状用途、大型居民点及工矿企业等的范围和名称、县域及周边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重要港口码头、重要水利设施等。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注记、行政界线、其他基础地理要素、土地现状用途。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5万)把规划的项目、规划的土地利用分区具体空间位置落到1:5万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得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5万)。地理地图包括行政界线、政府驻地、道路网、水系;专题要素包括土地用途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允许建设区内建设用地区分现状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现状和规划的交通、水利设施等重要区域基础设施。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注记、行政界线、其他基础地理要素、现状和规划的交通水利设施等区域重要基础设施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土地用途区。3、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1:5万)将规划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与最新更新调查后的1:5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叠加,剔除最新占用的耕地,得到可以划为基本农田的耕地图,提取出此面积结合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得出规划期内可以划为基本农田的耕地,然后根据农用地分等成果,将自然质量等较高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得到规划期基本农田分布图(1:5万)。最后对此基本农田分布图输入相关属性数据。地理地图包括行政界线、政府驻地、道路网、水系、现状建设用地;专题要素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与基本农田相关的耕地、园地、草地;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注记、行政界线、其他基础地理要素、基本农田保护区、现状和规划的交通水利设施等区域重要基础设施、相关土地现状用途。4、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1:5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图是按照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内容落实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边界三条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四个区。由此编辑出1:5万的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图。地理地图包括行政界线、政府驻地、道路网、水系;专题要素包括允许建设区和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有条件建设区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与禁止建设边界;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注记、行政界线、其他基础地理要素、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5、土地整治规划图(1:5万)土地整治规划图的编制参照《安福县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以及安福县的耕地后备资源布局,主要落实全县规划期内的耕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工矿复垦和土地开发的主要工程。地理地图包括行政界线、政府驻地、道路网、水系、现状建设用地;专题要素包括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域(范围、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规模)、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范围、农用地整理重点区规模、净增耕地规模)、土地复垦重点区域(范围、土地复垦重点区规模、净增耕地规模)、土地开发重点区域(范围、土地开发重点区规模、净增耕地规模)、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水域、自然保留地等现状用途;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注记、行政界线、其他基础地理要素、土地整治区域(范围、整治区规模、净增耕地规模)、有关土地利用现状用途。6、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1:5万)重点建设项目布局图参考建设、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和资料,落实安福县的重大建设项目编制而成。地理地图包括行政界线、政府驻地、道路网、水系、现状建设用地;专题要素包括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本区域重点建设项目,本级规划确定的交通、水利、能源、矿产、环保等重点建设项目,其他独立选址建设项目;制图要素采用分层方式组织和绘制,图层压盖从上至下的顺序依次是:注记、行政界线、其他基础地理要素、重点建设项目等。7、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1:1万)中心城区现状图是依据安福县中心城区划分范围,采用1:1万二调图还原到2005年现状。地理底图包括行政界线、政府驻地、道路网、水系;专题要素包括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用途、贯穿中心城区的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重要港口码头、重要水利设施等。8、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1:1万)中心城区规划图是结合城镇用地规划,参照本轮规划下达指标,示意中心城区发展方向,结合城镇用地的空间管制编制而成。地理地图包括行政界线、政府驻地、道路网、水系;采用土地用途区作为主要表达要素时,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的专题要素包括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用途区、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的土地现状用途、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内建设用地区分现状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用地)和有条件建设区、现状和规划的交通、水利设施等重要区域基础设施。(三)规划图件与文本数据一致性说明1、现状建设用地面积与规划基数的衔接安福县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台帐的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738.10公顷,二调图件经核减还原后图上量算出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226.18公顷,比台帐数据大了1448.08公顷,其中城镇用地规模为1130.30公顷,比台帐数据大6.87公顷;工矿用地规模为747.66公顷,比台帐数据小83.57公顷;农村居民点规模为7348.22公顷,比台帐数据大1564.78公顷,城镇和农居点数据偏大主要原因是历史遗留问题、部分已查处的违法建设用地未能及时反映在图件上、农民建房变未及时更未、底图变更时土地利用类型分类不准确等;而工矿用地在图上量算面积偏小的主要原因在于工矿用地现状中包括一些零散的砖瓦窑,由于其面积较小,在地图缩编过程中被缩编掉。2、建设用地预留区面积与上级下达指标的衔接年吉安市下达给安福县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865.19公顷(扣除线性工程49.67公顷),同时,安福县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安排城乡增减挂建新区1341.17公顷,因此,预留区面积应为2206.36公顷。根据规划图上预留区面积量算,安福县新增建设用地为2206.36公顷(扣除线性工程),城镇工矿建新区为1341.21公顷,将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河流、湖泊、水库、山林等生态用地354.71公顷,对外交通项目用地51.85公顷,从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范围内剔除,不作预留建设用地安排,不计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建设用地预留区面积与指标安排做到了图数一致。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说明(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结构调整的原则和方法本轮规划修编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通过部门协调、县乡反馈、综合平衡等程序落实。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方法思路:以保护耕地尤其是保护基本农田面积不变为原则,按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及内部结构,满足农业发展的需求;以与上级控制指标相协调为原则,在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下,调整安排非农建设用地,以满足城镇村建设发展的需要;以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为原则,在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挖掘土地利用潜力等基础上,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2、主要用地调整方案说明到2010年,全县开发利用其他用地为耕地361.17公顷,土地利用率提高0.95%;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到10473.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0.07%;农用地面积为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0.88%。到2020年,全县开发利用其他用地为耕地1287.55公顷,土地利用率提高1.52%;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到11073.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0.29%;农用地面积为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比2005年提高1.24%。到2010年,耕地面积为45060.03公顷,占农用地比重比2005年降低0.86%;园地面积为2302.93公顷,占农用地比重比2005年提高0.10%;林地面积为194150公顷,占农用地比重比2005年提高0.59%;牧草地面积基本稳定,为39.43公顷;其它农用地面积为10361.83公顷,占农用地比重比2005年提高0.16%。到2020年,耕地面积为44666.67公顷,占农用地比重比2005年降低1.08%;园地面积为2793.02公顷,占农用地比重比2005增加0.29%;林地面积为公顷,比2005年提高0.49%;牧草地面积保持稳定,为39.43公顷;其它农用地面积为10748.10公顷,比2005年提高0.30%。2010年,城镇工矿用地增加125.34公顷,达到2080公顷,占城乡用地比重比2005年提高1.25%;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16.67公顷,占城乡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降低1.25%。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增加378.68公顷,达到2333.34公顷,占城乡用地比重比2005年提高3.83%;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97.08公顷,占城乡用地的比重比2005年降低3.83%。到2010年,交通用地增加17.95公顷,达到617.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比2005年提高0.006%;水利用地增加67.38公顷,达到1915.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比2005年提高0.02%。到2020年,交通用地增加49.67公顷,达到649.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比2005年提高0.018%;水利用地增加448.92公顷,达到2296.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重比2005年提高0.16%。(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布局优化原则优先布设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协调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围绕安福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现状不适应的用地,保障城乡发展建设用地,保护基本农田,强化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其中建设用地空间布局调控重点是:围绕“一核系四轴,三心带三片”的城镇发展空间结构体系,适度扩展城镇规模,城镇规模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减少相挂钩,工业进园、园区进城镇。2、主要建设用地布局优化方案说明(1)基本农田根据安福县耕地资源数量、质量及空间布局特点,优先将集中连片、排灌条件良好、农业生产设施配套完善的蔬菜瓜果和粮油生产基地作为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同时具备改造潜力的中低产田也纳入基本农田范围进行严格保护。规划基期年安福县基本农田42110.90公顷,规划期内共计调入基本农田2249.58公顷,调出基本农田3339.38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1021.1公顷,比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40620.00公顷多划了401.1公顷。表4-1:安福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单位:公顷乡镇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入基本农田调出基本农田多划基本农田规划目标年面积比重面积比重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考核目标平都镇%605.9.枫田镇.18.25%381.6.洲湖镇..032.24%204.049.00横龙镇%348.0.严田镇.355.14%139.563.83%.17洋溪镇.385.04%38.311.89%.19浒坑镇331.%190..53242.53竹江乡.89%243.5.瓜畲乡.386.20%117.015.39%.51山庄乡.95%46.411.34%.68赤谷乡4.96%20.171.53%.33寮塘乡.043.98%59.421.46%196.978.39甘洛乡.80%140.697.24%.13金田乡%159.138.86%.09洋门乡%284.0.彭纺乡748.260.00%335..03413.03钱山乡..00%.25泰山乡%36.072.16% .67章庄乡802.790.00%113.3814.12% 689.41689.41合计.585.34%%401.620.00在基本农田调入调出过程中,将平均自然质量等别为12等及以下的基本农田调出,主要是处于山地不宜耕种、生态环境恶劣和自然灾害频繁的区域、避让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区域以及城镇工矿项目发展周围的区域,调出区域耕地耕种难度大、易受到建设破坏,调出较多的是平都、枫田、横龙和彭坊等乡镇的基本农田。将平均自然质量等别为13及以上的基本农田调入,主要是较为集中连片的水田和经验收合格的土地整治新增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调入较多的乡镇是洲湖、枫田等乡镇。规划期内,安福县基本农田数量的平均质量等别多分布在12-13等地,高于调整前的平均质量等别。在确定好安福县的基本农田数量后,必须要落实到各个乡镇,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基本农田,同时也为确定各乡镇基本农田保护数量提供参考和依据。其中基本农田分布较多的乡镇有:寮塘乡3804.6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4.89%;严田镇3752.6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9.35%;山庄乡3002.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0.45%;枫田镇3254.17,基本农田保护率为90.01%;洲湖镇3061.51,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6.67%。(2)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近期(年),安福县城镇建设需新增用地114.9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76.69公顷,到2010年城镇用地达到1009.16公顷。规划远期(年),安福县城镇建设需新增用地188.74公顷,其中需占用耕地154.36公顷,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1222.75公顷。整个规划期(年)安福县城镇建设需新增用地总规模303.71公顷,其中需占用耕地234.05公顷。安福县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分为四级,即中心城镇(安福县城)、重点镇(洲湖、浒坑、严田3个)、一般建制镇(枫田、横龙等8个)和乡集镇(金田、彭坊等7个)四个层次。中心城镇:即县城,为全县的一级中心城镇。重点镇:是全县的二级中心城镇,为洲湖、浒坑、严田。一般建制镇:为全县的三级城镇,为枫田、横龙、洋溪、山庄、钱山、寮塘、赤谷、洋门。乡集镇:为全县的四级城镇,为竹江、瓜畲、金田、彭坊、泰山、甘洛、章庄。(3)中心城镇用地按照《安福县城县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空间布局,中心城镇以平都镇为中心,泸水河为纽带,形成“一河两岸、一城三区”的空间布局结构。“一河两岸”是指城市被泸水河一分为二,形成一河两岸相对均衡发展的结构形态。“一城三区”是指中心城区分为三大功能区,即城南区、城北区、城东工业区。发展轴:主要有泸水河大道、武功山大道、蒙岗岭大道、公园大道、宝成路、站前大道、城东大道等。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县城建设用地和工业园区用地,在上级下达指标约束的基础上,根据安福县城市发展空间布局和工业园区发展规划,规划期内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170.53公顷,安排工业园区新增建设用地103.3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转化5.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833.95公顷。扣除掉中心城区范围内生态用地309.30公顷,预留对外交通用地51.58公顷,预计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23.53平方公里。(4)工矿用地规划近期(2006年—2010年),独立工矿用地需增加47.04公顷,其中需占用耕地38.74公顷,2010年独立工矿用地总规模将达到1100.84公顷。规划远期(2011年—2020年),独立工矿用地需增加97.47公顷,其中需占用耕地55.69公顷,2020年独立工矿用地总规模将达到1213.92公顷。整个规划期内(年),需新增独立工矿用地144.51公顷,其中需占用耕地94.43公顷,到2020年独立工矿用地达到1213.92公顷。根据安福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总体思路,按照科学发展观,认真谋划工业平台建设,未来一个时期安福县工业用地体现了向园区集中的思想。(5)农村居民点用地根据加强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的等有关要求,并考虑到安福县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实际状况和“两栖”人口的用地,到2010年,农村人口和两栖人口的数量约为31.62万人,农村居民点用地将下降到5766.77公顷,比2005年减少16.67公顷;到2020年,农村人口和两栖人口的数量约为32.21万人,农村居民点用地将达到5686.37公顷,比2010年减少80.4公顷。为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康村”的建设,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也应该适量安排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参考部门用地需求,年间需新增农村居民点15.33公顷,需占用耕地8.33公顷;年新增36.05公顷,需占用耕地21.8公顷;整个规划期(年)内共需新增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51.38公顷,其中需占用耕地30.13公顷。(6)基础设施用地①公路规划公路运输网络是县域运输网的主体,规划以广大高速公路为依托,提高公路等级、完善网络布局为重点,提高县域主要对外通行能力和综合交通转运能力,有计划地改造县乡公路,建设安福县城城市环路,避免国境交通穿越分隔城市,解决对外交通和城市用地发展配合问题,从而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以“一横三纵”的省道为主干的覆盖县域的辐射型公路交通网,带动交通干道沿线产业发展。改造安福—茅坪段省道,改造吉安—莲花段省道,达到二级公路标准;启动武(功山)井(冈山)旅游公路的建设,加快融入大井冈山旅游经济圈,建设曾家至文家、泰山至杨思墓、章庄至杨思墓三条景区公路,达到三级标准,形成贯通六大景区的公路交通体系,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此外,正在建设中的大广高速公路在县域东部穿越而过。与万洋公路设有一出入口,且邻近安福县城,使安福县的对外交通联系更为便捷。规划全县境内省道均达到二级公路标准,县道达到三级公路标准,其他乡道达到四级公路标准,乡道实现村村通公路,硬化率达到95%,乡道好路率达到100%。规划到2010年安排交通用地17.95公顷,到2020年安排交通用地49.67公顷。②排水规划安福县城区排水体制由雨污合流逐步过渡到雨污分流,其余乡镇均采用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县城要求建设污水处理厂,其它乡镇要建设简易污水净化系统,进行简单处理,污水处理率达到75%。规划期间安排建设污水处理厂用地2.4公顷,垃圾处理厂用地1公顷。③水利设施用地规划安福县县境流域水系发达,大小河流纵横,主要有泸水河、陈山河、同江。全县水力资源较丰富,理论蕴藏量达236.3MW,可开发量为141MW,现已开发和正在开发的水利资源达87.7MW。安平水电站:安平水电站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旅游等综合功能的水电站,电站拟建于安福县西北2.5KM的泸水河上,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367KM2,设计总装机1890KW。该工程的建设具有发电、防洪、灌溉、旅游等作用。东谷水电站:东谷电站位于横龙镇东谷村,拦截东谷水筑坝建站发电,坝址以上集雨面积350KM2,多年平均流量10M2s,设计装机15000KW。该工程的建设具有发电、防洪、灌溉、旅游等作用。严田二级水电站:海华二级水电站位于安福县严田镇严田大桥上游3km处,设计引用流量40M3s,设计装机1500KW。观山水电站:观山水电站位于赣江二级支流—泸水河的中下游地段,地处安福县竹江乡观山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780KM2。设计总装机容量4800KW。该工程的建设具有发电、防洪、旅游等作用。洋田水电站:洋田水电站位于泸水河安平水电站和观山水电站之间,坝址位于枫田镇车仔下村下游,坝址以上集雨面积1645KM2,设计总装机容量2000KW,该工程的建设具有发电、防洪、旅游等作用,已完成可研、规划等设计工作。洋口水电站:洋口水电站位于泸水河下游与陈水河交界处,坝址位于竹江乡洋口,设计总装机容量3000KW。该电站为规划电站。社上水库电站扩建:安福县社上水电站位于吉安市的西北部,地处赣江水系禾水支流—泸水上游,现机组装机容量为2*3000KW。社上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发电、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总库容1.707亿M3,大坝以上集雨面积427KM2。规划2010年安排水利用地67.38公顷,2020年安排水利用地448.92公顷。(7)风景旅游用地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县共有特殊用地87.83公顷。在规划期间,特殊用地的增加主要是用于满足旅游业发展的配套服务设施用地。根据安福县旅游资源秉赋特征及旅游项目的空间布局,结合《安福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年)》,安福县旅游用地空间布局为“一核二翼七区一环二带”构造一个既突出重点又顾及全县多层次的旅游发展网络格局,一核为平都镇,二翼为武功山和洲湖塘边古村落;七区为武功山金顶、武功山温泉、九龙谭飞瀑、明月山、严田奇樟、平都文庙和塘边古村落;一环为西部山水自然生态风光旅游环;二带为中部奇樟文化与文庙文化休闲带、南部古村落文化田园生态观光带。规划近期(),旅游项目需用地6公顷,其中需占用耕地2.9公顷,2010年特殊用地总规模将达到93.83公顷。规划远期(年),旅游项目需用地14公顷,其中需占用耕地约6.75公顷,2020年特殊用地总规模将达到107.83公顷。整个规划期内(年)需新增特殊用地2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9.65公顷,2020年特殊用地总规模将达到107.83公顷。地类2005年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运输水利设施其他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减少耕地3.579.698.33 8.2.园地85.68   5.41.48  0.5  3037.38林地    18.255.52 6.66 4.752.牧草地39.43   39.43         0其他农用地         21.669.16城镇用地1123.43     1123.43       0农村居民点7.252.55 0.952.      32采矿用地804.36.25 2.74 0.35  794.96     9.3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6.93        26.93    0交通运输599.69         599.69   0水利设施1848.05          1848.05  0其他建设用地87.83           87.83 0其他用地. 41.39.74  1.64 44.410.054.772010年面积..241.94..3. 增加 426..7..61401.6 净增减量 -.498..67-9.67.386-2653.17 表4-1安福县年土地利用平衡表(单位:公顷)地类2010年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其他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减少耕地6.76319.8  410..8 4..766..27园地18.89   3.284.09  24.67 7084.04林地    23.865.04 12..476.牧草地39.43   39.43         0其他农用地..69 0.86     44.5108.14城镇用地1241.07     1241.07       0农村居民点9...32 17.6    116.45采矿用地794.96002    792.96     2其他独立建设用地43.97        43.97    0交通运输617.64         617.64   0水利设施1915.43          1915.43  0其他建设用地93.83           93.83 0其他用地..05 82.17.244.26 7.034..942020年面积.9.54.92..07. 增加 .94...1.6 净增减量 -393..13.59-80.4-241.. 表4-2安福县年土地利用平衡表(单位:公顷)地类2005年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其他建设用地其他用地减少耕地0. 935..13 12..989.38.6园地01.64   8.685.57  2.54.67 林地    42...229.牧草地39.43   39.43         0其他农用地.45   .86     66.1177.3城镇用地1123.43     1123.43       0农村居民点16.724.4 2.927. 17.6    148.45采矿用地804.36.25 4.74 0.35  792.96     11.3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6.93        26.93    0交通运输599.69         599.69   0水利设施1848.05          1848.05  0其他建设用地87.83           87.83 0其他用地..35 123.416.984.26 8.674.400.020年面积..54.92..07. 增加 .... 净增减量 -.884..07-11.448. 表4-3安福县年土地利用平衡表(单位:公顷)五、土地利用分区和空间管制说明土地用途分区是指依据土地资源特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上级规划的要求,按照同一的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划分土地用途区。土地用途区可以是空间上连续的或不连续的区域,面积可大可小。土地用途分区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土地合理利用,控制土地用途转变。(一)土地用途分区原则土地用途分区必须体现土地利用方向,土地主导用途和土地保护、限制、管理措施的相对一致性;土地用途分区与土地利用目标和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相协调;土地用途分区应注重土地资源特性,符合经济发展,便于实施管理;土地用途分区以土地类型为主划分。根据土地利用主导性原则和土地资源特点,应用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及各项用地宏观控制指标,考虑到一定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的统一性和差异性,按照土地用途分区的原则,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分区。(二)土地用途分区的方法1、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原则上依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划定。下列土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1)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蔬菜生产基地。(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设施农业用地,正在改造或已列入改造规划的中、低产田。(3)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4)为基本农田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保护林和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已列入生态保护与建设实施项目的退耕还林、还草、还湖(河)耕地,不得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已列入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等土地用途区的土地不再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2、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除基本农田外,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下列土地应当划入一般农田区:(1)除已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用地区等土地用途区的耕地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划入一般农地区。(2)现有成片的果园、桑园、茶园等种植园用地。(3)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4)城镇绿化隔离带用地。(5)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增加的耕地和园地。(6)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业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3、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为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下列土地应当划入林业用地区:(1)现有成片的有林地、灌木林、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其中已划入其它土地用途区的林地除外。(2)已列入生态保护和建设实施项目的造林地,如生态退耕土地。(3)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增加的集中连片林地。(4)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运输、营林看护、水源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用地,及其它零星土地。4、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下同)和农村居民点建设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安福县下列土地应当划入城镇村建设用地区:(1)现有的城市、建制镇、集镇和中心村建设用地。(2)规划期间预留的建制镇建设、集镇和中心村发展用地。(3)附属于城镇的开发区、工业小区等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的城镇和农居点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划入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的面积要与城镇和农居点建设用地规模相一致。规划期间,应复垦、整理的村镇用地不得划入城镇村建设用地区。5、独立工矿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安福县下列土地应当划入独立工矿用地区:(1)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规划期间不改变用途的采矿地及其它独立建设用地,其中已划入其它土地用途区的除外。(2)独立于城镇、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规划期间已列入计划的采矿业发展用地。(3)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其它建设用地。已列入居民点范围内的开发区、工业小区、市场、学校等不得划入独立建设用地区。应复垦、整理的采矿地和其它独立建设用地不得划入独立建设用地区。区内独立建设用地应满足建筑、交通、水源、排水、能源、环保等建设条件,新增建设用地应符合规划的独立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要求。6、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风景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安福县下列土地应划入风景旅游用地区:(1)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2)为游人服务而又独立设置的管理机构、科技教育、对外及内部交通、通讯用地、水、电、热、气、环境、防灾设施用地等。7、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是指基于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土地利用特殊控制的区域。安福县下列土地应划入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1)主要河湖及其泄洪滞洪区。(2)重要水源保护区。(3)地质灾害危险区。(4)其他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需要进行特殊控制的区域。8、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是指为对自然、文化遗产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安福县下列土地应当划入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1)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2)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3)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湿地、内陆水域、森林和草原。(4)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等自然遗迹。(5)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其它自然和人文景观、文物古迹、历史遗迹等保护区域。(三)土地用途分区的结果基于上述分区原则和方法,把安福县土地分为基本农田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等8个土地利用区。(四)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管制关系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按照保护资源与环境优先,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结合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安排,划定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建设用地管制区。建设用地管制区应与土地用途分区对应关系详见下表:表5-1土地用途区划定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关系表土地用途区建设用地管制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允许建设区独立工矿用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限制建设区林业用地区一般农地区限制有条件建设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禁止建设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六、土地整治说明(一)农用地潜力分析1、耕地整理潜力分析安福县耕地整理一级潜力区包括甘洛乡、洲湖镇、寮塘乡、横龙镇、平都镇、严田镇6个乡镇,待整理区面积20281.49公顷,可增加耕地1040.11公顷;二级潜力区包括竹江乡、枫田镇、金田乡、洋溪镇、洋门乡、瓜畲乡6个乡镇,待整理区面积12846.74公顷,可增加耕地591.79公顷;三级整理潜力区包括赤谷乡、钱山乡、山庄乡、浒坑镇、泰山乡、彭坊乡、章庄乡7个乡镇和一个武功山林场,待整理区面积5990.47公顷,可增加耕地245.44公顷。潜力区以耕地为主,分布有少量的园地、林地、水域。区内田块零碎,灌溉水田和旱地交错,零星荒草地散落其中,灌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和林网缺乏整体规划和配套。区内大部分土地属中低产田,其成因主要是土地贫瘠、土层浅、土壤养分含量低,耕层质地粗;地形高低不平,水利设施落后,灾荒严重。新增耕地主要来源于园地、滩涂、闲散荒地。2、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分析安福县建设用地整理潜力主要集中于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村居民点整理一级潜力区包括:枫田镇、严田镇、横龙镇、洋溪镇、寮塘乡、洲湖镇、平都镇、赤谷乡8个乡镇,潜力区面积3254.11公顷,可增加农用地1409.88公顷,其中耕地928.67公顷;二级潜力区包括山庄乡、甘洛乡、竹江乡、彭坊乡、章庄乡5个乡镇,潜力区面积1087.65公顷,可增加农用地337.05公顷,其中耕地156.55公顷;三级潜力区包括洋门乡、泰山乡、钱山乡、金田乡、瓜畲乡、浒坑镇6个乡镇,潜力区面积1184.65公顷,可增加农用地188.55公顷,其中耕地81.91公顷。这些地区的居民点整体布局分散,内部结构松散,道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缺少统一规划,部分村庄空心化现象突出户均占地量达,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低。通过对农村居民点空心村整治改造、迁村并点、宅基地调整,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农村居民点整理可增加耕地约1167.13公顷。3、土地复垦潜力分析安福县土地复垦潜力主要是各种零碎的砖瓦窑、工矿废弃地以及灾毁耕地。全县待复垦潜力区共1840.22公顷,其中新增耕地985.71公顷,平均新增耕地系数53.56%。全县土地复垦潜力共分三个级别:一级包括竹江乡、严田镇、横龙镇、平都镇、枫田镇、寮塘乡、洲湖镇7个乡镇;二级包括赤谷乡、洋门乡、金田乡、甘洛乡、山庄乡等5个乡镇;三级包括洋溪镇、瓜畲乡、彭坊乡、章庄乡、钱山乡、泰山乡、浒坑镇7个乡镇。4、土地开发潜力分析土地开发是指在一定的经济、技术、生态环境条件下,对种类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发利用为耕地及其它各类用地。其他用地是指受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目前尚未投入使用的土地。现在安福县的其他用地主要有荒草地,滩涂等,其他用地是重要的农业资源,是农业进一步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后备资源。安福县其他用地中,有荒草地和滩涂共17167.81公顷,其中泰山乡的荒草地面积最大,达到1888.17公顷,赤谷乡的荒草地面积最小,仅有323.43公顷;枫田镇的滩涂面积最大,达到153.65公顷,浒坑镇、甘洛乡和武功山林场没有滩涂面积。土地开发潜力一级区包括平都镇、枫田镇、寮塘乡、瓜畲乡、金田乡、竹江乡、洲湖镇7个乡镇,潜力区面积2645.19公顷,可增加农用地2595.73公顷,其中耕地2352.85公顷;开发潜力二级区包括甘洛乡、横龙镇、浒坑镇、严田镇、钱山乡、洋溪镇6个乡镇,潜力区面积1426.46公顷,可增加农用地1363.34公顷,其中耕地1113.45公顷;开发潜力三级区包括洋门乡、山庄乡、泰山乡、章庄乡、彭坊乡、赤谷乡6个乡镇,潜力区面积1016.02公顷,可增加农地937.03公顷,其中耕地670.30公顷。5、农用地潜力汇总根据安福县的土地后备资源状况,结合安福县的自然特征和目前的土地利用现状,对不同的乡镇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有条件,有层次,有限度的开发、整理、复垦,其潜力总面积为51573公顷,可增加农用地面积12735.92公顷,其中新增耕地8166.78公顷,平均增加耕地系数为40.2%。但是从总体来看,安福县未来可供挖掘的土地潜力也是有限的,我们必须合理利用保护好每一分土地。表6-1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汇总表单位:公顷内容类型潜力区总面积新增农用地面积增加耕地系数小计其中新增耕地新增其它农用地耕地整理.284.654.80%农居点整理.68.3021.12%土地开发.459.1147.90%土地复垦..3611.12%合计.049.42(二)土地开发综合分析后备耕地资源的适宜性、历年开发规模、资金投入可能性以及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需要等因素,安排规划期间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数量为1272.55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年)土地开发补充耕地356.17公顷;规划远期(年)土地开发补充耕地916.38公顷。(三)土地整理综合分析土地整理的适宜性、历年开发规模、资金投入可能性以及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需要等因素,安排规划期间农田整理、居民点整理区域总规模为3155.60公顷,增加耕地167.78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规模为103.33公顷,增加耕地面积为59.33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年)增加耕地18.58公顷;规划远期(年)增加耕地40.75公顷。(四)土地复垦规划期间土地复垦区域规模为11.34公顷,补充耕地数量为6.25公顷。其中,规划近期(年)增加耕地6.25公顷;规划远期(年)不增加耕地。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说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吉安市局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无法满足未来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建设用地不足将成为安福县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中央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的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所以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一方面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另一方面也可为解决安福县建设用地不足制约经济发展的矛盾提供一条新途径。(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的必要性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安福县的建设用地指标不足严重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通过规划拆旧建新,优化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了土地,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专用与农村产业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2、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需要在安福县域范围内,存在农村居民点布局混乱、分散,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不完善,空闲地较多的现象;建筑物缺乏统计的规划设计,容积率过低,不少单层简易房屋占地面积较大,不同结构新旧住宅交错;农村建房秩序混乱,建新不拆旧、一户两宅,人在外居住但宅基地空着的现象较严重,这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也使这一地区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设施较差,村容村貌差。通过实施挂钩工作,对旧村进行拆迁,在新村进行统一安置,能够大大改善农村居民点现状,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3、安福县经济发展的需要安福县由于建设用地指标不足,极大的制约了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开展挂钩试点工作可以部分解决安福县建设发展对建设用地指标的需求,缓解建设用地不足的矛盾。(二)安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的规划安排1、增减挂钩规模规划的总目标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使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合理的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达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提高,土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统筹城乡发展。吉安市下达给安福的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914.86公顷,扣除掉省重点项目所剩指标仅为435.05公顷,无法城镇人口增长所需。根据各乡镇农居点整理潜力,对城乡用地增减挂指标进行分解,如表7-1所示。表7-1安福县城乡用地增减挂指标分解表公顷单位拟拆旧面积拟整理出耕地面积横龙镇93.0079.05平都镇48.5233.24浒坑镇8.777.45寮塘乡145.96118.66洋溪镇97.9683.27瓜畬乡52.8240.9洲湖镇147.53117.4赤谷乡61.4250.21山庄乡108.3290.07竹江乡17.9112.22甘洛乡47.6740.52泰山乡40.9934.84章庄乡33.8628.78洋门乡127.58100.44钱山乡80.2364.2金田乡62.1150.79彭坊乡64.7451.03严田镇180.37145.31枫田镇59.3743.46总计.84如表7-1所示。规划期内拆旧区规模1479.13公顷,城镇工矿建新区规模为7公顷,保证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上级下达的指标。建新区占用耕地996.84公顷,小于拆旧整理增加耕地1191.84公顷,保证了项目区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2、“增减挂钩”保障措施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安福县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针对“增减挂”试点项目工作中的问题,从行政、技术及资金等方面予以保障。(1)行政保障措施①成立“增减挂”工作实施领导小组,下设专门机构,组成专门班子推行领导管理目标责任制,责任到人;②加大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法规和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全县人民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略、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中重要作用的认识;③制订和完善相关实施计划措施,严格按计划编报项目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资金进度、后续管理等措施;④实施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按照规划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⑤建立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监督的长效机制,完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年度计划管理,落实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挂钩制度。(2)资金保障措施①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专项资金的收缴,保障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实施过程中资金的及时到位。政府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专项资金是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的主要资金渠道,是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必须足额收缴。为了拓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资金来源,除政府资金以外,也可开辟集体、农民和经济实体共同投资的多元投资渠道,可通过项目招标、合作、合资等形式,广泛吸引境内外资金的参与,促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事业的发展。②循序渐进,根据经费情况,先易后难安排项目。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评价、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划和投资规模,结合地方经济实力和自然条件的地域差异,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有重点、分步骤、由点到面逐步展开,做到整理一块,见效一块。③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力度。项目资金筹集后由财政部门设立“增减挂”项目资金专户,严格审批,专项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作它用。(3)技术保障措施①建立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数据库,在本次规划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建设用地项目备选库、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数据库和挂钩周转指标归还库进行管理;②引进、示范、推广现代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创新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以降低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成本,提高效率,不断增加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综合效益;③将此次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的耕地纳入周围农田生态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考虑范围当中,突出排灌配套工程,并辅之以田间沟渠网络建设,提高土地生产力;④项目竣工验收后,在规划期内完成地籍调查,明确地块界址,并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保护土地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八、乡镇规划用地指标分解方案(一)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补充耕地指标分解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补充耕地指标分解的主要依据是:1、“占一补一”的政策规定;2、规划期内各乡镇新增建设用地及其占用耕地指标;3、各乡镇耕地后备资源状况;4、2005年各乡镇的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5、“二调”各乡镇耕地面积。(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解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方案基本思路:1、可分配指标确定考虑到年新一轮规划期间各乡镇实际已使用的指标和省、市十一五重点项目用地指标均已明确落实到了相应的乡镇,这两项用地指标实际上已无须考虑分配,故本分配方案确定的可分配指标是指从吉安市下达的总指标中扣除上述两类指标后的剩余指标,具体可按下式确定:其中为可分配指标;为年吉安市下达给安福县的总指标;为已经使用的指标(06年和07年之和);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已明确落实到乡镇的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用地指标)。2、分配系数确定考虑到本次分配的是建设用地增量指标,故本分配方案确定以现行规划实施期间社会经济等指标的增长量作为对可分配指标进行分配的依据,具体为把年各乡镇的生产总值、非农人口(城镇人口)、固定资产投资额等社会经济指标以及现行规划期实施期间年用地规模的变化量占全县相应指标变化量的比例作为各乡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的依据对可分配指标进行分配。根据主导因素法,对各社会经济指标赋予不同权重(指标权重采取Delphi法确定),分别设计了四套分配方案,最后按照表8-1各方案权重加权平均方法进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系数计算,公式如下:式中为分配系数;为第个指标权重;为各县(区)第个指标变化量;为全市第个指标变化量。表8-1可分配新增建设用地各分配方案指标权重社会经济指标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方案四GDP0.250.50.20.2非农人口0.250.20.50.297-05用地0.250.20.20.5固定资产投资0.250.10.10.13、各乡镇最终指标分配额式中为各乡镇最终分配指标数;为分配系数;为可分配指标;为已经使用的指标(06年和07年之和);为重点建设项目(已明确落实到乡镇的规划重点项目用地指标)。九、与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一)与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是以安福县社会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所确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为指导;“十一五”规划所制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确定到2010年安福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9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达到24.4:41:34.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这些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是确定新一轮规划中土地利用目标的主要依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得到了相应体现和落实;安福县“十一五”重大建设项目在土地利用规划的空间格局中也做出了安排和布局。(二)与上一级规划的衔接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安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考虑了吉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如表9-1所示,对于吉安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量和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坚决遵守完成,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更是少于上级下达的指标。对于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根据安福县实际情况尽量完成。表9-1市局下达指标与规划安排指标对照表公顷 指标2005年市局指标规划安排年年基本农田面积  4耕地保有量666.4666.67建设用地总规模3..33新增建设用地 238..67914.86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26.019.7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333..33人均城镇工矿用地203.67.6135.6农居点.766.林地9.76.2园地..补充耕地 426.26.(三)与其它部门规划的协调在中心城镇用地规划中,通过多种途径与城市规划部门进行了充分的协调,明确了两个规划在用地和人口统计上的口径,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和规模,同时确定城市发展的用地方向。分解的规划期间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与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共同确定规划期间城市用地指标的先后顺序。土地总体规划安排安福县城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273.86公顷,而县城总体规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达1016.13公顷,两者相差较大。其他用地安排上也与城市规划中的用地安排也有较大差距,土地总体规划中安排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用地分别为2.40公顷和1.00公顷,而城市规划中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安排用地分别为7.00公顷和10.80公顷。在各乡镇建设用地规模安排方面,充分尊重了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成果,与城镇发展轴的选择是一致的,但由于建设用地指标所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只能够为城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重点城镇和中心城镇发展提供部分的土地保障,不能满足全部需要。根据交通部门提供用地规划安排,规划期间重点改建安莲公路,县乡公路改扩建、武吉高速公路连接线二改一、吉福公路二改一。其中安莲公路安排新增用地40公顷、县乡改扩建安排新增用地30公顷、武吉高速连接线安排新增用地50公顷、吉福公路二改一安排新增用地65公顷。可以看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的用地与交通部门安排的用地也存在较大差距,不能完全满足交通部门的用地需求。在旅游用地的安排上,充分尊重了县域旅游规划所制定的旅游业发展目标,但与旅游总体规划的用地安排差距较大,无法满足旅游用地需求。综上所述,由于上级下达规划指标的限制,经与有关方面的协调,主要是落实了国家、省、市规划所确定的交通、水利等重点基础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而地方建设所需的其他用地无法完全满足,为破解安福今后发展中的土地瓶颈问题,在保证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和耕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在农居点整理潜力大的乡镇,分步实施城乡用地增减挂,以缓解用地压力。(四)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在规划编制当中,充分吸收了现行规划的合理成分,近期规划注意了尽量与现行规划的衔接,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确定过程中,在参考现行规划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的基础上,结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进行了合理的调整。(五)与“二调”数据的衔接安福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虽然没有得到最后的认定,但本次规划文本编制过程中仍将二调成果与新一轮规划修编进行了衔接。本次规划底图采用二调图件进行了相应还原变更,特别是对城镇建设用地进行了还原和变更,形成了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件;将规划的基本农田布局落实到了1:1万的二调成果图上;充分利用了二调成果,将拟开发补充耕地和建设用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的地块落实到了相应的图斑。十、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就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能够使公众直接接触规划,充分调动其参与积极主动性和发挥公众的潜力,实现公众、规划师和政府三者意见的协调统一,最终达到社会发展的公正、公平和目标群体收益的一种公共管理方法。其实质是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体现了政府、规划师和公众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安福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多部门的参与已经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社会参与的成分已经相当明显,起到的作用也是比较突出的。规划从编制到审批,都普遍征求各相关行政部门以及一些重要建设单位的意见。1、规划编制阶段主要是通过调查或走访的方式让公众参与,在调查走访时对于了解与此次规划相关的各方面意愿,协调各集团的利益要求,反应弱势群体的利益要求等方面具有广泛性。2、规划审批阶段在规划的审查阶段,经过多次由专家、学者和规划管理者组成胆评审组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对规划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地修改和完善。十一、规划实施条件和保障措施(一)规划实施条件1、规划必须报请上级政府批准方可实施;2、规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3、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作局部调整的,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并将调整方案报批准该规划的上级人民政府备案;需作重大修改的,由县人民政府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规划的机关批准。(二)规划保障措施1、法律措施(1)制定和执行规划实施的规范性文件。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江西省地方性法规,制定出更细的、操作性更强的地方性配套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划调整、违反规划的强制措施等具体规定来保障各级总体规划的落实。(2)深入开展土地规划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通过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用地、按规划用地的意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规划合理利用土地。严格依法管理土地,积极推行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对违反规划占地的,应依法追究责任。2、行政措施(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与土地利用规划许可证制度,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将项目用地规划审核前置。(2)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本规划是编制用地计划和审批用地的依据,对非农建设使用耕地实行规划许可并建立预报审批制度。(3)完善规划修改和调整机制。规划修改和调整需经原规划批准单位同意,并必须进行专业咨询和专家论证。(4)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建立长效督察机制。结合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成立规划实施行政督察小组,对全县各级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经济措施(1)加大对耕地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耕地开垦专项基金和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专项基金,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提高耕地生产效益。(2)完善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建立与耕地保护权益相关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给予农民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技术服务、生产性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条件,提高农民保护和改良耕地的积极性。(3)建立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税费调节机制。进一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收紧划拨用地范围。适度提高耕地占用税率、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标准,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落实闲置土地收费和收回制度,增加土地保有成本。(4)针对建设用地指标与用地需求之间的巨大差距,开展实施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工程,以缓解供需矛盾,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和谐发展。4、技术措施(1)建立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土地利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制度,利用“3S”技术及时掌握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为规划实施和监督提供有力依据和保障。(2)建立一套符合安福县实际的实施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参照原定规划进行科学系统地分析,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以便采取相应而有效的措施,确保土地资源利用的科学合理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性。(3)加强规划实施管理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结合机构改革,稳定并加强规划管理队伍,要在县(乡)级土地部门设立规划管理机构。要加大各级规划管理队伍学习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计划地开展规划管理岗位培训的持证上岗制度。十二、规划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和实施效益估计(一)可行性分析《安福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的编制技术方法遵循《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征求意见稿》(2009年12月);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依据充分,基本满足规划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规划方案在指标上是可行的,内容符合本县实际。1、基础数据资料翔实可靠规划的土地利用现状采用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进行基数转换,各类用地面积准确,范围清楚,真实可靠;其它如人口、地类历年变化情况、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等基础数据采用历年经济年鉴的统计数或主管部门的最新调查数据。2、规划依据充分本规划以安福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与2020年远景目标为基础,并注意与国土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协调一致;具体确定的各项用地指标以部门规划为基础,以指令性指标为定额,与实际用地水平作了校核。3、基础研究比较扎实为了使规划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进行了必要的专题研究: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分析了土地利用的结构、布局、程度、效益及动态变化,明确了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和土地利用潜力之所在,提出了合理利用土地的建议;通过土地适宜性评价,明确了全县各类土地资源适宜面积、质量、分布;通过土地供给与需求量预测,明确规划期各业用地的实际供给量和需求量。4、规划方法具有科学性及适用性本规划采用土地利用分区与土地利用调整指标相结合,制定了各类用地用途管制措施,增强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规划模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划中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计算相结合,常规方法与先进手段相结合,用地调整指标分解到各乡镇,易于规划的实施,既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又增强了可操作性。(二)效益估计本规划经上级政府批准实施后,将为安福县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协调产业间的用地矛盾和切实保护耕地提供法律依据,必将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2010年和2020年全县耕地总量稳定在45060.00公顷和44666.6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低于40620.00公顷,保证全县粮食自给;优先满足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及水利水电建设用地需要;土地利用结构全面优化,整体经济效益必将显著提高;土地利用率由92.90%提高到9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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