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杂之理不出有疏密变化的线条教案分而疏之是什么意思

3&论用纯杂
《子平真诠》本义3&论用纯杂
三、论论用神纯杂
原文:用神既有变化,则变化之中,遂分纯、杂。纯者吉,杂者凶。何谓纯?互用而两相得者是也。如辛生寅月,甲丙并透,财与官相生,两相得也。戊生申月,庚壬并透,财与食相生,两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并透,煞与食相克,相克而得其当,亦两相得也。如此之类,皆用神之纯者。
解读:用神既然有变化,那么在变化之中,就会有纯杂之分。用神清纯者吉,用神驳杂者凶。怎样才算是清纯呢?就是善用神要得到相生,恶用神要受到制约。比如辛金日元生于寅月,寅中甲丙齐透,甲木是财,丙火是官,二者都是善的用神,得生则宜。财与官相生,便是两相得,也是用神在愈变愈清纯。
戊土日元生于申月,申中庚金与壬水齐透,庚金食神,壬水是偏财,均为善的用神,食神与财相生,也是用神愈变愈纯的现象。
癸水日元生于未月,未中乙己齐透,乙为食神,己为七杀,这七杀属于恶的用神,宜有制约,现在有乙木食神来制,也叫两相得。同样是。
类似这样的变化,都是用神愈变愈纯的现象。
原文:何谓杂?互用而两不相谋者是也。如壬生未月,乙己并透,官与伤相克,两不相谋也。甲生辰月,戊壬并透,印与财相克,亦两不相谋也。如此之类,皆用之杂者也。纯杂之理,不出变化,分而疏之,其理愈明,学者不可不知也。
&&&&&解读:在什么情况下用神会变的驳杂呢?就是善用神受到克制,而恶用神受到生扶的时候。比如壬水日元生于未月,未中乙己齐透,乙是伤官为恶用神,而己是正官为善用神,伤官克官,善用神受到了克制,这就是用神变驳杂的现象,其实质也就是破了正官格。
类似这样的变化,都是用神愈变愈驳杂的现象。纯杂的道理,都是在用神变化的过程中产生的,要一格一格地分理清楚,其中的道理就会愈明白,这是学习命理的人不可不知道的事情。
是的,学习命理的人啊,现在你就可以去翻阅现代命理书籍,看看能否从中找到与沈氏这篇“论用神纯杂”相同内容的文字,我敢打赌,你一定会失望!因为现代命理书籍里面根本就没有沈氏所说的这种用神,哪里还会论及它的纯杂呢!
&(月令多透干应分纯与杂:喜都得生护,忌者得
得化为纯清;喜者得制化,忌者无制化为杂。
纯者与杂者,以何者为主格?以五行旺气为先,以官杀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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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论用神的变化
&&& 一、用神变化的原因:&&& 用神即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变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之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库也。即以寅论,甲为本主,如郡之有俯,丙其长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也长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则如知府不临郡,而同知得以做主,此变化之由也。&&& 二、月支三合变化和月支藏干变化:&&& 故若丁生亥月,本为正官,支全卯未,则化为印。己生申月,本属伤官,藏庚透壬,则化为财。凡此之类皆用神之变化也。&&&三、用神变化对“格”的影响:&&& 变之而善,其格愈美;变之不善,其格遂坏。&&& 何谓变之而善?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财为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为印。癸生寅月,藏甲透丙,会午会戌,则化伤为财,即使透官,可做财旺生官论,不做伤官见官。乙生寅月,透戊为财,会午会戌,则月劫化为食伤。如此之类,不可胜数,皆变之善者也。&&& 何谓变之而不善?如丙生寅月,本为印绶,甲不透干而会午会戌,则化为劫。丙生申月,本属偏财,藏庚透壬,会子会辰,则化为煞。如此之类亦多,皆变之不善也。&&& 三、用神虽有变化,而格却不变的情况:&&& 又有变之不失本格者。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财,正官乃其兼格也。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则财能生官,印逢财而退位,虽通月令,格成正官,而印为兼格。癸生寅月,透丙化财,而又透甲,格成伤官,而戊官忌见。丙生寅月,午戌会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则仍为印格而不破。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则食神能制煞生财,仍为财格,而不失富贵。如此之类甚多,是皆变而不失本格者也。&&& 四、用神变化对八字的意义:&&& 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变化不灵,善观命者,必于此细详之。十一、用神纯杂&&& 用神多透直接导致八字的吉凶:&&& 用神既有变化,则变化之中,遂分纯杂,纯者吉,杂者凶。&&& 何谓纯?互用而两相得者是也。如辛生寅月,甲丙并透,财与官相生,两相得者也。戊生申月,庚申并透,财于食相生,两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并透,煞与食相克,相克而得其当,亦两相得也。如此之类,皆用神之纯者。&&& 何谓杂?互用而两不相某者是也。如壬生未月,乙己并透,官与伤相克,两不像谋也。甲生辰月,戊壬并透,印与财相克,亦两不相谋也。如此之类,皆用之杂者也。&&& 纯杂之理,不出变化,分而疏之,其理愈明,学者不可不知也。十三、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因八字变化导致用神成败的原因:&&& 八字之中,变化不一,遂分成败,而成败之中,又变化不测,遂有因成得败,因败得成之奇。是故化伤为财,格之成也,然辛生亥月,透丁为用,卯未会财,乃以党煞,因成得败矣。印用七煞,格之成也,然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带财以损太过,逢煞则煞印忌财,因成得败也。如此之类,不可胜数,皆因成得败之例也,&&& 官印逢伤,格之败也,然辛生戊戌月,年丙时壬,壬不能越戊克丙,而反能泄身为秀,是因败得成矣。煞刃逢食,格之败也,然庚生酉月,年丙月丁,时上逢壬,则食神合官留煞,而官煞不杂,煞刃局清,是因败得成矣。如此之类,也不可胜数,皆因败得成之例也。&&& 其间奇奇怪怪,变化无穷,惟以理权衡之,随在观理,因时运化,有它奇奇怪怪,自有一种至当不易之论。理明者毋眩而无主,执而不化也。十六、论杂气如何取用&&& &一、虽为杂气,以透清者为用神:&&& 四墓者,冲气也,何以谓之杂气?以其所藏者多,用神不一,故谓之杂气也。如辰本藏戊,而又为水库,为乙余气,三者俱有,于何取用?然而甚易也,透干会支,取其清者用之(这句是领会全篇的基础,这句话不明白,全篇就不能领悟,而且在读全篇的时候,一定要以这句为“法”),杂而不杂也。&&&二、透干与会支取用方法:&&& 何谓透干?如甲生辰月,透戊则用偏财,透癸则用偏印,透乙则用月劫是也。&&& 何谓会支?如甲生辰月,逢申与子会局,则用水印是也。&&& 何谓即透又会?一透则一用,兼透则兼用,逢而又会,则透与会并用,其合而有情者吉,其合而无情者则不吉(透会并用在一个”情“字)。&&& 三、有情的条件:&&& 何谓有情?顺而相成者(相生比和为顺)是也。如甲生辰月,透癸为印,而又会子会申以成局,印绶之格,清而不杂,是透干与会支,合而有情也。又如丙生辰月,透癸为官,而又透乙以为印,官与印相生,而印又能去辰中暗土以清官,是两干并透,合而有情也,又如甲生丑月,辛透为官,或巳酉会成金局,而又透己财以生官,是两干并透,与会支合而有情也。&&& 四、无情的条件:&&& 何为无情?逆而相背者(相克相合为逆背)是也。如壬生未月,透己为官,而地支会亥卯以成伤官之局,是透干与会支,合而无情者也。又如甲生辰月,透戊为财,又或透壬癸以为印,透癸则戊癸作合,财印两失,透壬则财印两伤,又以贪财坏印,是两干并透,和而无情也。又如甲生戌月,透辛为官,而又透丁以伤官,月支又会寅会午以成伤官之局,是两干并透,与会支合而无情也。&&& 五、有情变无情:&&& 又有有情而卒成无情者,何也?如甲生辰月,逢壬为印,而又逢丙,印绶本喜泄身为秀,似成格也,而火能生土,似又助辰中之戊,印格不清,是必壬干透而支又会申会子,则透丙亦无所碍(提示:如果是甲生亥月,逢壬为印,而又逢丙,壬丙虽然并透,却不相克,而是以印格用食泄秀论)。又有甲生辰月,透壬为印,虽不露丙而支逢戌位,戌与辰冲,两者为月冲而土动,干头之壬难通月令,是皆有情而卒无情,富而不贵者也。&&& 六、无情变有情:&&& 又有无情而终有情者,何也?如癸生辰月,透戊为官,又会申会子以成水局,透干与会支相克矣。然所克者乃是劫财,譬如月劫用官,何伤之有?又如丙生辰月,透戊为食,而又透壬为煞,是两干并透,而相克也。然所克者乃是偏官,譬如食神带煞,煞逢食制,两者皆是美格,其局愈贵,是皆无情而终为有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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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杂?互用而两不相谋者是也。如壬生未月,乙己并透,官与伤相克,两不相谋也。甲也辰月,戊壬并透,印与财相克,亦两不相谋也。如此之类,皆用之杂者也。
官与伤不并用,财与印不并用,此通例也(除例外)。壬生未月,透己土官星而藏乙,则乙木无力以伤官。甲生辰月,透壬水印绶而藏戊,则辰土亦不能破印也。并透则为嫌矣。如地位不相碍,或干头另有制合,亦可救应。否则,不以吉论。 甲 子 丁 卯 己 亥 戊 辰
此杨增新之造也。亥卯会合,年透官星,好在子水财星生官,官生印,而印生身,财官印得纯而不杂也。可惜时上少一点金,及身而止,不免后嗣艰耳。 
癸 未 甲 子 丙 戌 辛 卯
此梁鸿志之造也。月令官星透出,然月令子水,为戌未所包围,而癸未又官坐伤地,丙辛相合,日元之情向财而不向官,各不相谋,似乎夹杂。但细按之,丙火合辛,使财不伤印,印制伤以存官,浊中有清,所以贵也。转辗救应,非细辨不知耳。 
纯杂之理,不出变化,分而疏之,其理愈明,学命者不可不知也。
变化之法,不外五合、三合、六合及生克制化。凡八字佳者,用神未有不纯者也,稍次则稍杂,愈次则愈杂。其例不胜备举,多看八字自明。
十二、 论用神格局高低
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高低,财官印食煞伤劫刃,何格无贵?何格无贱?由极贵而至极贱,万有不齐,其变千状,岂可言传?然其理之大纲,亦在有情、有力无力之间而已。
凡八字同一格局而有高低。高低之别,从大体言之,即是成败救应与用神纯杂;若细论之,则干支之藏透,位置之配合次序,喜忌闲神与日元之间隔与贴近,或喜用与日元之进气与退气,皆为格局高低之分。故有情无情、有力无力八个字,各个命造不同。学者是多看八字,神而明之,自然会悟,非文字所能详说也。试举例于下: 戊 子 甲 寅 戊 午 甲 寅
己 亥 丙 寅 戊 子 甲 寅
此两造同为煞重用印。上造日元坐午,两寅夹拱,财在年支,肋煞生印,印在坐下,贴近有力,两煞拱护,相生有情。下造同一用印,印复透干,但日元坐财,忌神贴近。两造同为贵格,同为才煞印相生,而下造不及上造,所谓同一格局而分高低也。
身强煞露而食神又旺,如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刚,秋木盛,三者皆备,极等之贵,以其有力也。官强财透,身逢禄刃,如丙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而坐寅午,三者皆均,遂成大贵,亦以其有力也。
此为用官用煞之别。身强煞旺宜食制,身强官旺喜财生。乙生酉月,辛金透出。七煞格也。乙木支坐寅卯亥,干透比劫,秋木盛也。丁火透出,木盛则火亦有力。三者皆备,运行制煞之乡,必为极等之贵(参观论煞节)。以身煞食神均旺而有力也。举例如下:
癸 未 辛 酉 乙 酉 丁 亥 此阎锡山造
戊 子 辛 酉 乙 未 丙 子 此商震造
戊 午辛 酉乙 卯丙 戌此陆荣廷造
此三造皆所谓辛金透,丁火刚,秋木盛也。然须注意者,辛金必须透出,方为有力而成贵格。乙为柔木,不怕煞旺也,不透则不贵,丙丁亦以透出为美。如许世英造: 癸 酉 辛 酉 乙 丑 辛 巳
乙木太弱,虽印透通根,不作从论,究嫌秋木不盛,丙火藏巳,三合牵绊,制煞无力。虽同为贵格,而较上三造,有高低之分。如若丁火透出,而辛金不透,则制过七煞,庸碌之人耳。非秋木不作此论。 
丁 未 己 酉 乙 亥 癸 未
此造丁火透,秋木盛,而辛金不透也。不成格。 
丙 子 辛 丑 乙 巳 乙 酉
此造辛金丙火均透,特为冬木而非秋木,不作此论。 
丙生子月而癸水透,正官格也。支坐寅午禄刃之地,丙火身旺也。庚金露则官有财之生,财为官之引,官以财为根。运行财乡,必然大贵,以日元与财官皆有力也。举例如下: 辛 酉 庚 子 丙 寅 癸 巳
此造癸水透庚金露也。妙在日坐长生,时逢归禄,身旺能任财官,而财生官旺也。此造录自《滴天髓征义》。
    己 卯 丙 子 丙 寅 丙 申
此胡汉民造。惜癸水不透,庚金不露,而申冲寅,伤丙火之根,虽怀宝迷邦,名高天下,而用神不显,辅助无力,主持中枢,霖雨苍生,尚有待于岁运之抶助也。盖官逢财印,无刑冲,为官格之成,冲官则破格。此造财印相冲,虽不破格,而究嫌辅佐受损也。
又有有情而兼有力,有力而兼有情者。如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是有情而兼有力者也。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禄即丁之长生,同根月令,是有力而兼有情者也。是皆格之最高者也。
有情有力,前已分疏,兼而有之,更为美备。如正官佩印格,甲用酉官,壬合丁化伤护官为有情,壬水通根申亥为有力。食神制煞格,辛金透出,通根月令,为煞有力,而忌神则利其无力。如甲用酉官,壬为喜神,丁为忌神,故以壬通根为美。若丁火通根,则合之不去,为病不净,反为无情。乙用酉煞,透丁火制煞为喜神,见壬合丁为忌神,若壬通根,则印深夺食,更为破格。故有情有力之中,先须辨其喜忌也。
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克不如壬合,是有情而非情之至。乙逢酉逢煞,透丁以制,而或煞强而丁稍弱,丁旺而煞不昂,又或辛丁并旺而乙根不甚深,是有力而非力之全,格之高而次者也。
如上甲用酉官,透丁为伤,壬癸虽同为去伤护官,而癸不知壬。盖壬合为去之无形,且有化木帮身之益,癸克不过强而去之而己,不如化忌为喜为情之至。乙逢酉煞,以身强食煞并旺为合格,若稍有低昂,即非全美,必须运岁补其不足,方能发达。如煞强丁弱,须行食伤制煞之运;丁旺煞弱,须行煞旺之运;辛丁并旺而身弱者,必须行禄旺之运。不逢佳运,依然蠖屈,所以为格之次高者也。譬如上议身强煞旺节,所引阎商陆三造,丙火伤官制煞,不知丁火食神制煞为有力何则?丙火逢辛反法,不能显其力。此商陆两造,所以不及阎造也。
至如印用七煞,本为贵格,而身强印旺,透煞孤贫,盖身旺不劳印生,印旺何劳煞助?偏之又偏,以其无情也。伤官佩印,本秀而贵,而身主甚旺,伤官甚浅,印又太重,不贵不秀,盖欲助身则身强,制伤则伤浅,要此重印何用?是亦无情也。又如煞强食旺而身无根,身强比重而财无气,或夭或贫,以其无力也。是皆格之低而无用者也。
用神配合辅佐,全在合于日主之需要。故合于用,则伤官可以见官;不合于用,则财官皆害身之物。如印用七煞,本以印化煞生身为用,若身强印旺,煞印皆失其用,而旺极无泄,反日主之害,所谓偏之又偏也。伤官而需佩印,必因身弱伤旺,故以印滋身制伤而得其中和,若身与伤官并旺,已无佩印之必要。伤浅而加以印重,伤官被其克尽,印为破格之忌神矣。煞强印旺必须身强,方能制煞为权,若身无根,则泄交加,乌能抵当?身强比重,而用财必须有食伤之化,或有官煞制比劫以护财,若财浮露无根,则被比劫争夺以尽。所谓只旺得一个身子,妻子财帛,皆无其份,其为贫夭无疑。
然其中高低之故,变化甚微,或一字而有千钧之力,或半字而败全局之美,随时观理,难以拟议,此特大略而已。
格局变化,非言说所能尽,譬如: 戊 戌 辛 酉 戊 戌 丙 辰
辛金伤官为用,丙合辛金牵绊为病。  
  丙 午 辛 卯 戊 寅 甲 寅
丙火化煞为用,辛金合丙牵绊为病。 
两造同以合为病。上造丙辛遥合,牵制之力薄弱,下造丙辛贴近而辛在月干,牵制之力强大;上造丙火生戊而戊泄秀,下造丙火须克去辛金,方能化煞生身。格局高低,因以悬殊,其中变化,微之又微,在学者神而明之而已。
十三、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
八字之中,变化不一,遂分成败;而成败之中,又变化不测,遂有因成得败,因败得成之奇。
八字成中有败,必是带忌,忌化为喜,则因败而得成矣 。败中有成全凭救应,救应化为忌,则因成而得败矣。变化起于会合,而会合须看其能否改易原来之气质,以及是否合于日元之需要,方能判其成败也。
是故化伤为财,格之成也,然辛生亥月,透丁为用,卯未会财,乃以党煞,因成得败矣。印用七煞,格之成也,然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带财以损太过,逢煞则煞印忌财,因成得败也。如此之类,不可胜数,皆因成得败之例也。
化伤为财者,如月支伤官,因会合而化伤为财,格因以成;然如辛生亥月,透丁,本金水伤官喜见官煞也,支逢卯未会财,则变为财党煞之局矣。印用七煞者,身弱,用印以化煞也,见财则破印党煞,本为所忌。如癸生申月,秋金重重,略见财则以财损印为用,去其太过,若逢煞则财去生煞,煞生旺印,为因成得败。然此须看其位置如何,非可一例,随步换形,即此可类推耳。
官印逢伤,格之败也,然辛生戊戌月,年丙时壬,壬不能越戊克丙,而反能泄身为秀,是因败得成矣。煞刃逢食,格之败也,然庚生酉月,年丙月丁,时上逢壬,则食神合官留煞,而官煞不杂,煞刃局清,是因败得成矣。如此之类,亦不可胜数,皆因败得成之例也。
官印格以官生印为用,见伤官则破格,然辛生戊月,年丙时壬,则年干丙火,生月干戊土之印,印生日元,日元泄秀于壬,天干一顺相生;壬丙之间隔以戊土,壬不能克丙火,戊不能克壬水,丙火亦不能越戊而合辛金,而有相生泄秀之美,是反因伤官忌神而成格矣。煞刃格以煞制制刃为用,见食神制煞则破格,然庚生酉月,年丙月丁,时上逢壬,则壬水食神,合官而不制煞,煞刃局清,是反因食神忌神而成格矣。此为因败得成之例。
其间奇奇怪怪,变幼无穷,惟以理权衡之,随在观理,因时运化,由他奇奇怪怪,自有一种至当不易不论。观命者毋眩而无主、执而不化也。
因成而败、因败得成,其例不一,兹举两造如左: 癸 丑 戊 午 己 巳 丁 卯
此南通张季直造。火炎土燥,赖癸水滋润,戊癸一合,去才为败;然因戊癸合化,格成专旺,此因败得成也。
丙 子 戊 戌 壬 子 庚 子
月令七煞,地支阳刃,煞刃格成也。是干透庚,偏印化煞,化煞本为美事,而在煞刃格,需要七煞抑刃,则偏印为破格,因成得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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