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的疫苗还有谁敢打,不大又我怎能离开你入园,大了又我怎能离开你保证孩子安全

  大家好!我们是疫苗伤害者家属,我们家的儿童本来也是活泼可爱,充满阳光,可一切都因为一次注射疫苗后的异常反应让我们的生活如梦魇般痛苦。久病成医,多年来我们因为治疗、因为申请疫苗异常反应诊断,对疫苗相关医学知识和法规也在不断研究,说不上精深,但至少是我们的切身体会,在“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的特别的日子分享给全国儿童,希望同样的悲剧避免发生。  众所周知,接种疫苗可预防相应的疾病,对身体有较好的保护作用,然而,“没有一种疫苗是100%安全或有效的”,美国疾控中心网站将这句话广而告之。疫苗接种后严重反应发生的概率,大约在100万分之1到2左右。在日本,有一种形象的说法,叫做“恶魔抽签”。接种的人数够多,就一定会有人被抽中。另外,由于疫苗质量问题、预防接种单位医疗人员的医疗过失等均可能使受种者遭受到机体组织器官的伤害甚至生命的侵害。  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曾经于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痛陈:“部分国产疫苗质量不达标,监管部门缺少对这些疫苗大规模上市后的系统评价。有些疫苗质量在大规模人群使用中完全达不到质量标准,与进口疫苗相比,质量档次差很多。”  所以,疫苗接种有预防疾病的同时也可能出现各种伤害,虽然这种伤害的概率很低,但一旦发生到那个儿童身上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而这样的伤害情况在疾控中心或接种单位张贴的各种疫苗宣传资料中很难见到,所以,我们认为有必要给大家做个分享,供大家参考:  一、接种疫苗有禁忌,注射前要多了解  并非每个儿童都能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有禁忌的,禁忌一般分两大类,一类是暂时禁忌;另一类是绝对禁忌。早产儿、难产儿,正在发热或患一般疾病的急性期儿童就属于“暂时禁忌”。需要在康复后补种。若你的儿童具有免疫功能缺陷、或是严重过敏体质,就属于 " 绝对禁忌 ",接种疫苗发生异常反应概率很高,甚至危及生命,所以绝对不可接种疫苗。另外,不同的疫苗也有各种的禁忌,如正在发热或有活动性结核的儿童就不能注射麻疹疫苗。正在发热、腹泻、严重皮肤病的宝宝应缓种卡介苗。这些禁忌在每个疫苗的说明书都有具体说明,注射前要了解各种疫苗的禁忌,以免酿成大错。  二、接种疫苗前医生应保证接受种者(监护人)知情同意  接种医生有向儿童、家长充分告知疫苗禁忌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的义务,若有的接种医生疏于告知,家长在儿童注射前一定要向接种人员说清孩子健康状况,是否有发热、腹泻、咳嗽、惊跳等症状,是否刚吃过药物等,都应告诉接种人员,经医生检查认为没有接种“禁忌症”方可接种。  接种疫苗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就医行为,切忌带着儿童稀里糊涂就去注射一针。  三、避免被强制接种  给儿童强制注射疫苗明显违背了充分告知、知情同意的原则,不仅违法,也可能因此忽略了孩子体质和疫苗禁忌,仅仅为了接种而接种,很容易引发疫苗伤害。  儿童在办理新生入托入园手续或小学新生入学手续前,学校往往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预防接种证,学校的行为是符合《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的。但有的学校不分青红皂白,无视个体体质、疫苗禁忌差异,对未全部接种疫苗的儿童禁止入学,甚至在未经家长或监护人同意、知情下,私自在学校给学生注射了疫苗。  为了预防此种情况发生,家长应给孩子交代:若有人在家长不在场情况下注射任何药剂都不要同意,毕竟一旦发生异常反应或其他伤害的痛苦只能有父母和孩子承担。  另外,针对学校拒绝入学的情况,家长耐心跟学校沟通,讲明未接种的原因,另外在沟通时候指出学校虽然有查验预防接种证的权利,但仅仅在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后向疾控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儿童补种。若拒绝入学,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权利。(参见《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例》第二十七条)  四、接种后留意疫苗反应  一般来说,在疫苗接种后至少观察15~30分钟,接种单位一般都设有异常反应观察和处理的办公室,若出现局部感染、发烧等症状及时报告医生。  另外,不同的疫苗异常反应发生时间不同,比如水痘减毒活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的不良反应在接种疫苗后72小时内可能出现荨麻疹,在1-2周内可能出现发热反应,若是重度发热反应需要及时就医,并将接种记录告知医生,以对症处理。  在这里我们呼吁各位爸爸妈妈们,各位可爱的孩童,疫苗预防疾病不可忽视,但疫苗异常反应之可怕也不可小觑 !我们是被恶魔选中的极小一部分伤害者,但是每个孩子都是爸爸妈妈的心头肉。真不愿悲剧再现,真心希望每个儿童健康快乐,远离疫苗之殇。  最后祝大家六一快乐!  疫苗受伤害的家长(儿童)  河南新乡张兆华,电话:  湖南邵阳杨
帆,电话:  贵州遵义吴
焱,电话:  大连普兰店高敏,电话:  广西桂林范荣梅,电话:  浙江王海峰,电话:  山东济宁马
晓,电话:  广东佛山蔡仕芹,电话:  河南濮阳高
丽,电话:  山西临汾易文龙,电话:  日  附件一:建议信家长的典型案例:  1、家长不知情,学校强制注射疫苗,致再生障碍性贫血  日,在未告知家长张兆华的情况下,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王村乡医院联合宜昌中学给五年级的学生张俊龙接种了一剂麻疹疫苗,几分钟后张俊龙身上有红点,多处发青,至下午发烧到38.5度,无法上学。第二天在当地中医院抽血化验,白、红血小板已减小到最低,随后转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被诊断为“重型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仅仅几个月的治疗就花去了二十多万,张兆华家陷入巨额债务中却得不到任何补偿救助。2011年9月,张兆华背着儿子去了北京,开始了漫漫上访之路,当地卫生部门得知后出了一份“本病例属于疫苗偶合再生障碍性贫血”调查诊断结论书,县城府协调学校、教育局各出四千元,卫生局出一万对张兆华进行扶助。这些协调费用对张兆华一家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在日,封丘县信访局又以救济为名给了张兆华二十万,附着了苛刻的条件,“不许上访。每个月最多取一万”。目前,15岁的张俊龙在家靠张兆华自己摸索着熬中药来维持着身体,等着将来能做骨髓移植手术,可手术费需要60万左右,张兆华迄今仍在四处奔波,为儿子的诊断结果和医疗费讨说法。  相关报道:  疫苗之殇(南方都市报,2013年7月)  /thread-.html  2、因学校要求注射疫苗后才能入学
注射后再也无法入学  家住湖南邵阳市双清区高崇山镇大元村4组杨子轩,今年8岁。他此前身体健康,活泼外向,因入学前被要求打了疫苗才能报名,于日在双清区疾控中心接种流脑疫苗,在2013年9月初突发疾病,被诊断为“脑脊髓膜炎”,经过ICU的全力抢救和多家医院的治疗,虽然没有生命危险却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导致四肢瘫痪和言语障碍,至今还没有自理功能,而流脑疫苗所预防的疾病就是“脑脊髓膜炎”。杨子轩的父亲杨帆时常哀叹:“一只疫苗却毁了我孩子的一生。可怜才上了4天一年级。”杨子轩的母亲曾到北京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被带到湖南老家拘留了五天。双清区疾控中心最初承担杨子轩的治疗费用,在今年4月份不再负担任何费用,杨子轩只能被迫出院。现在,杨帆及家人仍在双清区疾控中心和其他部门间为孩子的公道和医疗费奔波。  3、孩童被幼儿园私自接种疫苗
患急性横贯性脊髓炎迄今坐轮椅  在日,贵州省遵义市中医院到幼儿园给4岁9个月的吴雨轩接种了免费流脑A+C疫苗。幼儿园未通知家长到场,医院也未履行告知义务,未要求家长签知情同意书。几天后幼儿园将之前上交的疫苗接种本发还,家长才得知孩子在幼儿园被接种了疫苗。接种疫苗后11天,即日,吴雨轩突患急性横贯性脊髓炎,先后在当地和重庆、北京等地医治,至今未康复,遗留截瘫后遗症。经吴雨轩父母的三次申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和鉴定,这结论分别为:与接种疫苗关联性极小、无直接证据表明有关、与接种疫苗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能排除。吴雨轩父母为给孩子治病,曾变卖房产,四处举债。  相关报道:  谁为我负责(腾讯,日)
注:第12-15张照片的介绍  /zt2012/living/yimiao.htm  6名“疑似疫苗影响者”家属向“两会”代表、委员发建议信倡议(法制周报,)  /a/fazhizhoubao/83.html  4、注射疫苗后未观察 直接让口服糖丸带回家  号,来自大连普兰店市的高敏的儿子邹世博出生四个多月时候,在没有进行体检的情况下,被乡医直接注射了百白破疫苗,并没有让孩子在诊所观察30分钟,随后给了一颗脊髓灰质炎糖丸让带回家给孩子口服,孩子回家服用脊髓灰质炎糖丸后开始嗜睡,第二天哭闹不止,号经普兰店三院医生抢救无效身亡,尸检结果为心脏功能衰竭死亡。大连疾控给出诊断结果为:偶合结论,认为无证据表明与接种疫苗有关。而高敏夫妇认为糖丸并没有在诊所服用,而是让家长带回家服用的,脱离了冷链管理,也违背了疫苗使用与管理原则。这样就无法保证疫苗不会出现变异、返祖和变态反应。从2013年12月份孩子出事到现在,高敏夫妻两人天天做梦都是疫苗,疫苗成了她们的梦魇。  5、广西桂林疫苗受害家长泣血自述“疫苗有风险 注射需谨慎”:  我用血的代价希望能唤醒奶爸奶妈们的共鸣,接种疫苗有风险,请小心谨慎!接下来所写的就是我家真实发生的事情:我是广西桂林疫苗受害家长范荣梅, 日下午带宝宝杨昊祯去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接种了一针卡介苗可以帮宝宝接种卡介苗。宝宝接种后食欲不佳,睡觉容易惊醒,爱哭闹,小便特多,有便秘的现象。6月5号发现腋下淋巴结肿大,后做了B超显示宝宝左腋下有一个38X17MM的囊性肿块。6月6日宝宝发烧到38?5—39?5,一直高烧不退,爱哭闹,呕吐厉害,咳嗽相当严重,一天拉肚子十多次,经过多家医院治疗无好转10天后死亡,最后桂林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诊断为:接种疫苗不良反应导致的死亡。  相关报道:  谁为我负责(腾讯,日)
注:第18张照片的介绍  /zt2012/living/yimiao.htm  宝宝打完疫苗后死亡 亲属苦等尸检(桂林生活网,日)  网址.cn/staticpages//newgx51d8.shtml)  6、注射疫苗当晚发病 ,三天后死亡 诊断与疫苗无关
家长不服  王海峰的儿子王优阳于日出生,身体健康,经医院体检无任何疾病。12月11日在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卫生院接种乙肝和卡介苗,回到家就约2个时就拉肚子,当天晚上哭闹,呻吟,凌晨3点被送医急救,住了3天院救治无效死亡。王海峰认为自己宝宝打针前健健康康却无端死亡,后找到夹浦卫生院(接种单位)和县疾控中心要求对我王优阳做出相关诊断,后由湖州市疾控做出了诊断,诊断结果为偶合,与疫苗无关。王海峰认为诊断会上他被拒绝现场陈述,也不允许见专家,导致诊断结果不公,迄今仍在为诊断结论奔波讨说法。  7、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致脑炎,诊断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还有三个月就一周岁的马一涵于日在曲阜市石门山镇中心卫生院注射乙脑减毒活疫苗,之后出现哭闹,发热,呕吐等异常反应,马一涵的父亲马晓紧接着送医院治疗,先后经济宁人民医院、济南省立医院、北京军区总医院多家医院确诊为脑炎。现在主要症状为发育迟缓,语言障碍,坏死性肺炎等。经曲阜市疾控中心调查诊断,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伤残等级二级乙等。现在孩子还在康复期,已花费五十多万,债台高筑。  相关报道:  济宁:孩子打了乙脑疫苗后患上重症脑炎?(齐鲁网 ,日)  /qlpd/l0/47116.html#683446-qzone-1-a5f1bb5ffa251da  8、广东顺德婴儿注射乙肝疫苗后出现原发性颅内出血  广东顺德蔡仕芹之女蔡小馨于日在中山市广济医院出生,9月28日在顺德区杏坛医院的预防接种门诊注射了乙肝疫苗,注射后右手臂出现鸡蛋大的漆黑淤痕,吐奶.抽搐,身体反弓,身体僵直,休克,大脑出血。广州妇女儿童医院诊断为原发性颅内出血,蔡仕芹在10月中旬、11月26日分别向杏坛镇以及顺德区两级卫生部门主动反映情况,但顺德区卫生部门直到12月24日才通过国家《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向上通报。另外,蔡小馨于日被诊断为“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蔡仕芹认为该诊断书回避“注射的右手臂出现鸡蛋大的漆黑淤痕”的状况,为此奔波投诉举报当地疾控部门拖延不上报及诊断作假,迄今仍无结果。  相关报道:  广东顺德回应女婴打疫苗后脑出血:未按程序报告(广州日报,日)  .cn/c//.shtml  9、接种前未知情同意告知 接种后中枢神经系统病变  河南濮阳的胡尚泽于号出生,于号按乡里通知去乡卫生院“签到 ”,接种无细胞百白破和糖丸,胡尚泽的母亲高丽称接种时没有任何知情同意书。胡尚泽第二天开始发烧,呕吐,晚上高烧39度后休克,先后在当地医院和郑州、北京等地治疗,各医院先后临床诊断为:感染性休克。重症脑干脑炎、继发性癫痫。肌无力。至今未康复,靠呼吸机辅助呼吸,遗留脑炎后遗症,经诊断,此次接种疫苗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伤残等级为一级乙等。虽然有幸获得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的部分捐助,但对于已花费将近60万元的家庭来说,早已经倾家荡产。  相关捐助信息: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儿童医疗救助信息  http://www./templates/Child/index.aspx?nodeid=291&childid=3649&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10、山西疫苗事件当事人:学校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孩子注射疫苗  日上午,山西省临汾市新华中学的校医在未征得易文龙同意的情况下,在易文龙的女儿玲玲的胳膊上注入了一支流脑(A+C)疫苗,没过几天就出现了严重不良反应,并留下后遗症。易文龙带着玲玲来到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经专家诊断,玲玲患的是“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 山西省疾控中心原信息管理科科长陈涛安发现,像玲玲这样接种“疑似高温暴露疫苗”后产生不良反应的情况并非少数,经过他多年搜证,当时已在山西省境内找到20多个与易文龙一家遭遇类似的家庭。这些家庭的孩子,在接种“疑似高温暴露疫苗”之后,或死或残或患上严重的疾病。  相关报道:  受害者家长:疫苗月的转机(时代周报,日)  /news/special/yimiaoshijian/bgt/7370.shtml  附件二:相关法规和媒体报道链接:  《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专家:不应有任何学校强制学生接种麻疹疫苗(中国新闻网,日)  /jk//25425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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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苗后遗症家庭提醒广大家长:  正确认识预防接种的两面性,疫苗一方面可以预防疾病,另一方面也会产生不良反应,甚至发生严重异常反应,致病致残或导致死亡。异常反应发生概率百万分之一,但对于遭遇异常反应的孩子及家庭却是百分之百的灾难!  所以,我们呼吁:  关注孩子,关注疫苗!  我们呼吁:  尽快完善疫苗伤害救济补偿机制并立法!  相关阅读:  疫苗在减少疾病传染与流行的同时,  也带着与生俱来的风险性和局限性,这是由疫苗本身的特质所决定的。  因此,所谓的“安全”疫苗并非绝对不存在风险,科学上所谓的“安全”实质上是经济净效益——好处大过坏处,另一层含义则是,疫苗的风险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正如某疾控专家明确指出的:“世界上没有完美的疫苗,没有哪一种疫苗能提供完全的保护,而又完全没有风险”。  也即,即使是完全合格的疫苗,也存在造成受接种对象死亡或者后遗症的可能性  。这一现象被日本的预防接种界形象地称为“恶魔抽签”(悪魔のくじ引き),因为谁也无法预测到合格疫苗背后的风险概率究竟会落在何人身上,谁会不幸被抽中恶魔之签而祸从天降。  ——疫苗与家庭QQ群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概率百万分之一,可是对遭遇异常反应的孩子和家庭来说,却是百分之百的灾难。更为雪上加霜的是,相关部门推诿不作为,给受害家庭造成二次伤害,犹如交通事故中的肇事逃逸,甚至二次碾压。  
  打不打疫苗的问题一直困惑很多人。  我想提醒的是:  签知情同意书时你真的明白什么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吗?可能有哪些严重后果?出现不良反应怎么处置?出现严重异常反应谁第一时间给你出钱治疗?你能准备多少米应对突发事件?孩子遭遇疫苗伤害不能痊愈,谁为疫苗后遗症孩子负责?  没有保障的接种行为,就是黑作坊,黑营运,黑煤窑!  
  疫苗总体是安全的,总体来说是可以接种的。  但是没有百分之百安全的疫苗,发生疫苗异常反应是必然的。虽然发生在谁身上是偶然的,但一旦遭遇异常反应,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 加之鉴定补偿办法不完善不合理,家庭不能独自承担疫苗伤害之重。  
  1990年美国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CDC)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CBER依据NCVIA联合建立了疫苗不良事件报告系统VAERS,专门收集已批准上市疫苗引起的不良事件(可能是副作用)方面的信息。VAERS鼓励医生和其他疫苗提供者报告不良事件,因为CDC将根据这些信息评估接种疫苗后可能发生不良事件,并以此确定疫苗救济基金的救济范围。  
  世界上没有百分之百安全的疫苗,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致病致残致死,就像“恶魔抽签”,谁也不知道下一个是谁!  关注孩子,关注疫苗!  疫苗与家庭2000人QQ群:  ,致力于推动疫苗制度完善并立法,欢迎疫苗受害者和社会各界关注疫苗的仁人志士加入!  
  【2015年,疫苗受害者家长很给力,不断征集两会代表为疫苗伤害提案,使得疫苗伤害及补偿问题更多浮出水面】  6名“疑似疫苗影响者”家属向“两会”代表、委员发建议信倡议(法制周报,)  /a/fazhizhoubao/83.html  受疫苗影响家属提出“补偿机制”建议(广州日报, )  /china//78852.htm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将疫苗异常反应纳入医保,对受害者负责到底(澎湃新闻网,  )  /15/0305/17/AJV80ODF00014SEH.html  全国人大代表郑孝和:疫苗不良反应需有补偿标准( 新安晚报, )  /anhui/3041.shtml  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建议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保制度(新法制报,)  //.html  [新闻大结局]接种疫苗致后遗症 各地探索保险补偿机制(中国广播网,)  /sdnews/76405.htm  
  向疫苗受害者说谢谢,你们是英雄!  疫苗是人类对抗疾病的有效方法之一,可注射疫苗后产生的毒副作用有多大却很少有人知道。  ?按照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公布的疫苗不良反应概率是百万分之一到二,据统计,中国每年疫苗预防接种达10亿剂次。那也意味着每年要有超过1000个孩子患上各种疫苗后遗症,留下终身残疾,甚至死亡。  ?以前也看过一些有关疫苗的报到,当时只是觉的他们运气不好挺可怜的。  当你细想以后才感觉到一个活蹦乱跳的孩子打完疫苗就没了,就变残疾了。  ?国家强制接种疫苗,必然会有部分人受到疫苗伤害,而大部分人远离了疾病。如果没有疫苗,有病的可能就是我们,所以我们要感谢疫苗受害者,是他们用生命,用一生的幸福换回了全国人民的健康,英雄二字当之无愧。  
  疫苗制度的改革理应是一个整体,除了人们通常最容易注意的生产、流通、招标、监管等环节,还当包括鉴定和索赔。众所周知,即使非因疫苗本身的质量,接种者由于“偶合反应”而导致的损害也有得到救济的权利。而即使按照“中国的疫苗不良反应概率是百万分之一到二”的官方数据,因为中国每年疫苗预防接种高达10亿剂次,这也意味着每年有超过一千个以上的家庭可能会为疫苗不良反应之害走上维权之路。  一个理所当然的思路是,既然疫苗不良反应不能完全避免,那么如何使受害人及其家庭更好地得到救济,显然是减轻其痛苦的唯一办法。这实际上也是国际通例,正是因为从科学的角度,谁也不敢保证疫苗绝对安全,而疫苗防控疾病的功能又无法被代替,所以全球多数国家都会对疫苗事故受害者的事后救济给予特别关照,不仅有专门性立法,而且努力避免受害者为得到救济而付出过多时间和精力。  相形之下,中国疫苗制度的缺陷在鉴定、索赔环节仍未得到足够的弥补。媒体报道说,许多家庭在遭遇疫苗后遗症悲剧后却面临维权困境:首先是鉴定难,80%以上的病例最后被判定与疫苗无关,其次是索赔难,受害者及其家庭的诉求缺乏法律支持,最后得到的一点微不足道的补偿更像息事宁人的结果,而不像其正当合法的权利。  疫苗事故的鉴定难在哪里?现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已经提供了线索。  按照这个办法,牵头组织鉴定的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这种近乎“运动员与裁判员合一”的鉴定模式,无疑增加了受害者及其家庭讨要一个说法的难度。索赔又难在何处?即使被鉴定为疫苗异常反应,由于相关部门“异常反应不可避免”、“各方均无过错”的定性,受害者往往无法运用《侵权责任法》进行维权,而除此之外又找不到一部特别针对疫苗不良反应的专门法律……  如果说因为疫苗质量缺陷和小概率的不良反应  ,疫苗接种者及其家庭在承受巨大的痛苦,那么事后的救济不力和维权坎坷等于雪上加霜。从立法开始,将疫苗生产、流通、管理和事故善后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已刻不容缓。2012年曾经有媒体透露,“其实卫生部已经调研了很久,新的《疫苗流通和管理条例》已经在制订之中。这个就是法律性质的,只是目前还没有时间表。”现在,乙肝疫苗致死阴云持续扩大,公众不禁要问:还要等多久呢?  
  现在我们知道接种疫苗是有风险的,虽然发生异常反应的概率很低很低,但是落到谁的头上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所以我们应当向疫苗受害者表示敬意!国家应当立即完善预防接种补偿机制,这是对基本的人权——生命健康权最起码的尊重!  
  现状?:  救济和补偿机制不畅  和上述家长有相同遭遇的还有来自全国的100余名家长,上述家庭通过一个名为“疫苗与家庭”的QQ群交流。他们了解到,全国“两会”在春节后就将召开,大家共同梳理了目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救济和补偿机制存在的系列问题:  “偶合症”存在不确定性,易被人为操纵。按照我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2修订稿)第五章2·6·4规定?:“偶合症:受种者在接种  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巧合发病。”既然是“潜伏期”或者“前驱期”,在诊断中又如何认定?这样的不确定性带来了很大的人为操作空间,“偶合症”易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  调查诊断、鉴定的单位既作“运动员”,又作“裁判员”。按照现行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本身承担了全部预防接种工作,又由他们来牵头成立专家组进行疫苗异常反应诊断,  让其既作“运动员”,又作“裁判员”。  补偿机制缺失。国务院在日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具体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儿童计划免疫是全国统一政策,补偿办法、标准和经费却由各地政府自行制定和列支,易导致在补偿上出现“同命不同价,同病不同价”的局面。  缺乏后期保障机制。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患者严重残疾或者器  官组织损伤的,即使成年后也无劳动能力,若无后期保障机制,患者将面临生存危机,直接影响其家庭、社会的稳定。  疫苗伤害法律缺失。我国目前关于疫苗伤害及处置的文件仅有一些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规章,不利于诉争进入司法程序。  
  呼吁?:  建议国家制定专门法律  “疫苗与家庭”QQ群里的家长们结合给出了6条建议:重新定义偶合症,把偶合症列入补偿范围;建议成立独立的第三方调查机构,并建立一个全国网上共用专家库,由疑似病例的家庭来随机抽取;建立《疫苗伤害一览表》,罗列已确定的疫苗伤害病例,不断完善新的病例情况,新病例参照以往病例就可申请救助和补偿;建议国家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救济和补偿;建议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对疫苗受害者后期生活给予保障,“妥善处理,负责到底”;尽快制定专门针对疫苗伤害救济和补偿的法律法规。  杨占青介绍,在现有的救济制度下,疫苗接种者一旦发生疑似异常反应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倾家荡产也难以支付的高昂治疗费用,孩子只能听天由命。  倘若患者病情稳定,家长们才开始提出进行诊断鉴定及补偿申请,  往往没有相关证据,直接面临诊断难、索赔无据的境地。“缺乏监督机制的诊断、鉴定程序,让疫苗接种者在维权时往往走上上访之路,不仅令当地政府头疼,对家长来说也是无奈之举。”杨占青说:“希望疫苗诊断程序能更加公正、合理,补偿机制更加及时有力,家长们才会在接种疫苗时减少顾虑。”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将疫苗异常反应纳入医保,对受害者负责到底_网易新闻  /15/0305/17/AJV80ODF00014SEH_mobile.html  分享来自浏览器!  
  【社论】应尽快将疫苗事故善后纳入法制化轨道  /html//628791.html  
  【视频:疫苗之殇 高清】/v_show/id_XNTc1NDAxMTg0.html?x&sharefrom=android(来自于优酷安卓客户端)  
  疫苗伤害相关报道:  【视频:谁为疫苗后遗症的孩子们负责】/v_show/id_XNjU2ODgwMzg4.html?x&sharefrom=android  【视频:疫苗之殇】/v_show/id_XNTc1NDAxMTg0.html?  x&sharefrom=android  【聚焦两会·两会同期声:郑奎城——预防接种补偿机制应完善】.cn/ShowMobileVideoPortal/?id=  【社论】应尽快将疫苗事故善后纳入法制化轨道 /html//628791.html  【视频】不会奔跑的少年  /html/show//395/37881.html?from=timeline&originuin=&isappinstalled=0  【聚焦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建议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保制度 /130988.html?  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受疫苗影响家庭致广大受种儿童(家长)的一封信/m/post-98-.shtml?f=i&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疫苗受害家长泣血长书,家长必看!信后附真实疫苗伤害案例。同时,欢迎媒体朋友关注报道!  
  这信真的情真意切,发自肺腑,我看每一遍眼泪都欲夺眶而出??????且非常客观,呼吁媒体为广大儿童刊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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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看过一个宝爸发的,也是孩子打疫苗致残的。科普了很多知识,很受用。现在怀孕5个月了,我的孩子必须打进口灭活疫苗。宁愿花这个钱也不愿意去承担那一点点的风险,承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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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大家明白不是要拒绝疫苗或恐惧疫苗,而是多一份警惕,多一份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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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悠朵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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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家长都面临选择和疑惑,其实特么的都没有选择权,就是看天意!!撞大运!可悲的
  今天是4月25日,计划免疫宣传日,2016年第30届计免宣传日主题:依法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  官方的宣传声势浩大、铺天盖地,可是谁会在意疫苗受害家长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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