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堪家暴锤杀丈夫力宏泰侓师事物所

市妇联启动“三八”维权服务 加大反家暴法宣传力度
来源:厦门网作者:林止微
  厦门网讯(林止微)从厦门市妇联获悉,“三八”节是妇女姐妹的盛大节日,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全国妇联、省妇联关于开展“三八”妇女维权活动的通知,深化“建设法治厦门·巾帼在行动”,切实引导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厦门市妇联提前策划、精心准备了丰富的“三八”维权大餐,以飨妇女姐妹及全市群众。
  一是联合市总工会开展“庆祝三八节关爱女职工”大型广场活动(3月5日),会上启动市妇联“三八”维权服务,权益部联合社工机构现场开展反家暴法、婚姻法等法律咨询,21家家政服务企业带来家政产品展示、宣传和惠民服务。
  二是市妇联举办“美丽厦门·wǒmen同行”2016年女性健步行活动(3月6日),在健步行途中设置“三八”维权服务站,为来往群众分发反家暴法宣传资料,咨询解答二胎政策以及法律问题。
  三是与思明区法院、思明区和合之家反家暴服务中心联合开展“欢庆三八节暨反家暴法宣传体验”活动(3月8日),现场除了法律咨询、有奖知识问答外,还有反家暴签名、剧场表演、心理测试等活动。
  四是配合市综治委开展“综治及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3月12日),邀请法律志愿者为现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反家暴法知识问答、“平安家庭”宣传材料等。
  首部反家暴法,事关你我他。为加大反家暴法实施的宣传力度,市妇联精心制作印刷了2万份反家暴法宣传折页,一面是反家暴法法律条文,另一面是反家暴法的亮点知识;同时制作5个宣传板,把反家暴法的实质内涵通过问答的形式,直观详细的呈现给群众。反家暴法正式实施首日,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厦门电视台等媒体对首部反家暴法实施,做了专题宣传报道,市妇联也通过新媒体官方微博“鹭岛姐姐”,上传“3分钟让你了解反家暴法”微视频,通过各区妇联、基层“妇女之家”、市妇联妇干微信群层层部署转发,广泛宣传反家暴法。
责任编辑:林希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407386',
container: s,
size: '434,100',
display: 'inlay-fix'联动与接力 福建反家暴点睛之笔
本报通讯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厦门市海沧区法院家事法庭法官,为困难当事人家庭送去“雨露基金”。付
摄&&&&去年7月,随着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一槌落定,全国首例未成年人监护权被撤销案的受害人小龙,远离其生母疯狂的拳头。随后,在莆田妇联、团市委、民政等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小龙住进当地S0S儿童村,还在一所师资优秀的小学上学……此案系司法联合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开展反家暴接力的典范。&&&&近年来,福建法院认真总结涉家暴案件的审判经验和规律,延伸司法服务,努力参与和推动反家暴联动机制实践。&&&&■司法干预&理念先行&&&&睡梦中的妻子怎么也没有想到,因为日常生活产生小摩擦,丈夫居然拿着水果刀朝着自己的脖子刺去。疼醒的妻子挣扎着去了医院,医生在其伤口处缝合了39针……这是发生在福建省莆田市的一起案例。&&&&据媒体报道,我国有近24%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在全部故意杀人案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占到近10%。&&&&陈静是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原副庭长,多年从事反家暴司法实践工作。她告诉记者,中国人传统观念中一直把家庭暴力看作是“家务事”,认为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家丑不可外扬”,导致大量家暴犯罪案件不能及时进入国家公权力的视野。“加上家庭暴力行为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内部,一般很难被外界知晓,大多数受害者对暴力行为往往采取隐忍态度。”&&&&除受害人自身的原因外,一些家庭暴力行为的目击者、亲友们不愿过多干涉家庭内部事务,不愿作证;一些公权力机关则以家庭成员间的拳脚相向属于“家务事”、公权力应当有限介入为由,对家庭暴力行为保持克制,也使一些地区家庭暴力愈演愈烈。&&&&来自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福建法院所受理的各类婚姻家庭纠纷中,家暴案件不在少数,这些案件大多集中在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虐待、遗弃等四类案件中,其中女性受害者占全部案件的90%以上。&&&&“这些受害女性一般文化程度较低,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较弱,难以依靠自身维护合法权益。”福建高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熊焰告诉记者,运用刑事司法手段维护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让她们感受到安全、尊严和幸福;同时,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戒和正确引导,这就是反家暴司法干预的重要性。&&&&近年来,福建高院先后与省政法各部门、省妇联、省总工会等联合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若干意见(试行)》、《关于构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分工与责任,扎牢预防、处置家庭暴力的制度之笼,树立公权力机关及时、有效干预家暴的理念。&&&&■试点探路&&&&多方联动&&&&2015年3月,一起反家暴刑事犯罪案件在永安市人民法院宣判,怀疑妻子有外遇的林某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我的行为给家人造成伤害,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今后一定痛改前非。”被告人席上的林某声泪俱下。&&&&主审法官告诉记者,通过庭前调查发现,林某打妻子并非偶发,“十几年来,他一直通过对妻子的家暴行为发泄负面情绪。”&&&&通过对林某进行心理测试,法官发现林某幼时亲人离世较早,造成性格内向、暴躁、多疑、善妒,导致其无法与家人建立起信任关系和亲密关系,进而发展成为自我价值感低、缺乏安全感、控制能力差等心理问题。&&&&案件开庭时,永安法院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林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和矫正干预,并邀请检察、公安、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和被告人亲属共同参与法庭帮教工作……&&&&从2008年起,包括永安法院在内,城厢区法院、霞浦县人民法院等5家基层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反家暴试点法院。各试点法院与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做好联动衔接,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对于涉家暴诉讼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发现受害者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及时适用“人身保护令”。&&&&5年来,5家试点法院共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60余份。其中2014年以来,莆田全市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23件,实现了司法审判从事后惩罚施暴者向事前保护受害者的转变。&&&&作为福建首家成立反家庭暴力案件合议庭的城厢区法院先行探路,时至今日,该院已创出九个全国第一,即召开全国第一场人身保护令复议听证会;作出全国第一份保护男性现役军人的人身保护令;作出全国第一份驳回施暴者保护令申请的决定书;作出全国第一份保护留守儿童的人身保护令;对全国首例违反保护令的施暴者予以行政拘留;发出全国第一份涉台人身保护令……&&&&反家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预防、处置、矫正、修复等环节环环紧扣。为此,福建各地试点法院积极联动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社会团体等参与。&&&&在莆田,公安、检察院、法院等10家单位组成了反家暴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救助、事后救济与修复的工作机制。根据联动机制的要求,莆田市公安机关在基层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设立家暴案件报警点,将家暴报警纳入“110”出警范围;全市法院设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统一审理涉家庭暴力民事、刑事案件。&&&&“这既符合中国国情,又富有地方特色。”在今年4月召开的反家暴联动机制试点工作推进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称赞莆田反家暴联动机制“理念可传播、经验可复制、模式可推广”。&&&&■专业审判&&&&“治暴”有方&&&&“法官,救救我。”去年7月的一天,一名身材瘦弱的女子来到福鼎市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女子姓陈,患有糖尿病,生活十分困难。丈夫蔡某性情暴躁,有严重的家暴行为。“这么多年了,我真是被打怕了,我要离婚……”&&&&立案后,蔡某十分抵触,几次都推脱出庭,最后干脆不接电话。&&&&主审法官郑秋卉与书记员魏凌霜在蔡某时常出现的小卖部蹲守,直至等到蔡某的侄子,他同意帮助联系蔡某。&&&&开庭当天,蔡某情绪激动,要冲到原告席上殴打陈某,被法警制止。蔡某声称要陈某补偿损失费10万元,否则就不同意离婚。&&&&多年的审判经验告诉郑秋卉,这事儿还有转机。&&&&“伤害家庭成员一样要负法律责任,你懂吗?”&&&&“我打我老婆,法院还管得着?”&&&&“打老婆是犯法的。再说,你看你儿子都已经害怕你了。这样的婚姻再继续下去,对孩子也没好处。”&&&&孩子的话题触动了蔡某内心最柔软的部分。在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共同劝说下,他同意离婚,并负担孩子的抚养费。&&&&2012年5月,福鼎法院成立婚姻家庭审判庭,对婚姻家庭类案件实行统一立案、归口审理,并与少年审判庭相衔接。经过一年多的运行,2013年8月,该审判庭正式更名为家事审判庭,专门审理婚姻、抚养等涉及妇女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及民事案件。&&&&郑秋卉告诉记者,将家事审判与涉少审判有机统一,有效避免了家庭暴力在家庭内部产生的蝴蝶效应,消除了家庭暴力的代际传递,有力维护了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曾多次参与福鼎法院家事审判庭案件审理工作的人民陪审员李德瑞深有感触地说:“家事法庭专业化的审判,有利于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施暴者与受害者的接触机会,帮助受害者尽早走出家暴的阴影。”&&&&截至目前,除福鼎外,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沙县人民法院、永安法院均已试点设立了家事法庭。各地法院善于向外借力,从妇联、社区基层组织等单位推荐的人员中选择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家暴案件审理工作,邀请当事人亲友、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人员参与调解,聘请心理咨询师对受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对加害人予以心理矫正,修复受损的家庭关系。&&&&在此基础上,福建形成以人身保护、亲情调解、心理修复、特殊支持、跟踪回访等为主要内容的“反家暴五环维权工作法”。&&&&为了给遭受家暴或可能遭受家暴的受害人提供临时救助,在海沧区法院推动下,海沧区依托社会福利中心建立了反家暴庇护所,设置妇女庇护室、儿童庇护室、心理辅导室等,开展包括生活帮助、医疗救治、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有针对性的全面综合服务。海沧区法院还指导社区成立了“海沧沐阳反家暴联盟”,针对家庭暴力维权问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家庭调解等服务。
<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人民法院报社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已经属本网书面授权用户,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人民法院报”
制作单位:人民法院报出版部。京ICP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力法(2016)_图文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您可以上传图片描述问题
联系电话:
请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以便工作人员联系您,我们为您严格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力法(2016)
||文档简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原隶属于...|
总评分0.0|
&& &#8203;十&#8203;二&#8203;届&#8203;全&#8203;国&#8203;人&#8203;大&#8203;常&#8203;委&#8203;会&#8203;第&#8203;十&#8203;八&#8203;次&#8203;会&#8203;议&#03;7&#8203;日&#8203;表&#8203;决&#8203;通&#8203;过&#8203;了&#8203;《&#8203;中&#8203;华&#8203;人&#8203;民&#8203;共&#8203;和&#8203;国&#8203;反&#8203;家&#8203;庭&#8203;暴&#8203;力&#8203;法&#8203;》&#8203;。&#8203;作&#8203;为&#8203;中&#8203;国&#8203;第&#8203;一&#8203;部&#8203;反&#8203;家&#8203;暴&#8203;法&#8203;,&#8203;该&#8203;法&#8203;将&#8203;于&#03;0&#03;6&#8203;年&#03;月&#03;日&#8203;起&#8203;施&#8203;行&#8203;。
试读已结束,如果需要继续阅读或下载,敬请购买
你可能喜欢反家暴需要法律的有力庇护|家庭|暴力法_凤凰资讯
反家暴需要法律的有力庇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暴日”,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公布了我国首个《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这份意见稿首次明确了家庭暴力的范围,建立了家庭暴力发现和报案制度、公安机关告诫制度,以及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等等。(11月26日《京华时报》)
原标题:反家暴需要法律的有力庇护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暴日”,国务院法制办正式公布了我国首个《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这份意见稿首次明确了家庭暴力的范围,建立了家庭暴力发现和报案制度、公安机关告诫制度,以及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等等。(11月26日《京华时报》)不管是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还是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李阳“家暴门”,公众对家庭暴力并不陌生,而家庭暴力也不仅仅是“打老婆”,虐待儿童、虐待老人,同样不容忽视。家庭暴力难以防治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家暴行为具有很高的隐蔽性。就算“家丑外扬”,大家也普遍觉得这是“家务事”,旁人不好干涉。特别是在“父母打孩子天经地义”、“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很多人都秉持着“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态度,甚至在目睹家庭暴力时,也不会将这与违法甚至犯罪联系起来。某种意义上说,打着亲情的幌子,家庭反而成了暴力的法外之地。特别是现实中,家庭暴力往往面临“举证难”,只要没有造成严重伤害,很多时候社会以调解干预为主。从本质上说,法律庇护不给力,导致实施暴力的成本太低,施暴者肆无忌惮,于是许多家暴反复发生,直至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比如南京富二代丈夫捅死90后妻子。而2014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涉及家庭暴力的故意杀人案件,占到全部故意杀人案件的近10%。为反家庭暴力专门立法,有利于改变现有的相关法律或规范缺乏可操作性、无法及时救济和提前防范的尴尬。尤其是,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家庭暴力的范围,建立了家庭暴力发现和报案制度,确定相关部门和组织肩负的法律责任,比如公安机关可书面告诫轻微家暴,对严重家庭暴力加害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刑事处罚。法律执行有力,必能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对社会来说,期待《反家庭暴力法》尽早出台,有力庇护家庭的同时,也要更新陈旧的观念。家庭暴力不是私事,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同样受到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仗着是“一家人”而对弱小任意施暴,就是犯法。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04/13 08:36
04/13 08:36
04/13 08:38
04/13 08:37
04/13 08:3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7
04/13 09:28
12/03 09:23
12/03 09:07
12/03 08:12
12/03 08:12
12/03 09:26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9:04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04/13 00:38
凤凰资讯官方微信
播放数:2360377
播放数:1326750
播放数:1223152
48小时点击排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不堪家暴锤杀丈夫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