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主办会计职责单位的职责是哪些

关于举办浙江科技学院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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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浙江科技学院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各团支部、各位同学:为激励大学生的创业精神,提高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培育一批高质量的学生科研创新成果,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在全校营造优良学风,促进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学校决定举办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竞赛体现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每两年举办一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挑战未来,共创卓越在2015年7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在校学生三、主办单位:校团委、教务处、科研处、机械学院承办单位:机械学院分团委、大学生KAB创业俱乐部&&&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专业)、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竞赛组织工作分动员部署、校内竞赛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实施。1、全校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11月)(1)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建立本单位竞赛的组委会、评委会,明确竞赛步骤和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详见2015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标准(附件1)。同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2、全校初赛阶段(2014年11月-2014年12月)(1)各参赛项目,请于2014年12月28日16:30前将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需要上交的材料包括作品申报书和作品汇总表,参赛作品书写要求等详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书写指南(附件4)。(2)所有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递交,望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学院学生申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3)全校初赛阶段将选出50强项目入围全校复赛。3、全校复赛阶段(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底)(1)各学院在1月20日前将入围复赛相关作品纸质材料交校团委(科技发明制作类参赛作品上交相关照片和说明,不需要上交实物),届时请入围复赛团队电子稿发到组委会邮箱(2)复赛以竞赛评委会书面评审和现场展示的方式进行,从50件复赛作品中评出30件作品入围决赛。4、全校决赛阶段(2015年4月)(1)入围决赛的参赛团队利用寒假时间对本团队的比赛作品进一步丰富和充实,并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详细而完整的参赛作品纸质材料(科技发明制作类参赛作品上交相关照片和说明,不需要上交实物)交至校团委,同时将电子稿发到组委会邮箱:。(2)评委会将对作品认真评审,通过书面评审(占50%)和现场答辩(占50%)的方式进行,从30件决赛作品中评出20件左右获奖作品,优先推荐参加省赛。5、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11月)(1)学校竞赛组委会将评选表彰浙江科技学院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赛获奖项目和团体。特等奖1个,奖金2000元&&&&&&&&&&&& 一等奖3个,奖金1000元&&&&&&&&&&& 三等奖4个,奖金600元&&&&&&&&&&& 优秀奖若干,奖金200元&&&&&& 另设:优秀组织奖2-3个,奖金1000元&&&&&&&&&&& 优秀指导老师2-4名,奖金1000元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4、《参赛指南》将于近期下发至各单位。5、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南(/610627)、周露军(/578114)&&& 浙江科技学院挑战杯QQ群: 竞赛的相关信息将会在团委网站和浙科院KAB微信公众号更新 6、本次竞赛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校团委、教务处、科研处、机械学院二○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1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23& 4师大青年--公告--关于举办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公告--信息浏览
关于举办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添加:学生会 审核:张薇薇 日期: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的专门人才与拔尖人才,迎接全省第六届和全国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参赛。
三、竞赛组织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副书记李琳琦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研究生学院、校团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具体指导竞赛活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同时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竞赛作品进行评选审定。
四、参赛方式
申报参赛的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具体比赛形式为:
(一)提交论文或作品实物,填写《申报书》;
(二)以PPT形式阐述论文或作品;
(三)评委咨询,选手现场答辩。
五、参赛作品
(一)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包括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
(二)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范围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
(三)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四)其它说明
1各学院专业负责人、专家教授应指导学生选题,使参赛作品更好地结合社会实际;也可以结合暑期社会实践、地方需求和社会热点进行作品撰写。
2.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4.参赛作品必须报送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格式,科技发明制作类须交实物(模型)及作品说明。
5本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增设“累进创新奖”及“交叉创新奖”,具体通知见附件2,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六、时间步骤
(一)参赛准备(11月28日-2月28日)
各学院要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各专业负责人、专家教授等相关人员围绕选题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动员、指导有实力或有潜力的同学认真选题,积极参赛,各参赛选手应充分利用寒假及时制作(撰写)或完善作品,做好参赛准备。
(二)学院预赛(3月1日-3月20日)
各学院举行院内选拔赛,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出优秀作品,并将指导完善后的作品及《申报书》(附件1)于3月20日(周五)下午5点之前报校团委(纸质、电子版各一份)。每个学院推荐3件以上作品参赛(其中本科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2件以上作品),研究生学院报10件以上作品参赛,并提交按作品质量高低排序的参赛作品清单。联系人:赭山校区,张海兵,3883532;花津校区,张薇薇,5910203;邮箱。
(三)学校决赛(3月20日-4月11日)
学校竞赛办公室邀请有关专家对各学院上报的作品进行复审,遴选其中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作品参加学校决赛。参加学校决赛作品的名单于3月27日(周五)之前通过校团委网站及时通知各学院和参赛者,入围决赛选手要在4月6日(周一)下午5点将汇报PPT课件报送花津校区团委,并现场抽签确定汇报顺序。
决赛中,选手以PPT形式汇报作品,现场展示作品或论文,接受专家咨询答辩,选手现场解答。学校评审委员会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应用性为基本评判标准进行评审。
(四)作品完善(4月中下旬)学校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学院领导、专家对决赛获奖作品进行指导完善,推荐参加全省竞赛的作品。
七、奖项设置
竞赛设特、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并对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其中优秀的作品推荐参加第六届“挑战杯”安徽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学校对在省及国家竞赛中获奖的作品给予奖励。
学校对组织指导工作得力及选送作品数量多、质量高的学院予以表彰;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挑战杯”个,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六的学院“优胜杯”个。
参赛作品的特、一、二、三等奖,及“挑战杯”和“优胜杯”单位均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产生。
八、活动认证
各单位要按规定组织素质拓展学分认证,认证纳入B模块即专业技能与职业导航。具体分值见附表。
九、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竞赛是由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盛会,是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教育改革的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挑战杯”竞赛的结果,已成为衡量一个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学院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激发同学的创造精神和参与热情,精心组织作品撰写(制作)和选拔工作。特别是要为参赛学生做好服务,多方面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在专业指导教师、仪器设备、实验室、图书资料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要调动专业负责人、各专业教师积极参与竞赛的指导,重点从选题等源头性环节重点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和层次,使“挑战杯”成为创新性人才培育的有效载体(往届全国比赛获奖作品题目一览详见附件)。
(三)注重结合,健全机制。各学院要注重将“挑战杯”竞赛与教师的科研课题,与学生的各类创新实践活动,与学生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相关单位、各学院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政策,吸引广大本科生、研究生积极参与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动员更多的专业老师参与竞赛指导工作,形成浓厚的大学生创新实践氛围,为建设高水平校园文化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第六届“挑战杯”作品申报书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部分获奖作品名单
&&& 校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 作品竞赛领导组(代)
&&&& 2014年12月9日
版权所有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电话:5914480(花津校区)3843159(赭山校区) E-mail: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萌芽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萌芽杯”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引导广大学生自觉培养科学思想和科学态度,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适应新世纪社会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同时为了做好2011年河南省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选拔工作,学校决定举办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第四届“萌芽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0年12月中旬至2011年5月中旬。
二、活动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三、活动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日—日)
2.组织申报和学院初评阶段(日—日)
3.全校预审和参赛准备阶段(日—日)
4.终审、展览、总结、表彰阶段(日—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萌芽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我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内容,是全国及河南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选拔赛,也是我校学生科研创新成果的展示平台。各单位要按照竞赛章程要求实施安排,积极稳妥地推进该项赛事。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宣传工作,要在校园中努力营造创新文化,为造就一大批创新型科技人才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要广泛宣传竞赛中产生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鼓励学生勇于创新。要广泛开展各级各类科普和科技创新创造活动,在校园中形成崇尚创新、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
附件1.第四届“萌芽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2.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萌芽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3.第四届“萌芽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4.第四届“萌芽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实施计划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第四届“萌芽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任:许&&琰&&刘汉东
副主任:刘法贵&&孙明权&&费&&昕&&李尚可
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志良&&王玲花&&刘术永&&向明森&&毕雪燕
祁&&萌&&邢振贤&&何&&楠&&宋刚福&&宋凯果
张少伟&&张淙皎&&李&&伟&&李&&虎&&李权才
李志萍&&李秀芹&&李幸福&&李彦彬&&李胜机
邵&&坚&&范功伟&&郑志宏&&胡&&昊&&胡建兰
郝用兴&&党兰玲&&黄建水&&楚清河&&潘建波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秘 书 长:宋凯果(兼)
副秘书长:胡德朝
成&&&&员:王&&楠&&孙梦青&&车&&华&&丁仁伟&&周&&文
张龙真&&程&&霞&&徐&&启&&高勇伟
王&&娟&&石秋华&&赵&&娟&&郑&&宏&&陈&&鹏&
何&&鹏&&王怡青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萌芽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萌芽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党委学工部、教务处、科技处、校团委主办,在各学院支持下开展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申报课外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经专家评审,筛选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的优秀作品;同时组织优秀作品的展示交流和实用科技成果的转让洽谈,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河南省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竞赛组织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学工部、教务处、科技处、校团委等主要负责人和各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组成。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两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六条&&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
&&&&(2)协商议决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七条&&组织委员会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组成组织委员会秘书处,向组织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秘书处成员由校团委成员及各分团委有关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设立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负责聘请各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二名,评审委员若干名。
&&&&评审委员会一经主办单位批准成立,则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2)对作者进行质询;
&&&&(3)确定获奖作品等次名单。
第十条&&设立作品资格及形式评判委员会,由秘书长担任主任,由秘书处成员组成。
第十一条&&作品资格及形式评判委员会职责如下:
&&&&(1)在预审开始至终审决赛结束前接受参赛单位和学生、评委、社会各界人士对参赛作品资格的质疑投诉(质疑投诉者需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组委会秘书处不受理匿名质疑投诉,对质疑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
&&&&(2)在终审决赛结束前,如出现被质疑投诉作品,则召开资格及形式评判委员会会议,就被质疑投诉的作品情况对申报作者及所属学院进行质询后,投票表决该作品是否具备参赛资格(资格评判委员会开会时,到会委员超过2/3方可进行表决;资格评判委员会表决时实行回避制度;若参加表决委员中有2/3以上认为某件作品不具备参赛资格,则评委会对该作品不予评审,其参赛得分随之取消)。
&&&&(3)终审决赛结束后,对作品的质疑投诉继续按本《章程》第二十四条执行。
第十二条&&由各学院主管学生、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本学院的竞赛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作品的选拔和推荐作品参赛;原则上由各学院分团委书记担任本单位的领队。
第三章&&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第十三条&&凡在竞赛通知发布当学期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我校各专业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第十四条&&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一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第十五条&&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原则上每篇在字之间,鼓励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申请参赛。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第十六条&&参赛作品应当附上推荐书、被有关单位采纳的证明和参加会议的证明的复印件,与自然科学相关的作品应附上必要的证明。
&&&&第十七条&&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学院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第十八条&&每个学院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15件(每人只限报1件作品)。选送作品归属按第一作者所在学院区分。鼓励不同学院、学历、年级学生合作。
第四章&&奖励
&&&&第十九条&&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参赛作品总数的1%、3%、8%、24%。特等奖的产生必须经过评审委员会的合议,可以空缺。
第二十条&&获奖作品的作者及指导教师,由竞赛组织委员会向作者及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并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第二十一条&&竞赛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萌芽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单位;设“优胜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三名的单位,并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第二十二条&&团体总分计算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1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8分,二等奖作品每件6分,三等奖作品每件4分,其它作品每件1分。学院合作作品第一作者单位计60%,其他均分。若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团体总分的名次,以此类推至三等奖。若获奖等级和个数完全相同,则名次并列。
第二十三条&&在符合竞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作用的前提下,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评选专项奖。专项奖不计分。
第五章&&附 则
第二十四条&&对获奖的作品,竞赛结束后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竞赛领导小组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重新计算作者所在学院团体总分及名次,取消该单位所获的团体奖;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作者和其他有关人员处罚。
第二十五条&&奖杯的冠名权授予当年的赞助单位。
第二十六条&&优秀作品将被结集出版、推荐参赛或推荐给有关单位。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萌芽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组委会委托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四届“萌芽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作品分配方案(件)
资源与环境学院
土木与交通学院
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
管理与经济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外国语学院
注:原则上院(处)按每200人/件报送作品,上限不超过15件。
第四届“萌芽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组织实施计划
一、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的: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二)基本方式:组织学生申报课外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经专家评审,筛选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的优秀作品;同时组织优秀作品的展示交流和实用科技成果的转让洽谈,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河南省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三)评选方式: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各院(处)组织协调委员会负责初评;学校评审委员会负责预审和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负责对被质疑作品参赛资格的评判。参赛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专业。为使这类作品能更好地结合社会实际,参赛作品一般应在《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指南》范围内选题。
(四)本届竞赛的奖励办法:三类作品分别按进入终审作品总数的1%、3%、8%、24%设特、一、二、三等奖四个奖励等次。以作品获奖数为基础,以院(处)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设“萌芽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单位;设“优胜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三名的单位。
二、推进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日—日)
1.召开学校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下发《“萌芽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第四届“萌芽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实施计划》,作为本届竞赛的指导性文件。并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萌芽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2.各单位成立由主管学生的党总支副书记牵头的院(处)参赛协调小组,在学生中开展充分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制定本单位参赛组织实施计划,于12月20日前报到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组织部,花园校区学生活动中心楼304房间)。
(二)组织申报和院(处)初评阶段(日—日)
1.各参赛单位于2010年12月,组织学生下载或领取申报书样本,对学生申报参赛事宜进行指导;
2.各单位参赛协调小组在2011年3月下旬按章程规定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举办本单位的竞赛活动,并择优推出本单位参赛作品;
(三)全校预审和参赛准备阶段(日—日)
1.各参赛单位于日前向竞赛组委会秘书处报送已选定的本单位作品名单及《申报书》(作品须为打印件,一式五份);
2.学校竞赛组委会秘书处于日前进行申报作品的资格及形式审查,根据作品类别、数量聘请专家组成学校竞赛评审委员会;
3.学校竞赛评审委员会于日前完成对单位申报作品的初评。
(四)终审、展览、总结、表彰阶段(日—日)
1.举行学校竞赛组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报竞赛筹备情况、作资格及形式审查报告、竞赛终审评审委员会名单及决赛日程安排;
2.举行参赛作品展览、组织作品转让洽谈活动;
3.竞赛终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终审,对参展作品作者进行问辩;
4.举行学校竞赛组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报评审情况。
学术&&科技&&竞赛&&通知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长办公室&&&&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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