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带宽测试出租带宽业务属于电信带宽测试业营改增范围吗

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改增”河北国税全力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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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电信业将纳入“营改增”范围,此次“营改增”河北省共涉及770多家试点企业,河北省国税部门多措并举,确保电信业“营改增”顺利推行。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原标题: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改增&河北国税全力备战
6月1日起,电信业将纳入&营改增&范围,此次&营改增&河北省共涉及770多家试点企业,河北省国税部门多措并举,确保电信业&营改增&顺利推行。
为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4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从今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据省国税局营改增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平信介绍,经初步调查,此次&营改增&河北省共涉及770多家试点企业,主要包括河北移动、河北联通、河北电信和河北铁通四大运营商及其分支机构,其他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纳税人,以及虚拟运营商三类纳税人。
为确保电信业营改增工作平稳有序顺利推行,河北省国税局制定了&工作任务分解表&。5月15日前完成启动准备,工作部署,下发移交户名单;5月20日前完成业务技术需求,内部培训,移交户涉税核定、认定事项;5月25日前完成业务技术准备,纳税人培训,税控器具发行,发票接收、调拨;5月31日前完成各生产环境模拟运行,纳税人签订横向联网协议、领购发票;6月纳税人顺利开具发票,认证发票;7月顺利申报缴税。
目前,省国税局正按照&工作任务分解表&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全力推行。加强与地税局的沟通协调,确定试点纳税人名单,做好试点户的交接;逐户核实纳税人经营情况,本着&一次入户各事通办&的原则,对确认的试点纳税人一次性采集其税务登记、税种登记、票种核定、定额核定等相关涉税信息;开展试点纳税人发票种类核定和用量测算,加快发票印制和供应,确保5月底自开票纳税人所需发票领购到位;印制下发培训资料,集中开展税务干部、纳税人试点政策业务培训;对综合征管系统、电子申报系统、防伪税控系统、稽核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协查系统等相关系统进行修改、测试、联调以及升级,加快税控器具的发行和安装,确保软硬件配置到位、保障有力。
相关链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电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二、电信业服务纳入财税[号文件规定的应税服务范围。具体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为:
电信业,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四、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名单见附件)接受捐款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六、境内单位和个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七、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八、在日以前,境内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通过卫星提供的语音通话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号)中,邮电通信业税目停止执行。十、本通知自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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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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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数:535774电信业6月起纳入营改增范围_移动阅读_中国信息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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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6月起纳入营改增范围  来源:人民邮电报 中国信息产业网  作者:为进一步完善税制,释放改革红利,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4月30日印发《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从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以下为通知的主要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电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二、电信业服务纳入财税[号文件规定的应税服务范围。具体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为:
电信业,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四、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名单见附件)接受捐款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六、境内单位和个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七、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八、在日以前,境内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通过卫星提供的语音通话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号)中,邮电通信业税目停止执行。
十、本通知自日起执行。各地要高度重视电信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明确责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以及试点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有序、顺利进行。遇到问题及时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反映。“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影响及对策|2015年|第二月|财会月刊(4期)|改革探索|历年期刊|财会月刊
2015年 第 4 期
财会月刊(4期)
“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影响及对策
【作  者】章
胜1(高级经济师),胥翠芬2,殷爱贞3,李
丹3【作者单位】(1.胜利石油管理局电力管理总公司,山东东营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昆明 650000;【摘  要】&&&&& 【摘要】2012年上海市部分行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我国的“营改增”改革拉开序幕。日,电信业也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本文首先分析了电信业实施“营改增”的背景和意义,然后结合电信行业实际,预测分析“营改增”对电信业收入、成本、税负及利润产生的影响,最后提出相关措施建议,以帮助电信业实现平稳过渡,最终使电信业能够快速健康发展。
一、电信业实行“营改增”的背景和意义(一)电信业实行 “营改增”的背景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最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我国第二产业(除建筑业)和第三产业中的商品批发、零售和修理、修配劳务行业属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而第三产业中的大部分服务业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这种税收制度适应了当时的经济发展状况,使我国当时的财政收入有所增长。然而,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这种税制的弊端逐渐显现,在给税收征管工作造成一定困难的同时,也阻碍了经济结构的优化。为了推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十二五规划”提出了“不断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减小营业税征收范围”的要求,最终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全国范围内的全部行业,真正实现“营改增”。回顾“营改增”的推进历程:从日起,上海率先进行试点,试点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日至2012年年底,国务院将“营改增”试点扩大到8个省市,如北京、天津、厦门、深圳等。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同时,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也纳入试点范围,“营改增”行业试点范围扩大。日,“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至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日起,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电信业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电信业实行“营改增”后,电信业企业的基础电信服务,即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按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电信服务,即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二)电信业实施“营改增”的意义1. 有利于增值税抵扣链条的进一步完善。由于几乎每个行业都可能需要接受电信业提供的服务,如果企业接受电信服务的费用不能抵扣,就会加重企业的纳税负担,使增值税抵扣环节出现断点。因此,电信业实行“营改增”将有利于增值税抵扣链条的进一步完善,可以减轻其下游企业的税负。2. 可以促进电信业企业自身向更专业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增值税的抵扣制度将有利于电信业企业内部的专业化分工,促使其将一些非核心业务外包,从而更专注于核心业务的发展,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二、“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影响(一)收入下降电信业现在的营业额是价税合计金额,实施“营改增”后,分离出增值税销项税额,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电信业企业的收入实际是下降了。另外,电信运营企业所提供服务的价格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有一定的上限标准,企业自身不能随意变更调节。这样就使得增加的税费不能通过提高价格的方式转嫁给消费者,运营商的收入下降已成定局。按照基础电信服务适用11%的税率计算,将含税价换算成不含税价后,收入的下降比例为:1/(1+11%)×11%=9.91%。按照增值电信业务适用6%的税率计算,将含税价换算成不含税价后,收入的下降比例为:1/(1+6%)×6%=5.66%。表1以2013年年报数据为例,列示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上市公司实施“营改增”后对收入的影响。
由表1可以看出,实施“营改增”后,电信企业的运营收入水平普遍下降,但降低幅度各不相同,降低幅度主要取决于企业基础电信业务收入和增值电信业务收入的结构。例如,中国移动的基础电信业务收入所占比例最高,所以其减收数额占总收入的比例最高。(二)成本降低电信业实行“营改增”后,外购材料、设备及部分劳务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这就使得营业成本有所降低。但根据电信业企业营业成本的构成特点分析,其营业成本的降低幅度有限。
对表2进行分析可知,折旧及摊销、人工成本、3G终端补贴成本、财务费用及大部分销售费用是没有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供抵扣的,而这些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合计为69.26%。另外,还有一些供应商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法从他们那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可以确定:电信业实行“营改增”后,成本下降幅度不大。(三)短期内税负上升实行“营改增”前,电信业企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营改增”后,基础电信服务适用11%的税率,增值电信服务适用6%的税率。根据国研网公布的《2013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目前电信业企业的增值业务收入占比已经过半,达53.2%,而各大电信运营商的报表中并未按照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对电信业务进行划分,因此取加权平均税率9%作为电信业增值税税率。由于受“营改增”影响最大的是营业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文对“营改增”前后的税负对比主要考虑这几项税。假设电信业企业的营业收入为S,营业成本为C,成本中可抵扣的比例为β,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包含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分别为当期应纳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的7%、3%、1%,企业所得税税率取25%。“营改增”前相关税负=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S×3%+S×3%×(7%+3%+1%)+(S-C-3.33%×S)×25%=0.274 975S-0.25C“营改增”后相关税负=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S/((1+9%)×9%-Cβ/(1+17%)×17%=0.082 569S-0.145 299βC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增值税×(7%+3%+1%)=0.009 082 6S-0.015 982 9βC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25%=(S-C-0.009 082 6S-0.015 982 9βC)×25%=0.247 729S-0.25C-0.003 996βC企业税负=0.339 38S-0.165 27βC-0.25C假设“营改增”前后电信企业的税负不变,则可得:βC/S=0.389 696也可以推得:当βC/S&0.389 696时,企业税负变轻;当βC/S&0.389 696时,企业税负变重。以中国联通2013年数据计算,C/S=211 657 042 435/303 727 203 182=0.696 866。因此,当β=55.92%时,“营改增”前后相关税负不变;当β&55.92%时,“营改增”后相关税负小于“营改增”前相关税负;当β&55.92%时,“营改增”后相关税负大于“营改增”前相关税负。由表2可知,β=1-69.26%=30.74%,远远小于55.92%,因此按中国联通2013年数据计算,“营改增”后其税负是增加的。“营改增”前的相关税负为30 603 127 086元,“营改增”后的相关税负为36 532 893 530元,税负增加额为5 929 766 444元。(四)利润下降实施“营改增”后,收入和成本下降的幅度共同决定了电信业企业利润的增减。收入方面,增值税的价税分离会使营业收入有所下降;成本费用方面,虽然增值税的价税分离使成本有所减少,但由于能抵扣的项目少,因而收入的下降幅度会大于成本的下降幅度,利润出现下降的现象将在所难免。表3是根据我国主要电信运营商2013年的财务报表计算编制的。
从表3可以看到,三大运营商的利润都有所降低。由于表3是按照11%的税率进行计算的,而实际中还有一些项目适用于6%的税率,也就是说,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对利润的贡献可能会更小、利润下降会更多。因此,电信业企业需要采取措施控制成本,以减少因为“营改增”而造成的利润下降损失。三、电信业应对“营改增”的措施建议电信业实施“营改增”后,短期内其企业利润会下降,但从长期来看,“营改增”将有利于电信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促进其内部分工细化,促使企业的业务转型。因此,电信业企业应该从经营管理方面着手,将影响降到最低,同时加快企业转型。(一)重视对供应商的选择电信业企业要重视对供应商的选择,尽量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如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则需要与其进行谈判,要求对方在价格上给予优惠,或者提供更多优惠服务等。(二)向政府申请特殊政策电信企业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政府申请特殊政策。例如,由于渠道资金的支出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而这部分资金所占支出比重又比较大,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局面,各大运营商可以联合向政府提出政策支持,选择合适时机将渠道代理费用也纳入“营改增”的范围。再比如,目前对于手机欠费的用户并不是立即停机,大部分用户是在到达一定的信用额度后才会停机,而对于这部分信用额度,电信企业仍需要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这就使得其税负虚增。此外,由于欠费造成停机的用户中,再次补交话费并办理恢复使用的用户所占比例并不大,在“营改增”后,其所欠费用将造成增值税的多交,同时也会发生坏账损失。为了避免“营改增”后这种虚增收入和税负的现象,电信业企业应该对逾期欠费计收规则进行优化,与税务部门进行协商,争取对欠费但在信用期内的用户所发生的费用不确认收入,等到用户缴费时再对该收入进行确认,缴纳增值税。(三)完善营销方案,合理避税电信业企业常用的营销方案包含融合业务,为了维系客户赠送实物,为了加强宣传吸引用户入网而实施终端补贴等。实施“营改增”后,这些营销手段将会面临一定的税务风险并加重企业的税负。因此,电信业企业应该对其传统的营销方式进行修正完善,以减少企业涉税风险、减轻税负。1. 融合业务。对于融合业务中包含的宽带、固定电话的安装业务、手机销售业务、电信服务业务等进行严格区分,分别开具适用不同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防止出现从高税率计征的问题。对于各运营商推出的套餐业务,运营商可以将其套餐中各业务的收费标准及费用分摊方法在税务局进行备案,争取其对套餐的收入核算结果能够被税务部门认可,运营商可以针对不同业务采取不同税率缴纳增值税。如果这种方式不能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那么电信运营商可以把适用同一税率的业务放到同一套餐中,以避免套餐收入适用较高税率,同时也使会计核算变得简化。2. 赠送实物。在改征增值税后,电信业企业应该尽量减少实物的赠送,将其改为赠送电信服务。因为根据财政部的规定,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的,应按其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由于大部分实物赠送将会按照视同销售处理,以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而电信业务将适用11%的税率甚至是6%的税率,通过这种方式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税负。此外,财政部指出,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电信企业可以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用户采用积分兑换的方式来获得赠送的电信服务,得到优惠。通过这种方式,不仅用户得到了实惠,电信企业也达到了维系客户的目的,并且有利于企业对税负的控制。3. 终端补贴。存话费送手机、0元购机业务等对终端进行补贴的业务是电信业企业用以吸引客户、维系用户的重要营销方式,对电信业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但电信业实施“营改增”后,该业务的税负将加重。例如:以某电信业企业的存话费送手机业务为例,假裸机价格为3 899元,购进价格为3 599元,0元购机业务的价格为4 599元。如果该公司成功办理一个存话费送手机业务,那么在“营改增”前,其应该缴纳的营业税=4 599×3.3%=151.77(元)。而在“营改增”后,赠送手机的业务将被认定为视同销售,通信服务收入和销售终端视同销售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 599/1.11×0.11+3 899/1.17×0.17=1 022.28(元),进项税额=3 599/1.17×0.17=522.93(元),所以该项业务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为499.35元,远远大于“营改增”前的企业税负。从该计算可见,电信业企业必须改变现有的营销模式,减轻“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电信业企业可以联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希望能够将这种赠送手机、对终端进行补贴的促销方式不视同销售,以实际取得的收入按照电信业务适用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同时对购进终端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如果不能争取到政策优惠,电信业企业可以用话费补贴替代终端补贴。具体来说,电信业企业可以以不低于终端成本的价格确定售价,然后将其余金额记为电信业务收入,再以话费补贴的形式提供给用户,并将终端的售价和电信服务的收入分别明确列示在与客户的合约和发票中。接上例,如果将4 599元拆分为1 000元电信服务收入和3 599元的终端销售收入,那么该项业务的销项税额合计=1 000/1.11×0.11+3 599/1.17×0.17=622.03(元),其进项税额=3 599/1.17×0.17=522.93(元),则应纳增值税=622.03-522.93=99.10(元),比营业税制度下少缴纳151.77-99.10=52.67(元)。通过这种方式,能有效减轻企业税负,使电信业企业能够享受到“营改增”税制改革的红利。主要参考文献杨朋.“营改增”对通信企业财务的影响及对策探析[J].河北企业,2013(12).胡芸玮. “营改增”对我国电信业的影响[J].财会月刊,2013(22).梁佳.电信业“营改增”相关问题探讨[J].财会通讯,2014(28).邓妍青. “营改增”条件下邮电通信行业纳税筹划问题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4(3).电信业营改增资讯-五星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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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营改增资讯
导读:电信业营改增基站投资可抵进项税,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电信业作为基础服务业,“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中国移动[微博]、中国电信[微博]、中国联通[微博](3.13,-0.05,-1,这个时候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2014年三家电信运营商用于4G建设投资,电信设备的更新换代也在提速,工信部公布了第一批高耗能老旧电信设备淘汰目录,电信运营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现网中高耗能老旧电信设备进行电信业营改增基站投资可抵进项税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编辑部 | 中国会计网-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年初以来,营改增平稳推进,继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被纳入试点、顺利完成税制转换后,营改增又将迎来新的行业扩围: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电信业作为基础服务业,试点营改增将带来哪些影响,上下游企业的税负变化如何,成为社会关注热点。4G网络建设“大手笔”,更多进项税可抵扣“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现在正是好时机。”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去年年底,中国移动[微博]、中国电信[微博]、中国联通[微博](3.13, -0.05, -1.57%)均拿到了4G牌照,今年三大运营商将加大投资、加快4G网络建设。这个时候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建基站的设备投资就可以抵扣进项税。从目前三大运营商披露的信息来看,今年的4G网络建设投入堪称“大手笔”。业内人士分析,2014年三家电信运营商用于4G建设投资,总计在1000亿元左右。其中,基站设备采购大约占到七八成左右。如果再加上其他网络建设的设备投入,这个数目还要大很多。不仅新基站建设紧锣密鼓,电信设备的更新换代也在提速。日前,工信部公布了第一批高耗能老旧电信设备淘汰目录,电信运营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现网中高耗能老旧电信设备进行有序退网。电信网络升级改造,需要购置大量新设备,企业可抵扣的税也相应增加。
整个产业链税负将减少,下游企业普遍受益“此次电信业营改增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这样的安排,使电信业的销项税率较低,而作为进项税的设备购置税率是17%,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更多,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实现平稳过渡。”刘尚希认为。电信业主要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两类。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增值电信服务,则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的主要是三大电信运营商,从事增值服务的企业有2万多家。具体到不同的企业,税负可能有增有减。但电信业被纳入试点范围,下游企业可以获得更多抵扣,从整个产业链来看税负是减少的。”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教授表示,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增值税链条,增加下游企业进项税抵扣,让更多的企业分享改革红利。以上海百度[微博]在线有限公司为例,企业作为技术性服务业已经营改增了, 2012年至2013年,百度在线从上游企业购入机器设备2100万元抵扣进项税;但它作为互联网企业要用到宽带,需要支付很大一笔宽带费,还不能抵扣。电信业被纳入营改增后,大量的电信服务费用就可以抵扣,企业负担将大大减轻。改革并非普遍性减税,局部“阵痛”难以避免“营改增经过两年多试点,目前已进入深水区,改革带来的不光是好处,可能也有局部阵痛。如何平衡各方利益,考验着改革设计者的智慧与定力。”胡怡建认为。比如,基础电信主要包括“通道”建设,需要铺设光缆、建基站,可以有不少进项抵扣;相比之下,从事增值服务的电信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果很少,税负就会增加。为缓解电信业的税负增加,营改增对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按11%和6%的税率征税,也不失为一种折中的办法。但这样一来,怎么区分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又成了一道难题。比如中国移动,它的很多业务都是综合性的,很难分得清楚是基础电信服务还是增值电信服务。再者,税率档次多、业务划分过细,也将给税收征管带来困难。“从根本上说,营改增的主要目的,不但要消除企业重复征税,更重要的是消除产业重复征税,从而降低整个产业链的税负。它最大的特点是结构性减税,而并非普遍性减税。”胡怡建强调。 电信业营改增或加剧业内竞争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编辑部 | 中国会计网-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 某种程度上说,营改增将加剧电信业内部的行业竞争,促使运营商建立起自上而下的体系化规范的财务制度和运营的正规化管理,否则将在营改增中处于不利地位。电信业在邮政业被纳入营改增几个月后,终于尘埃落定将于今年6月起施行增值税,营业税将成为历史。财政部日前正式在其官网公布了 《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电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通知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自日起执行。营改增最初设定时,电信业本打算与邮政业捆绑在一起推行。不过考虑到电信行业推行营改增的复杂性要高于邮政快递业,因此电信业营改增后来被短期延迟推行。在多了几个月筹备规划后,电信业营改增终于敲定于今年6月1日试行。此次推行实行两档税率,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根据《通知》规定,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两档税率虽然可以抵扣,但比起现行3%的营业税税率还是高了不少。这也意味着,三大运营商如果不能在自己遍布全国的大大小小的各层级运营机构中建立起规范有效的现代财务制度,那将会在税负上背负较重的负担。某种程度上说,营改增将加剧电信业内部的行业竞争,促使运营商建立起自上而下的体系化规范的财务制度和运营的正规化管理,否则将在营改增中处于不利地位。不过由于不少基层运营机构习惯了营业税粗放的财务管理模式,要对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的基层运营机构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并非易事。一位电信运营商人士就对媒体表示,该公司税率调整后的税后净利润可能会下滑15%甚至更多,他还表示,由于三大运营商利润情况差距巨大,营改增对各家的影响也不同。中国移动、电信和联通三大运营商均于日前表示,改征增值税后,企业利润会下降。有一种统计显示,三大运营商利润将下降36.5%。面对运营商利润下滑压力,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税务研究室主任张斌表示,电信领域资费不会因营改增产生上涨压力。从长远来看,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增加下游企业进项税抵扣,让更多的企业享受改革红利。实行差异化税率,体现了国家对于发展增值电信服务的扶持。而与此相关的企业大多属于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这符合我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是鼓励发展服务业,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提供语音通话等基础电信服务征收11%的税率,电子数据和信息传输、互联网接入等增值电信服务按照6%的税率征收。和原有营业税征收方式不同,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等于销售产品的销项税减去购物产品的进项税。这样虽然表面税率定得较高,而如果抵扣顺利,实际执行起来税率未必比实行营业税时高。以制造业为例,其增值税税率为17%。一些财务制度规范,抵扣顺畅的业主曾向笔者反映,经抵扣后的实际税率可能只有5%到6%左右。电信业11%和6%两档税率,平均税率可能不会超过9%,只要财务制度规范抵扣顺畅,实际税率降到3%甚至更低一点是完全可能的。这就要求电信业运营商尽快查漏补缺,将自身庞大体系中财务领域不太规范的方面尽快完善起来。从长期看这有利于电信行业更规范发展,凤凰卫视援引观点预计到2016年三大运营商利润会上涨。此外,《通知》规定,在日以前,境内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通过卫星提供的语音通话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虽然在财政部网站登出来的这个《通知》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简易征收的税率为多少,但是按照“营改增”的惯例应该是3%。也就是说此次营改增给部分电信领域提供了一年半左右的缓冲期,让某些稍微“复杂”的领域仍可采取近似营业税的增值税简易征收方式缴税。电信业“营改增”能否减轻税负? 来源:科技杂谈 作者:编辑部 | 中国会计网-中国会计行业门户 | 会计论坛1、背景:“营改增”成为我国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突破口,进一步扩大营改增的行业范围成为必然。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实现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由此可见,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必须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逻辑起点。治理现代化的内涵是制度+组织+能力,即以能力建设为导向,以组织优化为重点,以制度建设自我完善为落脚点。因此,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有利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健全国家治理组织架构,促进政府、市场主体与社会组织的和谐共荣;有利于推进政府调控方式的现代化、市场机制的现代化和社会组织的现代化,进而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体来说,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必须服务于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与社会关系、政府与纳税人关系及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新定位与优化。我国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实现路径主要有:制定财政基本法,建立具有权威性的财政法律框架;加强预算制度建设,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重构政包含总结汇报、资格考试、旅游景点、办公文档、IT计算机、专业文献、教程攻略、党团工作、出国留学、文档下载以及电信业营改增资讯等内容。本文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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