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医院签订了2015年劳动合同范本和就业协议,突然说不要人了,怎么办?谢谢了,很急!(2015年7月毕业)

我是2015年应届毕业生,现在跟医院签订了就业协议,可是由于种种原因现在不想在医院继续做,而且我们_百度知道
我是2015年应届毕业生,现在跟医院签订了就业协议,可是由于种种原因现在不想在医院继续做,而且我们
现在跟医院签订了就业协议??。我想问如果我现在违约需不需要赔违约金,她们说劳动合同要等护士资格证下来后也就是一年后才可以签订,可是由于种种原因现在不想在医院继续做?档案会被医院提走嘛学校会影响我毕业吗,我该怎么跟医院沟通我是2015年应届毕业生,这一年就是延长实习只有四五百的补助?如果不赔违约金会怎么样?,而且我们刚考完护士资格证
提问者采纳
心吧。!不会的,也是刚毕业每个月还倒贴学费呢,我一个朋友跟你一摸一样,要是家里穷的还怎么活。真的低的工资
真的吗,可是我违约金很高,我怕她不会那么轻易放我走,而且所谓的补贴真的是不够我一个月吃饭花的
理解你。我闺蜜每个月还要200学费。超级坑。又累工资又低。。就算我在外面上班签了合同也会让我走的。那张合同给我们是有保障的。请
直接跟领导说要走就可以了吗?要承担责任吗?你闺蜜也是签了就业协议不想去吗
绝对不需要承担责任。你就说你要赚钱养家,不然你给我。他能说什么
而且实习生就更没什么合同效益了,
那个就业协议好像有法律效力的吧
你还没有成为正式员工就还好。如果你是资深员工就比较麻烦。而且你去找上面的人说明你的情况,他会告诉你的。
不是正式,也没签合同,就是叫我一直延长实习,签合同也不知道到什么时候,几百块钱真是醉了
不用!明确告诉你不用!
OK了,我懂了,谢谢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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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不会,跟领导请个假就行了
请个假,可是我是不想在医院呆了
不待就别待了,请假缓兵之计,你懂得
他会自动不要我吗
到期通知你了
通知我滚蛋吗
不会的!医院还是比较珍惜人才的
我想让他通知我滚蛋
直接去吧院长门踢烂了,然后再摄像头前摆个剪刀手
就不干他也 没办法
不是要我承担什么责任吗
也就 骗骗大学生
他会跟学校沟通然后影响我毕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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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的就业协议是否还有效?
来源:互联网时间:浏览:1071 次
签订了之后的就业协议是否还有效?
  我姓俞,在校期间我就与某医院签订了一份就业协议。协议中约定,见习期一年,其中含三个月,见习期考核合格后,给我评定职称和安排工作岗位,并约定正式工作满一年以后,每年均可享受五天的。
  很快在该医院的见习期满,并且各方面考核均合格,我被正式安排到内科工作,确定为内科医师,并与医院重新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并无年休假的规定。
  工作第二年,我因特殊情况向医院申请享受五天年休假,却被拒绝,院领导说,合同中并没有规定年休假,院内的年休假都是根据个人工作表现来批的,在劳动合同签订后,就业协议就失去了意义,对此对于年假的约定视为无效。
  请问: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就业协议还有用吗?
  【律师解答】
  俞先生,您先后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且这两种协议约定的内容并不完全一致;就业协议中的年休假条款在劳动合同中却没有约定,因此您想弄清楚就业协议在劳动合同签订以后是否还有效。
  就业协议是专门针对应届毕业生就业订立的,是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发放的表格,它明确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就业协议一般对工作期限、工作岗位、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工资、福利等进行规定,一经订立,三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就业协议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合同,但是根据就业协议的条款来看,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因此对于就业协议已约定的条款,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予以认可。当劳动合同签订之后,就业协议就会自然转化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补充文件。因此二者并不矛盾,也不对立,而是互为补充,对于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条款,如果就业协议中有所约定,则应按照就业协议的约定履行。结合您的实际情况来看,您在见习期满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没有约定年休假的条款,就业协议关于这部分的约定应当属于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因此关于您年休假的问题应依就业协议的约定履行。
  综上所述,您医院领导所说的劳动合同签订之后,就业协议就没有效力的观点是错误的,医院应依法按就业协议的约定批准您的年休假申请。您可以据此和医院领导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您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律师提醒】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原来签的就业协议仍然有效不清楚。
  许多用人单位在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后,过一段时间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可能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早已不考虑当初就业协议的约定,致使出现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不一致的情形。提醒毕业生们,当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关注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一致性,要求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事先约定的内容予以认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需注意的是,合同期限不得短于就业协议的期限。否则在劳动合同期满而就业协议未到期时,双方都无须再遵守就业协议中的规定,此时的就业协议也就无效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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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报到,然后被随机分到A集团的子公司B,并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劳动合同正常,无任何违约金规定)。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实习,发现这份工作不是很适合自己,于2013年10月底提出辞职,我还在试用期内,此时A集团公司以就业协议上其做的额外规定让我缴纳5000元违约金,不然不给档案。
就业协议书上明确有文字说明:“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本协议自动终止”,本人按时到矿业集团报到,已履行就业协议,此协议已无效用。我想请问A集团公司这种做法对吗?
本人在校期间参加校园招聘与A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协议(三方协议),协议中有公司做的附加规定:“协议期限五年,若报到前违约则违约金两千;若安排到具体单位工作后违约,则违约金五千元。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不视为违约。”
日报到,然后被随机分到A集团的子公司B,并与B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劳动合同正常,无任何违约金规定)。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实习,发现这份工作不是很适合自己,于2013年10月底提出辞职,我还在试用期内,此时A集团公司以就业协议上其做的额外规定让...
我想问下关于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现在已在一家公司上班,已与它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现在想去另一家公司上班,请问我在没有与上家解除就业协议书之前能与另一家签订劳动合同吗?
工作的时候,跟一所中学签订了就业协议书。
工作了三个月之后,觉得这个职业我不是很喜欢,于是向学校提出辞职。
这时候学校跟新老师签劳动合同,我没签。
提交了辞职报告后的两个月之后,学校依然没有答复是否同意我辞职,说除非我赔偿1W块钱。(当时就业协议书上面写的是2000)
恰逢寒假,过完寒假我就没有继续去学校上班。
过了半年后,联系到学校人事老师,还送了礼物,才说服当时老师提交我的辞职报告给教育局,帮我办理迁出户口档案等手续。
结果由于学校方面延误...
已在现公司工作4年,今年5月公司为我办理深圳户口,但要求签一份协议同意为该公司继续服务3年,如有违约需赔付公司人民币5千元所谓的户口管理费和代办理迁户口费用。可是今年10月中,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名义上以要搬迁到关外为由,协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以我之前签的协议未继续服务满3年为由,要扣除协议中规定的人民币5千元。请问公司此举是否合理?我能否讨回此笔费用?谢谢
你好,我是一名2010应届毕业生签了重庆一单位.
三方就业协议上备注写明:录用后在本企业工作未满三年因本人原因离开需交违约金3000元.
入职后又签了劳动合同,现在处于试用期,合同上面大概是写在公司要工作三年,不然要交违约金3000元以及退还安家费1000元.
在就职后公司只有就职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由于是施工企业无休息日,而且工资是隔月发,目前只发了一个月工资.
工作了一个多月感觉自己不适应这种生活,于是提出9月3日提出了辞职书,公司也批了,但是要交3000的违约金!沟通...
您好!我是2010届大学毕业生。今年一月就与一所民办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并且在3月至7月在该学校任教,期间学校每月只发给补助500到800,原因说是我还没毕业,但是我这所谓的实习和正式老师工作一样。7月份毕业了,至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说九月份才签。现在我不想在那里工作了。请问我要不要交违约金?
事件要点:
1、我于今年5月12日入职某企业,当时签订了两个月的试用期协议,于7月11日到期,约定了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职位是行政人事助理,试用期满后,经甲方(公司)认可,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协议没有约定劳动时间,社会保险等等。公司周六正常上班,没有安排补休。
3、7月27日,公司通知我试用不合格,要我可以马上离开或者做到7月底。我做到7月30日完。
4、经咨询市劳动监察科,得到答复是:A、公司应付7月12日起的双倍工资;B、公司应付周六上班的双倍加...
7月15日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工作,因为在试用期内,想辞职。
但是,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又签订了个“师徒培训协议”。
协议内容如下
天津------公司
应届毕业生培训协议书
甲方:天津。。。
乙方:。。。。
为了帮助公司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在最短的时间内熟悉本公司的生产作业流程及工作环境,同时知道学生将所学的书面专业知识更有效的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达到将学生培养成为满足岗位需要之人才之目的,甲方为乙方安排了为期一年的“应届毕业生见习师傅带徒”培...
我在公司已经干了四年了,公司一直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公司叫我们签了保密协议,我想问我现在要是离开公司,去做自己的公司,那么我需不需要赔偿。
我在公司现在的职位是经理人,那么我在注册自己的时候不用我自己的名子,那么要不要赔偿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落笔签字须慎重
签订前 协议添加建议两字,不产生实质影响 与原先的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违约金条款金额不高于乙方月收入数相比,今年版的协议标注了建议字样,即条款内容变为建议金额不高于乙方月收入数。那么,对毕业生来说,这一改变意味着什么呢? 陆胤表示,就
签订前协议添加&建议&两字,不产生实质影响与原先的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违约金条款&金额不高于乙方月收入数&相比,今年版的协议标注了&建议&字样,即条款内容变为&建议金额不高于乙方月收入数&。那么,对毕业生来说,这一改变意味着什么呢?陆胤表示,就业协议是学校、学生与用人单位就学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约定,是一份民事,虽然包含了日后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关系的内容,但是就其本身而言不是劳动。因此,就业协议的当事人三方可以通过协商约定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所以,原来就业协议版本中&金额不高于乙方月收入数&的条款本身也只有指导作用,而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效力;而今年变为&建议金额不高于乙方月收入数&实质上并没有改变就业协议约定违约金的性质。当然,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条款表述的变化,可能带来用人单位凭借其强势地位约定较高违约金的现象,但是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也并不会完全得到支持。如果违约金很高,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决降低。虽然就业协议中,对于大学生而言,签署就业协议更要慎重承诺,一旦承诺就要严格信守。签订中五大风险需规避大学毕业生签订协议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下面几种风险:就业协议的期限:就业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将成为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由于大学生是初次就业,缺乏明确的职业规划,不宜将第一次期限约定的非常长,以便在不合适的时候及时作出调整。改派成本:就业协议强调的是&三方签约&,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才可重新签约。由于就业协议每个毕业生仅有一份,所以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然后将原协议书上交还高校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就业协议的违约金:违约金虽然是对双方的一个保障,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双方的承诺需要通过违约金来约束,尤其对于企业来说,由于毕业生往往是先就业再择业,一遇到更好的工作就不惜毁约,极大的增加了企业招聘成本。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单位利用毕业生急于就业的心理,漫天要价,趁机牟利。所以,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慎重考虑,量力而行,对于那些违约金约定数额较高的企业,毕业生应该考量自己可能承受的风险及承受能力,而不要&病急乱投医&。工作内容:大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自己的学识是非常重要的,甚至超出了劳动报酬的重要性,因此对于日后的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内容等要有明确的约定。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是大学生毕业后作为劳动者最大的权益,因此对于劳动报酬应当约定明确。签订后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的作用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一旦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协议就失效了,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凭证。一旦劳动合同签订并生效,就业协议也就完成了历史使命。由此可见,就业协议是约束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前的权利义务的,而劳动合同是约束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的权利义务的。所以,毕业生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即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提醒的是,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如果有关于工资待遇、住房等的补充协议,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对协议内容应给予认可。除了时间一个在先一个在后以外,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还有许多不同:从内容来看,就业协议主要包括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而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计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两者的管辖权也不同,因为就业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相关争议和纠纷由法院直接受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调整,因此劳动合同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临近毕业,又到了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而每年这个时候,因为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毁约而造成的纠纷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尤其在今年,原来就业协议版本中&金额不高于乙方月收入数&的条款添加了&建议&两字,更使得不少毕业生都开始隐隐担忧一旦毁约的是否会付出更大的成本。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究竟会遭遇哪些风险,违约金是否会被漫天要价?笔者采访了蓝白主任陆胤。[现身说法]案例一:Tom是一名去年毕业的大学生,2006年3月中旬,他和一家签订了《大学生就业协议书》,签订的协议内容约定:使用期为3个月,服务期2年,违约金2000元。可是到了到7月份,已经4个月了,还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而公司的管理体制也让他觉得格格不入,于是在7月1日向公司打出了辞职报告,公司也同意Tom在7月辞职,但是却在其办理手续时,告知他违约,要交2000元的违约金。Tom觉得这样很不合理,却又无可奈何,想请问有关专家,是否应该缴纳违约金?专家点评:Tom无须支付违约金。《就业协议》是基于毕业生的学生身份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共同签署的民事合同,是三方关于将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约定,原则上自毕业生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建立劳动关系起自动失效,毕业生转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应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Tom毕业后按照就业协议约定到公司工作,已经履行了就业协议,不存在违约行为。而公司却未按照劳动法规定及时与Tom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处于事实劳动关系状态,按照劳动法规定,员工辞职可随时解除实施劳动关系,Tom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违约行为,不应支付违约金。案例二:大学生张某,是外地在沪就读的大学生,成绩优异,被上海一家公司相中并签订了就业协议,约定企业为其办理大学生毕业入沪手续,以及必须工作两年的约定,并约定了违约金5000元。报到后,张某很快在公司的帮助下办妥了户籍手续;待到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时,张某却不愿意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而只愿意签订一年,以至于协商不成,张某一怒之下辞职离开了公司。公司随即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张某不遵守就业协议的约定,无理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专家点评:用人单位的要求应被支持。根据《就业协议》,公司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提供工作岗位、办理户籍的义务;而双方依法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有权要求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书面劳动合同的内容并未超出双方在就业协议中的约定,是有约定依据的。但张某拒签,其行为客观上造成了双方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使得劳动关系处于非法状态,并且其离职行为也违反了协议约定,应支付违约金。案例三:小冯毕业前与一家单位的市场部签了就业协议,并在7月份毕业后来到这家单位上班。但是工作了不久他就感觉,自己的身体状况很难适应单位高强度的工作方式,而且现有工作也不适合其今后发展定位,于是在8月底向单位提交了解除协议申请,虽然单位答应了他的离职要求,却以违约为由,要求其必须缴纳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小冯觉得很委屈,身体不好无法胜任工作是客观原因,再说现在还处于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凭什么说自己违约?自己在公司已经了一个多月,一分钱的工资都没有拿到,反而还要交5000元?由于小冯不肯交违约金,单位就拒绝帮助其办理离职手续,双方的僵持让小冯感觉损失很大。专家点评:单位要求不应得到支持,如前所述,就业协议是小冯与公司签订的约定将来建立劳动关系的民事合同,7月份毕业后小冯已按照约定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原就业协议已经履行完毕;而双方的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如果小冯仍处于试用期内,依据劳动法规定,小冯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属事实劳动关系,小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而无须支付违约金。但反之,如果在报到后,毕业生因为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用人单位则应该按照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处理,即使处于试用期,单位也不能将随意其辞退。[小贴士]在毕业求职的过程中,除了关注就业协议签订的风险外,大学生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建议或许值得考虑:不要轻易交保:一些企业在签订就业协议的同时为了保障协议的履行,要求学生缴纳一定金额的押金。这往往成为大学生受骗的陷阱。不要虚假陈述:诚信是一项收益最稳定长期投资,而欺骗终有一天被拆穿,大学生在投递简历、面试等过程中不能过度夸大甚至欺骗。不要希望一劳永逸:一些毕业生在接到用人单位的用人通知后,往往会认为万事大吉,可以放松自己了,但是故步自封的人很容易被淘汰。应届毕业生一方面要不断充实完善自己,以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尽可能掌握更多的专业技能,以适应有可能遇到的各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劳动者就业时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就是签订合同,在签下自己名字的时候朋友们可要慎重,认真看好合同的格式及条款,让合同充分表达自己的权利,明确自己履行的义务,让合同成为保障自己权利的武器,而不是卖身契。一、了解合同很多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吃亏,并不是对具体的情况不了解,而是对合同缺乏一个准确的概念。因此我们应该先了解一下最基本的问题,那就是什么是合同,合同对我们有什么作用。《合同法》对合同下的定义是: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下面我将对此定义进行解析。首先,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地位是平等的,对合同中的条款有设定、商讨、更改的权利,一方不能欺压、胁迫另一方在违反自己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初入社会的大学生求职心切,胆子也比较小,加上就业压力大,心理上把自己定位为弱方,用人单位一出具合同连看都不看就签字,这样对自己有害无益。大家一定要把自己定位为合同平等的一方,有提出问题的权利,也有对双方利益博弈的权利。其次,合同中包括权利和义务。在日常生活中,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般都是对等的,一方享受到权利,就必然要承担一定的义务。比如,用人单位享受到了使用劳动力的权利,那么就要承担给付薪酬和福利的义务。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如果发现合同的条款都是规定了用人单位的权利,而义务没有涉及到或者很不明确,或是用人单位为了留住劳动者,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行为约定了数额过大的违约金,大家就要提高警惕了,大胆的提出来并协商修改。再次,合同一签订就具有法律的效力,对双方当事人有束缚作用,双方当事人要按照合同上的条款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如果未能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完全,则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合同上规定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没有违约责任的规定,则按法律规定处理。第四,合同一经签订,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是不容更改的。虽然合同法和民法上有一些对合同无效的规定,但合同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就是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没有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也没有一定的法定事由,是不容更改和废除的。那么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呢?《合同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⑴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也就是说,在欺诈、胁迫并且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合同才无效,而不是有欺诈、胁迫行为的情况下合同才无效。⑵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合同法》对合同无效规定的条件非常严格,一般情况下条件是很难成立的,更别说了解法律的用人单位会犯这样的错误了,所以大家千万不要对合同的事后补救有太多幻想,关键是签订合同时谨慎对待。二、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最成功的合同是使自己的权利最大化,合同成为保障自身利益的权利说明书。因此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当对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做一番细致、认真的审查,不要陷入用人单位所设定的圈套,一般情况下,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的形式虽说合同的形式很随意,但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有合同条款,有日期,合同为一式两份,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朋友们可千万不要轻视这些东西,合同的日期涉及到劳动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签订每一份合同时大家都要注意看是不是同一份合同,有些用人单位在条款内容上做了一些对自己有好处的修改,还有一些用人单位恶意的准备了几份不同的合同,一份为了应付外部的检查,一份是强力约束劳动者的合同并在实践中执行,大意的朋友就要倒霉了。所以大家一定要一字一句的阅读合同,不要怕花时间,最重要的是要完全掌握整个合同。2.合同的内容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朋友们不要怕繁琐,合同中的条款涉及到的内容越多,规定越细越明确,对劳动者越有益。3.试用期目前用人单位任聘时都会设定一个试用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随意的离开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而用人单位必须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工资都比较低,福利也没有正式员工好。有些用人单位为了不履行合同义务,会在试用期内找一些借口解雇劳动者,大家在这个时候一定要为自己的权利抗争到底。合同应该在试用期之前签订,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在试用期阶段劳动者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不为试用期的劳动者买社会,并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履行此义务,而这项义务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保险。关于试用期的长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而延长试用期的期限,而试用期的长短是有法定依据的,与劳动者的合同期限相适应。《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1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0天。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1年,1年后考虑转正。如果试用期和劳动期限不一致,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试用期的期限。目前用人单位都惯例的规定了试用期为3个月,不管合同期限的长短,如果合同期限是2年以下,规定3个月的试用期是不合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来,并在合同上注明试用期的长短。试用期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在试用期的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因此,如果毕业生在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可要求用人单位增加。4.明确工资类型工资是劳动者最关心的要素之一,对于工资,劳动者有一些细节需要弄清楚。首先要明确工资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税前工资是包含了劳动者依法应当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劳动者实际拿到的工资是税前工资减去个人所得税和&四险一金&所剩下的金额。如果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是税后工资,朋友们一定要用人单位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税前工资。5.关于四险一金&四险&严格来说是五险,包括养老保险、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个人承担的费用从工资里扣除。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在这里要强调的一点是,&四险&是法定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而&一金&不是法定的,用人单位可以没有这项福利。6.明确双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协议,违约责任中应该包括双方的责任,有些合同只规定了劳动者违约的责任,对用人单位的责任只字不提,这违反了订立合同中的公平原则,朋友们可别让用人单位故意给漏了,应该与用人单位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7.注意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这样的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比如车票、飞机票、保险单等都属于格式合同。一些用人单位经常利用自己所处的优势地位对劳动者出具格式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由用人单位来制定的,在这个过程中,用人单位处于主导权。因此,大家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出具格式合同,最好提出异议,要求共同商议订立合同。如果改变不了签订格式合同的命运,朋友们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是空白的,双方可以协商约定,把约定好的内容填上去,比如合同期限、岗位、工资约定等等。如果劳动者认为还有其他条款需要约定,可以在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当然,格式合同出现表达不明确或矛盾时,诉讼或仲裁上通常采纳不利于制定合同一方的解释,而出现这种情况的机率很小,通常用人单位在订立格式合同时会咨询资深的和专家,或者直接由资深的和专家代理,大家不要对格式合同对自己有利存有什么侥幸。8.注意培训及其费用上岗前用人单位通常对劳动者作一些培训,如果是一些涉及到企业文化、企业背景、企业理念等非技术培训,用人单位是不应该收费的。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培训需要成本之名向劳动者索要培训费,大家不要上当把钱交出去了。另外,如果是用人单位出资对劳动者进行技术类的培训,劳动者若是在试用期内辞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支付该项培训费用。而在试用期满后辞职的,劳动者应按照合同期限以及已经工作的年限比例来赔偿培训费用,或者以用人单位实际支付货币为赔偿数额。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培训称为培训服务期,即用人单位出资为特定劳动者提供某些特殊培训,而这些培训不是面向普遍员工的,用人单位可以与享受这些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约定一个附属期限,即服务期。在这个期限内,劳动者不得随意跳槽,否则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因此如果有相关的约定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9.谨防&押金&、&风险金&一些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擅自向劳动者索要各种费用,如&押金&、&保险金&、&培训费&等,朋友们可要提高警惕了,用人单位的这些做法为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大家千万别掏钱。10.保护好自己的证件用人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通常要看劳动者的各种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等,大家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看证件可以,但不要让他们把证件的原件拿走,用人单位只有权利拿走劳动者证件的复印件,而没有权利向劳动者索要原件留底。11.注意用人单位的签字签字时最好能在一定的场合并双方一起签字,比如在单位的办公室,有些不法分子仿造一些公认比较好的单位的签名,以骗取劳动力,因此,大家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场合。有些用人单位使用公章,大家一定要确定此公章是否是用人单位对外使用代表自己身份的公章。12.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大家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不能掉以轻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主要是用来规范劳动者工作纪律的,在规章制度中可能对劳动者的一些个人权利进行限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些单位会拿出《员工手册》之类的文件叫劳动者签收,签收之后就意味着大家了解文件的内容并同意文件里的任何规定。在这里,建议大家在签收前认真读其内容,以免犯错误被用人单位解雇,尤其是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不满意但劳动者又能胜任工作,会借口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不符合条件以解雇劳动者。大家认真阅读后如果发现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有相矛盾的地方,应提出来更改使两者统一。13.关于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就业的一个特有现象,即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协议对三方有约束力。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应该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当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就业协议自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以劳动合同为准。因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使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一致,尤其是要把就业协议里的约定在劳动合同里明确表达,如果在就业协议中的某些约定没有在劳动合同中作明确规定,则视为权利人对权利的自动放弃,任何一方不应当以就业协议的条款约束对方。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发现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时,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按就业协议修改合同。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责任劳动维权:办理落户手续是特殊福利吗应届毕业生违约常识全程解读应届毕业生:哪个城市适合你?*斑竹附言:最后提示一下,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有任何问题都要大胆的询问。尤其是对表达不清楚的地方,一定要细问并在合同中以明确的语言表达出来。很多现实的中的案例就是来自合同中的模糊字眼,一般都是用人单位出具的合同,用词上喜欢有利与单位利益的模糊词语。所以劳动者在看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看清除,维护自己的权利。*[本帖最后由2006power于3:14编辑]支持呀&有些根本就没法律责任!管他了!谢谢楼主的帖子啊感谢工作内容:大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自己的学识是非常重要的,甚至超出了劳动报酬的重要性,因此对于日后的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内容等要有明确的约定。请问如何约定自己工作岗位?合同都是他们定的,我们只有签和不签的权利吧?我有个学长毕业了在青山守焊条,来人就发,一点意义都没有。发现去大厂有好大的风险。万一叫我去抬钢板那不是哭都没的地方哭?还要赔钱太有用了啊!聆听教诲非常感谢恩,不错,顶一下版主你太有才了,我刚刚和别人签了约了,对就业协议书的法律相关事宜不是很了解,看了受益匪浅啊,爱死你了啊工作内容:大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自己的学识是非常重要的,甚至超出了劳动报酬的重要性,因此对于日后的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内容等要有明确的约定。这一条相当的重要啊,不然去了之后都不知道干嘛啊!万一像楼上说的那样就惨了!看来得慎之又慎啊!多谢楼主了!受益非浅啊,现在黑心的老板太多了,我们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学习,很有帮助!谢谢顶了,受用了聆听教诲非常感谢聆听教诲非常感谢很有用!值得收藏!现在的签协议的确得慎重,我们毕业生的确也需要多听听前辈的意见。就业压力其实瞒大的,一下找到个合适的真不容易啊!1我现在就面临这样的问题我想毁约但是单位不同意怎么办?斑竹厉害赞今年毕业非常感谢~~我工作很多年了,真的很有体会,确实不错的帖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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