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小学入学条件信息登记表拿到,要怎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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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义务教育入学报名启用统一平台 小学须先信息登记
| 作者:彭德倩
东方网2月5日消息:昨天,市教委公布的《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年首次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从公布招生政策、入学信息登记,到统筹安排新生入学等实现一平台管理。同时,将在此前试点基础上,全市范围内实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
启用入学报名系统
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可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及时了解市、区县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政策和实施办法,填报民办学校入学志愿、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获取公办小学入学通知、民办中小学面谈以及录取通知等。据悉,这一系统的手机客户端也将面世,方便家长查询政策及相关入学信息。
2015年本市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在“统一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办法,日—27日接受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日—30日接受民办初中报名。对于有意愿选择民办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可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2所民办小学或者3所民办初中。
小学入学须先信息登记
与之相匹配的是,今年本市试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办法。年满6周岁(日——日出生)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先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再按招生范围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其进入小学就读。每位适龄儿童只需在一个区县登记入学信息,不必重复登记。入学信息登记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二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各区县指定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并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全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时间:日—4月30日。
人户分离可居住地入学
今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报名的另一新政,是在此前部分区县、区县部分街道试点基础上,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为日—5月24日。
随迁子女须临时居住证
2015年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本市将继续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日)满3年,且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从首次登记日起截止到日)。各区县教育部门办理随迁子女入学手续截止日为:日。
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据了解,该《实施意见》以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公办小学做好对口招生入学工作;公办初中继续采取小学划片对口、居住地段对口或“电脑派位”等方式招收学生。意见同时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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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宝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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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教育局昨天公布了《2015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5年宝山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问答》。该区小学招生对象为日-日出生、年满6周岁儿童。本区同一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双胞胎、双独二孩、单独二孩例外)。公办小学5月23日-5月24日报名,民办小学4月25日-4月27日报名,每个学生限报2所学校。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5〕1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本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二)基本原则1.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公办中小学)入学免试对口与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均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坚持公办中小学校区相对稳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原则,合理调整布局,确保新增小区或新开学校的生源安置。校区每年调整一次,以当年教育局公示信息为准。3.坚持公办中小学招生预设计划和实际需求相结合原则,通过摸底调研初定各校招生计划,再根据招生过程中的实际需求予以适度调整。以教育局依据实际招生人数确定的当年各校招生计划为准。4.坚持公办中小学班额基本标准与满足实际需要相结合原则,小学班额一般为40人、中学一般为45人。部分地区(学校)可以安排在50人以内,有条件的地区(学校)可以实施小班化。二、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一)按照市教委小学招生改革的要求,各镇(学区)和幼儿园、小学要认真做好网上信息登记和报名的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撑工作,确保2015年小学招生入学网上信息登记和报名工作顺利实施。3月初各镇教委(学区)和幼儿园落实专人参加网上信息登记培训;4月3日各镇、各幼儿园在公示栏张贴入学信息登记招生告示;4月11日—4月30日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在幼儿园或登记点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各镇教委、学区要根据区域内资源和生源情况制定招生方案,做好学生的统筹调配和安置工作。学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教育局调配的学生入学。(二)2015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日—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需提供相关证明)。4月11日—4月30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各街道(学区)、镇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一旦确认将不得变更。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和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三)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学校资源配置和生源分布的实际情况,采取按户籍划块对口入学办法。当户籍对口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时,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及房屋产权人的关系、户籍迁入的时间等情况,实行统筹安排入学办法。区教育局指导各学校建立学生入学信息库。从2015年起,实行统筹安排入学的,本区同一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对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的,需迁入户籍满五年享有对口入学机会(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2015年需迁入户籍满1年,以后逐年递增至2019年及以后满5年)。(四)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精神,凡符合居住地登记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居住地申请入学,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镇、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本区办理的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或公共户口内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读,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申请就读的办法,统筹安排就学。(五)根据市教委有关要求和本区的实际,积极做好在本区配住廉租房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招生入学工作。凡居住廉租房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到居住地登记入学,在居住地统筹安排对口入学。(六)各学校要做好校区范围内残障儿童的摸底和安置工作,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障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本区户籍智力中度残疾(及以上)、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可于5月9日到区特教指导中心接受咨询指导,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七)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3年第2号)和《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从业人员实行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3]13号)精神,切实做好来沪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招收随迁子女的民办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2015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区办理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在本区办理连续满3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年限计算时间: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日连续满3年)和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有效期内灵活就业登记证明(从登记日起截止到日连续满2年)。2016年以后,实现随迁子女办理时间与本市户籍学生同步进行,即6月30日结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须按照区教育局公告的时间,分别到指定信息登记点做好网上信息登记、报名和信息审核确认工作。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各学区和镇教委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居住证件进行信息比对。对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并将验证记录交区教育局备案。2015年起建立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先在小学一年级新生中试行,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根据我区实际情况,部分公办教育资源紧缺地区,将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八)5月23日—24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各学校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出生证明、《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三、初中阶段入学工作(一)公办初中按户籍划块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在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收辖区内适龄学生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学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教育局调配的学生入学。(二)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申请在本区继续就读初中的学生,将由教育局根据各区域教育资源条件,统筹调配安排。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地(或居住地登记)区县就读初中,也可申请在本区就读初中。在外区县就读小学的本区户籍(居住地登记回执)毕业生,要求回本区的,按市教委有关规定,在我区收到相关材料后,统筹调配初中入学。(三)已在本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继续在本校升级,直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若申请到民办或跨区域回户籍学校就读初中,需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办理回户籍地(或居住地登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日。(四)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经区教育局批准的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按有关规定招收批准项目与计划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各有关学校按区教育局的要求做好预选拔工作,报体卫艺科科审批,日报送基教科备案。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四、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一)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工作,落实市教委关于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要求,各民办中小学于日前将自主招生办法、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后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民办中小学要按照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招生办法招生。民办学校招生不得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考试和测试;不得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采取填报志愿、电脑派位等多种方式控制面谈规模,并通过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三)民办中小学实行网上报名。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日至4月27日,每个学生限定报2所学校。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日至4月30日,每个学生限定报3所学校,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面谈时间小学为5月9日一天,初中为5月9日、10日两天,民办中小学于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将录取结果及时报区教育局基教科。五、具体工作要求(一)日为全市统一的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统计截止日,各学校要按教育局下达的初定招生计划,做好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各中小学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行招收学生。(二)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新生录取通知发放工作,小学在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发放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初中在日前向小学毕业生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各小学于8月20日前将2015年小学入学情况反馈表上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各初中学校于9月26日前将新生未报到退档汇总表及档案上报区教育局基教科。(三)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区教育局将在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1.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2.各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当年初定招生计划、录取办法;3.经区教育局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学校、招生项目、招生名额、招生条件、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4.各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5.各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和比例;6.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标准;7.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四)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圆满完成。(五)区教育局监察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区教育督导部门将对学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六)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市教委和区教育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如有举报违规问题经查核实,除责令限期改正,还将视情节对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责。2015年宝山区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问答一、公办小学如何实施“免试对口入学”办法?区教育局在生源预测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各公办小学校招生入学对口范围,确保每位适龄儿童都享有相应的学位。由于受人口导入、人口出生高峰的影响,部分公办小学校招生入学对口范围每年会作适当的调整。2015年上海市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网上信新登记、报名,用现代化的手段有效落实“免试对口入学”政策,通过上海市公安局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适龄入学儿童与对口学校匹配锁定,控制择校现象,促进学校均衡优质发展。公办小学根据区教育局公布的对口入学方案与招生计划,免试招收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二、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家长在入学报名系统中得到哪些服务?2015年全市统一启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为适龄儿童的家长提供便利的服务。适龄儿童的家长可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政策问答;区教育局公布的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学校划片招生的范围;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获取公办小学入学通知、民办小学面谈以及录取通知等。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园适龄儿童可在幼儿园为孩子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二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居住地街道(学区)、镇指定地点(以下简称“指定地点”)为孩子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可更改。四、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区小学必须具备哪些条件?2015年,年满6周岁(日-日出生)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区办理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在本区办理连续满3年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年限计算时间: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日连续满3年)和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的有效期内灵活就业登记证明(从登记日起截止到日连续满2年)。五、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在本区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有两种途径:一是在园适龄儿童家长持有效证明,可在幼儿园为孩子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二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持有效证明,可前往指定地点为孩子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六、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及家长如何查询信息?全市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时间:日—4月30日。4月3日本区各幼儿园公布入学信息登记的具体时间、地点,请家长做好准备,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实、确认签名工作。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后,家长可通过手机获取“上海基教”发出的短信:
“XXXX家长:您好!您孩子的入学信息登记已经完成,您可以登录查看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及您孩子的相关入学通知。登录帐号为您孩子的身份证件号码;初始密码:XXXXXX。《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为您孩子入学报名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上海基教】”七、入学信息登记时如提供的信息不全或有变动怎么办?为保障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的安全,并提供家长在补填子女入学信息时的服务,采用在幼儿园或各指定地点两种方式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所提供的孩子和家庭的基础信息进行认真的比对与确认,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如果提供的信息不全或有变动,请家长及时前往公安、人保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经确认后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登记表上带有唯一登记号的条形码,作为公办小学报名入学,民办小学报名、面谈、录取的凭证。一旦确认,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得修改。八、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就学?根据本市有关文件的规定,
2015年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如选择在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家长先要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在孩子就读的幼儿园或指定地点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区教育局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免试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公办小学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家长在选择居住地入学申请时,必须做好区域内统筹安排及不能再回户籍地就学的准备,请家长慎重选择,一旦确认不得更改。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对口入学。九、民办小学如何进行网上报名?日—27日民办小学接受网上报名。对于有意愿选择民办小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可登陆“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民办小学报名时,家长需输入孩子证件号码和入学信息登记时所获取的初始密码登录,当输入信息正确时,自动跳转到入学信息登记时所确定的区县,进入民办小学志愿填报流程。每个适龄儿童可填报本区或者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2个志愿。完成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后,获取《上海市民办小学报名表》。之后,家长可凭孩子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系统查询民办小学面谈、以及录取通知。民办小学也会在家长报名时绑定的手机上发送面谈、录取相关信息。十、公办小学什么时候验证报名?报名时家长需要携带哪些证件?日—5月24日为全市公办小学验证报名日。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将对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证明等。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出生证明、《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以及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十一、如何实施小学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自2015学年起,本市建立小学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先在小学一年级新生中试行,由学校向新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时对相关证件审验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是有效的。十二、关于购房、户口迁移有什么规定?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度学校资源配置和生源分布的实际情况,采取按户籍划块对口入学办法。当户籍对口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时,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及房屋产权人的关系、户籍迁入的时间等情况,实行统筹安排入学办法。区教育局指导各学校建立学生入学信息库。从2015年起,实行统筹安排入学的,本区同一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对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的,需迁入户籍满五年享有对口入学机会(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2015年需迁入户籍满1年,以后逐年递增至2019年及以后满5年)。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上海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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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市教委获悉,2015年本市新启用的“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于今天正式开通。从本周六开始至4月30日,凡是年满6周岁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入学信息一旦登记确认不得修改
  新启用的报名系统究竟有哪些功能?记者获悉,家长可通过入学报名系统,及时了解市教委公布的招生政策及相关问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以及学校划片招生的范围。家长还可查询子女入学相关信息、获取公办小学入学通知及民办中小学面谈和录取通知等。公办初中学校入学信息查询功能将于2016年开通。
  日-4月30日是本市小学新生网上报名登记时间。凡是年满6周岁(日-日出生)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再按招生范围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其进入小学就读。每位适龄儿童只需在一个区县登记入学信息,不必重复登记。
  入学信息登记有两种方式:一是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二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前往各区县指定地点为孩子进行入学信息登记。今年本市共有1600余所幼儿园和区县指定点可为适龄儿童办理入学信息登记。
  “为了保障儿童的信息安全,入学信息登记均在内网上操作完成。”上海市教委基教处调研员朱蕾表示,每所幼儿园和区县所选择的信息登记时间段不同,每位在园儿童家长都会收到一份入学信息登记告知书,告知登记时间、流程和方法。
  登记之前,幼儿园老师会预先发放给每位家长一张草表,表上已经录入了公安、人保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家长只需核对,少量信息可以补填。这张表格上的信息包括儿童的基础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以及儿童的居住和户籍地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家长需要补填的信息有房产信息或儿童特殊情况信息等。
  据介绍,草表核对补填完毕后,须经家长签字确认,再由幼儿园老师协助在内网上正式完成登记,经确认后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登记表上带有唯一登记号的条形码,作为公办小学报名入学,民办小学报名、面谈、录取的凭证--一旦确认,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得修改。
  朱蕾提醒,在入学信息登记、民办学校报名、公办学校核验信息以及学校录取等阶段,家长会收到入学报名系统发出的短信,提醒家长入学报名进行到哪个环节以及本环节的相关信息、注意事项等,短信署名均为“上海基础教育”。
  按居住地入学并非提供择校途径
  2015年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确定在户籍地就读还是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得更改。对此,朱蕾强调,该政策为了解决少部分“人户分离”学生就近入学的实际困难,并不是提供择校的途径。各区县教育部门将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对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因此,家长选择孩子在居住地入学时必须十分慎重。
  按照时间节点,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家长必须在4月11日前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这段时间,前往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地登记手续的家长明显增多。记者发现,有一些家长为了报考热门民办小学而选择“人户分离”。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一旦未被民办小学录取,则有可能被统筹安排到居住地区内相应的公办小学就读,不能再回到户籍地所在区县的对口小学。
  针对有家长担忧的报考民办小学是否会影响就读公办,朱蕾表示,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5日-27日,公办小学报名日为5月23日-5月24日,填报民办小学不影响公办小学的入学。
  民办学校报名不分先后无须“秒杀”
  据悉,2015年本市民办中小学校招生仍实行网上报名办法。日-27日接受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日-30日接受民办初中报名。对于有意愿选择民办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可登陆“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点击“民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初中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今年本市规定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2所民办小学或者3所民办初中。在开通的网络平台上进行民办小学报名时,家长输入孩子证件号码和入学信息登记时所获取的初始密码登录,当输入信息正确时,自动跳转到入学信息登记时所确定的区县,进入民办小学志愿填报流程。每个适龄儿童可填报本区县或者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2个志愿。
  对于志愿是否有先后的问题,朱蕾解释,民办学校报名不分先后,每个孩子都有面谈的机会。学校在录取时,视学校的计划数和报名数而定,有部分学校面谈人数要远远超过招生计划数,它可能优先考虑第一志愿。
  针对往年个别区县在进行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时,由于家长扎堆报名出现网络“堵车”的现象,上海市电化教育馆馆长张治表示,“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每秒可容纳6000人次同时点击,基本能满足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正常的报名需求。“但我们还是要提醒家长,报名不分先后,不存在'秒杀'或先到先得,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即可。”他说。
  日-5月24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各区县指定的报名点将对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验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实习编辑: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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