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主要人物性格特点钟声第三段写法上有什么特点,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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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岳霖先生汪曾祺   ①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的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他的眼睛有什么病,我不知道,只知道怕阳光。因此他的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一只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芙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好一些,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还没有改变。他身材相当高大,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麂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联大的教授穿衣服是各色各样的。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穿夹克的,好像只有金先生一个人。他的眼睛即使是到美国治了后也还是不大好,走起路来有点深一脚浅一脚。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②金先生教逻辑。逻辑是西南联大规定文学院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班上学生很多,上课在大教室,坐得满满的。在中学里没有听说有逻辑这门学问,大一的学生对这课很有兴趣。金先生上课有时要提问,那么多的学生,他不能都叫得上名字来,——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他有时一上课就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于是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就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那时联大女生在蓝阴丹士林旗袍外面套一件红毛衣成了一种风气。——穿蓝毛衣、黄毛衣的极少。问题回答得流利清楚,也是件出风头的事。金先生很注意地听着,完了,说:“Yes!请坐!”   ③学生也可以提出问题,请金先生解答。学生提的问题深浅不一,金先生有问必答,很耐心。有一个华侨同学叫林国达,操广东普通话,最爱提问题,问题大都奇奇怪怪。他大概觉得逻辑这门学问是挺“玄”的,应该提点怪问题。有一次他又站起来提了一个怪问题,金先生想了一想,说:“林国迭同学,我想问你一个问题:Mr.林国达isperpendiculartotheblackboard(林国达君垂直于黑板),这什么意思?”林国达傻了。林国达当然无法垂直于黑板,但这句话在逻辑上没有错误。   ④林国达游泳淹死了。金先生上课,说:“林国迭死了,很不幸。”这一堂课,金先生一直没有笑容。   ⑤有一个同学,大概是陈蕴珍,即萧珊,曾问过金先生:“您为什么要搞逻辑?”逻辑课的前一半讲三段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周延、不周延、归纳、演绎…还比较有意思。后半部全是符号,简直像高等数学。她的意思是:这种学问多么枯燥!金先生的回答是:“我觉得它很好玩。”   ⑥除了文学院大一学生必修逻辑,金先生还开了一门“符号逻辑”,是选修课。这门学问对我来说简直是天书。选这门课的人很少,教室里只有几个人。学生里最突出的是王浩。金先生讲着讲着,有时会停下来,问:“王浩,你以为如何?”这堂课就成了他们师生二人的对话。王浩现在在美国。前些年写了一篇关于金先生的较长的文章,大概是论金先生之学的,我没有见到。   ⑦王浩和我是相当熟的。他有个要好的朋友王景鹤,和我同在昆明黄土坡一个中学教书,王浩常来玩。来了,常打篮球。大都是吃了午饭就打。王浩管吃了饭就打球叫“练盲肠”。王浩的相貌颇“土”,脑袋很大,剪了一个光头,——联大同学剪光头的很少,说话带山东口音。他现在成了洋人——美籍华人,国际知名的学者,我实在想像不出他现在是什么样子。前年他回国讲学,托一个同学要我给他画一张画。我给他画了几个青头菌、牛肝茵、一根大葱,两头蒜,还有一块很大的宣威火腿。——火腿是很少入画的。我在画上题了几句话,有一句是“以慰王浩异国乡情”。王浩的学问,原来是师承金先生的。一个人一生哪怕只教出一个好学生,也值得了。当然,金先生的好学生不止一个人。   ⑧金先生是个单身汉(联大教授里不少光棍,杨振声先生曾写过一篇游戏文章《释鳏》,在教授间传阅),无儿无女,但是过得自得其乐。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云南出斗鸡)。这只斗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或石榴送给他的小朋友,他再去买。   ⑨金先生晚年深居简出。毛主席曾经对他说:“你要接触接触社会。”金先生已经八十岁了,怎么接触社会呢?他就和一个蹬平板三轮车的约好,每天蹬着他到王府井一带转一大圈。我想像金先生坐在平板三轮上东张西望,那情景一定非常有趣。王府井人挤人,熙熙攘攘,谁也不会知道这位东张西望的老人是一位一肚子学问,为人天真、热爱生活的大哲学家。一九八七年二月二十三日(有删节) 1.本文选取了金岳霖先生的哪些事情?表现金岳霖先生怎样的性格特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文中第⑥⑦段用很长的篇幅写王浩,这样是不是游离于文章的中心?请简要分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文中第⑨段表达了作者对金先生怎样的情感与态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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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浩:彪悍地叩开新东方的大门任泽平  网络世界里,几乎没有人完全没有听过或传过老罗语录。正是这些竞相疯传的语录,让大家认识了前新东方传奇的英语教师罗永浩。这个貌不惊人的胖子思想激进,言谈幽默。而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上学时的最高学历是高二。但这并不妨碍他今日的成功,他那句“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更是一时风靡大江南北,成为众多青年人的座右铭。老罗的彪悍往事,不少年轻人几乎都能倒背如流。时至今日让老罗最不能忘却的是他入职新东方之前的一段经历,正是这段经历给他现在的生活开启了理想之门。  入职新东方英语培训学校之前,28岁的罗永浩已有了差不多十年的“江湖”经验。除了在家读了三年书,其余时间他似一个游走江湖的流浪汉把社会上所有的职业都干了一遍。逢着年节回家,兄弟姐妹都给父母拿出自己买的礼品,唯独他自己两手空空。尽管父母都表现出了很大的宽容,可亲友们私下里看自己的异样的眼神让他有种难言的痛苦。20多岁的罗永浩第一次感到了迷茫。  事情的转机是他后来认识了几个天津外院的学生。罗永浩出色的语言表达能力让他们认为这个人更适合去新东方给学生们讲课。由于担心自己的学历太低,他试着给新东方的校长俞敏洪写了封信,在信中他坦陈了自己想来面试但学历太低的顾虑。俞敏洪丝毫不以为意,回复说:欢迎前来面试。得到这一消息,罗永浩霎时激动起来。罗永浩自己清楚,人生到了关键时刻,唯有拼搏,才能给未来杀出一条血路,通向光明……  2000年6月的京郊鹫峰山,罗永浩在此度过了他人生中为数不多的“美好时刻”。当时的学习条件极为艰苦,四五百人的教室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外面三十七八度的高温,教室内往往达到40多度,许多人都难禁溽暑昏倒在地。罗永浩虽然没有昏倒过,但却因为压力大,心里焦虑流出了鼻血,以至于上课时不得不用卫生纸塞住自己的鼻孔。  那是阴雨天刚刚放晴,蓝天白云难得出现的出游天气,他兴高采烈地给市中心的朋友打了电话正准备出去,那时他随手抽了一本书,翻了不到三页就看到一句不啻于醍醐灌顶的格言:不怕苦,吃苦半辈子;怕吃苦,吃苦一辈子。他在后来的演讲中是这样描述他当时的反应的:“我仿佛被雷劈到一样,嚎啕大哭,跪在地上用头撞墙,然后满地打滚,就觉得冥冥中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让一位作家在几十年前写的一句话就专门给我看的。”枯燥乏味的自修生活,他几乎每隔两天就想要放弃一次,好在每次都有那么多励志类书籍--被他称为精神鸦片的东西给他鼓劲。当一百多斤的励志书籍被他全部看完时,他在这里已经整整过了5个月。罗永浩信心十足地去见新东方的校长俞敏洪。  罗永浩第一次站在好几百人面前试讲却失败了。尽管此前已经做了充分的准备,可是一走上讲台,他浑身便不由自主地冒起冷汗,舌头僵硬,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这次讲完没多久,新东方又给他安排了第二次试讲,他第二次试讲的情况甚至还不如第一次。俞敏洪认为他不可能讲好课了,建议他不要再无意义地讲下去。闻听此言,罗永浩受到很大打击,但他并不认为自己讲不好了,就问能否再讲一次。  “第三次试讲?可以。不过,你到春节后吧。”俞敏洪如是回复他。  罗永浩这年独自过了一个凄凉的春节。春节过后的三月份,罗永浩迎来了他在新东方的第三次试讲。当他气定神闲地走上讲台,行云流水挥洒自如轻松流畅地完成了试讲内容后,台下的打分迅速出来,罗永浩高分被新东方录取。在将近而立之年,浪荡江湖多年的罗永浩终于迎来了人生的春天。(选自《当代青年》,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罗永浩的事迹告诉我们,走向成功的道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只要勇于拼搏,就完全能够成功。 B.“彪悍的人生”是指一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不畏惧任何困难,勇于接受挑战并最终走向成功的人生态度。 C.罗永浩的成功告诉我们,在一个人追求梦想的过程中,学历并非决定性因素,起决定作用的是自己的拼搏与努力。 D.在对罗永浩走向成功过程的叙述中,作者仅采用了正面描写的手法对其进行了形象地刻画,生动、感人。 E.入职新东方之前,罗永浩已有了十多年的“江湖”经验,没有这十多年的锻炼,他就不可能走上新东方的课堂。 2.请结合全文,概括出罗永浩从一名只有高二学历的流浪汉成为新东方传奇英语教师的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请结合文章和生活实际,谈一谈你对“不怕苦,吃苦半辈子;怕吃苦,吃苦一辈子”这句话的认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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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的鸭蛋(汪曾祺)  A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大麻鸭是著名的鸭种。鸭多,鸭蛋也多。高邮人也善于腌鸭蛋。高邮咸鸭蛋于是出了名。我在苏南、浙江,每逢有人问起我的籍贯,回答之后,对方就会肃然起敬:“哦!你们那里出咸鸭蛋!”上海的卖腌腊的店铺里也卖咸鸭蛋,必用纸条特别标明“高邮咸蛋”。高邮还出双黄鸭蛋。别处鸭蛋也偶有双黄的,但不如高邮的多,可以成批输出。双黄鸭蛋味道其实无特别处,还不就是个鸭蛋!只是切开之后,里面圆圆的两个黄,使人惊奇不已。我对异乡人称道高邮鸭蛋,是不大高兴的,好像我们那穷地方就出鸭蛋似的!不过高邮的咸鸭蛋,确实是好,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B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袁枚的《随园食单?小菜单》有“腌蛋”一条。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他的《食单》好些菜的做法是听来的,他自己并不会做菜。但是《腌蛋》这一条我看后却觉得很亲切,而且“与有荣焉”。文不长,录如下:  腌蛋以高邮为佳,颜色细而油多,高文端公最喜食之。席间,先夹取以敬客,放盘中。总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  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C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1.选段主要写了两方面内容,先写了高邮咸鸭蛋_________,然后写了高邮咸鸭蛋_________。2.仔细揣摩加点词语在文中的作用。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选文透露出作者对家乡的咸鸭蛋什么感情?请结合文段举一例句简要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汪曾祺是一位非常讲究语言艺术的作家,他曾经谈到自己在语言上的追求:平淡而有味;用适当的方言表现作品的地方特色;有淡淡的幽默。文中画线A、B、C三句分别体现了他怎样的语言特色,请任选一处并简要赏析。我选___________处,简要赏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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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子  一场雨下来,灰尘被冲得无影无踪,弯陡的山道间尽是些裸露的石子。  雨后山间的空气格外清新,偶尔几声鸟儿的鸣叫,让人好不惬意。  弯陡的羊肠道上,两双脚在丈量:草鞋在前,皮鞋在后。草鞋被磨得薄薄的,后足有些破损;皮鞋却是黑黑的,不时发出缕缕光亮。  在这条道上,这两双脚曾有过无数次同行。先是草鞋送布鞋,后是草鞋送球鞋,再后来便是草鞋送皮鞋。能长年累月穿上发光的皮鞋,这意味着皮鞋人已把这条道的源头变成了他遥远的故乡。皮鞋人间或回来一次,也是近一二年才有的事。  六十多度的斜山道上,草鞋迈得和皮鞋一样艰难。两只提包和两条蛇皮袋所构成的“吱嘎”担子,将背如蜗牛的草鞋人压得腰弯气喘。  “爸,我来挑吧!”后面的皮鞋人喘着粗气说道。  “我顶得住。”草鞋人汗流满面地说。一个蜗牛背,驮着一副“吱嘎”作响的担子往上爬。  “啪!”担子变成四个包,顺道滚到皮鞋边。  草鞋人跌进了山间杂草中。  “爸!怎么了?怎么了!”皮鞋飞奔过来,草鞋却很快立在山道上,只是鞋上染了一道血。  “爸,我来挑吧!”皮鞋人抢着担子,说。  刚才是草鞋挂了树根跌的,“没事,我还能走一程。”草鞋人执意不让。  “伟伟听话么?”草鞋已是第三次这么问了。话刚出口,草鞋人便意识到自己在傻问。然而没办法,草鞋人知道:只有这样,才不觉得压力下的艰辛。  “很听话,他常常念着您呢!”皮鞋人觉得前面的两次答话可能都不中老父的意,因此这次增添了后半句。  在“吱嘎吱嘎”的重压声中,草鞋人问了许多城里的事,并在做人做官问题上千叮咛万嘱咐,皮鞋人回答得满头大汗。  “爸,我来挑吧,你已挑了一个多钟头了。”皮鞋人双手抢担,请求说。  “下了这道坡,再走三里路,就是马家溪的枫亭口,到那儿你再挑吧!”草鞋人移动着带血的草鞋,撂出一串话。到了枫亭口,草鞋人果然将担子交在皮鞋人肩上去了,自己在后面拼命擦汗,然后作悠闲状。  皮鞋草鞋在马家溪镇街道上移动着。  马家溪的村民们给了草鞋人很高的评价,养了个好儿,城里能做官,乡里能挑担,是个孝子。草鞋人很快慰,从皮鞋人衣袋里掏出个翻盖烟不停地丢给众人。  走过不到一华里的马家溪路段,又是一段漫长的山间无人道。草鞋人从皮鞋人肩上夺过担,驼腰前进。望着前面草鞋人负担背影,皮鞋人在后面流泪。 1.开头一段的自然景物描写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本文第四段是插叙,请简析它的作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按要求找出对“草鞋人”进行描写的句子。(各找一句即可)(1)穿着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外貌及动作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神态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请分析画线的“草鞋人知道:只有这样,才不觉得压力下的艰辛”的深层含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D& 2、C& 3、D&& 4、 A& 5 、D&& 6、B&& 7、C& (“除”应释为“授职”)8、C& (C项中的“且”,前为副词,暂且;后为连词,尚且。A项中的“而”均为连词,表顺承关系。B项中的“之”均为音节助词,不译。D项中的“于” 均为介词,在。)9、D& (“二子”在文中的意思是“两个女儿”,现代汉语的“二子”为“两个儿子”;A、B、C句中加点的词义均与现代汉语的意思相同。)10、D宾语前置&& (A判断 B被动句 C定语后置)&&&
11、B &&&&&12、C13、(1)认真兴办学校教育,把孝悌的道理反复讲给百姓听。(2)这种说法与拿刀把人杀死后,说“杀死人的不是我,是兵器”有什么不同?14、(1)孔子说:“地处偏远的国家虽然有君主,还不如中原各国没有君主。”(2)孔子说:“《关雎》这首诗,显示出欢乐但不至于放荡,出现了哀思但没有悲伤。”15、默写(略)16、(1)作者捕捉了当时带有典型性的事物,点明季节。从诗中木落叶、雁南度和北风吹,可知写此诗时是在秋季。(2)不仅表明他所在的地方距家乡遥远,还表明两地阻隔不能归去。透露出了作者思乡念亲的心情。17、对比。(1分)好处:更鲜明突出地表现作者对生活的态度(看法)。(1分)18、含义:生命的意义在于奋斗的过程。(或“我们要尽力做事,不必追求结果”)(1分)作用:①对“坦然”的有力诠释。②巧妙过渡,引导读者从形象的触摸走向理性的感悟。(每点1分,共2分)19、要坦然地面对生活。(1分)坦然地面对生活能让心灵变得美丽,让生活充满快乐。(2分)(答出人生态度和这种态度产生的结果各得2分,意思对即可)20、BD&& (B项的“不要”“而应”与原文“没有”“可以”意思不一;D项“只有这样才能活得高贵,活得伟大”的理解有误。)21.①可改为:15名与会者(到会的15名团干部)(赘余)②可改为:就共青团员如何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的问题展开讨论(成份残缺)③可改为:说话做事前(在说话做事前)(介词搭配不当)④“改正”改为“改进”(主谓搭配不当)⑤语句不连贯,可调整至2后(或“有人说”前),也可删除。(修改正确每一句给1分,共3分。)22、作文(略)&《童年》概括每章内容(起因,经过,结果),分析书中主要人物,并且举出事例。寒假作业之一,请速速解_百度知道
《童年》概括每章内容(起因,经过,结果),分析书中主要人物,并且举出事例。寒假作业之一,请速速解
提问者采纳
书中主要人物分析外婆,写她对上帝的虔诚,对人的良善、忠厚,对丈夫的容忍、体谅;写她的聪明,能干,健谈,会跳舞,会讲童话;火灾里指挥若定,火灾后为舅母接生;她是大家庭的好主妇和顶梁柱,是“我“最贴心最亲爱的朋友。对“我”的一生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外祖父毒打外孙们的凶残,令人惨不忍睹,毛骨悚然。后来他来病床看“我”的情景,又令人觉得此老头儿的身世值得同情,他的精明令人佩服,虽然他的凶狠不能原谅,但也就多少可以理解,别号“小茨冈”的伊万是外婆的养子,从他生下来被遗弃到他的惨死,写得有血有肉,有情有爱。小茨冈是个良善、勤劳、能干的小伙子,是“我”童年时最好的朋友。他的惨死,跟自私卑鄙的兄弟两人直接有关,但根原还在于造成自私卑鄙等劣根性的社会顽症。一、父亲去世,不久前我生了一场大病,起先是父亲护理我,之后是从尼日尼来的外祖母照顾我、母亲很难过的跪着,一边为父亲梳头,一边不停的掉眼泪。邻居和警察催促着,母亲开始生产,很乱,突然,弟弟马克西姆就出生了,接下来是父亲的葬礼,几天后,我们搭上了去尼日尼轮船,那是一段美好的日子,外祖母讲故事给我和水手听,我们都很喜欢外祖母,母亲还是抑郁的样子。终于到了尼日尼,外祖父,舅舅们一群人来接我们,我总觉得外祖父对我有敌意,之后,我们一起回到了外祖父家里,院子里放着染缸,各种颜料。二、可以分三大块,也就是三篇优美、精彩的散文。它们可以分别标题为:“兄弟斗殴”、“凶残的外祖父”、“外祖父来病床看我”。本章的中心人物是外祖父。小说写外祖父毒打外孙们的凶残,令人惨不忍睹,毛骨悚然。后来他来病床看“我”的情景,又令人觉得此老头儿的身世值得同情,他的精明令人佩服,虽然他的凶狠不能原谅,但也就多少可以理解,特别是在读了第五章他在病中教阿廖沙“我”识字和讲人生哲理以后。三、分四大块,即由四篇散文或短篇小说组成。它们也可以有明确的标题。一、“一双金不换的手”。伊凡是一把干活的能手,去市场购物时也会替外祖父省钱当小偷;二、“热闹的家庭舞会”,主角是伊凡和外婆;三、“雅科夫的吉他”。他当然也是舞会的核心;四、“小茨冈的惨死”。别号“小茨冈”的伊凡是本章的中心人物,是外婆的养子,从他生下来被遗弃到他的惨死,写得有血有肉,有情有爱。小茨冈是个善良、勤劳、能干的小伙子,是“我”童年时最好的朋友。他的惨死,跟自私卑鄙的兄弟两人直接有关,但根源还在于造成自私卑鄙等劣根性的社会顽症。四、着重写外婆,写她对上帝的虔诚,对人的良善、忠厚,对丈夫的容忍、体谅;写她的聪明,能干,健谈,会跳舞,会讲童话;火灾里指挥若定,火灾后为舅母接生;她是大家庭的好主妇和顶梁柱,是“我“最贴心最亲爱的朋友。小说对火灾场面的描写非常精彩。五、可分上、下两篇:一、外婆和外祖父各讲自己的苦难身世。两人都是早年丧父的孤儿,都曾跟着母亲沿街乞讨,后来也都凭着聪明能干、吃苦耐劳而自立,最后共同挣到目前这种小康家境;二、占更多篇幅的是外祖父教“我”识字和给“我”讲述自己的人生体念和生活哲理。他对“我”的好奇心有问必答,道理讲得深入浅出,形象生动,透彻明了。六、写大舅米哈伊尔为了争夺家产带领流氓冲击、攻打外祖父家的暴行。这不仅深刻地揭露了这个逆子的凶恶嘴脸和丑恶行径,也客观地暴露了千千万万小市民家庭的尖锐矛盾。在这次父子短兵相接的“战斗”中,阿廖沙“我”担任了火线侦察兵的脚色,写得有声有色,相当精彩,可以推出一篇标题为“我注视街上的敌情”的优美散文。这次“战斗”中善良的外婆由于“劝架”被醉酒的逆子的砖头砸伤了手,造成了骨折。七、也可以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写外婆和外祖父各自不同的两个上帝。外婆的上帝慈悲为怀,赐福人类,主宰一切,洞察万物,外祖父的上帝专横跋扈,法力无边,严厉残酷,人人害怕。这种对比通过生动的文学描写展现出来,丝毫没有概念化的说教,写得十分精彩,耐人寻味。下篇主要写街上的所见所闻后的痛苦感受,顺便也重提留在家里的苦恼。“我”就是在这种家庭和社会环境下生活和成长的。上篇是写“我”的精神支柱和思想环境,下篇是写“我”家里家外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环境。两方面都是明显影响我世界观和人生观形成的客观因素。这显然是上、下两篇合成一章的主要理由。八、也可分为上、下篇。上篇描绘了外婆讲童话的情景、本领和记录下来《隐士和勇士》这篇优美迷人的童话;下篇介绍了“我”的第一个知识分子朋友,一个不知真名实姓、只知外号“好啊”的“外人”和“怪人”,并且着重叙述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上、下篇之间的内容通过“怪人”听外婆讲童话的场面联系起来。小说故意用若明若暗的手法,巧妙地让读者心领神会“好啊”和外婆憨触封吠莩杜凤森脯缉的某种尴尬关系。“好啊”是他的口头禅,直译是:“好事情”。九、以分成上、下篇。上篇写“我的好朋友彼得大伯”;小说很重视大人讲故事对儿童的影响。马车夫就常给“我”讲故事,虽然他的讲故事本领比外婆、外公差多了。本章最精彩的情节是“我”与三兄弟的友谊。下篇写“我”和 “三个小少爷”的友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朋友对一个人“心灵面貌“和世界观的形成有重要影响。小说如实地写了“我”对三个小少爷的好感和羡慕。外婆支持“我”和三兄弟的友谊,但外祖父、三兄弟的父亲上校奥夫相尼科夫禁止他们交往,甚至马车夫彼得也坚决反对。马车夫跟“我”因此发生了争吵,这次“争吵”成了联结上、下两篇的纽带。十、写“我”母亲的突然回家和新产生的家庭矛盾。一个年轻丧夫、留有幼子、任性好强的不幸女人,在多年离家之后带着痛苦回到替她抚养儿子的、孤苦年迈的父母家长住,由此带来的家庭矛盾和冲突,是不言而渝的。尤其是她的婚姻大事,过去就是、现在仍然是父女矛盾、冲突、争吵、闹架的焦点和导火线。小说先是详细地写了母亲和“我”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接着写了母子之间因为“背诗”而爆发的一次争吵;最后又重点写了父女之间因婚姻问题而爆发的一次大闹架,外祖父气得跪在女儿面前,接着又无故把外婆打伤。争吵和闹架成了家常便饭;打了再好,好了再打,一家四口就是这样打发日子!十一、主要写母亲回来后的家庭生活,首先是母亲与一些青年男人的交往,虽然用笔不多,写法上也若明若暗,欲说又止;其次写表哥萨沙的逃学和逃跑。表哥和“我”都是可怜的孤儿,他没有亲母,继母对他不好。小说对他的逃学写得非常生动具体。但本章的重点内容还是外婆给“我”讲父亲的身世和父母的婚事。十二、写母亲再嫁和再嫁后的生活,写“我”的这个“伤心事件”对自己心灵造成的创伤,写这两年里外祖父的家境日益衰落、以至完全破产,搬家不断,住房和生活一次比一次差,几乎真的要上街讨饭了。“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母亲再嫁的事实。家庭矛盾主要表现在“我”和母亲之间。也重点写了上学读书,特别写到一位热爱儿童、循循善诱的教育家。十三、写外祖父与外婆分家过日子,写“我”捡破烂为生,写“我”与几个小朋友去河边偷木板卖钱,写这些小伙伴们艰难的生活和彼此的友谊,写母亲的死,最后,写“我”不得不走向“人间”。所有这些内容,乍看很零乱,但完全符合生活本身的逻辑,因为它们都在写一个“穷”字。《童年》的悲剧是以母亲之死这悲惨的一幕结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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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题连个悬赏都没有嘛
高尔基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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