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汉市中医院第十二医院 提供英文的检查报告吗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_正义网
&&>>>>>>>>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  作者:  新闻来源: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在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应征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创造新业绩、展现新面貌,努力争创全国先进”的目标,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强化法律监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认真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225人,提起公诉9581人。所批捕人员中,涉嫌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3899人,涉枪犯罪124人,同比分别下降7.1%和上升49.4%;盗窃、抢夺等侵犯财产犯罪4832人,同比上升10.7%。全市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奥运会和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上做出了积极努力。
  坚决惩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重点。积极参加“打黑除恶”、“建筑工地和新建小区治安整治”等专项斗争,适时介入并从快办理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6件,涉及团伙成员56人;周瑜等18人、刘庆德等15人强揽工程中的涉黑犯罪团伙被严厉惩处。坚决打击在80万吨乙烯化工新城、天兴洲长江大桥等项目建设中的寻衅滋事犯罪,净化重点工程周边环境。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毒整治,加大对“迪吧”、酒吧中容留吸毒人员打击力度,批捕涉毒犯罪1052人。
  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确保经济安全。共批准逮捕走私贩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等犯罪嫌疑人389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惩治假冒伪劣犯罪、商标侵权犯罪和泄露商业秘密犯罪,保障和促进企业自主创新。针对当前新型犯罪增多的状况,加强新知识、新技能学习和适用法律的研究,在办理夏彪等4人非法窃取105万元游戏点卡、范建学假冒东风汽车公司某下属公司名义骗取银行票据承兑3100万元等案件中,准确适用法律,加强引导取证,做好出庭公诉工作,展示了检察机关维护公正的良好形象。
  正确运用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到办理刑事案件的各个环节,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做到该严则严;对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和过失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慎重逮捕和起诉,做到当宽则宽。2008年,对583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对122名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全面推行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建议人民法院对3223件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简化审,提高诉讼效率。
  (二)认真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能。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77件30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70人、同比上升0.75%;渎职侵权犯罪37人、同比上升27.6%。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320余万元。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要案83人(包括副局级以上干部4人);大案243件,大要案合计占立案总数的99.2%。深入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城镇建设、医疗卫生、就业就学等领域中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216人,占立案总数的88.5%。全年所立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党政机关、司法机关34人,国有企业115人,教育、医疗等领域54人,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在征地拆迁、土地补偿中的职务犯罪24人。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原副处级审判员贾耀作受贿137万元案,武汉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黄家吉受贿116万元、原总经理曾实受贿95万元案,蔡甸区政协原副主席郭正安受贿30万元案被依法查处。还查办了武汉音乐学院部分中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窝案9件9人,省、市属多家医院工作人员在医疗设备采购中受贿串案12件13人。全年立办贪污贿赂窝串案64件,涉及215人,窝串案占立案总数的86.3%。
  积极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深入发展。依靠市委、市政府支持,在全市组织开展“反渎职侵权、促依法行政”专项活动,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与20多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同步介入重大安全事故27起。先后在国土资源、环境卫生、建筑安全生产等部门查处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21人,查处司法部门渎职犯罪5人。全年所立办渎职侵权犯罪中,属重、特大案件23件,占立案数的79.3%。涉嫌渎职与受贿相互交织案件8件8人。这些案件多发生在与民生相关的行业和部门,有城管执法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其辖区内发生重大人员伤亡的责任事故案,有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失职致使农用耕地被非法占用并遭严重毁坏案,有受政府委托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国有资产重大流失案等。这些案件造成23人死亡、27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直接经济损失达2560余万元。
  努力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积极探索预防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新途径、新方法。结合查办案件,发出检察建议96份,提出整改措施500余条,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380多项。汉阳、~口、青山区院三份检察建议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检察建议。在武汉地铁建设、天河机场二期扩建、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等重大工程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遏制产生职务犯罪的消极因素。加强职务犯罪预防法制宣传,编写《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手册》,送法到工地、进社区。部分区院与党校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利用廉政明信片、纪念邮册、公益广告牌等多种形式,扩大预防辐射力。远城区院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黄陂区院坚持给辖区内村长讲法制课,新洲区院请乡村的工程承包者、企业监理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同时,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理论研究,成功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国际研讨会,高检院、省、市领导和来自6个国家、13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出席会议,进一步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影响力。
  (三)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增强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努力提高诉讼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依法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46件;依法追捕200人,追诉13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1件次。把监督关口前移,与工商、税务等14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建议移送刑事立案196件259人。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保障群众生活安全。~口区院连续两年会同区卫生局开展对非法行医案件的专项检查,并针对非法行医屡禁不止的问题,提出“非法行医受过三次行政处罚的,应认定为后果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采纳。
  依法加强对刑事、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中,重点纠正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7件,改判2件。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积极宣传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诉。着力加大抗诉力度,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96件;在向市中级法院提出的46件抗诉案件中,收到再审结果29件,改判14件,发回重审3件,改变率为58.6%;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同比上升125%。
  依法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以刑罚执行监督为重点,对监狱、看守所呈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3750人次进行了审查,参加听证95人次,纠正减刑、假释中的违法违规问题58人次;开展对全市2091名监外执行罪犯的专项检查,纠正脱管、漏管31人;自主研发了监外罪犯监督管理软件,建立监外执行检察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监管场所、派驻检察室与检察机关信息交流平台,对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的23案88人次进行预警,纠正监管活动中的各类违法行为42起。
  (四)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积极参与社会防控体系建设,采取建立综治联系点、开展文明共建、派出综治特派员等多种形式,协助街道、社区、乡镇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高度重视涉检信访工作。制定了《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涉检信访协作工作实施办法》,实行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联合接访制度,定期接待与当事人约访相结合,加强信访动态分析,加大重信重访处理力度,对重大信访件,定专人、定责任,逐件落实。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480件次,检察长接待410余人次。青山、新洲、汉阳区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获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市院及洪山、江汉、蔡甸、黄陂区院控申举报接待室获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强调在各个办案环节树立“大稳定观”。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探索运用和解机制解决矛盾纠纷,对76件因婚姻家庭、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和轻伤害案件,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开展民事行政检察调解试点,对21件民事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化解纠纷。汉阳、洪山检察机关还探索对特困刑事被害人实行有条件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
  二、深化检察改革,健全法律监督机制
  (一)创新职务犯罪侦查机制,提高侦查效能。探索转变侦查方式、提高侦查水平的有效途径,开展对初查工作机制、信息交流机制的研究,积极适应人权保障的新要求和修订后律师法的新变化。大力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形成侦、捕、诉、技、防多部门配合与制约的工作格局。特别是针对职务犯罪智能化、隐蔽化增强,窝串案增多,反侦查突出的情况,加强侦查指挥中心建设,对职务犯罪线索统一管理、统一交督办,加强组织协调,实现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全年全市立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属侦查指挥中心交办的有106件,占立案总数的37.7%。按照高检院、省院要求,建立了武汉市人民检察院鉴定中心,对全市检察机关鉴定资源进行整合;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作用,开展合格办案工作区达标活动,保障办案安全。
  (二)完善法律监督调查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全方位构建法律监督调查体系,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中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使检察机关调查权、初查权、立案权和检察建议权有机结合,促进内部监督资源整合。先后开展法律监督调查203件,其中侦查活动监督调查148件,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调查45件,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调查10件。通过监督调查,侦查监督、民行检察等部门与反贪、反渎部门联手,立办了某法院审判员张某民事枉法裁判案、某监狱分监区长杨某在组织生产和减刑假释过程中受贿案、某未成年人管教所民警郭某等2人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对经调查不构成犯罪的,提出检察建议49件,纠正违法55件。
  (三)完善规范化管理机制,提高办案质量。一是进一步健全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和过程控制。坚持对执法办案实行备案审查、定期评估、自动预警,完善质量检查、质量监督等工作制度,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二是积极推广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推行网上办公办案,总结江岸、武昌区院案件管理中心的作法,推广汉阳、青山、江汉区院开展网上督察、实行ISO质量管理认证体系进行质量把关的经验。三是探索绩效管理与办案管理相结合。通过健全执法档案,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实现干部考核与执法办案的对接,提高管理效能。2008年,全市立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在全国、全省首届反渎职侵权案件质量评比中,我市有两个案件被评为全国“百件优质案件”,三个案件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
  (四)创新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机制,增强办案效果。继续深化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方式改革,实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分案起诉,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非羁押风险评估、诉前考察等制度;完善青少年犯罪帮教机制,积极发挥社区法制教育联络员、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重新犯罪。青山区院在看守所开办的“阳光课堂”、江汉区院开展的“大手牵小手”等活动,产生了积极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法律监督能力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持续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联系实际,突出实践特色,增强教育效果。一是着力强化大局意识。制定了武汉市检察机关服务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二十一条措施,组织开展“两型机关”建设活动,引导市、区两级院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支持改革、促进发展。二是着力强化民生意识。邀请协和医院赴四川抗震救灾医疗队成员作报告,开展捐资赈灾活动。落实院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和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规定,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服务群众、保障民生中的表率作用。三是着力强化责任意识。结合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三十周年,开展“向先进典型看齐”、“我为检察作贡献”系列活动,强化检察人员敬业爱岗的责任意识。
  (二)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相结合,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下级院向上级院报告工作等制度;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市院和10个基层院增配了16名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增强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能力。坚持从严治检,加强对执法办案和检风检纪的监督,严格执行警车管理的禁止性规定;实行检务巡视和检务督察相结合,对6个基层院分两批进行巡视,促进执法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去年,全市检察机关没有出现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以队伍专业化为目标,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高度重视高素质、高学历人才培养,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开办法律硕士班,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4期,培训检察人员500余人。积极推进人才强检,建立了全市检察人才库。广泛开展以提高执法技能为核心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8人参加全省组织的侦查监督、公诉和民行业务竞赛,均获得优异成绩。其中,1人获得全省“十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2人被评为全省“十佳”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能手,1人荣获全省“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最佳辩手。
  (四)以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促进基层院深入发展。市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引导各基层院深入探索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的检察文化,发挥检察文化的凝聚功能、辐射功能和管理功能,增强文化软实力。同时,积极推动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促进争先创优深入开展。汉阳区院被省文明委推荐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江汉区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青山、蔡甸等3个区院再次被评为省最佳文明单位;9个区院被命名为省文明单位;汉南区院被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2008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先后有23个单位和8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四、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两级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市院坚持与人大代表保持工作联系,编发《检察动态》专送人大代表,及时通报执法工作情况。两级院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和事项,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460余人次,走访人大代表510余人次;办理各级人大交办和代表反映的案件和事项33件,已办结30件,3件于近期受理的案件还在办理中。认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部署,做好2007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并根据代表评议意见,及时加以整改。积极争取人大对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全市已经有9个基层院实现了由人大选任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执法执纪的建议和意见,虚心接受评议,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大力推行“阳光检务”,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适应全面开放、高度透明的社会环境,市院和15个区院全部建立了对外宣传网络平台,通过检民互动,落实检务公开制度。坚持在检察工作中依靠群众、相信群众,把检察工作向社会延伸,向老百姓贴近。市院把听证程序引入涉检信访处理程序中;汉阳区院在11个社区设“检察官服务站”和“检民联系箱”;江汉区院实行群众接待“一站式服务”;武昌、汉南等区院在代表、委员、街道、社区中聘请检务信息联络员,增进了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
  各位代表,我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执法观念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强;创新思维、辩证思维的水平不够高。二是在法律监督能力上,对刑事诉讼领域违法侦查的监督以及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的力度不够强、监督效能不够好,监督手段和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查办职务犯罪的发现能力、取证能力和突破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还存在基层办案力量缺乏、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各基层院之间、各项检察业务之间发展不够平衡以及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不够高等问题。
  各位代表,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实现我市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服务经济发展,着力维护社会稳定,着力保障人民权益,着力推动反腐倡廉,着力促进公平正义,为武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一)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服务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的重大责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全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认真研究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给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稳定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积极适应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高的新要求,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破坏森林、土地等自然资源的经济犯罪,坚决惩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犯罪活动,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可持续的发展环境。切实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社会关系,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消除社会矛盾,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二)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青少年犯罪教育挽救工作。高度重视涉农检察工作,依法坚决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决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就业就学等涉及人民群众直接利益的领域中发生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把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做好涉及公共权益、公共资金管理和重大工程项目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廉政文化建设。全面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整合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三)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正水平。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从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出发,立足我市检察工作实际,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法律监督能力的关键环节,积极推动检察工作机制创新。重点是进一步优化检察职能配置,健全监督调查机制,完善法律监督的程序和措施;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整合检察资源,增强监督的实效和合力;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在执法办案和检务管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执法办案流程和行为规范,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打牢检察工作的思想基础。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着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开拓创新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抓好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的培养,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执法办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树立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执法形象。进一步探索和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加强保障机制建设,促进各基层院协调健康发展。坚定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构建“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和实现武汉率先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施燕燕
正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检察日报”或“稿件来源:正义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检察日报正义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正义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其它报纸或网站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正义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武汉市中心医院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