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很健康,被医院消防安全告知书告知有病

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没病当有病”&涉嫌欺骗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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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18日电 (记者傅立波、赵敬菡)公立医院一直口碑较好,备受公众信赖,近日,记者收到网友来信,反映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存在“坑人”现象,欺骗患者。日前,人民网记者亲赴该院暗访,遭遇了一出“没病当有病”的戏法。
5月27日,记者来到位于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寇庄西路9号的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泌尿科并不在门诊楼内,而是在对面的一排平房中。平房的门口挂着几个牌子,分别为:泌尿生殖健康门诊、妇科疾病门诊和省级合格性病规范化门诊。平房顶部广告牌的大字是:“泌尿生殖健康门诊 妇科疾病门诊”。
记者匿名挂了号,导诊小姐很快把记者带到诊室。接诊的是一位年轻医生,叫马俊峰。
医生:怎么不好?是第一次来看吗?得病多长时间了?在其他医院检查治疗过没有?
记者:小便的时候感觉有点痛,大约有一个多月时间了,从来没有治疗过。
医生:近期有过不洁性交史吗?
记者:没有。
一番询问之后,马医生给记者进行了初步检查,并要求做前列腺分泌物和B超等检查。取完标本,记者去做B超检查,B超医生很快就让记者起来,说“检查完了,肾脏和膀胱都正常,就是前列腺稍大,没啥大问题。”
大约10多分钟后,化验结果出来了。
医生:结果出来了,你的前列腺很大,前列腺液和细菌检查都有问题,而且很严重,你不但有前列腺炎,还有尿道细菌性炎症。前列腺液里白细胞很高,有炎症,卵磷脂小体很低,正常人应该3个+以上……你这病需要抓紧时间治疗……
记者:那怎么办?吃什么药?
医生:吃药打针都不解决问题,治不好的。需要做“介入和射频”治疗,介入治疗后可以考虑再用些药,我们这里有很多治疗前列腺炎的先进方法,是太原最专业的医院,保治好。
记者:介入和射频不是治疗心脏病的吗?怎么前列腺也用这方法?前列腺也要安装“支架”吗?
医生:这跟治心脏病的原理是一样的,但治疗的具体方法还是有区别的。我说了你也不明白,听医生的就行了。
于是医生指向电脑屏幕上的前列腺炎示意图说:你的病很严重,你看到了吗?左边是正常人的前列腺,腺体很规则;右边是你的前列腺,腺体都变成了一个个泡泡,这些泡泡就是炎症所在,吃药打针都不解决问题,只有通过一个管子把药物送到那里,并反复冲洗才有效,同时再用射频等先进技术治疗,一两个疗程就能治好。
记者:一个疗程大约要多少钱?
医生:一个疗程几千元,要看病情发展,有的一个疗程就好了,有的可能要做第二个疗程,甚至更多疗程。
医生还叮嘱:“还有一项衣原体的检查结果没出来,48小时候后取结果,不过这不耽误治疗,你可以现在就开始治疗,也可以等结果都出来再做治疗,具体你来定。”
随后,马医生不断强调介入治疗的必要性。而记者以“今天检查很难受,先不做治疗了”为由,离开该门诊。
为了求证该医院泌尿生殖健康门诊检查的准确性,记者此后又前往一家三甲医院泌尿外科再次检查前列腺,同样的主诉,同样的检查项目,各项检查结果完全正常,医生表示“不需要治疗”。
在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泌尿科,前列腺液的检查结果为:白细胞18-20/HP,卵磷脂小体为32-35%,而在另一家三甲医院,检查结果为:白细胞偶见,卵磷脂小体+++。
据查询,这两项曾被当做判断是否患有前列腺炎的参考指标。白细胞少于10个/HP为正常,该数值过高或成堆出现时,可怀疑为慢性前列腺炎。卵磷脂小体,一个“+”约相当于25%,越高越正常。按照这个理论,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的检查结果认为,患者的这两项指标均不正常;而另一家三甲医院的检查结果认为,均为正常。结果迥异。
北京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医师李宏军告诉记者,目前临床上诊断前列腺炎,更多的是参考症状。对于检查,一般要2种方法或2次以上检查阳性才能认定;或者使用抗生素之后有效等。简单地通过看检查结果,就认定确诊是不充分的。
对此,人民网记者联系了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该院回函称,该院首诊医师马俊峰根据患者主诉,安排做了若干项检查,依据临床经验初步诊断为“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建议进行“综合治疗(药物+介入或射频治疗)”,并表示:单纯药物治疗效果可能不明显,需配合介入治疗或射频治疗,介入或射频治疗可以改善前列腺腺体局部的血液循环及细胞的代谢,增加腺体的局部血药浓度,从而增加前列腺腺体对药物的吸收,可使疗程缩短,增加治愈率。
对于当天两份检查结果不同的情况,该院声称,“不是同一次采集的标本所进行的检查,其结果会出现差异”。
就诊时,该院泌尿科医生马俊峰称该院“是太原最专业的医院,保治好”。对此,该院在回函中表示,“医师除了给患者增加治疗的信心,同时也要提出从患者的角度积极配合来完成治疗的要求,以强化治疗的效果。”&
(责编:蔡熊更、刘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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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民营医院乱象调查:健康人也被查出有病(组图)【3】--财经--人民网
民营医院乱象调查:健康人也被查出有病(组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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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于江门闹市区的江门同济医院,挂的牌子却是&江门同济门诊部&。民营医院检查结果:“前列腺肥大”、“不治疗可能会导致前列腺癌”、“治疗至少要花一万多”  江门同济医院是一家民营医院。
  “几千块钱搞不掂,最多可花三四万”
  “虽然你自己表现出来没什么,但是我告诉你,你的这些病症不像感冒,感冒不去看的话,可能等个一个星期也就扛过去了,但你的这些病状已经很久了,至少5年了,这么久的话,导致它越来越严重,必须要去治疗!”
  过了一会,这位张医生开始和记者说“治疗”了,“你的病完全可以治疗,但是必须得用药,至少两个月以上。”
  “费用大概要多少?”记者继续问下去。
  “这两个月,起码一万,几千块钱是搞不掂的,最多有时候可能达到三四万。”接下来,这位张医生进一步解释了接下来要进行的几个治疗周期。
  “费用方面的事情,只能靠你做决定,我只能告诉你,这些病最大的危害性,你的这些问题,最后还有可能导致前列腺癌。”这位张医生又进一步向记者说出了“后果的严重性”,反复告诉记者,“必须去治疗”、“不治疗的话,很麻烦!”
  “回去准备好钱,尤其是前面几天的治疗费用,后面的可以慢慢来。”张医生说到这里时,语气语速明显缓和了许多。
  记者没有说话,想等着这位张医生还会继续说出什么“惊人之语”。
  “越早治,越好!”这时,在同一间办公室的另一位医生忽然插话说,记者回过头,看了他一眼,笑了笑,说,“好!”
  快步走出江门同济医院后,外面的阳光暖和而有些刺眼,记者决定去广州三甲医院重新做一次全面检查。
  三甲医院诊断结果:没病
  8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广州的一家三甲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重新做了一次全面的男科检查。
  为保证检查的准确性,两次检查之间,记者并未服用药物,也未做任何治疗。
  临床表现和检查结果显示,前列腺各项指标正常,并未有任何前列腺方面的症状需要治疗。
  为了进一步确认,记者拿出5天前在江门同济医院得到的检验报告单,咨询坐诊医生,“前几天在江门这家医院给我做出的诊断结果,说我有前列腺炎、前列腺肥大等问题,将来还有可能导致前列腺癌,真的这么严重吗?”
  听到记者这么问,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这位医生哭笑不得,他说:“根据我们医院的检查结果来看,你没有问题,才二十几岁的年纪,怎么就出现肥大了?至于你说的江门那家医院检查出你有问题,我只能说,你不用去理会它。”
  他告诉记者,前列腺没有问题,根本不需要治疗。这直接推翻了此前江门同济医院给记者作出的“有病”诊断。
  这位医生同时告诉记者,在广州、东莞、江门等地,许多民营医院的操作都很不规范,存在很多问题,而男科正是这些医院的最大收入来源之一,也是出现问题最大的一块。他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就像广州的个别民营医院,一个简单的包皮手术,都要花费上万元,明显就是坑人。”
  记者手记
  我们该相信谁?
  我们是否患病,谁说了算?
  这个问题,似乎根本没有讨论的必要,答案理所当然是“医生说了算”。
  在暗访江门同济医院之前,我也这么想。
  但现在,我想我得考虑一下了。毕竟,不久前,我刚亲身经历了一次“被有病”的经历,而且还是拿“男人的那点儿事”说事儿。实在有点哭笑不得。
  理论上,我们是否患病,应该是掌握了医学专业知识的医生说了算,但是,现实总是让我们望而却步――个别医院和医生,为了钱,没病都能说成有病。
  我们总不能把诊断得来的“有病”结论,都当成是医生骗我们的吧!
  谁又敢说,那些民营医院一个都不可信任?它们中,是不是也有可以信赖的呢?
  我们究竟该信任谁?大医院?大的公立医院?还是有熟人关系的大的公立医院?
  这个答案我不知道。正如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医患之间丧失了本该有的那份信任和尊重。
(责任编辑:值班编辑、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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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有人造谣宋庆龄周恩来男子患癌被医生告知只是上火因病去世 医院被判赔
&&&&摘&&要:吴先生因嗓子不舒服,三个月内多次到医院就诊,均被医生告知只是“上火了”,并无大碍。因久治未愈,吴先生随后去别家医院就诊,不想被诊断为食道癌晚期,在治疗不到一年后,因病去世。
  吴先生因嗓子不舒服,三个月内多次到医院就诊,均被医生告知只是&上火了&,并无大碍。因久治未愈,吴先生随后去别家医院就诊,不想被诊断为食道癌晚期,在治疗不到一年后,因病去世。吴先生的家人认为首诊医院的误诊贻误了吴先生的病情,并最终导致其死亡,因此将该医院起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56万余元。日前,丰台法院判决支持了家人的部分请求。
  五次就诊&无大碍&
  日,吴先生因感到咽部不适,前往自家附近的某医院耳鼻喉科就诊。医生简单看了情况后,告诉吴先生只是&上火而已,回家喝两个月的菊花茶下火即可&,并没做其他检查。吴先生回家喝了一个多月的菊花茶后,咽部不适症状没任何缓解。6月11日,吴先生再次来到该院就诊,同一医生查看后依然说 &没事&。
  6月20日和21日连续两天,吴先生找这名医生看病,这次该医生为吴先生做了鼻镜检查,并告知只是小囊肿,无大碍,并又为吴先生开了点口服西药以及一个星期的雾化治疗。但吴先生的咽部不适依然没改善,并于7月2日第五次找这名医生就诊,并询问是否需其他相关检查,该医生依然声称&没大事&,并表示无需其他检查。
  转院确诊食道癌晚期
  眼见吴先生的身体每况愈下,家人带其于当年7月18日至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喉科就诊,医生为吴先生做了常规检查后,开了一张B超检查单,并发现肿瘤,穿刺送检化验后,结果在吴先生的右颈部淋巴结和食管均找到癌细胞。吴先生及其家人为了再次确诊,于7月27日到中国医学院肿瘤医院进行检查,结果显示吴先生是颈部食道癌晚期,癌细胞已侵及到下咽部及气管膜部。2013年5月,吴先生不治身亡。
  处理完后事,家人梳理吴先生得病前后的经过,认为首诊医院的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因此将该医院起诉至丰台法院,要求判令该医院支付四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56万余元。
  医院被判赔偿38万
  面对起诉,被告医院辩称,吴先生来院就诊时其食道癌无明显症状,医生在耳鼻喉科进行了纤维鼻咽镜检查,并无癌变提示,因此院方已尽到足够义务。
  而法院审理中,吴先生家人申请对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就此出具的法医临床学鉴定意见书认为,被告医院对吴先生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临床检查不仔细、病例记录不完整、对患者病情考虑不全面等过失,并在一定程度上延误了吴先生的治疗。但依据食管癌的发病规律及进展程度,院方的延误治疗不足以造成食管癌由早期进展到中晚期,因此院方的行为不是导致患者死亡的主要因素。鉴定结论认为,院方在吴先生的死亡后果中应承担20%至40%的责任。
  最终,法院依照该法医鉴定意见书,判决该医院赔偿吴先生的家人各项损失近38万元。
作者:何欣&nbsp&nbsp
网络编辑:高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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