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南京大学心理学与生活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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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admin1@&&&&&&&&&&&&&&&&  原帖是我在蓬蓬鬼话的帖子《南大碎尸案件6月14日分析 》,这个版面八卦一下,  :  今天我看到国内各大网站媒体报道的那个美国吃脸的男子,说有可能吃了LSD的新型毒品。 我们的帖子前面就介绍过该类毒品,不是新型的,发明发现几十年了,现在这些编辑,什么都不懂就给你大便!你家吃毒品被干了6枪才死?  对于吃脸的这个事件,你完全可以展开去看,如果是毒品也就是药物可以致使人类体能产生精神和肉体的技能改变,那么是可以制造出一种僵尸病毒的,使人和你们所见的僵尸一样,但是如何控制或者改变回来,这是一个相当大的问题。 在一个人类体被干了6枪才死的事例中,当然完全可以说前5枪打的都是非重要部位,那么你可以看美国的警用配枪以及他们的威力,每个州是不一样的,正常人类如果被干2枪是否还会有攻击力,那么药物对这个人类体的提升有多少?至少3倍吧?这是最简单的算法。   实际接触过第一现场的人完全可以凭借经验判断出当时大体的情形,类似医生完全可以根据的你的样子状态和症状判断出你现在是不是有问题,但是 没有! 医生也好,现场办案人员也好都不会根据自己的经验作出判断!!多么可悲  美国吃脸的男子案件和96年南大杀人碎尸案 就这么难以破案? 你们信么? 给你你们现场的记录和完整的事情经过,或者后来的各种医学判断,很难破? 美国这次感谢媒体的多报道的一些侧面的东西,你可以自己判断是不是LSD这种很久就被发明了的毒品制造出来的幻境。 那么南大的碎尸案件呢? 你们可以根据一些东西自己做个分析。数据,记录,仪器都是人类发明的,现在很多人依靠依赖这些东西提供的数据, 那么用这样的SB有何用? 经验 逻辑分析是你判断事物的最好的工具,你自己去分析!你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做的。  这两个案子对外界的人都是扑朔迷离,欲盖弥彰。那么我们试试先说一下南大这个案子,我们进入逻辑分析以及推理的世界,各位都来了么。晚上别害怕。  南京“1·19”碎尸案,又称南大碎尸案、刁爱青案,案发于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受害人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 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 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内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这是一个大体的情况概述!   注意地图的出现尸体发现的地点和首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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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死者刁爱青,女,生于1976年3月,遇害时为南京大学鼓楼校区信息管理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专业成人教育脱产班专科一年级学生,在鼓楼校区学习和生活,遇害时不满20岁。她住在鼓楼校区南园四舍,该宿舍楼当时人员复杂,流动性大。其父刁日昌,住在江苏省姜堰市沈高镇刁舍村四组。 当然有些人说她学日语的,怀疑日本鬼子杀的,纯属放屁!  
  南京大学是综合研究型大学,格物致知,广博易良,向有学科齐备的传统,涵盖了众多领域。南京大学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国最顶尖的著名大学之一。校园主要有座落在南京市中心的鼓楼校区和位于南京东北部栖霞区的仙林校区,其中仙林校区为本科生主校区。   希望管理员不要删除下面的帖子,非常感谢,这是知识类的推理逻辑事例。   死者刁爱青是一个从苏北农村刚刚来到南京仅百天左右的年轻少女,很难说有什么仇家,抑或是情敌,也并没有多少积蓄,因此凶手的动机受到了广泛猜测。这个动机你可以倒着去分析,或者跳跃性思维去分析动机。也就是说干么要用常人的惯性思维来考虑这个案子的动机呢?那么 各位,第一个问题点来了,请你们思考杀人的动机都包含什么!   在广为流传的《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一文中,作者黑弥撒猜测死者是在重金属摇滚、甚至某种宗教仪式中被杀害的。然而,许多人表示质疑,他们认为碎尸仅仅是凶手为了毁灭可能的线索与证据,而且凶手一定是擅长屠宰、烹饪或者是医术的人。这个一定只是他的思维,不是你的思维,实际上一个音乐家也可能拥有天才的手术手法,爱好可以大于从业的能力,这是最起码的认知!   据刁爱青生前的好友回忆,刁个子高约1.65米,身材适中,长相普通。短发,单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视,看书写字时会戴上眼镜。在嘴角的右上方有颗痣,如菜籽般大小。 也就是说这个人很普通,这么普通者受到的虐待,你可以从死者身上考虑一下该人的习性以及环境。   她说话嗓音稍哑,语速偏快。一个细节是,这个字迹娟秀的女孩,有时候会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复杂化为“刁爱卿”。
  日夜间,刁爱青吃完晚饭出走,据称是由于当时同宿舍女生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器,导致担任宿舍长的刁爱青也受到处罚后,心情不佳赌气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注意她走的时候的状态,负气走的。   离开时,铺平了自己的被子,似乎表明死者一开始并无外出打算。目击者最后看见死者的地点是青岛路,死者当时身穿红色外套。   日,一场大雪之后,刁爱青的尸体被发现。一名打扫卫生的妇女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   后来她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随即报案。之后尸体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岗路和龙王山被发现,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尸体在煮熟后,估计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细,码放整齐,可见凶手的残忍与超强的心理素质。   新街口附近:   
  抛尸地点:  
  额……  
  死者最后出现的位置青岛路:  
  那么你看南京大学,青岛路,以及发现尸体的位置的关系图,注意地区位置。   案发后,南京市警方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专案组进驻南京大学,当时附近几乎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盘查。直到案发之后3个月,专案组才撤离南大。   当时,南大校内先是有小道消息流传此案,随后正式贴出了被害女生的照片。据说所有学生都要接受调查,提供事发当晚不在现场的证人。当时的媒体报道了相关新闻和批示,警方悬赏通告,公布了涉案的几个提包和一条印花床单,希望市民提供线索,但限定破案的日期过了,案子却毫无进展。   通过各种搜索引擎,可以发现十多年来,一直有人在关注着这个案子,2007年3月便有题为《96南大碎尸案》的帖子见于网络。而在日,在百度贴吧中突然有人建立了“刁爱青吧”,首篇帖子内容只有一句话:“真的好想你,希望你过得很好”。   经转载,这个贴吧的建立者立刻引起诸多猜测。但不久这个贴吧即被删除。   刁爱青吧,这个帖子建立的吧,绝对不止那么简单的就是为了如何,这个线索绝对指向被害者最后的时刻到底都经历了什么!“真的好想你,希望你过得很好” 这是唯一的一句话,你们可以推理这个活着人物对此人的态度!
当然后文我会告诉你这是一个 想破这个案子的一个网友发的。
  发帖子这个人,一种可能是当时的那个想破案的网友,另一个可能是知情者。  日21:49分,天涯社区出现了一篇署名“黑弥撒”的《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的帖子。作者以极其缜密的语言对凶手的样貌、性格、作案手法和动机甚至是心理活动等进行了大篇幅的叙述。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在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的用户,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 从多个角度对黑弥撒原文的用词、某些语言细节和写作历程进行分析,强烈暗示黑弥撒与案情有关。之后,这篇建立在一起尘封12年之久的现实悬案基础之上,兼有惊悚、恐惧、悬念等各种元素的主题帖的热度不断升温。在天涯社区天涯杂谈版面,不断出现与本案的相关讨论。但在6月27日,所有与本案相关的帖子均被天涯社区版主删除,在28日有过短暂恢复,但不久就再度消失。天涯社区执行总编宋铮承认,删除帖子是“应警方要求”,但“具体情况不能对媒体讲”,“有些事情不方便解释……” 之后,有网友分析发贴ID及帖子内容,认为“很多的”和“黑弥撒”实际是同一个人,且认为二人都有军方背景,可能是高干子弟。发贴的动机,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成功。但据凤凰网转述南京当地媒体,称警方曾接触过“黑弥撒”。黑弥撒的父亲是一名警察,黑本人1982年出生,南京人,法学专业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现在一家银行供职。警方的结论认为黑弥撒发帖并无恶意,对案情的分析也多是主观猜测。
  另有一个名叫悼红轩主人的网友日从山东赴南京和姜堰,寻找刁爱青的父母并自费调查此案,但被姜堰警方带走盘问,并采集了掌纹和血样。另有网民指案发后一位叫王大进的作家曾在1998年的收获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名为《纪念物》的中篇小说,小说里写到的碎尸案与刁爱青案极其相似。悼红轩主人本人则在其博客中描述一个作家身份的凶手强奸了崇拜他的刁爱青并将其残忍碎尸的过程。这篇博文甚至指出,王大进很可能就是知情人。王大进案发当时曾在南京大学作家班学习,他本人承认是借此案为灵感创作小说。   警方至今尚未宣布从网络上发现对此案有价值的线索。   网络上的关注引起的其他媒体的报道,日南京的《现代快报》用一整版报道了此案以及网络上的关注。7月下旬的《南都周刊》,也以《南大碎尸案的网络与现实》为题报道了此事,并附有受害人刁爱青的照片。但在网络上,此事已经在12年后再度沉寂。   另有南大校友传言称,此案警方在1996年已经锁定嫌疑人,但因涉及南京军区高层,被迫放弃调查,这也是2008年此案的相关网文被迅速和谐的原因。但此传言除自称知情的校友的证言外,并无确凿证据。  弥撒(拉丁语:Missa),又称感恩祭(现已广泛于中文环境使用),是天主教会拉丁礼的祭祀仪式。旧天主教会、圣公会及大部份的路德会高派教会的礼仪也跟弥撒大同少异。   在东方教会中,是指与罗马教廷完全共融的圣餐礼。“弥撒”的拉丁文原文“missa”(解散之意),是由弥撒中的最后一句话:“Ite, missa est”(拉丁文),即“仪式结束,你们离开吧”而来。   那么黑弥撒,你可以想一下使用此名的人的突出的隐性的特点之一,黑色的仪式?黑色的离开方式? 某个组织的祭祀仪式? 这个人写的文章能引起警方注意,说明和警方掌握的某些线索有合拍,这里的分析仅代表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我们这段普及一个逻辑推理的实例,拿这个案子作为一个分析。
  那么使用黑弥撒这个人写出的: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 也就是案发区地点, 在当时应该可以接触到新的思维和某些新的知识,和案子有关的人物肯定是出现过该地区,作案,抛尸如果都是在该地区,那么说明作案者相当嚣张! 也可以说精神上没有什么的脆弱点,你想想类似的人有哪些?   那么如果作案和抛尸不在同一地区,也就是被害者出了该地区,被害以后又被送回来到该地区,那么这算是先打劫啊。 是否有可能作案者把这个死者带离该区,因为是在该区发现的目标,所以作案以后又送回到附近,让人感觉都是在此地进行的作案和抛尸呢?   这个黑弥撒单纯的写出一个分析的东西,让很多人感觉如何如何,个人感觉他知道的可能更多。 针对弥撒这个名词,我们回头再看。   天主教会曾经在特伦托大公会议中重申了传统天主教徒的教导,即相信弥撒是以不血腥的方式达成与耶稣受难相同的奉献:“所奉献的是相同的,现在透过祭司奉献的祭品,那时在十字架上献身。不同只在于奉献的方式。因为那时以血腥方式在在十字架上献身的基督在弥撒中再次以不血腥的方式奉献...此奉献确实赎罪”。   会议宣称耶稣在最后的晚餐建立了弥撒:“他以葡萄酒和面包的表像向他的父亲天主圣父奉献了他的血与肉,并且透过这些东西,他给与他的使徒他的血与肉,然后组建了新约祭司; 经由说:“这样做来纪念我”,他命令他们和后继祭司奉献这些东西; 就和天主教会一直以来理解和教导的一样。”   在大公会议中,明确指出:“借着饼与酒的被祝圣,饼的整个实体,被转变成为我主基督身体的实体;酒的整个实体,被转变成为祂宝血的实体。这种转变,天主教会恰当地、正确地称之为饼酒的实体转变。”,这转变称为变质说 ,使整个基督,体血,灵魂和神性,是真正地包含在共融圣事中。  也就是黑弥撒,代表的正好是过去那种血腥的祭祀方式,用血和肉去祭祀。 不可否认,这个作者是想到了 这个案子被害人 是和 这种祭祀类似,也就是有可能凶手信仰这个,在当时西方的东西刚传进来,很容易让一些人特别的崇拜和信仰类似的宗教,这是一种极端的方式,在凶手看来,这只是一种祭祀。 那么接触这个祭祀方式,信仰这个的人群都有哪些呢? 你们想想
  那么回过头看一下死者被发现的过程, 新街口打扫卫生的老太太,负责早晨的卫生,和你们附近住的一些大妈一样,很早起来,收拾。那么时间呢,在日,这个大妈发现一大包东西, 她肯定开始就看了一眼什么东西,否则不会直接拿回去的,拿回家一看是包新鲜肉片,还以为是哪个一大早买的,准备烧着吃,在洗的时候,突然看到三个手指. 报案一查才知道是女人肉,有5百多片,一看就是很精细的刀功。   后又在水佐港发现其他尸块,听说连前面发现的有一千多片,听说头很整齐的切下来,然后用高压锅煮过没煮烂,皮肉拉呱着,红红的像是开水烫伤。用旅行包裹得很整齐,器官和衣物摆放得很平整。  所有呈现出来的尸体以及物品,时间,环境,地点,周围人群甚至是周边的宠物动物出没等等都有必要的深入推敲。  建议你们每个人拿出一个南京地区的地图,参照看,下一步开始学习推理。  准备好了么?  对于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目前多数人推出的是这个人心理素质,这就和拿着豆包说这是干粮一样,拿问题解释问题。   行为都是内在的一种体现,在整体上作案以后的对死者的这些动作上看, 心理素质不用说,缘由是什么,宗教? 职业? 深爱?还是看过电影想象自己?或者精神分裂的另外一种人格! 还是多人的祭祀? 不能简单的就从职业判断动机,这是很容易误导的!   我们看一下08年左右参与办案的当年的警官的话语:“这么多年过去了,虽然经手办过不少案子,但是还从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案子。”该资深警官说,“凶手确实很残忍,我们发现的尸块竟达到2000多块,并不是民间传说的1000多块。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从凶手碎尸的手法来看,应该是比较专业的,对解剖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亲眼看到过死者的手脚,肢解得很整齐。而且,死者的头和内脏都被煮过。”   由于当年还没有DNA技术,法医只能通过尸块上的体毛特征、肌肉纤维组织等确认死者为女性。   据这位警官回忆,当年南京警方为侦破此案,发动了“人海战术”,进行了广泛细致的排查。“可以说,当时南京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调到专案组直接参与,更多的则是在所辖片区进行排查工作。”   据了解,当年凶手的抛尸地点大多集中在闹市区,多达五六个地方。“凡是在抛尸现场出现过的人,比如说垃圾箱,只要倒过垃圾的人,我们都会逐一进行排查,当时确实很紧张,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嫌疑人,生怕漏掉每一个线索。根据凶手抛尸的地点以及相关调查情况,我们推测凶手应该就住在大学校园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骑自行车进行抛尸。”
  我们看一下当时的天气,正常96年1月19号那几天是很冷的,最高温度是8度左右,最低是-6度左右。 这是一个相对安静和闭塞的季节。看一下当时案发地图:  
  你们可以抛尸的距离直线连线大约18公里, 如果是骑自行车,一次性抛出,可能性不大,80斤,骑着,扔完还得原路返回,这个人的体能很强啊。 如果是一个人,你得看当时的南京骑自行车的人们,何时人少,走哪条路线不堵车。放在今天很容易查到凶手,都是监控啊!   我看过一些网友的分析,都是比较独特,综观少,单独有一个引起我的注意,就是说 是一个小圈子的秘密的那个分析。我没说我信,因为我觉得一个苏北的穷女孩,长得一般,微胖的女孩会被引入到一个属于个性化的圈子里?   你们时刻要注意被害人的地位,也就是这个女孩,刚才大学,成教学院的,不到100天吧,实际就是一个高三的刚毕业的学生,没什么不良嗜好,因为也没有资源供这个女孩玩。 所以个人推论,这是一个被凶手看到即被 注定的死亡的女孩,凶手不一定很早就设想这个局,但是绝对的在心里做过很多次的假象!   日夜间死者走的,是负气走的,无论有没有这个圈子,她知道一些隐秘的东西,在被宿舍老师批评之后,她走出去了,应该不是单纯的散步。可能出去找某人,去排解心中的不爽。 可能去打电话,最后死者出现在青岛路附近,这是在日半夜,应该是很冷的夜晚,冬季,一个这样的女孩最会想到谁呢? 如果不是家人,那么一定是她信任的人或者伙伴。   10号夜晚----19号早上发现,9天时间,以19号发现肉片的腐败程度看,老太太应该是发现相对新鲜的,否则味道不会骗人。除非冻起来。   那么也就是命案发生在大约16号左右,10号晚上-----16号,这期间 被害人应该是活着的,具体怎么活,只有凶手知道。   单一的凶手或者一个圈子的人 如果让一个正常的女孩6天都不出门,很难! 也就是说凶手一定是 把这个被害者 控制住了,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肉体上的,不许她出去。   那么这期间为何没有杀死被害人,猜测第一是折磨她来满足自己,第二是参与祭祀,第三是进一步控制她。从后来的抛尸体的旅行包和衣服整齐度来说,这是一个精神上自我感觉极度膨胀的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   有一种说法是群体吸毒 这个女孩吸过量死了,纯属错误推理,如果是吸毒死亡,在肉和内脏是可以检查出成分的。而且从衣服叠整齐的看,不可能是一个幼稚的群体所谓,别看他们可以玩朋克,玩吸毒,重金属,精神层面只属于自我满足期,但是不足以搞出这样的类似宗教祭祀的案子。
  我手头的资料不多,只能按照时间,地点,人物,环境,事件发生,抛尸地点描述分析。 男人,也可能是女性(相当强悍的内心世界),事件可能是突发性的,凶手冬季没什么意思,憋得没事晚上出去放风,男性应该理解,那么就证明这个凶手平时独居,应该是在青岛路附近遇到死者,可能以前见过面和死者,或者凶手简单几句话就博得这个死者的信任。 然后跟着其聊天,女孩想法很简单,找个朋友聊聊。 凶手可能当时肾上腺素高升,准备对女孩进行下一步的侵犯,所以让其跟着回自己的住处!   如果凶手是女性,应该比死者年纪大不少,强悍,有同性恋倾向! 见到这个女孩,准备下手,女性之间很好沟通,聊聊就带其回家。或者是女凶手只是一个带路者。
  这个期间,寒冷和饥饿占据这个女孩的胃肠,负气使她感觉很渺小和无助,她要么去打电话找凶手,要么就是在街头遇到凶手,根据分析,后者可能性大,如果打电话,警方绝对不会查不到结果的。   所以这个案子的随机性大,也就是凑巧,也就是动机的起点就是凑齐来的。 凶手,年纪分析30以上----50岁,家务整洁,穿衣干净,精神世界自我充盈,那个点出来散步的应该是一个深入简出的,见到这个女孩,很符合凶手的侵犯动机,类似红衣服,年轻,微胖。红衣服和微胖可以推理出此人的母亲或者带凶手长大的女子有类似的特点,所以感觉凶手应该也是属于胖,多胖我不确定,肯定不是瘦子。   10号夜晚的这个女孩开始是不想走出去太远的,但是她对社会了解的太少,不知道人心可畏,从叠被子看,她是想走走就回来的。到底当晚遇到谁了,肯定是凶手。 也就是说 凶手10号晚上出现了。   当年的1月10日当晚是周三,那时候都是双休,周三半夜出来,说明这个人不是按部就班的工作者,也就是这个人白天可能不工作。那么我们分析的是直到16号左右才杀害的死者,也就是经过了一个周末的双休。13和14号是周六和周日,15号是周一,死者不可能不知道学校上课的安排,再怎么样,都会主动要走的,如果不出事。 也就是 死者被控制应该是在11---14号之间。   红色外衣应该是吸引凶手的第一视觉冲击,凶手一定是先看到这个红色的外衣,进而产生下一步的想法,套话,开始的语言一定是诱导性的,实际上直到现在你骗一个农村的女孩子,只要你有点年纪会说点话,很容易引起女孩和你讲话的。 只要是 继续聊天就可以铺垫,那么这个铺垫可能是一起走走路,一起喝喝东西,一起看电影,但是按照当时的环境,以及后来的人证,只有走路之唯一的行为在路上,还有就是语言。边走边聊。 这个时间应该持续几个小时,很晚的时候宿舍可能关大门,此人就要求去该住地,这个住地也一定不是偏僻地区,肯定是博得该女孩子的信任的住地,除非当时就被劫持,但是应该没有喊叫之类的吵闹记录。 这个住地也就是在附近,看起来应该还不错,没有恐怖的感觉,所以女孩子就跟着凶手,进入了。 当晚发生的事情,我们也只是猜测,这个分析比较累人,边打字边分析,各位,都出来了么。   那么按照死者最后出现在青岛路附近,那么按照1个小时的慢走聊天的行程算,这个地区也就是青岛路附近应该有第一现场的可能性。也不排除聊聊,就跟凶手上车,然后开走了,那么只能反推凶手说了一个让该女孩子相对信任的住地。总之,尸体出现在该地区,第一现场可能在附近,如果不在附近,就可能在 头颅 出现的地点,龙王山附近。   那么我们可以推论出 杀害死者的第一现场就是抛尸地点的两个端点附近,不是在龙王山附近 ,就是在 青岛路附近。
  记号  
  从手脚的断接出能分析出,凶手很小心的肢解,内脏和衣服都被叠起,第一,是让发现这觉得这可能是正常的肉或者谁家不要的衣服。   第二,留下手和脚,个人分析,如果是为了隐瞒彻底的案子,不会留下脚和手,给别人线索。要么是匆忙了,有事情让凶手的时间不足以应付彻底弄干净尸体。   那么在凶手杀害死者以后,也就是1月14--16号这几天,凶手一定找了退身的路线,这期间凶手可能买票,买好17或者18号的票,给自己抛尸的时间,处理尸体的时间凶手算好最快大约2天才搞定。   那么也就是反推,1月19号早上发现的尸肉,属于新鲜的,那么我帖子曾经介绍过尸体,19号之前的2-3个日子,应该是死者被杀日子,大约就是16号,16号出事以后,凶手马上买18号的出走票,凶手的离去的理由一定是相当符合生活环境的, 房租到期,回家过年,去朋友那参加婚礼,这个凶手一定把日子时间算的特别准确,也就是让外界人感觉这个人实际上没有作案时间,也就是对外的认为他给人家的时间段是 11号---18号没有作案时间。   但是这个只有凶手知道,凶手既然在周三的半夜出来,而不是白天,那么凶手的半夜出来的目的是什么? 强奸猎物? 猥亵猎物?偷窥猎物?   凶手要么有10号左右出去的足够证据,凶手可能19号真走了,但是一直关注这个案子。   凶手是18号 真走了,离开南京。那么在10号夜晚---16号左右死亡这期间,我们大胆猜测一下,正常人晚上一定会睡觉的,10号夜晚,一定发生了什么事,因为凶手既然把她圈到家里,就一定要达成某种目的。10号晚被害者就可能被伤害,然后11号开始,一定是不许她离开第一现场,被害者也没有再次出现在外界。  那就是说,11号开始 死者被控,受控的状态应该是 凶手的自我满足的体现,11号---16号是属于 凶手的体验高峰期,也就是这个期间他可以随便控制死者。任意控制,凶手用一种自我满足的状态去映射到死者身上,受害者此时不能自由,满全被控,由开始的害怕愤怒到后来的虚弱无助,这个过程大约是3--4天。
  我不清楚死者衣服叠的时候发现的状态,如果衣服有血液是后期蹭上的,那么说明脱衣服这个过程没有反抗和搏斗,如果衣服有撕扯的痕迹,说明一开始死者就受到了严重的攻击。   继续我们的,周三 女孩子晚上跟凶手回家,聊天都正常,晚上被侵犯,受到攻击,这个时间女孩衣服正常脱下的。 然后女孩子被控,被控时间1月11----16号,在这几天女孩受到的伤害很大,肯定给女孩喝水了,吃东西不清楚。 凶手觉得闹大了,放了女孩自己就完了,可能开始凶手并没有想杀害女孩,他的思维的逻辑性属于病态的,没有考虑事后的后果严重。单一的满足了这几天自己的精神需求,那怎么办,直到这个时候,凶手可能才有杀人的思维出现。 16号这对死者和凶手都是一个坎,死者一定要求过凶手放过她,这是一个生命最后时刻的求助。 凶手也一定是黑白的自己争斗过,一方面不想杀害觉得女孩子很可怜,一方面不放弃自己,不能让自己进牢笼,让别人认清他。 最后黑色的自己战胜了白色的自己,也就是有了这个案子,他在此刻感受到应该按照凶手认为的方式“尊重”死者,也就是整理衣物,刀工,叠起内脏和肉。   与此同时,凶手准备了自己的逃亡计划,也就是按照先前大家认为的没有作案时间的那个时间段 让自己消失,这个时候凶手可能有10号以前的票,但是杀害死者以后他又买了或者换了票,出走,这个出走事先周围邻居或者谁有知道的,一定是正常理由。 那么16号开始肢解尸体,2天时间大约,18号晚上应该是抛尸的大体时间,因为来不及处理手脚,只好罢休,车票是在18号夜间的。可能是回家过年或者探亲或者什么事。 19号事发的时候,凶手已经不在南京。排查的时候一定是一开始就没有把这个人圈进来,后来也没有,凶手一定有一条相当坚强的证据,证明自己11---18号之间没有作案时间!尤其10号当天晚上!   这个凶手不论是男的还是女的,年纪30---50,擅长家务,熟悉刀工,力气比普通人要大,外表普通,微胖,母亲微胖,个头不高,沉稳,对红色敏感,平时不被人注意。有亲属在南京以外地区,独居。   可以进而继续推论,凶手,男,31--42之间,独居,擅长家务,熟悉刀工,自己有磨刀石,文化水平较高,外表普通,微胖,此人的母亲也是微胖,精神上有某种自我满足的一种手段,此人应该接触过精神类控制物,音乐类,药物类,宗教类,书籍类。  倾向宗教书籍,此人也是通过书籍掌握人体解刨。 对尸体的行为,猜测可能凶手对被害者有过的伤害容易被发现,符号,印记之类的,内脏也可能被灌过什么东西,导致内脏和头颅被煮。 继续细致,这个人可能衣食无忧,男性,35左右,精神上依赖某些书籍或者药物,此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10晚---18号 不可能作案。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线索!
  任何案件,尤其在现场,你完全可以用经验和自己的判断去读出一些东西,不是一切都是证据说了算,如果证据是假的,那怎么办?人用脑,有些东西,做推理吧,南京的这个案子就说到此,网上不少,我们这的论述都是日的论述,相信那个出现在百度贴吧的 “ 日 发的 刁爱青,真的好想你,希望你过的很好。”无论是恶作剧还是凶手知情人也好,当时的这段话的IP地址是山东德州的。   后来听说一位山东的网友想破此案,时间吻合,个人分析应该是类似此人的人物。相对知道一些隐情的。
  我们从精神分析法继续南大的这个案子。   恋母情结,Oedipus Complex,也译作“俄狄浦斯情结”或“伊底帕斯情结”,是指儿子亲母反父的复合情结。它是弗洛伊德主张的一种观点。这一名称来自希腊神话王子俄狄浦斯的故事。俄狄浦斯违反意愿,无意中杀父娶了母亲。   所以我在对南大碎尸案分析的时候,保留女性凶手这一性别,也就是如果是女凶手她一定遭受过强烈的恋父情结,对抗母亲式样的人物,可以认为她母亲也是微胖,喜欢红色衣服的。   反过来如果是男凶手,她有强烈的恋母情结,母亲也和受害者有相同之处,也就是从精神分析法中得出,男女都有可能成为凶手式样的病态人格!   恋父情结也译作厄勒克特拉情结,是指女儿亲父反母的复合情结。它是弗洛伊德主张的一种观点。这一名称来自希腊神话中厄勒克特拉的故事,相传厄勒克特拉因母亲与其情人谋杀了她的父亲,故决心替父报仇,最终她与其兄弟杀死了自己的母亲。  那么这个凶手是属于典型的变态人格的,那么变态人格相对正常人的人格是有区别的。   人格指人类心理特征的整合、统一体,是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组织。并在不同时间、地域下影响着人的内隐和外显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模式。西方语言中“人格”一词(例如法文的personnalité、英文的personality),多源自拉丁文的persona,即“面具”,暗示了“人格”的社会功能。 这个面具平时白天给出大多数人,也就是说这个变态凶手一定是掌握如何摘面具如何带上面具的高手,普通人是不能这么轻易的转换的,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是夜晚凶手带走被害者,夜晚抛尸,夜晚做摘了面具的事儿。这个凶手在夜晚一定是和普通人不一样的,现在也是,这个人如果或者还是独居!   人格更是体现了一个人的特点和与众不同。万千世界,自然有不同的人格元素组合成了著一个个性格迥异的个体。   整体性:人格是一个人从行为模式中表现出心理特性的整体,构建着人的内在心理特征。它常体现在个人的某一个行为之中,这个行为便可带出这个人整体的心理特征。也就是习惯性的一些东西,善良有爱心,例如冷酷,或者快乐阳光。   稳定性:人格是由多种性格特征所组成的,其结构是相对稳定的。人格的这种稳定性是可以表现在不同的时间和地域上的。但这种稳定性也并不是完全不可变的,如个人在不同的情境中人格可反映出不同的方面。也可以暂时的受到一些事情的制约,而导致人格的这种性质发生相应的变化。 也就是主要这个人第一性格,对外的一种常状态。   个体性:人格的组合结构是多样的,而导致了人与人之间在性格方面的差异性,虽然人与人之间的某些特征可以是相同的,但他们在整体人格的方面还是不同的。个性不需要说明了吧, 例如哈日,例如喜欢黑弥撒,例如病态人格。   动机性和适应性:人格支撑着人的行为,驱动着人趋向或避开某种行为,它也是构成人的内在驱动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这种驱动力与情绪无关,它可以说是一种生来具有的力量。这种驱动力对人的生活具有适应性。 这也是南京那个案子的我认为的凶手人格的当时状态,属于随机性可能,但是这个随机性是有内在驱动力的。   自然性与社会性:人格并不是完全孤立存在的,社会文化方面和自然方面对人格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甚至可以说他们也是人格形成的主要因素之一。也就是说,人格在很大程度上是受社会文化影响的。但是,人格还是以个体的神经解剖生理特点为基础的。这也是南京案子在后来凶手选择逃离和找出自己10--18号没有作案时间的一种人格特点,凶手一定会受当时的社会影响的,他会考虑后学的一些问题,例如逃离,例如给自己强大的证据,例如保持对外的日程状态,这是凶手当时一定会做的。
  气质:气质是由生理尤其是神经结构和机能决定的心理活动的动力属性,以行为的能量和时间方面的特点为表现。有学者认为,气质是人格形成的基础,是人格发展的自然基础和内在原因。气质是人的天性,无好坏之分。  它只给人们的言行涂上某种色彩,但不能决定为人处世的方向,任何一种气质类型的人既可以成为品德高尚、有益于社会的人,也可以成为道德败坏、有害于社会的人。从南大这个案子看不出延伸出来的凶手人格气质,言行色彩至少我猜不出。只是对红色可能有某种爱好,这是或许。  性格:性格,是指人的一贯的和稳定的心理特征、思维和行为方式。在心理学上,它的定义几乎与人格是相同的,但其实他们是有区别的。性格是人格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人格中涉及社会评价的那一部分,可以说,性格是人格的社会属性的体现。  性格主要体现在对自己、对别人、对事物的态度和采取的言行上。所谓态度,是个体对社会、对自己和他人的一种心理倾向。 南大凶手对社会相当熟悉,尤其对人类学,凶手对尸体,对抛尸地点以及逃离路线和计划采取的对外行为上,让我们相信这个人绝不是年轻人。 对于说是一个小团体年轻人所谓,我只能说太高估这些的智商了。警察的大面积排查,凶手是知道的,以这样的方式排查对凶手事前和事后都是相当大的一个外在和内在的考验,凶手的对外的正常表现至少让外人没有丝毫的怀疑,这点上可以说凶手有底牌证明自己清白,当然这个底牌是假的。  那么与人格相关的心理疾病,人格病态可分为三大群,我们先看一下大体的介绍,然后我们相对细致的进入各种类型,当然凶手肯定是属于其中的一种或者几种,我们慢慢进入。先说  A群 (奇怪型或异常型疾患)  妄想型人格违常 类精神分裂型人格违常 分裂病型人格违常   B群 (戏剧型或情感型疾患)  反社会人格违常 边缘型人格违常 戏剧化人格违常 自恋型人格违常   C群 (焦虑型或恐惧型疾患)  畏惧型人格违常 依赖型人格违常 强迫型人格违常 参见:人格违常   多重人格(双重人格) 自我感丧失
  这帖子太惊心了。
  妄想型人格障碍又叫偏执型人格障碍,其症状常表现为:对别人的回绝,不信任,厌恶过度敏感,而且很容易怀疑别人对自己有这些反面情绪。别人无意中的一举一动也可能被患者视为对其的敌意或阴谋。无理由的怀疑其伴侣在性关系或其他各方面有过不忠行为;顽固地认为其个人权益正受到侵害。患者常常极度自以为是,并且完全以自我为中心。   当然现实中的有类似的轻微人物,你开车,走路,去商场都会遇到类似的,例如我上次买肉,一个SB老娘们在那让卖肉的给她把肥肉都剃干净了,留下一点她就在那骂,典型的妄想型的,一般公务员官老爷有这方面的倾向,所以这样的人退休以后会老的很快,和社会脱节。   A. 对它人深度的不信任和怀疑,视别人的动机为有恶意的,从刚成年时开始,在其他多种环境下都有体现,拥有以下四种(以上)症状: 没有根据的怀疑别人在伤害或欺骗他(她) 无理由的担心其朋友或共事者的忠诚和可信度 不愿意对任何人倾诉,莫名的害怕别人会用这种信任反过来对其造成伤害 在别人善意的举动或言语中感觉到威胁 对别人的辱骂,伤害或怠慢等长期心怀怨恨 察觉出对其他人看不出来的对他(她)的名誉的攻击,并迅速行动和反击 不断无理由地怀疑其配偶或性伴侣有不轨行为   B. 一般不与精神分裂,情绪障碍之类精神错乱同时出现。  C. 这也是一种心态过于早熟的症状,会逐渐更新出另一个思维想像空间,呈现出的人性态度可以在过程中自然固化。   D. 妄想最终能够通过冥想去到这个阶段,也是一种自我发展可被修复的——自主行为的一种现象。这点上完全是超我的一种内在力量。   南大的凶手,我分析,不会是这个类型的。
  又来了?  想黑弥撒了
  该类型的你可以从生活中找到原型,其行为特点常常表现为,对侮辱和伤害耿耿于怀;思想行为固执死板,敏感多疑、心胸狭隘;爱嫉妒,对别人获得成就或荣誉感到紧张不安,妒火中烧,不是寻衅争吵,就是在背后说风凉话,或公开抱怨和指责别人;  自以为是,自命不凡,对自己的能力估计过高,惯于把失败和责任归咎于他人,在工作和学习上往往言过其实;同时又很自卑,总是过多过高地要求别人,但从来不信任别人的动机和愿望,认为别人存心不良;不能正确、客观地分析形势,有问题易从个人感情出发,主观片面性大;如果建立家庭,常怀疑自己的配偶不忠等等。持这种人格的人在家不能和睦,在外不能与朋友、同事相处融洽,别人只好对他敬而远之。
  那么我们说A群里面的第二类,类精神分裂型人格违常又称类精神分裂人格异常或类分裂性人格疾患,是一种病态人格,其特征在于对社会联系缺乏兴趣,倾向于独立生活,沉默寡言以及感情淡漠。相比较其他病态人格来说,分裂人格很少见,大约占正常人中的1%。与精神分裂症并无关连,但共病性高,常为精神分裂症确诊前人格(病前人格)。始于成年早期之前,在各种环境背景下表现的一种广泛模式,对社会关系疏离、在人际往来情境下情绪表达的范围局限。   成年的早期之前,不要求也无法享受与他人亲密的关系,包括身为家庭中的一员。 几乎总是选择孤独的活动 几乎没什么兴趣与另一人有性经验 几乎没什么活动能让他觉得快乐 除一等亲外,缺乏亲密的朋友或知己 对他人的赞美或指责看来漠不关心 情绪表现冷漠、疏离、或平板的情感   如果满足下列至少三项,则可确认为分裂人格:   感情冷淡,漠不关心 拙于表达正面或负面的感情 喜欢独处 没有或几乎没有亲密的朋友,并且没有这样的渴望 对表扬和批评一律无动于衷 极少能从活动中得到乐趣 对社会传统和习俗不屑一顾 喜欢做白日梦和反省自己 表现为性冷淡   文化: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有时会表现出防卫性行为及人际往来方式,而可能被误认定属于类分裂性 盛行率:低于2%,在临床场所相当罕见。 性别:男性多余女性 年龄:若于儿童期及青春期初现,表现出与众不同而常遭受嘲笑戏弄。这点尤其早教的家长要注意。早教阶段一定要防止类似的事情发生在孩子身上,科学教育对孩子相当重要,不要让无知的自己或者隔代的人进行他们所谓的过来人式的SB教育!   那么南大的凶手可能有此类的特点,符合其中的几点。
  徐步高英文名:Tsui Po-ko;日-日,前香港警员,香港传媒常以“魔警”作为诨名。1993年加入警队, 日在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与柯士甸道交界行人隧道中被军装巡逻小队警员曾国恆击毙。经警方调查,有理由证明徐步高涉嫌参与2001年发生的梁成恩遇袭案及丽城花园恒生银行劫案,并表示如徐步高仍在生,将有足够证据起诉他。   日,死因裁判法庭将上述三宗开枪引致死亡案件的死因聆讯合并审理,同年4月25日审结,判定徐步高非法杀害警员梁成恩、曾国恒及巴基斯坦籍银行警卫Khan Zafar Iqbal,以及令警员冼家强受伤;他本人则是被合法射杀。  
  我们说一下B群的第一类, 反社会型人格异常,是病态人格的一种,在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中归类于第二轴发育障碍/人格异常的类别B里,而且必须超过18岁才能被诊断为反社会人格。   自心理医学发现此病态人格,近百年来便有林林总总不同医学名词出现,大致为:无罪感、精神病态性人格卑劣、悖德症、道德低能。现代则多为用反社会人格、精神病态等医学名词。而通俗来说,则可用没良心这词简易概括。   反社会人格患者在初识时,往往予人聪明、人缘佳的印象,但实际上他们会残酷无情的利用他们身边的人,以达到他们的目的。此种人格倾向常见于狡猾的政客、富二代、黑帮或犯罪组织头目等人士之中。   他们的社会化不足,因此缺乏对人、社会、团体的认同与忠诚,也就是思维片面化。   他们无法接受或了解道德的价值,严重的缺乏良心谴责,所以不会因不道德行为而焦虑或有罪恶感。他们甚至会轻视那些被他们利用的人。而且受到被利用过的人指责时,不会感到内疚和不安,更会愤怒、反驳及责骂他们。   他们很少为未来长期的利益考量,所以倾向于在短时间内寻求立即的满足,他们也较为难忍受例行性或过于复杂性的事物。而有需要时,可以暂时跟随社会一套行事。 并且他们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并无法给出充分合理的解释。   比方说, 在完全没有必要撒谎的情况下或者撒谎并无法给他们带来任何利益的时候,又或者即使谎话很容易被揭穿的时候,他们还是会选择撒谎。另外一个例子,当心理学家研究有反社会型人格异常的罪犯时,他们对于他们的罪行只能给出非常表面直接的解释,例如说,当问为什么要抢劫的时候,他们的回答通常都是‘因为他们有钱而我正需要钱’。   他们看来幽默、乐观、讨人喜欢,容易解除别人的武装。他们似乎对别人的需要和弱点有敏锐的观察力。他们也擅长辩解与说服别人。   虽然他们容易得到他人的友谊,但因为他们的自我中心与不负责任,让他们难以维持一个真正且良好的关系。他们欠缺同情心、感激和悔意。他们也是不忠实和不负责的伴侣。他们对于重要事件缺乏一定的情感反应,一言以蔽之即为人麻木不仁。   对于此病的成因学者仍无定论,有人认为他们生理上的缺陷使得他们难以学得制约反应,也有人认为他们只是善于逃避心中不舒服的感受而已。 另一种看法是,他们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遇到某些原因导致他们对社会失去信任,进而影响到思想上的异常。   因为反社会人格不像一般心理疾病会有心理上的异常行为,也能正常的生活,所以他们通常不会求助于医院或辅导中心。至于已经触犯法律而接受监狱的心理治疗,其效果也不甚乐观。一般的治疗方法在他们身上成效不彰,这应该归因于他们本身的欠缺焦虑和罪恶感、无法相信他人、难以学到教训等的人格特质。   那么南大的凶手特质里面应该包含有无罪感,道德低能残忍的特质。  继续下一个,边缘性人格疾患,是一种可被诊断的精神疾病。它的主要症状是精神上,行为上的极端对立表现的同时出现。患者一般在下面几个方面有非常不稳定的表现。   边缘性人格疾患的主要征状如下:   1,疯狂努力以避免真实或想像中的被放弃。   2,不稳定且紧张的人际关系模式,特征为变换在过度理想化及否定其价值两极端之间。   3,认同障碍:自体形象或自体感受持续明显不稳定。   4,至少两方面可能导致自我伤害的冲动行为。   5,一再自杀的行为、姿态、威胁,或自残行为。   6,由于心情过度易于反应,情感表现不稳定。   7,长期感到空虚。   8,不合宜且强烈的愤怒,或对愤怒难以控制。   患者有可能是童年时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或受到极大创伤如:身体或性方面的虐待 多数病人的童年与家人分离,被忽视,双亲有冲动和忧郁的特质 。   南大凶手应该不是此类病态人格,因为此类容易成为排查对象,相对容易被其他人发现。
  又见月经贴
  看看  
  戏剧化人格违常是人格违常的一种,患者常显得不成熟、情绪不稳,具有强烈的自我意识和个人表现欲。他们富含敏感而夸张的情感,追求感官刺激,喜欢成为被关注的中心。   夸张、情绪爆发、甚至自虐倾向是戏剧人格的几大特点。往往很难用正常方式与他们沟通,因为戏剧人格者对真实有许多歪曲的体验。他们极度重视他人的赞同和保证,却又善于玩弄、威胁别人。   南大凶手性格特质里面应该包含有此类特质的病态。  自恋型人格违常,应该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自己欣赏自己的一类人格,表现在过度的自负,对自己对他人有强迫症的行为表现,细节上对自己的某一方面(例如衣服,例如地板)过度的要求干净整洁。   此类人格特点有不太可能在 南大凶手上。  C类的几种病态人格属于比较简单的,可以从字面意义上大致了解。这里就不说了。例如强迫性的,就是强迫症行为,例子就是带出一样东西,不断的反复的看,确认是否带出,实际是带出来了,但是还是不信任。或者想喂婴儿某样食物,不断的喂,这是一种简单的强迫行为,可以变为强迫症的。  那么我们进入凶手极有可能的人格病态,解离性人格疾患,又名人格分裂、多重人格,是心理疾病的一种,较早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版本将其命名为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MPD),后来改名为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DID),在此手册中归类为第一轴的解离症的一种。   多重人格即具有超过一个人格存在(若只有两个则称为“双重人格”),就有如“在一个身体里住着好几个灵魂”。驱魔人接触如果按照病态人格说那么就是多重人格的病人。   多重人格患者的每一个人格都是稳定、发展完整、拥有各别思考模式和记忆的。分裂出的人格包罗万象,可以有不同的性别、年龄、种族,甚至物种。他们轮流出现控制患者的行为,此时原本的人格对于这段时间是没有意识也没有记忆的。分裂出的人格之间知道彼此的存在,也有一些情况,人格之间并没有察觉彼此的存在,这会导致严重的“遗失时间”现象。  通常在此分裂现象开始时,原本的人格(原人格并不一定等同主人格。原人格即未产生多重人格前的人格,而主人格则是在平常大部份时间主宰身体的人格。虽然原人格通常也会是主人格,但亦有原人格仍然停留于儿童时期,身体却交由会长大的主人格管理的情况)并不知道“他们”的存在,所以即使患者发现自己的记忆有截断的现象,也无法知道自己已有多重人格,也有一些严重的病例,原人格甚至“沉睡”十多年。  但分裂出的人格中往往会有一个是知道所有事的,如果这个人格愿意合作,治疗人员就能从中得知许多有益的资料。   这点上中国的著名事件 朱秀华事件,可以解释成为多重人格,这是相对科学的解释,但是不清楚这个多重人格是如何得到死去的人的语言,气质,口音,习惯,走路姿势的。 朱秀华事件我一直没有说,我是想通过一种科学的相对客观的解释来做这个题目。  这点上 和 灵魂附体类似,也就是某些通灵者可以把逝去的人的信息在生者身上体现。多重人格是我们人类以后将要解决的一大课题之一。   最新的研究显示,发现人格间有四种不同并存的状态,而人格间知道彼此存在的比例比不知道的还多,意味着将来DSM对解离性人格疾患的定义即将改写。   多重人格的产生与童年创伤有密切相关,尤其是性侵害。患者的男女比(1:9)可以作为佐证,这或许是女孩比男孩易受到性侵害的缘故。当受到难以应付的冲击时,患者以“放空”的方式,以达到“这件事不是发生在我身上”的感觉,这对长期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如近亲相奸)来说,或许是必要的。   国际上的新知为 7 岁以前(黄金6年)/学龄前有冲击过大或重复发生的身体虐待、情绪虐待、性虐待、以及严重忽略,甚至源自从婴儿开始的混乱型依附行为。   多重人格的根治需要好几年的时间。治疗人员主要是在多重人格中找出一位熟悉所有人格的内在人格,通常为“内在自助者”,让其成为核心人格,且让各种内在人格互相对谈而认识其他人格,然后找出性格上相似的人格率先整合,从而逐步削减内在人格后整合为一,但即便治疗成功,也可能因外在压力,造成人格再次解离。   由于患者受暗示性很高,因此在临床上的治疗常利用催眠来召唤患者不同的人格,以便治疗。   向来就多人质疑多重人格的真实性,多重人格是否只是一种当事人也不自知的“装病”行为?的确一般人在受到暗示下,可以出现类似多重人格的症状,“扮演”出另一种人格倾向。这方面仍有争议,但也有许多证据逐渐证实人类有分立的记忆次系统和无意识而又主动的心智活动存在。  那么南大的凶手是否有多重人格,很有可能,这个凶手具有的人格不应该是单一的妄想型或分裂型的,所以有一些人猜测是一个团体所为。让一个团体保守这样的一个杀人事件几十年是不容易的,因为我不相信年轻的肾上腺素分泌旺盛的圈子能做的这么全。   个人分析凶手属于多重人格。
  可怜的我南。。。。  
  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下,过滤一下凶手的人格特质。  凶手,多重人格,精神分裂人格以及反社会人格特质,具有道德感低下,无罪恶感,残忍冷酷,虐待,扮演角色,以自我为中心。  凶手婴儿时期----7岁左右,性格有混乱型依附行为,也就是说这个凶手 幼儿时期有受冲击过大或重复发生的身体虐待、情绪虐待、性虐待、以及严重忽略。
  [发自iPad客户端-贝客悦读]
  这是一个天涯网友的回复:  我读完了 楼主前面部分的全部文字,说一下我的感觉,凶手应该在事发当天没有离开南京,他心中应该在寻找这一种能够刺激他的东西,享受这自己做的这一切,我唯一感觉真实的是凶手应该被查到了,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而没有被抓,还有一点楼主没有提及被害人的家人,被害人是孤儿嘛?这件事在当时肯定轰动很大,警方不可能就一差不请而不了了之,当时没有查下去应该是压下来了,因此我感觉犯罪嫌疑人具备的特点:1:此人很稳重也就是心理承受能力很强。2:此人不应该实在居民区作案。3:应该避开他分尸精细那一环节。4:尸体被煮过+切割精细应该不是一两天能完成。5:此人在享受精神上的满足应该会享受被害人挣扎的表情。6:有一点不解为啥会被尸解而且那么精细,应该不是掩盖什么证据,为什么会选择哪一天抛尸?  ------------------
  还是一个天涯的网友回复:  天哪,这个案子又开贴了,几乎隔一阵子就有人八卦。我能说点我的看法么?当然,没有楼主那么有逻辑。  1、我同意楼主说的随机作案,无差别杀人。  2、我觉得这里面可能有个案中案。因为凶手的不在场证明太完美了,以至于警察怎么排查都查不出来。是否可能10号晚上凶手其实是在做另一个案子?(可能是盗窃之类,说不定还准备了大卡车之类移动工具),因此凶手已经买好了车票或做好了9号到19号都不在场的证明。但是,这大半夜的,突然冒出来个红衣女孩且被女孩撞见了。于是凶手顺手把女孩给弄走了。  3、基于上面第2条,凶手可能不止一个人。可能第一现场不是固定居所,可能是辆车!凶手把女孩带走,控制她,或喂点让人昏迷的药(比如药狗的,药动物的)之类。但是过了几天,凶手必须离开南京或者必须出现在日常生活中了,于是就要把被害人处理掉。可能自己处理或找了个厨子来处理。  4、为什么是厨子呢?因为我总觉得分尸手法有种低级的完美趋向,就是说分尸者企图细致完美,但手法却非常原始,蒸煮切片,完全像个厨子的第一反应。不像医生或熟悉解剖的人。  5、好像还有点啥问题,一时想不起来了。。。。。。
  最后有人看到 刁 是在青岛路附近,最后的这个目击者留给我们的太少了,只是看到,看到些什么,警方没有公布。 在一个冬季的夜晚,在市区中央路段,个人感觉应该有人看到过凶手,只是看到的人想不起来或者觉得压根 那种人不可能作案。这也是我个人觉得不能排除女人的原因之一。  他们第一有可能把案子压下来了,因为当时全城排查,不可能一点线索都没有,在市中心,这么大的案子,我觉得他们掌握更多的资料。  第二,确实没有一点线索,那么反过来就从没有一点线索的无关紧要的人物排查!
  抛尸包:   一个是牛仔布蓝色双肩背包,一个是提包(10年了,但是我记忆力很好,那个包肯定不会是小痞子爱用的,比较老土的包)。   侧面的后续资料:
在刁爱青的好友吴晓洁看来,这些都是无稽之谈。吴回忆,刁个子高约1.65米,身材适中,长相普通。短发,单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视,看书写字时会戴上眼镜。在嘴角的右上方有颗痣,如菜籽般大小。说起话来,嗓音稍哑,语速偏快。一个细节是,这个字迹娟秀的女孩,有时候会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复杂化为“刁爱卿”。   刁爱青不会骑自行车,从小到大由父亲接送上学。邻居朱大婶对此留下的最深印象是,刁广明总喜欢用自行车驮着这个从小就不爱出门的女儿,骑行在乡间小路上。   “样子看起来有点像假小子,其实特文静、内向。”吴晓洁回忆,睡在宿舍上铺的刁爱青总喜欢把蚊帐放下来在里边看书,或者听音乐。刁爱青喜欢王杰、齐豫等嗓音有些忧郁的歌手,她常哼唱的单曲是《萍聚》,“听起来很有韵味”。   十多年的记忆难免淡去,吴晓洁能够想起刁爱青的书籍里有《辽宁青年》,刁广明记起的是《电影文学》。周末上街,刁爱青总会在书摊前流连。她和同学们也合得来,没有什么矛盾。只有当谁把她的书弄丢了、破了或者皱了,吴晓洁察言观色,会发现刁爱青可能会生闷气,以后她便再也不愿借书给那人看。   两人都爱书是吴晓洁和刁爱青结为知己的主要原因。刁广明做过村里的会计,“不同于一般的农民”,吴晓洁觉得刁爱青家里有“文化气息”。同学中,也只有吴晓洁有到刁爱青家里翻书架看书的“特权”,而刁爱青则很少到吴晓洁家作客。   在吴晓洁的印象里,相比同龄女生,刁爱青似乎更谨慎。她俩走在路上,陌生人搭讪,吴晓洁总会应付两句,而刁爱青从不理睬,她还提醒吴晓洁要注意安全。   刁爱青的另外一位同学潘秀丽,从小学到高中都和刁在一起。她回忆,刁爱青小学成绩较好,到了中学算是中等。长得不是特别漂亮,喜欢独处但并不张扬,朋友不多,爱憎分明。“很普通的一个女孩,有点孤僻。”   1994年高中毕业后,三个农村女孩各自走上了命运设定的人生之路。潘秀丽上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吴晓洁上班,刁爱青复读一年后上了南京大学成教专科。而刁爱青上大学的百余天内,三个人还是会时不时在一起聚聚。吴和潘都觉得上了大学的刁爱青,和高中时候相比没什么大的变化。   日是星期日,也是潘秀丽的20岁生日,她约了刁爱青等几个老同学聚餐,刁爱青像往常一样没怎么说话,当晚和潘秀丽同住,次日回了南京大学。潘没想到,这成了她和刁爱青的最后一次见面。   而刁广明从南京大学得到的说法是,这次见面大概两天后的1月10日傍晚,刁爱青离开了南大,再也没回到宿舍。女儿离校前,同宿舍有女孩用电磁炉被老师发现,虽然刁爱青没用,但老师要求均摊罚款,而她当时是宿舍长。刁广明由此猜想,女儿有可能觉得委屈而赌气暂时离校。在家里,刁广明偶尔因为一些小事情批评女儿,她也会生气不讲话。   案发后曾接待过刁广明的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副主任杨群英,告诉记者说,她对那个叫刁爱青的女孩已经没什么印象,只记得出事后学校就更换了班主任。   汉口路将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分割为南园住宿区和北园教学区。杨群英确认,网上传言的鼓楼校区南园4舍就是当时刁爱青居住的宿舍,这个女生宿舍楼现在正在安装防盗门,宿舍管理员提起此事一片茫然。   保洁工李师傅对此事则记忆犹新,他记得当时刚下完一场大雪,他像其他教职工一样被警方询问。“查户口,查经历,问我这一段时间之内都做了什么。”对查出有劣迹的人审问时间要长,有同事被连审一个星期。“大概调查了三个月后,警方才撤离。”   知名网友“和菜头”当时也是南京大学的一名学生。他在7月9日的博客文章回忆说,学校当时先是有小道消息流传此案,随后正式贴出了被害女生的照片。“据说所有学生都要接受调查,提供事发当晚不在现场的证人。”和菜头回忆,当时的媒体报道了相关新闻和批示,警方悬赏通告,公布了涉案的几个提包和一条印花床单,希望市民提供线索,但“限定破案的日期过了,毫无进展”。
  我们前贴说过的山东德州的那个IP地址,我在看过一些资料以后觉得是一个网友自费想破此案之后留下的一个网络记录,给出一个侧面的线索介绍:   恰在网络争议渐次消沉之际,7月4日,一个名叫悼红轩主人的网友从一个山东小城出发,乘坐七个多小时的汽车奔赴南京和姜堰,他此行的目的是寻找刁爱青的父母并自费调查此案。   对这位来自网络的不速之客,还在柴油机配件厂上班的刁广明并无戒心,他满怀热忱地和其聊起此案,但随后出现的刁爱青的姐夫却怀疑起悼红轩主人的身份。   姜堰警方很快将悼带走,悼在姜堰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耗费了意料之外的一下午时间。在此期间他被查验身份证和家庭情况,采集了掌纹和血样,警方还不厌其烦地上网搜索了他的网名,留下询问笔录。   悼毫不掩饰他对此番遭际的郁闷,“一个普通的公民,去见一个受害人家属,随便聊聊天,凭什么要被审讯?比如我居住附近的人被害了,我去询问,难道不行吗?”
  在城中派出所,一名民警告诉记者,农村孩子考上大学不容易,刁爱青是一个守规矩的小女孩,重提此事可能会对受害人家属造成伤害。   但在悼看来,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么恶劣的案件一直未破,对死者没有交代,家属如何能安心?凶手逍遥法外,社会安全如何保证?网友心中的疑惑如何搁置?   回到山东后,他在博客上详细记叙了他这次南京之行的见闻,回忆在刁爱青老家房间里看到的情况:“房间里满是灰尘,潮湿变形的破旧橱柜、桌椅和一些农具,引人注目的是刁爱青上大学用的红色行李箱,里面散落着十多件衣物,除了一两抹红色和白色,青灰色调居多,最扎眼的也是一条看起来没怎么穿过的蓝色牛仔裤。”   悼在博客里公布了接受国外媒体采访的录音链接,并向网友征集此案的线索,希望有知情人士与他联系。   这种网络侦探的做法,也收到了部分效果。马上有网友提供了一条线索,指案发后一位叫王大进的作家曾在1998年的收获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名为《纪念物》的中篇小说,小说里写到了这个碎尸案。这位热心的网友甚至将该期杂志的扫描件发到悼的信箱里。   7月13日,根据线索,悼在博客上写下南大碎尸案的终结篇。与黑弥撒的“打口碟”说法不同,在这篇帖子里,悼描述这个作家身份的凶手,强奸了崇拜他的刁爱青并将其残忍碎尸的过程。这篇博文甚至指出,王大进很可能就是知情人。   三天后,在豆瓣网上看到这篇分析文章的王大进“感到很好笑”。王现在是江苏省文联的专业作家,案发当时曾在南京大学作家班学习。他向记者回忆,当时曾听说被害人的文学书籍比较多,可能还有诗集,所以警方也曾怀疑过凶手可能有作家或者诗人身份。   但在他看来,这篇小说和黑弥撒的帖子一样,不过是想象的产物,那个案子仅仅提供了一个灵感的出发点。他没料到自己的作品会以这样的方式被提起。
  这是一个网友留下的:跟我们同龄呀 可怜 活到现在已为人母了   死因个人观点   1、跟8090后开放世代的孩子不通 按当时我们那个阶段人的思想 激情会掩盖在理智之下 大部分人的激情思想和行动隐藏的很深。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子(女人)一直以来感觉都没有让人怀疑和谁搞过对象什么的 10年后偶遇当年同年级一男生(男人)说当时 只要是放假 放学 女孩家没人就和何其云雨一番 且始终没有被发现 现在这厮早已始乱终弃 辱女无数。所以透过现象看女人 ....   2、当年在大学搞对象不是太被允许的 也不像现在可以允许结婚 那时 一旦出轨怀孕后果严重 。推想入学 前可能和原高中同学有交往 且主以书信为主 容易隐蔽(当时是386、486时代没有网络)常地下来往 后有孕 人流失败 大出血自然死亡 男方怕被发现 出此下策 虽有负罪感但因为是自然死亡 心理阴影不大 否则这个人不是自杀就是进了精神病院了。对于意外怀孕想想这可能是我们当时一部分男人 要遇到的重大问题 偷情 怀孕 流产 危险 被发现 当然大部分这种事件会有朋友或最差是和家里人一同解决 但绝不能让学校和同学知道 这个案件应该是最为极端的。   3、查案线索 当时可进行人流手术的医院 可出售人流药物的药店 因为这些东西在当时不是很多......   遗留的信件 信封等由于当时没有手机 网络 连BP机都不普及 男女之间的通讯手段主要靠书信和固定电话(如果没有第三人)   虽然当年远隔千里 且如今阴阳相隔 多年以来常有在学校读书和杀人藏尸之梦 莫非隔世托孤   呵呵 有一点 弗洛伊德的学说读多了 你自然觉得 潜意识里面 偷情和杀人藏尸 有相通的地方 希望对解案有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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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死者的同学网上留下的:  -----------------   受害人和我是同学,高中的,她是文科班的,当时高一高二时文理科还混在一起,后来会考后高三了,文理分班了,刁选择了一班,也就是文科班,文科班当时大部分都是女生,刁在其中各方面都很普通,没有什么异常之处,不像那些网友分析的那样。94年刁高考落榜了,后复读95年考上的。当时刁的事件发生后,几乎所有的同学都觉得很恐怖,那个和我们一起吃饭读书的舍友变成了一堆肉!!!96年代的网络不太流行,大家互相写信鼓励,提醒不要一个人出去,要注意安全!!!最可恶的杀人凶手!!!我们的人民警察同志怎么到现在还没抓到凶手,浪费纳税人的钱啦。。。-------------------
  马克。在《十宗罪》出现过呢。  
  再次画像,凶手抛尸路线南大一条线,凶手按照上班路线,正常抛尸看似正常上班或者出勤。
  应该是有单独的交通工具,抛尸应该不是一次一次抛得,因为单独一次抛会有马上被发现的可能。  所以,应该是一次性抛尸,正好是一条直线,并且 交了过桥费。
  随机罪案,因为死者当天可能正溜达,或者上厕所,或者在独自徘徊,遇到应该不能简单的归结为 聊天,死者是否有尿频这一特点,借用厕所等等都不能排除。   深夜青岛路附近出现的交通工具有什么,轿车还是 私家车,重点怀疑对象。
  从分尸看,凶手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分尸,应该有单独的空间。住家? 实验室? 该地区都有哪些单独的室内空间?
我们的分析才刚开始.
  …  
  我们一直徘徊在人格分裂的凶手上,还有就是女人身上,那么我们都归结为人格分裂。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正常的人正常的事,但是只是这个事不正常,这是相当大的假设。
你们按照正常的人正常的事 进行分析!继续  也就是说如果作案的凶手是正常的人,做的这件事也是正常的事,只是对象不对呢?   从正常的人和事进入分析。并且看南大附近的敏感地区。
  如果是正常的人按照正常的事情去做的,如何进行向下分析。看一下有相当好的逻辑分析的网友给出的一个推理:
一:-----------------------1、本案男主角当时已婚,是高干子弟,从小到大住在军队医院大院内,其妻子是军医,工作在该医院。男主角学中文,但爱好重金属、哥特,有其一个固定神秘的朋友圈(爱好重金属、哥特)。  2、男主角因爱好音乐和加班写作,于是在南大附近租了一套房,并结识女主角,并发展成情人关系。   3、男主角妻子获悉情况后,逼男主角断绝关系未果,经过一段时间准备于当天夜里毒死女主角(毒药是从医院搞到的)。   4、女主角死亡后,男主角和其妻子当时其实很惊慌,这时,“很多的”登场。“很多的”与男主角都是那个圈子的人有都爱好文学,关系可见一般,有阴暗心里的“很多的”出主意分尸并直接参与,头颅被煮就是掩盖毒死痕迹,这其中男主角圈子里的很多人参与寻找工具、分尸、抛尸,所谓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5、南京公安局其实已经接近破案,但男主角的父亲,当时资历相当于中将级别的为了挽救儿媳,动用关系压下此事。事后男主角出国,后夫妻离婚。   6、“黑弥撒”与“很多的”因重金属进入一个圈里,后得知此事,并有了公开的冲动,于是网上引导。   7、男主角的妻子此后一直受良心谴责,尝试用不同方式赎罪,此人依然在医院工作。   8、埋骨头的地点就在汤山。  ------------------------------  二:  -------------------------------  知道这个案件也是最近在围脖上。没想到阳光下还有那么阴暗的角落。通过看别人的评论,结合自己的见解,我想说说,但愿能给还在被蒙蔽的人们一点光亮。当然,**有堆了几屋子的案宗,但是迫于某种原因没有公布。多以我们这些公民只能通过网上的细枝末节来推测。   “最后的衣服和肠子都被叠的整整齐齐”,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因为如果整个犯罪过程看做一个事件的话,组成这个事件的每个细节不可能都是精心策划的,所谓百密一疏。我们想想什么人有这种习惯,可以说是对肠子的敬畏,而且还有良好的医学习惯,可以说这绝对是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而通过这个细节,我们更能接近事实的真相。肠子在那个时候的南京,对于哪些人有特殊意义,搜索1月19日某院的成功实施的具有医学价值的**移植手术,大概可见一般吧。而据人说,查到军医院的时候就被阻挡了 ,查不下去了。所以可以自然的猜测案发第一现场就在那个被阻隔的地方。   而以后的抛尸地点,抛尸用的包都是7.8时年代军区去北京用的那种包,抛尸地点时间也很吻合,有人说,如果真是,不是主动暴露么?就怀疑事件不可能,请记住,这整个事件不可能每一个细节犯罪分子都考虑周详的。   据刁的同学回忆,她虽内向但是是一个谨慎的,而通过**的排查证明刁没有长期的交往的人,而什么人能在短期内消除一个姑娘的戒心,让她夜晚出去,如果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的,有点不可能 ,只可能是一个女人。而且和刁以前至少见过。   为什么犯罪人故意放上三根手指和刁的衣服这些明显可以证明刁身份的东西,而又通过煮熟,不让警方能确认是刁,说明刁是进入军区,又在军区消失这件事,犯罪人担心别人有可能知道,所以通过这种手法,算是给一个交待。因为刁走的晚上可能跟室友说了去处,这些犯罪嫌疑人都不能确定。犯罪人通过这个方式算是移开**的视线。   黎某三兄弟,有两个是yuan士,如果一个不可以遮天,那三个加起来应该可以了,况且又是军区,至少少将吧,网上可以搜到他们的回忆录,黎*楼自杀,第一天报纸说是自杀,第二天,他们家人又封锁信息,说是生病,这又是什么原因,一个老人有什么身体和精神的负担?身体的负担可以想象,按道理一个yuan士,已经到这么大年纪,没什么想不开了,可偏偏选择自杀,,是因为难逃精神的谴责吧?   那么那个女人跟黎家有啥关系呢,请注意,是高干子弟干的,你们应该明白了,那个凶手应该在国外,生活的很好,黎#是文化人,很注意音乐,文学等的修养吧,所以一个偶然的因素,刁和黎家的某个女人认识了,估计和网友猜测的差不多,是通过偶然的因素,至于黎家的女人谁出了国,谁没有,和那个跳楼自杀的人的关系,网上可以搜到的,就不要明示了吧。   -----------------------------------------  三:  ------------------------  黎鳌、黎介寿、黎磊石三兄弟分别获得1986年国家科技进步奖和1987年全军科技奖。...  3月21日,解放军南京军区总医院副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著名肾脏病专家黎磊石在南京出殡,上周二(16日),84岁的黎磊石在自家14层高楼纵身跃下,当场身亡。   黎老在遗书中表示,自己身患不治之症,不愿意也不需要浪费与占用国家的医疗资源。如果采取其他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在抢救中会导致产生更大的代价。黎磊石是中国现代肾脏病学的开拓者,他的两名兄长都是内地医学界著名专家,3人同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地“黎氏三兄弟”成为医学界美谈。   据披露,黎磊石10年前已被诊断出身患癌症,并且转移到骨头,在上海手术治疗前,生性刚烈的他曾对学生表示,“如果不能工作了,我立刻死。”手术后,已是75岁高龄的他又再度为病人诊病治病,长达10年之久。去年,黎磊石癌细胞再度扩散,不能再到病房工作。   黎磊石的一名学生说,黎磊石性格刚烈,10年来一直不愿住院治疗,不愿意“麻烦别人”,“他是不能忍受自己不能工作,而只能躺在病床上任人摆布。他认为,躺在病床上任人摆布的状是有失其尊严的。”   ---------------------------------
  网友搜索分析:  -------------------------------------------------  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日施行的第2例"-"小肠移植" 继续搜, 发现奇怪的地方: "黎介寿院士医术高超,...1992年2月,在他的领导下,经过8年的实验,南京总医院全军普通外科研究所获得了动物异体小肠移植实验的成功,这在亚洲尚属首次。  日,他亲自主刀,为一例患短肠综合症的患者移植了2.5m异体小肠,患者术后存活310天。这一手术的成功打破了我国及亚洲小肠移植零的记录,使我国的器官移植技术达到了国际水平。  日,黎介寿院士再次成功地进行了亚洲第2例人体异体小肠移植手术,使南京总医院成为全世界能施行这一移植术的9个国家中的24所医院之一,是当时亚洲唯一能施行这一手术的医院。"  上面说明手术实施是日,这正是首次发现刁遗体部分的日子, 太巧合了.... 注意时间地点都很巧合. 《学科带头人----国际著名普通外科专家黎介寿院士》 作者:解放军普通外科研究所 发表日期:
"日,黎介寿院士再次成功地进行了亚洲第2例人体异体小肠移植手术,使南京总医院成为全世界能施行这一移植术的9个国家中的24所医院之一,是当时亚洲唯一能施行这一手术的医院。"   时间: 日 地址:南京中山东路305号 实在太巧合太巧合...这里再证实了手术的实施日期是: 日 希望刁的肠子完整无缺. 如果是为了这么意义重大的医学手术, 以下的细节都可以解释: 1. "尸块竟达到2000多块,并不是民间传说的1000多块。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从凶手碎尸的手法来看,应该是比较专业的,对解剖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亲眼看到过死者的手脚,肢解得很整齐。" 2. "头颅以及分割好的内脏均被煮熟,用塑料袋整齐的包装好,甚至连肠子都整齐的叠放" 3. 拋尸的时间地点都吻合 (疑点: 网上都说医院有专用焚烧炉的, 为什么要拋尸在外呢?) 4. 骨头多半如LZ所说的做成标本了. 也可能做手术的人根本不知道这个器官来源不正, 中间有人为了某种利益, 不用或无法得到合格的尸肠而害人.  ---------------------------------------------  继续给出网友的假设推理:  -----------------------  1.只有手术刀和做外科解剖多年的医生才能达到"2000多刀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 连"手脚,肢解得很整齐" 的效果. 其它都是胡扯.   2.为什么肉体肢解得很整齐 - 因为不想浪费骨头而用来做标本. 不信的可以查查做骨头标本的过程.刁的身高, 和年轻是很好的人体标本.  3.为什么"用塑料袋整齐的包装好,甚至连肠子都整齐的叠放", 起码5年以上的外科解剖医生才有这么好的习惯和心理素质.  4.为什么特别有"连肠子都整齐的叠放"而不是其它器官, 若是为了配合小肠手术, 就可以完美解释了.   5.刁的失踪是10号晚, 用点乙醚很容易就能劫持她.她被杀害是13号左右.手术是19号. 因为在中国器官移植报告里说手术是采用尸肠 - 人体异体.  6.这次手术具有国际影响力(无论对院士还是医院本身,甚至对我国医学都意义重大).黎于1996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肯定之前对手术高度重视, 对肠源要求很高.   7. 时间,抛尸地点都完美吻合,不用废话了.  8.这个案件引起那么大的重视, 为什么警方破不了 - 因为他们当初肯定没查黎做手术的相关地方(为手术准备的某个地方肯定是案发第一现场,可惜是在医院的研究所里或手术台上).为什么警方一直重点查学校的实验室等地方, 肯定他们有怀疑.
还有怀疑的话, 查查抛尸地图跟中山东路305号的关系就知道了... 不出意外的话, 基本可以结案了. 我觉得,这一次网友们打开了一个新的思路, 而且这个思路是在前几年一直都没有涉及到过的 , 从现在的信息分析起来,以前几年大家的总总推断都不能很好的 解释案件的种种情况.而现在跟肠体移植手术联系起来应该是一个突破口.   因为我知道,在科研单位,有时候为了冲上院士.整个单位,整个系统是非常重视的,反之,给的压力也是非常大的. 特别是要上院士,这个是重中之重,换句话来说,是一切都要为此让路的.
希望警方能调查(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 估计很难取证), 还死者及其家属一个公道, 还广大市民一个真相. "日,黎介寿院士再次成功地进行了亚洲第2例人体异体小肠移植手术,使南京总医院成为全世界能施行这一移植术的9个国家中的24所医院之一,是当时亚洲唯一能施行这一手术的医院。" 这个手术的意义对黎及其领导下的团队, 对南京总医院,以至对中国器官移植水平都是划时代的意义的.所以他们对保证手术的成功性的期望是很高的.   黎的哥哥及弟弟早已是院士, 但黎是1996年才成的院士. 这种手术黎之前做过,用猪肠, 可惜失败了. 所以这次用的是人体异体. 对肠源的要求可想而知很高. 还有一点也可以很完美的解释: 抛尸的袋子 - 那种70年代出差用的大袋子, 而且好象是3个. 是那种在部队里头经常上北京的人用那种袋子. 很符合使用人的年龄/身份/背景. 这里并不是说黎是凶嫌, 应该是他身边人为了保证手术成功而走险的 - 极其可能是当时他们没法找到合适的尸肠而基于巨大的压力和利益而做的. 老实说, 个人觉得肢解/解剖死者的老医生还是有医德的 - 因为他将衣服都叠得整整齐齐 - 只有多年养成的良好习惯才能做到这一点. 总之, 如果不出意外, 此案的种种, 一切的一切都可以从逻辑上完美的解释了. ---------------------------------------------------
  月经帖make这么多年还没破案不知道凶手还在吗,希望受害者在天有灵吧  
  以上逻辑推理以及引用的网友论述 均有出处,仅供参考,给各位提供一个逻辑分析的例子,也就是说,只要你有准确的信息还有严肃的态度,对待事物的分析结果,都在科学范围以内。也敬告那些觉得可以一手遮天的无论是谁,出来混迟早要还的,不是你还就是你的孙子还,凶手一天不伏法,追查将继续!下一个不要是你!
  能安息吧  
  这个案子进行这么多天的逻辑分析,我们屡顺出三条线,第一,变态人格分裂作出的事,随机的。分析见前面。 第二,圈子作案,随机性的,前面分析了。第三,正常人作案,按照正常事情发生,今天分析了。前2个是一个大案给人的第一反应,也就是人的本能思维。  那么今天的正常人作案,就是一个理性思维的结果,越是正常的越可以发现问题,尤其在对待肠子的细节上。那么反过来当年也确实是某某某大院没有允许进入查,那么今天是不是可以继续查呢,虽然过了诉讼期。只要有一丝良心的对待此事的问题是绝不妥协的,那是一个年轻的健康的女孩的生命,没有任何人任何机构任何以SB的名字去剥夺。
  ,,,,,,,,,,,,,,,,
  啰嗦了这么久,你到底要说什么?
  楼主,小心警察啊
  @Tricia
16:43:14  啰嗦了这么久,你到底要说什么?  -----------------------------  是啊,不知道楼主想说什么,他说的也是我们都知道的,只是填了一点点人格分析,复制粘贴的还是,最后自己打一行字上去
  回复,留名,得抓紧看这个
  惊人~~~~~
  看的眼睛累啊LZ  简短点吧
  又来了
  又是南大案 - - 成天的说来说去还是查不到凶手真实身份。围观,看楼主有木有更特别的推论。
  跟宗教有关,这个好像可以说的通,我认为但凡跟宗教信仰有关的,杀人犯多半有妄想症。。
  好恐怖
  lz分析太强大了
看一半坚持不下去了
这么长时间
估计没希望破案了吧 或者是受到某些压力不能破吧
  会有真相吗?
  太长了。。。。看着好累啊。。。先M
  每月都有人提起,但是凶手一直找不到,我猜测,凶手可能一直长期潜伏在天涯。但是,他现在可能只是作为一个正常人,一直关注着这件事情。当初杀害刁,其实只是单纯地想毁尸灭际。后来抛尸闹市只是单纯地觉得自己可能逃不过,又有点侥幸心理,所以后来警方一直找不到凶手,他也就放心地继续生活,现在的他可能过得并不安心,但是自己的自由和性命却一直在阻止他投案自首。如果你正在看这篇帖子,希望你残忍杀她只是无预谋杀人。现在的你,也已经五十几了吧??不再害人了么?那么你这一辈子都要为你所做的事情来背负一生的罪孽。  
  lz的思路指向学医之人,真令我震惊。  这和我一个朋友梦到的有点近似。
  从推理逻辑上说的通,但缺乏证据。
  这案在天涯爆过,是舍友失手杀人,老师参与分尸,有一舍友已经得精神病死了,她死前上过天涯,就是你说的“很多的”有一个现在移民外国,具体哪个国家她没说。而且她活得也很累,她来过天涯爆料过,回答了几句网友的提问就走了,那贴也被天涯和谐了  
  楼主,你前面啰嗦了那么多,其实都是猜测,那怕最后那种可能性,以前就有人说过了,但是,证据呢??猜测能定案吗??从凶手没有连环作案来看,这是一个非典型的杀人事件。如果切成两千片是想引起注意,那么又没有继续杀人是为什么??这是矛盾的。反过来想,也就是切成两千多片并不是凶手想引起注意的行为,而且很奇怪,凶手把内脏扔了,而不是保存起来,香港的出租车连环杀人案件,那个凶手是把受害人的内脏保存了起来,可是这个凶手却没有,也就是说他不能从保存内脏这件事情上获得一般连环杀人犯都想获得的满足感。我认为凶手是个正常人,解剖肢体,分割肉片并不能使他产生满足感,他也没有想从这上面产生什么满足感,他做这些只是因为习惯了,也许他切这些肉的时候完全不是紧张激动,而是平静如水。其实也有可能是这样,杀人的是一个人,分尸的是另外一个人,分尸的以为他只是在处理一具普通的尸体,自杀死或者因为别的原因死亡的尸体而已,后来也又可能知道了真相,但选择了沉默。或者还有一些别的吧,或许不是两个人,就是一个人吧。  
  回复第76楼(作者:@pei2012 于
20:11)  这案在天涯爆过,是舍友失手杀人,老师参与分尸,有一舍友已经得精神病死了,她死前上过天涯,就是你说……  ==========  如果是舍友,怎么可能破不了案??  
  @飞跃疯人院7
15:52:00  原帖是我在蓬蓬鬼话的帖子《南大碎尸案件6月14日分析 》,这个版面八卦一下,  :  今天我看屌丝吊丝什么意思到国内各大网站媒体报道的那个美国吃脸的男子,说有可能吃了LSD的新型毒品。 我们的帖子前面就介绍过该类毒品,不是新型的,发明发屌丝吊丝什么意思现几十年了,现在这些编辑,什么都不懂就给你大便!你家吃毒品被干了6枪才死?  对于吃脸的这个事件,你完全可以展开去看,如果是毒品也就是药物可以致使人类体能产生精神和肉体的技能改变,...........  -----------------------------  南京什么碎尸案
  月经贴又来了。这案子就指望有一天凶手自我暴露了。
  就好像很多人没事的时候,或者某些时候喜欢折断牙签一样,折断一根又一根。也许凶手只是在处理尸体的时候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或者在考虑一些事情,随手就把分好的肉拿来切切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拿来练练手感也是好的。  
  又见新分析。。。
  [发自iPad客户端-贝客悦读]
  @花花花不如酒 59楼   是啊,不知道楼主想说什么,他说的也是我们都知道的,只是填了一点点人格分析,复制粘贴的还是,最后自己打一行字上去  -----------------------------  复制?呵呵,你可以闭嘴了。大陆你这样的无脑儿真多
  @Tricia 57楼   啰嗦了这么久,你到底要说什么?  -----------------------------  你看了这么久不贱啊?
  适合男性喜欢推理的,如果是每天专注这个屌丝 那个八卦,去别的页面吧。
  @飞跃疯人院7 85楼   你看了这么久不贱啊?  -----------------------------  你码字码了那么久不是更贱!恶心!
  无聊 又不是你自己推理出来的 而且都16年得老案子了 现在哪个局里堆积的没破的案子都是几大箱 就说我们另村 一家三口被杀光 到现在还没破 操的什么闲心 8一次两次就够了 别跟风了 要跟 就跟点不一样的出来 都是别人分析 整理出来的东西 真心鄙视
  @韩度无耻 78楼   回复第76楼(作者:
20:11)  这案在天涯爆过,是舍友失手杀人,老师参与分尸,有一舍友已经得精神病死了,她死前上过天涯,就是你说……  ==========  如果是舍友,怎么可能破不了案??  -----------------------------  天哪 一直没想到有这一出 求详解
  警察发现的场子是大肠小肠?还有其他内脏呢?  医院病理科经常做人体组织切片来鉴定疾病  不知道这肉片和正常的医疗检验做的切片大小厚度差多少?
  @pei-18 20:11:14  这案在天涯爆过,是舍友失手杀人,老师参与分尸,有一舍友已经得精神病死了,她死前上过天涯,就是你说的“很多的”有一个现在移民外国,具体哪个国家她没说。而且她活得也很累,她来过天涯爆料过,回答了几句网友的提问就走了,那贴也被天涯和谐了  -----------------------------  老师参与分尸的动机是什么?怕被学校以管理不善的名义处分?  可是顶多就是一个行政处分而已  和成为杀人犯助手从犯什么的差距太大了
  案发前后 南京的医院有没有做器官移植的记录?
  @mengfusheng
15:07:34  案发前后 南京的医院有没有做器官移植的记录?   -----------------------------  比如肾脏、心脏、角膜
  让法证先锋啦 CSI啦 李银河啦 现代福尔摩斯什么的来看看
  这么直接就指出相关人,楼主不担心有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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