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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集安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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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招聘:晋煤集安字200532号 - 天天文档-文档下载中心
晋煤集安字200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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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煤集安字〔2005〕32号 关于下发集团公司对各单位进行 安全动态抽查现场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安全一号文件精神,适应集团公司"二次创业"和煤,气,电,化综合发展的新形势需要,树立"大安全"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各子,分公司,各单位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自我检查,自我考核,自我激励,自我管理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集团公司安监局将对各子,分公司,各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现场安全状况进行动态抽查,现场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一,安全监察的原则 动态抽查,现场处罚. 二,安全监察的范围 -2- 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各单位. 三,安全监察的任务 1,监督检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程,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深入现场和井下,以煤矿安全为中心,以"一通三防"为重点,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所有作业场所进行安全动态检查. 四,安全监察的权力 1,进入各子,分公司,各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2,对监察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隐患和问题,当场予以纠正和处理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并依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做出企业处罚决定. 3,对监察和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4,依据规定对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责令停止使用,予以查封. 5,依据规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作业场所, 责令停产停业. 五,安全监察方法 1,动态安全监察 ⑴坚持每季度对各子,分公司,各单位进行一次动态安全监察,季度内要覆盖集团公司所有单位. ⑵坚持突袭,动态活动的原则,不事先通知. ⑶动态安全监察按晋城煤业集团《现场检查处罚规定》进行现场检查,所查隐患问题既要进行经济处罚,又要按标准扣分代入季度对各子,分公司,各单位的考核中. 2,重点安全监察 每季度除对各子,分公司,各单位进行动态安全监察外,还要对重点工程,薄弱环节等进行重点监察.重点监察仅进行现场处罚,不带入季度考核中. 3,安全监察组织工作 ⑴对煤矿进行的安全监察由监察一处负责组织,参加人员以安监局人员为主,根据需要可抽调有关处室或有关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参加. ⑵对非煤单位进行的安全监察由监察二处负责组织,参加人员以安监局人员为主,根据需要可抽调有关处室或有关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参加. 六,安全监察及处罚程序 1,安全监察员进行安全监察必须持证上岗,遵守相关法律,-4- 法规及企业规定. 2,现场安全监察的依据:①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规定等;②晋煤集安字〔号文件和晋城煤业集团《现场检查处罚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和规定. 3,现场安全监察要对所查隐患下发三定表和《现场检查处罚通知书》,《现场检查处罚通知书》开具一式三份,被检单位一份,集团公司留存两份. 4,被处罚单位若对《现场检查处罚通知书》有异议,应提出申请复议报告,报相应专业处室和安监局,专业处室签署意见后,由安监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5,罚款程序:每月执法罚款由安监局在月底前汇总后报集团公司财务处.与财务处有直接经济往来的单位,由财务处在月度结算中扣除;与财务处无直接经济往来的单位,由被处罚单位在10 日内将罚款金额以现金或支票形式交集团公司财务处,并持缴款手续到安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者按每日5%的滞纳金进行收缴.财务处要建立安全罚款专项帐户,并做到专款专用,未经集团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审核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5,被处罚单位拒不缴纳罚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其它要求 1,各子,分公司,各单位必须按要求选派人员准时参加动态安全监察活动.所选派人员,要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敢于 顶真碰硬,有实践经验,懂技术规程,能够胜任现场检查工作. 2,参检人员中途不得离队,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检查负责人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队.如发现一人次违规违纪,在本单位季度动态考核中扣5 分,在处室季度绩效考核中扣1分. 3,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干扰安全监察活动,否则每次处罚1000 元. 4,安全监察人员进行安全监察时,由于被检单位拖延不安排,造成半小时以内不能正常进入作业场所的,每次处罚1000 元. 5,安全监察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凡责任心不强,避重就轻,弄虚作假或工作失误,一经核实扣本人200 元;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所派单位进行通报并予以考核. 6,安全监察人员查出的隐患,被检单位必须按要求处理,凡逾期未整改或处理的,复查中要加倍处罚. 7,凡被责令停产整顿的作业场所工作面或车间,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本单位矿,厂,处,公司安检部门向集团公司安监局提出书面申请,安监局组织相关业务处室或委托本单位矿,厂,处,公司安检部门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由安监局下达复工通知书,方可恢复生产.若经复查仍达不到复产标准的,对责任单位加倍处罚. 8,参加安全监察的人员,工作由安监局考核,工资,奖金-6- 由派出单位支付. 9,每季由安监局负责对安全监察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10,季度安全监察情况要以《安全简报》的形式传达到各单位. 11,集团公司安全特别小分队原《现场隐患处罚规定》作废,执行晋城煤业集团《现场检查处罚规定》试行.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晋煤集安字〔2004〕61号文件作废. 九,本规定解释权归安监局. 附件:1,现场检查处罚通知书 2,晋城煤业集团《现场检查处罚规定》试行 二OO五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2: 晋城煤业集团《现场检查处罚规定》 试 行
第一部分 煤矿部分
一,凡出现下列情况的,要进行停产整顿,并处罚款 矿井停产整顿罚款50000元,盘区停产整顿罚款扣20000元,综采工作面停产整顿罚款扣10000元,综掘工作面停产整顿罚款8000元,普掘,开拓工作面停产整顿罚款5000元 1. 矿井未形成双回路供电系统. 2. 矿井无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 3. 高瓦斯矿井未按《规程》第145条规定进行瓦斯抽放. 4. 瓦斯矿井未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5. 立井提升绞车保险装置不符合《规程》384条和427条. 6. 高瓦斯矿井盘区无专用回风巷. 7. 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未实现"三专两闭锁". 8. 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 9. 采掘布局和接续不合理,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中布置3个含3个以上的采煤工作面和5个含5个以上的掘进工作面. 10. 现场施工与作业规程严重不符的工作面. 11. 瓦斯积聚,瓦斯超限作业工作面. 12. 一台局部通风机向两个掘进作业面供风的掘进工作面. 13. 三台含三台以上局部通风机向一个掘进面供风的掘进工作面. 14. 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串联通风. 15. 无防尘供水管路的采掘工作面. 16. 所用炸药和雷管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的采掘工作面. 17. 过空巷及进入积水区未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 18. 工程质量不合格,质量标准化不达标的工作面. 19.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 20. 工作面遇地质构造或顶板异常未制定技术措施. 21. 法律,法规,《规程》和其他规定须停产的工作面. 二,凡出现下列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于元罚款 1.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未履行报批手续. 2. 主设备主排水泵,主通风机,瓦斯抽放泵其中一项数量装备不够. 3. 主设备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主排水泵,主通风机,瓦斯抽放泵站,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其中一项未实现双回路供电. -8- 4. 主通风机未做性能测定. 5. 采区进,回风巷出现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6. 矿井未按实际供风量核定采煤工作面,采区和矿井的产量. 7. 生产水平和采区未实行分区通风. 8. 其他规定须限期整改的工作面. 三,凡出现下列情况 ,责令其立即整改,按1分扣200元标准给予处罚
采 掘 1. 采掘工作面超控顶作业,扣5分. 2. 工作面发生冒顶冒高3米以上,长5米以上,扣5分. 3. 放顶煤工作面放煤口堵塞违章放炮 ,扣5分. 4. 仓房回采残采与设计,作业规程不相符,扣5分. 5. 工作面贯通未按措施执行,扣5分. 6. 煤仓施工未按措施进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扣5分. 7. 掘进工作面未有效使用临时支护 ,扣5分. 8. 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符合规程要求,未采取措施 ,扣5分. 9. 泵站压力达不到规程要求,扣4分. 10. 超前支护距离,规格质量与作业规程不符,扣4分. 11. 超前回柱超前替棚,扣4分. 12. 未按规程支护设计支护,造成巷道变形严重,扣4分. 13. 撤架通道高度,宽度不符合作业规程措施规定 ,扣4分. 14. 拆碹,挑顶,起底,开口等未按措施执行,扣4分. 15. 工作面过地质构造等特殊条件未按措施执行,扣4分. 16. 处理冒顶,维修失修巷道无措施或未按措施执行,扣4分. 17. 永久支护到迎头距离不符合规定,扣4分. 18. 连续多架棚出现质量问题而未及时处理,扣4分. 19. 炮掘架棚工作面无防倒棚装置,扣4分. 20. 砂浆比例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扣4分. 21. 上,下山掘进安全间距及躲避硐设置不符合规定,扣4分. 22. 巷修时未执行"先支后回"原则,扣4分. 23. 回棚时未按措施执行,扣4分. 24. 连续三根及其以上锚杆松动未处理继续作业,扣4分. 25. 采面顶板出现台阶下沉,扣3分. 26. 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无支架防倒防滑装置,扣3分. 27. 回采时,顶板管理不到位,信号柱切顶柱不按规程要求支设,扣3分. 28. 溜子机头机尾没有使用地锚,压柱或地锚,压柱松动,扣3分.
29. 永久支护与临时支护的距离超过规定,扣3分. 30. 基础深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不小于设计值的90%,扣2分. 31. 乳化液浓度配比不符合要求3-5%,扣2分. 32. 工作面发生倒架,咬架现象一处,扣2分. 33. 支架仰,俯角大于7°,扣2分. 34. 作业前未进行敲帮问顶,扣2分. 35. 综采工作面两端头未使用端头支架,未经批准,扣2分. 36. 作业空间内顶邦活煤矸未找掉继续作业,扣2分. 37. 巷道受压变形严重,超过原设计200mm以上的,扣2分. 38. 处理冒顶,维修失修巷道无措施,扣2分. 39. 使用折损坑木,失效的支柱造成支护质量效果达不到要求 ,扣2分. 40. 处理倒架,压架,更换支架顶梁,立柱,机组截割部,牵引部,电机,底托架等大件无安全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扣2分. 41. 煤仓上口破大块炭未系保险绳,扣2分. 42. 施工人员进入空顶下或支护不完好的区域作业,扣2分. 43. 巷道不够高或超高可缩棚:- 30~+ 100mm,刚性棚:- 30~+50mm,锚喷- 30~+ 200mm,扣2分. 44. 巷道宽度不符合要求可缩棚:- 30~+ 100mm,刚性棚:-30~+50mm,锚喷:- 30~+ 150mm,扣2分. 45. 棚子前倾后仰1米垂线不大于17cm,扣2分. 46. 棚子迎山角不符合要求偏差+ 10,不得退山,扣2分. 47. 巷修时安全退路不畅通,扣2分. 48. 耙装机作业时距工作面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扣2分. 49. 相邻支架间隙大于200mm未采取措施,扣1分. 50. 支架梁端冒高大于300mm未采取措施 ,扣1分. 51. 煤壁面有伞檐 ,扣1分. 52. 任意割顶,割底,扣1分. 53. 顶板移近量按采高大于100mm米,扣1分. 54. 采面不停机,从机头靠工作面侧进入工作面,扣1分. 55. 支架工拉架移溜与割煤平行距离不符合规程,扣1分. 56. 没有采取有效支护措施进入煤壁,机道作业,扣1分. 57. 进入冒顶区或煤邦构顶,未设专人观山,扣1分. 58. 不停溜子,转载机在溜子或转载机破大块炭,扣1分. 59. 支架损坏未及时修复,扣1分. 60. 木支柱受损率超过5% ,扣1分. 61. 遇地质构造变化,冒顶出现矸石,未分装分运,扣1分. 62. 使用超过8个月的单体柱,摩擦支柱未进行打压试验和保养,扣1分. -10- 63. 随意进入仓内作业,扣1分. 64. 没有使用仪器对单体柱初撑力进行监测,扣1分. 65. 撤架通道煤帮柱未按规定架设,扣1分. 66. 煤仓上口未设护栏,警示标,照明 ,扣1分. 67. 锚固力不符合规程要求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扣1分. 68. 锚杆未做拉力试验,扣1分. 69. 树脂锚杆及双槽卡缆棚子,现场无力矩搬手,扣1分. 70. 无喷体强度检测报告,扣1分. 71. 水沟的挖注不符合设计规定,扣1分. 72. 混凝土试块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扣1分. 73. 砌体厚度不符合规程规定一处,扣1分. 74. 巷道有空帮,空顶现象3m长, 300mm深,扣1分. 75. 壁后充填不合格一处,扣1分. 76. 独头巷维修时,人员进入维修区以内巷道,扣1分. 77. 回棚时人员没有撤至安全地点,扣1分. 78. 巷内掘进任意留顶割底,扣1分. 79. 耙斗机无护栏,扣1分. 80. 耙斗工作时,其运行范围内有其它工作或行人,扣1分. 81. 扒岩机工作时人员进入扒岩区,扣1分. 82. 启动掘进机,转载机未按规定撤净人员,扣1分. 83. 在机器运转中进入转载机两边作业,扣1分. 84. 人员横跨开动的皮带,溜子,扣1分. 85. 液压系统不完好,有漏液现象一处,扣0.5分. 86. 端面距大于340mm,大采高工作面大于550mm,扣0.5分. 87. 摩擦支柱未使用液压升柱器,扣0.5分. 88. 大样图板缺项,扣0.5分. 89. 一处积水长5米,深0. 1米,淤泥,杂物等影响行人,扣0.5分. 90. 一架棚子的迎退山角超过规定,扣0.5分. 91. 撤架通道顶梁断裂未及时更换,扣0.5分. 92. 撤架过程中损坏两巷支架未及时修复,扣0.5分. 93. 防倒棚装置缺一根或一根失效,扣0.5分. 94. 卡缆缺板肖或板肖反锁,扣0.5分. 95. 锚杆角度不符合规定≥75度,扣0.5分. 96. 混凝土试块强度有一块不符合要求不低于设计值85%,扣0.5分. 97. 大样图缺一项一项,扣0.5分. 机 电
1. 瓦斯浓度超限不按规定停机,断电,扣10分. 2. 电气设备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超过0.5 % 带电检修 ,扣10分. 3. 空压机设备性能不符合要求,扣10分. 4. 井下峒室设在回风流中未按规定采取措施,扣8分. 5. 带电检修或开盖目测高压电气设备,扣5分. 6. 供电系统不合理,无计划随意停电,扣5分. 7. 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扣5分. 8. 井下约时或违反规定送电,扣5分. 9. 井下带电检修或明火操作,扣5分. 10. 入井铠装电缆在入井处没有可靠的接地极,扣5分. 11. 新产品,新保护工业性试验未经集团公司同意擅自试用,扣5分. 12. 非防爆电器设备入井,扣5分. 13. 主通风机事故后检修无单机运行安全措施,扣5分. 14. 提升绞车后备保护装置失灵,扣5分. 15. 立井提升井口安全门与信号,阻车器,摇台不闭锁,扣5分. 16. 非专职和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扣4分. 17.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机电人员上岗时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扣4分. 18. 电缆芯线截面不够超负荷使用,扣4分. 19. 皮带机头前后两端20米范围内未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扣4分. 20. 井下电缆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或出现破口,扣4分. 21. 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扣4分. 22. 入井通讯线路在入井处未装有熔断器和避雷装置,扣4分. 23. 大型部件检修,安装无措施,扣4分. 24. 安装,回收设备不按操作规程作业,扣4分. 25. 安装,回收设备不熟悉设备构造,违反工序流程作业,扣4分. 26. 起吊重物不制定措施或不按措施作业,扣4分. 27. 井下起吊重物时,人员站在重物坠落范围内作业,扣4分. 28. 同一作业场所,多处平行作业无安全措施或不按措施作业,扣4分. 29. 提升绞车信号与电控系统不闭锁,扣4分. 30. 机电设备保护不全或失灵,扣3分. 31. 甩掉保护或发现保护失灵继续使用,扣3分. 32. 停电后不验电,放电就触及电气设备,扣3分. 33. 防爆电气设备未经防爆检查合格,未贴防爆合格证下井,扣3分. 34. 井下检查,检修电气设备前未检查瓦斯,打开电气设备,扣3分. 35. 电气设备或电缆带有感应电继续使用,扣3分. 36. 检修电气设备使用的安全用具不符合规定,扣3分. -12- 37. 设备运转,传动部分无防护设施或设施不合格,扣3分. 38. 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轨道在入井处接地极少于两处,扣3分. 39. 安装,回收设备不使用规定工具,强装强拆,扣3分. 40. 无专人指挥,不用信号联系进行起吊作业,扣3分. 41. 破碎机无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不合格,安装不牢固,扣3分. 42. 采煤机无闭锁溜子的电气保护装置或闭锁失灵,扣3分. 43. 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范围使用,扣3分. 44. 掘进机停机或检修时,未切断电源,摘掉离合器,掘进头有人作业, 扣3分. 45. 掘进机停机或检修时,掘进机截割头未落地,扣3分. 46. 风电闭锁未按规定做试验,扣3分. 47. 掘进机,装岩机无本机照明也未在作业区前方设防爆照明,扣3分. 48. 电气设备的各种接触器接触不正常,扣3分. 49. 电气设备的消弧罩不完好,扣3分. 50. 工作面回风巷未按规定安装接地极,扣3分. 51. 乳化液自动配液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扣3分. 52. 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未切断电源或未打开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扣3分. 53. 采煤机未摘掉离合器,切断电源,闭锁溜子在机身上作业,扣3分. 54. 主通风机安全保护检测装置不完善,动作不灵敏不可靠,扣3分. 55. 主通风机风机及主电机轴承超温报警装置失灵,扣3分. 56. 主通风机风机轮毂及叶片损坏,扣3分. 57. 主通风机励磁装置运行不稳定,扣3分. 58. 主通风机运行有异常,响声或振动,扣3分. 59. 主通风机风机倒机后未按规定进行内部检修,扣3分. 60. 空压机安全保护检测装置不完善,动作不灵敏可靠,扣3分. 61. 空压机安全阀动作压力超过额定压力的1.1倍,扣3分. 62. 空压机出水温度超过摄氏40度,扣3分. 63. 空压机自动断水报警停机保护失灵,扣3分. 64. 空压机润滑油断油保护不起作用,扣3分. 65. 空压机盘车装置与启动柜不闭锁,扣3分. 66. 空压机风机运行中出现严重震动和噪音,扣3分. 67. 提升绞车钢丝绳"三证"不齐全,扣3分. 68. 提升绞车钢丝绳出现缺检,漏检,错检情况,扣3分. 69. 提升绞车钢丝绳出现磨损,断丝超限或锈蚀成麻坑继续使用,扣3分. 70. 提升绞车液压系统残压超过规定,扣3分. 71. 提升绞车闸瓦间隙调整不当,扣3分. 72. 提升绞车天轮衬垫超限,扣3分.
73. 提升绞车天轮联结部位出现裂纹,扣3分. 74. 提升绞车减速警铃不起作用,扣3分. 75. 提升绞车信号声光失灵或失去记忆能力,扣3分. 76. 提升绞车上下人员特殊提升未执行监护制度,扣3分. 77. 提升绞车安全保护装置未按规定进行试验整定,扣3分. 78. 提升绞车安全回路故障检测显示装置失灵,扣3分. 79. 提升绞车活动滚筒闭锁不起作用,扣3分. 80. 提升绞车主轴及各种关键销轴,联结装置未进行探伤,扣3分. 81. 钢芯强力胶带机无断带保护或不使用逆止托滚,扣3分. 82. 钢芯强力胶带机胶带内部钢丝绳出现严重断裂,锈蚀,裸露,扣3分. 83. 钢芯强力胶带机烟雾报警装置失灵,扣3分. 84. 钢芯强力胶带机制动装置不可靠或性能不稳定,扣3分. 85. 钢芯强力胶带机机头溜槽防堵塞保护不起作用,扣3分. 86. 钢芯强力胶带机胶带覆盖胶出现龟裂,脱胶,严重划伤等,扣3分. 87. 钢芯强力胶带机未设除铁装置,扣3分. 88. 钢芯强力胶带机信号,报警系统运行不可靠,扣3分. 89. 钢芯强力胶带机软起动装置出现超温现象,扣3分. 90. 主副水仓内主接地极接地系统不完善,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扣3分. 91. 井下机电工上岗未携带瓦检仪和合格的电工工具及电笔,扣2分. 92. 乳化液无检测仪器,扣2分. 93. 开机前未发出信号或不按信号操作,扣2分. 94. 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未按规定时间一年试验,扣2分. 95. 高压设备的过流保护,无压释放未按规定时间一年校验,扣2分. 96. 井下电气设备出现失爆,扣2分. 97. 随意改动整定值,扣2分. 98. 随便改变防爆电气内部接线端子或增减电气元件,扣2分. 99. 用其它材料代替设备所要求的保险,保护的,扣2分. 100. 电气设备整定不合理或保险选择不合理,扣2分. 101. 带负荷拉隔离刀闸,扣2分. 102. 停电作业不验电,放电,不挂地线或不停上级电源并挂牌,扣2分. 103. 井下接地系统不完整,不可靠或接地不符合要求,扣2分. 104. 接地极,连接母线材质不合格,埋设不正确,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扣2分. 105. 电气设备导线接头出现虚接或接头变形,扣2分. 106. 检修完毕未清理现场或清点工具就联系送电作业,扣2分. 107. 高压开关柜无照明,扣2分. 108. 检漏继电器未上架,上锁,无照明,仪表指示不准确,扣2分. -14- 109. 变电峒室温度超过3 00C,无合格的温度计,扣2分. 110. 井下峒室采用灯泡取暖,扣2分. 111. 高压铠装电缆无定期防腐,发生锈蚀,铅皮脱落或吊挂不符合要求,扣2分. 112. 不同型号的电缆直接连接,扣3分. 113. 通讯线路,监测线路不符合规定,扣2分. 114. 架线附近1米内作业,未停架线电或不使用接地装置,扣2分. 115. 电机车单换向器,操作手把不灵活或闭锁不可靠,扣2分. 116. 液压支架出现死架,扣2分. 117. 耙斗绞车不完好,钢丝绳有断丝断股,扣2分. 118. 耙装机钢丝绳固定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扣2分. 119. 轨道绝缘达不到每月测试一次,扣2分. 120. 远方漏电试验达不到每月一次,扣2分. 121. 远方操作, 2,5线未断开,扣2分. 122. 综采工作面无架间照明,扣2分. 123. 移变高压联锁,急停,安全联锁按扭未投入使用,扣2分. 124. 主通风机设备不完好.机壳有蚀锈,扣2分. 125. 主通风机主电机未做预防性电气试验,扣2分. 126. 主通风机高压启动柜未做预防性电气试验整定,扣2分. 127. 主通风机风门钢丝绳锈蚀严重,扣2分. 128. 空压机设备不完好.机壳有蚀锈,扣2分. 129. 主排水泵设备不完好.机壳有蚀锈,扣2分. 130. 主排水泵启动柜过流和欠压保护整定不合格,扣2分. 131. 主排水泵备用水泵未及时进行检修,扣2分. 132. 主排水泵水泵发生剧烈震动,电机过热,扣2分. 133. 提升绞车钢丝绳钩头不标准或部位严重变形,扣2分. 134. 提升绞车液压系统出现不完好投入使用,扣2分. 135. 提升绞车制动油路出现堵塞,回路不畅,扣2分. 136. 提升绞车二级制动调整不准,扣2分. 137. 提升绞车天轮轴未进行探伤或过期限,扣2分. 138. 提升绞车主电机未进行预防性试验,扣2分. 139. 钢芯强力胶带机沿线紧急拉线开关失灵,扣2分. 140. 钢芯强力胶带机拉紧装置张紧力不足,出现打滑现象,扣2分. 141. 钢芯强力胶带机超温自动洒水保护不起作用,扣2分. 142. 钢芯强力胶带机胶带发生跑偏保护失效,扣2分. 143. 钢芯强力胶带机主电机未做预防性电气试验,扣2分. 144. 电缆悬挂不符合《规程》468,469条规定,扣2分.
145. 各类司机上岗后,未按规定对各种保护装置进行检查或试验,扣1分. 146. 未按操作规程规定操作,扣1分. 147. 接地电阻,杂散电流未按规定每季测试一次或记录不全,扣1分. 148. 变电峒室检修时未执行工作票,扣1分. 149. 峒室有高压设备未悬挂非工作人员入内或高压危险,扣1分. 150. 要害岗位值班人员脱岗,岗位睡觉或不负责任,扣1分. 151. 岗位人员未在岗位交接班,扣1分. 152. 不完好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器,矿灯发放入井,扣1分. 153. 冷补质量不合格,扣1分. 154. 电缆分支点或连接不同电缆接线盒两端未注明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扣1分. 155. 移动电气设备未上架或两台以上小型电器未集中上牌板,扣1分. 156. 各种运输机搭接不合理或拉回煤,扣1分. 157. 支架焊缝开裂,扣1分. 158. 煤电钻综合保护未执行每班跳闸试验一次的规定,扣1分. 159. 变电峒室内机电设备,电缆布置不合理,不便检修,扣1分. 160. 各种机电设备的按扭旋扭,闭锁杆不完好,扣1分. 161. 电气设备接线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带电设备无控制芯板,扣1分. 162. 设备电缆被杂物埋住,扣1分. 163. 备用设备不完好,扣1分. 164. 电气设备摆放不整齐,倾斜超过15度以上,扣1分. 165. 防爆电气设备大盖打不动,闭锁变形或打不到"零位",扣1分. 166. 主通风机,防爆门,天轮,钢丝绳各联接装置未定期检修,检查和无记录,扣1分. 167. 空压机释压阀未定期检修,扣1分. 168. 空压机风包超温保护不灵敏,滤风器未定期清洗,扣1分. 169. 空压机安全阀未做每周一次的气动试验,扣1分. 170. 空压机出风管及风包油垢,积碳未定期清理,扣1分. 171. 主排水泵雨季前未做水泵联合试运转,扣1分. 172. 主排水泵水泵盘根过热,漏水成线,扣1分. 173. 提升绞车钢丝绳不按规定涂油防锈,扣1分. 174. 提升绞车钢丝绳无月统计分析表,扣1分. 175. 立井罐道紧固螺栓松动,扣1分. 176. 提升绞车滚筒运行中出现异响,扣1分. 177. 提升绞车减速器未按规定揭盖检查,检修,扣1分. 178. 提升绞车制动闸出现异响或蝶簧疲劳断裂,扣1分. 179. 提升绞车司机上岗后未按规定试验各种保护装置,扣1分. 180. 钢芯强力胶带机胶带接头透视少于每月两次或透视记录不全,扣1分. -16- 181. 钢芯强力胶带机减速器未定期揭盖检查或换油,扣1分. 182. 机电设备内,外部不卫生,有杂物,扣0.5分. 183. 对岗位设备做不到应知应会,扣0.5分. 184. 未按规定要求填写记录或记录不全,扣0.5分. 185. 低压馈电线上的检漏,选漏每日试验 未执行或记录不全,扣0.5分. 186. 各机械注油处有一处不合格,扣0.5分. 187. 各种电器设备的操作按钮不灵活,扣0.5分. 188. 支架连杆,千斤变形,扣0.5分. 189. 打眼时带手套人生领钻杆,扣0.5分. 190. 各种管路铺设不符合《规程》要求,扣0.5分. 191. 井下照明超规定,扣0.5分. 192. 支架立柱锈蚀,电镀层脱落,扣0.5分. 193. 油脂管理未做到"五定",扣0.5分. 194. 随便拆开,撞击矿灯,扣0.5分. 195. 主排水泵阀门操作不灵活,扣0.5分 196. 主排水泵司机做不到五严,不熟悉应知应会,扣0.5分. 197. 提升绞车钢丝绳检查记录填写不齐全,不规范,扣0.5分. 运 输 1. 运送易爆物品不符合《规程》规定,扣5分. 2. 运输大巷信号系统失效,扣5分. 3. 不按规定稳固绞车,扣5分. 4. 主要斜井巷未按规定安设跑车防护装置或装置失效,扣5分. 5. 斜巷不挂绳放车,扣5分. 6. 小绞车运输中兜屁股运行,扣5分. 7. 架线运输巷道净断面不满足《规程》第 21,22,23条的有关规定,扣4分. 8. 架线电机车运输巷的净高不符合《规程》第356和357条要求,扣4分. 9. 运输警戒人员不负责任,把人员放过警戒范围内,扣4分. 10. 不听警戒人员阻挠,强行进入运输警戒范围内,扣4分. 11. 运输巷道私自搬道岔或搬错道岔,扣4分. 12. 运输过程中超挂车辆,扣4分. 13. 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车辆没有按措施运输,扣4分. 14. 处理车辆掉道没有措施或不按措施作业,扣4分. 15. 井下扒车,蹬车,跳车的行为,扣4分. 16. 在行人井筒运送易滚动物件无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扣4分. 17. 电机车司机在车外操作,扣4分. 18. 电机车司机闯红灯,扣4分.
19. 使用底卸矿车,材料车运送人员,扣4分. 20. 使用人车运送爆破材料,扣4分. 21. 小矿车人,物料混运,扣4分. 22. 斜井运输中违反"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扣4分. 23. 斜井运输不设警戒,扣4分. 24. 绞车运输不带电放车包括对拉绞车,扣4分. 25. 大巷顶车未按规定作业,扣4分. 26. 大巷施工未执行措施 ,扣4分. 27. 绞车绳用绳套对接,扣4分. 28. 轨道绝缘不符合《规程》354条的有关规定,扣4分. 29. 人力推车不遵守《规程》第362条的规定,扣3分. 30. 人力推车经过大巷未经调度站同意,扣3分. 31. 车场调车不设警戒,无信号操作,车辆未连接,扣3分. 32. 电瓶车,齿轨车随意进入架线大巷,扣3分. 33. 齿轨车通过风门时不按规定停车开关风门,扣3分. 34. 机车刹车装置失效,扣3分. 35. 主要斜井垂深超过50米,井下主要行人车巷超过1.5km没有机械运人设备,扣3分. 36. 斜井没有信号报警装置,扣3分. 37. 矿车变形严重,出现三条腿运行.扣3分. 38. 运输车辆车轮不转,扣3分. 39. 绞车安装位置不当拨绳困难,与相邻绞车换绳困难,底鼓严重,顶板支护不好等严重影响操作,扣3分. 40. 绞车地锚,压,戗柱一项松动或失效,扣3分. 41. 绞车手把过位,绞车闸皮不合格,扣3分. 42. 斜井巷超过12°未装设或提放车未使用保险绳,扣3分. 43. 斜井巷未按规定安设跑车防护装置或装置失效,扣3分. 44. 人与运行车辆抢道,扣2分. 45. 信号工电机车.电瓶车.齿轨车.绞车等不按规定发信号,扣2分. 46. 司机电机车.电瓶车.齿轨车.绞车等不按信号规定开车,扣2分. 47. 连接装置未按规定检测,扣2分. 48. 使用超期的连接装置或未按规定做静拉力试验,扣2分. 49. 乘人车场无自动停送电开关,扣2分. 50. 斜井人车未使用信号机,扣2分. 51. 斜井双钩提升无错码信号或信号失效,扣2分. 52. 运输巷道事故易发地段未采取安全措施,扣2分. 53. 电机车司机离开座位时,没有切断机车电源,扣2分. 54. 电机车司机离开座位时,没有取下控制手把.又未闭锁,扣2分. -18- 55. 电机车司机离开座位时,没有刹紧车闸,扣2分. 56. 运送人员车辆速度超过4米秒,扣2分. 57. 人车超员,扣2分. 58. 斜井人车无跟车工,扣2分. 59. 架线未按规定设置分区开关,扣2分. 60. 电机车前无照明,后无红灯牌,扣2分. 61. 机车撒砂装置失效,扣2分. 62. 电机车换向器或操作手把不灵活,扣2分. 63. 机车灯不亮,扣2分. 64. 机车安全装置一台次失效,扣2分. 65. 机车制动距离未按规定测试或无测试报告,扣2分. 66. 列车占线停留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内,扣2分. 67. 架线高度不符合《规程》要求,扣2分. 68. 斜井人车不完好,达不到使用要求,扣2分. 69. 矿车连接磨损超限或断裂,扣2分. 70. 绞车附近有管路,电缆,支架等其它东西,影响操作,扣2分. 71. 绞车没有信号装置或装置失效,扣2分. 72. 绞车没有报警装置或装置失效,扣2分. 73. 绞车绳头固定不牢或余绳不够三圈,扣2分 74. 绞车绳的插接或绳头插接长度不符合规定,扣2分. 75. 使用不合格钢丝绳绳头者,扣2分. 76. 使用中的各类钢丝绳不符合规程的有关要求,扣2分. 77. 小绞车钢丝绳在滚筒上有严重的咬绳,爬绳,松出绳套现象,扣2分. 78. 绞车钢丝绳有打结,死弯或缠绳超高现象,扣2分. 79. 小绞车运输中使用不合格的联接器,扣2分. 80. 擅自拆除防跑车装置或人为固定使防跑车装置失效,扣2分. 81. 缺一处弯道报警,扣2分. 82. 绞车司机操作时,一手开车,一手拔绳,扣2分. 83. 无通行证在大巷行走,扣1分. 84. 机车运行前方发现有人或机车接近道岔口或弯道时,没有减速和鸣号示警减速和鸣号示警,扣1分. 85. 司机和乘坐人员,在运行中把头和身体探出车外,扣1分. 86. 两机车同方向同轨道运行时,距离小于 100米的追机者,扣1分. 87. 电机车运行中,司机未用控制器调整速度,用拉放集电弓调整,扣1分. 88. 架线集电弓损坏,采用人工搭弓运行,扣1分. 89. 机车车体,车架变形,继续使用,扣1分. 90. 机车通讯一台失效,扣1分.
91. 倾斜井巷运输把钩工未按规定进行检查,扣1分. 92. 人车无跟车工,扣1分. 93. 矿车无碰头或碰头连接部位出现裂缝,扣1分. 94. 绞车使用后,开关未打到零位,扣1分. 95. 绞车无参数牌板,扣1分. 96. 停车不摘老钩绳,而司机离开岗位,扣1分. 97. 绞车运输时没有躲开牵引钢丝绳的波动范围,扣1分. 98. 绞车地锚,底座螺丝外露不足一扣,扣1分. 99. 运输过程中,车辆通过后,未按规定及时闭合阻车器,扣1分. 100. 在能自动滑行轨道上停放车辆,而未设置合格的阻车器,扣1分. 101. 有一处五锯现象,扣1分. 102. 缺一处道岔位置警冲标,扣1分. 103. 道岔无搬道器,扣1分. 104. 一处轨道断裂,扣1分. 105. 使用一处非标准道岔,扣1分. 106. 轨道道头缺临时阻车器,扣1分. 107. 设备,材料堆放距道不足 300mm,扣1分. 108. 未按规定召开运输专业会议扣1分 109. 运输部门未与零散运输队组签定业务保安责任制,扣1分. 110. 缺少一种运输管理制度或业务保安制度,扣1分. 111. 设备,设施未实行包机制,扣1分. 112. 轨道,架线未实行包机制,扣1分. 113. 无运输系统图,扣1分. 114. 无运输设备,设施的图纸或技术档案,扣1分. 115. 无完整的设备运行,检修及事故记录,扣1分. 116. 设备图,牌板未做到帐,卡,物,板四对照,扣1分. 117. 卸载坑一处设施不合格,扣1分. 118. 运输大巷各类信号及警标不齐全,扣1分. 119. 使用不完好 的矿车,扣1分. 120. 清巷人员在空车道有车辆运行而同时在重车道作业,扣0.5分. 121. 不遵守乘车秩序抢上抢下,扣0.5分. 122. 电机车司机在大巷停车关闭车灯,扣0.5分. 123. 架线的悬挂高度,与巷道或棚梁之间的距离,悬吊绝缘子距架线的距离,以及架线悬挂点的间距不符合《规程》有关规定,扣0.5分. 124. 机车喇叭或警铃声音不清晰,不宏亮,扣0.5分. 125. 乘车人员不遵守《规程》第 360条的有关规定,扣0.5分. -20- 126. 绞车信号或按钮未固定在牌板上,扣0.5分. 127. 绞车信号,按钮一项不方便操作,扣0.5分. 128. 绞车绳头无绳皮或绳皮失效,扣0.5分. 129. 轨道,道岔水平超过30mm,扣0.5分. 130. 轨道,道岔轨距超过15mm,扣0.5分. 131. 轨道,道岔接头平整度超过10mm,扣0.5分. 132. 道岔,轨道,架线一个主要项目不合格,扣0.5分. 133. 一个阻车器压道面不够三分之二,扣0.5分. 134. 轨道缺一付夹板或夹板断裂,扣0.5分. 通 风 1. 未按《规程》规定期测风,扣5分. 2. 未按《规程》规定期测尘,扣5分. 3. 风速不符合《规程》规定,扣5分. 4. 井下存在盲巷一条,扣5分. 5. 巷道贯通未及时调整风流,扣5分. 6. 仓房残采未采用全风压通风无批复,扣5分. 7. 放炮未使用放炮器,扣5分. 8. 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超作业规程规定,扣4分. 9. 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假检,扣4分. 10. 临时停风点未及时撤人,设警标,扣4分. 11. 未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测,显示,打印,存储不正常,扣4分. 12. 断电点,报警点不符合规定,扣4分. 13. 主要风门无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不起作用,扣4分. 14. 瓦斯抽放未定期测定瓦斯流量,负压,浓度等参数,扣4分. 15. 永久抽放管路破损,泄漏一处,扣4分. 16. 未执行"一炮三检",扣4分. 17. 未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扣4分. 18. 放明炮糊炮 ,扣4分. 19. 一次装药分次起爆扣4分 20. 反向起爆未制定安全措施,扣4分. 21. 放炮作业未按作业规程规定撤人,设警戒,扣4分. 22. 大巷烧焊无措施或不按措施操作,扣4分. 23. 井下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扣4分. 24. 密闭墙前瓦斯积聚,扣4分. 25. 采面未按规定煤层注水,扣4分. 26. 高瓦斯矿井未按《规程》规定设置隔爆设施一处,扣4分.
27. 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扣4分. 28. 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规定,扣4分. 29. 局部通风机高度不符合《规程》规定0.3 m,扣2分. 30. 风筒接头漏风一处,扣2分. 31. 瓦检员未在指定地点交接班,扣2分. 32. 探头误差超标,位置不当,扣2分. 33. 抽放管路破损,泄漏,积水一处,扣2分. 34. 放炮母线材质,长度,悬挂不符合规定,有破口一处,扣2分. 35. 雷管,炸药存放领退不符合《规程》规定,扣2分. 36. 未执行雷管编号,专人使用制度,扣2分. 37. 未用水炮泥,封泥长度不符合《规程》规定,扣2分. 38. 封泥材质不符合《规程》规定,扣2分. 39. 处理溜煤眼堵塞方法,使用炸药不符合《规程》规定,扣2分. 40. 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配备不符合《规程》规定,扣2分. 41. 通风设施建筑材料不符合规定,扣2分. 42. 通风设施前支架不完整,有片帮,冒顶等,扣2分. 43. 综采,综掘工作面干割煤,扣2分. 44. 炮掘工作面未湿式打眼,扣2分. 45. 炮掘工作面无放炮喷雾,扣2分. 46. 主要通风机未进行每月检查一次,扣2分. 47. 抽放管路敷设不符合《规程》148条规定,扣2分. 48. 风筒拐死弯,花接,无过渡节,扣1分. 49. 风筒反接,未反压边一处,扣1分. 50. 瓦斯检查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不对口,扣1分. 51. 排放瓦斯无记录,扣1分. 52. 装配引药地点,方法不符合《规程》规定,扣1分. 53. 主要运输巷道皮带机头20m范围内未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扣1分. 54. 密闭漏风,扣1分. 55. 风门不能自动关闭,扣1分. 56. 矿井采区进回风巷联络风门无反向风门,扣1分. 57. 每组风门少于两道,间距不符规定,扣1分. 58. 采煤机,掘进机无内外喷雾或一项不起作用一处,扣1分. 59. 转载点缺喷雾装置或使用不正常,扣1分. 60. 积尘厚度连续长度超5m,厚度超 2 mm,扣1分. 61. 采区回风巷,主要进风巷无净化水幕一处,扣1分. 62. 瓦斯矿井末按《规程》规定设置瓦斯传感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处,扣1分. -22- 63. 传感器未定期调校一处,扣1分. 64. 反风设施未进行每季度检查一次,扣1分. 65. 防爆门未进行每六个月检查一次,扣1分. 66. 隔爆设施未定期检查,扣1分. 67. 局部通风机无管理牌板或排版填写不清楚,扣1分. 68. 风筒有直径5cm及其以上破口末端 20m除外一处,扣0.5分. 69. 未按《规程》149条规定配带便携式瓦检仪一人次,扣0.5分. 70. 传感器无管理牌板或排版填写不清楚一处,扣0.5分. 地 测 1. 塌陷坑和小煤窑井口有透水可能未上报隐患的,扣10 分. 2. 基本控制导线超过500米,扣4分. 3. 贯通实际偏差超限给生产带来严重影响,扣4分. 4. 小煤窑的坑口位置不清楚的,危害情况反映不及时的,扣4分. 5. 未进行地面塌陷调查和充填,扣4分. 6. 采区控制导线超过 150米,扣2分. 7. 导线点或水准点设置不稳定,扣2分. 8. 中腰线点至掘进工作面距离超过40米,扣2分. 9. 重要巷道开口处没有设置导线点,扣2分. 10. 钻机搬运无安全措施的,扣2分. 11. 钻场不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扣2分. 12. 导线点或水准点没有统一编号,扣1分. 13. 新开口巷道 的中腰线掘进4—8m时没有检查或重新标定,扣1分. 14. 贯通实际偏差超限但不影响工程使用,扣1分. 其 它 1. 矿长经理未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一人次,扣4分 2. 洒后下井一人次,扣2分. 3.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扣2分. 4. 穿化纤衣服入井,扣2分. 5. 携带烟草或点火物品入井,扣2分. 6. 无开工护照,扣2分. 7. 入井未带自救器,扣1分. 8. 要害场所吸烟,扣1分. 9. 工作面无急救箱,扣1分. 10. 零散作业无派工单,扣1分. 11. 在施工作业现场末戴安全帽,扣1分. 12. 其它岗位无证上岗,扣0.5分.
13. 作业前未挂开工牌,扣0.5分. 14. 对岗位设备做不到应知应会,扣0.5分. 15. 无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扣0.5分. 四,现场查出的隐患,以上条款未明确规定时,可比照相应标准进行处罚.
第二部分 地面单位
一,对停产整顿的公司,厂,处及其它直属单位,罚款10000元;对停产整顿的车间段,站,罚款8000元;对停产整顿的作业场所,罚款5000元;对责令限期整改的作业场所,处以元的罚款. D001,按照国家消防法规要求,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室内装修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 D002,按照国家消防法规要求,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室内装修工程,在工程竣工后未经消防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 D003,选用没有取得合法资质的建筑队伍进行消防工程施工; D004,选用没有取得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筑工程按照消防法规要求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 D005,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或措施未经审批; D006,违法购买,使用爆破器材;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D00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未获得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擅自投入建设,生产; D008,危险化学品单位使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备,设施,器材和运输工具; 以下问题,按每扣一分罚款100元标准进行处罚. 二,凡查出下列问题之一,每项扣10分 D009,未按晋煤集安字[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 D010,未按晋煤集安字[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健全二十一项安全管理制度或未认真进行落实,有其中一项的; D011,未按公司1号文件要求提取本单位在册人数工资总额5%或10%进行专项安全考核或未制定安全考核细则的; D012,未按要求建立健全及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D013,上一季度监察出的隐患未进行整改的; D014,未按规定对本单位召开各项安全会议及隐患排查会议的; D015,未按规定对本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或无记录的; D016,重大检修项目未上报有关单位批准或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4- D017,有毒有害气体储存装置,压力容器,管道有泄漏现象的; D018,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未按期进行安全评估; D019,锅炉安全门,防爆门,水位警报器,超压,超温等一种报警保护失灵; D020,电厂锅炉,汽轮机保护及安全设施不全威胁锅炉,汽轮机的安全运行; D021,锅炉主要附属设备不完好,影响锅炉安全运行; D022,汽轮机燃机主要附属设备不完好,影响汽轮机燃机安全运行; D023,变压器,断路器,刀闸操作机构失灵,变压器有载调压开关,限位及指示装置失灵或切换油箱内有放电声; D024,发电机,变压器,断路器,电气线路,大型电动机等电气设备未按规定投切保护种类的; D025,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443条规定,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D026,采用微机保护的装置,显示界面不正常或历史数据不完整; D027,采用微机保护的变电所,前置机不能正常切换; D028,35KV及110KV变电站,发电厂集控室调度室事故录音电话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D029,电力系统倒闸操作违反《晋煤集团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D030,防爆场所电气设备失爆; D031,重点防火部位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失效; D032,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室外消防车通道在工作,营业,正常使用期间,擅自锁闭,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影响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车通行的; D033,建筑工程未报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变更使用功能和用途; D034,违反规定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 D035,车间和库房二合一,未分开独立设置的; D036,建筑消防设施未按规定进行认定性检测的; D037,要害部位设备老化,超期使用的; D038,对于查出的隐患未按期进行整改,被电视曝光一次的; D039,燃气站停送气未办理审批手续,未提前通知用户; D040,凡漏报一项重大危险源; 三,凡查出下列问题之一,每项扣8分 D041,燃气站未配备两套以上氧气呼吸器或失效; D042,燃气站未配备检漏仪等安全保护仪器或失灵; D043,燃气站水夹套,气柜水封缺水,未按规定巡检; D044,燃气站检修时未办理工作票及相关手续,无防范措施; D045,燃气站煤气加臭装置失灵; D046,燃气站气柜院内有明火,气柜无防雷电接地保护或防雷电装置未按规定进行检测; D047,锅炉缺水,漏水,满水未及时处理;
D048,压力容器安全阀未定期校验或失效; D049,电气设备未按规定做预防性试验;现场留复印件备查 D050,电气设备使用劣质绝缘油或不进行试验而使用的,SF6气体没有质量检测报告而使用的; D051,常用电气绝缘工具,登高安全工具未按电气试验规范进行试验或不合格; D052,发电厂,变电站进线开关以及主要油开关漏油,气体开关漏气,主要变压器漏油严重,其中一项不合格的; D053,架空线路杆塔倾斜超过规定值,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 D054,架空线路杆塔,水泥杆未采取有效防止倾斜,倒塌,锈蚀措施; D055,变电站直流系统不符合规程要求或容量不足; D056,机械设备转动部位无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效; D057,机电设备严重带病运转; D058,机电设备无保护接地或保护接地不合格,失效的; D059,电气设备未按规定安装防雷设施或防雷设施未按规定检测; D060,备用主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的; D061,要害部位未按规定配备24小时专人值班,以及值班人员未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D062,存放放射物品的库房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安装防盗设施或安全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的,以及未填写每日巡查记录; D063,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开业,经营和投入使用的; D064,爆炸器材库没有公安机关核发的储存,使用许可证; D065,火药库储存火药容量超过核定储量,品种; D066,在严禁烟火区内未经审批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D067,擅自关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以及设备设施损坏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运转和使用的; D068,违章停用消防供水,改变或停止消防供电; D069,要害部位"三铁一器"达不到齐全有效; D070,爆炸物品保管员未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D071,爆破器材库帐,卡,物不相符; D072,未按规定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或未按指定的路线行驶; D073,生产,购买,使用,运输,储存危险物品不符合规定; D074,施工用电外防护距离不够; D075,基建施工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或未进行目标分解和落实; D076,基建施工脚手架无施工方案,或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或未经审批; D077,基建施工脚手板不满铺,材质不符合要求,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或安全网,安全网间不严密; -26- D078,高度超过5米含5米的脚手架的架设严重不合格,吊篮保险装置失效,吊篮内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其中一项不合格的; D079,未制定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080,未制定本单位年度检查标准及考核办法; D081,未制定本单位年度及季度安全工作安排; D082,车辆公私倒挂,私自动用,外借,变卖车辆,使用报废车辆; D083,车辆带病行使发生机械故障或事故影响生产的; D084,铁路信号设备,通讯设备不完好,运行不正常,保养维护不及时或不到位; D085,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作业场所安全设施,设备设置不全; D086,化工场所电气设备,安全设施的选用不符合行业规范; D087,有火灾,爆炸可能的工艺装置上未设置超温,超压等监测仪表,报警和安全连锁装置,或不能正常使用; D088,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未经资质认证,擅自从业; 四,凡查出下列问题之一,每项扣6分 D089,选用未经国家产品质量认证和未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消防产品; D090,需要消防电气检测的部位和场所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消防安全电气检测; D091,消防重点单位和部位,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八种消防登记,十二种管理制度以及按要求执行每日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D092,仓库,库房,堆场等物资存储场所以及其它物品临时存放地,未按规定的高度,数量,间距,性质等消防安全要求摆放和堆垛物品; D093,各种输油,输气,输电的管道和线路,未按规定设计,安装,敷设,连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D094,特种作业人员或要害岗位人员无证上岗; D095,要害部位临时施工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办理临时要害证,进入要害部位的; D096,爆破器材的领用,消耗和退库,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未认真执行跟踪卡进行管理的; D097,基建施工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不符合规定要求,不按规定设置剪力撑的,作业层下无平网,未系保险绳或无其它措施防护的; D098,基建施工深度超过2 米的基坑无临边防护措施,基槽开挖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 D099,基建施工脚手架基础不平,不实,无垫木,或底部不加扫地杆; D100,高度不超过5米的脚手架的架设严重不合格,吊篮制作不符合要求,吊篮抗倾覆装置不符合要求; D101,安全网不合格,工程外侧未用密目网封闭; D102,施工现场提升设备限位装置失效; D103,化工场所所属设备安全附件和连锁装置不能正常使用; D104,较大系统开停车未编制开停车方案和应急事故救援预案;
D105,可燃气体防空管出口未设置阻火器或设置安装不符合规范; D106,输送管道上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阻断设施不完备或失效; D107,未按规定安装仪器,仪表; D108,安全责任制未签订或落实不到位; D109,安全管理职责不清,不能明确责任的; D110,铁路梁,拱,墩,台修补不及时,有损伤,裂缝影响安全; D111,燃气站,管网未按规定监测,巡检; D112,架空线路和导线有灯笼松股,破股,断股,扭伤等超过规程允许范围的; D113,电气操作未按规定执行电气"两票"的; D114,电力系统未按规定开展反事故演习或无记录; D115,6KV及以上架空线路发现隐患未及时进行汇报和处理的; 五,凡查出下列问题之一,每项扣4分 D116,施工现场低压总配电点进线开关未装设漏电开关的; D117,施工现场提升设备所属附件不完好; D118,锅炉除氧器失效; D119,锅炉正压燃烧; D120,断路器,刀闸等电气设备开断容量不能满足系统断路容量的要求; D121,供电设备的"五防"不起作用的; D122,继电保护未按规定整定或整定值与计算不符的; D123,电气"两票"填写内容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或一张工作票,操作票不合格的; D124,防雷设施接地导线不规范或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 D125,约时停送电未造成事故的; D126,擅自圈占,埋压,损坏,挪用,拆除地下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疏散设施,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 D127,要害部位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 D128,重点工程得不到"五落实"的; D129,化工场所动火区设立不符合条件和要求,或对动火作业未划区,定级管理; D130,有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等可能泄漏扩散的地方,未设置气体浓度监测,报警器,或不能正常使用; D131,自动控制系统未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D132,危险化学品容器未经质检部门定期检查; D133,化工场所设备,管道防静电措施不规范; D134,化工场所有瞬间超压爆炸可能的设备上未装防爆膜; D135,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记录不全; D136,轨道连接零部件缺少或不完好; -28- D137,钢轨轨缝大于构造轨缝或有连续3个以上瞎缝; D138,钢轨接头处枕轨失效数量超出标准要求; D139,机车车体及走行各部件不完好; D140,铁路,道口护坑,栏杆,通讯,照明不齐全或不可靠; D141,整备机车燃油低于1500升; D142,机车附属设备油质,油量不符合规定要求; D143,机车油,水系统渗漏严重; D144,机车辅助传动装置运转不灵活; D145,机车电气设备不完好,影响机车正常运行; D146,机车空压机及空气制动装置不完好,动作不可靠; D147,机车钢轨接头轨面或内错牙在2毫米以上; D148,重大危险源无监控措施或现场无应急预案; D149,高空作业,地面未进行监护的; D150,高空作业上下抛掷物件的; D151,高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 六,凡查出下列问题之一,每项扣2分 D152,机车所安装胶管有腐蚀,老化,剥离现象; D153,机车带电导线与机座或其它设备间有摩擦和挤压现象; D154,机车蓄电池各连接板,极柱及螺栓表面有腐蚀现象; D155,柴油机有漏油,水,烟现象; D156,柴油机供油拉杆,支架,滑轮,夹头销不完好,或动作不灵活; D157,柴油机各限压阀调整不准确; D158,锅炉房水泵,水管,阀门漏水严重; D159,锅炉风机,炉排运行有振动,卡阻,异响等; D160,锅炉房蒸汽往复泵未定期试动,失效; D161,主要设备未在正常允许参数范围内运行; D162,机电设备和机房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和场所,未设防护栏,防护罩或盖板; D163,配电工未戴绝缘用具和验电笔而进行作业的; D164,电气设备导线,接头出现虚接,接头变形; D165,配电设备无编号或编号不统一; D166,室外变压器瓦斯继电器没有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继电器引出二次电缆,压力释放装置引出电缆至主变保护屏之间经过中间端子盒,或二次电缆有接头; D167,现场设备七漏现象严重漏水,漏风,漏电,漏煤,漏灰,漏汽,漏油,有其中之一的; D168,现场设备保温不齐全; D169,要害部位无防盗报警器或不能正常使用;
D170,专职防火员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和变动; D171,一般防火部位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或失效的; D172,基建施工现场围挡材料不坚固,不稳定; D173,施工现场无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 D174,物料距坑边过近,坑壁支护不符合设计要求; D175,起吊用具,如吊梁,吊钩,绳等损坏或变形; D176,铁路线路,道口等标志缺少,位置不当或字迹不清; D177,铁路桥面人行道,避车台,吊栏步板短缺,不清洁,堆放有杂物; D178,道床翻泥浆,肩宽不足,不饱满,杂草多; D179,路基侧沟未及时疏通,影响排水; D180,铁路隧道仰坡周围排水,截水设施不畅通,隧道内外防排水设施不完整; D181,铁路隧道内照明,通风设施不符合规定,水沟和电缆槽盖板缺少; D182,重大危险源档案不全; D183,对本单位没有按规定进行月度检查及考核; D184,自查隐患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的; D185,化工工艺技术指标改变或修正工作混乱; D186,危险化学品安全保护设施未定期检测; D187,化工场所紧急泄压排放装置不完好; 七,凡查出下列问题之一,每项扣1分 D188,变电站控制室,配电室电缆室,电缆夹层,箱式变电站,高低压电缆沟等场所堆放有易燃杂物的; D189,低压线路,配电装置,路灯等照明器材接线有明线头,没有采取防触电设施的; D190,电气设备或刀闸的保险用其它材料替代; D191,电缆,导线有老化,龟裂现象; D192,架空线路杆塔,横担,变电站构架,避雷针锈蚀严重; D193,架空线路,电气设备无走向标示牌及双重标志名称编号的; D194,开关,刀闸实际位置与指示牌,指示灯,综合自动化保护,模块,后台机显示不一致; D195,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发电设备等充油设备油位,气体断路器压力表指示不正确; D196,未经审批,违章使用电炉,火炉,电热器具; D197,未严格执行落实"要害部位"六种登记或登记不规范的; D198,火药库储存火药核定储量未挂标志牌; D199,火药库内码放不符合规定; D200,爆破器材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不健全不规范; D201,要害场所或禁火区内有烟头; D202,安全通道放置障碍物件的;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业人员未按时进行培训或培训内容不全面; -30- D203,化工场所安全装置和设施检查,维护不及时; D204,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未设置通讯,报警装置,或不能正常使用; D205,危险化学品施工作业未按要求办理安全作业票证,或安全票证未按要求使用; D206,化工场所危险部位检查,操作无监护人; D207,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未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D208,工业下水出口未做水封井和设置切断阀; D209,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有跑,冒,滴,漏现象; D210,化工场所动火作业未按规范执行; D211,化工企业禁止烟火制度执行不严格; D212,易燃,易爆场所使用易撞击产生火花的工具; D213,易燃,易爆场所穿着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鞋子; D214,化工场所承压储罐安全附件不完好; D215,化工场所各类检修,施工作业未按规定审批; D216,化工场所安全隐患地点未按规定设置警示牌或警示牌不明显; D217,危险化学品,爆破物品有关记录或手续不规范; D218,危险部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或警示牌及安全设施损坏的; D219,安全通道放置障碍物件的; D220,施工现场电箱下引出线混乱; D221,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 D222,施工现场脚手架架设不符合规范; D223,施工现场基坑坑内排水不畅,坑内人员作业不安全,坑边无防护; D224,施工现场模板立柱支撑不符合要求,模板拆除或堆放不安全; D225,基建施工"三宝","四口","五临边"不符合要求; D226,施工现场无保暖及防煤气中毒措施,危险之处无警示,消防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无防尘,防噪措施; D227,施工用电违反"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规定,电箱闸具损坏,电箱引出线混乱, D228,起吊用具,吊梁,吊钩,绳,导线不完好,无定期维护记录; D229,施工现场探头板或钢管立杆未采用搭接; D230,现场设备发现有轮无罩,轴无套,孔无帽,沟无盖,台无栏,危险部位无明显警示标志,有其中之一的; D231,现场设备无标志,介质无流向; D232,现场设备,设施不完好; D233,各种仪器,仪表未定期校验或无合格证的; D234,各种减速器有渗油现象; D235,各种管线布置混乱; D236,没有按规定向上级业务部门汇报本月度,季度小结;
D237,未办理临时工上岗手续或手续不全; D238,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进行作业的; D239,值班人员脱岗,睡觉,未造成事故的; D240,现场有关制度,规程未建立或不健全,资料,记录不齐全,不真实的; D241,辖区内交通设施有短缺,丢失,损坏或有违章占道妨碍交通的; D242,矿区内及作业现场违章停放车辆; D243,锅炉房循环泵,除渣机,上煤机运行不正常; D244,防火,防雷,防风,防雨,防冻,防腐设施不完好; D24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熟悉设备技术性能和操作规程. 八,现场查出的隐患,以上条款未明确规定时,可比照相应标准进行处罚.
附件1 晋 城 煤 业 集 团 现 场 检 查 处 罚 通 知 书 晋煤安罚字[ ]第 号
: 在 年 月 日 检查中,你单位
工作面存在下列问题:
按照集团公司《现场检查处罚规定》,作出
的处罚决定.
检查人员签字: 被检单位签字:
晋城煤业集团安监局
主题词:安全动态 现场处罚 暂行规定 通知 抄送:集团公司领导,监事会. 晋城煤业集团办公室 日印 发 校对:杨彦鸿 陈俊生 印1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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