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原因导致多次手术的医院怎么来赔偿其离婚赔偿精神损失费费

  医院未尽术后注意义务,手术引发并发症患者获赔偿
  【案情】
  谭晓铭(化名)因头晕、解黑便一周,于日到安徽省滁州市某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消化道出血(原因待查)、消化遭溃疡、糖尿病&。7月26日胃镜活检显示:见恶性肿瘤细胞,于是谭晓铭从7月30日起遵医嘱将糖尿病饮食改为半流质,第二天进行术前介入化疗,8月11日施行胃癌根治术。术后谭晓铭出现体温上升、胃肠减压停止等症状,8月24日谭晓铭因腹腔感染等并发症转院至中大医院治疗,经救治,谭晓铭于日出院。
  经滁州市医学会和安徽省医学会鉴定,滁州市某医院对患者的疾病诊断正确,术前准备比较充分,手术方式选择合理,术后处理比较全面,患者术后出现的消化道出血、腹腔感染、脾脓肿等矛发症与患者本身疾病及术后抗生素使用剂量不足有一定因果关系,但是不构成医疗事故。谭晓铭据此上诉至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滁州市某医院赔偿医疗费、继续治疗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6,590.
  医院辩称,该院对谭晓铭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诊断,术前对他的病情进行了讨论,并告知他手术的风险和并发症,且经两级医疗事故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故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谭晓铭术后出现的消化道出血、腹腔感染是并发症,与其自身疾病以及滁州市某医院在术后抗生素使用不足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并发癌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谭晓铭年龄大以及自身的疾病,如糖尿病、慢性贫血等,同时与手术创伤、化疗药物
  导致的免疫力下降有关。滁州市某医院在控制糖尿病、纠正贫血以及术后使用抗生素等方面均存在不足,但并啡违反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的原则性错误,只是并发症发生的次要原因。此外,滁州市某医院作为二级医院,医疗水平有一定的局限性。结合谭晓铭
  的病情、医院过错对损害后果产生的原因力大小以及部分医疗费治疗原发疾病的事实,确定滁州市某医院承担谭晓铭损失的20%。
  医疗过失是指厍务人员主观上存在过失、客观上实施了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jiq三耐哆譬璺壤舞人员客观上有没有实施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
  行政法规、部柠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来认定其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失和医疗过失的。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规定的是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诊疗护理过程中应当尽到的注意义务,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也就说明他在为患者诊疗护理过程中没有能够履行或者适当地履行他应尽的注意义务。
  一般认为,&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包括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回避义务,前者指医师应对可能发生的损害后果有预见,而后者是指
  医务人员应采取措施避免这种损害后果发生。如果应当预见损害发生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害发生,就可认定医师存在医疗过失。当然难以避免的损害情形除外&。①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贯穿于为患者诊疗护理的整个过程中,包括手术前、手术中和手术后的注意义务,医务人员在这三个阶段中的任何一个阶段违反了对患者应尽的注意义务都应认定为存在医疗过失。
  【专家提示】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规定的对患者的注意义务。不管是在手术前、手术中还是在手术后,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这些注意义务,患者和家属就可以追究
  其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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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整形医院做双眼皮手术失败了,目前医院同意给我找专家修复,另外我还想要求医院赔偿我其他相关的费用,我还需要做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吗?
律师~您好!我于日在私立整形医院做双眼皮手术失败了,术后10天左右就发现眼睛不对劲去找医院问,他们说还在恢复期、还肿,让我再等等。之后又先后去了几次,医院还是以此借口搪塞我,术后3个月时我到其他医院确定了我的眼睛是做失败了,要求医院赔偿我,他们以各种借口不同意。最后我又先后几次到医院谈,目前他们同意给我找专家修复眼睛。如果医院履行承诺,找专家修复好我的眼睛后,我还想让医院赔偿我如下费用:1.手术后产生的输液治疗费及多次到你们医院复查的交通费、食宿费;2.第一次手术失败造成的误工费;3.精神损害抚恤金。在要求医院赔偿我以上费用之前,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需要先做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吗?目前医院不提供给我全部的病历资料,但是我封存了病历,我该怎么办呢?盼回复,谢谢!
 问题来自:云南 - 玉溪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8:00 咨询人:wl5687cd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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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2条回复
您好,可以要求医疗机构赔偿你实际损失,若协议不成,可以咨询相关的司法鉴定中心是否可以委托伤残鉴定。病历已经封存则对你有利。
回复时间: 11:11
吴律师~您好!是不是我的眼睛修复好了后就不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了?
修复属于后期治疗,一般可以在伤情稳定时就去做伤残鉴定了,修复好了再去做就没必要了。
可是要做伤残等级的司法鉴定是需要病历的,目前我只有病历中不重要的一部分(有术前化验单、手术知情同意书),整形医院不给我全部的病历,最重要的手术情况记录单不给我,那我是不是做不了鉴定了?再者,目前我暂时不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为耗费的时间太长了,手术失败导致我现在情绪很忧郁,我想把问题尽快解决掉;如果经过协商,医院同意找专家帮我把眼睛修复好后,我再提出其他的赔偿,可以吗?而我没做伤残等级鉴定,是不是对我不利呢?请问吴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啊?盼回复!谢谢~
只要你同意当然可以。调解不了,你只能诉讼。伤残鉴定是提起残疾赔偿金的法定依据,否则残疾赔偿金无法主张,病历不提供可以在诉讼时要求法院调取。
吴律师~那我是不是必须在做修复手术前就应该先把伤残等级鉴定做了呢?如果医院还是不提供全部的病历给我,而我又不想走法律途径,我该怎么办呢?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19:27
代律师~您好!非常感谢你的回复。那我修复好了眼睛后还可以申请做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吗?因为眼睛都修复好了,最有力的证据也不在了。
你好。,可以申请鉴定的,
哦~太好啦!谢谢代律师!
你好,不用谢,需要帮助和我联系,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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