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土地和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让会坍塌?

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高层建筑逐渐增多,基坑开挖技术的应用范围也在不断的扩大。由于城市空间有限,因此,为了节约土地资源,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往往很小,如何减少基坑开挖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成为工作人员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本文结合实例,采用沉降观测的方法,计算分析基坑开挖对邻近既有建筑物的影响。关键词:基坑开挖;邻近建筑物;影响引 言目前我国各地基础设施建设如火如荼,在土建工程中时常遇到在已有建筑物邻近开挖基坑的情况,基坑开挖对邻近建筑物自然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使既有建筑产生严重的损坏,影响已有建筑的使用安全,阻碍在建工程的正常进行,加之现在人们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必须妥善处理建设前与建设过程中与此相关的各方面问题,因此针对受影响的相邻既有建筑物的鉴定工作显得尤为重要。1 工程概况该小区建筑面积约为17851.80m2,地下车库面积约为2703.1m2。该小区在建的A楼与西侧老楼B楼之间因受规划限制,基坑坑壁至老楼的距离约为3m。已建场地属江淮丘陵区冲沟地貌单元。场地北高南低,地面标高16.49~20.11m,最大高差约3.52m。根据钻探揭露,已建场地地基土层分布规律及岩性特征,地质详细情况见表1。已建场地地下水类型为上层滞水,主要赋存于①层杂填土中,勘察期间测得静止水位埋深为0.90~1.60m,水面标高15.09~18.67m。场地地下水主要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及生活用水。地下水受天气、季节影响较明显。2 选择合适的计算模型选择合适的计算模型能够有效的、精确的找到基坑开挖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采用Plaxis3DFoundation进行模拟,模型的具体参数如下:(1)基坑尺寸。基坑开挖深度取12m,围护结构采用地下连续墙,厚度0.8m,深度24m,1/2基坑开挖宽度为30m。(2)围护结构变形形式。根据以往学者的研究成果,本文将围护结构的变形形式归纳为悬臂式、踢脚式、内凸式及复合式等四种形式,并通过控制围护结构刚度、插入深度及支撑刚度等来调整围护结构变形形式,并得到如图1所示的四种变形形式。除了基坑尺寸和围护结构变形形式还需要确定建筑物的参数以及相对位置参数。(3)建筑物参数。根据笔者已进行的研究,构造一个坑外建筑物模型:建筑物外形轮廓为长条形,长22.5m,宽4.5m,层数3层,每层高3m,总高度9m,2层和3层为标准层,门、窗洞口的尺寸分别为2.0m×1.5m,1.8m×1.5m,且门窗开洞面积比例约为20%,具体尺寸如图2所示。其中,模型中纵墙、横墙、横隔墙及楼板均考虑为理想弹性材料,不考虑梁、柱的影响,楼板厚度取0.10m。弹性模量取30GPa,泊松比0.2,墙体厚度取0.24m,且建筑物采用墙下条形基础。如前文所述,在实际工程中,基坑邻近建筑物的刚度各异,尤其是对于老旧的历史建筑物,很难准确地评估建筑物的整体刚度,因此,为了更好地反映建筑物的整体变形性状,本文在建立建筑物精细化模型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建筑物在自重作用下所产生的不均匀沉降来反算建筑物的墙体刚度。根据以往学者的研究成果可知,对于土地层中产生下凹挠曲变形的砌体结构,当长高比小于3时,其容许挠度比为0.4‰;当长高比大于5时,其容许挠度比为0.67~0.71‰。此外,由《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可知,对于中、高压缩性地基中建筑物,其局部倾斜限值为2~3‰。故本文取建筑物的挠度比为0.2‰,即此时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最大值为4.2mm,如图3所示,此时挠度比满足上述的限值要求,同时,建筑物的局部倾斜最大值发生在端部,约为0.7‰,亦满足规范要求。当建筑物发生如图3所示的不均匀沉降时,建筑物的墙体弹性模量为220MPa,泊松比取0.1,即当建筑物的墙体刚度取该值时,建筑物的整体刚度是合理的。(4)建筑物与基坑相对位置参数。为了对比不同围护结构墙移情况下,建筑物受基坑开挖影响的差异,取建筑物距基坑距离D分别为1m,3m,6m,9m,12m,18m,24m,30m。3 基坑开挖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研究3.1 基坑开挖期间沉降观测沉降是基坑开挖影响的重要观测因素,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来看,新建A楼在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必须对相邻B楼进行沉降观测。在老楼B楼东面墙体上共布置3个沉降观测点,具体点位详见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4。观测点布设在距新建A楼基坑最近的老楼B楼东面墙体,离地面约0.55m。观测频率为每间隔1天观测1次,观测时间持续180d。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观测数据,绘制各观测点的时间与高程关系曲线图5。由图5可以看出,离基坑坑壁最近的老楼B楼东面墙体观测点2#,3#和4#点的高程变化很小,高程小幅波动由地下水变化引起的,砂垫层的变形随水位的升降而变化,并且有较好的弹性特征,一旦孔隙水压力恢复,砂垫层变形也迅速恢复,并无滞后现象。然而,大气降雨渗入砂垫层,当遇到粉质粘土隔水层后,继续下渗的速度减慢,引起砂垫层迅速回弹,建筑物的沉降量也迅速减小,从而出现了实测数据的微小上浮趋势。老楼B楼东面墙体观测点的沉降值及沉降差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容许范围内。也就说老楼B楼东面墙体在新建A楼建设期间发生的沉降量很小,对老楼B楼主体结构安全不构成影响。3.2 新建对老楼的影响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还需研究在外荷作用下,地基内部的应力规律及其可能产生的变形量。新建A楼基础与老楼B楼的距离为3.0m,根据新建A楼的桩基础布置图、筏板基础布置图和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假定桩侧摩B楼地基下的附加应力,可以加几个辅助线,通过需要计算的点,采用角点法计算老楼B楼基础下地基土层的附加应力,并对新建A楼所有桩基对老楼B楼地基所产生的附加应力进行叠加。同时,考虑新建A楼筏板基础底面应力对老楼B楼地基所产生附加应力的影响。依据上述方法计算所得老楼B楼地基附加应力σz远小于土的自重应力σc,即可不考虑新建A楼桩底应力对老楼B楼基础沉降的影响。4 基坑开挖导致的建筑物基础沉降控制措施4.1 控制施工过程,减少基坑变形施工质量的控制能够减少基坑变形,施工全过程是基坑变形的源头,因此,应该从“源头”下手,通过减小基坑的变形从而减小对建筑物的影响是最直接,最简单的方法。它几乎适用于绝大多数基坑工程。工程实际中,常采用优化施工工法与施工工艺、增加内支撑刚度、加大围护桩的嵌固深度等减小基坑的变形的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2 减少基坑与坑外土地的联系基坑变形引产生的土层移动通过坑外土体与地下水传播至周围建(构)筑物,土体的变形与地下水位的改变均会影响建筑物结构的稳定性。从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切断或减小基坑与坑外土体的联系最常使用的方法是隔断法。隔断法可采用将隔断墙、隔水墙、微型桩打设进基础与基坑之间的土体中,插入至可能的基坑滑动面以下抑制地层的滑动,从而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工程实际中对隔断法作用机制的研究起步较晚,理论分析还不够完善,多依靠过往的工程经验,需谨慎考虑隔断墙的设计与施工。4.3 提高建筑物周围的抗变形能力在特殊情况下,直接对欲保护的建筑物在基坑施工之前进行加固,提高自身抵抗变形的能力是减小建筑物不均匀沉降最直接的方法。工程中常用的方法有:①基础托换。②注浆加固。③跟踪注浆。5 结束语总而言之,基坑开挖势必会给邻近建筑物造成影响,因此,必须通过观测找到变形的根本因素,并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控制,减少基坑变形情况的发生。基坑开挖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分析与控制至关重要,因此,本文研究这个课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参考文献[1]张瑶,吕龙,周卫.昙小路住宅楼沉降观测及结果分析[J].云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S2):153~154.[2]何霞,杨韦生.基础打桩和基坑井点降水情况下周边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法的研究[J].扬州职业大学学报.2009(01):235~236.[3]刘钦,余东明,吴红彬.深基坑开挖对紧邻建筑物沉降变形的影响[J].低温建筑技术.2009(04):209~210.作者简介:江峰(1968-),男,大专,工程师,主要从事项目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拆迁安置有哪些规定,以及拆迁安置有哪些补偿对应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1、房屋拆迁新政策
2、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有哪些
3、拆迁补偿安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4、农村拆迁安置政策有哪些
5、民法典关于拆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房屋拆迁新政策2022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草房1900元/平米;砖瓦房2400元/平米;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2800元/平米;楼房(二层以上)3300元/平米;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原则;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详细的规定: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农村拆迁房屋赔偿新规定2022一、农村拆迁房屋赔偿标准新规定1、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2、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3、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安置,也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情况安置。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安置房屋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取得用地和规划许可。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拆迁宅基地上房屋,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另行审批宅基地由被拆迁人自建房屋,并对被拆除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其他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执行。二、货币补偿方式:1、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2、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3、其他补偿项目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三、农村拆迁纠纷怎么处理1、行政裁决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2、行政或司法强制(1)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2)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3、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有哪些法律分析:拆迁安置补偿政策:1、一些房子没有证件也要赔偿:祖上流传下来的房屋,由于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即便是没有任何证件也算是合法,可以获得全额补偿。2、新增拆迁过渡费农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租赁费、每户2万元)等。3、双向补偿方法房子被拆迁后,不仅可以领取到农民房屋的补偿,另外还有一份针对宅基地的补偿。4、拆迁补偿的两种方式补偿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金钱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5、拆迁补偿金算法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每平补偿单价+农民房屋估价+安置费+附着物+其他建筑物被拆迁的补偿范围:包括农民的房屋、房屋的装修、以及院内附着物等。6、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7、严禁的三种拆迁行为1、强拆暴拆等行为被禁止;2、农村拆迁政府必须发布相应的拆迁文件;3、禁止先拆迁后补偿的行为。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拆迁补偿安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3、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4、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 房屋产权调换 。 5、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 被拆迁房屋 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6、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 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莱钢的什么位置啊,我可是老莱钢了,98年来的泰安,呵呵!农村拆迁安置政策有哪些农村拆迁安置政策有哪些草房补偿1900元/平;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楼房(二层以上补偿3300元/平;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拆迁必须满足的4个条件1、拆迁方必须出具政府批文拆迁方必须要有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征地文件,没有此文件,农民可以拒拆,甚至免谈。2、拆迁方必须提前告知被拆迁方任何拆迁都必须提前告知被拆迁户,告知拆迁的用途和意义,拆迁补偿的范围和补偿方式,征得被拆迁户的同意,否则可拒迁。3、拆迁方必须明确补偿标准拆迁方必须向拆迁户说明拆迁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征得拆迁户同意,签订合同,拆迁户不同意的不可强制拆迁。4、被拆迁户必须得到妥善安置国家规定,拆迁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如果没有对被拆迁户进行合理安置,就要求拆迁,给被拆迁户造成生活上的困难,农民朋友有权拒绝。拆迁不予补偿的3种情况1、建造在耕地上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国家规定,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耕地上不允许建房或进行其他建筑,否则属于违法建筑。违法建造在耕地上的房屋等,在征地拆迁时不予补偿。2、在违规占用的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国家规定,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管理办法,农民建房必须在村里批准划定的,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上。如果建在其他宅基地上,或非法占有其他宅基地进行建房,属于违法行为,拆迁时不予补偿。3、地上附着物失去经济价值对拆迁土地上的建筑物补偿,是按照建筑物的实际价值计算的,如果建筑物已经坍塌腐烂,土地废弃荒芜,地上附着物失去任何价值,因而不予补偿。民法典关于拆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法律分析: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43条是对征收补偿问题作出直接规定的条款。该条款以“法律”的层级明确了以下两点:一是征收行为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所谓“商业开发”不得通过征收途径推动。该款的规定为征收拆迁套上了“公共利益需要”这一紧箍咒,对减少征地纠纷发生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二是农村征地必须给予被征地农民的补偿由以往的3项调整为5项。该条款延续了《土地管理法》的新规,将农村村民住宅的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此项在原《物权法》中已有体现)明确写入法律之中。有望有效遏制一些地方“只补地不补房”所导致的遗留问题及其在多年以后造成的新的纠纷。《民法典》第237条中的物权恢复请求权,这里面的“恢复原状”是实践中房屋遭打砸破坏甚至部分强拆时被拆迁人可能选用的诉讼请求。若涉案房屋系被错误认定为违建,或者并未在征收范围内而遭“误拆”,那么恢复原状是确有必要的。而对于已经被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屋而言,若其已在强拆中被彻底摧毁成废墟瓦砾,则通常法院不会支持被拆迁人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被拆迁人可在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后直接主张行政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关于拆迁安置有哪些规定和拆迁安置有哪些补偿的介绍到此,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帮助,请咨询本站律师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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