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
许自兴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副处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郭思龙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副处长(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少雄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秘书科科长职务;
周百玲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六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徐作政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秘书科科长职务;
柯艺峰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秘书科科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级警长职级;
黄永财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劳动教养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吴金星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黄亮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陈传艺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七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白清源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一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刘祖河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1年)、四级高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职务(职级);
吴伟杰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黄志勇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副支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郭华兴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警务技术二级主管职务(职级);
李志耀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警务技术二级主管职务(职级);
王文劼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警务技术二级主管职务(职级);
郭锦木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秘书科科长职务;
商建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一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林平红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李煌阳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三大队教导员、一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教导员、一级警长职务(职级);
王勇谊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一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科技通信保障处副处长、二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陈景辉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警务技术二级主管职务(职级);
邓海林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四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警务技术二级主管职务(职级);
陈培伟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警训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一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庄燕锋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特警一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陈晓彬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特警一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王锋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特警三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三大队副大队长、警务技术二级主管职务(职级);
吴江海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巡逻勤务指导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二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王自然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巡逻勤务指导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特警一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林永杰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曾斌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保障科副科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曾朝晖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林敬民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员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林树锦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驶员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曾智雄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预防处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泉州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交通事故处理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黄石辉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预防处理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林锋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法制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直属机动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邵宇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副科长;
苏金枝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察审计室副主任,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蒋国栋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科研室主任,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宣传科副科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张国文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科研室副主任、三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三级警长职级;
黄维真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
郁晓文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设施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交通设施大队副大队长、警务技术二级主管职务(职级);
林志超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设施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二级警长职级;
魏东兴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三级警长职级;
朱忠良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二级警长职级;
黄金雄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港大队副大队长;
彭建芳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台商投资区大队副大队长;
黄友瑞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场大队副大队长;
傅锦树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杜昌勇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监察协作勤务支队支队长、四级高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职务(职级);
郑青生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监察协作勤务支队政委(试用期1年),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监察协作勤务支队副支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刘程鹏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警务技术四级主管职级;
吴志艺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副科长级);
李晖霖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副科长级);
康国洪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教导员;
卓小文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常泰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丰泽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赖惠玲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警务保障室主任、三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警务保障室三级警长职级;
郭锦火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指挥情报中心主任;
李保勇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教导员;
黄劲风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东湖派出所教导员(正科长级),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东海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朱凡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丰泽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四级警长职级;
张明星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
郑金源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东海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
翁景斌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大队长、四级高级警长职务(职级);
王泉明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二级警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职务(职级);
王志勇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芹剑锋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四级警长职级;
张福青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四级警长职级;
连怀强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洛阳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四级警长职级;
吴朝海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张坂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
郑志阳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晋江国际机场分局副局长,免去其泉州市公安局晋江机场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肖瑾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晋江国际机场分局空防警保大队教导员;
李慧景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天湖山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以上同志职务(职级)任免时间从2020年4月20日起算。
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各部门筹建小组,具体如下:
葛候英任考评办副主任;
张豪贤任研究室副主任;
苏晓敏任办公室副主任,暂兼团委工作。
唐晓怡任政治处副主任兼人事训练科科长;
许玉洁任政治处副主任兼机关党委副书记;
金颢任辅警管理科科长;
杨蔚任暖警办主任,暂兼工会工作;
沈田静任人事训练科副科长;
许雷阳任公共关系科副科长;
陈奇任公共关系科副科长;
曾为娟任暖警办副主任,暂兼妇联工作。
裘晓鸣任警务保障室主任;
姜红华任警务保障室副主任;
王凯任警务保障室副主任。
巡(特)警大队筹建小组:
胡天俊任巡(特)警大队大队长;
胡彬玲任巡(特)警大队政治教导员;
陆宏任巡(特)警大队副政治教导员;
俞剑峰任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
杭翔飞任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
丁须豪任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
胡迪炜任巡(特)警大队中队长;
王韬任巡(特)警大队中队长;
成宁根任巡(特)警大队中队长。
刑事侦查大队筹建小组:
张福华任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裴剑勇任刑事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
沈敏慧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吴艇任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傅怡任刑事侦查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
赵卓任刑事侦查大队合成中队中队长;
袁国建任刑事侦查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
鲁涛任刑事侦查大队重案中队政治指导员;
徐渊任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中队长;
刘俊凯任刑事侦查大队反诈中队中队长;
毛钱伟任刑事侦查大队打击有组织犯罪中队中队长;
傅旭东任刑事侦查大队便衣中队中队长;
何利刚任刑事侦查大队便衣中队中队长;
黄少杰任刑事侦查大队便衣中队中队长。
警务督察大队筹建小组:
金一飞任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
杜洪海任警务督察大队政治教导员;
杜美洁任警务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许虎任机关纪委书记兼信访科科长;
陈嘉天任信访科副科长。
阮佳俊任指挥中心主任;
何鑫任指挥中心副主任;
潘鹏任指挥中心副主任;
姚强任指挥中心副主任;
缪尔辉任指挥中心副主任。
基层基础管理大队筹建小组:
俞俊任基层基础管理大队大队长;
程建喜任基层基础管理大队政治教导员;
叶军任基层基础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筹建小组:
王忠民任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陈堃任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政治教导员;
徐文荣任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
韩彬任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
陈明任治安大队大队长;
郑国建任治安大队政治教导员;
杨勇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正科级);
仇军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朱志林任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贾赟任环食药大队大队长。
出入境管理大队筹建小组:
李晓君任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韩卓琦任出入境管理大队政治教导员;
沈雁平任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胡震琨任法制大队大队长;
董齐任法制大队政治教导员;
孔冬宁任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闫勃任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金鑫任预审大队大队长;
黄顺明任预审大队政治教导员。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筹建小组:
余晓刚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黄嘉庆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
蒋耸峙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黄国宝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方略任禁毒大队大队长;
施黎丽任禁毒大队政治教导员。
网络警察大队筹建小组:
郑洪荣任网络警察大队大队长;
唐恬任网络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
孙雄飞任网络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李漪任原上城区看守所所长;
缪兆丰任原上城区看守所政治教导员;
林圣鸟任原上城区看守所副所长;
徐涛任原上城区看守所副所长;
沈宁任原江干区看守所所长;
翟宏才任原江干区看守所政治教导员;
方文明任原江干区看守所副所长;
唐晋凯任原江干区看守所副所长。
闸弄口派出所筹建小组:
郝武岗任闸弄口派出所所长;
陈笠任闸弄口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屠晓峰任闸弄口派出所副所长;
陶铭任闸弄口派出所副所长。
冯坎翔任彭埠派出所所长;
王凯任彭埠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李君墨任彭埠派出所副所长;
李卿任彭埠派出所副所长;
余霄任彭埠派出所副所长。
胡建清任笕桥派出所所长;
陈斌任笕桥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孔拯邦任笕桥派出所副所长;
徐彦俊任笕桥派出所副所长;
杨志焕任笕桥派出所副所长。
杜鹏任九堡派出所所长;
莫宏良任九堡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程轩任九堡派出所副所长;
王晶任九堡派出所副所长;
沈铭任九堡派出所副所长;
余玉锋任九堡派出所副所长。
杨斌任丁兰派出所所长;
徐春和任丁兰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刘益任丁兰派出所副所长;
徐春杰任丁兰派出所副所长;
江伟任丁兰派出所副所长。
汤安任望江派出所所长;
赵俊任望江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周国宏任望江派出所副所长;
张天鹏任望江派出所副所长;
郎慧翔任望江派出所副所长。
吴锡平任采荷派出所所长;
周锋任采荷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朱佳宾任采荷派出所副所长;
陈益青任采荷派出所副所长。
四季青派出所筹建小组:
许源任四季青派出所所长;
郑凯文任四季青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陈赟任四季青派出所副所长;
岳征广任四季青派出所副所长;
付东海任四季青派出所副所长;
徐刚任四季青派出所副所长。
王庭华任凯旋派出所所长;
黄文任凯旋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何汉刚任凯旋派出所副所长;
徐鸿任凯旋派出所副所长。
邹剑任新城派出所所长;
孙杰民任新城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杨卫星任新城派出所副所长;
朱巍任新城派出所副所长。
宗益忠任站前派出所所长;
胡月通任站前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俞振江任站前派出所副所长;
黄群任站前派出所副所长。
东站高铁枢纽派出所筹建小组:
任敏琦任东站高铁枢纽派出所所长;
张杰任东站高铁枢纽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程祖衍任东站高铁枢纽派出所副所长;
张品华任东站高铁枢纽派出所副所长。
王雪峰任湖滨派出所所长;
张天明任湖滨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刘潇然任湖滨派出所副所长(正科级);
顾磊任湖滨派出所副所长;
吴函青任湖滨派出所副所长。
邢智华任小营派出所所长;
周海凡任小营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王威任小营派出所副所长;
吴兆品任小营派出所副所长。
胡国平任清波派出所所长;
王海铭任清波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杨森任清波派出所副所长;
张勇任清波派出所副所长。
于宁任紫阳派出所所长;
陈立任紫阳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王涛任紫阳派出所副所长;
周恩毅任紫阳派出所副所长。
程俊任南星派出所所长;
倪建良任南星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肖奇任南星派出所副所长;
张永天任南星派出所副所长。
日前,杭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杭州市拱墅区监委对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保障处原副调研员、三级高级警长单建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单建民理想信念滑坡,背离初心使命,“红线底线”弃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资产,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单建民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单建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拱墅区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单建民,男,汉族,1958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湖大队民警,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科长、副调研员,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保障处副调研员、三级高级警长。
本文为钱江晚报新闻资讯客户端“小时新闻”原创作品,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复制、摘编、改写及进行网络传播等一切作品版权使用行为,否则本客户端将循司法途径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删除稿件、赔礼道歉、赔偿本文采编成本及维权支出等。侵权举报、版权合作请联系: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