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幼儿园家长陪餐后的建议内容怎样写

幼儿园家长、园长陪餐活动方案、活动总结、陪餐记录表、陪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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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教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关“严格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陪餐制度”的要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45号令),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教办字〔2019〕8号)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健全中小学校长陪餐制度,规范陪餐流程,防范校长陪餐制流于形式,现将《江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长陪餐制度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长陪餐制度实施办法

江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长陪餐制度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江西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陪餐制度,切实保障学生就餐安全与营养健康,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我省各类(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以下简称“学校”),通过食堂供餐或者从校外供餐单位订购食品等形式集中向学生提供餐饮食品的,必须建立学校校长陪餐制度,明确具体的实施步骤、陪餐人员、陪餐方式、应尽职责和风险控制等内容。

二、学校应明确陪餐工作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统一制定完整的《学校(幼儿园)陪餐人员安排表》,提前一周在校园网、公示栏、食堂(或餐厅)等醒目位置公布,以确保每天不少于1名校(园)领导陪同学生就餐。

三、陪餐的学校相关负责人要在食堂或者班级教室与学生一起用餐,和学生一起排队,不得另择场地单独就餐。学校不得给陪餐人员“开小灶”或者额外加餐。学校相关负责人在学校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餐同价,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学生膳食经费。

四、陪餐的学校相关负责人应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在学生就餐前30分钟对就餐食堂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进行监督,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转、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就餐场地环境卫生、学生就餐秩序、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所食用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听取就餐学生的反馈意见,主动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在每日陪餐结束后认真填写《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记录表》(见附件)。

五、陪餐的学校相关负责人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告知陪餐工作管理部门,并另找时间补足。如条件许可,可与其他人员调换陪餐时间。

六、学校应拓展校长陪餐工作职能,建立和完善教师与学生同餐制度、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七、管理部门应制定《教师与学生同餐意见簿》《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监督管理意见簿》(可参照《学校(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陪餐记录表》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编号、意见提供者的姓名、联系电话、日期和餐次、反映的具体问题、管理部门的意见、分管校长意见和校长办公会意见等。

八、管理部门应将陪餐记录表、同餐意见簿和监督管理意见簿分别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应将本校陪餐、同餐、监督管理中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在本校校园网、公示栏中进行定期通报;应定期随机开展学生用餐问卷调查,听取并采纳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应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呈报校长或校长办公会,定期解决问题,因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作出相应的解释说明。

九、陪餐、同餐人员就餐后若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发疹等明显不适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第一时间告知学校陪餐工作管理部门;学校陪餐工作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同一食堂就餐的学生情况,并按照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处理的有关预案进行处置,封存食品留样和食堂加工间现场,对当餐就餐学生群体进行严密跟踪观察。

十、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建立班主任(保育员)陪餐制度、教师轮流值勤制度和定期邀请家长或家长委员会成员陪餐制度,及时研究和反馈相关工作情况。

十一、鼓励和提倡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建立“家校餐饮联系制度”,把每日菜谱及其使用食材,通过家校群传输给家长,便于家长对家庭用餐互补、搭配,确保学生用餐营养健康。

十二、学校校长(园长)每周至少要与学生陪餐一次,同时加强对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情况的检查。校长(园长)要严格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认真听取陪餐人员、同餐教师、就餐学生和家长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建议,召开校长办公会,对管理部门提交的意见建议提出解决方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及时跟踪督查落实。

十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本实施办法在辖区内学校得到落实,并安排专人负责经常性抽查所属学校校长陪餐制度、师生同餐制度和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落实制度不力、存在陪餐人员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等问题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因玩忽职守、学校管理混乱以及发生危害学生安全健康问题、在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四、本实施办法自2019年1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省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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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徐幼儿园:家长陪餐,共护食安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食堂管理,提高幼儿膳食质量,打造公开透明安全健康的“阳光食堂”,11月11日上午,梁徐幼儿园邀请各班家长代表来园开展家长陪餐活动。

活动中,大家听取了安全主任杨剑秋关于幼儿园家长陪餐制度与活动的整体介绍,园所幼儿伙食日常管理方面的说明,包括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粗加工与食品烹饪、备餐、供餐,餐饮器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操作工序,从严把食品采购关到严把食品卫生关逐一为家长做了详细的讲解与答疑。

家长代表们现场查看了幼儿园厨房环境,近距离地对厨房的卫生条件、操作流程、安全防范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全面的了解。参观结束后,干净整洁、规范管理的厨房给家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伴随着饭菜的飘香,大朋友和小朋友们一起品尝起美味的午餐,看着孩子们大口的咀嚼,吃得油滋滋的小嘴儿,一遍遍添饭的身影,家长们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纷纷表示,这样零距离的参与到孩子们的用餐的流程中,真的是非常高兴,对园所的食品安全也更加放心。用餐后,家长对幼儿园的卫生消毒工作、进餐流程、饭菜质量等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家长们认真填写好《陪餐反馈表》,向幼儿园提出具体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幼儿园将对陪餐家长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分析,及时制定改进措施,做到以评价促发展。

据了解,该园将推进家长陪餐制度常态化作为食堂日常监督手段,以此推动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发展,加强家园沟通交流,使幼儿园食堂工作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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