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参军给小朋友们讲故事后的感想受怎么写

—-姥姥—-1老妈的身世很可怜,五岁时亲娘就去世了!后来姥姥在她八岁的时候带着姨妈嫁给了姥爷。姥姥为人是出了名的好。旧时候,一口子吃的就难为的转圈。别说是新衣服,新鞋子了,老妈说起来仍然感动。不记得哪一年过年,姥姥安排姥爷去集上截一个新棉袄的布料。姥爷还不愿意,以为光给姨妈做新的,结果新布买回来,姥姥比照着妈妈的身高做了新棉衣,把妈妈穿得旧的翻新了给姨妈穿上。舅舅是姥爷的一个远房侄子,因为他的亲爹参军出去杳无音信,他娘带着三个孩子混不下去了,把舅舅扔给姥爷带着俩大的改嫁走了。从此,毫无血缘关系的姐弟仨就生长在一个家里了。

在六二年的秋天,姥爷撒手西去。生活困难的时期,姥姥经常来妈妈家里,贴补妈妈。那时妈妈在奶奶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的观念下,过着那时媳妇的悲剧生活。姥爷去世那年,妈妈生了三个闺女,没有儿子,在奶奶眼中就是不合格的媳妇。第二年哥哥的出生妈在家里的地位才稍微有点起色。家里孩子多,吃饭的多干活的少,紧巴巴的日子让姥姥心疼,经常是给妈妈送来一口子吃的用的。年龄只比妈妈大十四岁的后妈,在乡亲们的眼里独树一帜,做到了极致。

后来生活好了,姥姥也老了。舅舅和舅妈每天种地上坡,姥姥总是在家里烧火做饭。八十三岁那年的麦收季节,姥姥端着一簸箕麦糠往屋里走,腿脚没站稳,一个趔趄后坐了,把股骨头粉碎性骨折,从此卧床不起了。也就是从那天开始,近七十岁的老妈每天雷打不动的做好饭给姥姥送去。早起舅舅和舅妈去地里干农活,中午不回来,一直到傍晚回家。中午这顿饭老妈从东庄到西庄,一送就是一年多,邻居街坊都说老妈不忘恩。有时身体不舒服,姥姥就会打发舅舅来看老妈。直到我结婚第一年的那个冬天,腊月二十七,姥姥生命终结在病床上。因为我刚结婚,又在年末,家里人没跟我说,直到春节后回娘家看到老妈戴着孝字,穿着白鞋,我才知道姥姥去世了。

十几年了,舅舅和舅妈拿老妈这个老姐姐很是尊重,抽空就来看老妈。和老妈的谈心中,了解到姥姥淡然的一生,养活着两个与自己没有丁点血缘关系的孩子和自己的一个孩子,虽然没有多少可歌可泣的故事,几十年的朝夕相处,和睦的三姐弟和姥姥的故事却让人铭记在心。

我家的女孩子太多,男孩就哥哥自己。所以在那婆婆当家的年代,老妈的生活地位可想而知。我在姊妹七个中是老小,老妈生我那年已经四十三岁了。当又一个小妮子降生的时候,奶奶早已经习惯了丫头片子的迎接方式,不管不问。老妈也烦弃是个丫头,不同的是老爸的态度。老爸心疼老妈高龄生产,对老妈说,能母女平安就谢天谢地了。说我是老天送给他的宝贝,所以取名就叫宝。奶奶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从不正眼瞧我,老妈忙于一家人的吃穿,没空顾及我,是姐姐们把我拉扯长大的。听老妈说,我大姐有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在几个月的时候生病夭折了,大姐比我大二十五岁,拿我当孩子给我喂奶。在

老妈的记忆里,这个小妮子的就是老爸的宝贝,曾经几次小妮子都差点成了别人家的孩子,都是老爸的坚持才没有成为事实。我姨妈家有五个表哥一个表姐,当时姨妈家的生活很困难,姥姥就和老妈商量让我和小表哥换一换,她家闺女少,我家儿子少,可老爸坚决不同意,老爸说可以替姨妈养一个孩子,但绝不交换,儿时记忆里小表哥在我家的时间很长。幸亏老爸的坚持,不然现在的我就是河口人了。老爸有一个朋友是在生活困难的时候结识的,我只知道他姓夏。我们全家迁移时住在小夏叔叔家,他家里只有三个儿子没有女儿,我出生后,小夏叔就跟老爸商量让我做他的闺女,或者跟他的小儿子换换。可老爸就是不同意,对小夏叔说虽然闺女多,但自己不嫌弃,最喜欢我这个小妮子呢!为这事小夏叔还找过人说和,但都被老爸拒绝了!哈哈真该好好感谢老爸,要不然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跟老妈唠嗑,无意中听来的故事,不去考究它的真假,只在意它存在老妈的记忆里,只当作老妈回忆里的一朵浪花,娘俩休闲时的别味零食吧!感激挚爱的老爸,愿天堂里一切安好!

这次回去,老妈不止一次告诉我,后邻的老谭爷爷去世了。记得中秋节回去的时候,我还去过后邻,和老人们拉拉呱,可这次回去听到的却是老谭爷爷去世的噩耗。老妈说,他走得很安详。大约下午六点的时候,老妈从他家里玩回去,老谭爷爷还很好,说让老妈明天再来啊。到第二天上午老妈去他家,他人已经走了。听说是晚上觉得难受,跟老伴说自己不行了,赶快找人给孩子们打电话。等腿脚不好的老伴打发人叫来本村的妹妹,给孩子们打电话,他的孩子们大多在东营和潍坊,等孩子们回来,人大概已经走了。没有痛苦的折磨,就是年事已高油枯灯灭。我们村年龄最长的老谭爷爷就这样静静地走了。

老妈和她的老伙伴们天天念叨,更是天天去后邻陪伴爷爷的老伴。子女们也是轮流住下陪老人,劝说跟着孩子们去住,老太太哪儿也不去,执拗不过只好顺从。每一个老伙伴的去世,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不小的打击,连日来老妈总是念叨这事,可见这件事对她的影响程度。

每当听到老妈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总会装的很轻松,逗老妈说你还早呢,使劲活吧!可心里却总会被重重的一震。八九十岁的人了,谁能保证哪天不出问题,心里像敲着鼓一样不能静下来。这是爷爷的老伴还在啊!设想如果是爷爷一个人呢?他难受了,知道自己不行了,又有谁会去找人来呢?想想就可怕,想想就发颤。人老了都这样,不想离开自己生活了一辈子的家,承载了他们一生的记忆,哪能说离开就离开呢。用老妈的话说,出去久了再回来的时候,家就不是原来的样子了,长了草荒了地就没有家的模样了,她这样整天不停手脚的收拾着就是家的样子,她不想让家里长了草。想想也是,所以不再强求老人跟着我们住,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常回家看看,多陪陪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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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世界还有没有讲述故事的可能?讲述是不是一定要沦为通俗的、庸俗的、套路的、复制的?当我们讲述故事的时候能不能同时传递思想?我们能不能同时表达我们对于我们身置现实的深刻怀疑?这部小说是一种回答。

2017 年 1 月,奥巴马离开白宫前一周,大方向外界分享曾帮助他“熬过”总统岁月的文学作品,并向他目前最钦慕的 5 位美国当代领军作家发出邀请,请他们来白宫共进午餐。其中就有名满全球的《毒木圣经》的作者:一向深居简出的芭芭拉·金索沃。

《毒木圣经》故事讲述一名美国牧师带领妻子和四个女儿,远赴刚果丛林中的村落传教。在牧师眼里,他们将把光明和救赎带给这片蛮荒的土地,然而事情远远超出了他们的预料。一家人在他乡经历了自然、社会和文化的巨大冲击,同时也遭遇国际政治的风云突变,每个人的人生都因此而彻底转向,并迎来了自我的觉醒与成长。小说以五位女性轮番担任叙述者,五种迥异的声音交织成丰满动人的故事,既是一部细腻、迷人的家族传奇,也是一则磅礴、锐利的历史寓言,动荡的时代背景更为故事增添了戏剧魅力。

2017 年 3 月 7 日,单向空间举办了《毒木圣经》中文版首发式。现场邀请了北大中文系教授戴锦华、作家徐则臣、学者止庵和编剧史航,一起来和读者们聊聊这本书。

《毒木圣经》中文版首发式

戴锦华:这部小说碾压了所有分类

其实我很难开这个头,因为这本书碾压了所有的分类。你说它是一本什么样的书?是非常宏观的,讲述世界的书?是一部家族史?是女性文学、女人的故事?还是讲二十世纪的文明危机?应该把它定义为严肃文学,还是类似于《飘》那样的通俗写作?这对我来说是阅读经验上的很大的困惑,可我同时也因此获得很大的愉悦。我的标签不够用,或者我要把所有的标签都贴上。

它具有阅读通俗小说时那种基本的吸引你的要素,和阅读快感。但是同时它里面不断有思想溢出,那种强大的质询和对整个文明的怀疑感不断出现,在极端流畅的情节当中溢流出来。

年的刚果。如果大家愿意的话,可以在书中捕捉到很多那个时代的历史。那是刚果的故事,同时也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世界故事。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发生了什么?整个世界在激变的过程当中,最重要的就是前殖民地独立建国,有的完全是通过战争和大规模的相互屠杀,有的则是通过和平的抗争,整个世界是一个巨大的舞台。而且我毫不夸张地说,是那个极端动荡的时代,创造了我们的今天。我们的日常生活、思维方法,我们的基本概念、我们想象世界的方式,都是那个动荡之后重建的结果。我们每个人都是那个时代的后人。书中的女孩子们就是在那样一个贫瘠的、同时也是繁茂的但是充满危险的环境当中成长起来的。

书很厚,可是还是挺容易把它读完。我所说的“容易”是指阅读本身,因为它充满悬念,充满吸引力,翻译的文字非常流畅,非常准确、精到,所以读起来很愉快。读长篇小说本身是付出相对少、获得相对多的。因为你看了大概20页以后已经建立对这个世界的基本认同,接下去都是收获和快感。这个长篇越长,你的收获就越多。

我阅读完了,但是我的兴趣刚刚开始,因为它在遥远地呼应着我的很多怀疑。所有我关注着的、曾经关注的、将继续关注的命题,都能在这本书中找到痕迹和回声,但同时它又是如此成功地讲述了一个故事。在今天的世界还有没有讲述故事的可能?讲述是不是一定要沦为通俗的、庸俗的、套路的、复制的?当我们讲述故事的时候能不能同时传递思想?我们能不能同时表达我们对于我们身置现实的深刻怀疑?这部小说是一种回答。

所有的人类颂歌就其本质来说只是一首而已。“我的生活:我从历史中偷取了什么,

我又如何与之共处。” ——《毒木圣经》

徐则臣:包罗万象,每一页都充满趣味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小说,有的小说比较单一,但是很深,比如像《一九八四》,看起来非常带劲,很过瘾,但它不是包罗万象百科全书式的,而《毒木圣经》里面有很多东西,如果你把这个小说看透了,能够庖丁解牛式地阅读,你会发现这是一本小说写作的教科书,这个小说有大的想法,同时又有能力把大的想法分散以后变成一个个小的细节。大的能掌控,小的也能落实。

金索沃的文笔非常好。我已经很多年在读书的时候不太习惯像过去中小学一样划一条线,但我在这本书里面划了很多线。其实她讲的道理也是日常道理,但是表达的方式特别诗意,特别有意思。四个小孩子都特别有个性,尤其是艾达,她是残疾,只用半个脑子思考;还有最小的五岁的露丝·梅,你觉得她完全不在逻辑,但是她不在逻辑的逻辑恰恰特别有意思。因此,这个小说特别好看,每一页都充满趣味。

小说非常顺畅而且优美。但我在阅读前半部分的时候,还一直在期待一个东西。对于像我这样的阅读越来越功利的读者来说,血肉的东西当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没有另外一部分让我隐隐觉得还有话可说的,还对我的阅读、对我的思考造成难度的存在,我可能会觉得这个小说过于丰满,过于丰腴,它缺少一个能够让这个小说巍然耸立的大的骨架。当小说中的母亲回忆起父亲当初参军、最后整个军队全部死掉、他一个人回来的时候,这个骨架出现了。小说里一直没有父亲的独白,全是通过母亲和四个女儿,从不同的侧面把父亲的经历,在日常生活中的一点点表现,点点滴滴的想法,包括他个人的刚愎自用的性格描述出来。我一直在想,如果把父亲单拎出来当作主线写,小说会变成什么样子?这种小说里面另有小说的感觉,我觉得非常有意思。

我必须将一切细节描述到位。小说除了细节还是细节,大量细节的集合。如果细节出了差错,就会比大量谎言的集合还要糟糕,那是无趣。读者一旦发现故事的背景虚假不堪,就会放下书,立马走人。——芭芭拉·金索沃

止庵:信仰怎么才能恰到好处地用,而不为其所伤

《毒木圣经》的叙述方式,是一个特别有意思的地方。我当时一边读一边在想,如果它不是这个写法,会变成一本什么样的书。如果只是简单讲那个故事的话,它大概能薄三分之二。但是小说用了一个写法,每个女儿分别是一个叙述者,表达她当下的感受。我们知道,故事都是有点像骨头一样的,但这本小说给你的是血肉和皮肤,给你的是很复杂的东西。我觉得这个写法对于我们很有启发。我读中国的当下小说,有一些作品弱就弱在感受这一层面。讲故事都很会讲,但是人物的感受没有那么丰富。这本书用了最繁复的写法,书中所有的效果都是从这个写法来的。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能够想到我读过的一些书,比如《大河湾》《印度之行》,还有很多关于东西方文化碰撞的书。你到一个地方,根本不能跟那个地方的文化相融。我想到很多这样的书。

这本小说还涉及到比我们一般的生存问题还深的问题,也是我们人活在世界上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信仰,或者说信念。书中的所有人都是被牵连的,被那个又可以称为毒木又可以称为圣经的东西所牵连。

整个故事的源头其实是那个不出声的父亲,这个父亲和我们有很多共同之处。信仰这个问题,在很长的时间里,可能都会一直搅扰我们。它是人永远想不到底,但是每个人都会想到一定程度的事情。我们始终不知道,信仰怎么才能恰到好处地用,而不为其所伤。这是这个小说跟我们当下最有共通的地方。我看有一个评论,说一帮美国人上非洲,中国人有什么可看的呢?我觉得这个父亲的信念,以及他为这个信念的所作所为,乃至一家人因此的遭遇,其实跟我们中国人曾经、现在乃至将来的很多遭遇是一致的,这点特别能够产生共鸣。

史航:八面来风,真听、真看、真感觉

我先汇报一个基本的阅读感受:一个白人家庭,父母加上四个女儿,六个人进入这个世界的时候,他们以为自己是来传播信息的,而这个世界是僵死的。但其实不是的。“毒木圣经”的这片丛林已经足够丰富到可怕。所以我觉得这本书特别能触动到我们每个人的经验,所谓“始料未及”:你以为你能够左右一切,但是你却发现你是最被别人左右的。

我说一个跟我的小圈子有点关系的。影视圈最近一个热点就是“抠像剧”。而《毒木圣经》这本书有意思就有意思在这一点上,它一定是真听、真看、真感觉,不可能是想当然。这个小说探讨人性的时候,不是架空寓言式的东西,而是所有现场感都在的情况下,脚不离地,走了一条路出来。当影视开始抠像的时候,还是有人认真地写一个小说,让你感觉到在那一刻,读者、作者、当时的角色,大家是一体化的,在同一个蜘蛛网上,互相震颤到了。在抠像剧泛滥的时代,有必要看这样一个不抠像的小说,这叫做洗眼睛,让你重新感觉这个世界跟你有关系,而不是越来越疏离。

书里的主角之一是家庭主妇,离开一切文明事物,来到危机四伏的丛林。对此史航老师说:”全世界的诱惑和拷问都在家庭主妇面前。不需要去丛林,待在朝阳区一样面对丰富的世界。写家庭主妇就是写我们每个人。“戴锦华老师更振聋发聩:“整个世界都在热情消费着家庭主妇们的白日梦、性幻想和神奇想象力。”

这本书确实是有阅读快感的,这个快感指的是痛快,酸麻痒痛,五味杂陈。当这几个孩子和母亲陆续叙述的时候,就像是一种浸没式戏剧,有一种奇妙的代入感,在你跟从着某一个人的叙述时,你知道同时还有一些事情在另外发生、另外讲述,你很可能想赶着去听取,这种八面来风的方式很有意思。

一部长篇小说确实能够让你的眼睛特别亮,好像你在暗室里读它一样。《毒木圣经》是一本厚重的书,它有一种承前启后的作用:你以往的很多人生情绪,能够从中再次验证;而未来的很多时光,当你人生遇到另外一些情境、漩涡的时候,你会以非常自然的方式重新想到它。

【美】芭芭拉·金索沃/著

出版社: 南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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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冬天格外寒冷,似乎跟85年前红西路军征战河西走廊的天气有得一拼。春节前夕,一个难得的温暖午后,窗明几净,缕缕的茶香,宁静的小院子,记者采访了金昌籍著名作家张弛。

2018年底,张弛创作的反映红西路军战史的长篇小说《战马之歌》,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后,在文化界反响强烈,影响越来越大。

《战马之歌》以“战争与马”为主体,讲述了1936年红西路军远征甘肃河西走廊的历史事件,彻底澄清了以前蒙在红西路军身上的迷雾,还原了红西路军千曲百折的本来面目,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红西路军历史最全面的一部文学作品。

张驰老师深情款款地讲述了红西路军以及《战马之歌》前后的一些不为人知的故事。

从小听过的红军故事成了文学创作素材

张弛老师说他之所以要写红西路军这个题材,就是长期的生活积累和知识积累达成的一个一朝顿悟。

张弛的家乡在甘肃省永昌县。他第一次参加工作的地方是甘肃省张掖市。这两个地方,正是红西路军渡河之后,所创建的最主要的两块根据地。他从小就听过许多红军的故事,也接触过一些流落红军,长大后从事文学创作,自然就成了珍贵的素材。

小时候,张弛家院子的对门,隔一条马路,有一座街门,名叫陈府,是旧社会的一座富人豪宅,门前有一排高大的白杨树。一年冬天,大风吹落了树上的一个老鸦窝,许多小孩围着那一堆老鸦窝的柴禾和在寒风中盘飞鸣叫的老鸦看热闹。张弛的爷爷说当年就在这座陈府里驻扎了一支红西路军,其中有一位流落红军战士,名叫曾大明,一个四十多岁的瘦小男人,四川人,是县手工业联社的铁器工人。曾大明有一个师傅老高爷是张弛家邻居,所以曾大明经常到他家院子来,很熟悉。孩子们都叫他曾叔叔。1966年动乱开始,他因发了几句牢骚,成了批斗对象,经常挨打挨骂,饱受磨难。张弛十分同情他,特意在《战马之歌》里给他留了个名字。书出来后,曾大明的一个后代特意来找张弛,表示感谢。

1983年,张弛陪老作家赵燕翼和王萌鲜等人,去当时的永昌县红山窑乡毛卜喇村访问一流落女红军战士龚少明。龚少明在讲述了当年的种种战斗事迹后,还讲述了解放后的一些遭遇。1960年挨饿时,她们农民没饭吃,就去偷军马场的粮食,军马场的职工只是“睁一眼闭一眼”。因为那些职工严格地说也是解放军战士,解放军战士和红军是什么关系,是祖孙关系,中间的八路军、新四军是儿子辈,三代人打江山,江山打下后却出现了如此怪悖的现象,实在令人唏嘘不已。由此种种,便激发了他对红西路军的思考和对红西路军的文学创作。

早在1989年,他就写出了以红西路军为题材的中篇小说《甲光》,获得《当代》文学奖,影响很大。当时文学界有一种说法:在当时写红军题材的中短篇小说中,有两部作品最为出色,一部是乔良的《灵旗》,写湘江战役;另一部就是《甲光》,写红西路军战役,是军事文学的一个突破。

从小就喜欢军事,喜欢战斗故事

谈起往事,张弛老师表情凝重、语气沉重,几次哽咽得无法讲下去。

他说当年《甲光》问世时,《西北军事文学》主编贺晓风老师就问过:“您没有当过兵,上过战场,单靠研究战史,就写出了这么一部军事大作。您是怎么做到的?”

张弛说当时不知该如何回答,就笑着说,这可能与他从小喜欢军事和经历过动乱岁月有关吧,但也道出了两个重要因素,一是作者的性格,二是一定的生活阅历。此外,他还研究过一些兵法。

张弛说不知什么原因,他从小就喜欢军事,喜欢战斗故事,具有崇拜英雄的理想。他最崇拜的古代英雄是岳飞,现代英雄是狼牙山五壮士。1966年动乱开始,他上小学四年级,大人们打群架,小孩子们也跟着模仿。有一次,有两个小孩在古城墙上砸了一大堆土疙瘩,居高临下做守城状,他则一人在城下,用衣襟兜一堆土疙瘩,沿马道往上冲。结果竟是他一人冲上城头,打败二人,夺取了阵地。所付出的代价是头被打破,血流满面。

还有一次,他们西门小孩跟东门小孩打群架,他提前做侦察兵去侦察“敌情”,结果被抓了“俘虏”。就在他绝望无助的当儿,忽然从东门里进来了一个他们西门的小孩,年龄比他大,十五六岁,姓柴,骑一辆自行车,车架上捎一根木棍。他原本不知道打架的事情,是因事从乡下回城,途经东门,意外发现了他的情况,立刻停下自行车,抄起木棍,单枪匹马,打退东门数十小孩,将他强行救出,驮上自行车,一溜烟跑了……柴姓童友的壮举,令他终生难忘,后来在写红西路军的一些孤胆英雄勇闯敌阵时,就一点儿也不觉费事,略加改动即可。了解了这个,他就知道,写战争,并非闭门造车,得有一定经验基础。

他研究兵法,也非自《战马之歌》开始,早在插队当知青时就已经开始了。初中毕业后,他第一次参加工作是在张掖银行,具体工作是银行会计。干了一段时间后觉得不喜欢,要求单位调换一个警卫押运工作,单位不同意。领导劝说,警卫工作一般由复转军人干,你是学生,有文化,会计岗位更合适。可他听不进去,几经争执,便依然辞职,报名上山下乡了。这在当时是个壮举。那时有多少待业青年渴求一份工作而不能得,有多少学生为躲避上山下乡而想尽办法,而他却在分配工作后不干,主动要求上山下乡,令人不可思议。但这就是他的性格。下乡后,他的计划又是准备报名参军。而当时规定,知青参军,须得劳动锻炼两年以上。他算了下,18岁下乡,两年后20岁,还在服兵役年龄之内。于是,就在生产劳动之余,他预习一些军事知识,以备将来所用。那时的知青点上,有许多社会捐赠的青年自学丛书,其中有一本《军事基本知识》,他很喜欢,至今还在书架上搁着。另外还有当时的兰州军区给民兵配送的《战术教材》等。尤其幸运的是,当时正逢“批林批孔”“尊法反儒”运动,有关部门以参考资料的名义翻印了一批解禁之书,其中就有《孙子兵法》。他如获至宝,一读成瘾,至今还能背诵部分章节。之后稍晚,他还获得了一本更加罕见的《孙膑兵法》。这本书因失传已久,只闻其名,不见其实,甚至有学者考证说,这本书根本就不存在,是个历史的“讹传”。结果,就在他插队前一年的1972年,在山东银雀山出土了它,一时轰动了学术界,后经专家研究整理,于1975年正式出版。《战马之歌》的第八章,题目为《牠城》,正是取自《孙膑兵法》……

此后,他又自觉地有意识地陆续阅读了一批古今兵书,有《吴子兵法》《李卫公问对》、诸葛亮的《将苑》、陈规的《守城录》、刘伯温的《百战奇略》和朱逢甲的《间书》等。另外还有现代学者的《军人德性论》《中国军事思想简史》《中国历代战争年表》等,从而使得他在描写这场战争时有了一种俯瞰的眼光和成竹在胸的把握。

很早就对马产生了深厚感情

《战马之歌》张驰著(广东人民出版社)

《战马之歌》总体上说是一部红西路军战史,战争是主题,但在这个主题下,还有个副题,就是写马。通过红西路军的骑兵师和马家军的马场,以及民间的征马运动,写了大量的马。不仅串联了我国上自先秦,下至民国的千年战马史,还塑造了駜马、骧马、青海聪、蒙古骠、火焰驹、桃花马等一系列战马形象。

张弛老师说写这本书时他已年过半百,有了老之将至的岁月之感,便想在退休之前,再写出一部收山之作,而后去过一种下棋钓鱼的生活。但具体写什么呢?当时摆在他面前的题材有两个,一是红西路军,一是马文化,究竟写哪个?一时拿不定主意。后思呀想呀,忽地灵光一闪,决定把它们合在一起写,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以战争为主,战马为副,这才形成了这部合璧之作。

张弛从小就爱马,和从小就喜爱军事一样,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渊籔之因。有一年他翻阅旧《永昌县志》,无意中发现一个现象,当时的永昌那个县,文化不够发达,以明、清两代说,五百多年历史中,一共才产生了文举人十多个,而武举人却达五十多个,是其五倍。这是一个严重的比例失调现象,如果放在中原江南一带,是无法理解的,但放在西北一隅的河西走廊,就比较好理解了。河西走廊,中间是一条千里大平原,是汉民区,南部祁连山,是羌人区,北部阿拉善高原,是鞑靼区。这三个板块和三个民族,出于各自的生存原因,世世代代战争不断,尤其是中间的汉民,要遭受南北夹击和两面防御。因此,对武人的需求就很高,武举人的数量也就很大。也许正是这个原因,给河西民间传下了一种尚武精神,正是受其尚武精神的自幼熏陶,他便产生了对战马的喜爱。

第一次骑马是在6岁的时候。那年春节,在祁连山皇城草原工作的父亲回家探亲。从皇城草原到永昌县城,有三四十公里,步行要走一天,骑马半天。父亲来时,骑着一匹粟色大马,穿着一身藏族藏袍,一副草原骑士的模样。他至今费解,父亲是汉族,又是国营单位的职工,怎么一身藏族打扮?他所骑的那匹马也与平时见到的马不同,屁股上烫着烙印,鞍褥上嵌着银元,很是特别。过了几天,到正月初几的时候,父亲母亲带着他和姐姐去看望乡下的外婆,外婆家距城约五里地,母亲和姐姐步行,他则被扶在马鞍上,由父亲牵着缰绳,骑马而行。第一次骑马,那种感觉难以言述,新鲜、好奇,还有点害怕,印象最深的一点是骑在鞍上,眺望四野,有一种童心难言的“豪迈”。

之后,年龄渐长,上了学。从小学到中学,每到放暑假的时候,张弛就会到父亲工作的草原上去玩。父亲工作的单位是一座科研牧场,全称是中国农业科学院西北畜牧兽医研究所皇城绵羊育种试验场,简称皇城羊场,主要任务是改良羊种和兼及改良马种,有辽阔的牧场,大量的羊群、牛群和马群。

一个城里孩子,初到雪山草原,一切都感到新鲜有趣,玩得最多的便是和草原孩子一起采蘑菇、捉哈喇(旱獭)、骑马等。骑马一开始,他小心翼翼,不敢快跑,之后就和其他草原孩子一样,也能纵马飞驰,一比高低了。那是一段持续多年的童年难忘岁月,给张弛留下了无比美好的印象。其间也曾发生过渡河落水,坠马伤骨,病马卧道,途中遇狼等惊险事情,但每次想起,都是欢乐。

数年后,张弛上山下乡当知青。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从一个当年的童友口中听到一个喜人的消息,那一年皇城草原举行赛马大会,他的一个孟姓童友勇夺冠军,这是一件破天荒的事情。因在那时,皇城草原的人群主要是藏族、裕固族和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羊场职工的汉族人就像被海水包围着的一座孤岛,历次赛马冠军,皆被上述三个少数民族轮流坐庄,汉族骑手从未染指。而这一次,却被他的一个好友打破垄断,产生了第一位汉族冠军。他闻此讯,激动不已,远在二百里之外,向孟姓童友表示了默默祝贺。至今他还记得,童友的那匹坐骑,名叫“黑胡胡”。

《战马之歌》插图祁小松摄

另外还有其他种种,包括书本上的马故事等,使得张弛很早就对马产生了深厚感情,后来从事文学创作,马就自然成了笔下的灵物,《驽马》正是取材于皇城草原的童年生活。就像评论界所讲的那样:《驽马》是他文学创作道路上的第一座里程碑,《汗血马》是第二座,《战马之歌》则是第三座。

张弛老师深有感触地说,对于马,人类格外垂青,在中国马文化中,很早就有了龙马精神、天马精神、自强不息精神、勇往直前精神等赞歌颂词。另外还有忠诚恋主、高洁自爱、神奇速度、形体之美等品质特点。马的这种天然品格,正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性格,也是全人类共同向往的崇高人格。

红西路军鏖战永昌浮雕图

更巧的是马的这种善勇精神,恰与红西路军的献身精神相吻合。红西路军究竟是一支什么队伍?说到底,就是一支穷人造反的队伍。穷人为什么要造反?就在于那个腐朽黑暗的旧社会,贫富悬殊,苛政如虎,民不聊生。一部分善良而欠勇敢的人们,只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任其摆布;一部分既善良又勇敢的人们,却不甘心这种摆布,于是就挺身而出,揭竿而起,掀起了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风暴。《战马之歌》恰是在这两个觉悟点上,形成了一个二水合流的思想洪峰,从而形成了读者所言的一部波澜壮阔、气壮山河的史诗性之作。

著名诗人吴辰旭撰文说,《战马之歌》不单是一部战争史、战马史,还是《一部河西走廊的极简史》,包含了作者对河西史地的深刻研究和对河西家乡的特殊感情。

关于家乡的感情问题,张弛老师说首先每个人都有家乡,每个人都有家乡观念。谁不说俺家乡好?这是人之共性,普遍感情。但这个感情是一种主观感情,另外还有一个客观对象。各地条件不一,每个人的乡土感情便也有所差异。前辈军旅作家黎汝清先生,是位山东人,他曾三访河西,在其作品《碧血黄沙》的后记中曾说,他平生走过很多地方,祖国的名山大川自不必说,还曾到过国外的许多地方,每到一地,都有激动人心的感受。但感受最深,最令他激动、震撼、难忘的地方就是甘肃的河西走廊。

由此可见,家乡永昌确实美,不但自己热爱,外地人也热爱。那么,家乡之美,究竟是哪里美?不用诗意抒情,只就客观素描,你就明白,它就是那雄伟的雪山,辽阔的戈壁,宁静的湖泊,奔腾的河流,以及丝绸古道的长城烽燧、绵延千载的岩画壁画……这是一块集自然之美和人文之美并放光芒的大美之地,怎能不让人热爱呢?

其次,每个人的性格不同,情感有薄厚,反映到乡情上也有浓淡之分。他是个重感情、好怀旧的人。张弛16岁初中毕业,18岁上山下乡,19岁的时候离开母校才刚刚三年,就对他的母校怀念得不行。

一个夏天,张弛老师特意从乡下来到县城,想去看看昔日上课的那座教室。等他走到校门口的时候又犹豫了,怕碰到以前的老师和继续上高中的同学,他们若问干啥来了,怎么回答?他如果说是来看看以前的教室,岂不成了笑话?思忖再三,只好调过头,又绕到校园的后面。那里是一块蔬菜地,有一道土坯围墙。他就爬在那土坯围墙上,远远地望了望他的教室,这才离开。之后若干年,他因工作调动离开家乡,来到省城,这时才30多岁。但他一想起家乡的山水和童年生活,就激动得不行。就像一个白发老翁追忆似水年华一般,长流热泪。有一位大作家说,他一辈子所写,也就是家乡那么一块邮票大的地方。

张驰老师也有同感。但人家是自觉,他是不自觉,直到年过半百,写《战马之歌》时,才第一次清澈顿悟。他要借助这场西征战役,把他一往情深的思乡之情、爱乡之情、大鹏之情、井蛙之情,来一个百川灌河般的大倾泄……

最后,张驰老师总结性地说道,他的乡土之情不仅仅是大山大水地,而是已经超越了地域、民族,升华到了广阔无边的普世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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