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必须发论文吗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号)精神,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学发…号)、?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校学发…号),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一)我院已注册的1-4年级非定向博士研究生、1-3年级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2年级非定向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的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的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三)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校际交流且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四)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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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奖学金体系主要包含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补贴补助、国家奖学金等,小编为各位同学整理的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信息如下,供各位了解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政策、评选条件和奖学金什么时候发等常见问题,以便快速了解的各方面注意事项。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制定本细则。
  所有在籍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到原硕士所在班级参加评选。
  1.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博士研究生所修课程均应通过,公开发表论文得分8分以上;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所修课程均应为一次通过;三年级硕士研究生所修课程均应通过,公开发表论文得分3分以上。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由财政厅、教育厅发文确定。
  (1)国际学术刊物(当年SCI期刊)影响因子×20分/篇
  (2)国内学术刊物A类8分/篇
  (3)国内学术刊物B类5分/篇
  (4)国内学术刊物C类3分/篇
  (5)其他等级专业刊物论文1分/篇
  注:此类论文的评分累计上限为2分,超出仅作参考。
  (6)被三大权威检索系统收录的学术论文可另获奖励加分,每篇分值如下:
  研究生在学期间以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身份参与正式出版的本专业著作并且独立撰写十万字以上,则可以折算为B类学术论文(5分)1篇,但仅限1篇。
  国家级奖一等奖100分;二等奖75分;三等奖50分
  省部级奖一等奖50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20分
  市厅级奖一等奖20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6分
  注:获奖者的个人分值P的计算方法:(P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P=所获奖项的最高分值×排名权重系数(‰)(参见附录)
  国家级奖一等奖8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省部级奖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市厅(校)级奖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获奖者的个人分值P的计算方法:(P值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P=所获奖项的最高分值×排名权重系数(‰)(参见附录)
  研究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权的学术积分等同于A类学术论文(8分)一篇;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学术积分等同于B类学术论文(5分)一篇。
  专利成果须取得专利授权号;合作专利者,分值参考附录的排名权重系数。
  6.学位课程平均分(M)
  M=第一学年所有学位课各科成绩总分/第一学年学位课门数
  7.所有参评成果的第一作者所在单位应为南京邮电大学;所有参评成果必须是在获得研究生学籍至研究生毕业期间取得的,且与本人研究生学业有关;所有已获本校奖励的参评成果不得在以后的奖励评选中重复使用。
  8.所有学术论文只限第一作者(注:当且仅当申请者为论文第二作者时,如果第一作者为本人导师,则该论文的评分加权系数为),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该网页公布。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三牌楼校区地址:南京市新模范马路66号 综合科研楼507室
仙林校区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行政南楼433室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奖学金2022,研究生第一年入学奖助金等级依据考研成绩而定。推荐免试的同学可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奖学金2022,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者,也能获得高于学费的奖助学金,其他的同学则获得根据考研入学成绩获得相应不同等级的奖助学金。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奖学金2022,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各大院校奖学金、私人助学奖学金等,院校及私人奖学金额度各个院校有所不同。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中央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等级和奖励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
中央财政对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中央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及在校生人数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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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审条件

为加强我院研究生培养机制,强化学生科学研究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1〕310号)和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的通知、《内蒙古农业大学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籍全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第三条 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由自治区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籍全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第二章 评选对象与奖励标准

第四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每学期按时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博士3年,学术型硕士3 年、专业型硕士2 年)的全日制在籍全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作的除外)。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博士研究生自治区每年奖学金2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硕士研究生自治区每年奖学金1万元。

第六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原则上每名学生在研究生培养期间内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

第八条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自治区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违反《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的规定》者;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4.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5.参评学年有未按时注册记录的研究生;

6.培养环节中任意一项未按时完成者,包括课程不及格、中期考核未通过、开题报告未通过、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未通过者;

7.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第九条 学生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认定时间范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不得重复使用,即不得以已经作为评奖条件使用过的成果、论文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

一、博士研究生参评条件:

博士的所有参评业绩从入学开始算起。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和选修课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国家英语六级考试355分以上(蒙语授课的学生319.5分以上),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在50分以上或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全国日语水平考试(NNK)、日语国际能力测试(JLPT)等成绩优异者,且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作为第一单位,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出版的核心期刊(含)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提供相关检索证明);

2.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级(含)以上发明专利;

3.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在全国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赛事或全国性学术活动中获奖者。

硕士研究生国家和自治区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学位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或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蒙语授课的学生319.5分以上),且国家英语六级考试355分以上,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在50分以上或雅思、托福、WSK、NNK、JLPT等成绩优异者,且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作为第一单位,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出版的核心期刊(含)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提供相关检索证明);

2. 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级(含)以上发明专利;

3. 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在全国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赛事或全国性学术活动中获奖者。

以上所有科研成果或承担的课题第一单位必须为内蒙古农业大学,署名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

评审标准分三部分计分。所有科研成果或承担的课题第一单位必须为内蒙古农业大学,发表学术论文除具体规定外,署名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评分标准中所有奖项和论文均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一、学习成绩(只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满足参评条件中的学习成绩要求,且按5*学位课的平均成绩/100.

2.通过托福(80分以上)、雅思(6.0分以上)、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60分以上)、全国日语水平考试(NNK,60分以上)、日语能力测试JLPT(N2以上)等外语考试者记3分。

1.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被SCI、SSCI 源期刊全文收录,影响因子≤1,每篇记6分;1<影响因子≤3,每篇记分=6×影响因子;3<影响因子≤5,每篇记分=6×1.2×影响因子;影响因子>5,每篇记分=6×1.5×影响因子;

2.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在EI 源期刊全文收录一篇记4分,EI源期刊见刊但未检索到的记3.0分,EI源期刊录用但未检索到的记1.5分;

3.本项只限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重要学术期刊每篇记3.0分;其它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记1.5分;

4.本项只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重要学术期刊每篇记3.0分,录用记1.5分;其它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记1.5分录用记0.75分;非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记0.5分,录用记0.25分;

5.增刊、专刊及各级会议论文发表记0.3分,录用记0.15分;

6.国际会议被SCI收录并提供检索证明的记1.2分;被EI收录并提供检索证明的记1.0分;

7.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级(含)以上发明专利者,记6分、实用型专利记3分、外观专利记2分、软著记1分。

备注:1.同一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在校期间不得重复使用;

2.是否是核心期刊、SCI、EI刊源的以上一年度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或必须提供检索证明;

3.增刊、会议论文录用的只能选一项作为评审条件。

1.博士研究生中硕博连读研究生记2.5分;

2.在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赛事或全国性学术活动中,获奖加分细则如表1所示。

表1 研究生参加活动所获奖的加分细则表


备注:国家级奖项取前五名,省部级奖项取前三名。

3. 获得国家级科研创新项目中获资助的记5分;自治区科研创新项目中获资助的记3分;校级科研创新项目中获资助的记1分。

4.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记3分,其他成员记2分。院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班长、党支部委员记1分,其他学生会部长加0.6分同等奖励就高不就低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总分=学习成绩得分*0.3+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0.6+科研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得分*0.1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总分=学习成绩得分*0.3+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得分*0.6+实践能力和发展潜力得分*0.1

◆博士研究生总分=学术研究得分*0.8+发展潜力得分*0.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班子、教授委员会、纪检委员、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及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1.以上评选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年度实际情况酌情决定。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须由研究生本人自愿向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表格,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经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2.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道德或者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二、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评审条件

为加强我院研究生培养机制,强化学生科学研究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内助学中心〔2021〕310号)和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的通知、《内蒙古农业大学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籍全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第三条 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由自治区财政出资,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籍全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第二章 评选对象与奖励标准

第四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每学期按时注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博士3年,学术型硕士3 年、专业型硕士2 年)的全日制在籍全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作的除外)。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博士研究生自治区每年奖学金2万元。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硕士研究生自治区每年奖学金1万元。

第六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原则上每名学生在研究生培养期间内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

第八条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自治区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违反《内蒙古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的规定》者;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4.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5.参评学年有未按时注册记录的研究生;

6.培养环节中任意一项未按时完成者,包括课程不及格、中期考核未通过、开题报告未通过、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试未通过者;

7.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第九条 学生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认定时间范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不得重复使用,即不得以已经作为评奖条件使用过的成果、论文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

一、博士研究生参评条件:

博士的所有参评业绩从入学开始算起。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课和选修课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国家英语六级考试355分以上(蒙语授课的学生319.5分以上),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在50分以上或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全国日语水平考试(NNK)、日语国际能力测试(JLPT)等成绩优异者,且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作为第一单位,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出版的核心期刊(含)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提供相关检索证明);

2.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级(含)以上发明专利;

3.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在全国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赛事或全国性学术活动中获奖者。

硕士研究生国家和自治区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学位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或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蒙语授课的学生319.5分以上),且国家英语六级考试355分以上,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在50分以上或雅思、托福、WSK、NNK、JLPT等成绩优异者,且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4. 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本人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作为第一单位,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出版的核心期刊(含)以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提供相关检索证明);

5. 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级(含)以上发明专利;

6. 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在全国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赛事或全国性学术活动中获奖者。

以上所有科研成果或承担的课题第一单位必须为内蒙古农业大学,署名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

评审标准分三部分计分。所有科研成果或承担的课题第一单位必须为内蒙古农业大学,发表学术论文除具体规定外,署名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评分标准中所有奖项和论文均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一、学习成绩(只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满足参评条件中的学习成绩要求,且按5*学位课的平均成绩/100.

2.通过托福(80分以上)、雅思(6.0分以上)、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60分以上)、全国日语水平考试(NNK,60分以上)、日语能力测试JLPT(N2以上)等外语考试者记3分。

1.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被SCI、SSCI 源期刊全文收录,影响因子≤1,每篇记6分;1<影响因子≤3,每篇记分=6×影响因子;3<影响因子≤5,每篇记分=6×1.2×影响因子;影响因子>5,每篇记分=6×1.5×影响因子;

2.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在EI 源期刊全文收录一篇记4分,EI源期刊见刊但未检索到的记3.0分,EI源期刊录用但未检索到的记1.5分;

3.本项只限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重要学术期刊每篇记3.0分;其它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记1.5分;

4.本项只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重要学术期刊每篇记3.0分,录用记1.5分;其它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记1.5分录用记0.75分;非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记0.5分,录用记0.25分;

5.增刊、专刊及各级会议论文发表记0.3分,录用记0.15分;

6.国际会议被SCI收录并提供检索证明的记1.2分;被EI收录并提供检索证明的记1.0分;

7.以第一完成人获国家级(含)以上发明专利者,记6分、实用型专利记3分、外观专利记2分、软著记1分。

备注:1.同一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在校期间不得重复使用;

2.是否是核心期刊、SCI、EI刊源的以上一年度公布的期刊目录为准或必须提供检索证明;

3.增刊、会议论文录用的只能选一项作为评审条件。

1.博士研究生中硕博连读研究生记2.5分;

2.在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赛事或全国性学术活动中,获奖加分细则如表1所示。

表1 研究生参加活动所获奖的加分细则表


备注:国家级奖项取前五名,省部级奖项取前三名。

3. 获得国家级科研创新项目中获资助的记5分;自治区科研创新项目中获资助的记3分;校级科研创新项目中获资助的记1分。

4.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记3分,其他成员记2分。院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班长、党支部委员记1分,其他学生会部长加0.6分同等奖励就高不就低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总分=学习成绩得分*0.3+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0.6+科研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得分*0.1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总分=学习成绩得分*0.3+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得分*0.6+实践能力和发展潜力得分*0.1

◆博士研究生总分=学术研究得分*0.8+发展潜力得分*0.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班子、教授委员会、纪检委员、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及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以上评选办法如有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年度实际情况酌情决定。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须由研究生本人自愿向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表格,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经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2.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道德或者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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