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大学生才叫做是建档立卡的什么是贫困生建档立卡啊?

  距离重庆专升本考试的时间越来越近了,最近也有很多同学在咨询关于的各种政策,其中有一条大家关心的比较多,建档立卡的相关政策,以及这个政策会实施多久,明年还会继续实行吗?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建档立卡政策。

  建档立卡,就是对家庭身份的一种认定,根据学生家庭的经济情况,当地政府,会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这种来自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学生可以在大学中享受一些来自国家的奖助。

  建档立卡早就存在,不过专升本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是源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百日冲刺”十大专项行动中提出的,也是从这一年开始全国各省都在专升本中新增了专升本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本意是为了给贫困家庭提供帮助,是一项惠民利民政策。

  不过很多同学对此颇为不满,其中最有争论的是分数线的划分。因为建档立卡的分数线,比普通考生的分数线低很多。这样一来很多同学就会认为不公平。

  2021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普通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普通文科类:159.5

  (二)普通理工科类:144.5

  (三)计算机类:149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普通文科类:84

  (二)普通理工科类:45.5

  (三)计算机类:59

  (四)艺体类:71.5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普通文科类:124.5

  (二)普通理工科类:97

  (三)计算机类:106

  (四)英语类:144

  大家可以看出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录取最低控制线比普通考生低了几十分。但是,政策本身是不会挤占太多院校招生名额,实际上“建档立卡”和普通批次是按比例单独招录的,有些人担心建档立卡的招录学生也是包含在招生总人数规模内,但是近几年专升本的政策整体都是在扩招,与扩招的力度以及建档立卡同学的人数来看“建档立卡”实际对普通考生产生的影响是有限的。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专升本成功与否与政策的联系是有限的,最终靠的也是自身的硬实力,努力把该学的都学好,分数考上去,按照专升本择优录取的原则,不管是什么样的录取方式都不会对你产生太大影响。

  建档立卡的政策明年会继续吗?

  早在2020年12月份国务院扶贫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面,扶贫办主任欧青平直言:今后5年为扶贫成果巩固期,扶贫政策要保持稳定,政策措施不能“急刹车”。另外,为了决战决胜教育脱贫攻坚,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国家要进一步针对建档立卡贫困高职毕业生,在专升本考试中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专项招生计划,在今后可能会出现越来越多培养方案越来越完善。

  今后几年(至少在巩固期间)建卡仍旧实施的可能性比较高。所以22/23年建档立卡专项政策应该会继续实施。当然这只是小编个人的分析,具体还是要等官方的文件为准。

  所以不管你是普通考生,还是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考生,努力提升自己的实力永远都是硬道理。在政策颁布之前,无论是录取方式,录取规则都是未知数,但“择优录取”的原则永远不会改变。所以为了让自己更有主动权,去选择自己想选择的方向,现在就开始努力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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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取暖费优惠政策

一律享受采暖费5%的优惠减免;凡在9月21日至10月10日期间全额交费用户,一律享受采暖费4%的优惠减免;凡在10月11日至10月31日期间全额交费用户,一律享受采暖费3%的优惠减免。

照中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遵循谁使用谁享受谁付费的原则。根据中科院、陕西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授时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此办法。

第一条凡居住在授时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时部住宅楼、集体宿舍等,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户,均应按规定交纳取暖费。

第二条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5元,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

第三条住户的建筑面积按经房产部门核准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的住宅参照同类单元住宅面积确定。授时部住户的建筑面积按契约中规定的面积为准。

第四条中心在读研究生居住在学生宿舍的不发放取暖补贴,也不收取取暖费。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住在集体宿舍(含学生宿舍)的按集体宿舍收取标准收取取暖费。

第五条本部或授时部单身职工居住单元房的按取暖费标准收取费用。

第六条职工将房屋租赁给他人居住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向房屋所有人收取费用。直接从中心本部或授时部租住的用户,由租住人交纳取暖费。

第七条长期空关房屋,其所有人也须按标准交纳取暖费用。

第八条应聘来中心本部或授时部工作的项目聘用人员,取暖费由招聘人员的项目组承担。

第九条享受遗属补贴且本人没有其它经济来源者,取暖费仍需按规定交纳,标准不变。但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教处审核、中心领导批准,可给予适当取暖补贴。

第十条中心本部委托物业中心负责具体的收费工作,属中心本部在册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由物业中心计算造册后交财务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其它人员的取暖费由物业中心按户收取。

授时部具体收费方式由授时部根据情况决定。

所收费用一律上交中心本部或授时部财务室。

第十一条凡应交纳取暖费的全体住户均应按时交纳费用,不按时交纳费用的或拒交费用的,中心本部或授时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制约和处罚。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年采暖季开始实施,原来的取暖费收取标准和办法同时废止。授时部照此办法执行。

西藏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2022年西藏贫困生补助金什么时候发放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 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相关的原则是:国家助学金应该帮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单纯按照学习成绩“排出一二等”的做法。再有一点就是应该实事求是,而不仅仅靠一张“贫困证明”来界定,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的发了一笔又一笔,真正贫困的学生却面临着失学、饿肚子的现实,所以助学金的名单一般是要求公示的。助学金一般都是国家拨款或者是学校内部筹集的资金帮助那些学习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孩子的补助资金。国家规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学校资金足的话会多发点,具体按学校规定。

二、西藏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一、西藏自治区建档立卡大学生免费教育补助政策

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西藏自治区建档立卡大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就读高校收费标准执行免费教育政策,即免除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并补助生活费。

我区户籍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开录取的,在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院校)就读的持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或者持有农村低保证家庭子女在校本专科学生。

免费教育补助经费由自治区、地(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自治区财政按照我区高校当年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对建档立卡大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照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补助生活费,书本费按照每生每学年400元标准执行。地(市)、县两级财政承担在区外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大学生”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差额部分。

免费教育补助资金(自治区承担部分)由区财政厅、教育厅下达至各地市财政局、教育局,逐级配套并落实兑现。

4.其他情况说明。①建档立卡大学生在校期间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但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学业)奖学金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②我区生源考入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 西南大学 6所部属师范大学就读的公费教育师范生,不享受西藏自治区建档立卡大学生免费教育补助政策。③符合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条件的建档立卡大学生,按照“就高”原则,优先享受本政策,不再重复享受西藏自治区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或其他同类政策。

二、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

为培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引导和鼓励更多考生报考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由自治区政府出资设立。

我区免补政策实施对象为我区生源在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院校就读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的学生。具体符合条件情况详见高考招生计划,若招生计划中学生就读专业相应的备注一栏标注了“师范类”、“免补专业”字样的均可提交申请资料后直接享受,若招生计划中学生就读专业未标注“师范类”字样的,根据《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师范专业认定程序的说明》有关规定,学生就读高校统一办理师范认定手续后每年12月之前区外高校将师范认定相关资料报送至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方可享受政策。

现行政策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600元,其中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补助3000元。学费、住宿费标准随区内高校收费标准调整而调整,生活费补助标准随国家助学金标准调整而调整。

考入区内高校的免补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可自行享受,不需申请。我区生源在区外高校就读免补专业的新生,将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将《我区生源在区外高校就读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学生入学报到回执单》(可以在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官网下载)经学校审核盖章后邮寄至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拉萨市藏大东路15号,联系电话:、6599613),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各相关处室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相关资金划转至区外各高校指定账户,并向每所高校发函告知资金划转情况和受助学生名单,再由高校兑付给我区免补专业学生。

4.其他情况说明。①考入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 西南大学 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国家公费师范生,不再享受我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②符合免补政策的我区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大学生,按照“就高”的原则,优先享受西藏自治区建档立卡大学生“三免一补”政策,不再重复享受我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③在区内高校就读的免费学生,在校期间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但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可获得勤工助学岗位等。在区外高校就读的免费学生,按照就读高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设立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一次性补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

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区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区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④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入学资助项目优先资助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注:在各地市所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向当地地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在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拉萨中学就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向学校咨询、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西藏班(校)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

四、贫困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先办入学手续后交费

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困难程度确定合适的资助方式。目前,各高校在新生报到现场开通了“绿色通道”,如果你是建档立卡、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或者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带着高校录取通知书附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已有的相关材料复印件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可申请享受各项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各高校在每生每年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执行。

3.申请、评审和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西藏自治区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并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享受到最高档次的国家助学金标准。

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期间享受免费教育的学生(含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学生、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和密码干部计算机专业本科定向培养学生等其他免费培养形式的学生或在校期间享受减免学费、住宿费等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六、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①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申请、评审和发放程序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西藏自治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高校在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就读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和自治区急需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注: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①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④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⑤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注: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期间享受免费教育、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学生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组织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原高校提供书面证明,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7)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及毕业后5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按借款合同约定,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①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④严重违约的借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西藏暂未开通)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应及时向组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原县级教育部门提供书面证明,经办机构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5)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及毕业后5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偿还本金宽限期结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 西南大学 六所教育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2018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教师〔2018〕2号),将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

录取为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的学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新招收的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也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并由学校按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

享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国家鼓励公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公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①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等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②在相关省级政府统筹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教师岗位,确保每一个公费师范生毕业后在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③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

④公费师范生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部署师范大学根据工作考核结果、本科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考核录取。

注:享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不得同时享受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

—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校新生们的公开信

历经数年寒窗,你即将步入梦想中的大学校园,迎来人生的金色年华。此时此刻,你是否担心家庭经济状况无力承担自己的大学学费?我们告诉你,党和政府将助你一臂之力,为你扫除经济上的后顾之忧,不会让经济困难的枷锁束缚你追求真理和实现自我价值的翅膀,请你耐心读完这封信和《简介》有关内容,并把好消息告诉你的家长。

每年6月份,我们都印制《西藏自治区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随大学录取通知书邮寄给每一位新生。新生在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后,如实填写申请表,经本人承诺,据此申请办理入学前和入学后的资助项目。

目前,国家和自治区出台了很多资助政策。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自治区建档立卡大学生免费教育补助政策、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概括起来是“三不愁”:一是入学前不用愁。全国大多数县(市、区)都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西藏正在着手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向家庭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向就读高中学校所在地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内地西藏班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地市教育局申请、拉萨中学和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的毕业生向高中学校申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路费和短期生活费。二是入学时不用愁。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直接报到入学,缓交学费和住宿费。三是入学后不用愁。学校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和申请资助的其他学生,将全面客观地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和程度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精准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另外,如果你就读的专业属于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的话,还可以获得每年6600元(含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免费教育补助资金;如果在校期间或毕业后你有意向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者毕业后到我区基层单位就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以及愿意自主创业的话,只要就业或创业满三年即可将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或代偿给你。

如你有什么问题,可以向当地地市级或县级教育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入学后可向就读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也可以拨打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6599617)进行咨询。

大学时光是美好的,她已打开大门期待着拥抱你们。相信,有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大家庭的关心、你们家人的关爱,志向高远的你一定能实现自己的大学梦想,一定能在未来工作和生活中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更一定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没有权力又能怎么样?人家 说了算, 你们又没有租四楼,合同上也没有说四楼的事情, 带着你们的租房合同去法院告他们。

冬季取暖补贴,是我国上世纪50年代就实行的一项制度。当时指的是国家政府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冬季发放的一项费用,别的单位职工是没有的。

而且,这个取暖补贴是由单位承担,即有取暖设备的,给予免交取暖费,没有取暖设备的,发给补贴,列入成本,由各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造册。

当时,取暖补贴就是国家机关以及企(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一项福利。

对于私营、民办企业是否给予职工取暖补贴,我国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这些企业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自己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这就意味着取暖费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逐渐将取暖列为民生问题。

在国家尚未出台统一规定的情况下,目前各个省市政府加大取暖保障力度,对于低保户,特别的困难户,由政府帮助解决部分取暖问题,给予减免费用等等。

并且,为了推进供热体质改革,转换居民住宅取暖费补助方式,保证使用清洁能源分户采暖居民冬季正常取暖,地方政府给予符合各地政府出台政策的居民一定的自采暖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供暖补贴

租房子者可以享受采暖补贴吗

租房子者可不可以享受采暖补贴需要根据情况而定。

租房补贴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具有市县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

申请租房补贴的步骤如下:

1、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2、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领取区(县)房委办开具的《市县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3、自行到住房租赁市场租房,签订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4、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申领租房补贴;

5、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领取市住保办为申请人开立的银行储蓄存折。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须同时具备四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2、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以下(含);

4、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2022北京采暖补助金怎么领取?

根据《北京市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热采暖补助实施细则》,依靠集中供热采暖的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还可以领取采暖补助!关键词:北京采暖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社会救助对象集中供热采暖补助

办理事项:社会救助对象集中供热采暖补助

享受本市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含生活困难补助)、低收入人员和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

一、低保、特困供养人员:

1.每户每采暖季按居住房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应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其中,居住房屋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按实际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应交纳的采暖费予以补助,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2.家庭同住人员中的在职或离退休等人员已经享受本单位集中供热采暖补助待遇,但低于低保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享受集中供热补助标准的,可差额享受低保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热采暖补助;高于低保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应享受集中供热补助标准的,该家庭不再享受此项补助。

二、低收入人员:600元/采暖季/户

1、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

2、《申请采暖救助个人承诺书》。

符合集中供暖救助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于当年法定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结束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申请采暖救助个人承诺书》,提交居民身份证等备查验。

每年法定采暖季结束后,街道办事处市民服务中心负责汇总本辖区低保、低收入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享受集中供热采暖补助情况,填写《石景山区社会救助对象集中供热采暖补助情况汇总表》和《石景山区采暖救助审核确认统计表》报送区民政局备案。

区民政局对各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汇总后,将供热单位申请的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资金情况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相关供热单位。对采暖季开始后新审核确认的社会救助家庭,实际应享受供暖救助的时间已达到或超过两个月的,可全额享受采暖救助;实际应享受供暖救助时间不足两个月的,可按救助标准的50%享受救助。每年3月1日后批准享受社会救助的家庭,不享受当季采暖救助。

各街道办事处市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各街道办事处市民服务中心

二、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为部分优抚对象发放冬季采暖补助金的通知

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中的农村“煤改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人员、冬季燃煤自采暖人员。

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是指: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复员军人、参战参试人员、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含带精神病回乡退伍军人)(以下统称优抚对象)。

1.“煤改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农村优抚对象,按照2400元/采暖季·户的标准补助。

2.冬季燃煤自采暖的优抚对象,按照1350元/采暖季·户的标准补助。

3.对采暖季开始后新审批的优抚对象,且自批准之日起当年剩余法定采暖季时间已达到或超过两个月的,可全额享受相关补助;不足两个月的,按相关补助标准的50%享受。每年3月批准的优抚对象,不享受当季相关补助。

4.同时符合优抚、低保、分散供养特困、低收入、超转人员等人员(户)享受相关冬季采暖补助(补贴、救助)的,只能择其享受一项,不重复享受。具有多重优抚对象身份的不重复享受。

5.优抚对象家庭享受“煤改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助、冬季燃煤自采暖补助、集中供热采暖补助、工作单位冬季采暖补助,只能择其一种,不得重复享受。

6.采暖季开始后被取消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待遇的,从下一采暖季停发采暖补助金。

(一)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由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审核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一次性发放当年法定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补助金。

(二)各区要结合相关材料、入户调查、相关部门协同核实等多种途径进行审核,凡是通过部门之间和其他方式能够核实清楚的,一律不得要求优抚对象再次提供相关材料,做到既确保严格准确,又尽可能简化程序手续,大化为优抚对象提供方便。

“煤改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助和冬季燃煤自采暖补助资金由其户籍所在地区财政负担。区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民政部门做好补助资金的年度预算,并加强资金审核和监督管理。

1.为部分优抚对象发放冬季采暖补助金,是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心,事关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各区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健全各项手续,确保把好事办好。

2.民政部门要严格严谨地做好身份确认、条件审核、补助金发放等工作,确保不漏不错,及时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拨付及时畅通和资金使用严格规范。

3.优抚对象要依据政策规定享受待遇,对虚报冒领等骗取采暖补助金的,各区民政部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取消待遇,追缴骗取资金。情节恶劣、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由本市民政部门发放定期抚恤金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遗属中,冬季“煤改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和冬季燃煤自采暖的,参照本通知的标准、程序及相关规定发放冬季采暖补助;冬季集中供热采暖的,参照《北京市优抚、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热采暖补助实施细则》(京民社救发〔2016〕50号)有关优抚对象的标准、程序及相关规定发放冬季集中供热补助。

本通知自2018—2019年采暖季起开始执行。2018—2019年采暖季的采暖补助金在2018年12月底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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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扶贫是指通过发展教育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

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对象、标准是什么?

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以及在提供普惠性、低收费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每生每年300元资助。

怒江州、迪庆州以及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前教育儿童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资助。

符合条件的向所在幼儿园申请,由幼儿园初审,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批。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专科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标准是多少?

高中:每生每年2500元;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

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五年制高职第四年和第五年、普通高职预科生):每生每年3500元标准的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就读高中免除学杂费如何规定?

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

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我省中职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试点的政策是什么?

目前,在迪庆州、怒江州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试点。在执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现行免补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对到承担试点任务的学校(27所)就读并纳入普通全日制学籍管理的迪庆州、怒江州农村户籍学生,初中起点中职学生在校期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高中起点中职学生在校期间第一学年,每生每学年再给予2500元的生活补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如何申请国家助学金和补助金?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由学校初审,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批。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生学费奖励标准是多少?

对云南省考入一本院校(含预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本科学习期间,除享受其他资助政策外,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

什么是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指在一个行政县区域内,小学及初中学校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条件、教师资源、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基本均衡发展。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等三个方面。

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的一票否决指标有哪些?

对县域内三个增长近三年中有一年存在不达标,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达标,未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任务,未完成控辍保学任务(小学、初中辍学率必须分别控制在0.6%1.8%以下),未按时完成大班额消除任务。

全面改薄是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到2019年,使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

控辍保学是指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普九质量和水平。

建立控辍保学”“四包责任制度,即乡镇领导包乡、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责任。建立完善乡、村、组责任人发放入学通知书、组织学生入学、劝返辍学生及向上级责任人报告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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